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现场管理细则(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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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现场文明施工管理规定制度

施工现场文明施工管理规定制度

施工现场文明施工管理规定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施工现场文明施工,促进施工队伍文明形象的建设,提高施工现场安全环保水平,依法保障施工现场及周边居民的合法权益,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施工现场文明施工的管理和监督。

第三条施工现场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维护社会主义法制,保护环境,保障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财产安全。

第四条施工现场应建立健全文明施工管理制度,配备必要的管理人员和专业人员,采取有效措施,确保文明施工的顺利进行。

第二章施工现场文明施工的基本要求第五条施工现场应建立文明施工的宣传教育制度,加强对施工人员的宣传教育,提高施工人员的文明素质和法律意识,培养文明施工的观念。

第六条施工现场应设置文明施工标志牌,明确文明施工的基本要求和标准,并予以公示。

第七条施工现场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制定施工现场安全生产制度,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确保施工现场的安全和消防设施的正常运行。

第八条施工现场应建立健全文明施工考核制度,定期对施工现场的文明施工情况进行考核和评估,对文明施工达标的单位和个人予以表彰。

第九条施工现场应建立健全文明施工监督制度,建立文明施工监督机制,对违反文明施工规定的行为,及时予以制止和处理。

第十条施工现场应加强与周边居民的沟通和协调,解决居民反映的问题,保护居民的合法权益。

第三章施工现场文明施工的管理措施第十一条施工现场应设置文明施工专项监督员,负责监督检查文明施工的情况,并及时向施工单位报告。

第十二条施工现场应设置文明施工警示牌,对于违反文明施工规定的行为,可以采取警告、通报批评、罚款等措施进行处理。

第十三条施工现场应建立健全文明施工安全教育制度,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加强安全管理,提高施工现场的安全水平。

第十四条施工现场应配备必要的安全设施和防护用品,确保施工人员的安全防护措施到位,减少事故的发生。

第十五条施工现场应加强对建筑垃圾的分类和处理,采取有效的措施,防止建筑垃圾的乱倒乱堆。

施工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实施细则(5篇)

施工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实施细则(5篇)

施工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证施工现场的安全,促进文明施工,依据《建筑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施工现场管理实施细则,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适用于所有施工单位和从业人员,在施工现场进行施工作业时必须严格执行。

第二章施工现场规划及布置第三条施工单位应按照规划要求,合理布置施工现场,确保施工现场的安全和文明。

第四条施工现场应根据具体情况,设置围挡或警示标志,避免人员闯入施工区域,保证施工作业的安全。

第五条施工现场应设置足够的安全通道和疏散设施,便于人员疏散时的安全和顺利。

第三章施工现场安全设施第六条施工现场应设置固定的安全设施,如安全网、护栏等,防止高空坠物,保障施工人员的人身安全。

第七条施工现场应设置消防设施,保障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全天候保持消防设备的运行状况。

第八条施工现场应设置临时用电设备,如临时供电柜、接地设施等,确保电气设备的安全运行。

第四章施工现场作业规范第九条施工人员应经过必要的岗前培训,持有效证件上岗作业,严禁无证上岗。

第十条施工人员应按照作业指导书进行作业,并在作业前验收相关设备和材料。

第十一条施工现场应进行定期巡查,及时发现并处理施工现场的安全隐患。

第五章施工现场文明施工管理第十二条施工现场应保持清洁,定期清理或回收施工废弃物,保持施工现场整洁。

第十三条施工单位应对施工现场进行管控,严禁擅自进入施工区域的人员。

第十四条施工单位应对施工人员进行文明用语和行为培训,并建立文明施工的激励机制。

第六章施工现场事故应急处理第十五条施工单位应建立完善的事故应急预案,做好突发事故的应急处理准备。

第十六条发生事故时,施工人员应迅速报警并组织人员进行紧急救援,确保伤者的安全。

第七章监督检查与责任追究第十七条相关部门应定期对施工现场进行监督检查,确保施工单位和从业人员严格遵守本细则的规定。

第十八条对于违反本细则规定的施工单位和从业人员,相关部门应依法进行处罚,并进行责任追究。

施工现场精细化管理细则(经典)

施工现场精细化管理细则(经典)

施工现场精细化管理细则一、质量管理(一)、钢筋工程1、钢筋的级别、规格、数量、使用部位及加工质量钢筋的级别、规格、数量、使用部位等符合设计要求,钢筋原材料平直、无损伤,表面不得有裂纹、油污或严重锈蚀且无瘦身钢筋、钢筋的弯钩和弯折、加工的形状、尺寸应符合设计、规范及集团工艺要求。

2、钢筋连接(1)、钢筋焊接:焊接长度单面焊10d,双面焊5d,在有传递同心力的构件中,搭接焊应采用同心弯焊接。

焊面平整、光滑,无凹陷、焊瘤、裂纹、气孔、咬边、夹渣等质量缺陷,雨天严禁作业;(2)、电渣压力焊接:钢筋轴线偏移不大于钢筋直径的0.1倍,且不得大于2mm,钢筋不得弯折;焊包凸出面不少于4mm,不得出现偏心、气孔、裂缝、咬边、夹渣等缺陷,雨天严禁作业;(3)、绑扎连接:搭接长度符合《G101混凝土结构施工图平面整体表示方法制图规则和构造详图》要求。

(4)、钢筋滚压直螺纹连接:滚扎直螺纹钢筋切头整齐,不得弯曲;连结完毕后,标准型接头连接套筒外应有外露有效螺纹,但不能大于两丝;同一断面接头不应超过50%。

(5)、相邻纵向受力钢筋机械连接接头及焊接接头连接区段的长度为35d(d 为纵向受力钢筋的较大直径)且不小于500mm ,凡接头中点位于该连接区段长度内的接头,均属于同一连接区段。

同一连接区段内,纵向受力钢筋的接头面积百分率不宜大于50%。

3、基础及筏板钢筋绑扎(1)、严格按照设计图纸要求施工,做到规格无误、尺寸合格、位置正确、绑扎牢固。

筏板钢筋网片双向受力钢筋交点必须全部扎牢,相邻绑扎点的铁丝扣要成八字形,以免网片歪斜变形。

(2)、筏板及底板钢筋马凳支撑应事先按图纸焊好,绑扎固定在底层筋上,然后绑扎上层钢筋。

规格、间距需满足设计要求,设计未明确时可采用比筏板钢筋小一个型号的钢筋,间距1800mm。

(3)、严禁用马凳筋的水平钢筋代替顶层相同方向的水平钢筋。

(4)、设备基础钢筋按设计及规范要求施工,当设计无要求时应按专项方案的相关规定实施。

完整版)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处罚细则

完整版)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处罚细则

完整版)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处罚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障施工安全,维护工人和公众的人身财产安全,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适用于建筑工程施工现场。

第三条施工单位应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按照国家的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安全管理,并遵守相关标准和规范。

