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梯招标技术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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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梯招标技术方案

一、项目概况:

本项目位于慈溪市杭州湾区,东临德外大街,西临现状新明胡同,北临管理局住宅楼。占地9459平方米,工程总建筑面积约5.9万平方米;建筑控制高度60.5米,框架剪力墙结构体系。本项目为高档写字楼,地上16层,地下3层。1-2层为办公配套及商业用房,主要为餐厅、银行、商务中心、小型商场、物业管理用房等;3层以上为办公用房,地下3层为部分超市功能及设备用房和停车库。

本次电梯设备采购工程为交钥匙工程,包括:设计、制造、包装、运输、安装、单机调试、设备联调、测试、检验、验收、售后服务、保修和相应的备品备件、专用工具、技术资料及相关的技术服务等内容。

二、资质要求: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内须是“电梯设备”为主营内容,且投标单位必须具备一级以上企业资质,注册资金不少于500万元,国外电梯品牌中国代理商注册资金不少于100万元。

投标人必须是有能力提供拟招标货物及服务的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主要设备整机制造商或具备正式授权的代理商。具体应符合下列条件:

a电梯制造商应取得特种设备(电梯)制造许可证。

b投标人需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A级以上(含A级)资质和电梯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一级以上(含一级)

资质,安装人员需具备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书。

c投标货物从2010年起至今必须具有与招标货物相同或相近的业绩,且在5年以上运行良好,在安装调试运行中未发现重大问题或已有有效的改进措施(应附以上业绩订货合同书或中标通知书复印件)。

d投标人必须有良好的企业财务状况,提供包括2010~2017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审计报告及加盖会计师事务所公章的财务报表(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及现金流量表)。

e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f制造商应具有与生产能力相配套的工艺设备及检测手段,工装和检测设备应有一定的先进性。

g具有ISO9000系列质量体系认证。

h经销商应提供制造商为本项目出具的唯一授权书。

i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售后服务,在2010-2017年内有不良记录者,将取消投标资格。

j以联合体形式投标,必须遵守以下规定:

a)联合体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独立法人组成。联合体各方均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条件。联合体应签订共同投标协议书,并应委任其中一个法人为联合体主办人,代表联合体在投标与履行合同中承担联合体的义务和法律责任。共同投标协议书应随投标文件一并提交招标人。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

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当以联合体各方或者联合体中主办人的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以联合体中主办人名义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成员具有约束力。

b)联合体各成员应出具授权书,授权主办人办理投标事宜,授权书由联合体各成员法定代表人签署并加盖公章,经公证机关公证后,将公证书原件装订在投标文件内。

c)尽管委任了联合体主办人,但联合体各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为此,联合体各成员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都应在合同协议书上签署并加盖公章。

d)联合体主办人所承担的工程量必须超过总工程量的50%。

e)除非另有规定或说明,本须知中“投标人”一词亦指联合体各方。

k 投标人必须对整个合同段投标,只对某合同段中的部分项目投标者,将不予考虑。

l如有分包计划,必须遵守以下规定:

a)主体和关键性工作不能分包;

b)应提供分包人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资质等级证书、人员、设备等资料以及拟分包的工作量,分包工作量不能超过30%;

C)分包人的资格能力应与其分包工程的标准和规模相适应,具备相应的专业承包资质或劳务分包资质;

三、电梯招标范围:

本项目电梯共计16部,其中客梯12部、货梯2部、观光梯2部,另自动扶梯0部。

四、技术要求:

1 主要技术明细:

2 标准功能表

3 进口部件

为了增加电梯的灵活性、舒适性和安全性,电梯主要部件采用进口元部件,进口部件为曳引机、控制柜及其部件、称重感应器、安全钳、门机、轿厢减震弹簧,厂家在报价中需注明。

五、执行规范、标准及技术条件

1.电梯制造商拟提供产品应满足本技术方案要求的各项技术性能指标的参数。

2.按本技术方案文件规定的设备,包括供货商从其他厂商采购来的设备及配件都应符合中国最新版国家标准(GB)及国际单位制(SI)。

3.电梯的有关标准:

《特种设备质量监督与安全监察规定》(2000年10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电梯监督检验规程》(2002年1月9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监督检验规程》(2002年12月13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电梯制造与安装安全规范》GB 7588-2003;本规范等同于欧洲标准委员会CEN标准EN81关于电梯制造安装标准

《电梯技术条件》GB/T 10058-1997;

《电梯试验方法》GB/T 10059-1997;

《电梯安装验收规范》GB 10060-93;

《电梯、自动扶梯、自动人行道术语》GB/T 7024-1997;

《电梯主参数及轿厢、井道、机房的型式与尺寸第1部分:Ⅰ、Ⅱ、Ⅲ类电梯》GB/T 7025.1-1997;

《电梯主参数及轿厢、井道、机房的型式与尺寸第2部分:Ⅳ类电梯》GB/T 7025.2-1997;

《电梯主参数及轿厢、井道、机房的型式与尺寸第3部分:Ⅴ类电梯》GB/T 7025.3-1997;

《电梯曳引机》GB/T 13435-92;

《电梯用钢丝绳》GB 8903-88;

《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的制造与安装安全规范》GB 16899-1997;《交流电梯电动机通用技术条件》GB/T 12974-91;

《电梯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310-2002;

《杂物电梯》JG 135-2000;

《电梯T型导轨》JG/T 5072.1-1996;

《电梯T型导轨检验规则》JG/T 5072.2-1996;

《电梯对重用空心导轨》JG/T 5072.3-1996;

《电梯操作装置、信号及附件》JG 5009-92;

《住宅电梯的配置与选择》JG/T 5010-92;

《电梯钢丝绳用钢丝》YB/T 5198-1993;

《自动扶梯梯级链、附件和链轮》JB/T 8545-1997;

《电梯层门耐火试验方法》GA 109-1995;

《电梯导轨用热轧型钢》YB/T 157-1999;

《电梯维修规范》GB/T 18775-2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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