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公共场所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的紧急通知
关于加强办公场所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
关于加强办公场所安全管
理工作的通知
The latest revision on November 22, 2020
关于加强办公场所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
各部门:
为加强办公场所的安全管理工作,进一步提高办公人员的安全意识,杜绝麻痹思想,以保证公司财产和员工人身财产安全,创造一个安全、和谐的工作环境,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保护好消防设备。
不要随便触摸消防红色报警装置,不要任意移动灭火器,不要在密闭的室内吸烟以免引起烟感探头误报。
2.安全用电。
开标、谈判、会议结束离开会议室或下班离开办公室前,必须关闭开水器、复印机、扩音机、电脑、打印机、空调等设备的电源,随手关灯,不要在电源插座上使用大功率电器。
3.节约用水。
洗涤或洗手时,应尽量保持水龙头小流量用水,以免水花四溅,并保持洗手台整洁卫生;水龙头使用完毕要关紧,做到不滴漏。
关于进一步加强消防安全工作的通知
关于进一步加强消防安全工作的通知通过消防宣传,能扩大消防法律法规和消防基础知识在社会的普及,能提高广大人民群众预防火灾、扑救火灾和逃生自救等能力,能提高消防部队在人民群众心目中的形象,能有效地推进消防工作社会化进程。
通过消防宣传,能有力地推动政府、有关部门和各单位对消防工作的关心、重视、理解、支持和落实。
关于进一步加强消防安全工作的通知范文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为严密防范各类安全事故,保障局机关正常工作秩序,现就进一步加强局机关办公大楼防火防盗、安全值班等工作通知如下:一、局机关办公大楼防火防盗安全工作由局办公室牵头、局机关各科室共同负责,局机关各科室主要领导是本部门防火防盗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
二、强化用电安全意识,不得擅自安装或改变办公室内电源线路,不得使用大功率电器。
下班后要关闭电灯、电脑、打印机、传真机、复印机、碎纸机、空调等用电设备,切断办公室电源。
发现电器设备或线路故障,要立即关闭电源,并及时向局办公室反映。
三、办公室内严禁使用明火,严禁存放易燃易爆和有毒物品。
发现办公大楼有异味或不明气体烟雾,要及时报告部门领导并通知办公室。
四、加强用电管理,局办公室不定期巡查各办公室用电情况,发现违规用电行为及时进行纠正;加强消防设施管理,定期检查消防设施状况,确保完善完好。
不得在楼梯、过道和疏散通道(尤其是消防栓及灭火器材前)堆放杂物,随时保持应急通道通畅。
五、加强机关治安防范,妥善保管贵重物品和重要文件,做到人走门关窗闭。
涉密文件按相关保密制度管理,现金按财务制度管理,个人财物自行负责。
六、加强门卫管理,严格来人来访登记和值班制度。
值班人员要按照值班时间坚守岗位,认真执行交接班制度,做好值班登记,有特殊情况可进行调班并向办公室备案,不得漏岗。
七、严格责任追究。
工作人员因疏忽大意或违反相关规章制度,造成用电事故、引发火灾,导致国家财物损毁、文件丢失或其他损失的,按相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
八、局属各单位可参照本通知制定本部门安全管理相关制度,健全应急预案,确保安全无事故。
通知公司公共场所防火安全检查通知
通知公司公共场所防火安全检查通知尊敬的各位公司员工:大家好!为了确保公司的安全,保障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国家消防法和相关消防法规的要求,我公司计划进行一次公共场所防火安全检查。
具体事项如下:一、检查目的和意义本次检查旨在深入贯彻落实国家消防工作方针,增强公司员工对火灾防控的重要性认识,提高应急处置能力,从而确保公司公共场所的安全。
此次检查将以公司办公场所、会议室、会所、仓库等公共场所为重点,全面排查和消除火灾隐患,确保员工在工作和生活的场所安全可靠。
二、具体要求所有公司员工需配合消防检查组的检查工作,并积极提供相关协助;各部门负责人要严格执行消防制度和规定,做好责任分工,确保每个部门都有专人负责消防工作;检查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面:办公室内电器设备的正常使用;办公室通道和出口是否畅通无阻;消防器材是否齐全,并且保持正常状态;员工在工作过程中是否存在不良用火行为,并及时排查;是否存在易燃易爆物品存放不当的情况;安全出口指示标志是否完好清晰可见。
检查结果如发现问题,请各部门立即整改,并在规定时间内向消防部门提交整改报告。
三、注意事项检查时间:本次检查将于月日10:00开始,请各部门提前做好准备工作;检查人员:由消防部门组织消防专家进行现场检查;各部门负责人要积极配合,并确保员工的知晓情况;在检查过程中,员工应服从检查人员的安排和指引,不得故意隐瞒或者妨碍检查。
各位同事们,火灾是一种毫无预警的自然灾害,威力巨大且破坏力极强。
为了我们自身的安全以及公司的稳定运行,请大家高度重视此次防火安全检查。
希望每一位员工都能提高安全意识,在日常生活和工作中积极落实各项消防安全措施。
只有做到警钟长鸣、日常常规,我们才能保障企业的正常运营。
最后,衷心希望每一位员工都能充分认识到火灾带来的危害性,并将其作为自己努力解决的重要问题。
相信通过我们每一个人的共同努力,我们公司的公共场所将会变得更加安全、更好地服务于大家的日常生活。
关于人员密集场所加强火灾防范的通告
三、确保消防设施完好有效。立即按规定对建筑消防设施进行维护保养,确保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自动灭火系统、消火栓系统、防烟排烟系统以及应急广播和应急照明、安全疏散设施完好有效。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应当持证上岗,保证24小时双人值班。
四、严格用火用电用气管理。立即组织对电器产品、燃气用具及其线路、管路进行全面检查,消除不安全隐患。严格落实动火审批制度,严禁违规使用明火作业、照明,严禁违规进行电焊、气焊操作,严禁违规使用大功率电热设备、擅自拉接临时电线。
