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尽职调查漫谈
法律尽职调查的操作要点与法律尽职调查应特别注意的问题
法律尽职调查的操作要点一、法律视野下目标企业关注重点的趋同与总结尽管存在不同的分类,但从法律关注事项角度分析,作为法律尽职调查对象的目标公司,核心法律事项还是趋同的。
这点在证监会监管体系下的上市公司、新三板企业的并购重组法律意见书内容要求上即可看出。
总体来说,对目标企业的法律尽职调查围绕五条主线展开:1、企业的主体资格与内部治理(1)主体资格核查依法设立与经营必备的相关证照,如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开户许可证、外资企业批准证书、社保登记证等。
基本事项,也是核心事项,任何缺失均可能构成实质障碍。
需注意分公司、子公司主体资格核查。
(2)内部治理通过章程、三会议事规则等文件,核查三会一层设置情况与职权范围、三会会议记录、职能部门与内部管理制度、机构独立情况(是否存在各部门之间的人员与职能混同)。
治理机制健全是首发上市、新三板挂牌审核的核心内容之一,目的在于并保证企业的有效运行,保护股东权益。
该审核关注的目的与并购关注的目的一致。
但实践中该部分往往需要规范。
执行董事企业的特殊情况,家族企业,企业不同阶段的标准不同,投资者进入后的适当调整,企业文化的改造过程。
此外,注意章程的特殊约定,是否对并购构成实质性障碍,如股东会一致通过设置、董事更换的限制性规定、黄金降落伞安排等等。
2、企业的股权状况主要核查内容包括:“一静一动”两方面的调查,静-股权的设置(基本情况、质押、查封等权利限制情况,股权代持、股权激励计划与员工持股等)、动-历次增资与股权转让等。
重点关注:股权变动的程序、价格、是否实际支付、是否存在出资不实(抽逃)、非货币资产出资(评估情况)、国有企业股权变动的特殊程序要求(审批、评估、进场交易、国有资产登记等)。
3、企业的业务主要核查内容包括:主营业务情况、业务变化情况、业务资质、同业竞争、关联交易、重大债权债务等。
重点问题:业务的稳定性、业务资质的取得情况、实际控制人与控股股东的同业竞争、关联交易、重大债权债务对并购重组的影响及限制性规定(如银行贷款合同的限制条款)。
法律尽职调查二三事
法律尽职调查二三事引言法律尽职调查是律所常见的专项法律服务之一,但有关法律尽职调查的法律规范少之又少,全国律协及各地律协发布了涉及高新技术业务、知识产权业务、建设工程业务、不动产信托投资基金产品业务、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业务等法律尽职调查操作指引,但与法律尽职调查的实际应用仍然相去甚远,比如一画律所曾多次参与银行不良资产转让、城市更新退出清算、企业并购、国有资产处置、房地产纾困资金投放等业务中的法律尽职调查。
因此,很多法律尽职调查业务缺少统一操作指引的指导,尤其是尽调范围及边界的确定、如何开展尽调,缺少统一规范。
本文总结实际参与的法律尽职调查业务,并结合全国律协及各地律协操作指引,意图总结出适用于确定法律尽职调查范围的一般性原则及尽调的开展流程。
一、查什么由于大量法律尽职调查业务缺少法律规定和操作指引的指导,确定尽调范围是开展尽调首先需要解决的问题。
确定尽调范围必须准确完整、准确,能够为委托方提供交易决策时所需要的全部法律信息。
准确完整的尽调工作范围是尽调工作的指南针,如果不事先明确尽调范围,律师的尽调工作必然茫然无序,甚至导致尽调报告对交易决策没有价值。
尽调服务于交易,尽调范围及深度应由交易内容和交易结构所决定。
同一类型的交易,交易结构不同,尽调内容就有所差别。
比如城市更新退出项目清算项目,平台企业和更新企业往往会同时委托律所、会所、工程造价等中介机构进行尽职调查,对法律尽职调查来说,更新企业的退出方式决定了交易结构和法律尽调工作内容。
如果是平台企业通过收购更新企业股权的方式接收项目,更新企业的基本情况、对外投资、债权债务等将是法律尽调的重点内容之一;如果是更新企业全部退出项目另选主体继续实施,则上述内容不再是尽调的重点内容。
因此,准确完整的划定尽调范围,必须了解委托方拟从事交易的交易目的、交易结构。
这就要求律师不要盲目的签订委托合同,要对交易本身有初步的调查,了解交易对象、交易目的、交易结构等,据此确定尽调工作范围,并和委托方反复沟通、确认、调整,达成共识,确保最终尽调工作范围准确、完整,并能满足交易决策的需要。
1法律尽职调查概论
第一讲:法律尽职调查漫谈两个律所被处罚的案例一法律尽调的概念、历史、作用、应用二法律尽调操作流程三律师从事尽调的基本要求四C O N T E N T S目录律师从事法律尽调的优势与特点五一两个律所被处罚的案例Click here to add your title1、2017.6.5 广东某律所被证监会罚款400万元,为律师从事非诉讼业务敲响了警钟:登云股份 IPO申请文件造假(未发现关联关系、关联交易、未发现潜在的重大债权债务、对发现的问题未作进一步核查)违反了《公开发行证券公司信息披露的编报规则(第12号)——公开发行证券的法律意见书和律师工作报告》第二十四条、《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事务管理办法》第十四条、《律师事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试行)》第二十八条的规定。
依据《证券法》第二百二十三条的规定,证监会决定:(1)责令君信所改正,没收业务收入195万元,并处以195万元罚款。
