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公司挂靠管理规定修订稿
建筑公司挂靠管理制度
建筑公司挂靠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公司与挂靠人员之间的合作关系,更好地发挥挂靠人员的作用,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挂靠管理制度适用于公司与挂靠人员之间的合作关系管理,包括挂靠人员的选拔、聘请、培训、考核、激励和解除挂靠关系等方面。
第三条公司在挂靠管理过程中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行业规范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确保挂靠人员的合法权益。
第四条公司应建立健全挂靠管理制度,不断完善挂靠管理机制,提高挂靠人员的工作素质和效率。
第二章挂靠的定义和类型第五条挂靠是指挂靠人员接受公司的委托,进行项目合作,并按照约定的分成比例进行分成的一种合作形式。
第六条挂靠一般分为专业挂靠和项目挂靠两种类型。
1. 专业挂靠是指公司与具有特定专业技能的人员合作,以完成特定的技术工作或咨询服务。
2. 项目挂靠是指公司与具有项目管理经验的团队或个人合作,以完成特定的建筑项目或工程项目。
第七条公司应根据项目需求和挂靠人员的实际情况,选择适合的挂靠方式,并签订挂靠合同。
第三章挂靠管理流程第八条挂靠管理流程主要包括挂靠需求确认、挂靠人员筛选、挂靠合同签订、挂靠培训考核、挂靠激励管理和挂靠解除等环节。
1. 挂靠需求确认:公司根据项目需求和人员情况,确定挂靠需求。
2. 挂靠人员筛选:公司在公开招聘的基础上,通过面试、考察等方式筛选合适的挂靠人员。
3. 挂靠合同签订:公司与挂靠人员签订挂靠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包括项目内容、分成比例、工作时间等。
4. 挂靠培训考核:公司对挂靠人员进行培训和考核,提高其工作能力和素质。
5. 挂靠激励管理:公司根据挂靠人员的工作表现和业绩,给予相应的激励和奖励。
6. 挂靠解除:公司与挂靠人员在挂靠期满或其他原因下,解除挂靠关系。
第四章挂靠管理要求第九条公司应做好挂靠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工作,确保挂靠人员具备相关技能和资格证书。
第十条公司应建立挂靠人员档案,记录挂靠人员的基本信息、工作经历和评价情况。
建筑挂靠单位管理制度
建筑挂靠单位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建筑挂靠单位的管理,维护建筑行业的正常秩序,切实保障建筑工程质量和安全,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管理制度适用于所有在建筑领域从事挂靠活动的单位。
第三条建筑挂靠单位是指在建筑工程中,由主体施工单位与其他单位签订合同,将该单位的一部分工程或业务外包给其他单位进行承揽、代办、执法等形式的从业活动。
第四条挂靠单位应当依法办理挂靠手续,取得相关资质,并严格按照合同要求履行挂靠义务,确保建筑工程顺利进行。
第五条建筑挂靠单位应当遵守国家有关建筑法律法规,认真履行挂靠责任,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不得违反合同承诺,损害建筑工程的利益。
第六条主体施工单位应当对挂靠单位进行严格管理,确保挂靠单位的资质和信誉,保障建筑工程的顺利推进。
第七条基建单位应当依法监督挂靠单位的行为,维护建筑行业的正常秩序,保障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第八条建筑挂靠单位管理必须建立规章制度,健全组织机构,完善管理体制,确保管理工作的科学、规范和有效进行。
第二章组织机构第九条建筑挂靠单位应当根据业务范围和规模确定相应的组织机构,并建立健全管理层级,规范权责关系。
第十条挂靠单位应当设立由主要负责人领导的管理团队,明确责任分工,确保决策及时、灵活。
第十一条挂靠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内部审核机制,确保管理工作的公正、透明。
第十二条挂靠单位应当设置专门部门或岗位,负责业务的统筹、协调和执行,保障工程的顺利进行。
第三章工作制度第十三条挂靠单位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岗位职责,明确工作任务,规范工作流程。
第十四条挂靠单位应当建立健全考核评价体系,激励员工积极工作,提高工作效率。
第十五条挂靠单位应当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确保合法合规经营,不得以任何形式为个人或单位谋取利益。
第十六条挂靠单位应当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规范资金使用,确保项目经费的安全及合理使用。
第十七条挂靠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确保员工的生命安全和财产安全。
施工单位挂靠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施工单位挂靠行为,维护建筑市场秩序,保障工程质量和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在本地区从事建筑活动的施工单位,包括施工总承包单位、专业承包单位和劳务分包单位。
第三条本制度所称挂靠,是指施工单位以非法手段借用其他施工单位的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等合法证件,承揽工程的行为。
第四条施工单位应自觉遵守本制度,不得进行挂靠行为。
第二章管理原则第五条施工单位挂靠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一)依法管理原则: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进行管理。
(二)公开透明原则:管理过程公开透明,接受社会监督。
(三)预防为主原则:加强事前防范,减少挂靠行为的发生。
(四)综合治理原则:综合运用法律、行政、经济等手段,综合治理挂靠行为。
第三章管理职责第六条建筑主管部门负责施工单位挂靠管理的下列工作:(一)制定施工单位挂靠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
(二)建立健全施工单位挂靠信息管理系统。
(三)对施工单位挂靠行为进行监督检查。
(四)依法查处施工单位挂靠行为。
第七条施工单位应履行以下职责:(一)严格遵守本制度,不得进行挂靠行为。