对违反本通告的行为,公安机关及其消防机构依法予以行政处罚,采取强制措施;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特此通告。
五、严格易燃易爆危险品管理。严禁违规使用、存放易燃易爆危险品,禁止个人非法携带易燃易爆危险品进入公共场所,严禁在建Fra bibliotek内燃放烟花爆竹。
六、开展全员消防培训演练。立即组织全体员工进行消防培训,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开展消防演练。员工应懂得本场所火灾危险性,会报火警、会扑救初起火灾、会组织逃生和自救。
七、确保大型活动消防安全。人员密集场所举办大型群众性活动,依法向公安机关申请安全许可。不具备消防安全条件的不得举办。
关于人员密集场所加强火灾防范的通告
为预防火灾,保护人身、财产安全,维护公共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等法律法规,特就人员密集场所加强当前火灾防范通告如下:
一、严格落实消防安全责任。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是本场所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对消防安全工作全面负责,建立健全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明确消防管理人员,落实逐级和岗位消防安全责任,落实日常消防安全管理。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应当向公安机关报告备案。
公安部人员密集场所加强火灾防范的通告
公安部人员密集场所加强火灾防范的通告文件排版存档编号:[UYTR-OUPT28-KBNTL98-UYNN208]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关于人员密集场所加强火灾防范的通告为预防火灾,保护人身、财产安全,维护公共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等法律法规,特就人员密集场所加强当前火灾防范通告如下:一、严格落实消防安全责任。
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是本场所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对消防安全工作全面负责,建立健全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明确消防管理人员,落实逐级和岗位消防安全责任,落实日常消防安全管理。
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应当向公安机关报告备案。
二、全面开展消防安全检查。
立即组织开展防火检查、巡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
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和消防车通道必须保持畅通,严禁在外墙门窗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障碍物,严禁擅自改变建筑结构和用途,严禁违规使用易燃、可燃材料装修装饰。
商场、市场和公共娱乐场所在营业期间严禁违规施工,营业结束时应按规定关闭电源、气源,消除遗留火种。
三、确保消防设施完好有效。
立即按规定对建筑消防设施进行维护保养,确保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自动灭火系统、消火栓系统、防烟排烟系统以及应急广播和应急照明、安全疏散设施完好有效。
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应当持证上岗,保证24小时双人值班。
四、严格用火用电用气管理。
立即组织对电器产品、燃气用具及其线路、管路进行全面检查,消除不安全隐患。
严格落实动火审批制度,严禁违规使用明火作业、照明,严禁违规进行电焊、气焊操作,严禁违规使用大功率电热设备、擅自拉接临时电线。
五、严格易燃易爆危险品管理。
严禁违规使用、存放易燃易爆危险品,禁止个人非法携带易燃易爆危险品进入公共场所,严禁在建筑内燃放烟花爆竹。
六、开展全员消防培训演练。
立即组织全体员工进行消防培训,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开展消防演练。
员工应懂得本场所火灾危险性,会报火警、会扑救初起火灾、会组织逃生和自救。
七、确保大型活动消防安全。
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开展公众聚集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治理的通告-
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开展公众聚集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治理的通告正文:---------------------------------------------------------------------------------------------------------------------------------------------------- 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开展公众聚集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治理的通告(二00一年六月十一日)为加强全市公众聚集场所消防安全管理,有效地预防公众聚集场所恶性火灾事故的发生,为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重庆市消防条例》,市政府决定,从今年5月至9月在全市开展公众聚集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治理活动(以下简称专项治理)。