(2)对两名业务操作的律师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5万元罚款。
2、2017.6 某律所被证监会罚款750万元。
某律所在为鞍重股份与九好集团提供法律服务过程中,存在以下问题:(1)对九好集团上述3亿元定期存款既未查验存单原件,也未向开户银行进行书面查询、函证,其行为违反了《律师事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试行)》(以下简称《执业规则》)第二十四条关于“对银行存款的查验,律师应当查验银行出具的存款证明原件;不能提供委托查验期银行存款证明的,应当会同委托人(存款人)向委托人的开户银行进行书面查询、函证”的规定,导致未能发现该3亿元定期存款处于质押状态。
(2)某律所未按规定将实地调查情况作成笔录《执业规则》第十五条关于“律师采用实地调查方式进行查验的,应当将实地调查情况作成笔录,由调查律师、被调查事项相关的自然人或者单位负责人签名”的规定。
(3)某律所未按规定对查验计划的落实情况进行评估和总结,查验计划未完全落实或不能实现查验目的,也未说明原因或者采取其他查验措施和方法。
法律尽职调查常见问题讲义
法律尽职调查常见问题讲义什么是法律尽职调查?法律尽职调查是指在商业交易或投资活动中,对目标企业或个人进行法律风险的评估和调查的一项重要程序。
它主要旨在确认目标企业的合法性、风险和潜在问题,以帮助投资者或交易各方做出明智的决策。
法律尽职调查的重要性法律尽职调查在商业交易和投资活动中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以下是它的几个重要性:1.降低风险:法律尽职调查能够帮助投资者或交易各方识别潜在的法律风险,从而降低风险和损失的可能性。
2.保护利益:通过对目标企业的调查,法律尽职调查确保交易各方的利益得到保护,避免不必要的法律纠纷和争议。
3.信息获取:法律尽职调查是获取关于目标企业的详细信息和了解其运营情况的重要途径。
4.合规检查:法律尽职调查有助于验证目标企业是否符合相应的法律法规和监管要求,帮助投资者或交易各方做出决策。
法律尽职调查的步骤和方法实施法律尽职调查需要遵循一定的步骤和方法。
以下是一般性的调查步骤和方法:1.确定目标:明确调查的目标,包括调查的对象、调查的范围和目标等。
2.收集信息:收集目标企业的各类信息,包括经营情况、财务状况、法律文件、合同等。
3.分析评估:对收集的信息进行分析和评估,识别潜在的法律风险和问题。
4.风险控制:提出相应的风险控制建议,并制定相应的措施和方案。
5.准备报告:撰写法律尽职调查报告,总结调查结果和建议,并向投资者或交易各方提交。
6.跟踪检查:在交易完成后,进行跟踪检查,以确保调查结果得到有效的执行和实施。
法律尽职调查常见问题在进行法律尽职调查时,可能会遇到一些常见的问题。
以下是一些常见的法律尽职调查问题:合同是否有效?法律尽职调查中一个重要的问题是检查已签订的合同是否有效。
这包括合同的签订程序、双方的合法权利和义务等。
知识产权是否合规?对于涉及知识产权的企业,法律尽职调查需要检查其知识产权是否合规,包括专利、商标、著作权等。
是否存在未披露风险?法律尽职调查需要检查目标企业是否存在未披露的重大法律风险,包括未公开的诉讼、违规行为等。
律师尽职调查工作指南
律师尽职调查工作指南《律师尽职调查工作指南》嘿,新手朋友,今天来跟你说说律师尽职调查这事儿。
我刚接触这工作的时候,那真是一头雾水啊,不过现在也算是有点经验啦。
一、基本注意事项首先呢,你得明确调查的目的和范围。
这就好比你要去寻宝,你得知道自己要找什么东西,在哪个范围内找。
我当时就是,接到任务没仔细搞清楚范围,结果做了好多无用功。
记住了,这点很关键,一旦范围错了,那后面做的可能都白搭。
然后就是要和客户充分沟通。
了解他们的需求啊、期望啊,就像你出去吃饭得先问朋友爱吃啥一样。
有的客户可能有些特殊要求或者他们有自己知道但没主动告诉你的事儿,你不问清楚是不行的。
二、实用建议调查资料的来源很重要。
你不能光看一方提供的材料,得多渠道获取。
比如查一家公司,除了他们自己给的文件,还要去工商部门查注册信息,还可以找找有没有相关的新闻报道之类的。
这就像你要了解一个人,不能只听他自己说,还得问他周围的人。
做笔记也有诀窍。
我一开始也是很随意地记,后来发现这样不行。
你要把资料按照逻辑关系分类着记,比如按照被调查对象的不同部门啊、业务板块啊之类的。
这样你后面分析起来就很方便,就像把东西放进不同的抽屉,要用的时候一找就找到了。
在调查过程中,涉及到财务数据和法律条文的时候,一定要仔细核对。
财务数据可能小数点一点错就差很多,法律条文那更不用说了,一个字的不同含义可能就完全改变了。
三、容易忽视的点很多人会忽视调查对象的关联公司情况。
比如说你在调查A公司,但是A公司有个关联公司B,B公司的情况可能会间接影响A公司。
我以前就出过这种差错,只看了主体公司,后来才发现关联公司有个大隐患影响到我们调查的结果。
还有被调查对象内部人员的访谈,这很容易被小看。
你以为从文件里看明白了,实际上人员访谈可能会揭示出文件里隐藏的问题或者背后的真相。
四、特殊情况要是碰到调查对象不配合的情况,你可不能就这么算了。
我遇到过调查的公司各种推脱,不给文件,这时候你就得有技巧。
对于尽职调查的方法
二、法律尽职调查方法、渠道
网络查询 尽调对象提供 书面审核 实地调查
访谈并访谈笔录
函证:对自然人有关资格或者一定期限内职业经 历的查验,银行存款,财产登记部门,行政机关、 司法机关、仲裁机构等公共机构,中介机构。
承诺与声明
工商、银行、不动产局查询、复印资料
尽职调查的要决:魔鬼往往藏在细节处
处罚情况
五、律师“尽职”及法律风险的边界在哪里?
