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学校学生顶岗实习安全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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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顶岗实习管理规定

学生顶岗实习管理规定

学生顶岗实习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和推进学院开展学生顶岗实习工作,维护顶岗实习学生的合法权益,提高技能型人才培养质量,依据教育部《教育部关于职业院校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制订与实施工作的指导意见》《职业学校学生实习管理规定》等文件要求,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学生顶岗实习,是指按照专业培养目标要求和教学计划安排,组织在校学生到企(事)业等用人单位(简称实习单位,下同)的实际工作岗位进行的实习。

集体(不少于5人)到顶岗实习单位实习的简称集中顶岗实习,学生要求自行选择顶岗实习单位的实习简称分散顶岗实习。

第三条学生顶岗实习是高职教育实现人才培养目标极为重要的实践性教学环节,应坚持教育与生产劳动和社会实践相结合,遵循学生成长规律和职业能力形成规律,培养学生职业道德、职业技能,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和稳定就业。

第四条顶岗实习应按育人为本、学以致用、专业对口、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原则实施,严格落实《职业学校学生实习管理规定》中明确要求的1个“严禁”、27个“不得”内容。

第五条顶岗实习由校、二级学院两级管理。

第二章工作职责第六条顶岗实习在分管副校长领导下,由教务处、校企合作办、就业指导中心、学生处、各二级学院等有关部门分工负责、合作完成。

第七条分管副校长负责审批全校顶岗实习计划;领导全校的顶岗实习管理工作;负责分管部门之间相关顶岗实习工作的配合与协调,组织研究和解决实习中出现的重要问题。

第八条在分管副校长领导与协调下,教务处、校企合作办、就业指导中心、学生处、各二级学院等有关部门负责建立健全所分工顶岗实习工作相关管理制度。

第九条教务处负责审核各专业顶岗实习计划,制订学校层面顶岗实习工作方案,提前准备三方协议、工作手册等;组织各二级学院定期检查顶岗实习指导情况,抽查顶岗实习学生和顶岗实习指导教师(简称指导教师,下同)考核情况;协同校企合作办、就业指导中心、学生处、各二级学院处理顶岗实习中出现的问题;及时向分管副校长汇报顶岗实习工作情况。

学生顶岗实习安全管理规定范文(三篇)

学生顶岗实习安全管理规定范文(三篇)

学生顶岗实习安全管理规定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学生顶岗实习环境的监管和管理,确保学生顶岗实习期间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保障学生顶岗实习的顺利进行,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学校实习管理的基本要求,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所有承接学生顶岗实习的单位和学院内进行实习的学生。

第三条学生顶岗实习安全管理工作的目标是确保学生顶岗实习期间的人身和财产安全,防止和减少事故的发生,最大程度减少学生在实习过程中的伤害。

第四条学生顶岗实习期间的人身和财产安全是学生顶岗实习公司或单位的法定义务,学生顶岗实习公司或单位必须为所有学生提供一个安全的实习环境和必要的工作保护措施。

第二章实习单位的义务第五条学生顶岗实习公司或单位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要求,履行安全管理的责任和义务。

第六条学生顶岗实习公司或单位应当在实习开始前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让学生了解实习单位的安全规定和安全风险,提高学生的安全意识。

第七条学生顶岗实习公司或单位应当为学生提供相关的劳动保护设施和个人防护用品,确保学生安全参与实习活动。

第八条学生顶岗实习公司或单位应当制定详细的安全操作规程和应急预案,为学生提供必要的安全指导和技能培训。

第九条学生顶岗实习公司或单位应当建立完善的安全管理机制,配备相应的安全管理人员,定期开展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工作。

第十条学生顶岗实习公司或单位应当及时报告和处理实习过程中发生的事故和危险情况,采取必要的措施保护学生的人身和财产安全。

第三章学生的权益和义务第十一条学生顶岗实习期间享有与实习单位员工相同的劳动权益和待遇,包括工资、休假等。

第十二条学生参与顶岗实习前应当了解实习单位的安全规定和安全风险,提高安全意识。

第十三条学生在实习期间应当严格遵守实习单位的安全规定和操作规程,正确佩戴和使用个人防护用品。

第十四条学生应当及时报告和处理实习过程中发生的事故和危险情况,遵守实习单位的安全管理要求。

第十五条学生在实习期间有权要求实习单位提供安全保障措施,确保自身的人身和财产安全。

学生顶岗实习安全管理规定

学生顶岗实习安全管理规定

学生顶岗实习安全管理规定一、前言学生顶岗实习是指在学生完成学业负荷的前提下,通过实践活动对所学知识进行巩固和深化,与实际工作相结合,以提高学生的实际操作能力和实际工作能力。

实习是学生走向职业化的重要途径,对于学生的职业素质培养和就业竞争力的提高也有着十分积极的作用。

本文阐述了学生顶岗实习安全管理的规定,以确保学生实习期间的人身安全和物质安全。

二、一般规定1.学校与实习单位应签订安全协议,明确双方的安全责任和义务。

2.学校应对实习单位和实习岗位进行安全评估,并对实习单位的环境、设施、设备等进行检查,确保安全条件具备。

3.实习单位应为学生提供合理安全保护措施,如发放必要的防护用品,告知危险区域,排除安全隐患等。

4.学校应组织学生参加安全培训,并签订安全承诺书,遵守实习单位的安全要求。

三、环境安全管理1.遵守消防安全规定,熟悉灭火器的使用方法,了解灭火设备的放置位置,并掌握逃生路线。

2.保持实习地区的清洁卫生,做好垃圾处理和随手关门等措施,避免引起火灾、爆炸等事故。

3.在实习单位工作时,注意管理自己的个人物品,如手机、钱包、身份证等,防止被窃取或遗失。

4.了解实习单位的电路结构,尤其是高压电线的位置和绝缘情况,避免被电击。

四、设备安全管理1.严格遵守实习单位的设备操作规程,避免造成设备固定部件的松动、掉落等危险。

2.在实习单位操作设备时,不得违反规定擅自调试、改装设备,以免引起设备故障、爆炸等意外事故。

3.学生在进行设备操作前,应经过严格的安全培训,并穿着符合工作要求的防护用品,确保人身安全。

五、责任追究1.学生与实习单位之间出现安全事故,要追究责任,依照《从严治校防范校园意外突发事件实施意见》的规定,对有过错者追究责任。

2.实习单位与学校之间出现安全事故,要双方共同承担责任,按照安全协议规定进行赔偿与协商处理。

六、总结实习是学生在校期间重要的职业素质提高和实际工作能力培养的机会,学生顶岗实习安全管理显得格外重要。

学生顶岗实习安全管理规定(三篇)

学生顶岗实习安全管理规定(三篇)

学生顶岗实习安全管理规定学生顶岗实习是一种重要的教育实践活动,有助于学生将所学理论知识运用到实践中,提升学生的综合素质。

然而,学生顶岗实习也存在一定的安全风险,因此,在学生顶岗实习过程中,需要有一套严格的安全管理规定。

下面我将为您详细介绍一份____字的学生顶岗实习安全管理规定。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障学生顶岗实习期间的安全,制定本管理规定。