第四条施工现场负责人应保证施工现场所需人员具备相应的安全培训和证书,确保施工人员的安全操作,确保施工工艺合理安全。

第五条施工现场应设立有效的安全警示标志,包括施工现场的入口、危险区域、限制区域等,以警示人员注意安全。

第六条施工现场应配备必备的消防设施,包括消防器材、喷淋系统等,确保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

第七条施工单位应定期组织安全会议,研讨解决施工现场的安全问题,及时采取相应的措施。

第八条施工单位应建立健全事故报告和处理制度,对发生的安全事故进行及时上报和处理。

第九条违反本规定的施工单位,一经查实,将依法进行处罚,并停工整改,情节严重者,吊销相关执照。

第二章处罚事项第十条施工单位未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安全培训,未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操作指导的,处以警告,并责令限期整改。

第十一条施工单位在施工现场未设置安全警示标志,使工人和公众面临安全隐患的,处以罚款,并责令限期整改。

第十二条施工单位未按照相关规定配备消防设施,使施工现场存在火灾隐患的,处以罚款,并责令限期整改。

第十三条施工单位未定期组织安全会议,未及时解决施工现场的安全问题的,处以罚款,并责令限期整改。

第十四条施工单位发生安全事故未及时上报和处理的,处以罚款,并责令限期整改。

第十五条施工现场违反相关规定造成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失的,处以罚款,并责令停工整改。

第三章处罚程序第十六条对违反安全管理规定的施工单位,需要经过以下程序进行处罚:1.监督部门下发整改通知书,要求施工单位限期整改;2.监督部门对施工单位进行检查和复核,确认整改情况;3.如施工单位未按照整改通知要求进行整改,监督部门依法进行罚款和停工处罚。

第十七条监督部门在罚款和停工处罚时,应当做出相关处罚决定,并书面通知施工单位。

施工现场管理实施细则

施工现场管理实施细则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施工现场管理,确保施工质量和安全,提高施工效率,保障施工现场的和谐稳定,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本实施细则适用于施工现场的全面管理工作,包括施工准备、施工过程、施工结束等各个环节。

第三条施工现场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一)安全第一、预防为主;(二)科学管理、规范操作;(三)节约资源、保护环境;(四)以人为本、公平公正。

第二章施工准备第四条施工前,施工单位应进行以下准备工作:(一)组织施工人员学习本实施细则及相关安全操作规程,提高施工人员的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二)对施工现场进行实地勘察,了解工程特点和施工环境,制定施工方案和安全措施;(三)对施工设备、材料进行检查,确保其符合质量要求;(四)对施工现场进行规划,合理布置施工区域、材料堆场、生活区等。

第五条施工单位应向监理单位报送以下资料:(一)施工组织设计;(二)施工方案;(三)安全措施;(四)施工进度计划。

第三章施工过程管理第六条施工单位应严格按照施工方案和安全措施进行施工,确保施工质量和安全。

(一)施工现场应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确保施工人员、监理人员和第三方人员的人身安全;(二)施工人员应穿戴符合要求的个人防护用品,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作业;(三)施工现场应保持整洁,及时清理废弃物和垃圾;(四)施工现场应加强消防安全管理,配备足够的消防设施和器材。

第七条监理单位应履行以下职责:(一)对施工单位报送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安全措施等进行审查,提出修改意见;(二)对施工现场进行监督检查,确保施工质量和安全;(三)对施工过程中的重大问题及时提出整改要求;(四)对施工进度进行控制,确保工程按期完成。

第八条施工单位应定期召开施工协调会议,协调解决施工过程中出现的问题,确保工程顺利进行。

第四章施工结束第九条施工单位应按照施工方案和安全措施完成施工任务,并对施工现场进行清理。

(一)拆除临时设施,清理废弃物和垃圾;(二)对施工现场进行平整,恢复原状;(三)对施工过程中的遗留问题进行处理。

施工现场安全管理细则

施工现场安全管理细则

施工现场安全管理细则1、现场综合安全管理(一)确定工程后,项目经理部要根据工程现场环境,首先考虑安全问题,对作业区、办公区和生活区进行合理布局;(二)施工现场要根据所承担的工程合理布置,并按要求设置“五牌一图”,即工程概况牌;管理人员名单及监督电话牌;消防保卫牌;安全生产牌;文明施工牌和施工现场总体平面图;(三)按照国家有关劳动安全、消防、交通、环境保护等法规和相应技术规范,制定项目的有关规定并采取具体措施予以落实;(四)在市区主要路段、人车通行量大和居住人口稠密的村庄施工时,现场应设围挡,并对施工现场实施封闭式管理。

(五)现场物料要按规定码放和保管,并保持一定的安全间距,严禁靠近围护墙及建筑墙壁堆放。

大型模板应按施工平面图指定位置分类存放;(六)脚手架、井字架、龙门架和卸料平台架等设施搭设完成后,必须经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在使用中要进行经常检查维修,保证安全。

并必须有专项安全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并经安全管理部门审批后方可搭设;(七)高处作业的施工设备和防护设施要符合安全技术规范和要求,作业人员要配戴安全帽、安全带和防滑鞋等防护用品;(八)做好楼梯口、电梯井口、预留洞口(坑、井)、通道口等特殊部位的安全防护措施;(九)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持学习证上岗作业时必须有专人监护。

(一)开挖土方前,必须掌握地质和地下设施等情况,并由技术人员进行施工技术交底和安全技术交底,在安全员监督下方可开挖施工,地下各种管线应采取相应保护措施,以防挖坏;(二)爆破、吊装、水下、深坑、支模、拆除等大型特殊工程,都要编制单项安全技术交底资料,否则不得开工。

安全技术交底资料要有针对性,要根据工程特点、施工方法、劳动组织和作业环境等情况提出;(三)在进行拆除工程时,必须要制定操作规程和采取安全措施,拆除范围大、危险程度高的要指派专人指挥和安全监护,并划定危险区域,设立警告标志;(四)深槽和较深沟坑施工须进行专项设计和支护,坑槽周边不得堆放物料和施工机械,如施工机械确须在坑槽边作业时,应对机械作业范围内的地面采取加固措施。

