标准化生产车间文件档案管理制度
档案管理制度(完整详细版)
公司档案管理规程一、总则1、为加强本公司档案工作,充分发挥档案作用,全面提高档案管理水平,有效地保护及利用档案,特制定本制度。
2、公司档案,是指公司从事经营、管理以及其他各项活动直接形成的对公司有保存价值的各种文字、图表、声像等不同形式的历史记录。
3、承办部门或承办人员应保证经办文件的系统完整。
结案后及时归档。
工作变动或因故离职时应将经办的文件材料向接办人员交接清楚,不得擅自带走或销毁。
二、文件材料的收集管理1、公司指定行政部门专人负责文件材料的管理。
2、文件材料的收集由各部门或经办人员负责整理,交总经理审阅后归档。
3、一项工作由几个部门参与办理的,在工作中形成的文件材料,由主办部门或人员收集。
4、会议文件由行政部门收集。
5、归档的文件材料应为文字文件和电子文件,归档后的电子文件仅由公司行政部门的专人保管,部门及个人不可保留。
三、归档范围1、重要的会议材料,包括会议的通知、报告、决议、总结、典型发言、会议记录、会议录像等。
2、本公司对外的正式发文与有关单位来往的文书等。
3、本公司的各种工作计划、总结、报告、请示、批复、会议记录、统计报表等。
4、本公司与有关单位签订的合同、协议书等文件材料。
5、本公司职工劳动、工资、福利方面的文件材料。
6、本公司的大事记及反映本公司重要活动的照片、录音、录像等。
四、归档要求1、档案质量总的要求是:遵循文件的形成规律和特点,保持文件之间的有机联系,区别不同的价值,便于保管和利用。
2、归档的文件种类、份数以及每份文件的页数均应齐全完整。
3、在归档的文件中,应将每份文件的正件与附件、印件与定稿、请示与批复、转发文件与原件,分别立在一起,不得分开,文、电应合一归档。
4、不同年度的文件一般不得放在一起立卷。
5、档案文件应区别不同情况进行排列,密不可分的文件材料应依序排列在一起,即批复在前,请示在后;正件在前,附件在后;印件在前,定稿在后;其它文件依其形成规律或特点,应保持文件之间的密切联系并进行系统的排列。
安全标准化档案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我单位安全生产标准化档案的管理,确保档案的完整性、准确性和安全性,提高档案利用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单位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单位所有涉及安全生产的文件、资料、记录等档案的管理。
第三条安全标准化档案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1. 完整性:确保档案内容的完整、连续、准确,无缺失;2. 准确性:档案内容应真实反映安全生产实际情况;3. 安全性:采取有效措施,确保档案安全;4. 利用性:提高档案利用率,为安全生产提供有力支持。
第二章职责第四条主管领导负责安全生产标准化档案管理工作的统筹协调,监督实施本制度。
第五条档案管理部门负责安全生产标准化档案的收集、整理、归档、保管、鉴定、统计和提供利用等工作。
第六条各部门负责对本部门产生的安全生产标准化档案进行收集、整理,并及时向档案管理部门移交。
第七条档案管理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1. 熟悉安全生产标准化档案管理相关法律法规;2. 具备一定的档案管理知识和技能;3. 责任心强,工作细致。
第三章管理内容第八条安全生产标准化档案包括以下内容:1.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2. 安全生产责任制;3. 安全操作规程;4. 安全生产会议记录;5. 安全生产检查记录;6. 安全生产事故报告;7. 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预案;8. 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资料;9. 安全生产设备、设施、器材等资料;10. 安全生产其他相关资料。
第九条安全生产标准化档案的收集:1. 档案管理部门应定期收集各部门产生的安全生产标准化档案;2. 档案管理部门应定期检查各部门档案收集情况,确保档案齐全。
第十条安全生产标准化档案的整理:1. 档案管理部门应根据档案内容,按照分类、编目、归档等要求,对档案进行整理;2. 档案整理应确保档案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第十一条安全生产标准化档案的归档:1. 档案管理部门应定期对整理好的档案进行归档;2. 归档时应确保档案的顺序、编号、分类等符合要求。
生产文件档案管理制度
生产文件档案管理制度生产文件档案管理制度11目的为了规范安全生产文件档案的管理,确保文件档案的完整性、合理性、科学性,使其为今后工作开展提供参考资料和文献,特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本厂与安全生产有关的文件档案的管理。
2职责2.1安全管理部门负责制定本制度,并负责综合监督管理。
2.2各单位负责本单位文件档案的管理,并负责监督检查和考核。
2.3各单位安全员负责本单位文件档案的收集、归档和保管。
3内容3.1文件资料收集安全生产文件档案内容如下:3.1.1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及其他要求。
3.1.2上级主管部门安全生产文件、批复文、领导指示材料及会议资料等。
3.1.3本厂安全生产文件、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安全操作规程、安全会议记录材料、安全学习资料、领导指示材料等。
3.1.4安全生产工作计划、总结、报告等。
3.1.5各种安全活动记录、安全管理台账、事故报告、安全通报等。
