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整版)液氨泄漏专项应急预案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液氨泄漏专项应急预案
1. 总则
1.1 编制目的为了有效加强对我厂液氨的安全监督管理,避免因液氨泄漏造成人身伤亡及设备损坏事故,最大限度地减轻液氨泄漏造成的危害和损失,特制定华能岳阳电厂氨区液氨泄漏应急预案。1.2 编制依据
1.2.1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2008] 第6 号)
1.2.2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2001] 第60 号)
1.2.3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2002] 第344 号)
1.2.4 《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场所劳动保护条例》(国务院令[2002] 第352 号)
1.2.5 《危险化学品名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公告[2003] 第1 号)
1.2.6 《剧毒化学品目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等公告[2003] 第2 号)
1.2.7 《液体无水氨》(GB536-88);
1.2.8 《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2009);
1.2.9 《电力企业专项应急预案编制导则》(电监安全[2009]61 号)
1.2.10 《湖南省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
1.2.11 《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安全管理规定(试行)》
1.2.12 《中国华能集团公司重大突发事件(事故)应急管理办法》
1.2.13 《中国华能集团公司防止电力生产事故重点要求》
1.2.14 《中国华能集团公司电力生产事故调查规程》
1.2.15 《中国华能集团公司重大突发事件综合应急预案》
1.2.16 《华能湖南分公司突发事件综合应急预案》
1.2.17 《华能湖南岳阳发电有限责任公司突发事件综合应急预案》
1.3 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华能岳阳电厂处置氨区液氨泄漏事故的预防预警、应急处置和救援工作。
2. 应急处置基本原则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加强对氨区的监测、监控并实施监督管理,建立环境事件风险防范体系,积极预防、及时控制、消除隐患,提高环境事件防范和处理能力,尽可能地避免或减少液氨泄漏事件的发生,消除或减轻液氨泄漏事件造成的中长期影响,最大程度地公众健康,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切实履行企业主体的安全生产职责,把保障企业职工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作为首要任务,最大程度地减少液氨泄漏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和危害以及财产损失。应急处置应以保护人身安全为第一目的,同时兼顾设备救护和环境的防护,采取措施防止事故扩大和避免发生次生、衍生的环境事件。
3. 事件类型和危害程度分析
3.1 事件类型
3.1.1 液氨在卸载过程中由于操作不慎或误操作造成泄漏。
3.1.2 储罐、蒸发器、缓冲罐、阀门、管道及附件因腐蚀损坏造成泄漏。
3.1.3 设备失修、检修工艺失控造成泄漏。
3.1.4 液氨运输槽车运输量超限或设备维护不当,发生泄漏。
3.2 危害程度分析
3.2.1 氨是易燃,有毒,具有刺激性的危险化学品,当人体吸入低浓度氨对粘膜有刺激作用,吸入高浓度氨可造成组织溶解坏死。
3.2.2 当中毒者出现轻度中毒症状时会出现流泪、咽痛、声音嘶哑、咳嗽、咯痰等;眼结膜、鼻粘膜、咽部充血、水肿;胸部X 线征象符合支气管炎或支气管周围炎。
323当中毒者出现中度中毒症状时上述症状加剧,出现呼吸困难、紫绀,胸部X线征象符
合肺炎或间质性肺炎。
3.2.4 当中毒者出现重度中毒症状时可发生中毒性肺水肿,或有呼吸窘迫综合征,患者剧烈咳嗽、咯大量粉红色泡沫痰、呼吸窘迫、昏迷、休克等,可发生喉头水肿或支气管粘膜坏死脱落窒息。高浓度氨可引起反射性呼吸停止。
3.2.5 液氨或高浓度氨可致眼灼伤,液氨可致皮肤灼伤。
3.2.6 氨与空气混合能形成爆炸混合物,遇明火、高热可能引发燃烧爆炸。
3.2.7 氨在泄漏汽化时将吸收大量热,使温度降低,在抢修过程中易使人冻伤。
4. 事件分级
液氨泄漏事故级别分为四级:一般泄漏(w级)、较大泄漏(川级)、重大泄漏(n级)、(I级)特大泄漏。
4.1特别重大(I级)
4.1.1 储氨罐和运输槽车氨槽发生大量氨泄漏无法隔离,形成氨气蒸汽云,有向厂外移动扩散趋势。
4.1.2 发生3人以上中毒(重伤)或死亡;
4.1.3 因环境污染事件需疏散、转移周边群众;
4.1.4 直接经济损失1000 万元以上;
4.1.5 区域生态功能严重丧失或濒危物种生存环境遭到严重污染;
4.1.6 因环境污染使当地正常的经济、社会活动受到严重影响;
4.1.7 因环境污染造成重要城市主要水源地取水中断的污染事故;
4.1.8 因液氨在贮运中发生泄漏,严重影响人民群众生产、生活的污染事故;
4.1.9 电厂应急领导小组根据环境污染危害程度、恢复整治能力和社会影响等综合因素,研
究确定为特别重大(I级)环境污染事件。
4.2重大(n级)
4.2.1 贮罐开裂或氨站其它设备发生严重氨泄漏,系统隔离十分困难;泄漏发生过程中,情况发生突然变化,有可能造成严重后果或预期后果可能扩大。
4.2.2 厂区以外居民受到危害。
4.2.3 发生1 人以上、3 人以下中毒(重伤)或死亡;
4.2.4 区域生态功能部分丧失或濒危物种生存环境受到污染;
4.2.5 直接经济损失500万以上,1000万以下;
4.2.6 因环境污染使当地经济、社会活动受到较大影响;
4.2.7 因环境污染造成重要河流、湖泊、水库及县级以上城镇水源地取水中断的污染事件;
4.2.8 电厂应急领导小组根据环境污染危害程度、恢复整治能力和社会影响等综合因素,研
究确定为重大(n级)环境污染事件。
4.3较大(川级)
4.3.1 贮罐开裂或氨站其它设备发生较大氨泄漏,系统隔离较为困难。
4.3.2 厂区内有危害。
4.3.3 发生3 人以上中毒(轻度)或轻伤事件,无人员死亡和重伤;
4.3.4 直接经济损失100万以上、500万以下;
4.3.5 因环境污染造成跨地级行政区域纠纷,使当地经济、社会活动受到影响;
4.4 一般(W级)
4.4.1 贮罐出现渗漏、滴漏或氨站系统设备法兰、阀门有轻微泄漏氨气。。
4.4.2 发生3 人以下中毒(轻度)或轻伤事件,无人员死亡和重伤;
4.4.3 直接经济损失10 万以上、100万以下;
4.4.4 因环境污染造成跨县级行政区域纠纷,引起一般群体性影响的;
4.5 本款所称的“以上”包括本数,所称的“以下”不包括本数。
5. 应急指挥机构及职责由应急领导小组成立液氨泄漏事件应急指挥部,指挥部设安全监察部。
总指挥:突发"级液氨泄漏事件,现场总指挥由安全监察部主任担任,接受安全应急
管理办公室及应急领导小组指示。突发川级液氨泄漏事件现场总指挥由分管生产副总经理担
任,接受应急领导小组的指示;突发n级液氨泄漏事件现场总指挥由总经理担任;突发I 级液氨泄漏事件上报华能湖南分公司及当地政府部门,现场总指挥先期由总经理担任,开展
现场应急救援工作,如华能湖南分公司或政府部门另行任命总指挥,公司应急领导小组协助现场总
指挥开展应急救援工作。
应急指挥机构及职责详见综合预案 3.2 条应急组织体系及职责。
6. 预防与预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