现通告如下:一、专项治理范围:(一)影剧院、夜总会、录像厅、舞厅、卡拉OK厅、游乐厅、保龄球馆、桑拿浴室等公共娱乐场所;(二)客房数超过50间(含50间)的旅馆、宾馆、饭店和餐位超过200座(含200座)的营业性餐馆;(三)总建筑面积超过3000平方米(含3000平方米)的商场、超市和室内市场;(四)礼堂、大型展览场馆和超过20层(含20层)的写字楼;(五)摄影棚、演播室;(六)大专院校、中小学校、幼儿园;(七)医院。
二、专项治理的重点:(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施行后新建、改建、扩建、建筑内部装修和改变建筑使用用途,未经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开业前的消防安全检查或经审核、验收、检查不合格,违法施工、使用、开业的公众聚集场所;(二)已经开业但不符合现行消防法规和现行消防技术规范,存在火灾隐患的学校、幼儿园、医院和其他公众聚集场所。
三、对下列公共娱乐场所,必须依法予以取缔:(一)设在建筑物地下二层以下(含二层)的;(二)设在文物古建筑、博物馆、图书馆建筑物内的;(三)毗连重要仓库或危险品仓库的;(四)在居民住宅区内改建的。
大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消防安全工作的通告-大政发[2013]43号
大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消防安全工作的通告正文:---------------------------------------------------------------------------------------------------------------------------------------------------- 大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消防安全工作的通告(大政发[2013]43号)为切实加强我市消防安全工作,全面整治消除火灾隐患,有效预防各类火灾尤其是重特大火灾事故的发生,全市公安机关将按市政府的统一部署,自即日起至10月15日,在全市范围内深入开展以人员密集场所、建筑工地施工现场、易燃易爆场所和高层地下建筑为重点的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行动,严厉打击危害消防安全的违法行为,全力整治火灾隐患,坚决遏制重特大火灾。
现将有关要求通告如下:一、各单位、场所必须遵守消防法律法规,明确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的职责,并逐级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健全完善消防安全制度、消防安全操作规程;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组织员工开展防火检查、巡查、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和消防演练,确保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达标;确保各类消防设施设置配备符合消防技术规范要求、消防器材设施完好有效、消防水源充足;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保持畅通;严格履行用火、用电制度,保障消防安全。
二、建设工程未经消防设计审核、审核不合格,或者经消防设计备案抽查不合格,不停止施工的,依法责令停止施工;建设工程未经消防验收、验收不合格的,或者经竣工验收消防备案抽查不合格,不停止使用的,公众聚集场所未经消防安全检查或者检查不合格,擅自投入使用、营业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的规定予以处罚。
三、凡是埋压、圈占、遮挡消火栓或者占用防火间距;占用、堵塞、封闭消防车通道,妨碍消防车通行;在门窗上设置栅栏、广告牌等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障碍物的人员密集场所,经公安机关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的规定,依法予以强制执行。
惠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消防安全管理的通告-惠府〔2015〕26号
惠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消防安全管理的通告正文:---------------------------------------------------------------------------------------------------------------------------------------------------- 惠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消防安全管理的通告惠府〔2015〕26号为进一步加强我市消防安全管理,预防重特大安全事故发生,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按照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公民积极参与的原则,实行消防安全责任制,建立健全社会化的消防工作网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办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我市实际,特通告如下:一、建筑物必须符合消防安全要求,严禁擅自改变建筑结构和使用功能。
建筑构件、建筑材料和室内装修、装饰材料的防火性能必须符合国家标准;没有国家标准的,必须符合行业标准。
人员密集场所室内装修、装饰,应当按照消防技术标准的要求,使用不燃、难燃材料。
二、法律法规规定的大型的人员密集场所和其他特殊新建、改建、扩建建筑工程必须通过消防设计审核合格后才能施工,必须经过消防验收合格后才能投入使用。
其他建设工程建设单位应当自依法取得施工许可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将消防设计文件报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备案,建设单位在验收后应当报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备案。