3.1.6供应商、承包商相关材料。
3.1.7安全设施检测、校验报告、记录等。
3.1.8安全、职业卫生评价报告。
3.2立卷归档3.2.1文件资料应根据其相互联系、保存价值分类立卷,保证档案的齐全、完整,能反映安全生产主要情况,以便保管和利用。
3.2.2应根据文件资料的重要性,案时间永久、长期和短期等三种进行时间整理,分类归档。
3.2.3各单位在每年2月底前对上年度的文件资料进行归档,统一保存。
3.2.4各种文件资料按一定特征进行排列和系统化,应层次分明,编写页码,填写卷内文件资料目录。
3.2.5不同价值,不同性质的文件资料应当区别管理,单独立卷。
3.3档案保管3.3.1档案应入柜上架,科学排列,避免暴露和捆扎堆放。
3.3.2应采取防潮、防虫措施,防止档案损坏。
3.4档案借阅3.4.1文件资料档案借阅,必须借阅手续,借阅当案要注意保护,不得丢失、损坏、涂改,要如期归还,到期不能归还者,要说明情况,并办理续借手续。
3.4.2借阅的档案要注意保密,未经许可,不得随意公开、发表或转借他人。
安全生产文件和档案管理制度模版
安全生产文件和档案管理制度模版一、引言安全生产是企业发展的基础,是维护员工生命财产安全的重要举措。
为了加强对安全生产文件与档案的管理,规范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特制定本《安全生产文件和档案管理制度模版》。
本制度的目的是确保安全生产文件与档案的完整性、准确性、可靠性和及时性。
二、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部门、车间和岗位,涵盖了公司的安全生产文件和档案管理工作。
三、基本原则1.规范性原则:安全生产文件与档案应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企业的有关规定,确保合法合规。
2.及时性原则:安全生产文件和档案应及时更新,确保信息的实时性和准确性。
3.完整性原则:安全生产文件和档案应完整保存,确保信息的完整性和可追溯性。
4.保密性原则:安全生产文件和档案应保守秘密,防止泄露,确保信息的安全性和机密性。
四、文件和档案的分类与管理1.文件的分类(1)安全生产制度文件:包括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操作规程、工艺流程等文件,以规范安全生产的行为和流程。
(2)安全生产管理文件:包括安全风险评估报告、应急预案、职工安全教育培训记录等文件,以保障安全生产的顺利开展。
(3)事故处理文件:包括事故报告、事故调查报告、事故分析报告等文件,以总结教训,防止事故再次发生。
2.档案的分类(1)事故档案:包括事故报告、事故调查资料、事故处理记录等档案,以备案事故发生和处理的全过程。
(2)安全生产档案:包括安全生产制度文件、安全生产管理文件、安全培训记录等档案,以备案企业的安全生产情况。
(3)安全技术资料:包括安全设备的安装、维护和检修记录,以备案企业的安全管理情况。
五、安全生产文件和档案的基本要求1.编制与审批(1)安全生产文件应由相关部门负责具体编制,经相关部门负责人审批才能生效。
(2)安全生产档案应及时整理和归档,确保信息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2.保存与归档(1)安全生产文件和档案应按照规定的文件分类进行归档,保证档案的有序存放。
(2)安全生产文件和档案的保存期限按照国家有关文件管理规定执行,过期文件和档案应及时销毁。
生产技术管理档案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生产技术管理档案的规范化、标准化管理,确保档案的完整、准确、系统,提高生产技术管理水平,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部生产技术管理档案的收集、整理、保管、利用等工作。
第三条生产技术管理档案是公司生产技术活动的历史记录,是公司进行生产管理、技术创新、技术交流的重要依据。
第二章职责第四条公司档案管理部门负责生产技术管理档案的统一管理、监督、检查和指导。
第五条各部门负责人为本部门生产技术管理档案的责任人,负责本部门档案的收集、整理、归档、保管和利用等工作。
第六条生产技术管理档案的收集、整理、归档、保管和利用等工作,应遵循以下原则:(一)完整性原则:确保档案的完整性,不得遗漏、损坏、篡改档案。
(二)准确性原则:档案内容应准确无误,真实反映生产技术活动。
(三)及时性原则:档案的收集、整理、归档等工作应及时进行。
(四)保密性原则: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档案应严格保密。
第三章档案分类及归档范围第七条生产技术管理档案分为以下类别:(一)技术文件类:包括产品设计文件、工艺文件、设备维修保养资料等。
(二)生产记录类:包括生产计划、生产调度记录、生产报表、生产事故记录等。
(三)试验检验类:包括产品质量检验报告、设备性能试验报告等。
(四)技术交流类:包括技术论文、技术标准、技术规范等。
第八条归档范围:(一)公司内部生产技术管理文件、资料、报表等。
(二)外部单位提供的技术文件、资料、标准等。
(三)公司内部生产技术活动形成的各类档案。
第四章档案收集与整理第九条档案收集:(一)各部门应按照档案分类及归档范围,及时收集生产技术管理档案。
(二)档案收集应做到齐全、完整、准确。
第十条档案整理:(一)档案整理应按照档案分类及归档范围进行。
(二)档案整理应确保档案的完整性、准确性、系统性。
(三)档案整理应编制档案目录,便于查阅。
第五章档案保管与利用第十一条档案保管:(一)档案保管应确保档案的完整、安全、准确。
安全生产标准化文件和档案管理制度安全生产
