勘察设计单位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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勘察单位管理制度

勘察单位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勘察单位的管理工作,提高勘察质量,确保勘察成果的准确性、可靠性和完整性,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所有勘察项目,包括地质勘察、水文地质勘察、工程地质勘察、环境地质勘察等。

第三条本制度旨在明确勘察单位的组织架构、职责分工、工作流程、质量控制、安全管理、保密管理等方面的要求。

第二章组织架构与职责第四条勘察单位应设立勘察部,负责勘察项目的组织实施、技术管理、质量控制、安全管理等工作。

第五条勘察部设主任一名,负责勘察部的全面工作;设副主任一名,协助主任工作;设技术负责人一名,负责技术管理工作;设安全员一名,负责安全管理工作。

第六条勘察部下设勘察设计室、现场勘察室、资料整理室、质量控制室等部门。

第三章工作流程第七条勘察项目立项:由勘察部根据客户需求,制定勘察方案,报请公司审批。

第八条技术交底:勘察项目立项后,组织项目组进行技术交底,明确勘察任务、技术要求、质量标准等。

第九条现场勘察:项目组按照勘察方案进行现场勘察,收集相关资料。

第十条资料整理:现场勘察结束后,整理勘察资料,包括文字、图表、照片等。

第十一条质量控制:勘察部对勘察成果进行质量控制,确保勘察成果的准确性、可靠性和完整性。

第十二条报告编制:根据勘察成果,编制勘察报告,经审查合格后,提交客户。

第四章质量控制第十三条勘察项目实施过程中,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勘察规范和标准。

第十四条勘察成果的质量要求:勘察报告应真实、准确、完整,数据可靠,结论科学。

第十五条勘察成果的审查:勘察报告编制完成后,由勘察部组织审查,确保勘察成果的质量。

第五章安全管理第十六条勘察单位应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各级人员的安全生产职责。

第十七条勘察项目实施过程中,严格执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确保安全生产。

第十八条勘察单位应定期对安全生产进行监督检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第六章保密管理第十九条勘察单位应建立健全保密制度,确保勘察成果的保密。

勘察设计单位管理制度

勘察设计单位管理制度

勘察设计单位管理制度是建筑行业中非常重要的一部分,它对于保障工程质量,提高效率以及维护行业形象具有重要的作用。

在现代化管理中,制定一套完善的管理制度是不可或缺的。

因此,下面将从多个方面对勘察设计单位管理制度进行详细的介绍。

一、机构设置和职责分工勘察设计单位在机构设置方面要合理规划,确保各个部门的职责分工明确,互相配合,形成一个紧密的工作网络。

常见的部门设置包括勘察部、设计部、质量管理部、合同管理部等。

勘察部主要负责对项目进行勘察,并提供设计所需的各种数据;设计部负责进行项目的设计工作;质量管理部负责监督和控制项目的施工质量;合同管理部负责项目合同的签订和履行。

通过明确的职责分工,可以提高工作效率,减少沟通成本,确保项目的顺利进行。

二、人员管理勘察设计单位应建立一套完善的人员管理制度,包括人才引进、培养、激励和考核等方面的内容。

首先,单位要根据自身需求,招聘具有相关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的人才,并根据工作需要进行合理的岗位安排。

其次,单位要注重人才的培养,为员工提供学习的机会和条件,使他们不断提高自己的专业技能和综合能力。

此外,单位还应制定合理的激励机制,以激发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力。

最后,单位应对员工的工作绩效进行考核,根据考核结果采取相应的奖惩措施,鼓励优秀员工,促进全员发展。

三、项目管理项目管理是勘察设计单位管理制度中的重要环节。

单位应建立一套科学、规范的项目管理流程,确保项目按时、按质、按量完成。

具体措施包括:制定项目计划,明确工作目标和时间节点;建立项目小组,明确各成员的职责和任务;加强项目进度的监控,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优化资源配置,确保项目所需资源的充足和合理利用;加强与客户的沟通和协调,确保项目顺利进行。

四、质量管理质量管理是勘察设计单位管理制度中的核心内容,它直接关系到工程质量的好坏。

单位应建立一套严格的质量管理制度,包括质量控制和质量保证。

质量控制是指在项目进行过程中采取的各种措施和方法,以确保工程质量的达标。

勘察设计企业安全管理制度

勘察设计企业安全管理制度

一、总则第一条为确保勘察设计企业安全生产,预防事故发生,保障员工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结合本企业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企业所有员工、项目及合作单位。

第三条本制度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强化安全生产责任制,提高全员安全意识,确保安全生产。

二、组织机构及职责第四条成立企业安全生产委员会,负责统筹、协调、监督和指导企业安全生产工作。

第五条安全生产委员会下设安全生产办公室,负责具体实施安全生产工作。

第六条各部门、项目组应设立安全生产负责人,负责本部门、项目的安全生产工作。

三、安全生产责任制第七条企业法定代表人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本企业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

第八条各部门、项目组负责人对本部门、项目的安全生产工作直接负责。

第九条员工应遵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自觉履行安全生产职责。

四、安全生产管理第十条定期开展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提高员工安全意识和技能。

第十一条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包括但不限于:(一)安全生产操作规程;(二)安全设施设备管理制度;(三)应急救援预案;(四)安全检查制度;(五)事故报告和处理制度。

第十二条加强安全设施设备管理,确保其安全可靠运行。

第十三条定期进行安全生产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第十四条建立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和处理制度,确保事故得到及时处理。

五、安全生产监督第十五条安全生产委员会定期组织安全生产大检查,发现问题及时通报并督促整改。

第十六条各部门、项目组应设立安全生产监督员,负责本部门、项目的安全生产监督工作。

第十七条建立安全生产举报制度,鼓励员工积极参与安全生产监督。

六、奖励与处罚第十八条对在安全生产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十九条对违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造成安全事故的,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七、附则第二十条本制度由企业安全生产委员会负责解释。