(二)对所承揽的工程,确保工程质量、安全、进度。
(三)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加强对挂靠行为的防范。
(四)配合建筑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
第四章管理措施第八条施工单位挂靠管理采取以下措施:(一)资质审查1. 建筑主管部门对申请承揽工程的施工单位进行资质审查,确保其具备相应的资质条件。
2. 施工单位不得借用其他施工单位的资质证书承揽工程。
(二)安全生产许可证管理1. 施工单位应依法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不得借用其他施工单位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 建筑主管部门对施工单位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发放和使用进行监督检查。
(三)工程招投标管理1. 施工单位应按照规定参加工程招投标活动,不得以挂靠形式参与招投标。
2. 建筑主管部门对工程招投标活动进行监督检查,确保招投标活动的公平、公正。
建筑企业挂靠管理办法2023
建筑企业挂靠管理办法20231. 背景本管理办法旨在规范建筑企业挂靠行为,提高挂靠企业的管理水平,保障建筑市场的稳定和健康发展。
2. 定义2.1 建筑企业挂靠:指建筑企业间以合法合规的方式建立挂靠关系,通过在人力、技术、资质等方面互相补充合作,实现资源共享和互利共赢。
2.2 挂靠企业:指主要承担建筑项目的建筑企业。
2.3 挂靠单位:指为挂靠企业提供支持服务的建筑企业。
3. 挂靠条件3.1 挂靠企业应具备相应的建筑资质,并遵守国家和地方政府的相关法规和政策。
3.2 挂靠企业应具备稳定、可靠的经营情况,无违法、违规行为。
3.3 挂靠企业应具备一定的技术实力和管理水平。
4. 挂靠程序4.1 挂靠企业与挂靠单位达成挂靠意向后,应签订挂靠协议,明确双方责任和义务。
4.2 挂靠企业应向相关部门提交挂靠申请,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
4.3 相关部门对挂靠申请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颁发书。
5. 挂靠责任5.1 挂靠企业应按照挂靠协议的约定,履行与挂靠单位的合作义务。
5.2 挂靠单位应提供必要的支持和服务,协助挂靠企业完成项目任务。
5.3 挂靠企业和挂靠单位应共同维护建筑市场的良好秩序和声誉。
6. 挂靠监管6.1 相关部门应加强对挂靠企业和挂靠单位的监管,确保其经营行为合规合法。
6.2 相关部门应定期对挂靠企业和挂靠单位进行质量审核和信用评价。
6.3 相关部门对挂靠企业和挂靠单位的违法行为将采取相应的法律措施进行处理。
7. 法律责任7.1 若挂靠企业存在违法行为,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7.2 若挂靠单位提供虚假材料或不履行合作义务,将受到相应的法律制裁。
8. 附则本管理办法自发布之日起生效,取代之前的相关规定。
凡挂靠企业和挂靠单位应按照本管理办法的要求进行调整和遵守。
以上是《建筑企业挂靠管理办法2023》的完整版文档,旨在规范建筑企业挂靠行为并保障建筑市场的稳定和健康发展。
文档中包括了定义、挂靠条件、挂靠程序、挂靠责任、挂靠监管、法律责任和附则等内容。
建筑公司挂靠管理制度范文
建筑公司挂靠管理制度范文建筑公司挂靠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建筑公司挂靠管理的监督,规范建筑公司挂靠行为,确保相关法律法规的合规操作,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所有建筑公司挂靠项目,涵盖公司挂靠过程中的各个环节和相关方。
第三条本制度的主要目的是明确建筑公司挂靠的管理职责、工作流程,保障挂靠项目的合规、安全与高效。
第四条建筑公司挂靠的管理原则是公开、公平、公正、公开、有序,依法合规。
第二章挂靠项目申请和审批第五条建筑公司挂靠项目的申请必须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进行,符合建筑公司和挂靠公司的经营范围和资质要求。
第六条建筑公司和挂靠公司应事先签订挂靠协议,明确双方权责和挂靠期限。
挂靠协议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一)建筑公司和挂靠公司的基本信息和业务范围;(二)挂靠期限和挂靠项目的具体工作内容;(三)挂靠公司对建筑公司提供的服务和费用;(四)双方的违约责任和解约方式。
第七条建筑公司应准备以下申报材料:(一)营业执照及相关证照;(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执业资格证书等个人证明文件;(三)建筑公司的业绩、规模和资质等证明文件;(四)挂靠项目的需求证明文件。
第八条挂靠项目的审批程序如下:(一)建筑公司提交挂靠申请资料;(二)挂靠公司对申请资料进行审核;(三)审核通过后,双方签订挂靠协议;(四)办理相关行政审批手续;(五)领取挂靠证件。
第九条建筑公司挂靠申请遇到以下情况之一的,将不予受理:(一)申请材料不完整、不合规;(二)项目需求与挂靠公司的业务范围不符;(三)建筑公司存在违法违规行为。
第十条挂靠期限一般不超过五年,如需延期,建筑公司需提前向挂靠公司提交延期申请,并获得挂靠公司同意。
第三章挂靠项目实施管理第十一条建筑公司挂靠项目的实施必须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进行,遵守挂靠协议的约定。
第十二条建筑公司需向挂靠公司提供挂靠项目的相关信息和材料,包括但不限于设计方案、施工图纸、进度计划等。
建筑挂靠公司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建筑挂靠公司的经营行为,保障公司、挂靠方和施工方的合法权益,提高项目管理水平,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建筑挂靠公司及其挂靠方、施工方在项目合作过程中的管理。
第三条建筑挂靠公司应遵循诚实守信、公平公正、依法经营的原则,确保项目顺利进行。
第二章挂靠方管理第四条挂靠方应具备以下条件:1. 拥有合法的企业法人资格;2. 具有健全的组织机构、管理制度和财务制度;3. 具备相应的施工资质;4. 无不良信用记录。
第五条挂靠方应与建筑挂靠公司签订挂靠协议,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和责任。
第六条挂靠方应按照协议约定,向建筑挂靠公司缴纳挂靠费用,并按时足额缴纳。
第七条挂靠方应配合建筑挂靠公司进行项目管理,确保项目按期完成。