第二条本管理规定适用于全校各专业学生顶岗实习。

第三条学生顶岗实习的安全管理工作遵循安全第一的原则,以学生的生命安全和身心健康为重要目标。

第四条学生顶岗实习安全管理工作的主要责任由校方和实习单位共同承担,实习单位为实习学生提供安全保障。

第二章实习前的安全准备第五条学校要对参加顶岗实习的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包括实习期间可能发生的安全风险和应对措施等方面的知识。

第六条学校要与实习单位签订安全责任书,明确实习单位在学生顶岗实习期间的安全管理职责。

第七条学校要对实习单位的安全条件进行评估,确保实习单位具备保障学生安全的条件。

第八条学校要要求学生提前备齐相关的防护用品,如安全帽、安全鞋、防护手套等,并向学生提供必要的防护设备。

第三章实习期间的安全管理第九条实习单位要建立健全学生顶岗实习的安全管理制度,明确安全责任人,并向学生进行必要的安全培训。

第十条实习单位要将学生顶岗实习的危险区域、禁止行为和注意事项等事项进行明确告知,并张贴相关安全提示。

第十一条实习单位要做好实习环境的安全隐患排查,及时消除各种安全隐患。

第十二条实习单位要做好学生顶岗实习期间的防护设施建设,如安全通道、防护网等,确保学生的安全。

第十三条学校和实习单位要加强对学生的安全监督,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并及时发现问题并采取措施解决。

第十四条如发生学生实习期间的安全事故,实习单位要立即报告学校,并尽快采取措施进行救治和善后处理。

第四章实习后的安全整改第十五条实习单位要针对学生顶岗实习期间出现的安全问题进行整改,制定相应的整改方案,并向学校报告整改情况。

3-学生顶岗实习安全管理规定

3-学生顶岗实习安全管理规定

涞源县职业技术教育中心学生顶岗实习安全管理规定一、目的为规范顶岗实习学生(以下简称实习生)管理,确保学生在顶岗实习期间的安全,顺利完成实习任务,依据教育部、财政部制定的《中等职业学校学生顶岗实习管理规定》等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规定。

二、安全管理机制学校制定学生顶岗实习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主管校长和主抓安全教育校长负责全校学生顶岗实习的安全管理和突发事件处理,实习就业处主任负责全校学生顶岗实习安全管理,政教处主任负责学生顶岗实习安全教育、违法犯罪和突发事件处理,实习处实习指导教师负责分管专业学生和分管实习点学生安全管理,专业室主任负责本专业室实习学生的安全管理,班主任负责本班实习学生的安全管理。

实习就业处与实习指导教师和专业系部主任签订学生安全管理责任书,专业系部主任与班主任签订学生安全管理责任书。

确保学生在实习期间的人身安全。

三、实习前安全教育1.学校、企业和家长共管学校与企业签订学生顶岗实习协议,学校与学生签订顶岗实习协议,学校与家长签订学生顶岗实习安全管理协议,使学校、企业、家长和学生明确职责,共同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

2.岗前安全教育学生上岗前由实习就业处、专业系部和班主任分别对学生进行岗位操作安全、交通安全、住宿安全、乘车安全、食品安全、用电安全、雷电安全和财产安全等方面教育,对学生进行防溺水、防火、防盗、防汛和防诈骗教育,尤其是教育学生在非上岗期间不到有安全隐患的地方去,确保人身安全。

四、顶岗实习安全要求1.服从企业和学校的管理。

尊重企业的各级领导、企业指导教师和其他员工,处理好人际关系。

2.严格遵守企业的各种安全管理制度,按照企业岗位操作规范进行安全操作,保障岗位操作安全,避免意外伤害事故发生。

3.自觉遵守企业和学校规章制度,病假出具县级以上医院证明,事假经班主任和企业批准,不得擅自离岗,不得私自更换实习单位。

4.学生顶岗实习期间,应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5.遵守交通安全规则,乘坐合法运营的车辆;不私自在外租住房屋,遵守企业住宿管理制度,保障安全用电,注意防火,不使用热得快烧水和电褥子供暖;注意食品安全和财产安全,保管好贵重物品和信用卡,防止各种诈骗活动;严禁到河、湖、库、水塘等地方游泳和玩耍。

学校顶岗实习实训安全管理制度

学校顶岗实习实训安全管理制度

学校顶岗实习实训安全管理制度第一部分总则为深入贯彻国家关于高等职业教育改革的精神,加强学生顶岗实习实训期间的安全管理,确保实习活动顺利进行,维护学生的人身和财产安全,根据国家教育部相关安全法规,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部分指导教师职责第一条安全教育与责任书签署1.实习前安全教育:实习项目启动前,各系部负责人或实习指导教师必须组织召开安全教育大会,针对实习特点,详细讲解实习期间可能遇到的安全问题及防范措施,确保每位学生充分理解实习安全的重要性。

2.签订安全责任书:学生在全面理解并同意实习安全规定的基础上,需签署《 实习生安全责任书》,明确个人在实习期间的安全责任。

未参加安全教育或未签署责任书的学生,原则上不得参与实习活动;若因此发生安全问题,责任自负。

反之,若指导教师未能有效实施安全教育,则需承担相应管理责任。

第三部分实习学生守则第二条安全意识与行为规范1.遵守规则:实习学生应自觉遵守实习指导教师的安排,积极参与安全教育,深入学习学校制定的各项安全管理规定,严格遵守学校及实习单位的规章制度。

2.人身财产安全:实习期间,学生需增强自我保护意识,注意个人财产安全,积极参与实习场所的防火防盗工作,遵守交通规则,避免参与高风险活动,如无成人陪伴游泳等,同时注重饮食卫生,预防疾病。

3.实习单位规定:学生应严格遵守实习单位的安全管理制度、操作规程及其他相关规定,听从现场工作人员的指导,不得擅自操作设备或进行未经许可的实践活动。

4.请假与出行:离开实习单位需事先请假并获得批准,不得擅自离岗,确因特殊原因需请假,应遵循实习单位请假流程。

5.实习岗位与活动:统一安排实习的学生应按实习计划进行,不得随意更换岗位或参与可能带来安全隐患的活动。

6.财物保管与公物爱护:妥善保管个人财物,贵重物品随身携带,大额现金建议存入银行,对实习单位的财物要爱护使用,损坏需照价赔偿。

7.责任归属:违反上述规定的实习学生,将视情况承担相应的个人安全责任或经济损失,造成集体或国家损失的,将依据规定严肃处理。

学校实习安全管理规定(3篇)

学校实习安全管理规定(3篇)

第1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学校实习安全管理,保障学生实习期间的人身、财产安全,提高实习质量,培养德才兼备的应用型人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全校所有学生实习活动,包括校内实习、校外实习以及顶岗实习等。