安全生产标准化文件和档案管理制度1、安全标准化中程序文件和规章制度有何区别?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标准化规范1 目的为了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及《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国发[2004]2号),规范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的安全生产活动,提升其整体安全水平,实现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形势的根本好转,切实保护广大人民群众的生命和财产安全,制定本规范。
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标准化管理是采用系统化的理念实现安全管理的长效机制。
本规范由《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标准化规范》及附件1:《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标准化考核评级办法》和附件2:《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标准化考核评价标准》组成。
2 范围本规范适用于全国从事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与储存活动的从业单位。
3 术语3.1化学品是指各种化学元素、由元素组成的化合物及其混合物,包括天然的或者人造的。
3.2危险化学品是指具有易燃易爆、有毒有害及有腐蚀特性,会对人员、设施、环境造成伤害或损害的化学品,包括爆炸品、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易燃液体、易燃固体、自燃物品和遇湿易燃物品、氧化剂和有机过氧化物、有毒品和腐蚀品等。
3.3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本规范所称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以下简称企业),是指依法设立且取得相关行政许可证的从事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储存活动的企业或者其分公司、子公司所属的独立核算成本的单位。
3.4重大危险源是指长期地或临时地生产、加工、搬运、使用或储存危险物质,且危险物质的数量等于或者超过临界量的单元(包括场所和设施)。
3.5安全标准化企业具有健全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各生产环节和相关岗位的安全工作,符合法律、法规、规章、规程等规定,达到和保持规定的标准。
3.6关键装置包括在易燃、易爆、有毒、有害、易腐蚀、高温、高压、真空、深冷、临氢、烃氧化等条件下进行工艺操作的生产装置。
3.7重点部位(1)制造、储存、销售易燃易爆、剧毒等危险化学品场所,以及可能形成爆炸、火灾场所的罐区、装卸台(站)、油库、仓库等;(2)对关键装置安全生产起关键作用的公用工程系统等。
安全生产文件及档案管理制度范文(4篇)
安全生产文件及档案管理制度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确保企业生产经营活动的安全和员工身体健康,维护社会公共安全,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结合本企业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企业各个单位、部门和员工,包括安全生产文件和档案的管理、归档和保管等事项。
第二章安全生产文件管理第三条本企业应根据安全生产需要,制定相应的安全生产文件,并明确文件的种类、编目和编号规范。
第四条安全生产文件应当具备真实、完整、准确、合法的特点,不得虚假、篡改、伪造。
第五条安全生产文件的编制、修改和废止,应当按照程序和权限进行,并保留相应的修改和废止记录。
第六条安全生产文件应当保存在指定的文件柜或电子存储设备中,确保文件的安全和易查阅。
第七条安全生产文件的查阅和借阅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并登记相关记录。
第八条安全生产文件的期限和保管情况应当根据国家有关法规和标准进行管理。
第三章安全生产档案管理第九条本企业应当建立安全生产档案的归档和保管制度,确保档案的完整和可用性。
第十条安全生产档案应当按照归档规范进行整理、分类和编目,确保档案的有序、完整和易查阅。
第十一条安全生产档案的编排应当按照事项、部门和时间顺序进行,方便档案的检索和利用。
第十二条安全生产档案的保管应当采取相应的保管措施,确保档案的安全和防火。
第十三条安全生产档案的查阅和复制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并登记相关记录。
第十四条安全生产档案的转递和销毁应当按照程序进行,并记录相关信息。
第十五条安全生产档案的保管期限应当根据国家有关法规和标准进行管理。
第四章监督和评估第十六条本企业应当建立安全生产文件和档案的监督和评估制度,对相关工作进行定期检查和评估。
第十七条监督和评估工作应当由具备相应资质和经验的人员进行,并定期向管理层报告。
第十八条监督和评估工作结果应当及时整理和归档,并记录相关信息。
第十九条对发现的问题和隐患,应当及时提出改进意见,督促相关部门和人员进行整改。
第二十条监督和评估工作的结果应当作为改进安全生产工作的参考依据,不断提高安全生产管理水平。
2.2.1-11安全生产标准化-文件、记录和档案管理制度