建筑工地安全管理细则

建筑工地安全管理细则

建筑工地安全管理细则一、施工前的准备工作1. 安全生产规划在施工前,必须进行详细的安全生产规划。

规划应包括但不限于施工期间的安全风险评估、安全措施的制定和安全培训计划等。

2. 安全生产组织机构建立健全的安全生产组织机构,明确各级人员的责任和权限。

各级领导应理解安全工作的重要性,并为员工提供积极的支持。

3. 安全教育和培训在施工前,必须组织全员参加安全教育和培训。

培训内容应包括但不限于施工安全规定、急救知识和安全操作技能等。

4. 安全设备和工具确保所有必需的安全设备和工具得到准备和配备。

这包括但不限于安全帽、安全鞋、安全绳索、安全网等。

二、施工期间的安全管理1. 工地出入管理建立严格的工地出入管理制度。

只允许持有有效证件的人员进入施工现场,并登记其出入时间。

2. 安全防护措施确保施工现场及周边区域的安全防护措施完善。

包括但不限于张贴警示标志、设置警示线、搭设安全网等。

3. 作业人员的安全要求所有作业人员必须配备必要的安全器具,并穿戴合格的工作服。

特殊工种人员还需配备个人防护装备,如安全带、护目镜等。

4. 施工设备和机械的安全管理施工设备和机械必须经过合格的检验和维护,并由具备相应资质的人员操作。

使用前必须进行必要的试验和演练。

5. 危险源管控建立严格的危险源管控措施,包括但不限于高处坠落、电气安全、火灾防范、化学品管理等。

6. 废弃物处理废弃物必须妥善处理,如清理、分类和回收。

严禁乱倒乱堆,以防引发意外事故。

7. 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制定完善的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并进行定期演练。

所有人员应掌握应急处理流程和技能。

三、施工结束后的安全管理1. 安全交底施工结束后,施工人员必须对安全工作进行交底,包括施工期间发生的安全事件、事故及处理措施等。

2. 安全验收进行全面的安全验收工作。

确保施工过程中遗留的安全隐患得到清除,安全设备和工具得到归位和储存。

3. 安全档案和总结建立完善的安全档案,包括相关文件、照片、报告和记录等。

现场文明施工管理细则

现场文明施工管理细则

现场文明施工管理细则现场文明施工管理细则(精选5篇)现场文明施工管理细则篇11、新工人入场,接受"安全生产三级教育'。

2、进入施工现场人员配戴好安全帽,必须正确使用个人劳保用品,如安全带等。

3、现场施工人员必须正确使用相关机具设备,上岗前必须检查好一切安全设施是否安全可靠。

4、特殊工种持证上岗,特殊作业配戴相应的劳动安全保护用品。

5、使用砂轮机时,先检查砂轮有无裂纹是否有危险。

切割材料时用力均匀,被切割件要夹牢。

6、高空作业时,要系好安全带,严禁在高空中没有扶手的攀沿物上随意走动。

7、深槽施工保持做到坡度稳定,及时完善护壁加固措施。

8、危险部位的边沿,坑口要严加栏护、封盖,设置必要的安全警示灯。

9、按规定设置足够的通行道路、马道和安全梯。

10、装卸堆放料具、设备及施工车辆,与坑槽保持安全距离。

11、大中型施工机械(吊装运输碾压等)指派专职人员指挥。

12、小型及电动工具由专职人员操作和使用,注意用电安全。

13、施工人员必须遵守安全施工规章制度,有权拒绝违反"安全施工管理制度'的操作方法。

14、施工现场地需挂贴安全施工标牌。

15、严禁违章指挥和违章操作。

现场文明施工管理细则篇21、自工程开工之日起至竣工之日止,坚持每天举行一次碰头会。

2、每日例会由相关项目经理召集,施工员、养护班长及施工班组负责人参加。

工程秘书记录归档。

项目经理可根据具体问题扩大参加例会人员范围。

3、施工中发现的问题必须提交例会讨论,报分管副总批准。

例会中做出的决定必须坚决执行。

4、各班组间协调问题提交日例会解决。

例会中及时传达有关作业要求、及最新工程动态。

5、每周例会由分管副总召集,由项目经理、预算员、营销经理参加,工程秘书记录归档。

分管副总可根据具体问题,扩大参加人员范围。

6、各生产部门间的协调问题、甲乙双方的协调问题提交周例会解决。

例会传达公司最新工程动态、最新公司文件及精神。

现场文明施工管理细则篇31、材料入库必须经项目经理验收签字,不合格材料决不入库,材料员必须及时办理退货手续。

施工现场施工进度管理细则

施工现场施工进度管理细则

施工现场施工进度管理细则1. 总则为了确保施工现场施工进度得到有效管理,提高工程质量、安全及文明施工水平,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结合施工现场实际情况,制定本细则。

2. 管理目标施工现场施工进度管理的目标是确保工程按时完成,保证工程质量、安全及文明施工,降低工程成本,提高施工效率。

3. 管理组织施工现场施工进度管理应成立专门的组织机构,明确各成员的职责和任务,确保施工进度管理的顺利实施。

4. 施工进度计划4.1 编制施工进度计划应根据工程合同、设计文件、施工组织设计及施工现场实际情况,确保施工进度计划的可行性和科学性。

4.2 施工进度计划应包括工程各阶段的开始时间、结束时间、施工内容、施工人数、主要材料及设备等,并应根据工程进展情况进行调整。

5. 施工进度控制5.1 施工现场施工进度控制应按照施工进度计划进行,确保施工进度目标的实现。

5.2 施工现场施工进度控制应采取动态管理方法,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确保工程进度不受影响。

5.3 施工现场施工进度控制应定期进行,至少每月一次,对施工进度计划进行审核和调整。

6. 施工进度协调6.1 施工现场施工进度协调应建立有效的沟通机制,确保各相关方之间的信息畅通。

6.2 施工现场施工进度协调应定期召开协调会议,解决施工过程中的进度问题,确保工程顺利进行。

7. 施工进度考核7.1 施工现场施工进度考核应建立科学的考核体系,对施工进度进行客观、公正的评价。

7.2 施工现场施工进度考核应定期进行,对施工进度管理的成效进行评价,并提出改进措施。

8. 施工进度资料管理8.1 施工现场施工进度资料应包括施工进度计划、施工进度控制记录、施工进度协调记录、施工进度考核记录等,并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进行保存。

8.2 施工现场施工进度资料应真实、完整、准确,反映施工进度管理的实际情况。

9. 施工进度管理培训与宣传9.1 施工现场施工进度管理应定期进行培训,提高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和施工人员的施工进度管理意识。

施工现场管理实施细则

施工现场管理实施细则

施工现场管理实施细则合同附件二施工现场管理实施细则1、承包人必须按投标文件中名单进行配置管理人员。

未得到发包人许可不更换主要5大管理人员(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安全员、质检员、施工员),否则:项目经理变更按2万元/次承担违约费用,技术负责人变更按1万元承担违约费用,安全员、质检员、施工员变更按1万元承担违约费用,发包人有权选择终止合同并由承包人承担相应损失。

2、承包人项目经理因故暂离工地,需经发包人同意,暂离超过24小时,应指定代替本人职务的代表且提前一天书面通知发包人,否则按无故离岗处理。

施工单位项目部主要管理人员有事请假事先得到业主项目部的同意。

3、承包人的现场管理者,如不能主动、积极完成本工程有关合约条款和发包人指令,并造成进度、质量、安全文明施工等不能令发包人满意者,一经发包人提出,必须在发包人要求的时间内将其调离本工地。