第八条挂靠方在项目合作过程中,如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或协议约定,建筑挂靠公司有权终止协议,并追究其法律责任。
第三章施工方管理第九条施工方应具备以下条件:1. 拥有合法的企业法人资格;2. 具有健全的组织机构、管理制度和财务制度;3. 具备相应的施工资质;4. 无不良信用记录。
第十条施工方应与建筑挂靠公司签订施工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和责任。
第十一条施工方应按照合同约定,按时完成施工任务,确保工程质量。
第十二条施工方在施工过程中,如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或合同约定,建筑挂靠公司有权终止合同,并追究其法律责任。
第四章项目管理第十三条建筑挂靠公司应建立健全项目管理机构,明确各部门职责。
第十四条项目经理应全面负责项目的管理工作,确保项目按期、按质、按预算完成。
第十五条项目经理应定期召开项目协调会议,协调解决项目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
第十六条项目经理应定期向上级汇报项目进展情况,并及时调整项目计划。
第十七条项目经理应加强对施工现场的监督管理,确保施工安全、文明施工。
第五章人力资源管理第十八条建筑挂靠公司应建立健全人力资源管理制度,确保员工队伍稳定。
第十九条建筑挂靠公司应加强对员工的培训,提高员工的专业技能和综合素质。
工程公司对外挂靠管理制度
工程公司对外挂靠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为规范工程公司对外挂靠管理,保障挂靠双方合法权益,维护行业良性竞争秩序,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挂靠管理的范围和对象1.工程公司对外挂靠管理是指工程承包企业与其他相关企业之间建立合作关系,共同承接工程项目,实现资源的共享和利益的最大化。
2.涉及工程公司对外挂靠管理的主体包括但不限于:工程承包企业、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材料供应商等。
企业之间均应签署书面合同,明确合作的内容、责任、权益等事项。
第三章挂靠管理的内容和方式1.具体挂靠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共同承接工程项目、技术支持、资源共享、信息交流等。
2.挂靠方式包括但不限于:合作联营、合资经营、合同约定等。
具体挂靠方式,双方按照合同约定执行。
第四章挂靠管理的流程和程序1.工程公司对外挂靠管理的流程包括:洽谈对接、合作协商、签订合同、实施执行等。
2.具体挂靠管理的程序包括:挂靠申请、资质审核、合同签订、工程实施等。
第五章挂靠管理的责任和义务1.挂靠双方均应履行合同约定的责任和义务,保障各自的权益。
2.工程公司对外挂靠管理过程中,不得违反法律法规,不得损害国家、社会和他人的合法权益。
第六章挂靠管理的监督和检查1.相关主管部门应加强对工程公司对外挂靠管理的监督和检查,确保挂靠合作的合法合规。
2.挂靠双方可以通过书面合同约定监督和检查机制,及时解决合作中的问题和纠纷。
第七章挂靠管理的风险防范1.工程公司对外挂靠管理存在一定的风险,双方应提前做好风险评估和防范措施。
2.合同约定中应明确风险责任的划分和解决方式,防止风险发生后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第八章附则1.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生效,相关规定如有变动或调整,由公司另行制定并公告。
2.本制度最终解释权归公司管理层所有。
本挂靠管理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建筑公司项目挂靠管理制度
一、目的为了规范建筑公司项目挂靠行为,明确挂靠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保障公司利益,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部所有项目挂靠业务。
三、挂靠双方的权利和义务1. 挂靠方:(1)挂靠方应具备合法的施工资质,并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进行施工。
(2)挂靠方应承担项目施工过程中的所有风险,包括但不限于质量、安全、环保等责任。
(3)挂靠方应按照合同约定,向被挂靠方支付挂靠费用。
(4)挂靠方应积极配合被挂靠方进行项目管理工作,确保项目顺利实施。
2. 被挂靠方:(1)被挂靠方应按照合同约定,为挂靠方提供项目所需的相关资源,包括但不限于人力、物力、财力等。
(2)被挂靠方应监督挂靠方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确保项目质量、安全、环保等要求。
(3)被挂靠方应按照合同约定,向挂靠方支付挂靠费用。
(4)被挂靠方应协助挂靠方解决项目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确保项目顺利进行。
四、挂靠费用的确定与支付1. 挂靠费用应根据项目规模、工期、施工难度等因素,由挂靠双方协商确定。
2. 挂靠费用应分阶段支付,具体支付方式由挂靠双方在合同中约定。
3. 挂靠方应在每个支付节点前,向被挂靠方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施工进度、质量验收报告等。
五、项目挂靠的审批程序1. 挂靠方应向被挂靠方提交项目挂靠申请,内容包括但不限于项目概况、挂靠方资质、挂靠费用等。
2. 被挂靠方应组织相关部门对挂靠方资质、项目可行性等进行审核。
3. 审核通过后,挂靠双方签订项目挂靠合同。
4. 被挂靠方应将项目挂靠合同报送公司领导审批。
六、项目挂靠的监督管理1. 被挂靠方应设立项目挂靠监督管理小组,负责对挂靠项目进行全程监督。
2. 监督管理小组应定期对挂靠项目进行检查,确保项目质量、安全、环保等要求得到满足。
3. 如发现挂靠方存在违规行为,被挂靠方有权要求挂靠方进行整改,并追究相关责任。
七、附则1. 本制度由公司总部负责解释。
2.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3. 本制度如有未尽事宜,由公司总部另行规定。
2024年修订:建筑项目挂靠管理规程