第二十一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八、具体措施第二十二条企业应定期对员工进行安全教育培训,确保员工掌握必要的安全知识和技能。

勘察设计单位管理制度范文(4篇)

勘察设计单位管理制度范文(4篇)

勘察设计单位管理制度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勘察设计单位的管理,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职责义务,规范工作流程,提高管理水平,保证勘察设计单位良好运转,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管理制度适用于勘察设计单位的各项管理工作,包括组织机构、人事管理、质量管理、设备管理、资料管理、安全生产管理等方面。

第三条勘察设计单位应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遵循勘察设计行业的职业准则和道德规范,坚持科学、民主、依法、诚信的原则。

第二章组织机构管理第四条勘察设计单位应设立合理的组织机构,确保工作的高效顺利进行。

第五条勘察设计单位的组织机构应包括总经理办公室、技术部、财务部、人力资源部等。

第六条总经理是勘察设计单位的最高行政负责人,负责制定和执行单位的发展战略和年度工作计划,协调各部门工作。

第七条技术部负责勘察设计单位的技术管理和项目管理工作,包括项目策划、设计、编制、审核等工作。

第八条财务部负责勘察设计单位的财务管理工作,包括预算编制、资金管理、成本控制、财务报表的编制和审核等。

第九条人力资源部负责勘察设计单位的人力资源管理工作,包括员工招聘、岗位设置、薪酬福利、培训发展等。

第三章人事管理第十条勘察设计单位应制定完善的人事管理制度,规范人事管理工作。

第十一条勘察设计单位应根据企业实际需求,合理设置岗位和编制,确保人员配置合理。

第十二条勘察设计单位应根据岗位职责和能力要求,招聘适合的人员,建立健全的招聘制度和流程。

第十三条勘察设计单位应进行定期的员工培训和绩效考核,提高员工的专业水平和工作效率。

第十四条勘察设计单位应建立公正、公平、公开的薪酬制度,确保员工的合理收入。

第十五条勘察设计单位应建立员工激励机制,激发员工的工作动力和创造力。

第四章质量管理第十六条勘察设计单位应建立并严格执行质量管理体系,确保勘察设计工作的质量。

第十七条勘察设计单位应采取科学、先进的技术方法,保证勘察设计工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第十八条勘察设计单位应建立健全的质量控制和监督机制,进行质量评估和审核。

勘察设计单位管理制度模板(3篇)

勘察设计单位管理制度模板(3篇)

勘察设计单位管理制度模板为了加强对我院工程勘察、设计活动的监督管理,保障工程勘察、设计质量,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省市有关规定,制定本院技术管理制度。

二、我院所有工程勘察、设计活动必须遵守本制度。

三、工程勘察、设计活动应当与社会、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做到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相统一。

四、勘察、设计人员必须依法进行勘察、设计,严格执行勘察、设计强制性标准,并对勘察、设计的质量负责。

五、鼓励在勘察、设计活动中采用先进技术、先进工艺、先进设备和新型材料。

六、本制度未详之处可参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执行,在执行过程中若发现与国家有关法规相抵触时,由总师室进行解释或修改第二章资质资格管理一、我院工程勘察、设计活动必须遵守国家资质管理制度,必须在我院资质等级许可范围内承揽工程勘察、设计业务,禁止越级或以其他单位的名义承揽勘察、设计业务。

二、我院工程勘察、设计活动的专业技术人员必须遵守国家执业资格注册管理制度。

未经注册的勘察、设计人员,不得以注册人员的名义从事勘察、设计活动。

在我院从事勘察、设计的人员只能受聘于我院,不得受聘于其它任何单位,未经我院受聘,不得以我院的名义从事勘察、设计活动。

三、我院从事勘察、设计活动的工程主持人应为满足相应工程等级的注册土木工程师、注册建筑师。

对于工程勘察,若工程主持人为非注册人员,工程勘察报告的审核或审定人员中必须有一人为注册土木工程师。

对于工程设计,工业建筑的工程主持人若为非注册建筑师,其必须是满足相应工程等级的注册结构工程师,且建筑专业的负责人或审核人必须是满足相应工程等级的注册建筑师。

四、三级及以上建筑工程设计文件、市政工程设计文件由总师室组织人员进行审核、审定;勘察文件暂不要求由总师室审核、审定。

五、关于提交建筑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核、审定的资料要求根据建筑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全面质量管理之规定:1、施工图设计前,应对各专业设计方案进行前置审核,由审核人确定认可。

2、施工图设计中间,设计人应适时向审核人反馈设计过程需要解决的难题。

勘察设计管理制度汇编

勘察设计管理制度汇编

勘察设计管理制度汇编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勘察设计管理,提高工程质量,保障工程建设安全,根据《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从事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活动的单位(以下简称勘察设计单位)的管理。

第三条勘察设计单位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严格执行勘察设计标准、规范和规程,坚持科学管理,提高服务质量。

第四条勘察设计单位应当建立健全质量管理体系,确保勘察设计文件的质量,满足工程建设需要。

第二章组织管理第五条勘察设计单位应当设立相应的组织机构,明确各部门的职责和权限,建立协调机制,确保勘察设计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六条勘察设计单位应当配备相应的专业技术人员,加强人才队伍建设,提高整体素质。

第七条勘察设计单位应当加强内部培训,提高员工的专业技术水平和服务意识。

第三章质量管理第八条勘察设计单位应当制定质量方针和质量目标,明确质量管理的方向和目标。

第九条勘察设计单位应当建立健全质量管理体系,包括质量策划、质量控制、质量保证和质量改进等方面。

第十条勘察设计单位应当根据工程特点,制定相应的勘察设计方案,并进行审查和批准。

第十一条勘察设计单位应当建立健全设计变更管理制度,确保设计变更的合理性和及时性。

第十二条勘察设计单位应当对勘察设计文件进行审查,确保文件的正确性、完整性和可执行性。

第四章合同管理第十三条勘察设计单位应当建立合同管理制度,包括合同审查、履约管理和索赔处理等方面。

第十四条勘察设计单位应当与客户签订书面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第十五条勘察设计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合同履行监督机制,确保合同履约的顺利进行。