4、每周将定期召开由发包人或监理主持的『监理例会』,承包人项目经理、各栋号长、安全员、技术负责人、生产经理和项目主要技术人员必须准时参加,不得请假或由他人代替,否则按无故缺席处理,且迟到不能超过5分钟。

每人次迟到罚款100元,直接由总包负责人、监理总监交给业主项目部资料员。

5、承包人必须免费为发包人指定的分包商提供办公、仓储场所,并对其进度、质量、安全使用进行管理。

6、施工挂牌制度:钢筋、砼、模板、砌筑、抹灰等分项工程,施工过程中,现场实行挂牌制度,注明管理者、操作者、施工日期并做相应的图文记录,作为重要的档案保存。

7、“样板引路”和“封样”制度:(1)承包人主要的分项工程在施工前必须按照发包人要求(书面通知)在指定区域、指定时间做出样板。

经监理、发包人认可后方可进行大面积施工,否则将处以1000-5000元的罚款,并承担由此造成的返工等一切损失。

(2)承包人按发包人要求,包括精装修在内的主要材料,必须按计划提交实物样品,实样经监理工程师、发包人的工程部、招标采购部、设计部、成本部批准后进行“封样”,以备进料时比较,对照。

工程现场管理细则

工程现场管理细则

工程现场管理细则一、前期工作。

现场负责人主动参与项目前期工作,现场踏勘,方案审查,施工图及清单编制审查。

二、资料移交。

项目负责人对工程前期资料进行移交(立项、财评、实施方案及批复、会议纪要、领导签批件、政策文件、资金文件、施工图等)。

三、质量监督备案。

由项目负责人与质量监督机构对接,在工程进场施工前做好监督备案工作。

四、开工动员会。

由工程部部长主持,邀请相关部门、镇乡、施工、监理单位对工程建设进行协商,并强调相关的机制、要求。

人员签到、图片记录、会议纪要由项目负责人整理。

五、图纸会审、技术交底。

由工程部部长主持,邀请施工、监理、设计单位到工程现场,设计单位对施工图进行技术交底和交点。

会审纪要由监理单位整理,并各方签字确认。

会后,由现场管理人员组织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共同对施工现场原地面高程进行复核。

与设计测量资料进行对比,一致则进行下一道工序;不一致则请设计单位提出处理建议意见。

六、施工组织方案、应急预案。

开工动员会上提出,施工单位限期提供施工组织方案、应急预案,监理、行业主管部门审核合格后,方能进场。

七、施工图纸签发。

由工程总监理签发3份施工图纸,我公司留底2份,施工单位1份,按图施工。

八、开工令、施工进场。

施工进场必须具备人员、机械、材料报审通过,施工组织方案、应急预案可行,监理单位在手续完善后,签发合同开工令,同时书面报我公司。

九、现场会、监理例会。

现场会不定期召开,监理例会每周至少召开一次,对工程安全、质量、进度进行督促纠偏,提出存在的问题,及时整改到位。

要求监理对会议进行记录,并于下一次会议召开前交各方签字确认。

十、施工重要环节。

(一)沟槽(基坑)开挖及验槽。

按规范和设计要求开挖沟槽,由公司组织设计、地勘、质监、第三方质检、施工、监理等单位现场验槽。

(二)钢筋检验。

按规范和设计要求铺设钢筋,由公司组织质监、第三方质检、施工、监理等单位现场验筋。

(三)污水和雨水管道安装。

原材料进入施工现场检验(厂家资质及合格证等手续需齐备);管口间隙、接口允许转角等需符合规范要求,管材需进行现场破坏性试验(公司、监理、施工、第三方质检、质监参加)。

施工现场及规范化管理实施细则

施工现场及规范化管理实施细则

施工现场及规范化管理实施细则规范化施工是工程质量和进度的切实保证,是树立良好行业形象的法宝。

为进一步提高自身素质和施工质量,确保各项施工任务的圆满完成,根据以往的经验,特制定本项目施工现场及规范化管理实施细则:一、组织健全、责任明确1.项目部成立以项目经理、书记、总工程师、副经理、副总工程师领导下的各级管理、质检、技术人员组成的领导小组。

项目经理、总工对全线工程整体负责,进行总体监督和协调。

各级、各类人员根据各自的分工和安排逐级负责、监督、指导工程施工;2.协作队伍包括中队必须健全组织机构,确定施工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各带班班长及专职安全员。

各级人员必须跟班作业,坚守岗位,不得擅离职守,主要人员离开工作现场一天的必须向分段管理人员请假,1天以上的必须向项目部请假;同时对各专业工程师、分段管理人员负责。

二、分项分工、专人专职项目部对各分项工程均派有一名专业工程师,负责监督、指导各中队及协作队的工作。

各专业工程师对各自负责的专项工程负全责,对各施工队提出的一切有关工程上的问题给予解决或反馈项目部共同研究,提出处理意见。

三、程序清晰,统一协调1.各施工队必须严格遵守合同条款,自觉服从甲方管理,在合同条款范围内无条件接受甲方监督;2.各施工队向各专业工程师提交一份主要负责人名单,名单上人员应对各专业工程师负责;3.对施工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各施工队首先应通知各专业工程师,由各专业工程师提出解决办法或由其反馈给项目部分段负责人及项目部,经研究决定后给予解决。

4.施工现场的一切测绘工作由项目部测绘班管理,业务指导由项目部工程技术科执行;一切试验工作均统一由项目部试验室管理,业务指导由项目部质量安全科执行,人员管理由项目部行政办公室实施。

5.对工程出现变更的项目,由各施工队书面提交一份申请及有关计算书给各专业工程师。

由各专业工程师反馈给项目部,在项目部取得业主或总监办的书面认可后由各专业工程师通知下达后执行。

6.严格遵守工序的自检、抽检及交接验收制度。

项目施工现场管理实施细则

项目施工现场管理实施细则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确保施工现场安全、文明、有序,提高施工质量,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工程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适用于本工程所有施工现场,包括施工总承包单位、分包单位、监理单位等相关单位。

第三条施工现场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一)安全第一,预防为主;(二)文明施工,绿色环保;(三)责任明确,奖惩分明;(四)统一领导,分级管理。

第二章施工现场管理职责第四条施工总承包单位为施工现场管理第一责任单位,负责组织、协调、监督、检查施工现场管理工作。

第五条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应具备相应的资格和资质,负责施工现场的日常管理工作。

第六条分包单位应按照合同约定,配合施工总承包单位做好施工现场管理工作。

第七条监理单位应监督施工现场的施工质量、安全和文明施工情况。

第八条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应定期召开会议,研究解决施工现场管理中的问题。

第三章施工现场管理内容第九条施工现场安全管理:(一)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各级人员安全生产职责;(二)制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加强安全生产教育培训;(三)做好施工现场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四)加强施工现场消防、用电、防雷、防触电、防坍塌等安全管理;(五)做好施工现场应急救援工作。