20XX 专业合同封面COUNTRACT COVER甲方:XXX乙方:XXX2024年修订:建筑项目挂靠管理规程本合同目录一览1. 定义与术语解释1.1 建筑项目1.2 挂靠管理1.3 挂靠方1.4 被挂靠方1.5 管理费用1.6 挂靠期限2. 挂靠方责任2.1 挂靠方资质2.2 工程质量与安全2.3 项目进度与成本控制2.4 人力资源管理2.5 税务与合规3. 被挂靠方责任3.1 被挂靠方资质3.2 技术支持与培训3.3 资源共享3.4 财务管理3.5 风险控制与合规4. 管理费用与支付方式4.1 管理费用标准4.2 支付周期4.3 支付方式4.4 费用调整机制5. 挂靠期限与终止条件5.1 挂靠期限5.2 提前终止条件5.3 终止后的事宜处理6. 违约责任6.1 挂靠方违约6.2 被挂靠方违约6.3 违约责任处理7. 争议解决7.1 争议解决方式7.2 仲裁地点与机构7.3 法律适用8. 合同的生效、变更与解除8.1 合同生效条件8.2 合同变更8.3 合同解除9. 保密条款9.1 保密内容9.2 保密期限9.3 泄密责任10. 知识产权保护10.1 知识产权归属10.2 使用权与许可10.3 侵权责任11. 强制性规定11.1 遵守法律法规11.2 强制性规定的影响12. 通知与送达12.1 通知方式12.2 送达地址与联系方式13. 合同的附件13.1 附件列表13.2 附件的有效性14. 其他条款14.1 不可抗力14.2 合同的完整性14.3 独立合同条款14.4 语言与翻译14.5 继承与转让14.6 法院管辖第一部分:合同如下:第一条定义与术语解释1.1 建筑项目本合同所称建筑项目,是指双方在合同约定的范围内,由挂靠方负责实施的建设项目。
1.2 挂靠管理挂靠管理是指被挂靠方对挂靠方在建筑项目实施过程中的资质、工程质量、安全、进度、成本、人力资源、税务等方面进行的管理和监督。
1.3 挂靠方挂靠方是指在建筑项目实施过程中,承担施工任务并接受被挂靠方管理的乙方。
2023修正版挂靠管理办法
挂靠管理办法挂靠管理办法引言挂靠是指一家企业或组织将其经营管理权委托给另外一家企业或组织进行管理的一种形式。
挂靠管理办法是为了规范挂靠行为,保护委托方和承接方的权益,提高经营管理效率而制定的管理规定。
本文档旨在介绍挂靠管理办法的具体内容和执行方式。
1. 挂靠的定义和分类1.1 定义挂靠是指一家企业或组织将其经营管理权委托给另外一家企业或组织进行管理的一种形式,委托方仍然保留所有权。
1.2 分类挂靠可以分为以下几类:- 1.2.1 企业挂靠:企业将其经营管理权委托给另一家企业进行管理。
- 1.2.2 机构挂靠:非企业组织将其经营管理权委托给另一家组织进行管理。
- 1.2.3 个人挂靠:个人将其经营管理权委托给其他企业或组织进行管理。
2. 挂靠的双方权利和义务2.1 委托方的权利和义务- 2.1.1 委托方有权根据合同约定,要求承接方按照约定的经营管理方式进行操作。
- 2.1.2 委托方有义务向承接方提供必要的经营管理信息和支持。
- 2.1.3 委托方有义务按时支付挂靠管理费用。
2.2 承接方的权利和义务- 2.2.1 承接方有权按照合同约定,使用委托方的资产和资源进行经营管理。
- 2.2.2 承接方有义务按照合同约定,保证经营管理的安全性和合法性。
- 2.2.3 承接方有义务向委托方提供经营管理情况的报告。
- 2.2.4 承接方有义务按时向委托方支付合同约定的挂靠管理费用。
3. 挂靠合同的要素3.1 合同主体挂靠合同应包括委托方和承接方的基本信息,如名称、地质、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等。
3.2 挂靠期限合同应明确规定挂靠期限的起始和结束日期。
3.3 经营管理方式和范围合同应详细描述委托方的经营管理权利和承接方的经营管理责任。
3.4 费用支付方式合同应明确规定挂靠管理费用的支付方式和支付期限。
3.5 违约责任合同应规定双方违约责任和违约金等相关事项。
4. 挂靠的解除和终止4.1 解除原因挂靠可以根据合同约定的事由和条件进行解除。
挂靠资质建设工程管理制度
挂靠资质建设工程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挂靠资质建设工程管理行为,落实主体责任,维护建设工程市场秩序,提高工程质量,推动工程建设行业健康发展,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挂靠资质建设工程应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建设工程管理规定,履行挂靠资质单位的相关约定,加强自身管理,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
第三条本制度适用于在建设项目中,挂靠资质单位与被挂靠单位的管理活动。
第二章挂靠工程管理机构第四条挂靠资质单位应当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并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取得法定营业执照。
第五条挂靠资质单位应当具有相应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或勘察设计资质,且被挂靠单位具有相应的专业资质。
第六条挂靠资质单位应当设置专门的挂靠管理机构,明确挂靠管理人员的职责和权限。
第七条挂靠资质单位应当制定挂靠管理制度,明确管理流程,保障挂靠工程的质量和安全。
第八条挂靠资质单位应当建立健全人才队伍,确保挂靠工程能够按时按质完成。
第三章挂靠程序第九条挂靠资质单位应当与被挂靠单位签订挂靠合同,明确挂靠的工程项目、责任分工、奖惩措施等内容。
第十条挂靠资质单位应当向有关主管部门备案挂靠信息,并按照规定定期进行报告。
第十一条挂靠资质单位应当按照挂靠合同的约定,提供技术支持、人员培训等服务。
第十二条被挂靠单位应当配合挂靠资质单位的管理工作,保障挂靠工程的顺利进行。
第四章挂靠管理第十三条挂靠资质单位应当加强现场管理,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
第十四条挂靠资质单位应当加强与被挂靠单位的沟通与协调,及时解决工程中出现的问题。
第十五条挂靠资质单位应当加强对施工单位的监督检查,确保施工单位按照要求执行。
第十六条挂靠资质单位应当对工程进度、质量、安全等方面进行定期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并提出整改意见。
第五章挂靠验收第十七条挂靠资质单位应当对挂靠工程进行整体验收,确保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质量要求。
第十八条挂靠资质单位应当办理相应的验收手续,并向监理单位和业主单位提交验收意见。
施工单位挂靠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规范施工单位挂靠行为,保障建筑市场的公平竞争,维护各方合法权益,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单位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挂靠行为的界定1. 挂靠行为是指施工单位通过转让资质证书、借用资质证书等方式,以其他施工单位的名称承揽工程的行为。