施工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文件、记录和档案管理制度XX市XXX建筑工程有限公司2021年1月1日文件、记录和档案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对发布实施的管理制度、操作规程、外来文件、上报文件等文件进行控制,确保文件编制、使用、评审、修订的有效性,结合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管理制度、操作规程、外来文件、上报文件等文件的控制。
第二章管理职责第三条总经理负责文件的审批。
第四条办公室是文件归口管理,负责文件的发布、收发管理。
第五条其他各职能部门负责本部门相关文件的编制、发放、管理、评审、修订、作废等。
第三章文件的分类第六条公司文件应包括:(一)管理制度、操作规程。
(二)来自上级公司、相关方(包括分包单位、供应商等)的外来文件、上报文件。
(三)其他文件。
第四章文件的编制第七条文件起草前,应结合项目、本公司实际情况,收集国家、行业、地方政府有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作为文件编制的依据。
第八条文件起草要做到目的明确、文字表达条理清楚、结构严谨、文字简洁。
第九条文件初稿形成后,征求征求有关部门的意见,意见不统一时,应由公司负责人或分管负责人主持评审会,取得一致意见。
第十条文件形成终稿后,填写《文件制(修)订申请单》,送交有关领导签发。
第五章文件的审批、收发第十一条文件由责任相关部门组织编写,经公司负责人或分管领导审核、批准后发布。
第十二条管理制度应通过红头文件形式或本公司内部办公网络正式发布。
第十三条公司应根据文件功能,明确下达范围,进行文件的收发,并做好相关记录。
第六章文件的标识、保管第十四条文件根据文件的编制使用部门和编发顺序进行编号,注明生效时间。
第十五条公司设专职档案管理人员,负责相关文件的建档保管、发放工作,档案管理人员将公司现行有效受控文件填写在《文件登记表》上。
第十六条查阅、借阅文件时,必须在《文件借阅登记表》上签字,借阅的文件要按期归还。
第十七条作废和超过保管期限的文件,由办公室负责收回,在《文件发放登记表》上做好记录,并组织鉴定,对需要销毁的,由办公室填写《文件销毁登记表》经分管领导批准后统一销毁。
安全标准化档案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了加强我单位安全生产标准化档案的管理工作,确保档案的完整、准确、系统,为安全生产工作提供有效支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单位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档案管理范围1. 适用于我单位在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过程中形成的各类档案,包括但不限于:(1)安全生产责任制文件及执行情况记录;(2)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操作规程及培训记录;(3)安全生产检查、隐患排查治理及整改记录;(4)安全设施设备检验、检测及维护保养记录;(5)安全生产事故报告、调查及处理记录;(6)安全教育培训、应急救援演练等记录;(7)其他与安全生产标准化相关的资料。
三、档案管理职责1. 主管部门负责安全生产标准化档案的规划、组织、协调和监督工作,确保档案管理的规范性、科学性和有效性。
2. 各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形成的安全生产标准化档案负有直接管理责任,负责组织本部门档案的收集、整理、归档和保管工作。
3. 档案管理员负责档案的日常管理工作,包括档案的收集、整理、归档、鉴定、统计、借阅、销毁等。
四、档案管理要求1. 档案收集:各部门应按照档案管理要求,及时、完整地收集各类安全生产标准化档案,确保档案的真实性、完整性。
2. 档案整理:档案管理员应根据档案内容,按照分类、编号、装订等要求,对档案进行整理,确保档案的有序性。
3. 档案归档:档案管理员应按照档案归档要求,将整理好的档案及时归档,确保档案的归档率。
4. 档案保管:档案管理员应按照档案保管要求,对档案进行妥善保管,确保档案的完整、安全。
5. 档案利用:档案管理员应按照档案利用规定,为各部门提供档案查询、借阅等服务,确保档案的合理利用。
五、档案鉴定与销毁1. 档案鉴定:档案管理员应定期对档案进行鉴定,对失去保存价值的档案提出销毁意见。
2. 档案销毁:档案销毁应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进行,经批准后,由档案管理员负责实施。
六、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2. 本制度由安全生产主管部门负责解释。
安全生产标准化全套档案
安全生产标准化全套档案安全生产是企业发展的基础,也是保障员工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的重要措施。
在安全生产工作中,建立起一套标准化的档案管理制度,对于提高企业安全管理水平,预防事故发生,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
下面将详细介绍安全生产标准化全套档案的内容和管理流程。
一、安全生产标准化档案的建立1.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文件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文件是企业安全生产的“宪法”,包括《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职责分工》、《安全责任制度》、《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制度》等,是企业安全生产管理的基础文件。
