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资薪酬管理办法

合集下载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工资薪酬管理办法

三为物业工资薪酬管理制度一、三为物业公司根据岗位责任制度,依据每个人的岗位不同,特制订如下工资管理办法:

1.在本公司连续工作满一年的员工每月工龄工资为30元整。

2.在本公司连续工作满两年的员工每月工龄工资为50元整。

3.在本公司连续工作满三年的员工每月工龄工资为60元整。

4.以此类推在本公司工作每增加一年,每月工龄工资相应增加10元整。

5.员工连续请假超过15天者(年假除外),取消工龄按新员工待遇执行并重新计算工龄。

6. 员工辞职后又复职,原工龄取消,按照新入职时间重新计算工龄。二.管理人员工龄工资的制定标准:

1.在本公司连续工作满一年的主管每月工龄工资为70元钱。

2.在本公司连续工作满一年的经理每月工龄工资为150元钱

3. 以此类推在本公司工作每增加一年,每月工龄工资按照相关职位相应增加。

4.试用期间不计算工龄。

5.连续请假超过15天者(年假除外),取消工龄按新员工待遇执行并重新计算工龄。

6.工作未满一年的管理人员工龄工资按照(该职位工龄工资?12个月×该职位工作月数)的公式来计算。

7.如遇提升,提升后工龄工资按照(原职位工龄工资?12个月×原职位工作月数+现职位工龄工资?12个月×现职位工作月数)的公式来计算。

8.管理人员的工龄工资于每年的1月份由公司工资管理系统统一计算并递增,随1月份工资发放。

9.全体员工2012年01月01日起,根据工龄上调30%工资

此制度自2012年1月1日起生效

三为物业公司综合管理部2011年12月29日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