2. 挂靠行为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形:(1)施工单位未取得相应资质证书,借用其他施工单位资质证书承揽工程;(2)施工单位将资质证书转让给其他施工单位承揽工程;(3)施工单位借用其他施工单位资质证书,通过虚假宣传等方式承揽工程。
三、挂靠行为的禁止与查处1. 禁止施工单位进行挂靠行为。
2. 对违反本制度规定,进行挂靠行为的施工单位,一经查实,将按照以下规定予以处理:(1)责令停止挂靠行为,退还非法所得;(2)给予警告,并处以罚款;(3)情节严重的,吊销资质证书,吊销营业执照;(4)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
四、管理措施1. 加强施工单位资质审核,确保施工单位具备相应资质。
2. 建立施工单位信用档案,对有挂靠行为的施工单位实施重点监管。
3. 加强施工现场监管,对涉嫌挂靠的工程,及时进行调查核实。
4. 建立举报奖励制度,鼓励社会各界对挂靠行为进行举报。
5. 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共同打击挂靠行为。
五、责任追究1. 施工单位法定代表人对本单位挂靠行为负有直接责任。
2. 项目经理对本项目挂靠行为负有管理责任。
3. 施工单位相关管理人员对挂靠行为负有监督责任。
六、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2. 本制度由施工单位负责解释。
3. 本制度未尽事宜,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建筑挂靠公司管理制度
建筑挂靠公司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建筑挂靠公司的管理行为,促进企业持续健康发展,提高服务质量,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管理制度适用于建筑挂靠公司全体员工,包括公司高管、中层管理人员、普通员工等。
第三条公司管理层要加强对本管理制度的宣传和培训,确保员工了解并遵守相关规定。
第四条建筑挂靠公司要依法合规经营,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不得从事违法违规活动。
第五条公司要加强内部管理,建立健全制度,提高工作效率,确保业务顺利进行。
第二章组织架构第六条公司设立董事会、监事会、高级管理团队等机构,明确各级职责。
第七条公司高层领导应明确责任、权力和职责范围,划分工作任务,建立工作协调机制。
第八条公司应设立部门、岗位,明确工作流程和职责分工,实现工作高效、有序进行。
第九条公司应建立绩效考评制度,激励员工积极工作,提高绩效水平。
第十条公司应加强对员工的培训和提升,提高员工素质和能力,以适应公司发展需求。
第三章业务管理第十一条公司要加强对业务的管理,确保项目进度、质量和安全。
第十二条公司应建立健全财务管理体系,进行合规记账和报税,第十三条公司应建立完善的市场营销体系,提升公司品牌知名度和市场竞争力。
第十四条公司要加强对供应商和合作伙伴的管理,维护与他们的良好合作关系。
第十五条公司要加强对员工的安全保障,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体系,确保员工的人身安全。
第四章管理机制第十六条公司要建立健全内部控制机制,防范各类风险,确保公司资产安全。
第十七条公司要建立健全信息化管理系统,提高管理效率和业务水平。
第十八条公司要建立健全巡查检查机制,监督各项工作任务的完成情况。
第十九条公司要建立健全投诉处理机制,接受员工和客户的意见和建议,及时解决问题。
第二十条公司要建立健全绩效考核机制,激励员工积极工作。
第五章其他规定第二十一条公司职工在工作期间需严格遵守公司规章制度,服从管理,不得违反工作纪律。
第二十二条公司职工要保护公司财产和商业秘密,不得泄露公司内部信息。
建筑挂靠法律规定(3篇)
第1篇一、引言建筑挂靠,是指建筑企业将自己的资质证书、工程项目承包权等转让给其他企业或者个人,由其以自己的名义承揽工程的行为。
在我国,建筑挂靠现象长期存在,给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生产、合同履行等方面带来了诸多问题。
为规范建筑市场秩序,保障建筑工程质量与安全,我国陆续出台了一系列关于建筑挂靠的法律规定。
本文将从以下几个方面对建筑挂靠法律规定进行梳理和分析。
二、建筑挂靠的法律定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四十二条规定,建筑挂靠是指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单位或者个人,通过虚假转让、租赁、承包等方式,以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单位或者个人的名义承揽工程的行为。
三、建筑挂靠的法律责任1. 行政责任(1)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六十三条规定,对建筑挂靠行为,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5倍以上10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10万元以上30万元以下的罚款。
(2)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五条规定,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2. 刑事责任(1)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规定,构成合同诈骗罪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2)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七条规定,构成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罪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后果特别严重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
