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整版)工程施工合(大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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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程施工合同

发包方(甲方):

承包方(乙方):

兹有甲方委托乙方施工,工程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在平等、自愿的原则下,为确保双方利益,经双方协商同意达成如下条款:

一、工程名称:

二、工程地址:

三、三、工程内容:

四、结算方法和人工造价:

1、工程量以施工图纸(含变更通知)工程量为准。

2、预决算价格一切按河南省2008定额执行。按甲方一览表执行,“认质认价”材料以市场发布价调差,工资套有关文件加入。

3、乙方在以上计价方法的基础上,按工程总造价向甲方优惠10%,按照有关规定,乙方应承担建筑营业税、个人所得税、公司管理费、试验检测费等,。

五、工程质量:合格争取优良。甲方同业主签订的《工程施工现场管理办法》(其作为合同附件)对乙方同样适用。

六、工期:乙方应按照甲方与业主签订的施工合同约定的工期,按时或提前交工。拖延工期,乙方承担业主对甲方工程总造价每日万分之二的处罚外,同时接受业主的处罚。

七、合同暂定价款及支付方式:

1、乙方所承建的工程每平方米单价暂定为1000元,待施工图纸交付乙方,按双方约定计价方式确定工程造价。

2、本合同价款的确定:乙方正式开工后,连续3个月的《XX市建设工程材料基准价格信息》发布的信息价(月信息价上没有的材料价格参照2011年第三季度信息价)以平均价作为甲方认定乙方主材及地材的标准价,作为对乙方的结算依据,如果材料上涨幅度超过±5%时应按市场价或发布价调整。

3、甲方指定项目:参照《甲方指定项目一览表》,由甲方行签订协议,需要委托乙方实施的,不参与下浮。由第三方实施的,乙方参与计提任何费用。

4、双方约定计价方式如下:编制依据:《XX省建设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08版及计价方法、有关因国家政策变动而调整的造价文件、甲方造价编制要求、本工程施工图纸、国家技术规范标准、投标人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方案、材料市场价格信息、“认质认价材料”控制价清单一览表等进行结算。

5、主要材料价格:双方核对工程价款时执行“认质认价材料”控制价清单一览表和2011年《XX市建设工程材料基准价格信息》发布的信息价(月信息价上没有的材料价格参照2011年第三季度信息价)的平均价格,乙方应充分考虑施工期间包括的各种风险因素(例如:人工费、材料费等)含市场及国家政策的变动,结算时除“认质认价材料”按本合同约定办法调整外其它的均不予调整。

6、特殊约定:土建主材料、涉及重要使用功能和公用观感材料、未计价材等甲方限价的材料(以下简称“认质认价材料”),按照《XX 市建设工程材料基准价格信息》发布的信息价(该价格指到施工现场落地价,包括采购费、运费、保管费、装卸费)计入预算进行调差,不作调整。

“认质认价材料”的一览表见附表:

(1)“认质认价”控制价的确认程序:乙方每月25日向甲方报下月“认质认价”需用计划清单,甲方在七日内会同乙方按网价和市场价确认“认质认价”控制价,乙方按甲方确认“认质认价”控制价进行采购,进场报验合格后使用。经双方确定“认质认价”控制价,作为当期材料计价调差依据。

除“认质认价”以外的其他所有材料,如果材料上涨幅度超过±5%时应按市场价或发布价在工程结算时调整。

(2)“认质认价”供应要求:

乙方按双方确认的“认质认价”清单内容指定三个以上的中档品牌,但甲方不限定供货商,由乙方自行选择材料供应商,要求与确定的供货商按签订购买合同并履行相关义务,产品样板需封样保存,乙方进场施工的材料与封样不符者一律无条件退场,并承担质量违约金额十倍罚款,并且所用部位施工完部分返工,罚金发包人直接从工程款中扣除。

若乙方未及时与供货商签订供货合同,造成工程进度延误,乙方承担本合同约定的相应违约责任。签订合同后承包人未按约定并恶意

拖欠工程款给供应商,发包人可代扣付给供货商,承包人需无条件配合工程款支付和转帐手续办理。

若甲方对材料的认价导致乙方无法采购,发包人有权将此材料采购方式改为“甲供”材料的采购方式,在竣工决算时,从税后工程造价扣除甲方供部分的材料费用。“甲供”材料质量经乙方检测符合工程质量要求后,方可使用。

八、各种费用的计取规定

1、垃圾清运及手续费:每平方1元,本工程产生的建筑垃圾由乙方负责清运(清运出甲方管辖的施工现场至市政部门的建筑垃圾倾倒地点)并办理有关手续,清运及手续费用包干,竣工后无论任何原因均不调整。

2、甲乙双方检测费用承担:凡施工单位承包内应由承包单位的均由承包方承担,但检测单位由甲方认可。

3、办理施工许可证需交纳费用承担:应甲方办理的手续费用,地震、人防、消防、墙改基金由甲方承担;应乙方办理的手续费用,农民工保证金、意外伤害保险金、价格调节基金、招标代理费用、散装水泥、费用、手续由乙方承担。

4、总包管理费和分包配合费的计取.

总承包管理费及分包配合费费率:由甲方安排第三方实施的分包项目,在分包协议中约定按分包项目总价款的2%计取支取给乙方,供水、供电、热力、燃气等均不计取总包服务费与分包配合费,乙方负责协调管理,且无条件配合甲方竣工备案工作。

由甲方安排乙方实施的,包括但不限于门窗工程、弱电工程、电梯工程、消防工程(但不含电梯、消防工程的设备价等),乙方不再计取总包管理费和分包配合费。

5、措施费于甲乙双方在开工三个月后按照施工图纸预算,甲乙双方审定后,合同总价款中所含的措施费总额甲乙双方商定一次性包干,结算时不再调整。

(1)施工组织设计和专项施工组织设计所包含的一切技术措施(如停水、停电措施等)费、施工措施费以及竣工前可能出现的其他所有措施费已包干,竣工后均不另行计价。

(2)本工程组织措施费中安全门明施工费只计取基本费,乙方达到市级文明工地标准,乙方须取得市级安全文明工地证书,结算时按照相关文件规定计算评审和奖励费用;材料二次搬运费、远途施工增加费、冬雨季施工措施费等均不计取。

6、规费只计取意外伤害保险(工程排污费按实际发生计取),其他均不计取。

7、基础复合地基按协议约定价格及计价方式计取。

8、变更与签证:单项增减少于1000元人民币的项目不作调整。

9、使用建筑工程以外的零工及签证,使用确认权为甲方总经理及以上级别2人和甲方的现场代表签字确认为准。

10、对于乙方的技术革新及减少甲方成本的做法,甲方按照减少额度给予乙方不低于30%额度的奖励。

11、利润:本工程按二类工程,利润按7%计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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