第三条学校实习安全管理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原则,确保实习活动安全、有序、高效地进行。

第二章组织与管理第四条学校成立实习安全管理领导小组,负责全校实习安全管理工作,其主要职责如下:(一)制定学校实习安全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二)对实习基地进行考察和评估,确保其符合安全要求;(三)对实习过程中出现的安全问题进行调查研究,提出解决方案;(四)组织开展实习安全教育,提高学生安全意识;(五)定期检查实习安全管理情况,对实习基地进行监督。

第五条各学院设立实习安全管理办公室,负责本学院实习安全管理工作,其主要职责如下:(一)贯彻落实学校实习安全管理制度;(二)组织学生参加实习安全教育;(三)对实习基地进行考察和评估;(四)对实习过程中出现的安全问题进行及时处理;(五)定期向学校实习安全管理领导小组汇报实习安全管理情况。

第三章实习安全教育第六条学校应将实习安全教育纳入教学计划,确保学生在实习前掌握必要的安全知识和技能。

第七条实习安全教育内容包括:(一)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二)劳动安全操作规程;(三)职业健康与环境保护;(四)应急处置与自救互救;(五)实习基地相关安全制度。

第八条学校应定期组织实习安全教育讲座、模拟演练等活动,提高学生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

第四章实习基地管理第九条学校应加强对实习基地的考察和评估,确保实习基地符合以下条件:(一)具有合法的营业执照和安全生产许可证;(二)具有完善的安全管理制度和应急预案;(三)具有符合安全生产要求的设施设备;(四)具有专业的安全管理队伍。

学生顶岗实习安全管理规定(5篇)

学生顶岗实习安全管理规定(5篇)

学生顶岗实习安全管理规定为了加强学生顶岗实习的安全管理,切实保障学生的人身安全,保障学生的合法权益,使顶岗实习工作顺利开展,按照学院顶岗实习管理办法的要求,特制订本规定。

1.树立“安全第一”的意识,重视学生顶岗实习安全管理的组织领导,提高学生的安全意识。

2.根据学生顶岗实习工作岗位制定各项具体安全工作规定,对学生进行系统的安全教育,统筹、布置各时期的安全工作。

____组织安全工作检查,及时掌握各种安全隐患,并及时采取整改排除措施,做到预防为主。

4.加强与企业的沟通,协调各方面的关系,齐抓共管,全方位做好安全管理工作。

5.落实安全责任制。

系主要领导为第一责任人,辅导员与指导教师要加强对学生的安全教育与管理。

要签订学校、顶岗实习学生、企业三方签订协议,明确各方的安全责任。

6.建立学生保险制度,督促学生购买人身伤害保险。

7.顶岗实习期间学生要接受系和企业的教育和管理,明确自己既是学生又是职工的双重身份,作为具有民事行为能力的个体,必须承担企业职工的责任,对自己的行为负责。

8.顶岗实习是教学功能在企业的延伸,要继续履行教育和管理的责任,配合企业加强对学生进行交通安全、生产安全、文明生产、自救自护、厂规厂纪、劳动纪律、职业道德教育等方面教育和指导。

学生必须遵守和服从企业的纪律及管理,遵守一切的安全操作规程。

9.企业为学生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安全工作环境,保证其在人身安全不受危害的条件下工作,并明确学生岗位的工作内容和要求。

要与企业要担负学生的安全管理责任,若在实习期间出现安全事故,根据《劳动法》和《学生安全事故处理办法》与企业协商解决。

10.出现如下事件、事故,学生个人承担责任或后果:①违反厂规、厂纪、校规、校纪发生的人身安全事故;②实习中不遵守有关要求,违反操作规程出现的安全事故;③违法犯罪受到有关部门处理;④违反厂规、厂纪受到企业的处理、处罚;⑤顶岗实习上、下班路上的交通事故。

顶岗实习下班后、放假等时间发生的意外事故;⑥由于工作不当造成经济损失的赔偿;⑦失踪。

学生实习安全管理规定

学生实习安全管理规定

**学校学生实习安全管理规定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学生实习期间的安全管理,维护学生、学校和实习单位的合法权益,保证学生人身及财产安全,确保实习工作有序进行,根据《职业学校学生实习管理规定》(教职成[2016]3号)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如因违反实习纪律和安全规定造成自身伤害,由学生本人负责,造成他人伤害或国家的经济损失,根据有关规定处理。

第三条对违反实习安全规定的学生,从严从重处理。

教学单位职责(包含学校、实习单位、各教学班)第四条学生实习前,学校将考察实习场所、生活环境,确保学生实习单位是遵守法律法规、管理严格、经营规范、具有良好社会信誉的企事业单位或其它社会组织。

第五条实习单位应向实习学生提供符合安全标准的实习场地、安全教学设施和生活设施。

第六条学生实习内容和时间按教学计划执行,实习内容要符合安全要求。

第七条对于顶岗实习,组织实习学生办理实习责任险,与实习合作单位签订符合法律规定的顶岗实习协议,组织学生学习实习单位的安全规定。

第八条实习开始之前,组织召开实习安全会议,宣讲实习过程中的各项安全规定,提高学生的安全保护意识和防范能力。

第九条顶岗实习中自主选择实习单位的学生必须提交申请,签订《安全保证书》(两者须经学生、家长签字同意),经学校实习领导小组办公室批准后,方可实习。

第十条实习前,各班班主任应将实习班级学生姓名、联系电话、实习单位地址及联系电话等发给指导教师,同时,学校实习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保留一份。

指导教师职责第十一条班主任作为实习学生的第一责任指导教师,要协同其他指导教师做好学生安全管理工作第十二条在实习过程中,指导教师要对学生严格要求,加强安全指导,对可能存在的安全隐患,要及时提醒每个学生,确保每位学生安全。

实习过程中的安全教育应日常化、制度化。

指导教师负责实习学生实习期间的安全指导和管理工作,为直接责任人。

第十三条根据学校要求,指导教师必须每天到实习现场进行指导。

若有特殊情况,必须根据具体情况,向学校实习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请假,并做好有关的安排后,方可离开。

学生顶岗实习管理规定(3篇)

学生顶岗实习管理规定(3篇)

第1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学生顶岗实习管理工作,提高学生实践能力,培养适应社会需求的高素质人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我校全日制在校本科生、研究生及高职学生(以下简称“学生”)参加顶岗实习活动。

第三条顶岗实习是学生将所学理论知识与实际工作相结合的重要途径,是提高学生综合素质、培养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重要手段。

第四条学生顶岗实习工作在学校教务处、学生处、各学院及实习单位共同管理下进行。

第二章实习计划与安排第五条学校应根据国家教育部门的相关规定和学校实际情况,制定学生顶岗实习计划。

第六条学院应根据学校实习计划,结合专业特点和学生实际,制定具体的实习方案,包括实习单位、实习时间、实习内容、实习考核等。

第七条学生在实习前应参加学校组织的实习动员大会,了解实习政策和要求。

第八条学生应按照学院安排的时间、地点参加实习,实习期间不得擅自离岗。

第三章实习单位与实习岗位第九条学校应选择具有良好信誉、管理规范、安全可靠的实习单位,确保学生实习权益。

第十条实习单位应为学生提供与其所学专业相关的实习岗位,并为学生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和安全保障。