2. 安全生产组织机构文件安全生产组织机构文件包括《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名单》等,明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和人员职责,确保安全管理的有效落实。
3. 安全生产基础档案安全生产基础档案包括企业安全生产档案、安全生产培训记录、危险源档案等,记录企业安全生产的基本信息和管理措施,为安全监管和事故应急响应提供依据。
二、安全生产标准化档案的管理1. 责任部门确定专门的安全生产管理部门负责安全生产标准化档案的建立和管理,建立档案管理专职人员,确保档案的及时更新和完整性。
2. 档案归档根据不同类型的档案设立专门的档案柜,建立档案分类管理制度,确保档案的整体性和准确性,便于随时查阅和管理。
3. 定期审查设立档案审查制度,定期对安全生产标准化档案进行审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确保档案的及时更新和符合实际管理需要。
4. 安全保密对于涉及企业隐私或商业机密的档案,加强档案保密管理,设立权限系统,防止档案泄露或遭到损坏。
5. 废旧档案处理对于过期或废弃的档案,按照规定的程序和要求进行销毁或转移,避免占用空间或造成安全隐患。
三、安全生产标准化档案的效益1. 提高安全管理水平通过建立和管理安全生产标准化档案,促使企业管理人员意识到安全生产的重要性,提高安全管理水平,有效预防和控制安全事故的发生。
2. 便于监管部门检查完善的安全生产标准化档案,使监管部门能够随时查阅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情况,及时发现安全隐患,加强安全监管。
安全生产文件和档案管理制度
安全生产文件和档案管理制度一、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安全生产文件和档案的管理,确保文件和档案的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和保密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安全生产文件和档案的管理工作,包括安全生产管理手册、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应急预案、安全生产记录、安全生产报表、安全生产会议记录等。
第三条安全生产文件和档案管理应遵循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归口管理、规范操作的原则。
第四条公司应设立安全生产文件和档案管理机构,负责安全生产文件和档案的收集、整理、归档、保管、利用和销毁等工作。
二、安全生产文件管理第五条安全生产文件的编制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行业标准和公司实际情况,确保文件的科学性、合理性和可操作性。
第六条安全生产文件应经过公司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审核,总经理审批后发布。
发布后的文件应及时送达相关部门和人员,并组织学习、培训和贯彻执行。
第七条安全生产文件应定期进行修订,根据国家法律法规、行业标准的变化和公司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修订后的文件应按照原审批程序发布。
第八条安全生产文件应采取纸质和电子文档两种形式保存,确保文件的可追溯性和长期保存。
第九条公司应建立安全生产文件管理制度,明确文件管理的职责、权限、程序和要求,确保文件的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和保密性。
第十条安全生产文件应按照国家和行业的相关规定进行分类、编号、归档,确保文件的有序管理和快速查询。
第十一条安全生产文件应定期进行审查和评估,确保文件的适用性和有效性。
三、安全生产档案管理第十二条安全生产档案是反映公司安全生产工作和安全生产管理状况的重要资料,应真实、完整、准确地记录公司的安全生产活动。
第十三条安全生产档案应包括以下内容:(一)公司基本情况;(二)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三)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四)安全生产培训和宣传教育;(五)安全生产检查和隐患排查治理;(六)应急预案和事故处理;(七)安全生产记录和报表;(八)其他与安全生产相关的资料。
生产公司档案管理制度
生产公司档案管理制度一、总则为规范生产公司的档案管理工作,提高档案管理的效率和质量,保护公司利益和信息安全,特制定本档案管理制度。
二、档案管理的范围本档案管理制度适用于公司内的所有档案管理工作,包括纸质档案和电子档案。
三、档案管理的目标1、建立健全的档案管理制度,规范档案的管理流程和管理标准;2、保护公司利益和信息安全,防止档案泄密和丢失;3、提高档案管理的效率和质量,方便公司内部的信息共享和利用;4、保证公司档案的可追溯性和可审查性,遵守相关法律法规。
四、档案管理的责任主体1、公司领导层对档案管理工作负总责;2、公司档案管理部门负责公司档案管理的具体工作;3、各部门负责本部门档案的管理和维护;4、所有员工都有档案管理的责任和义务。
五、档案管理的流程1、档案的归档(1)公司内所有的档案都应当按照一定的分类标准进行归档,区分机密档案、重要档案和普通档案;(2)每个档案都应当有档案编号,明确档案的归属和存放位置;(3)档案管理部门应当定期对各部门的档案进行审查和整理,及时清理无用的档案。