所谓“尽职”,意思是律师应当从专业的角度充分 尽到自己的责任,穷尽一切可能的办法和途径,对 企业的有关情况及信息予以充分的了解和披露。
那么,律师的尽职调查中律师“尽职”的边界究竟 在哪里,因为确定了律师尽职的边界也就明确了律 师在尽职调查中承担法律责任的边界。
十八、行业背景与市场调查 十九、重大合同 二十、历年股利发放情况和现行股利分配政策 二十一、财产租赁情况 二十二、财产保险事项 二十三、外汇事项 二十四、企业安全生产与内部控制制度
二十五、公司对外投资情况 二十六、公司劳动用工、劳动保护及劳动保险 二十七、在建或即将完工的建设项目 二十八、引进私募股权基金情况 二十九、公司近三年来的重大诉讼、仲裁及行政
(7)对于在尽调过程中发现的法律瑕疵、疑问级矛 盾之处是否进行了进一步查证?
(8)尽职调查涉及的内容是否及时更新? 一个新三板 /IPO 项目周期短则一年,长则数年, 每次出具法律意见书是否对尽职调查内容进行更新? 有些海外并购也是耗时达数年之久,期间政府政策、 市场情况都会发生很多变化,需要通过补充尽职调 查及时更新相关信息。
(3)对于尽职调查的方法、手段和途径,尽调律师 是否穷尽了一般情况下可能的办法、途径和措施。 是否穷尽公开渠道的查询能的负面情况?是否调取政府部门 公开文件查询?例如,是否调取工商底档,是否前 往当地法院查询?是否调取商标副本、专利副本、 软件著作权副本等等。
法律尽职调查应注意问题
法律尽职调查应注意问题法律尽职调查应注意问题一、法律尽职调查的意义法律尽职调查工作是从事律师工作,包括公司并购和证券法律事务的基础,无论是对相关事实作出判断,还是就相关问题发表法律意见,律师都必须建立在扎实、详细的法律尽职调查工作的基础上。
在公司并购中,法律尽职调查的重点在于:企业主体资格存续的合法性;企业经营资质、企业资产的权利归属、股权抵押状况、重大债权债务、对外担保、知识产权、重大合同、重大诉讼等。
在公司并购中,双方当事人所拥有的信息是不对称的。
在并购实务中,从某种意义上法律尽职调查就是为了避免这种信息不对称所带来的交易风险。
它是保护收购方与被收购方的一张“安全网”。
从收购方的角度来说,对目标公司的尽职调查是一种风险管理。
对收购方来说,购并本身存在着各种各样的风险,例如,目标公司所在国可能出现的政治风险;目标公司帐簿的准确性;目标公司的主要员工、供应商和顾客是否得以保留;相关资产是否合法;是否存在任何可能导致目标公司运营或财务运作分崩离析的任何义务。
被收购方一般会对这些风险和义务有很清楚的了解,而收购方则没有。
因而,收购方有必要经过实施尽职调查来补救并购双方在信息获知上的不平衡。
一旦经过尽职调查明确了存在哪些风险和法律问题,并购双方就能够就相关风险和义务应由哪方承担进行谈判,同时收购方能够决定在何种条件下继续进行收购活动。
二、法律尽职调查的方法法律尽职调查的基础性工作是核查和验证工作,核查和验证是出具法律意见书等法律文件的必经程序。
《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第12条规定,律师事务所及其指派的律师从事证券法律业务,应当按照依法制定的业务规则,勤勉尽职,审慎履行核查和验证义务。
律师进行核查和验证,能够采取面谈、书面审查、实地调查、查询和函证、计算、复核等方法。
第13条进一步规定,律师事务所及其指派的律师从事证券法律业务,应当依法对所依据的文件资料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进行核查和验证;在进行核查和验证前,应当编制核查验证计划,明确需要核查和验证的事项,并根据业务的进展情况,对其予以适当调整。
法律尽职调查应特别注意的问题
法律尽职调查应特别注意的问题(一)尽职调查需尽审慎之责1、关于尽职调查的范围法律尽职调查应当在约定的范围内进行,要有所为和有所不为。
不属于法律尽职调查范围内的事项,就一定要和客户讲清楚,绝不能大包大揽。
这是因为如果尽职调查超出约定的范围,不但可能会增加客户的法律费用成本(当然这取决于收费方法方式方法如何),更有可能由于包揽了并非属于自己专业范围的调查工作而造成失职,导致不必要的执业风险。
2、尽审慎之责对于属于法律尽职调查范围的事项,律师则必须尽到审慎的职责。
例如,律师在审阅目标公司提供的文件资料和对管控管理层进行访谈时,应当注意这些文件资料是否足够、能否互相佐证还是相互矛盾,是否需要发出补充问卷和补充文件清单;关于同一事项的文件资料不清楚或模糊之处,应当进行管控管理层的访谈。
不仅如此,在做法律尽职调查的时候,律师还应当要保持独立的判断,不要被人误导。
对公司有关人员的陈述、说明或解释不要轻易去相信,因为很多时候公司有关陈述、说明或解释有意无意地是错误的或片面的,律师应当将访谈结果与基于现场调查以及从其他来源获得的信息相对照,核查是否存在重大差异或不一致。
又如,有的企业提供了税收主管机构部门的完税证明,但是在尽职调查过程中发现有证据证明该企业实际上有偷漏税行为并且数额巨大。
在这种情况下,律师应当及时报告客户并进行法律分析,不能仅依赖相关政府机构部门出具的完税证明就认为完全没有法律风险,也就是说即便有政府机构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也不应当影响到律师的独立判断。
