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电子商务服务站点服务与管理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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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电子商务服务站(点)服务与管理规范》

编制说明

(征求意见稿)

《农村电子商务服务站(点)服务与管理规范》

国家标准起草工作小组

二〇一八年七月

目录

一、背景及意义 (3)

二、任务来源 (5)

三、标准制定过程 (5)

四、标准制定原则 (6)

五、标准主要内容及依据来源 (7)

六、与其他标准的关系 (18)

七、标准实施预期的效果 (18)

《农村电子商务服务站(点)服务与管理规范》

国家标准编制说明

一、背景及意义

随着电子商务的飞速发展,城市网购市场趋近饱和,而农村在此时展现出了其强大的购买欲和购买力,农村电子商务应运而生。农村电子商务是指以农业生产为中心而发生的一系列电子化交易活动,包括农业生产的管理,农产品的网络营销、电子支付、物流管理以及客户关系管理等;并通过网络平台嫁接各种服务于农村的资源,拓展农村信息服务业务、服务领域,服务内容涉及消费品代购、农产品外销、便民服务、政务服务、农资代购服务等内容,使之兼而成为遍布县、镇、村的三农信息服务站,作为农村电子商务平台的实体终端直接扎根于农村服务于三农,真正使三农服务落地,使农民成为平台的最大受益者。经济社会的发展、信息化技术的革新与应用发展、公共服务均等化的发展、群众的实际需求驱使农村电子商务不断发展壮大,并成为促进农民增收、改善民生的重要手段之一。

2012年中央一号文件《关于加快推进农业科技创新持续增强农产品供给保障能力的若干意见》,不仅对农业发展提出了要求,也明确地对农村电子商务发展提出了需求;党的十八大做出“促进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同步发展”的战略部署,把农业信息化建设提到国家战略的高度,农村电子商务作为农村信息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将构建起一座联通农业生产和市场的桥梁,成为推动农村经济发展、农民生活水平提高的重要推动力量。

2014年是农村电子商务发展的分水岭,这主要表现在:一方面,电子商务向村镇全面展开,京东、淘宝等众多电商巨头渠道下沉布局农村,开始了三四线城市、乡、镇等地区的刷墙行动。“赶街-新农村电子商务服务站”开始在全国推广,“淘宝千店万村计划”、“京东下乡”计划启动,这标志着,电商公司针对农村的电子商务服务开始全面铺开;另一方面,政府更加重视农村电子商务

发展对三农建设所发挥的作用,国家有关部门印发了《关于开展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的通知》、《关于促进内贸流通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关于大力发展电子商务加快培育经济新动力的意见》、《关于积极推进“互联网+”行动的指导意见》、《关于加快发展农村电子商务的意见》、《推进农业电子商务发展行动计划》、《关于促进农村电子商务加快发展的指导意见》等一系列推动农村电子商务发展的政策文件,从顶层设计上谋划全国农村电子商务发展,推动农村电子商务落地实施。

农村电子商务服务站(点)是指位于农村,利用已有的电子商务平台为当地居民提供商品代购、产品代销及便民服务等其他服务的站(点)。农村电子商务服务站(点)是农村电子商务基础设施建设的重要落脚点,是实现农村地区跨越式发展的有效途径,对促进当地电子商务发展有着不可或缺的作用。我国电子商务服务站(点)的参与主体主要是政府和企业。在政府层面上,主要有商务部“互联网+流通”行动计划的村级电子商务服务站、农业部“信息进村入户工程”的12316村级信息服务站(益农信息社)、中国邮政系统所建的村级电商服务点、供销合作社体系下建立的农村电子商务服务站等;根据国家益农网的统计,“信息进村入户工程”已覆盖10个省、20个县、50个村,建立50个益农信息社。截至2015年2月中旬,中国邮政已在全国21个省份上线了5.6万个服务站点;湖北省2010年组建湖北供销裕农电子商务有限公司,村级综合服务社通过裕农网,实施公益性代理服务和建行裕农通普惠金融服务,目前已建成20471家,覆盖全省80%行政村。在企业层面上,主要是电子商务服务公司通过在农村设点,提供农村电子商务服务。主要有两种类型:一种是电商公司通过渠道下沉布局农村电商,如阿里巴巴“千县万村”计划的农村淘宝、京东帮服务店、苏宁易购服务站等,截至2015年6月底,农村淘宝已累计覆盖全国17个省,建立63个县级服务中心,建成1803个村级服务站;另一种则是成立之初就立足于农村市场和草根群体,不断成长而成的电商企业,如嘉言民生村级便民服务中心、赶街新农村电子商务服务站、“乡村淘”农村电子商务综合服务站、乐村淘等。为了防止资源浪费,近年来呈现出政企合作、多站(点)合一的大趋势。如2016年2月,国家发展改革委和阿里巴巴集团将在未来三年,共同支持300余试点县(市、区)结合返乡创业试点发展农村电商;未来三年,阿里巴巴每年将在发改委选定

的约100个返乡创业试点中,设立约100个县级服务中心和10000个村级服务站,每个村级服务站视实际需要可承载“生态中心”、“公益中心”等功能。

然而在农村电子商务服务站点不断发展的进程中,由于配套设施建设、管理经营水平的差异导致服务站点运营情况良莠不齐,主要存在的问题有:服务站点配套设施建设不够完善。由于农村互联网普及率相对较低,农村物流配送网络相对不健全等因素,部分服务站点无法满足农村电子商务发展的需求;服务站点的服务和管理水平较低。目前未涉及与本标准相关的法律、法规和国家、行业标准,未对农村电子商务站点的管理与服务做出要求的相关规范。随着农村电子商务的不断发展,农村电子商务服务站点急需切实有效的管理和服务规范,有必要制定《农村电子商务服务站(点)服务与管理规范》国家标准,指导和规范农村电子商务服务站(点)的建设、服务、运营与管理,以提升农村服务站点的服务质量和管理水平,推动农村电子商务产业的进一步发展。

二、任务来源

《农村电子商务服务站(点)服务与管理规范》国家标准制定工作为《国家标准委关于下达《国家森林城市评价指标》等31项国家标准制定计划的通知》(国标委综合[2016]77号)的任务之一,项目计划编号“20161935-T-424”。本项任务由中国标准化研究院提出并归口,由浙江省标准化研究院等单位共同组织标准起草工作。

三、标准制定过程

1、成立标准起草小组

为了确保标准编制工作的顺利开展,自接到国标委标准立项文件,由浙江省标准化研究院牵头,组织成立了由浙江省电子商务促进会、中国标准化研究院、阿里巴巴集团、厦门市标准化研究院、四川省标准化研究院、福建省标准化研究院、安吉县中国美丽乡村标准研究中心、广东省供销社等单位组成的标准起草小组,明确分工及时间进度安排,确定了标准框架。

2、组织开展文献调研及实地调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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