2、档案的存储(1)纸质档案应当存放在专门的档案柜中,避免受潮或受损;(2)电子档案应当存放在安全的电脑服务器上,备份至少两份,分散存储;(3)重要的档案可以采用加密和权限控制的方式进行存储。
3、档案的检索(1)公司员工要求查阅档案时,应当向档案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并说明查阅的目的和范围;(2)档案管理部门应当按照申请者的需求,及时提供相应的档案复印件或电子文档;(3)严禁私自查阅公司机密档案和禁止透露给外部人员。
4、档案的销毁(1)对于已经失效或无用的档案,应当依照公司文件销毁规定进行销毁;(2)销毁过程中应当留有销毁记录和报告,以备日后查阅;(3)公司机密档案应当采取专门的销毁方式,确保档案的安全销毁。
六、档案管理的监督和评估1、公司领导层应当定期对公司的档案管理工作进行评估和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并进行整改;2、档案管理部门应当建立档案管理质量评估制度,定期对各部门的档案管理工作进行评估;3、发现问题应当及时报告领导层,并提出改进建议。
标准化档案管理制度_标准化档案管理制度范文
标准化档案管理制度_标准化档案管理制度范文标准化档案管理制度篇1第一条为加强企业档案工作,促进档案工作为企业各项工作服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以下简称《档案法》)和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的企业档案,是指企业在生产经营和管理活动中形成的对国家、社会和企业有保存价值的各种形式的文件材料。
第三条企业应遵守《档案法》,依法管理本企业档案,明确管理档案的部门或人员,提高职工档案意识,确保档案完整、准确和安全。
第四条企业档案工作接受档案行政管理部门的监督和指导。
中央管理的企业制定本企业档案管理制度和办法须报国家档案局备案。
第五条企业负责档案工作的部门依法履行下列职责:(一) 贯彻执行《档案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制定本企业文件材料归档和档案保管、利用、鉴定、销毁、移交等有关规章制度;(二) 统筹规划并负责本企业档案的收集、整理、保管、鉴定、统计和提供利用工作;(三) 指导本企业各部门文件材料的形成、积累、整理和归档工作;(四) 监督、指导本企业所属机构(含境外机构)的档案工作。
第六条企业档案工作人员应当忠于职守,遵纪守法,具有相应的档案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
第七条企业各部门负责归档文件材料的收集和整理,并定期交本企业档案部门集中管理。
任何人不得拒绝归档。
第八条归档的文件材料应完整、准确、系统。
文件书写和载体材料应能耐久保存。
文件材料整理符合规范。
归档的电子文件,应有相应的纸质文件材料一并归档保存。
第九条企业根据有关规定,确定档案保管期限,划定档案密级。
第十条企业采取有效措施对档案进行安全保管,并切实加强对知识产权档案和涉及商业秘密档案的管理。
第十一条企业对保管期限已满的档案进行鉴定。
对确无保存价值的档案登记造册,按有关规定经企业法定代表人批准后进行监销。
第十二条企业做好档案统计工作。
国有大中型企业应按档案行政管理部门的要求填写有关报表。
企业认真做好对国家和社会有保存价值的档案的登记工作。
安全生产文件和档案管理制度
安全生产文件和档案管理制度一、背景和目的安全生产是企业的首要任务,保障员工的生命安全和财产安全是企业发展的基础。
为了加强对安全生产文件和档案的管理,确保企业在安全生产方面具备法律合规性和可追溯性,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管理要求1. 文件的管理1.1 安全生产文件的编制安全生产文件是指涉及安全生产方面的各项规章制度、操作规程、技术规范、标准以及安全管理手册等文件。
1.2 文件的审批和发布所有安全生产文件必须经过层层审批,确保其合规性和科学性。
审批过程必须严格遵循相关程序和规定。
1.3 文件的传达和执行安全生产文件必须传达到各岗位和相关人员,并确保其得到有效执行。
企业应建立健全文件传达、掌握和执行的反馈机制。
2. 档案的管理2.1 安全生产档案的建立企业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要求,建立安全生产档案,并按照档案管理制度进行分类、整理、归档。
2.2 档案的保管和维护安全生产档案必须由专人保管,并按照一定的保密级别和时限要求进行维护和更新。
2.3 档案的利用和查阅安全生产档案应提供给有权部门和人员进行查阅和利用。
在查阅和利用档案时,必须注明具体目的和范围,并确保档案的安全性和机密性。
三、实施措施1. 加强组织领导企业应设立安全生产文件和档案管理的专门机构或岗位,明确责任和权限,确保管理的有效性。
2. 制定管理流程企业应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具体的文件和档案管理流程,明确各个环节的操作要求和监管措施。
3. 完善工作标准建立完善的安全生产文件编制、审批和发布标准,确保制定的文件合规性和科学性。
4. 建立档案管理系统企业应建立档案管理系统,包括档案的建立、分类、整理、归档、保管、维护、利用和销毁等方面的管理规定。
5. 加强培训和宣传企业应组织相关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文件和档案管理的培训,提高他们的管理水平和操作能力。
同时,加强对文件和档案管理制度的宣传,确保全员的知晓和遵守。
四、监督与评估1. 内部监督企业内部应设立监督机构,对安全生产文件和档案管理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及时发现问题并进行整改。