律师可以先说明该公司与政府机构部门有良好的关系,因此借助这个优势获得了完税证明,但根据其他证据显示其有偷漏税的情形,这与完税证明是相互矛盾的,然后说明法律后果和实际的风险,建议在交易文件中由目标公司在税务合规方面作出声明和保证,并设计违约条款来保障客户的利益。
另外,基于审慎原则,律师对于一些重大或关键的文件,如执照、许可、批文等或财产抵押登记文件,应当到相关政府机构部门进行独立调查核实。
如何做法律尽职调查
如何做法律尽职调查法律尽职调查是指律师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和勤勉尽责精神,对所从事的法律业务中涉及的事实进行了解、甄别,进而汇集提取这些事实反映的信息,以作为自己展开法律分析、判断对象的一系列工作。
作为律师界的新人,之前并未真正接触过法律尽职调查,总以为法律尽职调查是多么高深莫测的难题,认为只有一些资深的专家型的律师才能去做。
有幸接触到法律尽职调查之后才发现,只要了解了尽职调查的目的、掌握尽职调查的方法,受过法律培训的人士都可以做。
当然,要做出高水平的尽职调查还需要经验的积累。
一、与公司洽谈法律尽职调查事宜与公司就法律尽职调查进行洽谈,有利于法律尽职调查工作的顺利开展,避免因沟通不畅导致调查工作效率低下。
在我参与的项目中,就因为前期未进行充分的沟通使得调查工作遇到障碍,调查进展比预期拖后了5个工作日。
二、法律尽职调查的开展法律尽职调查主要通过收集文件资料、与企业管理层或业务人员面谈、与相关方合适、实地考察来开展。
其间,也需要与其他中介机构如会计师事务所配合。
(一)收集文件资料根据尽职调查法律文件清单所收集的文件资料是律师了解企业具体情况的主要载体。
大部分的信息都能从这些资料中获得,从中也能发现企业存在的问题。
1、收集文件资料首先需要编制尽职调查法律文件清单,并要求企业按照客观真实的原则提供清单所列明的文件资料。
清单的内容需要调查的目的拟定,如调查的最终目的是为了对企业“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出具法律意见书,就需要依照企业公开发行股票所需满足的条件进行尽职调查、列举尽职调查清单。
在我参与的这个项目中,调查最终目的是为企业挂牌天交所出具保荐意见书,因此,我们编制的清单列出了如下内容:(1)企业基本情况;(2)企业发展目标;(3)股东持股情况及股权结构演变;(4)企业的独立性;(5)关联交易和同业竞争;(6)重大资产情况;(7)员工情况及薪酬;(8)法人治理机构与内部管控;(9)生产、技术与研发情况;(10)采购与销售情况;(11)企业资产与财务;(12)重大债权债务;(13)诉讼、仲裁和行政处罚;(14)纳税和社会保障情况;(15)环境保护、产品质量和技术标准。
律师之道20:尽职调查与法律尽职调查
律师之道20:尽职调查与法律尽职调查一、尽职调查与法律尽职调查(一)为什么要做尽职调查?孙子曰:知己知彼,百战不殆。
尽职调查就是通过对商业伙伴或者交易对方进行调查,收集与拟议交易的关键问题有关的信息,从而达到熟悉商业伙伴与交易对方的目的,发现其业务上的优势与弱点,找出其现存与潜在的各类重大问题与影响交易的重要因素,以便为作出是否与之进行拟议的合作或者交易的决定与讨价还价甚至交易完成后的整合计划提供根据与基础。
(二)尽职调查的种类1、从尽职调查的内容划分,能够分为下列种类的尽职调查:(1)业务(客户/投资银行)(2)财务税务(会计师)(3)法律(律师事务所)(4)其他专业(包含但不限于环境保护、劳动人事、工程等方面)是否需要特定的其他专业的尽职调查需要视目标公司所处的行业或者者客户的要求而定。
比如,假如目标公司为生产型企业,涉及环保问题,则客户可能需要聘请独立的环境技术机构做环保尽职调查;而假如目标公司为历史悠久的大型国有企业,其员工结构复杂、人数众多同时有复杂的历史遗留的劳动问题,客户或者许会聘请专业的独立劳动人事问题专家就劳动人事问题进行独立调查并提供咨询。
2、从客户拟议的交易类型划分,能够要紧分为下列种类的尽职调查:(1)兼并收购(2)证券首次公开发行(3)金融机构贷款(4)重组、重大资产转让等方面熟悉拟议交易的类型,有助于律师明确法律尽职调查的方向与范围。
此外,就不一致类型的交易,客户对法律尽职调查的要求也可能不一致。
3、从代表客户类型划分,能够分为:(1)投资人对目标公司的尽职调查(2)目标公司对投资人的尽职调查当然,对尽职调查也能够有其他类型的分类,比如针对目标公司所处行业的类别而分:针对房地产开发企业、高新技术企业、电信运营企业、钢铁生产企业、药品生产企业、金融机构等的尽职调查。
(三)法律尽职调查法律尽职调查就是律师同意客户聘请,对目标公司进行法律方面的调查摸底,以帮助客户熟悉目标公司设立与存续、股权结构与公司治理、资产与权益的权属与限制、业务运营、守法合规等方面的法律状态,发现、分析评估目标公司存在的各方面的法律问题,揭示或者提示拟议交易有关的有关法律风险,为客户推断拟议交易是否能够继续进行提供根据,对目标公司存在的有关法律问题向客户提出解决方案或者补救措施,为交易结构、收购价格、先决条件、交割后的义务与交易各方的其他义务等之确定、商业计划与交易进程的调整,向客户提供法律上的根据与支持。
聊一聊尽职调查中应注意的法律风险和问题!