公众聚集场所必须经消防安全检查合格后才能开业。
三、必须加强员工岗前和定期消防安全教育培训。
下列人员应当接受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并具备相应的消防技能:(一)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员;(二)专职消防队员;(三)消防工程设计、施工、安装、维修保养、监理人员和消防控制室的管理人员;(四)从事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生产、储存、运输、销售、装卸工作涉及消防安全的操作人员;(五)消防产品的检验维修人员;(六)其他依法需要培训的人员。
加强消防安全管理的通知
加强消防安全管理的通知各部门、各单位:消防安全关系到我们每个人的生命财产安全,也关系到企业的稳定发展和社会的和谐安宁。
为了进一步加强消防安全管理,预防和遏制火灾事故的发生,确保全体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提高消防安全意识1、充分认识消防安全的重要性火灾无情,一旦发生,后果不堪设想。
各部门、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到消防安全工作的重要性,将消防安全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常抓不懈。
2、加强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定期组织员工参加消防安全知识培训,学习消防法律法规、火灾预防知识、灭火逃生技能等,提高员工的消防安全素质和自防自救能力。
3、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活动通过宣传栏、内部刊物、微信群等多种渠道,广泛宣传消防安全知识,营造良好的消防安全氛围,使消防安全意识深入人心。
二、落实消防安全责任1、明确消防安全责任人各部门、各单位的主要负责人为本部门、本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要切实履行消防安全管理职责,对本部门、本单位的消防安全工作全面负责。
2、建立健全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制定并完善消防安全检查、火灾隐患整改、消防设施器材维护、用火用电安全管理等各项消防安全制度,确保消防安全工作有章可循。
3、层层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将消防安全责任层层分解,落实到每个岗位、每个员工,形成“人人有责、人人负责”的消防安全工作格局。
三、加强消防设施器材管理1、配备齐全消防设施器材按照国家有关标准和规定,配备足够的消防设施器材,如灭火器、消火栓、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等。
2、定期维护保养消防设施器材指定专人负责消防设施器材的维护保养工作,定期进行检查、测试和维修,确保消防设施器材完好有效。
3、确保消防通道畅通严禁在消防通道上堆放杂物、停放车辆等,保持消防通道畅通无阻。
四、加强火灾隐患排查整治1、定期开展消防安全检查各部门、各单位要定期组织开展消防安全检查,重点检查消防设施器材是否完好有效、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是否畅通、用火用电是否安全等。
关于加强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
关于加强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尊敬的各位员工:
为了加强我们公司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确保员工生命财产的
安全,经公司领导班子讨论决定,现要求全体员工严格遵守以下消
防安全管理规定:
1.备案登记
所有员工必须按照公司要求,完成消防安全备案登记。
请每位
员工提供个人详细信息,包括住址、联系方式和紧急联系人信息。
确保紧急情况下能够及时联系到员工。
2.安全检查
每周一次,由消防安全小组组织进行公司内部的消防安全检查。
员工应积极配合,配合领导和消防安全小组完成相关工作,并积极
整改问题。
3.消防器材检查
每月一次,由专业消防人员对办公区域的消防器材进行检查,
确保其完好有效。
如发现问题,请及时向办公室报告。
4.消防演练
每季度一次,由消防安全小组组织全体员工进行消防演练。
演
练内容包括灭火器的使用、疏散逃生等。
请员工认真参与,提高自
身的应急反应和自救能力。
5.消防知识培训
定期组织消防知识培训,提高员工的消防安全意识和应对能力。
希望员工能主动学习相关知识,增强自我保护意识。
6.安全隐患报告
如发现公司内存在消防安全隐患,请及时向消防安全小组或办
公室进行报告。
我们将及时采取措施解决问题,确保员工安全。
请广大员工认真履行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共同维护公司的消防安全,保护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
如有违反规定的行为,将依照公司纪律处分条例进行处理。
特此通知。
公司领导班子
日期:___年MM月DD日。
北京市公安局消防局关于加强北京市大中型商(市)场消防安全管理的通告-
北京市公安局消防局关于加强北京市大中型商(市)场消防安全管理的通告正文:---------------------------------------------------------------------------------------------------------------------------------------------------- 北京市公安局消防局关于加强北京市大中型商(市)场消防安全管理的通告为加强本市大中型商(市)场的消防安全管理,预防和减少火灾,保证公民人身和公私财产的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北京市消防条例》及有关的规定,现就大中型商(市)场消防安全管理通告如下:第一条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大中型商(市)场均应遵守本通告,积极开展消防安全工作。