3. 民事责任(1)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五十二条规定,因建筑挂靠造成的合同无效,应当返还因合同取得的财产,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因此所受到的损失。
(2)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六条、第七条规定,因建筑挂靠造成他人损害的,由挂靠方和被挂靠方承担连带责任。
建筑公司挂靠费用管理制度
建筑公司挂靠费用管理制度
一、总则
1. 本制度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旨在规范挂靠过程中的费用
管理,保障公司及合作伙伴的合法权益。
2. 所有参与挂靠合作的单位和个人,必须严格遵守本制度的规定,确保费用管理的公正性
和透明度。
二、费用构成
1. 挂靠管理费:指公司为挂靠单位提供管理服务所收取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资质使用费、管理服务费等。
2. 项目分成费:根据挂靠合同约定,按照项目收益的一定比例支付给公司的分成费用。
3. 其他费用:包括必要的行政费用、税费以及双方约定的其他相关费用。
三、费用计算与支付
1. 挂靠管理费的计算应基于挂靠合同中的约定,明确收费标准和支付周期。
2. 项目分成费应根据项目的实时收益情况,按合同约定的比例定期结算。
3. 所有费用的支付应通过银行转账等可追溯的方式进行,确保资金流的清晰可查。
四、费用审核与监督
1. 公司应设立专门的财务部门或指定专人负责费用的审核工作,确保费用的真实性和合理性。
2. 对于费用的支付,应实行双重审批机制,避免单一点的财务风险。
3. 公司应定期对挂靠费用进行审计,并向所有股东和合作伙伴公开审计结果,接受监督。
五、违约责任
1. 如挂靠方未按时支付相关费用,公司有权按照合同约定收取违约金,并可采取法律手段
追究其责任。
2. 如公司未能提供约定的管理服务,应减免相应的管理费用,并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
六、附则
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由公司管理层负责解释。
2. 本制度如有更新,应及时通知所有挂靠单位和个人,并做好相应的过渡安排。
建筑公司资质挂靠管理制度
一、概述为了规范建筑公司资质挂靠行为,保障建筑市场的健康发展,维护各方合法权益,特制定本制度。
二、挂靠定义挂靠,是指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建筑企业,通过与其他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建筑企业达成协议,以挂靠形式参与工程建设项目的行为。
三、挂靠管理制度1. 挂靠资质条件(1)具备国家建设部或各省建设厅注册执业资格的注册建造师、监理工程师、结构工程师、岩土工程师、造价工程师、建筑师等。
(2)具备合法的企业法人资格。
(3)具备相应的技术装备和工程业绩。
2. 挂靠申请与审批(1)申请挂靠的企业应向当地建设主管部门提交以下材料:①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②企业资质证书。
③注册建造师、监理工程师等相关人员的资格证书。
④工程业绩证明材料。
⑤挂靠协议。
(2)建设主管部门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符合条件的企业予以批准。
3. 挂靠合同管理(1)挂靠双方应签订书面挂靠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和责任。
(2)挂靠合同应包括以下内容:①挂靠双方的基本信息。
②挂靠资质的名称、等级和有效期。
③挂靠费用的支付方式、金额及支付时间。
④工程项目的名称、规模、地点、工期等。
⑤工程质量、安全、环保等要求。
⑥违约责任。
4. 挂靠项目监管(1)挂靠企业应按照合同约定,对挂靠项目进行全过程监管。
(2)挂靠企业应定期向建设主管部门报告挂靠项目进展情况。
(3)建设主管部门对挂靠项目进行监督检查,确保项目质量、安全、环保等方面符合要求。
5. 挂靠责任追究(1)挂靠企业违反合同约定,给他人造成损失的,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建设主管部门对违反挂靠管理制度的企业,依法予以查处。
四、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2. 本制度由当地建设主管部门负责解释。
3. 本制度未尽事宜,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工程公司资质挂靠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司资质挂靠行为,维护公司合法权益,提高公司管理水平和市场竞争力,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部所有涉及资质挂靠的相关业务活动。
第三条本制度遵循合法、合规、公平、公正的原则。
第二章资质挂靠定义第四条资质挂靠是指公司与其他单位或个人合作,利用对方具备的相应资质,以对方名义承接工程项目,实现公司业务拓展的行为。
第五条资质挂靠分为内部挂靠和外部挂靠。
内部挂靠是指公司内部部门之间或个人之间的合作;外部挂靠是指公司与外部单位或个人之间的合作。
第三章资质挂靠管理职责第六条公司成立资质挂靠管理小组,负责资质挂靠的审核、监督和管理。
第七条资质挂靠管理小组的主要职责如下:(一)审核资质挂靠合作单位的资质、信誉、财务状况等条件,确保合作单位具备承接工程项目的资质和能力;(二)制定资质挂靠合作协议,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和责任;(三)监督合作单位按照合作协议要求,履行合同约定的各项义务;(四)定期对资质挂靠项目进行检查,确保工程质量、安全和进度;(五)处理资质挂靠过程中的纠纷和问题。
第四章资质挂靠审批流程第八条资质挂靠项目需经过以下审批流程:(一)合作单位提交资质挂靠申请,包括合作单位资质证明、合作协议等材料;(二)资质挂靠管理小组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提出审核意见;(三)公司总经理审批资质挂靠申请;(四)审批通过后,签订资质挂靠合作协议。
第五章资质挂靠合同管理第九条资质挂靠合同应包含以下内容:(一)合作双方的基本信息;(二)合作项目的基本信息;(三)合作双方的权利、义务和责任;(四)项目资金、进度、质量、安全等要求;(五)违约责任和争议解决方式。
第十条资质挂靠合同签订后,双方应严格遵守合同约定,履行各自义务。
第六章监督检查第十一条公司定期对资质挂靠项目进行检查,检查内容包括:(一)合作单位资质、信誉、财务状况等;(二)项目进度、质量、安全等情况;(三)合作协议履行情况。