第五章技术管理第十六条勘察设计单位应当建立健全技术管理制度,包括技术文件管理、技术交流和技术创新等方面。

第十七条勘察设计单位应当根据工程特点,制定相应的技术方案,并进行审查和批准。

第十八条勘察设计单位应当加强技术创新,提高勘察设计水平,促进科技成果转化。

第六章安全管理第十九条勘察设计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确保勘察设计工作的安全进行。

勘察设计单位管理制度

勘察设计单位管理制度

勘察设计单位管理制度首先是组织架构,勘察设计单位应建立合理的组织架构,明确各个部门的职责。

一般来说,勘察设计单位的组织结构应包括总经理办公室、工程管理部、技术支持部、质量控制部、安全环保部等。

总经理办公室是负责协调和决策管理的部门,主要职责包括制定发展战略和年度计划、组织会议和培训等。

工程管理部负责项目的组织和实施,包括项目策划、项目合同管理、工程变更管理、工程进度控制等。

质量控制部负责项目质量管理,包括质量检验、质量验收、质量评估等。

安全环保部负责保障勘察设计过程中的安全和环境保护,包括安全生产培训、事故预防、环境影响评价等。

其次是人员管理,勘察设计单位应建立科学的人员管理制度,包括人员招聘、培训、考核和激励机制。

人员招聘时应根据项目需求和人员素质制定招聘计划,择优录用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经验的人员。

培训方面,勘察设计单位应定期组织各类内外培训,提高员工的专业技能和综合素质。

考核制度应建立科学的绩效评估体系,根据项目完成情况和个人表现进行绩效考核,激励优秀员工和惩罚不称职人员。

激励机制方面,勘察设计单位可以设立各类奖励制度,如技术创新奖、项目贡献奖等,以激发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力。

再次是质量管理,勘察设计单位应建立严格的质量管理制度,确保项目质量符合相关标准和规定。

质量管理制度应包括质量目标的确定、质量控制的方案和措施、质量检验的方法和标准等。

此外,还应建立质量反馈机制,及时收集项目质量问题并进行整改和汇总经验,以实现持续改进。

最后是安全管理,勘察设计单位应建立健全的安全管理制度,确保项目的安全施工和作业环境。

安全管理制度应包括安全培训、事故预防和应急处理等内容。

同时,要建立事故预防制度,如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配备必要的防护设备和消防设备等。

在发生事故或危险情况时,应按照应急处理流程进行处理,保障员工的安全和项目的顺利进行。

综上所述,勘察设计单位管理制度在组织架构、人员管理、质量管理和安全管理等方面是非常重要的。

勘察设计安全管理制度

勘察设计安全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加强勘察设计单位安全管理,保障勘察设计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预防事故发生,提高勘察设计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单位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二、安全管理组织与职责1. 勘察设计单位成立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协调、指导勘察设计安全管理工作。

2. 安全生产领导小组下设安全管理办公室,负责具体实施勘察设计安全管理制度。

3. 各部门、各岗位负责人对本部门、本岗位的安全管理工作负总责。

4. 勘察设计人员应自觉遵守安全管理制度,确保安全生产。

三、勘察设计安全管理措施1. 安全教育培训(1)对新员工进行岗前安全教育培训,使其掌握基本的安全知识和技能。

(2)定期对勘察设计人员进行安全知识培训,提高安全意识。

(3)组织应急演练,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2. 安全检查与隐患排查(1)定期开展安全检查,对安全隐患及时整改。

(2)对施工现场、办公场所、设备设施等进行安全隐患排查,确保安全。

(3)对发现的安全隐患,及时上报并采取措施整改。

3. 安全防护措施(1)勘察设计现场应设置安全警示标志,确保安全作业。

(2)勘察设计人员应佩戴必要的安全防护用品,如安全帽、安全带、防护眼镜等。

(3)施工现场应设置安全通道,确保人员安全通行。

4. 事故报告与处理(1)发生安全事故时,应立即报告安全生产领导小组。

(2)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应组织调查,查明事故原因,提出整改措施。

(3)对事故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追究相关责任。

四、奖惩制度1. 对在安全生产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2. 对违反安全生产规定的单位和个人,给予批评教育或处罚。

3. 对发生安全事故的单位和个人,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五、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2. 本制度由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3. 本制度如有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之处,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

2024年勘察设计单位管理制度

2024年勘察设计单位管理制度

2024年勘察设计单位管理制度引言勘察设计单位是推动城市建设和基础设施建设发展的重要力量。

有效的管理制度能够提升勘察设计单位的综合实力和竞争力,使其在各项工作中更高效、更规范、更专业。

本文将从组织结构、人员管理、质量管理、项目管理等方面,对2024年勘察设计单位的管理制度进行分析和规划,以期为勘察设计单位提供参考和借鉴。

一、组织结构组织结构是勘察设计单位管理的基础,合理的组织结构能够提高单位的管理效率和协同工作能力。

2024年的勘察设计单位应建立扁平化组织结构,减少层级,提高信息流通的速度和效率。

同时,根据项目类型的不同,可建立专业化分工的项目组,提高专业水平和工作效率。

二、人员管理人员是勘察设计单位的核心资产,合理的人员管理能够充分发挥人员的潜力和创造力,提高单位的综合实力。

2024年勘察设计单位应加强人才引进和培养,引进高层次人才和专业技能人才,创造良好的晋升机制和激励机制,提高员工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同时,建立完善的绩效考核体系,根据实际绩效对员工进行评价和激励,保持员工的竞争力和创新能力。