大中型商(市)场是指单栋建筑面积在300平方米以上的商(市)场。
大中型商(市)场的消防工作由商(市)场法定代表人负责组织落实,各级公安消防机构负责实施监督。
单栋建筑面积小于3000平方米的商(市)场也参照执行本通告中的有关消防要求。
第二条商(市)场应建立、健全逐级防火安全责任制和岗位防火责任制。
法定代表人为商(市)场防火安全的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单位防火安全责任制和岗位防火责任制的组织落实,并应确定一名行政领导为防火负责人,防火负责人确定或变更时应报公安消防机构备案。
第三条建筑面积在5000平方米以上的商(市)场应设专职消防管理人员,建筑面积在5000平方米以下的商(市)场应设兼职消防管理人员。
第四条距公安消防队较远,且消防水源不足、建筑耐火等级低、营业面积在10000平方米以上的(含10000平方米)应配备消防车并建立企业消防队。
第五条商(市)场的建设单位或物业管理单位必须按规定将新建、改建、扩建、内装修工程的消防设计方案报公安消防机构审核,未经审核或者经审核不合格的,不得施工。
工程竣工后,须经公安消防机构消防验收和消防检查合格后方可使用或开业。
公安部、商业部、建设部关于吸取唐山市林西百货大楼特大火灾教训加强公共场所消防工作的通知
公安部、商业部、建设部关于吸取唐山市林西百货大楼特大火灾教训加强公共场所消防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公安部,商业部(已撤销),建设部(已撤销)•【公布日期】1993.02.27•【文号】公通字[1993]19号•【施行日期】1993.02.27•【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消防管理正文公安部、商业部、建设部关于吸取唐山市林西百货大楼特大火灾教训加强公共场所消防工作的通知(公通字[1993]19号1993年2月27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安厅、局,财办、商委、商业、粮食厅、局,供销社,建设厅、局:今年2月14日,河北省唐山市东矿区商业局所属的营业面积2980平方米的林西百货大楼发生特大恶性火灾。
遵照李鹏总理关于“公安部要接受唐山火灾教训,提出要求,通报全国”的批示,现就应当从这起火灾中吸取的教训和今后加强消防工作的要求通知如下:这起大火是当日13时15分左右发生的。
唐山市委、市政府和市公安局的领导先后赶到火场,调集了164名公安、煤矿专职消防队员、24辆消防车和50多名矿山救护队员、100多名解放军指战员参加灭火和救人,到场群众也参加了扑救,于16时30分将大火扑灭。
这起大火致死79人,伤53人,烧毁各类商品和建筑设施价值396万余元。
这起火灾伤亡惨重,在社会上引起很大震动,在消防安全管理方面暴露出的问题相当严重,教训极为深刻。
一、严重忽视消防安全,是导致这起大火的根本原因。
现已查明,这起火灾是由于违章电焊火花溅落在海绵床垫堆垛上引起的。
百货大楼在其主楼东南侧的一层家具营业部顶板上接层扩建,砸开多处孔洞,一边明火焊接钢筋,一边照常营业。
承揽扩建的东矿区劳动服务公司把工程转包给滦县九百户乡一家私人建筑工程队,该建筑队指派无证人员进行电焊作业,既未清理现场,也未采取监护措施。
14日上午11时,电焊火花曾引燃家具营业部办公桌上的纸盒子,被营业员用火浇灭。
出现险情后1小时,施工人员再次动焊,13时15分左右火花溅落在一人多高的海绵床垫堆垛处并起火,邻近营业员找来一个灭火机,因不会使用交给顾客,扑救无效,酿成大火。
商场防火通知函
商场防火通知函尊敬的各位商户:您好!为了加强商场的消防安全管理,提高防火意识,保障广大商户及消费者的生命财产安全,根据我国《消防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现将有关商场防火事项通知如下:一、防火意识的重要性消防安全事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是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的重要保障。
商场作为人员密集场所,一旦发生火灾,后果不堪设想。
因此,提高防火意识,加强消防安全管理,是每位商户和员工的责任和义务。
二、商场防火基本要求1. 商户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消防法律法规,自觉接受消防管理部门的监督检查。
2. 商户应指定专人负责本店铺的消防安全工作,确保消防设施设备完好有效,消防通道畅通。
3. 商户应定期对员工进行消防安全培训,提高员工消防安全意识和灭火技能。
4. 商户应建立健全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明确消防安全责任,确保消防安全措施落实到位。
三、具体防火措施1. 电气安全:严禁私拉乱接电源线,使用合格电器产品,定期检查电气线路和设备,避免长时间负荷运行。
2. 火源管理:禁止在商场内吸烟、使用明火,确需使用火源的,应办理相关手续,并采取有效防火措施。
3. 易燃易爆物品管理:严禁在商场内储存、销售易燃易爆物品,禁止将易燃物品带入商场。
4. 消防设施设备:商户应定期检查消防设施设备,确保灭火器、消防栓、疏散指示标志等设备完好有效。
5. 疏散通道:保持疏散通道畅通,严禁占用、堵塞疏散通道,确保在火灾发生时,人员能够迅速疏散。
四、火灾应急处置1. 发现火情时,请立即拨打火警电话119,并报告商场管理部门。
2. 组织人员迅速有序疏散,确保人员安全。
3. 在确保自身安全的前提下,积极参与初期火灾扑救。
五、温馨提示1. 请商户加强对员工的消防安全教育,定期开展消防安全培训和演练。
2. 请商户密切关注商场消防设施设备状况,发现问题及时报修。
3. 请商户自觉遵守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共同维护商场消防安全。
感谢各位商户对我们商场消防安全工作的支持与配合。
让我们共同努力,为创建一个安全、舒适的购物环境而携手前进。
关于加强办公场所消防安全工作的通知
关于加强办公场所消防安全工作的通知各单位:为加强办公场所消防安全管理,增强员工消防安全意识,及时排查和消除各类隐患,切实做到防患于未然,保证公司财产及员工人身安全,现就加强办公场所消防安全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办公场所用电安全1、手机、充电宝等设备在充电时,要放置在桌面等明显位置,外出或下班前,要及时切断电源。