第十二条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应及时采取措施予以纠正。
建筑工程公司挂靠管理制度
建筑工程公司挂靠管理制度为规范建筑工程公司挂靠业务,提高服务质量,保障挂靠方和建筑工程公司的权益,现制定本挂靠管理制度。
一、挂靠业务范围建筑工程公司挂靠业务主要包括建筑施工挂靠和工程管理挂靠两种形式。
建筑施工挂靠是指建筑工程公司与具备相应资质的个人或团体签订挂靠协议,将部分工程施工任务交由挂靠方承担。
工程管理挂靠是指建筑工程公司将某项目的管理任务委托给具备相关经验和资质的个人或团体,负责项目的组织、协调和监督工作。
二、挂靠条件1. 挂靠方应具备相应的专业资质和技术能力,能够独立完成挂靠项目的施工或管理任务;2. 挂靠方需具备良好的商业信誉和社会信誉,无不良行为记录;3. 挂靠方需符合国家相关法规和规定,具备我国执业资格证书;4. 挂靠方需要有完善的组织结构和管理制度,能够保证施工或管理工作的高效、安全和质量可控;5. 挂靠方应具备一定的资金实力和信用保障能力,能够按时履行合同义务;6. 挂靠方需遵守建筑工程公司的相关管理规定和要求,保证按照合同要求完成工作。
三、挂靠流程1. 挂靠合作协议签订:建筑工程公司与挂靠方签订挂靠合作协议,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和合作方式;2. 项目需求确认:建筑工程公司和挂靠方确认具体的挂靠项目需求,明确工作内容和要求;3. 认证资质审核:建筑工程公司对挂靠方的资质和信誉进行审核,确保挂靠方符合相关条件;4. 签订挂靠协议:双方签订具体的挂靠协议,明确工作范围、时间、报酬和其他具体事项;5. 实施工程管理:挂靠方按照合同要求履行施工或管理工作,建筑工程公司监督和协助完成项目;6. 结算支付费用:项目完工后,建筑工程公司按合同约定支付挂靠方报酬,并进行评价和总结。
四、挂靠管理1. 挂靠方文明施工,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2. 挂靠方按合同履行工作任务,严格按照规定完成项目;3. 挂靠方需及时报告工作进展和问题,与建筑工程公司保持沟通;4. 建筑工程公司对挂靠方的工作进行定期检查和评估,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5. 建筑工程公司做好挂靠方的档案管理,保留相关证据和资料;6. 发现挂靠方违规行为或者不良情况,建筑工程公司有权停止挂靠合作并追究责任。
挂靠建筑公司管理制度范文
挂靠建筑公司管理制度范文挂靠建筑公司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挂靠建筑公司的管理行为,提高企业管理水平,确保安全生产,落实法律法规,保护员工合法权益,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挂靠建筑公司及其所有挂靠项目。
第三条挂靠建筑公司应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执行企业自身的管理制度,并接受相关监督和检查。
第四条挂靠建筑公司应建立完善的安全生产保障体系,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确保职工人身安全。
第五条挂靠建筑公司应严守商业秘密,保护企业及合作伙伴的利益。
第六条挂靠建筑公司应建立健全的质量管理体系,确保项目质量。
第二章挂靠建筑公司的组织架构第七条挂靠建筑公司应设立总经理办公室、工程部、财务部、人力资源部、安全环保部等职能部门。
第八条总经理为挂靠建筑公司的最高负责人,承担全权代表和决策职能。
第九条工程部为挂靠建筑公司的核心部门,负责项目的策划、建设和管理。
第十条财务部为挂靠建筑公司的核心部门,负责项目的财务管理和资金运作。
第十一条人力资源部为挂靠建筑公司的重要部门,负责员工招聘、培训和绩效考核等工作。
第十二条安全环保部为挂靠建筑公司的重要部门,负责项目的安全生产和环保管理。
第三章人员管理第十三条挂靠建筑公司应建立健全的人员管理制度,招聘合格人员,并为员工提供必要的培训。
第十四条挂靠建筑公司应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和公积金。
第十五条挂靠建筑公司应建立健全的员工绩效考核机制,对员工进行定期评估和奖惩激励。
第十六条在项目施工期间,挂靠建筑公司应保障员工合法权益,合理安排工时和休息时间。
第四章安全生产管理第十七条挂靠建筑公司应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各级管理人员的安全管理职责。
第十八条挂靠建筑公司应制定安全操作规程,提供必要的安全防护设施和装备。
第十九条挂靠建筑公司应定期组织员工进行安全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应急能力。
第二十条挂靠建筑公司应建立健全的事故预防机制,定期开展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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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公司挂靠管理规定 Document number【AA80KGB-AA98YT-AAT8CB-2A6UT-A18GG】
合作项目管理办法一、总则
为了进一步完善公司内部管理机制,提高公司适应激烈的市场竞争能力,大力拓展公司在建筑行业的市场份额,努力完成公司制订的各项经营目标,特制订本管理办法。
二、资格审查及确认
新合伙人在建筑施工行业必须从事5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
具有与合作项目所要求的经济实力和施工管理实力。
合作人提出申请之后,公司工程主管副总组织相关部门对申请进行审查,考察其实际工程并作出决定,若合作人符合合作条件则予以合作。
三、管理费用
2、工程报名费用的收费标准:
(1)网上比选报名同时需携带资质复印件(黑白)壹套,1000元/项目;
(2)网上比选报名同时需携带资质复印件(彩色)壹套,1500元/项目;
如需公司宣传画册,则每册收取100元成本费。
(3)凡报名时需携带资质原件,一律由公司派员前往,一切差旅费由合作人承担。
公司派人前往开标出差费用为200元每人(领证授权人除外),在德州市三区内的招投标项目,如需公司派车前往则每次100元油料费。
德州市区外的项目招标则由合作人派车接送。
(4)投标项目如需法人和项目经理到场的则法定代表人到场参加开标会的每次2000元,项目经理每次500元,于开标前缴纳。
3、预算、商务标和技术标费用收取