化工企业安全生产文件档案管理制度(4篇)
化工企业安全生产文件档案管理制度的主要内容包括:1. 安全生产文件的分类管理:根据安全生产工作的不同内容和部门,将安全生产文件进行分类管理,包括安全管理制度、操作规程、事故应急预案、安全培训资料等。
2. 安全生产文件的编号和命名规则:制定安全生产文件的编号和命名规则,确保文件的唯一标识和易查找。
3. 安全生产文件的编制和审批程序:制定安全生产文件的编制和审批程序,明确文件编制的责任部门和人员,以及审批的程序和参与人员。
4. 安全生产文件的发放和使用:明确安全生产文件的发放方式和使用范围,确保相关人员能够及时获得使用需要的文件。
5. 安全生产文件的存储和保管:制定安全生产文件的存储和保管要求,包括文件的保存期限、存储方式和保管责任部门和人员。
6. 安全生产文件的更新和修订:制定安全生产文件的更新和修订程序,确保文件及时更新和修订。
7. 安全生产文件的销毁程序:制定安全生产文件的销毁程序,包括文件销毁的条件和程序,以及销毁的记录和责任人。
8. 安全生产文件的备份和恢复:制定安全生产文件的备份和恢复规定,确保文件的备份和恢复工作能够及时进行。
9. 安全生产文件的查阅和借阅:制定安全生产文件的查阅和借阅规定,包括查阅和借阅的人员和方式,以及借阅期限和保密要求。
10. 安全生产文件的监督和检查:明确安全生产文件的监督和检查机制,确保文件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
化工企业安全生产文件档案管理制度(2)一、文件档案管理的目的和原则1、目的:确保化工企业安全生产文件档案的完整性、准确性和有效性,方便管理和使用。
2、原则:规范性、实用性、透明性、保密性、追溯性。
二、文件档案的分类1、按照文件性质分类:制度文件、操作文件、记录文件等。
2、按照文件形式分类:纸质文件、电子文件等。
3、按照文件重要性分类:重要文件、一般文件等。
三、文件档案的编制和审批1、文件编制:根据实际需要,由相关部门或负责人编写相应文件,确保文件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安全质量标准化档案资料管理制度(3篇)
安全质量标准化档案资料管理制度一、总则为规范和加强企业的安全质量标准化档案资料管理工作,保证档案资料的安全、完整和有效性,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企业所有的安全质量标准化档案资料管理工作。
三、管理机构本企业设立安全质量标准化档案管理委员会,负责统筹和协调档案管理工作,由企业领导亲自领导,相关部门负责人、专业人员组成。
四、档案资料的分类及管理1. 档案资料的分类根据安全质量标准化的不同方面和内容,将档案资料分为以下几类:(1)标准化管理文件:包括标准、规范、作业指导书等;(2)检测记录:包括产品检测报告、质量抽检记录等;(3)安全事故报告及处理记录;(4)安全质量培训记录;(5)企业安全质量评估报告;(6)其他相关资料。
2. 档案资料的管理(1)档案管理负责人应制定详细的档案管理办法,明确档案资料的收集、整理、存储、借阅和销毁等各个环节的具体要求;(2)档案管理负责人应指定专人负责档案资料的收集与整理工作,并负责建立档案库房,保证档案资料的安全、完整与清晰可读;(3)档案资料采用电子化管理,要求实行权限分级管理,确保档案资料的机密性和安全性;(4)档案库房应设立专门的防火、防潮、防尘等设施,定期进行环境检测和维护;(5)档案资料的借阅应有明确的程序和控制措施,借阅者必须签订借阅协议,并履行相应的借阅手续;(6)档案资料的销毁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本制度的要求进行,销毁过程应有相关人员进行监督和记录。
五、档案资料的保管期限根据不同的档案资料种类和要求,制定相应的档案保管期限:(1)标准化管理文件:永久保管;(2)检测记录、安全事故报告及处理记录:保管期限为5年;(3)安全质量培训记录、企业安全质量评估报告:保管期限为3年;(4)其他相关资料:根据具体情况确定保管期限。
六、档案资料的移交和接收当出现以下情况时,档案管理负责人应及时组织档案资料的移交和接收工作:(1)相关责任人变动;(2)企业重大项目结束;(3)企业清算或关闭。
工厂档案室管理规章制度
工厂档案室管理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工厂档案室管理,保障档案资料的安全性、完整性和可追溯性,提高档案管理工作效率,特制定本管理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工厂档案室的管理工作,适用范围包括档案的收集、整理、保管、利用、处置等方面。
第三条工厂档案室是工厂档案管理的终端,负责收集、整理、保管、利用、销毁工厂档案,是工厂信息资产的重要存储及管理中心。
第四条工厂档案室管理遵循依法、合规、保密、高效的原则,要树立档案保密意识,严格执行档案管理制度,确保档案管理工作顺利进行。
第五条工厂档案室管理人员必须具备相关档案管理知识和技能,严格按规定操作,认真履行工作职责,保障档案管理工作的正常运行。
第六条工厂档案室应当建立科学、规范、有序的档案管理制度,明确档案管理的职责、权限、程序及责任等方面内容,不断提升档案管理水平。
第二章档案的收集第七条工厂档案室应当建立档案收集工作机制,明确收集的范围、内容及来源,定期进行档案的归档工作。
第八条档案的收集应当按照工厂的组织结构和业务范围进行分类存储,建立档案目录或档案检索系统,方便日后的查询和利用。
第九条档案的收集应当注重档案的真实性、完整性和时效性,不得篡改、伪造或销毁档案资料。
第十条档案的存储应当采取防火、防水、防盗等安全措施,确保档案资料的安全。
第十一条档案管理人员应当定期对收集到的档案资料进行整理、分类、归档工作,确保档案资料的清晰、易查、易用。