出品:十点法务投资人对尽职调查审查的重点领域及可能存在的法律风险和问题应当予以足够的重视,分析评估目标企业存在的法律风险,寻求适当的解决方案,以减少不必要的投资成本,避免或降低交易风险。
今天我们来聊一聊法律尽职调查中应注意的风险和问题。
1.主体基本情况为确保交易的合法有效,须对目标企业的主体资格及股权并购与投资的授权和审批情况,以及目标企业的股权结构、股东实际出资及主要股东情况进行审查。
具体审查范围包括目标企业设立审批文件、营业执照、验资证明,目标企业历次变更情况、年度检验情况、特定资质、特别许可、有无吊销或注销情况,目标企业成立以来的合并、分立情况,目标企业的股权结构及其合法性、股权的历次变更及其合法性等。
对主体基本情况的调查应当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及相关监管部门调取企业备案资料。
重点关注目标企业主体资格是否存在瑕疵、不完备等情况;股东权利和义务是否延续;股权结构是否清晰,股权转让是否存在瑕疵;股东是否存在虚假出资、未按时出资、抽逃出资等情形。
2.企业治理结构、制度建设审查目标企业现行章程及曾生效的历次章程的合法性、完整性,审查目标企业股东会决议、股东会议事规则、董事会决议、董事会议事规则、公司规章制度文件及其实际执行情况;审查目标企业内部结构关系,包括职能部门及职能划分;审查目标企业控股子公司、参股子公司、分公司等的情况。
重点关注目标企业章程中的各项条款,尤其对反收购条款、特别投票权条款、股权投资(如增资、合并或资产出售)等,以避免投资过程中受到阻碍。
3.资产状况对目标企业资产状况的审查主要包括有形资产和无形资产两方面:(1)有形资产,包括房产、机器设备、存货等对现房调查时应实地查看房产,向房产行政管理部门核查房屋的权属证书,包括所有权证和他项权利证书等。
房产审查的重点包括审查房屋的权属状况、房屋面积、坐落、所有权人、房产用途、使用权或所有权期限;审查房屋是否设置抵押,如已设置抵押权的应要求目标企业提供主债务合同、抵押合同、抵押登记等文件,并要求目标企业说明主要债务的履行情况;审查房屋是否存在租赁、无偿使用等占有、使用他人房屋的情形,审查房屋租赁合同、无偿使用协议等文件,确认该房屋是否通过合法方式租赁或无偿使用他人房屋,以及对该房屋实际享有权利的范围和期限;审查房屋是否被采取查封、扣押、冻结等强制措施等情形。
法律尽职调查经典讲义(重点做了标注)
法律尽职调查经典讲义公司并购中的律师尽职调查一、律师尽职调查的概念尽职调查是指就股票发行上市、收购兼并、重大资产转让等交易中的交易对象和交易事项的财务、经营、法律等事项,委托人委托律师、注册会计师等专业机构,按照其专业准则,进行的审慎和适当的调查和分析。
在资本市场上,按照调查行为主体的不同,尽职调查一般可以分为律师尽职调查、注册会计师的财务尽职调查和投资银行尽职调查等三种类别。
“银广夏”丑闻的发生,使得业界对在资本市场(尤其是股票市场)中财务尽职调查的重要性和风险有了比较充分的认识。
2001年3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并实行了《证券公司从事股票发行主承销业务有关问题的指导意见》,在该意见中第一次明确规定了担任股票公开发行主承销商的证券公司“应当遵循勤勉尽责、诚实信用的原则,认真履行尽职调查义务”,并对主承销商关于新股发行尽职调查报告的必备内容作了详细规定,为证券公司进行股票发行业务的尽职调查提供了基本的工作指引和规范。
律师尽职调查在律师实务中的应用也比较早,是随着中国大陆市场经济的发展、对外开放以及资本市场的逐步建立和发展而出现的。
律师尽职调查在实践中的应用领域非常广泛,包括规模较大的收购和兼并、股票和债券公开发行与上市、重大资产转让、风险投资和普通中大型项目投资等,除前述资本运作以外,在近期新兴的企业担保服务和传统的银行贷款业务等企业融资活动中,委托人和律师也逐步地开始进行尽职调查。
但是,律师尽职调查作为一个正式的法律概念在大陆的出现却是在不久以前。
2001年3月6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了《公开发行证券公司信息披露的编报规则第12号 - 律师法律意见书和律师工作报告》(“编报规则第12号”),在该规则第5条中规定:“律师在律师工作报告中应详尽、完整地阐述所履行尽职调查的情况,在法律意见书中所发表意见或结论的依据、进行有关核查验证的过程、所涉及的必要资料或文件”。
这是第一次在中国大陆的法律规范性文件中出现“律师尽职调查”这一概念。
法律尽职调查应特别注意的问题
法律尽职调查应特别注意的问题(一)尽职调查需尽审慎之责1、关于尽职调查的范围法律尽职调查应当在约定的范围内进行,要有所为和有所不为。
不属于法律尽职调查范围内的事项,就一定要和客户讲清楚,绝不能大包大揽。
这是因为如果尽职调查超出约定的范围,不但可能会增加客户的法律费用成本(当然这取决于收费方式如何),更有可能由于包揽了并非属于自己专业范围的调查工作而造成失职,导致不必要的执业风险。
2、尽审慎之责对于属于法律尽职调查范围的事项,律师则必须尽到审慎的职责。
例如,律师在审阅目标公司提供的文件资料和对管理层进行访谈时,应当注意这些文件资料是否足够、能否互相佐证还是相互矛盾,是否需要发出补充问卷和补充文件清单;关于同一事项的文件资料不清楚或模糊之处,应当进行管理层的访谈。
不仅如此,在做法律尽职调查的时候,律师还应当要保持独立的判断,不要被人误导。