第十一条实习岗位应与学生的专业相匹配,使学生能够将所学理论知识应用于实际工作中。

第四章实习内容与要求第十二条实习内容应包括:(一)了解实习单位的基本情况,熟悉实习岗位的工作流程和操作规范;(二)参与实习单位的日常管理工作,协助完成工作任务;(三)在实习指导老师的指导下,完成实习任务,提高实践能力;(四)撰写实习日志,记录实习过程中的所见、所闻、所感;(五)完成实习单位布置的其他工作任务。

第十三条学生应遵守实习单位的规章制度,服从实习指导老师的安排,积极参加实习活动。

第十四条学生应认真完成实习任务,虚心向实习单位员工学习,努力提高自己的实践能力。

第五章实习考核与评价第十五条实习考核分为实习过程考核和实习成果考核两部分。

学生顶岗实习安全管理规定

学生顶岗实习安全管理规定

学生顶岗实习安全管理规定一、总则为保障学生顶岗实习期间的人身财产安全,营造安全、健康、和谐的顶岗实习环境,制定本规定。

二、责任主体实习生实习生应当爱护实习场所、设备设施、保管好个人财物,自觉遵守学校和实习单位的安全制度规定,遵守岗位工作纪律,规范顶岗实习行为。

实习单位顶岗实习单位应当配备安全保卫人员或委派管理人员负责实习生的安全管理工作,建立健全实习安全管理制度,保障实习生的人身财产安全。

学校学校应当加强对实习单位的审核管理,对实习单位提供的安全条件进行评估,严格把关顶岗实习单位的安全管理制度,做好对实习生的教育管理工作。

三、安全措施安全检查实习单位须在实习生到岗前对实习场所、工作设备、安全设施等进行检查,并在一定周期内进行安全检查。

安全防范实习单位须采取必要的安全防范措施,建立监控系统、消防系统、防盗报警系统等安全设施,确保实习生人身财产安全。

安全培训实习单位须对实习生进行安全培训,告知实习生的安全注意事项、用电用气安全操作等。

安全事故处理实习单位发生安全事故时,应当立即采取紧急措施,报告学校,协助学校处理安全事故。

四、安全责任实习生的安全责任实习生应当自觉遵守实习规定,爱护实习设施、场所和物品,未经批准不擅自离开实习单位。

实习生因违反规定造成的人身财产安全责任由其自负。

实习单位的安全责任实习单位负责实习生在实习期间的人身财产安全。

实习单位因安全设施、管理不到位等原因导致安全事故的,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学校的安全责任学校应当落实对实习单位的审核管理,对实习单位的安全管理制度进行评估。

学校因审核不到位、管理不当等对实习生安全造成影响的,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五、违规处罚实习单位和实习生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学校有权取消其实习资格,情节严重的,实习单位和实习生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未按时到岗实习或擅自离岗;2.私自修改实习计划、变更实习单位等;3.违反实习单位的安全制度、违章操作、未通过安全操作培训、使用不合格的设备设施等;4.破坏实习场所设施、损毁实习单位的财产;5.实习期间参与赌博、吸毒等违法犯罪活动。