第三章档案的保管第十二条工厂档案室应当建立档案保管制度,规定档案的存放位置、存储方式、存储期限等内容,严格遵守档案保管的规定。
第十三条档案保管应当根据档案的重要性和保密级别进行分级管理,采取相应的措施加以保护。
第十四条档案保管人员必须严格按照档案保管制度操作,做好档案的检索、借阅、移交等工作,确保档案的安全性和完整性。
第十五条档案的借阅应当按照规定程序进行,必须经过档案保管人员的审核和批准,保证借阅行为的合法性和规范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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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化生产车间文件档案管理制度
1 目的
对环境管理、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和安全标准化文件的编制、审批、更改、发放、识别、处置和归档进行控制,确保文件的充分性和适宜性,使与管理体系运行的有关场所得到和使用相应文件的有效版本。
2 适用范围
适用于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和安全标准化有关的各类文件。
3 职责
3.1 安全科负责本制度的编制、更改和组织实施,并负责控制安全标准化相关管理制度的编制、审批、更改,确保文件的充分性和适宜性。
3.2 人事科负责各类文件的发放,确保有关场所得到和使用相应文件的有效版本。
同时负责体系文件的处置和归档,外
来文件的管理。
4 工作程序
4.1 文件的编写、审核、批准及发放
我公司文件的编写和更改、审核、批准及发放按下列规定执行:
4.2 文件的编号
4.3 文件的标识
4.3.1 文件的标识包括受控状态、版本、发放号等标识。
4.3.2 文件根据受控状态可分为受控文件和非受控文件,公司内使用的文件均为受控文件,非受控文件一般是为某种需要提供给我公司以外的人员使用。
受控文件在文件的首页需加盖红色“受控”章。
4.3.3 为确保文件能够得到有效控制,用版本号、发放号、
修订状态进行标识。
版本号采用大写英文字母A、B……表示第一版、第二版;发放号用阿拉伯数字01、02、……表示;修订状态通过文件修更改记录表进行记录。
4.4 文件发放
4.4.1 人事科进行文件发放,发放范围应确保文件使用的各场所都能获得适用的有效版本,并填写《文件发放/回收记录》,由文件领用人签字确认。
4.4.2 若文件使用人因文件破损,严重影响使用时,应交回破损文件,换发新文件,新文件的发放号仍沿用原文件的发放号。
行政办负责将破损文件销毁。
4.4.3 若文件使用人将文件丢失,须经部门负责人批准后,到行政办办理申请领用手续。
补发文件应给予新的发放号,原发放号作废,由文件管理人员在《文件发放/回收记录》上注明。
4.4.4 外来文件由人事科或安全科根据需要发放至各相关部门,并填写《文件发放/回收记录》。
4.5 文件的评审与修订
4.5.1 文件的评审
4.5.1.1 评审的频次:正常情况下,每年组织评审一次;当出现以下情况时,可随时组织评审。
A 法律、法规发生变化;
B 生产装置和工艺技术发生重大变化;
C 安全生产相关的组织机构发生重大变化;
D 管理机构的管理职责发生重大变化时;
4.5.1.2 评审组织:文件的评审,本着制订部门组织相评审的原则。
4.5.1.3 评审内容
A 与法律、法规符合性;
B 与企业发展总体水平的相适应性;
C 与工艺流程和装置变化的相适应性;
D 文件之间的相容性和匹配性;
4.5.1.4 评审输出
4.5.1.4.1 评审结果作为安全生产制度修订的主要依据之一。
4.5.1.4.2 评审结果要形成书面材料,反馈给参加评审的人员和审批人。
4.5.2 文件的修订
4.5.2.1 正常情况下,文件的修订每两年组织修订一次。
当出现以下情况,可随时组织修订。
A 法律、法规发生变化,现行文件与之出现冲突,或不能充分满足法律、法规要求;
B 生产装置和工艺技术发生重大变化;
C 新装置、新产品投产,现行文件不能覆盖其管理要求;
D 组织机构发生重大变化,需重新分配职责;
E 各级人员素质发生较大变化,文件的要求已经充分转变员工的自觉行动;
4.5.2.2 修订组织:文件的修订,本着制订部门组织修订的原则,当制订部门发生职能变化时,由该职能的后续承接部门组织。
必要时,需了解该文件的制订的原始背景。
4.5.2.3 当文件需要更改时,由相关部门填写《文件更改申请单》并按4.1条规定进行审批。
人事科将《文件更改申请
单》下发至各相关部门,当文件换版或更改时,原版文件及改前内容自动作废。
4.5.2.4 领用文件的部门在收到《文件更改申请单》后,各相关部门采用换页或局部(双线划改)等方式更改,并在《文件更改记录表》上做好记录。
4.5.2.5 《文件更改申请单》由行政办保存,其他部门在文件更改后可销毁。
4.6 文件的管理
4.6.1 文件使用者应妥善保管所使用的文件,不得随意涂改。
4.6.2 人事科利用《文件发放/回收记录》对文件的有效性进行控制。
4.6.3 各部门应对各使用者持有的文件进行日常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4.6.4 对于电子版的文件、E-mail等由行政办专人负责,拷盘或打印出一份书面稿。
4.7 外来文件的控制
外来文件或传真由人事科负责进行登记并发放至有关部门,并将文件登记在《外来文件清单》上,每年跟踪一次有效版本,并在《外来文件清单》中作好登记。
4.8 文件的作废
4.8.1作废文件应及时由人事科从使用部门收回,并做出“作废”标识;如有需要保留的作废文件须由文件管理人员做出“参考”标识以示区别,并在《文件发放/回收记录》上注明。
4.8.2 无需保留的作废文件,由人事科填写《文件(记录)销毁记录》并经主管领导审批后,集中统一销毁。
5 相关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