烧水壶等电器设备应在公司规定的地点使用。
2、办公场所禁止私接电源,严禁使用电暖器大功率电器。
多个电器共同使用的插座、插排,要防止超负荷引起火灾。
下班时或较长时间离开岗位时,要及时关闭电脑、打印机、饮水机等设备电源,防止火灾、触电等事故发生。
一旦发现电源、电线、电器设备发生故障,要立即切断电源、停止使用及时报专业电工维修。
3、员工下班前关闭本岗位及自己所在位置公共办公区域的所有电源开关,消除可能带来的隐患。
4、办公室所有电气设备的修理和更换,必须由持证电工完成,其他人员不得随意修理和更换。
二、办公场所消防安全1、消防设备设施保持备用状态。
定期对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自动喷淋灭火系统、防排烟系统、消防给水系统、消火栓、灭火器配置、火灾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标志、防火门和防火卷帘开展检查、维护,确保始终处于完好、备用状态。
2、疏散通道畅通。
不得圈占、封堵前室、楼梯间等公共疏散通道,不得在公共疏散通道上堆放杂物。
3、严控易燃易爆品进入办公区。
工位、会议室等场所严禁吸烟。
禁止将打火机、火柴等易燃易爆物品放置在办公区域内。
4、熟悉通道、定期演练。
员工要熟悉本单位消防安全标志、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掌握疏散程序和逃生技能,并积极参加有针对性的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演练。
5、定期自查、消除隐患。
定期对办公区域进行消防安全检查、巡查,对检查出的问题要及时整改、消除隐患。
请高度重视办公场所消防安全工作,认真、逐级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及时制定、完善办公区域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并严格落实执行。
定期开展消防检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适时组织灭火和疏散演练,持续加强员工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培训,增强消防安全防范意识,确保办公场所消防安全。
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本市城市公共消防安全工作的意见
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本市城市公共消防安全工作的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布日期】2024.06.28•【字号】沪府办规〔2024〕6号•【施行日期】2024.07.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消防管理正文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本市城市公共消防安全工作的意见沪府办规〔2024〕6号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各有关单位:为长效防范化解超大城市消防安全重大风险,全力保障城市消防安全,现就进一步加强本市城市公共消防安全工作提出意见如下:一、完善消防安全责任体系认真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上海市消防条例》,按照“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公民积极参与”的原则,实行消防安全责任制,建立健全社会化的消防工作网络。
各区政府要加强对消防安全工作的组织领导,全面负责地区消防工作,健全完善消防安全工作协调机制,研究部署消防安全工作重大事项,组织开展消防安全排查整治和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将消防规划纳入城乡规划,加强公共消防基础设施建设,制定完善应急预案和处置机制,支持保障消防经费投入,强化对消防安全的督导检查、考核评价等工作。
各部门要将防范化解消防安全重大风险纳入行业安全生产政策规定、规划计划、应急预案,并作为日常管理、工作督办、业务检查、考核评比等重要内容,持续推行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深化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和培训演练。
各乡镇(街道)要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情况和消防工作需要,加强基层消防安全组织建设,加快乡镇政府专职消防队建设,进一步优化完善消防安全工作制度,推动消防安全管理机构与消防救援队站融合,因地制宜落实辖区单位消防安全风险排查职责和要求,加强消防安全检查、专项整治、宣传培训工作,加强“一网统管”平台和信息技术手段应用,不断提升基层消防安全治理效能。
各居(村)委要在乡镇(街道)指导下,持续完善消防安全工作制度,确定消防安全管理人,制定防火安全公约,加快社区微型消防站布点,发展壮大志愿消防队伍,组织开展防火安全检查、消防宣传培训、应急疏散演练和初期火灾处置,提高群众性自防自救能力。
关于加强消防安全管理的通知
关于加强消防安全管理的通知由于10月11号石景山区失火事故,引起我公司对消防安全的特别重视,为规避消防隐患,加强消防意识,望各项目部严格执行下列制度:(一)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制度1、每年以创办消防知识宣传栏、开展知识竞赛等多种形式,提高全体员工的消防安全意识。
2、定期组织员工学习消防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做到依法治火。
3、各部门应针对岗位特点进行消防安全教育培训。
4、对消防设施维护保养和使用人员应进行实地演示和培训。
5、对新员工进行岗前消防培训,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6、因工作需要员工换岗前必须进行再教育培训。
7、消控中心等特殊岗位要进行专业培训,经考试合格,持证上岗。