教育部职业院校学生顶岗实习管理规定

教育部职业院校学生顶岗实习管理规定

《教育部职业院校学生顶岗实习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和推进职业院校开展学生顶岗实习工作,维护顶岗实习学生、学校和企业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第二条本规定所称学生顶岗实习,是指职业院校按照专业培养目标要求和教学计划安排,组织在校学生到企(事)业等用人单位的实际工作岗位进行的实习.第三条本规定适用于各级各类职业院校(以下简称“学校”).学校组织学生顶岗实习,应当全面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实施素质教育,坚持教育与生产劳动和社会实践相结合,遵循学生成长规律和职业能力形成规律,培养学生职业道德、职业技能,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和就业,提高教育质量.第四条顶岗实习应当按照育人为本、学以致用、专业对口、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原则实施.第二章组织与领导第五条中等职业学校学生顶岗实习工作按学校隶属关系(由学校举办方)进行管理,其中行业部门举办的学校,学生顶岗实习工作由行业部门会同教育部门管理.高等职业学校学生顶岗实习工作由学校举办方管理.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负责统筹管理.第六条中等职业学校应当选择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依法经营、管理规范、安全防护条件完备以及提供岗位与学生所学专业方向一致或相近的实习单位组织学生顶岗实习.高等职业学校原则上应选择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依法经营、管理规范、规模较大、技术先进、有较高社会信誉或具有较高资质等级,提供岗位与学生所学专业对口或相近的实习单位组织学生顶岗实习.学生因个人原因要求自行选择实习单位的,必须由学生本人和家长共同提出申请提供实习单位同意接收该学生顶岗实习的公函及实习协议,经学校批准后方可进行实习.对自行选择实习单位的学生应定期进行实习过程检查.第七条学校与实习单位合作成立顶岗实习管理组织,共同制订顶岗实习计划, 共同负责学生顶岗实习的组织和管理.实习计划包括:实习教学所要达到的总目标(目的)、各实习环节(或类型)、课题内容、形式、程序、时间分配、实习岗位、考核要求及方式方法等.学校要设立顶岗实习管理工作机构,院(校)长是学生顶岗实习工作的第一责任人.第八条学校和实习单位应当建立实习指导教师制度.学校应当与实习单位协商一致,由实习单位指定专门人员负责学生顶岗实习工作,安排思想素质好、经验丰富、技术熟练的技术或管理人员担任实习指导教师.学校和实习单位要加强学生顶岗实习期间的思想政治教育、职业安全教育、职业技能教育和职业道德教育.第九条中等职业学校学生顶岗实习原则上安排在学生在校的最后一学年进行.接受“半工半读”形式职业教育的学生,在保证公共基础课和专业理论总课时的前提下,可以灵活安排实习时间.高等职业学校要保证在校生至少有半年以上顶岗实习时间,实习形式可灵活多样,支持鼓励工学交替、多学期、分段式等改革创新.第三章过程管理第十条学校和实习单位在学生顶岗实习期间,应当维护学生的合法权益,确保学生在实习期间的人身安全和身心健康.学生顶岗实习日工作时间不得超过劳动法的有关规定.第十一条学校组织学生顶岗实习应当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制定具体的管理办法,并报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和行业主管部门备案.第十二条学校应当对学生顶岗实习的单位、岗位进行实地考察,考察内容应包括:学生实习岗位工作性质、工作内容、工作时间、工作环境、生活环境及安全防护等方面,并报学校主管部门备案.第十三条学生到实习单位顶岗实习前,学校、实习单位、学生应签订三方顶岗实习协议,明确各自责任、权利和义务.中职学生应及时将协议内容告知家长.对于未满18周岁的学生,应由学校、实习单位、学生与法定监护人(家长)共同签订.顶岗实习协议应当包括以下内容:(1)学校和实习单位的名称、地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实习单位接收学生实习工作负责人和实习指导教师的姓名,实习学生和家长的姓名、专业班组、注册学号及实习期间住址;(2)实习期限;(3)实习内容和实习地点;(4)实习时间、休息休假;(5)实习劳动保护;(6)实习报酬;(7)实习责任保险、工伤保险和其它保险;(8)实习纪律;(9)实习终止条件;(10)学校和实习单位双方认为需要约定的其他事项.第十四条学校和实习单位应当为学生提供必要的顶岗实习条件和安全健康的顶岗实习劳动环境.不得安排学生从事高空、井下、放射性、高毒、易燃易爆,以及其他具有安全隐患的顶岗实习岗位,中职学生不得安排国家规定的第四级体力劳动强度的顶岗实习劳动;不得安排学生到酒吧、夜总会、歌厅、洗浴中心等营业性娱乐场所顶岗实习;不得安排和接收16周岁以下学生顶岗实习;不得通过中介机构有偿代理组织、安排和管理学生顶岗实习工作;学生顶岗实习应当执行国家在劳动时间方面的相关规定.第十五条鼓励有条件的实习单位向顶岗实习学生按工作量或工作时间支付合理的实习报酬.鼓励有条件的地方教育、财政部门对学生实习给予必要的财政补助.实习报酬的形式、内容和标准应当通过签订顶岗实习协议进行约定.不得向学生收取实习押金和实习报酬提成.第十六条建立学校、实习单位和学生家长定期信息通报制度.学校向家长通报学生顶岗实习情况.学校与实习单位共同做好顶岗实习期间的教育教学工作.第十七条学生应当严格遵守学校和实习单位的规章制度,服从管理,积极参加学校和实习单位组织的文化教育及相关培训活动;未经实习单位和学校批准,不准擅自离开实习单位;违反顶岗实习纪律的学生,应按学校与实习单位的相关规定处理.第十八条学生顶岗实习期间,遇到问题或突发事件,应当及时向实习指导教师和实习单位及学校报告.学校应制定《实习学生安全管理规定》及《实习学生安全及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等文件.第十九条学校和实习单位应加强学生在实习期间的住宿管理,并在三方顶岗实习协议中作出明确约定,保障学生的住宿安全.中职学生在学校、实习单位统一安排宿舍以外住宿的,须经学校、实习单位、家长或监护人三方同意,并由学生家长或监护人负责管理.第二十条实习指导教师应当建立实习日志,定期检查顶岗实习情况,及时处理顶岗实习中出现的有关问题,确保学生顶岗实习工作的正常秩序.学校应该充分运用现代信息技术,构建信息化顶岗实习管理平台,与实习单位共同加强顶岗实习过程管理.第四章考核与奖惩第二十一条实行学校和实习单位双方顶岗实习共同考核制度,共同制定实习评价标准,共同考核学生实习效果.第二十二条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应当制定统一格式的《中等职业学校学生顶岗实习考核表》.对中职学生实习成绩的考核分两部分:一是实习单位指导教师对学生的考核,原则上占总成绩的70%;二是学校实习指导教师对学生的顶岗实习进行评价,原则上占总成绩的30%.考核结果分优秀、良好、合格和不合格四个等级,学生考核结果在合格及以上者获得学分,学校为其颁发由实习单位和学校共同认定的《中等职业学校学生顶岗实习经历证书》,并纳入学籍管理.《中等职业学校学生顶岗实习经历证书》内容包括实习单位与学校双方对学生实习的评价与鉴定,其依据为学生的《中等职业学校学生顶岗实习考核表》.学生顶岗实习考核的成绩记入毕业成绩,作为评价学生的重要依据.第二十三条学校应当组织做好学生顶岗实习材料的归档工作.顶岗实习教学文件和资料包括:(1)顶岗实习协议;(2)顶岗实习计划;(3)学生顶岗实习报告;(4)学生顶岗实习成绩;(5)顶岗实习周志;(6)顶岗实习巡回检查记录;(7)实习考核表、实习经历证书等.第二十四条各级地方政府、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应当对积极开展学生顶岗实习工作、管理规范、成绩显著的学校、单位以及先进个人给予表彰奖励.第二十五条对不履行顶岗实习管理职责的学校,上级政府主管部门应当责令其限期改正,对拒不改正或者因工作失误造成重大损失的,应当对第一责任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行政处分.第五章安全保障措施第二十六条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应当建立健全顶岗实习管理制度,加强监督检查,协调有关职能部门、实习单位和其他有关方面,共同做好顶岗实习管理工作,保证顶岗实习工作健康、安全和有序.第二十七条学校和实习单位应当联合建立安全保障组织,加强顶岗实习学生安全意识教育、岗前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保证顶岗实习学生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和自我保护能力,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的实习学生,不得顶岗作业.第二十八条学校应当针对自身专业设置、教学安排等实际情况,为实习学生投保与其实习岗位相对应的学生实习责任保险、工伤保险等险种.保险责任范围应当覆盖学生实习活动的全过程,包括学生实习期间遭受人身意外事故和法律法规行政规章认定为工伤情形下校方依法应当承担的责任,以及相关法律费用和学生实习第三者责任.学生实习责任保险的经费可从学校学费中列支,不得向学生另行收费.免除学费的中职学生可从免学费补助资金中列支.中职学校与企业达成协议由企业支付投保经费的,企业支付的实习责任保险费据实从企业成本(费用)中列支.第二十九条实习单位应当根据接收学生实习的需要,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制定相关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制定并实施本单位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为实习场所配备必要的安全保障器材.学校应当与实习单位协商,为实习学生提供必需的食宿条件和劳动防护用品,保障学生实习期间的生活便利和人身安全.第三十条实习单位培训实习学生所发生的费用,可以在企业成本(费用)中列支.实习单位接收学生顶岗实习并支付给顶岗实习学生的报酬,按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支付学生顶岗实习报酬有关所得税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6]107号)有关规定在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前扣除.第三十一条顶岗实习期间学生人身伤害事故的赔偿,应当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和教育部《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处理.第三十二条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行业部门应统一建立学生顶岗实习服务平台,协调相关职能部门、行业和企业,为学生顶岗实习提供信息服务.第六章附则第三十三条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行政部门应依照本规定制定实施细则或相应的管理制度.第三十四条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顶岗实习安全管理制度

顶岗实习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顶岗实习安全管理,保障实习生的人身和财产安全,促进实习生身心健康,提高实习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顶岗实习安全管理应遵循“预防为主、安全第一、责任明确、措施到位”的原则,确保实习生在实习期间的人身和财产安全。