三、质量管理质量是勘察设计单位生存和发展的根本,有效的质量管理能够保证项目的质量和效果。

2024年勘察设计单位应建立严格的质量管理制度,明确质量管理的责任和流程,加强对项目的质量控制和监督。

同时,落实专业技术标准和规范,保持人员的专业素质和技术水平,提高设计的可行性和可操作性。

四、项目管理项目管理是勘察设计单位的核心任务,良好的项目管理能够提高项目的执行效率和质量,提升单位的竞争力和声誉。

2024年勘察设计单位应建立科学的项目管理制度,明确项目管理的流程和方法。

在项目启动阶段,制定详细的项目计划和工作方案;在项目执行阶段,加强项目的监督和协调,准确掌握项目的进度和成本;在项目验收阶段,严格按照合同要求进行验收,保证项目的交付质量和效果。

五、信息化建设信息化建设是勘察设计单位管理的重要手段,能够提高单位的效率和管理水平。

勘察设计安全管理制度

勘察设计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确保勘察设计工作的安全,预防事故发生,保障员工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结合我单位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单位所有勘察设计项目及工作人员。

第三条勘察设计安全管理工作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实行全员参与、逐级负责、持续改进的原则。

第二章组织机构及职责第四条勘察设计安全管理工作由单位安全生产委员会负责统筹协调和监督管理。

第五条单位安全生产委员会下设安全管理部门,负责具体实施勘察设计安全管理工作。

第六条安全管理部门职责:(一)组织制定勘察设计安全管理制度,并监督实施;(二)负责勘察设计项目的安全评估、风险识别和隐患排查;(三)组织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提高员工安全意识;(四)负责安全生产事故的调查、处理和报告;(五)督促落实安全生产责任,确保安全生产目标的实现。

第三章安全生产要求第七条勘察设计项目应遵守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确保设计合理、安全可靠。

第八条勘察设计项目应进行安全风险评估,识别项目安全风险,制定相应的安全措施。

第九条勘察设计项目应严格执行国家、行业和地方安全生产规定,确保勘察设计工作安全有序进行。

第十条勘察设计项目应加强施工现场安全管理,落实安全防护措施,确保施工现场安全。

第十一条勘察设计项目应加强设备设施安全管理,定期进行设备维护保养,确保设备设施安全运行。

第四章安全教育培训第十二条勘察设计单位应定期组织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提高员工安全意识。

第十三条培训内容应包括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安全操作规程、事故案例分析、应急处理等。

第十四条员工应积极参加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掌握安全生产知识和技能。

第五章事故报告与处理第十五条发生安全生产事故,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采取有效措施,减少事故损失。

第十六条事故发生后,应及时向单位安全生产委员会报告,并按规定上报有关部门。

第十七条单位安全生产委员会应组织事故调查组,查明事故原因,提出处理意见。

勘察设计工作管理制度

勘察设计工作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勘察设计工作,提高勘察设计质量,确保工程安全,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单位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单位承担的各类建设工程的勘察设计工作。

第三条勘察设计工作应遵循以下原则:(一)科学、规范、严谨的原则;(二)以人为本、安全第一的原则;(三)质量至上、追求卓越的原则;(四)节约资源、保护环境的原则。

第二章组织机构与职责第四条我单位设立勘察设计管理部,负责勘察设计工作的组织、协调、监督和管理。

第五条勘察设计管理部的主要职责:(一)制定勘察设计工作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二)组织勘察设计项目评审、论证和审批;(三)监督勘察设计过程的合规性、规范性;(四)负责勘察设计成果的质量检查、验收和归档;(五)处理勘察设计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和纠纷;(六)负责勘察设计人员的培训、考核和激励机制。

第六条勘察设计部门负责具体勘察设计工作,其主要职责:(一)按照设计任务书和规范要求,编制勘察设计文件;(二)组织勘察设计人员开展现场调查、测量和试验工作;(三)确保勘察设计成果符合质量标准和规范要求;(四)配合施工、监理等部门进行施工图审查和施工指导;(五)参与工程验收和问题处理。

第三章勘察设计项目管理第七条勘察设计项目应实行项目经理负责制。

第八条项目经理的主要职责:(一)负责项目的组织、协调、监督和管理工作;(二)制定项目实施方案,明确项目目标、进度、质量、成本等;(三)负责项目团队的建设和人员调配;(四)协调与相关单位的关系,确保项目顺利实施;(五)组织项目验收和总结。

第九条勘察设计项目应按照以下程序进行:(一)项目启动:明确项目目标、任务、进度、质量、成本等;(二)勘察设计:编制勘察设计文件,进行现场调查、测量和试验;(三)审查论证:组织专家对勘察设计文件进行评审、论证;(四)审批:将勘察设计文件报送相关主管部门审批;(五)实施:根据批准的勘察设计文件进行施工图设计、施工指导和工程验收;(六)总结:对项目进行总结和评价。

勘察设计单位管理制度

勘察设计单位管理制度

勘察设计单位管理制度
是指为了规范和管理勘察设计单位的各项工作及相关人员行为而建立的一套制度。

以下是勘察设计单位管理制度的主要内容:
1.组织架构:明确勘察设计单位的组织结构,包括各部门职责、人员编制等。

2.质量管理:建立和实施质量管理体系,包括质量目标、质量职责、质量控制过程等,确保勘察设计工作的质量。

3.项目管理:规定勘察设计项目的管理流程,包括项目立项、审批、实施、验收等环节,确保项目按时、按质量完成。

4.人员管理:制定人员招聘、培训、考核、激励、晋升等管理办法,确保人员的能力和素质符合职责要求。

5.设备管理:确定设备的购置、使用、维护等管理规定,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和使用效果。