(二)防火巡查、检查制度1、落实逐级消防安全责任制和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巡查检查制度。
2、消防工作归口管理职能部门每日对公司进行防火巡查。
每月对单位进行一次防火检查并复查追踪改善。
3、检查中发现火灾隐患,检查人员应填写防火检查记录,并按照规定,要求有关人员在记录上签名。
4、检查部门应将检查情况及时通知受检部门,各部门负责人应每日消防安全检查情况通知,若发现本单位存在火灾隐患,应及时整改。
5、对检查中发现的火灾隐患未按规定时间及时整改的,根据奖惩制度给予处罚。
(三)安全疏散设施管理制度1、单位应保持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严禁占用疏散通道,严禁在安全出口或疏散通道上安装栅栏等影响疏散的障碍物。
2、应按规范设置符合国家规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和应急照明设施。
3、应保持防火门、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机械排烟送风、火灾事故广播等设施处于正常状态,并定期组织检查、测试、维护和保养。
4、严禁在营业或工作期间将安全出口上锁。
5、严禁在营业或工作期间将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关闭、遮挡或覆盖。
(四)消防控制中心管理制度1、熟悉并掌握各类消防设施的使用性能,保证扑救火灾过程中操作有序、准确迅速。
2、做好消防值班记录和交接班记录,处理消防报警电话。
关于进一步加强公司消防安全管理的通知
关于进一步加强公司消防安全管理的通知公司各单位及广大员工:近期,气温骤降,用电量加大,火灾的各类诱发因素增多,为了提高警惕,防患于未然,进一步加强公司消防安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1.员工应自觉遵守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在工作、学习和生活场所做到不私拉、乱接电线;不使用电炉、电暖器、电热杯、热得快、电饭煲等大功率电热器具。
2.办公室禁止摆放易燃易爆物品;报刊、纸张等易燃物要及时清理,请勿大量存放;外出时一定要关闭电源开关。
3. 在实验室做测试时,一定要严格遵守各项安全管理规定、安全操作规程和有关制度,实验过程中一定要有人值守。
4.进入康乐室、健身房、会议室、活动中心、食堂等公共场所要遵守消防安全制度,做到不携带汽油、酒精等易燃易爆品,不使用明火、不吸烟。
5.进入冬季公司绿化地带会有不少枯枝落叶,不要在室外烧纸、点火或乱扔烟头,以免引起火灾。
6.食堂、餐厅操作间要及时清除灶台和排烟管道等处的油垢,并定期检查电源线路、插座以及天然气管道和阀门等的可靠性。
7.公司内各单位要加强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和培训,加强消防安全管理和防火巡查,有关人员要达到“四个能力”的标准要求。
结合全公司正在开展的“安全隐患回头看”工作,加大安全检查巡查力度,及时发现和消除消防安全隐患。
8.EHS安保部要加强消防监督检查工作,尤其要加大对消防器材的维护管理情况、火灾自动报警、灭火系统等消防设施的正常使用情况的监管。
9.各部门、各重点实验室要加大对实验室的安全检查,彻查消防安全隐患,按要求做到人走断电。
全面检查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的管理是否符合消防安全规定。
10. 基建处、后勤处要加强对施工安全的管理,尤其是建筑和维修工地的特殊工种是否持证作业,明火作业是否经过审批并符合相关操作规程;各楼宇电路、电气(器)是否老化;临时工棚是否存在消防安全隐患等。
11. 行政部、各部门要组织力量对员工宿舍进行全面防火安全检查,严禁宿舍使用大功率违章电器;临时用工单位要逐一检查所属人员宿舍的安全用电、用火情况;出租房屋的单位也要逐一检查出租住房或铺面房的安全用电、用火情况。
加强消防安全的通知(精选12篇)
加强消防安全的通知加强消防安全的通知(精选12篇)随着社会不断地进步,很多情况下我们需要用到通知,通知是用来发布法规、规章,转发上级机关、同级机关和不相隶属机关的公文,批转下级机关的公文,要求下级机关办理某项事务等。
在写之前,可以先参考范文,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加强消防安全的通知,欢迎阅读与收藏。
加强消防安全的通知篇1各村(居)、企事业单位、机关各办(所):为进一步加强我镇消防安全工作,建立健全消防安全工作体系,切实提高我镇消防安全保障能力,为“平安桥头”建设筑牢消防安全基础,全力服务保障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经镇政府研究,现就进一步加强全镇消防安全工作作出如下决定:一、充分认识加强消防安全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消防安全是社会公共安全的重要组成部分,事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事关改革发展稳定大局。
近年来,全镇消防安全总体虽然平稳,但客观形势仍然严峻,消防安全工作管理体系和责任体系尚未健全,部门联合监管机制还未有效构建,消防基础设施建设还不完善,火灾防控基础依然较弱,消防工作总体上滞后于经济发展和城镇建设步伐。
对此,各村、各企事业单位、机关各办(所)必须充分认识加强消防安全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坚持“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工作方针,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忧患意识。
坚持政府统一领导,不断完善消防工作格局;坚持部门依法监管,全力构建消防安全监督管理体系;坚持单位全面负责,稳步提高单位消防安全管理水平;坚持改革创新,全面改进消防安全社会管理服务;坚持科技支撑,大力提升防火和灭火应急救援能力;坚持以人为本,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到2015年底,“十二五”时期消防发展规划全面落实,“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公民积极参与”的消防工作格局有效建立,基本实现与社会经济发展相匹配的消防安全管理新格局。