第十条施工现场文明施工管理:(一)制定文明施工方案,明确文明施工标准;(二)加强施工现场围挡、道路、材料堆场、临时设施等管理;(三)做好施工现场卫生、绿化、降噪、防尘等工作;(四)加强施工现场环境保护,减少施工对周边环境的影响;(五)加强施工现场社会治安管理,确保施工现场安全稳定。

第十一条施工现场质量管理:(一)严格执行国家和行业施工质量标准;(二)加强施工现场材料、设备、工艺等质量管理;(三)做好施工过程控制,确保工程质量;(四)加强施工质量验收,确保工程质量符合要求。

第四章施工现场协调与沟通第十二条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应加强与建设单位的沟通协调,及时解决施工现场问题。

城市房建项目施工现场管理实施细则

城市房建项目施工现场管理实施细则

中交一公局集团有限公司城市房建项目施工现场管理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中交一公局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城市产品与房建项目现场施工管理,落实现场施工生产管理主体责任,细化、量化项目施工管理有关要求,明确相关管控内容和方法,提高项目施工管理水平,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本实施细则适用于公司、下属各子分公司、以及所有城市产品与房建项目(以下简称城市房建项目)。

第三条本细则依据国家的法律、地方和行业规定、相关工程建设标准和规范以及公司各部门的管理制度和办法制定,是公司职能部门、中心根本制度、重要制度的细化和补充,未尽事宜按相关制度执行。

各子分公司、总承包部、项目部要严格执行,积极开展城市房建施工现场管理工作。

第二章组织机构与职责第四条城市房建事业部施工部是城市房建项目现场施工生产的主责管理部门,负责建设本业务板块现场管理体系,指导、监督、检查、考核各子分公司、总承包部、项目部现场管理工作。

第五条各子分公司、总承包部是城市房建项目现场施工生产的主要管理单位,建立有效的监督、检查、考核和信息反馈机制,建立并落实施工现场管理责任制;负责组建项目经理部,指导、检查、监督、考核项目部施工现场管理执行情况;贯彻落实公司现场生产管理的规章制度、办法、实施细则及相关要求。

第六条项目部是现场施工生产的责任主体,直接负责项目施工生产的组织、调度、协调、保障、管理、控制、监督、考核以及相关方案、措施的制定和实施。

第三章施工准备第七条施工前准备工作是为了创造有利的施工条件,保证施工任务能够顺利进行的一项必要工作。

通过施工前准备掌握工程的特点、技术、进度及要求,对施工的客观条件有清晰认识,并合理部署和使用施工资源,从人、机、料、法、环和施工组织等方面为施工创造一切必要的条件,使施工过程连续地、均衡地、有步骤地进行,使合同工期、施工质量、施工安全、环境保护等得以保证,并提高劳动生产率和企业经济效益。

第八条组织前期策划项目前期策划是指导项目施工生产管理的纲领性文件,是项目开展各项施工生产活动的重要依据,经前期策划确定后的有关事项,项目不再单独报上级单位审批(合法合规性流程除外)。

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管理细则

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管理细则

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管理细则1. 项目组需成立以负责人为领导者的消防安全组织,并组建一支义务消防队。

队员需定期接受消防安全教育与训练,熟练掌握防火、灭火知识和消防设备操作,确保具备火灾预防和扑救能力。

1. 施工现场应设置醒目的消防安全标识,并对工人进行每月一次的消防知识教育,定期开展火灾隐患排查,并建立健全消防管理档案。

3. 场地内应规划消防通道,宽度不小于3.5米,确保通道畅通无阻。

如通道无法形成环状,应在适宜位置设置回车场。

4. 应确保现场配备充足的消防设备,合理布局,定期维护和保养,采取必要的防冻保温措施,以保证设备处于良好状态。

5. 施工现场的给水管道直径应不小于100毫米,消火栓附近需设有明显标识,并配备足够的水带,且周围3米范围内不得堆放杂物。

6. 高层建筑应逐层设置消防给水管道,使用立管直径不小于2英寸,并安装加压泵,每层设置消防给水接口。

7. 电工和焊工在进行电气设备安装或焊接作业前,必须持有有效操作证和动火证。

动火前需清理附近易燃物品,并配备专职监护人及灭火工具。

动火地点变更时,需重新办理动火审批手续。

8. 施工所需搭建的临时建筑物必须符合消防安全要求,且不得使用易燃材料。

9. 施工材料的存储和保管需满足消防安全要求,库房应使用非易燃材料建造。

库房管理员需了解存储物品的性质,易燃易爆物品应单独储存于专库,并保持通风良好,电源使用需符合消防安全规定,严禁在建筑物或库房内调配油漆和稀释剂。

10. 建筑物内不得用作仓库,严禁存放易燃和可燃材料。

因施工需进入建筑内的可燃材料,应按计划限量进入,并采取可靠的防火措施。

建筑物内严禁人员居住。

11. 施工现场严禁吸烟,应设置专门的吸烟室,并采取相应防火措施。

12. 施工现场和生活区未经保卫部门批准,不得使用电热器具。

冬季若需使用火炉取暖,须办理动火证,并指定专人负责用火安全。

13. 氧气瓶与乙炔瓶工作间距应不小于5米,两瓶与明火作业点的间距不小于10米。

施工现场物资管理实施细则(修改版)

施工现场物资管理实施细则(修改版)

关于印发《皖赣芜湖到宣城扩能改造工程施工现场物资管理实施细则》(暂行)的通知各参建单位:现将《皖赣芜湖到宣城扩能改造工程施工现场物资管理实施细则》(暂行)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皖赣铁路安徽有限责任公司2014年3月5日抄送:公司各部门、指挥部。

皖赣铁路安徽有限责任公司综合部2014年3月5日印发皖赣芜湖到宣城扩能改造工程施工现场物资管理实施细则(暂行)第一章总则为了控制物资成本,避免和减少认为的浪费、损失,提高物资在采购、仓储和使用中具有计划性,避免盲目性,同时为了降低仓储损耗,加速资金周转,节约资金等,特制订本工程项目施工现场物资管理实施细则。

现场物资管理原则:计划采购、严格验收、规范仓储、定置堆放、限额领料、物尽其用。

第二章职责与分工第一条项目部物资部门负责人全面负责本项目现场物资管理工作.负责供应方的评价、限额领料、物资质量检验、物资采购、仓储存放及提运等工作。

第二条每处仓储点应设立专职仓库保管员,负责入库物资的验收、保管保养、发放以及物资日常统计、核销等工作.第三章物资验收与发放第三条严格料具验收制度,认真履行收料手续。

购进的材料在仓管人员确认后,点数验收、装卸。

在仓管员未确认之前,采购员不得随意装卸.材料进场时根据物资采购计划、送料凭证、质量保证书或产品合格证,进行材料的数量和质量验收;验收工作按质量验收规范和计量检测规定进行;验收内容包括品种、规格、型号、质量数量、证件等。