6.资料管理:规定勘察设计单位内部资料的收集、整理、保管、使用等管理办法,确保资料的安全和有效使用。

7.财务管理:建立财务管理制度,规定经费的使用、报销、审计等相关规定,确保财务的规范运作。

8.安全管理:制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保障勘察设计单位内部及施工现场的安全,预防事故的发生。

9.沟通协调:建立内部沟通协调机制,促进各部门之间的信息交流和协作,提高工作效率。

10.监督检查:建立监督检查制度,对勘察设计单位的各项工作进行监督和评估,确保制度的执行效果。

以上是勘察设计单位管理制度的一些主要内容,具体制度根据单位的实际情况和需要进行制定和完善。

勘察设计单位管理制度(4篇)

勘察设计单位管理制度(4篇)

勘察设计单位管理制度勘察设计单位是进行土地资源调查、土地规划设计、勘察设计、工程咨询等任务的专业机构。

为了保证勘察设计工作的质量和进行规范的管理,勘察设计单位需要建立一套科学的管理制度。

本文将从组织架构、人员管理、项目管理和质量管理四个方面,对勘察设计单位的管理制度进行详细阐述。

一、组织架构管理:1. 勘察设计单位应根据其规模和业务领域建立科学合理的组织架构,包括总经理办公室、勘察设计部、技术部、质量部、人力资源部、财务部等部门。

2. 总经理办公室负责协调和监督全体部门的工作,制定单位的发展战略和管理政策,并组织实施。

3. 勘察设计部负责项目的勘察设计工作,包括调查研究、方案设计、施工图设计等,分设规划设计组、结构设计组、给排水设计组等专业组别。

4. 技术部负责勘察设计单位的技术管理,制定技术规范、标准和流程,组织技术培训和技术交流。

5. 质量部负责建立和实施质量管理体系,制定质量管理规范和流程,组织质量评审和监督检查。

6. 人力资源部负责人员招聘、培训和绩效考核,建立健全的人员管理制度和激励机制。

7. 财务部负责财务管理、经济分析和成本控制,建立健全的财务制度和预算管理制度。

二、人员管理:1. 勘察设计单位应根据业务需求和技术要求,招聘符合岗位要求的人员,并制定相应的招聘办法和程序。

2. 人力资源部应建立完善的人员档案管理制度,包括员工的基本信息、学历、工作经历等,并进行定期更新。

3. 勘察设计单位应制定员工培训计划,组织内部培训和外部培训,并鼓励员工参与专业技术交流和学术会议。

4. 勘察设计单位应建立绩效考核制度,根据员工的工作业绩和职业能力进行定期评估,对表现优秀的员工进行奖励,对表现不佳的员工进行考核和培训提升。

5. 勘察设计单位应注重员工的职业发展,建立晋升制度和岗位晋升的评价标准,为优秀员工提供晋升的机会。

三、项目管理:1. 勘察设计单位应建立健全的项目管理制度,包括项目确认、任务分配、进度控制和成果验收等环节。

勘察设安全管理制度

勘察设安全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加强勘察设计单位安全生产管理,保障勘察设计人员的人身安全和健康,预防和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安全责任1. 单位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负总责。

2. 各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安全生产工作负直接责任,对本部门安全生产工作负直接管理责任。

3. 各岗位人员对本岗位安全生产工作负直接责任,对本岗位安全生产工作负直接操作责任。

三、安全教育培训1. 单位应定期组织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提高全体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安全技能。

2. 新员工上岗前,必须经过岗前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

3. 定期组织安全知识竞赛、安全演讲等活动,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

四、安全生产管理1. 严格执行国家和行业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2. 加强施工现场安全管理,确保施工现场安全有序。

3. 严格执行安全生产操作规程,严禁违章指挥、违章作业。

4. 加强施工现场的隐患排查治理,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五、安全检查1. 定期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整改。

2. 建立安全生产检查档案,对检查情况进行记录和归档。

3. 对违反安全生产规定的行为,要严肃处理,确保安全生产制度的落实。

六、事故处理1. 发生安全事故时,立即启动应急预案,组织救援。

2. 对事故原因进行调查,查明事故责任,严肃处理事故责任人。

3. 对事故教训进行总结,完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防止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七、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2. 本制度由单位安全生产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3. 本制度如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

勘察设计单位管理制度

勘察设计单位管理制度

勘察设计单位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勘察设计单位的管理行为,提高管理效率,保障项目质量,制订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管理制度适用于勘察设计单位的所有管理活动。

第三条勘察设计单位应当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保障勘察设计工作的安全和质量。

第四条勘察设计单位应当建立健全管理体系,形成科学的管理制度。

第五条勘察设计单位应当根据不同项目的特点和要求,建立相应的管理制度。

第六条勘察设计单位应当根据项目类型和规模,确定相应的管理人员。

第七条勘察设计单位应当加强与相关单位的沟通和协调,共同推动项目进展。

第八条勘察设计单位应当建立健全项目管理制度和绩效考核制度,保障项目的顺利进行。

第九条勘察设计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员工培训制度,提高员工的能力和素质。

第十条勘察设计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保障员工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第二章组织结构第十一条勘察设计单位应当根据业务规模和项目需求,建立相应的组织结构。

第十二条勘察设计单位应当确定相应的管理岗位和专业岗位。

第十三条勘察设计单位应当根据不同项目的需求,确定项目组的组成和职责分工。

第十四条勘察设计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工作流程和责任制度,明确各岗位职责和权限。

第十五条勘察设计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内部协作机制,保障各部门之间的良好合作。