对公司人员的陈述、说明或解释不要轻易去相信,因为很多时候公司有关陈述、说明或解释有意无意地是错误的或片面的,律师应当将访谈结果与基于现场调查以及从其他来源获得的信息相对照,核查是否存在重大差异或不一致。
又如,有的企业提供了税收主管部门的完税证明,但是在尽职调查过程中发现有证据证明该企业实际上有偷漏税行为并且数额巨大。
在这种情况下,律师应当及时报告客户并进行法律分析,不能仅依赖相关政府部门出具的完税证明就认为完全没有法律风险,也就是说即便有政府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也不应当影响到律师的独立判断。
律师可以先说明该公司与政府部门有良好的关系,因此借助这个优势获得了完税证明,但根据其他证据显示其有偷漏税的情形,这与完税证明是相互矛盾的,然后说明法律后果和实际的风险,建议在交易文件中由目标公司在税务合规方面作出声明和保证,并设计违约条款来保障客户的利益。
另外,基于审慎原则,律师对于一些重大或关键的文件,如执照、许可、批文等或财产抵押登记文件,应当到相关政府部门进行独立调查核实。
第一讲:法律尽职调查漫谈
第一讲:法律尽职调查漫谈主讲人:李 俭法律尽职调查完全手册两个律所被处罚的案例一法律尽调的概念、历史、作用、应用二法律尽调操作流程三律师从事尽调的基本要求四C O N T E N T S目录律师从事法律尽调的优势与特点五一两个律所被处罚的案例Click here to add your title1、2017.6.5 广东某律所被证监会罚款400万元,为律师从事非诉讼业务敲响了警钟:登云股份 IPO申请文件造假(未发现关联关系、关联交易、未发现潜在的重大债权债务、对发现的问题未作进一步核查)违反了《公开发行证券公司信息披露的编报规则(第12号)——公开发行证券的法律意见书和律师工作报告》第二十四条、《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事务管理办法》第十四条、《律师事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试行)》第二十八条的规定。
依据《证券法》第二百二十三条的规定,证监会决定:(1)责令君信所改正,没收业务收入195万元,并处以195万元罚款。
(2)对两名业务操作的律师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5万元罚款。
2、2017.6 某律所被证监会罚款750万元。
某律所在为鞍重股份与九好集团提供法律服务过程中,存在以下问题:(1)对九好集团上述3亿元定期存款既未查验存单原件,也未向开户银行进行书面查询、函证,其行为违反了《律师事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试行)》(以下简称《执业规则》)第二十四条关于“对银行存款的查验,律师应当查验银行出具的存款证明原件;不能提供委托查验期银行存款证明的,应当会同委托人(存款人)向委托人的开户银行进行书面查询、函证”的规定,导致未能发现该3亿元定期存款处于质押状态。
(2)某律所未按规定将实地调查情况作成笔录《执业规则》第十五条关于“律师采用实地调查方式进行查验的,应当将实地调查情况作成笔录,由调查律师、被调查事项相关的自然人或者单位负责人签名”的规定。
(3)某律所未按规定对查验计划的落实情况进行评估和总结,查验计划未完全落实或不能实现查验目的,也未说明原因或者采取其他查验措施和方法。
法律尽职调查报告[1]
法律尽职调查报告法律尽职调查报告一、概述本文档旨在对目标公司进行全面而准确的法律尽职调查。
通过对目标公司的法律情况进行全面调查与分析,以评估目标公司的法律风险,并为投资决策提供参考。
二、调查背景1.目标公司基本信息:包括名称、注册地、主营业务等。
2.投资方背景:包括投资方名称、注册地、投资规模等。
3.调查目的与范围:明确调查目标和范围,阐述调查的目的及预计结果。
三、公司治理1.公司组织结构:描述公司的组织架构、股权结构等。
2.公司章程及内部管理制度:分析公司章程的合规性,了解内部管理制度的完善程度。
3.董事会及高管层:调查董事会和高管层的背景、资质等。
4.公司股权及股东行为:研究公司股权变动情况,评估股东行为合规性。
四、合规与许可1.公司合规情况:调查公司的合规管理与实践,包括合规制度和流程等。
2.企业许可与证书:核实公司所需的行业许可和证书是否齐全有效。
3.合同与协议:评估公司与关键合作伙伴之间的合同与协议合规性及风险。
五、知识产权1.商标权与专利权:核查公司的商标和专利注册情况,评估知识产权的保护程度。
2.著作权与商业秘密:分析公司的著作权登记情况以及商业秘密的保护措施。
六、劳动与雇佣1.员工合同:审查公司员工合同的合规性及相关关系的存续情况。
2.劳动纠纷:了解公司是否存在劳动纠纷、劳资关系是否稳定。
3.社会保险及福利:核实公司是否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和提供员工福利。
七、财务与税务1.财务报表:审核公司的财务报表真实性、完整性,并评估财务风险。
2.税务合规:评估公司的税务负担、税务合规风险等。
八、诉讼与仲裁1.诉讼记录:查明公司是否存在诉讼记录,评估可能的法律风险。
2.仲裁协议:核查公司是否存在仲裁协议及相关纠纷的可能性。
九、合规建议1.针对调查结果,提出合规问题和风险,并提供相应建议。
2.根据需要,可向法律专家、审计师等律师咨询进行独立意见。