数量验收采取称重、点件、检尺等方法。

验收要做好记录、办理验收手续;要求复检的材料应有取样送检证明报告。

第四条仓管人员在点收过程中,如发现不合格产品,应及时记录,单独存放、标识,并按相关程序上报,按《物资设备管理办法》予以处理。

第五条原材料入库验收1。

钢材入库的验收:钢材入库时仓管员应核对供货清单,清点总数(张数和根数),并带上卷尺、游标卡尺等,检查钢材的尺寸(长、宽、厚)是否与标注一致。

钢材如需称重,过磅单应每月装订成册、妥善保管。

施工现场管理实施细则

施工现场管理实施细则

******公司施工现场管理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在建项目的施工现场管理,全面推行项目施工标准化,提升项目管理水平,为施工生产的顺利进行创造良好的条件,根据《******公司施工现场管理制度》),制定此实施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适用于公司国内公路、市政项目的施工现场管理,其他项目可参照执行。

如本细则中部分要求低于业主或地方行业主管部门强制性要求的,按其要求执行。

第三条施工现场组织管理应坚持“七抓七重”,即:抓创新重理念;抓策划重前期;抓进度重履约;抓资源重配套;抓科组重高效;抓协调重环境;抓信用重品牌。

其核心要求是:项目在全线安全、质量、进度、文明施工、环境协调、品牌形象等各方面都要领先竞争对手。

第二章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及场容管理第四条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包括:施工总平面图、“三厂”布置(拌合厂、钢筋加工厂、预制厂)、“四区”布置(隧道施工作业区、桥梁施工作业区、路基及路面施工作业区、防护施工作业区)、便道(便桥)规划、取(弃)土场规划、炸药库设置和临时用电规划等内容。

第五条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应在项目前期策划阶段总体规划,并按照项目前期策划要求在项目施工组织阶段严格执行。

第六条施工总平面图是指导现场施工的总体布置图,宜在卫星地图或地形图的基础上,标明项目施工线路、主要结构物和控制性工程,并用不同颜色的图标,清晰标注出项目驻地、厂站、施工便道(便桥)、取(弃)土场、炸药库、临时变压器等临时设施。

第七条“三厂四区”及便道(便桥)建设应符合公司的有关规定和标准,尤其是厂站和便道(便桥)的建设,应按程序上报方案经技术质量部审批后实施,其标准化配置和管理要求详见《三厂四区施工标准指南》(试行版)。

第八条项目经理部应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制定关于现场库房、材料临时堆放、工完场清、围挡设置、标志标牌摆放及生活卫生等内容的场容场貌管理细则。

第三章现场施工组织管理第九条项目经理部应秉承可持续发展理念,在保证安全、质量等基本要求的前提下,通过科学管理和技术进步,最大限度地节约资源并减少对环境负面影响的施工活动,实现“四节一环保”(节能、节地、节水、节材和环境保护);实施绿色施工,认真贯彻执行国家、行业和地方政府相关政策、法规。

施工现场管理及处罚细则

施工现场管理及处罚细则

施工现场管理处罚细则一、现场管理现场要求达到市级文明施工的标准,相关要求如下:1、要求总包单位严格按审批后的施工总平面图布置进行现场管理。

按照施工总平面布置图建立临时设施,各种材料、构件、半成品按平面布置分规格堆放整齐并做好标识,做到每日收工后有专人整理并摆放整齐,施工场地平整,道路畅通每日应有专人打扫保持整洁,施工用水电设施及线路按规定架设整齐,排水系统使用状态良好,所有排水须通过三级过滤方可排入甲方指定的排水管内。

2、施工机具设备应按规定位置布设整齐,进场前应经过维修检查,有合格标识,操作人员实行持证上岗制。

3、必须符合建设部发布的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管理规范相关要求。

4、要求建立防火管理制度,材料储存、消防器材布置、易燃易爆器材保管及施工作业符合消防条例要求,并严格执行。

5、应按要求建立对施工粉尘、废气、废水、垃圾、噪声的控制措施,专人负责,防止环境污染,具体措施应以书面形式报主管部门及监理审核。

6、施工现场场容管理有序、整洁、卫生,满足文明施工要求。

1)场区入口(出口)处要求设有清洗排水的设施,专人负责,防止出入车辆夹带泥沙、污染道路。

2)场区入口(出口)处门楼应注明工程项目名称、总包面积、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监督单位等内容。

3)主要出入口要设置简朴规整的大门标识总包单位名称,入口内应建门卫值班室,入口道路两侧设置宣传栏,总平面布置图,项目经理姓名,项目管理架构(附照片),工程开竣工日期,各专业区域方位指示,进场人员应佩戴安全帽等内容,并在入口处设置黑板报一处以供张贴通知和宣传之用。

4)建立场容文明管理责任制,临时用水用电应节约,必须专人管理避免跑冒滴漏的现象,场区内应有专门的建筑及生活垃圾废物堆放点定期外运,若在场内、外乱倒垃圾、废物将给予0.1—1.0万元的惩罚。

5)建立宿舍、食堂、厕所等生活设施的管理制度,保证符合卫生要求并在相关处明显标识,厕所要求水冲式,并设置化粪井。

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处罚细则

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处罚细则

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处罚细则为了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切实加强施工生产的安全管理,消除施工中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等不安全行为及安全设施、装置不完善等事故隐患,最大限度地减少伤亡事故的发生,确保将安全事故、质量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以促进本项目施工的顺利进行,特制订本建筑工地质量、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处罚制度。

一、安全管理方面(1)预算安全管理资金投入率达100%;(2)开工前投保完成现场施工人员的意外伤害保险;(3)按照施工组织设计中采取的安全措施的项目执行率达到100%;(4)施工现场每周组织1次由项目经理组织的安全大检查;(5)施工现场各级职能人员岗位责任制、目标责任书执行率达到100%;(6)施工现场设专职安全员不少于1人;(7)脚手架及高处防护作业工程、施工用电、施工机械及物料运输提升设施验收合格率达到100%;(8)施工现场各类机械、机电设备完好率达到100%。

处罚措施责任期间发生突破第3条控制指标第(1)~(8)项情况的,业主及其控股公有权每次在当期的工程款中扣罚1万元人民币;二、安全文明施工方面(1)进入工地的任何人员必须戴安全帽、扣好帽绳,违反者每人罚款100元。

(2)在施工现场作业的人员必须正确穿戴劳动保护用品,严禁穿高跟鞋、拖鞋或光脚,违者每例罚款100元。

(26)酒后作业的,罚款300元。

(4)特种作业人员不持有效证件上岗的,罚款500元;超过有效期,罚款300元;人员未备案,罚款300元。

(5)在施工现场打架斗殴的,罚款1000元;工作时间在施工现场戏耍打闹的,罚款100元。

(6)施工人员私自拆除或随意挪动(用)施工现场的防护设施或消防设施、安全标志的,罚款500-1000元。

(7)在没有防护设施的高空、悬崖和陡坡上作业必须系好安全带,违者每例罚款100元。

(8)施工期间,外脚手架、钢井架各立面设置密目安全网和挡脚板,两侧面和外立面设置疏目安全网,违者每例罚款200-500元。

铁路施工高处作业安全管理细则(doc12)