第十六条勘察设计单位应当建立健全领导班子和员工代表大会,保障员工的合法权益。

第十七条勘察设计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内部监督机制,保障管理的公正和透明。

第十八条勘察设计单位应当建立健全信息公开制度,保障员工的知情权和参与权。

第三章人力资源管理第十九条勘察设计单位应当建立健全人力资源管理制度,保障员工的合法权益。

第二十条勘察设计单位应当进行员工招聘和选拔,并确保选拔的公平、公正。

第二十一条勘察设计单位应当建立员工培训制度,提高员工的综合素质和能力。

第二十二条勘察设计单位应当建立员工绩效考核制度,对员工的工作表现进行评价和奖惩。

第二十三条勘察设计单位应当建立员工职业发展制度,为员工提供良好的职业发展平台。

勘察设计单位的管理制度

勘察设计单位的管理制度

一、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勘察设计单位的管理工作,提高勘察设计质量,保障工程安全,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行业规定,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所有勘察设计项目及员工。

二、资质管理第三条本单位必须依法取得相应等级的勘察设计资质证书,并在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内承揽工程。

第四条本单位不得超越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承揽工程,不得以其他勘察设计单位的名义承揽工程,不得允许其他单位或个人以本单位的名义承揽工程。

三、合同管理第五条建立健全合同管理制度,包括合同审查、履约管理、索赔处理等,确保单位和客户的合同权益。

第六条合同审查:合同签订前,由合同管理部门对合同进行审查,确保合同内容合法、合规、完整。

第七条履约管理:合同签订后,合同管理部门负责跟踪合同履行情况,确保合同各项条款得到履行。

第八条索赔处理: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生索赔事件,合同管理部门应及时调查核实,依法维护本单位合法权益。

四、质量管理体系第九条建立健全质量管理体系,确保勘察设计质量符合国家及行业标准。

第十条质量方针:以质量求生存,以创新求发展。

第十一条质量目标:勘察设计质量合格率100%,用户满意度95%以上。

第十二条质量控制:严格执行国家及行业标准,加强勘察设计过程控制,确保勘察设计成果质量。

五、安全管理第十三条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确保勘察设计过程中的安全。

第十四条加强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员工安全意识。

第十五条定期开展安全检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六、人力资源管理第十六条建立健全人力资源管理机制,优化人才结构。

第十七条严格执行岗位责任制,明确岗位职责。

第十八条加强员工培训,提高员工综合素质。

七、内部管理第十九条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规范内部管理流程。

第二十条定期开展内部审计,确保内部管理制度的执行。

第二十一条加强信息化建设,提高管理效率。

八、附则第二十二条本制度由本单位行政部门负责解释。

第二十三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以上是勘察设计单位管理制度的主要内容,各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细化和完善。

勘察设计单位管理制度模版(四篇)

勘察设计单位管理制度模版(四篇)

勘察设计单位管理制度模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勘察设计单位的管理,提高勘察设计工作效率和质量,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勘察设计单位应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要求进行勘察设计工作,确保工作的科学性、规范性和可行性。

第三条勘察设计单位应建立健全质量管理体系,确保设计成果符合建设工程的需求和标准要求。

第四条勘察设计单位应加强对设计人员的教育和培养,提高设计人员的专业素质和工作能力。

第五条勘察设计单位应根据项目需要,合理安排人员和资源,并确保工作进度合理和设计成果质量优良。

第二章组织结构第一节组织机构第六条勘察设计单位应设立设计部门,负责勘察设计工作的组织和管理。

第七条设计部门应有明确的职责和权限,并制定相应的工作流程和管理制度。

第八条设计部门应配备相应的人员和设备资源,满足勘察设计工作的需要。

第九条设计部门应定期组织会议,总结工作经验和问题,并提出改进措施。

第十条设计部门应与其他相关部门保持密切沟通和协作,确保项目的顺利进行。

第二节人员管理第十一条勘察设计单位应制定人员管理制度,确保人员的组织和管理工作。

第十二条勘察设计单位应根据项目需要,合理安排人员和工作任务,并确保人员的数量与质量相适应。

第十三条勘察设计单位应加强对设计人员的教育和培养,提高他们的专业素质和工作能力。

第十四条勘察设计单位应建立健全人才选拔和培养机制,鼓励人员不断学习和提升自己。

第十五条勘察设计单位应注重团队合作精神的培养,提高团队整体的工作效率和质量。

第三节资源管理第十六条勘察设计单位应合理规划和调配资源,确保资源的充分利用和优化配置。

第十七条勘察设计单位应建立健全设备管理制度,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和维护保养。

第十八条勘察设计单位应加强对材料和信息的管理,确保设计工作所需的材料和信息的准确性和及时性。

第十九条勘察设计单位应注重科学管理和技术创新,提高勘察设计工作的效率和质量。

第四章设计管理第一节设计组织与计划第二十条勘察设计单位应制定设计组织与计划,明确设计工作的目标和任务。

勘察设计单位管理制度范文(2篇)

勘察设计单位管理制度范文(2篇)

勘察设计单位管理制度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勘察设计单位的管理行为,提高管理水平,保证勘察设计单位的质量和效益,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勘察设计单位是指依法组织从事勘察和设计活动的建筑行业单位,包括勘察设计机构和勘察设计事务所。