二、建立健全消防安全工作责任体系(一)健全各级消防安全行政责任体系。
镇政府主要负责人是本行政区域消防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消防安全工作负总责;分管政法工作的镇党委副书记协助主要负责人抓好消防安全各项具体工作;村民委员会主要负责人是本村消防安全第一责任人。
成都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公众聚集场所消防安全管理的通知
成都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公众聚集场所消防安全管理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成都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2.12.03•【字号】成府发[2002]68号•【施行日期】2002.12.0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城市建设正文成都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公众聚集场所消防安全管理的通知(成府发[2002]68号)各区(市)县政府,市政府各部门:近期,全国各地相继发生多起重特大火灾事故,给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造成了重大损失,因此,预防公众聚集场所火灾,尤其是群死群伤火灾的发生,将是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消防安全工作的重中之重。
目前,我市这类场所的消防安全工作不容乐观,一些地方存在较为严重的消防隐患。
为尽快改变这一现状,杜绝群死群伤火灾事故的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四川省消防条例》和《成都市消防条例》的规定严格执行国家相关消防技术规范外,现将我市公众聚集场所消防安全工作的责任和基本要求作进一步明确。
一、消防工作指导思想及消防安全责任消防工作要以江泽民总书记“隐患险于明火,防范胜于救灾,责任重于泰山”的重要指示精神为指针,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等法律法规为依据,以遏制群死群伤火灾为目标,突出重点,加大力度,标本兼治。
严格执行《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自觉履行消防安全责任制,加强消防安全管理,确保消防安全。
二、公众聚集场所的范围(一)影剧院、录像厅、礼堂、舞厅、卡拉OK厅;具有娱乐功能的夜总会、音乐茶座、餐饮场所、游艺、游乐场所、网吧;保龄球馆、旱冰场、桑拿浴室等营业性健力、休闲场所。
(二)客户在50间以上的旅馆、宾馆、饭店和餐位超过200座的营业性餐馆。
(三)总建筑面积超过2000平方米以上的商场,超市和室内市场;总建筑面积在1000平方米以上的经营易燃易爆化学物品的室内专业(市)场。
(四)礼堂、大型展览、体育场馆、20层以上的写字楼。
(五)摄影棚、演播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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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公共场所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的紧
急通知
公司各部门:
新年伊始,短短的几天,国内连发佛山爆炸、上海踩踏、哈尔滨大火三起重大事故,59个鲜活生命离开,悲痛万分!根据局安防处、局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下发有关文件精神,为应对冬季可能出现的极端状况,吸取事故教训,切实做好冬季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现对各部门加强冬季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如下:
一、树立防范意识,做好防范工作。
各部门干部职工要始终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牢固树立安全防范意识,增强防火、防盗的自觉性和责任感。
严格执行各项安保规章制度,认真做好各项安全防范工作,杜绝各类事故的发生。
二、加强安全教育,提高员工安全意识。
各部门应展开正确用电、用气的安全教育,增强防火意识,防止因不正当用电、用气所引起的火灾事故,从根本上消除可能发生火灾的因素。
三、先发制灾,加强重点区域的消防安全工作。
各部门应加强对机房、办公区域、施工项目区、职工宿舍区、仓库区等重点区域的火灾隐患排查及整改。
冬季气候干燥,用电量增大,是诱发各类电器火灾的高发期。
各部门、各施工项目部应检查各自区域的用电、用火情况,严禁在办公室等公共区域和职工宿舍内使用大功率电器设备,严
查乱拉乱接电线和随意更改、加装、拆卸供电设备的行为,确保用电安全。
仓库区应杜绝使用大功率电器及各种燃气具。
四、预防为主,确保各消防设施的正常使用。
各部门要组织人员对各个重点防范区域内的消防设施、设备的认真检查,确保消防通道的畅通,确保消防器材的正常使用,确保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的正常运作,对缺损及过期的消防器材、指示标志及时增补更换。
五、防消结合,人人有责。
预防火灾事故,人人有责,望公司各部门工作人员时刻以事故为警钟,时刻提醒自己保持警惕性,各工作人员严禁在办公场所存放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严禁使用大功率烤火炉取暖,下班后关好门窗,切断办公设施的各种电源,防止因电路事故引起的火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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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