铁路施工高处作业安全管理细则(doc12)

×××单位铁路施工高处作业安全管理细则第一章总则第1.0.1条为了在铁路施工高处作业中,贯彻安全生产的方针,做到防护要求明确,技术合理和经济适用,制订本细则。

第1.0.2条本细则适用于铁路施工及一般构筑物施工时,高处作业中临边、洞口、攀登、悬空、操作平台及交叉等项作业。

第1.0.3条本细则所称的高处作业,应符合国家标准《高处作业分级》GB 3608—83规定的“凡在坠落高度基准面2m以上(含2m)有可能坠落的高处进行的作业”。

第1.0.4条进行高处作业时,除执行本细则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高处作业及安全技术标准的规定。

第二章基本规定第2.0.1条高处作业的安全技术措施及其所需料具,必须列入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

第2.0.2条单位工程施工负责人应对工程的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负责并建立相应的责任制。

施工前,应逐级进行安全技术教育及交底,落实所有安全技术措施和人身防护用品,未经落实时不得进行施工。

第2.0.3条高处作业中的安全标志、工具、仪表、电气设施和各种设备,必须在施工前加以检查,确认其完好,方能投入使用。

第2.0.4条攀登和悬空高处作业人员及搭设高处作业安全设施的人员,必须经过专业技术培训及专业考题合格,持证上岗,并必须定期进行体格检查。

第2.0.5条施工中对高处作业的安全技术设施,发现有缺陷和隐患时,必须及时解决;危及人身安全时,必须停止作业。

第2.0.6条施工作业场所有坠落可能的物件,应一律先行撤除或加以固定。

高处作业中所用的物料,均应堆放平稳,不妨碍通行和装卸。

工具应随手放入工具袋;作业中的走道、通道板和登高用具,应随时清扫干净;拆卸下的物件及余料和废料均应及时清理运走,不得任意乱置或向下丢弃。

传递物件禁止抛掷。

第2.0.7条雨天和雪天进行高处作业时,必须采取可靠的防滑、防寒和防冻措施。

凡水、冰、霜、雪均应及时清除。

对进行高处作业的高耸建筑物,应事先设置避雷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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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现场管理细则flhu^zhishan^长垣华之尚置业有限公司2012年10月28日施工现场管理细则1 目的为了使卫华•世纪城项目各项管理工作满足公司管理要求,确保施工现场的各项工作有序开展,加强施工现场管理,保障建设项目施工顺利进行,特制定本细则。

2 范围本细则对工程的质量、进度、安全、文明施工、资料管理、会议管理等相关内容作出了规定。

本细则适用于卫华•世纪城项目的施工现场管理。

3 管理依据3.1 《招投标文件》。

3.2 《施工承包合同》、《委托监理合同》。

3.3 《施工组织设计》。

3.4 施工图纸等设计文件。

3.5 国家、地方现行法律、法规及行政性文件。

3.6 国家、地方现行施工验收标准、规范及规程等。

3.7 公司内部的《基建管理标准》、《招标管理标准》及权限分配等。

4 质量管理4.1 施工单位应按照既定质量目标,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国家现行规范、强制性条文、设计文件、招投标文件要求认真组织施工,若有违反,应通知整改并罚款1000〜5000元;情节严重的可通知停工整顿并罚款5000〜10000元。

4.2 施工单位应制定切实可行的施工方案、质量保证体系和质量控制措施,并报监理确认后执行;若未按规定时间上报,责令补报并处罚1000〜5000元。

4.3 未按规定的原始基准点、基准线和标高的测量控制点进行复核或未经监理单位审查批准就自行施工,应通知重新复核并处罚1000〜3000 元。

4.4 任何分项工程施工之前,施工单位必须对作业人员作书面的技术及质量标准的交底,监理单位检查后备案。

未完成技术交底却进行施工的处罚200〜500元,并责令改正补充。

4.5 主要工序作业和隐蔽工程未按有关规定及时向监理单位进行报验,未经监理工程师检查就进行下一道工序施工,所进行施工内容部不予认可,所需检验鉴定或返工作业发生的费用由施工方负责,并每次处罚1000〜5000元。

4.6 质量验收程序遵循:“三检制”+“监理、甲方验收” ,若有违反,要求重新验收并处罚500〜1000元。

4.6.1 首先施工单位要作内部的自检、互检、交接检,并确保真实性,严格执行“三检制”。

4.6.2 在施工单位自检合格的基础上,由施工单位填写质量验收报验单,报监理单位验收。

分项工程正式报验一次通不过,复验每次罚款500 元。

4.6.3 如遇施工单位报验资料不齐或不组织人员参加的情况,监理和建设单位有权拒绝参加验收。

4.6.4 隐蔽工程及重点部位、关键部位的施工在报监理单位验收的同时,必须报甲方验收确认后方可进行下一步施工。

4.7 对施工过程中常见的质量缺陷,未能进行有效控制,经由甲方和监理提出要求改正但效果不好的,将视情节轻重给予责任者警告,批评以及每次每项500〜5000元的经济处罚。

4.8 对施工过程中形成的产品未能进行有效保护,对质量造成影响的,责令整改并罚款500〜1000元。

造成重大缺陷的按规范要求恢复后,并罚款5000〜10000元。

4.9 工序间(与各分包配合单位)无书面交接记录,通知整改并罚款500〜1000元。

4.10 对于工程中的质量问题或质量事故,施工单位必须及时向建设单位和监理单位报事故分析报告及处理方案,按监理单位和建设单位批准的处理方案进行处理,未经甲方或监理工程师同意,不准擅自处理;未经同意擅自处理的要给予5000〜10000 元的经济处罚。

质量问题严重的,由甲方通知设计单位出具设计方案后施工单位进行整改,由此所造成的一切损失施工单位自行承担;根据质量问题的性质、发生原因给予监理单位500 元以下处罚。

4.11 施工单位必须做好进场材料、设备、构配件、成品和半成品的质量验收工作,在施工单位验收合格的基础上,监理单位亦应做好材料、设备、构配件、成品和半成品进场的检验、验收、见证取样工作。

对于不合格的材料严禁用于施工并应立即退场,如出现不合格材料用于工程,除责令整改外对施工单位扣罚不合格材料款的2 〜5倍,监理单位处罚500元。

4.12 严格按照施工方案、施工规范检查进场混凝土的现场坍落度,不得随意改变混凝土的配合比,如私自加水或用其他方式处理,若发现,每项每次罚款5000〜10000 元。