第三条勘察设计单位的管理应坚持政策法规的合法性、科学性、系统性和灵活性相结合的原则。

第四条勘察设计单位应当建立并完善相应的管理制度,对所属人员进行规范管理,并鼓励和支持职工参加各类业务培训和学习。

第五条勘察设计单位应当定期进行管理评估,以调整和完善管理制度,提高管理水平。

第二章组织架构第六条勘察设计单位应当设立总经理办公室、财务部门、工程管理部门、技术部门、市场部门、行政部门等职能部门,负责相关工作。

第七条总经理办公室承担勘察设计单位总经理的日常工作,负责组织协调各部门的工作,协助总经理决策等。

第八条财务部门负责勘察设计单位的财务工作,包括资金管理、会计核算、成本控制和报表编制等。

第九条工程管理部门负责勘察设计项目的前期准备、招投标、项目管理和工程进度控制等工作。

第十条技术部门负责勘察设计项目的技术审核、技术指导、技术培训和新技术研究等工作。

第十一条市场部门负责勘察设计项目的市场开发、客户沟通、合同签订和项目推进等工作。

第十二条行政部门负责勘察设计单位的后勤保障工作,包括人事管理、行政办公、档案管理和安全保卫等工作。

第三章规范管理第十三条勘察设计单位应当制定相应的管理规程,明确各部门的职责和要求,建立健全组织管理制度。

第十四条勘察设计单位应当建立科学的人事管理制度,明确人员的职责、权益和义务,建立完善的人员考核制度。

第十五条勘察设计单位应当建立规范的项目管理制度,包括项目启动、项目审核、项目实施和项目验收等环节的管理规定。

第十六条勘察设计单位应当建立质量管理制度,明确质量控制的标准和要求,确保勘察设计项目的质量。

第十七条勘察设计单位应当建立项目安全管理制度,制定安全措施和应急预案,确保勘察设计项目的安全。

工程勘察设计管理制度

工程勘察设计管理制度

工程勘察设计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和加强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提高工程勘察设计质量,保证工程建设安全,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管理制度适用于本单位从事的各类工程勘察设计活动,包括勘察、设计、咨询、绘图、技术研究等相关工作。

第三条工程勘察设计管理应遵循科学、规范、公平、公正、透明的原则,确保勘察设计活动合法、合规、合理。

第四条本管理制度内容包括工程勘察设计范围、组织管理、设计要求、质量保证、安全管理、信息管理、费用管理、监督检查等方面内容。

第五条有关部门领导应设立工程勘察设计管理部门,负责全面协调、管理和监督本单位的勘察设计工作。

第六条工程勘察设计活动应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的工程勘察设计管理制度和标准进行,并对工作人员进行相关培训。

第七条相关项目单位应及时向本单位报送有关工程勘察设计文件,本单位应对其进行审核,并对勘察设计过程中的问题进行及时处理。

第八条本管理制度内容应定期进行评估,及时进行修订,确保管理制度持续有效。

第二章工程勘察设计范围第九条本单位的工程勘察设计范围包括土地、建筑、水利、交通、环保等各类工程项目的勘察设计活动。

第十条工程项目的勘察设计应符合国家相关技术标准和规范,确保工程施工与使用的安全。

第十一条工程勘察设计资质要求应符合国家相关规定,具备相应的专业技能和经验。

第十二条工程勘察设计应注重环境保护,合理设计水土保持措施,保护当地生态环境。

第十三条工程勘察设计应注重节能减排,采用环保材料,提高能源利用效率。

第十四条工程勘察设计应遵循优质、高效、节约、安全的原则,确保项目按时、按质、按量完成。

第三章组织管理第十五条本单位应建立健全工程勘察设计组织架构,明确各部门职责和任务分工。

第十六条相关部门领导应加强对工程勘察设计工作的管理,确保工作有序开展。

第十七条工程勘察设计人员应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取得相应的职业资质证书,提高专业技能水平。

第十八条本单位应建立健全勘察设计人员的考核制度,激励人员积极参与工作,提高工作效率。

勘察设计单位管理制度

勘察设计单位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本单位的勘察设计管理工作,提高勘察设计质量,确保工程安全,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所有勘察设计项目,包括项目立项、勘察、设计、施工图审查、施工配合等全过程。

第三条本制度旨在明确勘察设计单位的责任、权利和义务,规范勘察设计过程,确保勘察设计成果符合国家标准、规范和客户需求。

第二章组织机构与职责第四条本单位设立勘察设计管理部,负责勘察设计项目的管理工作。

第五条勘察设计管理部职责:(一)负责制定勘察设计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并组织实施;(二)负责勘察设计项目的组织实施和协调管理;(三)负责勘察设计质量的监督和检验;(四)负责勘察设计成果的评审和交付;(五)负责勘察设计过程中的沟通协调工作;(六)负责勘察设计项目的归档和资料管理。

第三章勘察设计项目管理制度第六条勘察设计项目立项:(一)项目立项前,勘察设计管理部应组织相关人员对项目进行可行性研究,确定项目方案;(二)项目立项后,勘察设计管理部应制定项目计划,明确项目目标、任务、进度和责任人。

第七条勘察设计项目实施:(一)勘察设计单位应根据项目计划,组织勘察设计人员开展勘察、设计工作;(二)勘察设计人员应按照国家标准、规范和客户需求,进行勘察、设计,确保勘察设计成果的质量;(三)勘察设计过程中,勘察设计管理部应加强对勘察设计质量的监督和检验。

第八条勘察设计成果评审:(一)勘察设计成果完成后,勘察设计管理部应组织相关专家进行评审;(二)评审通过后,勘察设计成果方可交付使用。

第四章质量管理第九条勘察设计质量要求:(一)勘察设计成果应满足国家标准、规范和客户需求;(二)勘察设计成果应具有科学性、合理性、可行性;(三)勘察设计成果应保证工程安全、环保、节能、美观。

第十条质量管理措施:(一)勘察设计管理部应建立健全质量管理体系,确保勘察设计过程符合质量管理要求;(二)勘察设计人员应具备相应的资质和技能,确保勘察设计成果的质量;(三)勘察设计过程中,应严格执行国家标准、规范和操作规程,确保勘察设计成果的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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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勘察设计单位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建设工程项目勘察设计管理工作,根据国家和行业有关规定,结合具体的工程项目特点及相关合同文件,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建设工程项目勘测、初步设计、补充勘测、施工图设计与审核、现场施工配合和变更设计等阶段的勘察设计管理与考核。