第三条本制度适用于我校所有顶岗实习的学生。

第二章安全教育第四条学校应将安全教育纳入顶岗实习教学计划,确保实习生在实习前接受全面的安全教育。

第五条安全教育内容应包括:1. 实习岗位的安全操作规程;2. 安全生产法律法规;3. 火灾、地震、洪水等自然灾害的预防和应对措施;4. 心理健康知识;5. 应急救援技能。

第六条学校应定期对实习生进行安全知识培训,提高实习生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第三章实习单位安全管理第七条实习单位应设立安全管理部门,负责实习生的安全管理。

第八条实习单位应制定实习岗位的安全操作规程,确保实习生在实习期间的安全。

第九条实习单位应定期对实习生进行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和消除安全隐患。

第十条实习单位应建立健全安全事故报告和处理制度,确保实习生在发生安全事故时能够得到及时救治。

第四章实习生安全管理第十一条实习生应自觉遵守实习单位的安全规章制度,服从管理。

第十二条实习生在实习期间应严格遵守以下规定:1. 不得擅自离岗、脱岗;2. 不得违规操作设备;3. 不得在实习场所吸烟、饮酒;4. 不得在实习场所嬉戏打闹;5. 不得参与非法活动。

第十三条实习生在实习期间应保持通讯畅通,及时向实习单位报告实习情况。

第五章安全事故处理第十四条发生安全事故时,实习生应立即向实习单位报告,并采取必要措施进行处置。

第十五条实习单位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组织救援,并按规定向有关部门报告。

第十六条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应遵循实事求是、公正公平的原则。

第六章附则第十七条本制度由学校安全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第十八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学生顶岗实习安全管理规定模版

学生顶岗实习安全管理规定模版

学生顶岗实习安全管理规定模版安全管理是学生顶岗实习过程中非常重要的一环。

为了保障学生的安全和健康,学校和企事业单位需要制定有效的安全管理规定。

本文将介绍学生顶岗实习安全管理规定的模板,旨在帮助学校和企事业单位制定个性化的安全管理规定。

第一章总则1. 目的为了保障学生顶岗实习期间的安全与健康,确保实习活动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安全管理规定。

2. 适用范围本安全管理规定适用于所有学生顶岗实习活动。

3. 安全责任学校和企事业单位共同承担学生顶岗实习期间的安全责任。

第二章安全教育与培训1. 实习前培训1.1 实习单位应提前组织实习前培训,包括岗位职责、操作规程、安全注意事项等内容,并记录培训情况。

2. 安全教育2.1 学校和实习单位应定期开展安全教育活动,提高学生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3. 紧急救援3.1 实习单位应明确应急救援组织机构,并制定相应的应急救援预案。

第三章安全设施与防护措施1. 安全设施1.1 实习单位应按照相关规定配备必要的消防设施和急救设备,并保持其正常工作状态。

2. 防护措施2.1 实习单位应针对实习岗位的特点和风险,采取相应的防护措施,如提供必要的防护用品、工作服等。

第四章安全检查与监督1. 安全检查1.1 实习单位应按照规定定期开展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并记录检查情况。

2. 监督管理2.1 学校和企事业单位应建立实习管理制度,建立实习学生档案,并定期进行监督管理。

第五章事故处理与报告1. 事故处理1.1 实习单位应建立健全事故处理机制,对发生的事故进行及时处理。

2. 事故报告2.1 实习单位应及时向学校和亲属报告发生的重大事故,并按照相关规定将事故情况进行报告。

第六章法律责任1. 违规处理1.1 对违反安全管理规定的学生和实习单位,学校和企事业单位有权采取相应的纪律处分和法律追究措施。

2. 赔偿责任2.1 实习单位发生事故而造成学生伤害的,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第七章附则1. 本安全管理规定由学校和实习单位共同制定和修订。

学生顶岗实习管理规定

学生顶岗实习管理规定

学生顶岗实习管理规定学生顶岗实习管理规定为了加强我校学生在顶岗实习期间的管理工作,提高学生的操作技能,确保学生顶岗实习工作的顺利进行,结合起来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一、顶岗实习的原则和要求(一)顶岗实习是专业人才培养的重要内容,要严格按照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要求组织实施。

(二)顶岗实习是学生必修的实践性教学环节,是学生取得毕业资格的必要条件,要强化对顶岗实习的管理,提高顶岗实习的质量和效果。

(三)顶岗实习岗位应与专业培养目标,专业技能培养要求相一致,要有利于学生职业能力的形成。

(四)顶岗实习学生的管理,以学校和企业相结合。

(五)顶岗实习要与毕业生就业工作相结合,各专业要建立相对稳定又深度融合的顶岗实习基地和毕业生就业基地。

二.顶岗实习的组织和管理(一)顶岗实习的组织1.学校成立顶岗实习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管理和协调学生顶岗实习工作。

领导小组由学校校长任组长,分管招生就业的副校长和分管教育教学的副校长任副组长,由招生就业指导办公室主任、教务主任、政教主任、就业专干、教研组长和班主任组成。

领导小组下设顶岗实习管理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招生就业指导办公室,招生就业指导办公室主任兼任顶岗实习管理办公室主任。

2.顶岗实习要严格按照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规定时间进行。

3.顶岗实习单位由顶岗实习管理办公室选择确定。

原则上应选择满足顶岗实习条件的企事业单位集中进行顶岗实习,同时鼓励有条件的学生自行联系满足实习要求的实习单位。

4.凡由学校统一安排的顶岗实习单位,学校与顶岗实习单位协商签订顶岗实习协议,实习协议包括双方权利、义务、实习期间的待遇及工作时间、劳动安全、卫生条件等,必须符合劳动法律、法规规定。

5.在顶岗实习前向学生和家长做好动员工作,开好家长会,并与学生和家长签订顶岗实习协议。

(二)顶岗实习的管理1.顶岗实习管理(1)学生顶岗实习前,应完成规定所修学业,参加各类考试(含补考)、考核。

考核不合格的学生学校不予办理实习手续。

学生顶岗实习安全管理规定(精选10篇)

学生顶岗实习安全管理规定(精选10篇)

学生顶岗实习安全管理规定学生顶岗实习安全管理规定(精选10篇)在快速变化和不断变革的今天,很多场合都离不了制度,制度一般指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办事规程或行动准则,也指在一定历史条件下形成的法令、礼俗等规范或一定的规格。

拟起制度来就毫无头绪?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学生顶岗实习安全管理制度,欢迎阅读与收藏。

学生顶岗实习安全管理规定篇1一、学生实习、实验的管理组织指导教师,在实习或实验前要向学生讲清安全实习或实验的规则或意义,使学生认清不安全实习或实验所造成不良后果的严重性,真正树立起安全实习或实验的观念。