附件:1.公司章程及内部管理制度2.合同与协议范本3.著作权登记及商业秘密保护措施证明4.员工合同范本5.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6.诉讼记录和仲裁协议范本法律名词及注释:1.公司章程:指规范公司内部管理和运作方式的文件,包括公司的组织形式、经营范围、公司权利义务等规定。
法律行业中的可行性研究和尽职调查
法律行业中的可行性研究和尽职调查在法律行业中,可行性研究和尽职调查是极为重要且不可或缺的环节。
可行性研究涉及到对各种因素的评估和分析,以确定一项计划、协议或交易是否有利可图、可行和合法。
而尽职调查是对特定事务或交易进行全面的调查和验证,以获取关键信息和风险评估。
本文将介绍法律行业中可行性研究和尽职调查的重要性以及如何进行这些过程。
一、可行性研究的重要性在法律行业中,进行可行性研究是为了评估一个法律计划、协议或交易的可行性和潜在利润。
通过可行性研究,法律专业人士可以全面了解相关法律和市场环境,以及可能的风险和挑战。
以下是可行性研究的重要性方面:1. 风险评估:可行性研究可以帮助法律专业人士识别和评估与特定计划、协议或交易相关的潜在风险。
这些风险可能涉及法律合规性、市场竞争、财务可行性等方面。
通过预先识别和评估风险,可以制定相应的风险管理策略,降低潜在损失。
2. 法律合规性:在法律行业中,法律合规性是至关重要的。
可行性研究可以确保计划、协议或交易符合相关法律和法规。
这包括确保所有相关文件和合同的合法性,以及对可能涉及的各种法律问题的评估。
3. 市场分析:通过可行性研究,可以对市场进行深入分析和评估。
这包括了解市场需求、竞争对手、潜在客户等信息。
法律行业中的可行性研究可以帮助确定目标市场的规模和机会,并为制定市场推广策略提供参考。
二、尽职调查的重要性尽职调查是对特定事务或交易进行全面调查和验证,以确保取得准确的信息和数据。
在法律行业中,尽职调查是非常重要的,以下是尽职调查的重要性方面:1. 信息收集:尽职调查对于收集关键信息非常重要。
这包括了解各方背景、经营情况、财务状况等。
通过尽职调查,法律专业人士可以获取相关数据和证据,用于评估特定事务或交易的可行性和风险。
2. 验证和核实:尽职调查可以验证和核实各方提供的信息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这涉及到对文件、合同、财务报表等的审查和验证。
通过尽职调查,可以减少虚假信息和欺诈行为的风险。
【有关法律尽职调查的心得】 尽职调查报告
【有关法律尽职调查的心得】尽职调查报告法律尽职调查(due diligence),又叫审慎调查,其广泛运用于非诉业务中。
但在实务中,我经常发现客户对尽职调查的繁琐过程颇有微词,或者初入门的律师无法把握尽职调查的重点。
因此,我简单总结了本人承办非诉讼业务过程中有关法律尽职调查的体会,和大家进行一个轻松的交流。
一、为什么要进行尽职调查孙子曰,知己知彼,百战不殆。
简单说,尽职调查缘于信息的不对称。
尽职调查是所有非诉业务的基础,如果没有这个基础或基础不扎实,那么一切都只是空中楼阁。
开句玩笑,比如红楼梦最后一回中,宝玉的新娘被红盖头遮起来,如果我们能穿越到大观园,帮宝玉做一个尽职调查,也许悲剧之中的悲剧就不会发生了吧。
二、法律尽职调查的主要类型(一)公司并购中的尽职调查公司并购,其实和我们日常生活中购物的本质是一样的。
购买之前,我们都要首先全面了解购买物的特点,考察其价值。
PE\VC中的尽职调查,从本质上可以归属于公司并购的尽职调查。
在充满投资成功神话的今天,PE\VC有句很流行的话:当我买下一个公司时,先别恭喜我;当我卖掉它时再恭喜我吧。
人们总是关注PE\VC的成功案例,却不知道,“一将成名万骨枯”,失败案例早已是血流成河。
失败的价值就在于让人们意识到,欠缺一个合格的尽职调查,就是给投资埋下一枚定时炸弹。
公司并购中可能存在的各种陷阱――出资不实的陷阱、债务黑洞的陷阱、担保黑洞的陷阱、工资福利负担的陷阱、违法违规历史的陷阱、税务陷阱、环保陷阱等等。
尽职调查的目的就在于全面了解企业的情况,为投资决策提供参考,更好的设计交易结构、交易协议条款等。
(二)证券业务中的尽职调查在证券业务中,尽职调查是律师的法定职责。
我国最早出现尽职调查这几个字眼的规范性文件是20__年3月1日证监会发布的《公开发行证券公司信息披露的编报规则第12号-律师法律意见书和律师工作报告》;该规则第5条中规定:“律师在律师工作报告中应详尽、完整地阐述所履行尽职调查的情况,在法律意见书中所发表意见或结论的依据、进行有关核查验证的过程、所涉及的必要资料或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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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两个律所被处罚的案例
2、2017.6 某律所被证监会罚款750万元。某律所在为 鞍 重股份与九好集团提供法律服务过程中,存在以下问题 : 1 对九好集团上述3亿元定期存款既未查验存单原 件, 也未向开户银行进行书面查询、函证,其行为违反了 《律师事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试行)》(以下简 称 《执业规则》)第二十四条关于“对银行存款的查验,律 师 应当查验银行出具的存款证明原件;不能提供委托查 验期 银行存款证明的,应当会同委托人(存款人)向委 托人的 开户银行进行书面查询、函证”的规定,导致未能 发现该3 亿元定期存款处于质押状态。