第二章管理职责
第三条指挥部依照勘察设计相关合同文件和水利行业有关规定,对工程勘察设计工作进行管理。

第四条指挥部的职责
1. 负责工程建设期间对勘察设计单位的施工管理和考核工作;
2. 参与施工图审核和工程量核对工作,督促勘察设计单位对施工图进行设计优化工作;
3. 根据全线施工组织安排,提出阶段性和控制性工程的施工图供图要求;
4. 组织勘察设计单位向监理和施工单位进行施工设计交底。

5. 组织补勘大纲审查、委托补勘单位、补勘报告验收和补勘工作量审核;
6. 组织有关人员对初步设计文件进行预审,并形成预审意见上报部有关部门;
7. 参与初步设计文件的审查,督促勘察设计单位按审查批复意见对初步设计文件进行修改;
8.组织咨询单位和勘察设计单位进行施工图审核和优化;
9.组织签订施工图供图协议;
10. 以批复的初步设计投资额为前提,检查勘察设计单位的施工图投资控制情况;
12、组织咨询单位和勘察设计单位对涉及到工程变更的的施工图进行优化组织方案和图纸。

13、要求勘测设计单位派送有经验的设计代表常驻现场解决施工过程中出现的技术问题。

第三章勘察设计管理
第五条勘察设计单位应严格执行有关设计强制标准,根据批准的初步设计文件开展施工图设计,对工程勘察设计质量负责。

(一)设计总体单位对全线勘察设计质量负总责,各设计成员单位对各自范围内勘察设计质量负直接责任。

(二)设计总体单位负责对各设计成员单位的技术管理和协调工作,并对因总体协调原因引起的成员单位的勘察设计质量问题承担连带责任。

第六条设计质量控制
(一)勘察设计单位应严格按初步设计审查批复进行施工图设计,建立自查自纠制度,对设计文件和图纸中的错误或遗漏及时进行修改或补充;
(二)在施工图设计中,有关结构设计或制定施工方案要充分考虑当前国内的施工水平和能力、工程实施的可操作性;要对方案的实
施工序提出相应的技术要求,特别是关键工序,应明确提出工艺、质量、安全和环保等要求;
(三)设计文件中应明确工程质量及安全控制指标,国家已有规定的,可合理选用编制成册,作为成果文件正式提交;
(四)勘察设计单位不得以任何方式指定工程材料、设备的生产厂或供应商;
(五)应积极利用工程试验、补充勘探、科研等成果,以及设计审核和咨询意见进行设计优化,最大限度地提高设计质量。

第七条勘察设计单位应及时提供有效设计文件。

(一)按工程招标、设备采购、物料准备需要和指挥部要求及时提供相关设计文件、图纸和清单;
(二)按供图计划按时交付勘察设计文件和施工图纸,并同时将相应的电子文件录入本项目建设管理信息系统;
(三)按规定格式和时间要求上交设计文件电子文档:
1.根据勘察设计相关合同文件和供图协议约定,按时将施工图的电子文件按指挥部要求。

2.勘察设计单位提供的施工图电子文件,电子文件要与纸质文件内容相同,施工图要与实际施工过程中使用的施工图保持信息的一致性与完整性。

3.其他规定和要求均按相关合同文件及建设指挥部出台的文件执行。

(四)设计文件中必须明确最新版本编号和保证设计文件的有效性、真实性和准确性。

当修改设计文件时,要更改版本编号,同时将修改情况书面通知施工、咨询、监理和建设主体,并及时收回作废版
本的文件。

杜绝作废版本的设计文件在施工现场留用。

第八条设计投资控制
(一)勘察设计单位在保证设计质量的前提下,以初步设计批复的投资额为前提,确保工程概算、预算不突破限额目标;
(二)勘察设计单位应根据现场施工环境、及影响施工因素的制约条件等综合布置因素,积极开展施工图优化设计工作,在满足功能要求的前提下,降低工程投资。

第九条现场施工配合工作
(一)勘察设计单位应在施工现场成立配合施工机构,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和工作流程,规范现场设计配合工作:
1.其现场机构设置、人员配备应与项目建设指挥部的管理范围和工程特点相适应,并报项目建设指挥部审查同意后实施;
2.设计配合要突出时效性,主要人员的配备必须满足现场设计配合工作的需要,如有更换和撤点必须报指挥部同意(原则上总设计代表不能随意更换)。

(二)不得对施工单位进行有偿咨询或服务,未经指挥部同意,不得与施工单位进行施工技术合作;
(三)参加指挥部组织的设计技术交底会议与第一次监理例会、施工图现场核对、工程质量事故调查和处理和指挥部要求必须参加的会议等工作;
(四)及时派员解决现场出现的设计问题,按规定程序办理设计变更,对施工、监理和咨询单位反映的设计问题要及时回复意见;
(五)按规定及时参加工程地质隐蔽工序质量检查签认,参加工程竣工验收,提供必要的设计文件和资料。

设计人员接到施工单位
或监理机构要求派员进行现场检查验收时,必须按要求时间提前到达现场。

1.基坑开挖、隧洞开挖、钻孔等工序验收提前2小时;
2.其它工序的验收提前1小时。

(六)参加水利行业主管部门和指挥部组织的其它活动。

(七)设计单位对不涉及重大设计原则问题的合理意见应当采纳并修改设计,若有分歧意见,由项目法人定。

如涉及重大设计变更问题,应当报行业主管部门审核。

第十条勘察设计单位应在建设项目正式交付运营后,针对勘察设计质量进行回访,及时解决因勘察设计原因出现的问题。

第五章违约处理
第十一条在勘察设计单位应履行的职责范围内出现违约的情况按相关合同文件及行业规范约定执行。

第五章附则
第十二条本办法在实施中未详之处,由指挥部另行制定补充细则。

第十三条本办法由指挥部负责解释,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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