砼浇筑前,施工单位必须报监理单位签认砼浇筑令后方可进行混凝土的浇筑。

4.13 模板支撑拆除之前,施工单位必须通知监理单位核定确认。

下达模板拆除令后方可拆除。

拆模后,施工单位必须及时通知监理单位进行验收。

4.14 对混凝土存在质量问题的处理:发现一处混凝土漏振、烂根,扣罚施工单位500~1000元,如再次出现,加倍进行扣除。

4.15 所有试验必须与施工同步,按国家现行规范要求进行见证取样工作,不得缺项漏做,弄虚作假;若发现一次给予5000〜10000元的处罚。

4.16 监理单位应严格按照监理人员要求,恪守监理职业道德,杜绝向施工单位“吃、拿、卡、要”的现象发生。

一经发现,扣除监理费用20000〜50000元,仍不改正的予以清退出场。

4.17 监理单位应加强平行检查、巡视检查,认真做好抽检、验收和旁站工作。

在验收以前对施工单位所存在的问题及时告知、督促改正,争取做到施工单位报验时一次通过。

监理单位应配合施工单位做到现场24 小时施工的报验工作。

4.18 在需要监理旁站的关键部位、关键工序、关键工艺,监理单位应书面提交监理旁站记录,并于旁站前通知建设单位。

在旁站过程中,如发现相关人员有脱岗现象的,施工单位人员脱岗的扣罚1000元,监理单位脱岗的扣除500元的监理费用,并通报批评。

4.19 施工单位必须做好安装专业和土建专业的配合,做好预埋、预留工作,监理单位认真验收检查。

如因预留预埋错误,造成在结构墙板开洞、凿槽,每处对施工单位扣罚1000~5000元,对监理单位扣除500~1000元的监理费用;如因洞口预留偏差,造成割断钢筋或影响主体结构的情况,每处扣罚施工单位10000元,对监理单位扣除500 元的监理费用。

4.20 由甲方或监理单位组织,建立施工现场周质量检查制度,多方联检,形成检查纪要,发送各单位。

对现场检查存在的质量问题,由监理单位监督施工单位逐项整改落实。

未按时间落实到位的每项处罚施工单位1000元,监理单位无督促行为或监督不到位,对监理单位扣除500 元的监理费用。

5 进度管理5.1 施工单位应按照工期目标要求,制定相应完成工期目标措施。

合理组织使用人、机、物料,合理组织施工,避免造成人力物力浪费。

5.2 施工单位在质量、安全、文明方面应加强管理,避免由此造成整改或返工,而影响工程进度。

5.3 施工单位应按要求制定工期总计划、月计划、周计划,监理单位给予审核确认。

若施工单位未按要求及时编写报送计划,视情况给予500〜1000元经济处罚。

5.4 施工单位严格按照计划组织施工,监理单位和甲方对施工单位的进度计划按月定期进行考核。

若因非甲方原因造成进度拖延,则视情况给予施工单位1000〜5000元/日的经济处罚。

5.5 对于要求特殊的工程,施工单位必须按照甲方要求的工期按时完成,否则,给予5000〜10000元/日的经济处罚。

5.6 施工单位应认真做好冬期、雨期、农忙季节、节假日期间等的施工措施,制定相应的确保工期的措施。

6 安全管理6.1 施工单位应按照安全责任目标的要求建立安全保证体系,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

安全生产落实到人,配备(足够数量的)专职安全员,对项目经理部各级领导、各部门、各类人员所规定的在他们各自职责范围内对安全生产应负责任的制度。

6.2 施工单位应编制施工安全技术措施计划,主要有1 7个方面的内容,如防火、防毒、防爆、防洪、防尘、防雷击、防坍塌、防物体打击、防机械伤害、防起重设备滑落、防高空坠落、防交通事故、防触电、防疫、防环境污染等方面措施。

无安全技术措施进行施工,对施工单位每次扣罚1000~5000 元,监理工作不到位或工作失职,给予监理单位1000元以下的经济处罚,直至落实到位。

6.3 广泛开展安全生产教育,建立安全培训制度,把安全知识、安全技能、设备性能、操作规程、安全法规等作为安全教育的主要内容,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

6.4 施工单位应认真做好“三宝、四口、五临边”的防护工作,在检查时发现一处一次落实不到位,扣罚200~500元,直至达到要求。

6.5 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

如电工、电焊工、架子工、机操工、起重工、机械司机、机动车辆司机等,未经安全教育培训合格的人员不得上岗操作。

无证作业,对施工单位每人次扣罚1000 元。

6.6 临时用电线路不符合规定,每发现一处罚款100~500元;每台设备必须专人操作,并遵守操作规程,未挂操作规程牌,每发现一处,罚款200 元;每台设备都要做到“一机一闸一箱一漏” ,每查出一项不完好,罚款100~1000 元;使用电弧焊、气割、气焊,无防火措施,每发现一次罚款500 元。

6.7 私拉乱接电线,违章使用电炉者,除没收电器外,罚款200 元。

6.8 施工单位应做好安全技术交底工作,实行逐级安全技术交底制度,纵向延伸到班组全体作业人员。

主要内容有:施工作业特点和危险点、针对危险点的预防措施、应注意的安全事项、相应的安全操作规程和标准、发生事故后应及时采取的避难和急救措施。

无安全技术交底或无记录进行施工的,对施工单位每次扣罚100~300 元,直至达到要求。

6.9 施工单位应建立安全生产检查制度,定期不定期组织日常性检查、专业性检查、季节性检查、节假日前后检查等,并做好安全检查记录,对发现的危险因素有计划地采取措施,确保安全生产。

6.10 监理单位指派专人对施工现场安全进行监理,对发现的安全隐患及时敦促施工单位落实整改。

6.11 监理单位对现场发现的安全问题,除口头通知施工单位进行整改,还应下发书面监理通知要求施工单位进行整改,并抄送甲方。

6.12 施工单位对监理单位和甲方提出的安全问题,应立即组织相关人员进行整改,拒不整改或整改不力的,扣罚100~500 元,并通报批评,通知施工单位进行处理。

6.13 由监理单位组织,建立项目周安全检查制度,并形成检查纪要,发送各单位,监理单位对现场检查存在的安全问题监督落实。

6.14 施工单位必须对现场施工人员在其控制下的现场安全负责,发生人身伤亡或者由于施工单位过错造成的第三人伤亡事故,施工单位全部承担相应责任。

6.15 施工单位放任或者故意纵容其劳务人员损害或者扰乱业主、监理办公秩序的,发生一次,监理有权处罚施工单位5000〜10000元罚款。

7 文明管理7.1 施工单位应严格按照省级文明工地、标准化工地要求做好施工现场安全文明建设工作。

7.2 施工现场成立以项目经理为第一责任人的文明施工管理组织。

分包单位服从总包单位的文明施工管理统一规定,并接受监督检查。

7.3 加强文明施工的宣传和教育,专业管理人员应熟悉掌握文明施工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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