二、学生实习或实验必须在指导教师的指导下进行。

指导教师一定要在实习或实验前向学生讲明正确的操作步骤和操作时应注意的安全问题,以及不安全的防范措施。

三、参加实习或实验的学生,必须听从指导教师的指挥和管理,自觉做好实习或实验前的安全保护工作。

四、实习或实验的学生,在进入实习车间或实验室前,必须穿上工作服,男同学不得穿背心,女同学要戴好工作帽,但不得戴围巾、穿裙子。

五、学生操作前,应首先检查所用设备、用具、仪器等是否完好无损,如有损坏,立即报告指导教师。

如果所用设备、用具、仪器发生故障时,应立即终止操作,并立即报告老师,未经允许不得乱动,更不得违章操作。

六、学生操作时,要严格遵守操作纪律和操作规程。

严禁烟火,严禁酒后操作,严禁说笑打闹,严禁乱窜岗位。

未经指导教师许可,不得离开操作岗位。

七、学生实习车间和实验室的用电线路及使用的电器等,要经常检查,如发现漏电或损坏现象,要马上报告学校,并及时作好维修。

八、安全用电,谨防触电,不用湿手或湿物接触电插销或带电的物体,以免造成触电事故。

操作完毕,一定要切断电源,以免发生火灾。

九、学生操作完毕离开岗位后,指导教师要重新检查一下水阀是否关严,电源是否切断,窗户是否关好,在一切完好的情况下,锁好门后,方可离开。

十、对于有毒、易燃和对人体有腐蚀性的化学药品,一定要按照科学的方法去管理和使用。

实习学生安全管理规定

实习学生安全管理规定

广州铁路职业技术学院实习学生安全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学生顶岗实习安全管理,维护正常的教学和生活秩序,保障学生人身和财产安全,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特制定本规定;第二条对学生顶岗实习安全管理贯彻预防为主、教育先行、明确责任、实事求是、方便操作的方针,努力把事故消除在萌芽状态,并妥善处理好顶岗实习活动过程中发生的安全事故;第三条依据学院学生顶岗实习期内基本在校外进行生产性实习活动,而且点多面广的特点,学院各系、各专业、职能部门的管理必须延伸到校外学生顶岗实习点;学生顶岗实习安全管理是一个系统工程,学院各系、各专业、职能部门和全体教职工都要在学院统一组织指挥下积极参与学生顶岗实习安全管理的工作;第二章安全教育第四条安全意识是现代职业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安全意识是现代员工的重要素质之一,安全教育必须列入学院顶岗实习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并认真组织实施;第五条安全教育要贯彻于实习的全过程,要做到顶岗实习前有岗前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实习过程中有注意事项提醒提示,实习结束后有安全总结;第六条强化工作过程中的安全教育,服从于各用人单位的岗前培训,接受安全教育,学习安全法规,并在专人指导下学习并掌握有关的安全操作和技能;第七条在按顶岗实习操作规程、顶岗实习计划进行安全教育的基础上,还要结合每一个顶岗实习岗位的特殊性,制定出相应的安全规定,并宣传到每位学生,提高学生的安全保护意识和防范能力;第三章组织管理第八条学生顶岗实习教学安全管理工作实行学院与各院、系二级负责制;由教务处在院长和分管副院长领导下统一负责管理,各院、系及相关教师负责具体实施与管理;第九条教务处职责1.研究制定学院实践教学安全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2.负责顶岗实习实践教学环节计划审核;3.成立学院学生顶岗实习安全巡查组,代表学院负责顶岗实习的安全巡查工作;4.负责学生顶岗实习教学过程重大突发事件的处理;5.负责督查各院、系学生顶岗实习安全管理规定的落实情况;第十条院、系职责1.各院、系顶岗实习安全管理实行一把手工程,成立学生顶岗实习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统一负责本单位学生顶岗实习安全工作,确保学生实习活动的安全、有序、规范;2.负责学院有关安全规定的落实、本单位实习相关安全管理细则的制定、实习指导教师的安全管理培训及实习学生的安全教育工作;3.负责与校外实习单位就学生安全实习工作进行协调、沟通;4.负责检查本系实习教学安全管理规定的落实情况;5.负责实习安全事故的调查、取证和一般性突发事故的处理;第十一条校内指导教师职责1.指导教师是顶岗实习安全工作直接责任人,负责学生实习期间安全管理的日常工作;2.指导教师代表学院负责学生实习期间的安全管理,指导教师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进行管理,如遇违纪、安全事故等情况应及时处理,并及时向院、系领导报告,报告应包括:事故事件性质、发生原因分析、现场处置措施或方法、事故事件责任等;3.指导教师安全工作要求1顶岗实习指导教师必须接受安全管理培训,学习、理解和掌握安全管理、应急处理的基本方法、应变技能,才能指导学生的顶岗实习教学;2学生校外实习出发前,应对学生进行实习安全编组,条件允许的情况下采取男、女生混合编组,尽量避免女学生单独编组,同时加强实习学生的安全教育、培训,增强安全应变能力;3到达实习单位,组织实习学生了解实习单位所在地及食宿场所治安、风俗习惯等有关情况,并掌握当地司法或消防机关和医院的、联系,察看安全通道,并针对可能发生的问题采取切实可行的预防措施;4必须本着“预防为主,安全为首”的原则,加强指导、监督、检查学生顶岗实习期间的日常安全工作;顶岗实习期间,至少每半个月要与实习学生联系一次,强调安全问题;第十二条实习单位在提供对口的生产一线专业技术岗位,落实具体顶岗实习任务的同时,需做好实习学生的入厂安全教育及日常安全管理工作;企业指导教师有对实习学生岗位安全操作等进行安全教育的责任与义务;第四章实习学生安全规定第十三条学生安全纪律要求1.自觉遵守实习单位操作规程和有关纪律及安全管理规定,增强安全防范意识和团队协作精神,提高自我防护能力;积极主动接受安全教育,自觉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校纪校规,认真接受老师及用人单位的教育和管理,自觉学法、懂法、守法、用法,要有法制观念和法律意识,学会自我保护、加强自我管理,不做违法违纪的事,确保顶岗实习安全进行;2.自觉遵守设备设施安全操作规程规范,在使用未操作过的设备前,应读懂其使用说明书,并有实习单位指导教师在场,方能操作该设备;3.校外集中顶岗实习学生应由实习单位指导老师带队,着装应符合安全要求,不宜在有安全隐患处活动,听从指挥,服从安排,严禁私自或单独进行活动,外出应报告实习单位指导教师,履行请假手续,并按规定时间返回;若未经允许擅自外出者后果自负,学院不承担责任;4.外出实习期间,必须尊重当地的民族风俗及习惯,避免与当地群众或其他人员发生冲突,做到宽容与谦让;上下班及外出活动应结伴而行,不得单独在外留宿、闲逛;必须注意交通、财物、饮食卫生及人身安全,增强自我保护防范意识,随时注意身边的安全,并及时提醒其他同学注意安全;5.不得参与传销等违法乱纪活动,严禁参与非法的娱乐活动或从事与顶岗实习无关的危险性工作;严禁酗酒、寻衅滋事、打架斗殴、违规用电;严禁到无安全设施或者无专业救护人员的场所游泳等;6.顶岗实习学生必须每半个月内与指导教师联系一次,汇报安全等情况,如发生重大事故,应及时向指导教师、院、系报告;学生无故离岗,实习小组组长应及时向实习指导教师汇报情况;7.凡违反顶岗实习安全管理规定,造成个人人身安全事故和损失的,由学生本人负责,学院不承担责任;造成集体和国家损失的,视情节轻重,按有关规定处理;8.学生在非学院安排的实习中,在放假期间,在学生自行上下班、离厂校、返厂校途中等发生的安全事故,由学生本人负责,学院可协助处理,但不负安全责任;第五章事故处理第十四条当发生与他人冲突事件时,现场所有人员均应主动出面制止和劝解,避免事态进一步恶化,企业有关负责人、实习小组组长等应尽快将情况反映给实习指导教师,实习指导教师应按有关规定对事件快速作出处理,并将情况反馈回院、系;第十五条当发生学生人身伤害、突发疾病等情况时,首先应联系医疗机构进行紧急救治,并及时报告系学生顶岗实习工作领导小组,有关人员接到通知后应立即中断手里的一切事务赶赴事故现场,配合救援和处理善后事宜;第十六条当发生一般财产损害情况时,在场指导教师与学生应保护好现场,另外视情况报告学院及公安机关,请求调查处理;第十七条当生产和生活环境发生灾难性事件时,学生及现场人员应迅速撤离事件现场,并迅速通知指导教师和院、系;同时视情节轻重,在确保自身安全的情况下,进行必要救灾;第十八条当发生重大事故后,学生应第一时间向指导老师报告,指导老师立即向院系负责人和学院领导报告,并及时通知学生家长,将事故发生过程以书面形式上报;第十九条因管理不善、工作不负责任、徇私舞弊、忽视安全生产等造成实习学生安全事故的,视情节严重,根据学院的有关规定,追究直接责任人和主要领导责任人的相应责任;第六章附则第二十条本规定未涉及的安全管理工作内容,参照有管理部门和学院的相关文件执行;第二十一条本暂行办法自发布之日起试行;。