为保证投标文件的完整性、及时性、准确性,由公司做预算同时编制商务标及技术标;不在公司做预算,公司不负责编制商务标和技术标的编制,只配合封标。
(1)公司做预算,按总造价的1‰收取费用(不少于300元)
(2)商务标和技术标合作人委托公司编制,每项目500元/次,纸张和胶装按实际费用记取。
(3)合作人负责公司封标人员的差旅费及餐费(如加班)
4、保证金(安全、质量、农民工)
合作人第一次合作项目需缴纳合同总造价2%的保证金(100万元以下不低于2万),工程竣工资料移交公司,无任何遗留问题后,一次性无息返还履约保证金。
同时提供担保人(本公司人员或一定经济能力的人员)。
5、证件费用
合作项目如中标,所用投标人员证件项目经理500元/证、八大员200元/证;中标项目安全备案所需特殊工种人员证件300/证。
阶段验收和安全检查,需人员到达现场项目经理200元/次、八大员150元/次、特殊工种150元/次。
同时负责差旅费。
在德州市三区内的项目,如需公司派车前往则每次100元油料费。
德州市区外的项目则由合作人派车接送。
6、其他合作方应承担的费用
1)、如果达不到甲方和建设单位承诺的进度、质量、安全文明工地等标准且未取得建设单位认可,除承担合同规定的处罚外,上交管理费增加一倍。
2)、经营费用包括业务招待费、招标费、市场规费、税费、财务规费及一切政府行政性收费。
3)、承担因施工而发生的一切债权、债务、民事经济纠纷,包括劳务、材料、设备等欠款的偿付,其有关的合同、协议不得以甲方的名义签订,凡因乙方涉及诉讼而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由乙方承担,并且给予乙方20万元的罚款。
4)、承担建设单位监理及各级政府部门针对项目的工期、质量、安全、环境、文明施工、卫生防疫、城管、治安、劳务用工等一切应交的费用和奖罚责任。
5)、质量、安全事故处理的一切费用全部由乙方承担。
6)、承担工程保修期经济责任。
7)、因施工原因导致建设单位投诉、以及劳务和其它民事经济纠纷或质量、安全、环保、治安等一切不良影响,影响甲方正常生产经营秩序或媒体报道(含政府通报的)视情况给予10—20万元罚款。
8)、必须配备齐全各专业管理人员且持证上岗,各特殊工种必须持证上岗。
9)、以个人及家庭财产作为本工程的债务担保。
四、合同签定及管理
根据合作人提供的工程概况及相关信息资料,由公司副总组织专业人员对合作项目进行现场实地考察,书面上报公司决策层,待中标后,协助合作人正式与业主签定“施工合同”。
公司与业主签定合同后七日内,与合作人签定“工程项目承包协议”,未签订该协议的项目不开具发票。
根据公司财务制度规定,所有合作人每周三来公司办理其项目的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每周四办理开具发票等工作流程。
其他时间概不办理。
五、安全生产及文明施工管理
1、合作人应严格执行国家及地方政府有关法律、法规,严格执行公司有关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做好安全文明施工。
2、抓好安全教育,坚持周一安全例会制度,每周一上午上班前必须对全部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并拍照留存,并且将教育内容打印留存。
3、特殊工种必须持证上岗,必须达到人证一致。
4、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落实安全技术措施,抓好“三宝、四口”及安全设施、设备等防护工作,做好施工现场的防火、防盗等消防保卫工作。
5、落实“八牌两图”,以及各种警示牌、指示牌、宣传牌等工作,样式按照公司样式统一制作。
6、保持施工现场清洁卫生,做好各项文明施工的具体工作。
7、公司安全管理部门针对合作人施工现场安全情况,有经济处罚权,罚金将在支付乙方进度款中直接扣除。
8、公司根据项目规模和实际情况来制定安全目标,如达到该目标为公司争得荣誉,则按该项目管理费一半的奖励给于承包人。
如没有达到制定目标,公司有权进行处罚。
六、工程质量管理
1、合作人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建筑工程规范和标准,严格执行公司的质量管理制度及施工质量规范、标准。
并应严格按审定的施工图进行施工。
2、基坑验槽、基础施工、主体结构、竣工验收这四个阶段必须提前通知甲方总工办到现场进行验收,发生的差旅食宿费用由乙方实报实销。
3、根据合同要求,制定质量目标计划,成立质量管理领导小组,落实质量管理责任制度。
4、严格按图施工,抓好施工工艺流程、质量标准和施工图等技术交底工作,对重点质量疑难问题要组织相关人员进行技术攻关。
严格按照施工工艺流程和质量标准进行施工,确保工程质量达到合同相关要求。
5、开展全员、全方位、全过程的质量管理工作。
6、建立和健全质量控制体系,严格控制工程施工前、施工过程中、完工后的相关质量。
7、坚持例行的质量检查,按程序重点检查隐蔽工程,做到资料手续健全
8、做好竣工前的各项准备工作,确保竣工验收一次通过。
9、公司质量管理部门针对合作人施工质量情况,有经济处罚权,罚金将在支付乙方进度款中直接扣除。
10、公司根据项目规模和实际情况来制定质量目标,如达到该目标为公司争得荣誉,则按该项目管理费一半的奖励给于承包人。
如没有达到制定目标,公司有权进行处罚。
七、工程施工进度管理
1、合作人根据公司与业主合同所要求的工期安排编制施工进度计划总表。
2、工程停工(复工)要及时上报公司并说明相关原因。
八、技术资料及档案信息化管理
合作人做好工程资料的积累、整理和归档工作。
归档资料必须及时、真实、完整、整理成册,工程完工交公司工程部备案。
九、资金管理
1、未经甲方允许,乙方不得直接从建设单位支取工程款。
2、公司按建设单位付款额扣除本合同规定款项后拨付给合作人。
3、公司每次拨付合作人工程款时,必须按公司财务要求提供与收支款一致的成本发票和人工工资表(成本发票比例为55%-60%)。
各种票据必须
为财务规定的正式发票,财务对收到发票的真伪进行验证,验证合格后方可支付工程款。
4、关于工程项目劳保返还的问题,公司规定,如甲方返还社保基金,一律返还公司,由公司统一管理使用。
十、施工队伍及工人工资管理
1、合作人应严格遵守《劳动法》、《合同法》等相关法律以及地方政府的相关法规,并严格执行公司对施工队伍的有关管理制度。
2、及时按规定办理施工队伍及工人的相关保险事宜。
3、加强用工管理,办好进场人员的用工审批,做到身份证、务工卡、暂住证和特殊工种操作证等证件齐全。
4、坚持对施工队伍及工人进行安全教育、质量教育、文明施工教育以及加强成品保护意识等的教育。
5、严格执行按时并如实发放工人工资的管理办法,不得欠发、拖发工人工资,公司将采取举报制的方式对欠发、拖发工人工资的行为进行严惩和重罚。
十一、本管理办法自2017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未尽事宜,另行补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