3、作用:
(1)帮助投资者 尽可能地了解公司 的真实情况,解决 信息不对称的问题
(2)从法律层面对 拟投资公司是否符合 其并购或投资的战略 目的作出专业性判断,
为企业是否符合IPO 或新三板挂牌实质性
条件作出判断
(3)为律师出 具法律意见书 提供事实依据。
(4)为规避律师 执业风险提供保障
4、应用:
1、2017.6.5 广东某律所被证监会罚款400万元,为律师 从 事非诉讼业务敲响了警钟:登云股份 IPO申请文件造 假 (未发现关联关系、关联交易、未发现潜在的重大债权 债 务、对发现的问题未作进一步核查)
违反了《公开发行证券公司信息披露的编报规则( 第 12号)——公开发行证券的法律意见书和律师工作报 告》 第二十四条、《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事务管理 办法》第 十四条、《律师事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 (试行)》第 二十八条的规定。依据《证券法》第二百 二十三条的规定, 证监会决定: 1 责令君信所改正,没收业务收入195万元,并处以 195万元罚款。 2 对两名业务操作的律师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5万元 罚款。
2、历史: 我国最早出现法律尽职调查的规范性
文件是2001年3月6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 员会发布的《公开发行证券公司信息披露 的编报规则第12号-律师法律意见书和律 师工作报告》(“编报规则第12号”), 该规则第5条中规定:“律师在律师工作 报告中应详尽、完整地阐述所履行尽职调 查的情况,在法律意见书中所发表意见或 结论的依据、进行有关核查验证的过程、 所涉及的必要资料或文件”。遗憾的是, 该规则并没有对律师尽职调查给予具体的 或基本的工作指引和规范,而当时律师行 业内部也对尽职调查缺乏足够的认识和研 究,缺少基本的工作规范和实际操作指引。
法律尽职调查完全 手册
法律尽职调查漫谈
一 两个律所被处罚的案例
二 法律尽调的概念、历史、作用、应用
三
法律尽调操作流程
四 律师从事尽调的基本要求
五 律师从事法律尽调的优势与特点Leabharlann CONTENTS目 录
一
两个律所被处罚的案例
Click here to add your title
一、两个律所被处罚的案例
2 某律所未按规定将实地调查情况作成笔录 《执业规则》第十五条关于“律师采用实地调查方式 进 行查验的,应当将实地调查情况作成笔录,由调查律 师、 被调查事项相关的自然人或者单位负责人签名”的规 定。
一、两个律所被处罚的案例
3 某律所未按规定对查验计划的落实情况进行评 估和 总结,查验计划未完全落实或不能实现查验目的,也 未 说明原因或者采取其他查验措施和方法。天元所上述行 为违反了《执业规则》第九条“律师事务所及其指派的律 师应当对查验计划的落实情况进行评估和总结,查验计划 未完全落实的,应当说明原因或者采取其他查验措施”和 第十条“在有关查验方法不能实现验证目的时,应当对相 关情况进行评判,以确定是否采取替代的查验方法”的规 定。
5
协调、碰头会
跟其他中介机构、 企业各方碰头,沟 通进展情况、发现 的问题及协调尽调 进程; 就发现的问题磋商 解决方案,提出整 改意见。
6 78
完善尽调报告 深挖问题,反馈 补充材料
做好实地调查、访谈笔 进一步与企业负责人
录、承诺函等工作; 沟通,发现问题线索
完善“ 法律尽职调查报告”;并进一步核查;
34
签署协议
签署保密协议、委 托服务协议;解答 尽调对象的疑问。
收集尽调材料、 起草尽调报告
要求尽调对象提供材料;陪同 前往政府部门打印资料如工商、 不动产登记中心、银行等;将 收到的复制件与原件核对无误、 盖章;起草尽调报告并发现需 补充的材料、制作补充材料清 单反馈给尽调对象。
三、法律尽调操作流程:
不断发现问题及缺少的 就材料相互矛盾的地
内容,补充材料。
方、重大问题深入挖
掘。
协调各方共同商讨解
决问题的方案。
制作工作底稿
尽调报告定稿; 收集材料制作律师工作底稿。
四 律师从事尽调的基本要求
四、律师从事尽调的基本要求
1、了解并紧扣 尽调目的
2、熟悉相关的法 律法规
3、保持与尽调对 象良好的沟通与协 作,及时反馈
二 法律尽调的概念、历史、作用、应用
1、概念:
又称“审慎调查”,英文“Due Diligence”,其原 意是“适当的或应有的勤勉”,是指由中介机构在企 业或尽调对象的配合下,采取查询、复核、实地调 查、面谈、函证、书面审查、访谈、查证、确认、 网络查询等多种方式,对企业的历史和现实的数据、 资料、信息、文件和档案等涉及企业经营情况、资 金状况、股权结构、管理架构、实际控制人及控股 股东情况、财务状况、知识产权、劳动人事等各方 面或某些方面进行全面、深入的了解,包括整改、 规范。
并购、IPO、 新三板
资产证券化
发债、信托
PPP、私募 股权投资
三
法律尽调操作流程
三、法律尽调操作流程:
1
事先沟通
电话沟通,说明尽 调目的、要求,发 送尽调清单;确定 尽调工作安排、访 问日程;落实对接 的负责人。
2
初次接触
当面听取企业负责 人介绍情况;详细 说明尽调目的,明 确提出配合要求, 对尽调清单进行详 细释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