学生顶岗实习安全管理规定

学生顶岗实习安全管理规定

学生顶岗实习安全管理规定为确保学生顶岗实习期间的安全与顺利进行,保障学生员工的身体健康和个人权益,订立本规定。

全部学生员工都必需遵守以下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和适用范围本规定的目的是规范学生顶岗实习安全管理工作,保护学生员工的人身安全和合法权益。

本规定适用于我公司全部学生顶岗实习员工。

第二条安全管理责任1.公司管理层负责学生顶岗实习安全管理工作的组织和实施。

2.各部门经理负责本部门学生员工的安全管理工作,并指定专人负责监督执行。

3.学生员工应当自发遵守学生顶岗实习安全管理规定,共同维护安全环境。

第二章学生顶岗实习安全管理措施第三条岗前培训1.全部学生员工在实习岗位开始之前,必需接受专业培训和安全操作规程培训,而且通过考核后方可上岗。

2.培训内容包含但不限于岗位职责、安全操作规程、应急救援措施等。

学生员工必需全面理解并娴熟掌握相关知识和技能。

3.培训由专业培训师或有经验的员工进行,培训记录要完整、准确,并由学生员工签字确认。

第四条安全设备和防护用具1.学生员工在实习期间必需严格依照公司规定佩戴和使用各类安全设备和防护用具。

2.学生员工要定期检查和维护个人安全设备和防护用具的完好性,如有损坏或失效应及时更换。

3.不得擅自更改、拆卸、停用安全设备和防护用具,对发现问题或需要更换的设备和用具应及时报告主管领导。

第五条安全巡查和隐患排查1.学生员工在实习岗位上,应定期进行安全巡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或上报。

2.各部门应定期组织安全隐患排查,对各岗位进行检查,将存在的安全隐患进行记录,并订立整改措施,确保及时除去隐患。

第六条应急预案1.各部门应编制应急预案,明确学生员工在各类突发事件下的应急处理措施,并组织演练。

2.学生员工在实习岗位上应熟识并掌握所在部门的应急预案,且能够依照预案要求行动。

第七条安全教育和活动1.公司将定期组织安全培训和教育活动,提高学生员工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本领。

2.安全教育和活动内容包含但不限于安全知识宣传、消防演练、急救培训等,学生员工必需乐观参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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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学校学生顶岗实习安全管理规定
为了加强学生顶岗实习的安全管理,切实保障学生的人身安全,保障学生的合法权益,使顶岗实习工作顺利开展,按照学校顶岗实习管理办法的要求,特制订本规定。

1、树立“安全第一”的意识,重视学生顶岗实习安全管理的组织领导,提高学生的安全意识。

2、根据学生顶岗实习工作岗位制定各项具体安全工作规定,对学生进行系统的安全教育,统筹、布置各时期的安全工作。

3、组织安全工作检查,及时掌握各种安全隐患,并及时采取整改排除措施,做到预防为主。

4、加强与企业的沟通,协调各方面的关系,齐抓共管,全方位做好安全管理工作。

5、落实安全责任制。

要签订学校、顶岗实习学生、企业三方签订协议,明确各方的安全责任。

6、建立学生保险制度,购买顶岗实习保险。

7、顶岗实习期间学生要接受学校和企业的教育和管理,明确自己既是学生又是职工的双重身份,作为具有民事行为能力的个体,必须承担企业职工的责任,对自己的行为负责。

8、顶岗实习是教学功能在企业的延伸,要继续履行教育和管理的责任,配合企业加强对学生进行交通安全、生产安全、文明生产、自救自护、厂规厂纪、劳动纪律、职业道德教育等方面教育和指导。

学生必须遵守和服从企业的纪律及管理,遵守一切的安全操作规程。

9、企业为学生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安全工作环境,保证其在人身安全不受危害的条件下工作,并明确学生岗位的工作内容和要求。

要与企业要担负学生的安全管理责任,若在实习期间出现安全事故,根据《劳动法》和《学生安全事故处理办法》与企业协商解决。

10、出现如下事件、事故,学生个人承担责任或后果:①违反厂规、厂纪、校规、校纪发生的人身安全事故;②实习中不遵守有关要求,违反操作规程出现的安全事故;③违法犯罪受到有关部门处理;④违反厂规、厂纪受到企业的处理、处罚;⑤由于工作不当造成经济损失的赔偿;⑥失踪。

11、当突发事件发生后,按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处理。

事故发生后,学校相关处室第一时间赶赴事故发生地,抢救学生,做好
调查取证和协调工作。

成立安全事故处理领导小组,具体负责安全事故的决策和处理工作。

及时上报安全事故,事故发生后在稳定事态的同时,要及时向上一级上报安全事件,并通知学生家长。

与企业协商处理善后事宜。

积极与企业、家长协商,依据《劳动法》解决善后事宜,保护学生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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