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设立合资公司的协议

合集下载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关于设立合资公司的协议

甲方:

地址:

乙方:

地址:

甲乙双方当事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合同法》氏其它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本着风险共担、利益共亭的原则,经双方友好协商,就双方成立合资公司投资建设并经营项目事宜做如下约定:

第]条(合脊公司)

双方当事人一致同意,共同出资设立合资公司(以下称为“合资公司”)投资建诛并1

经营项目。

2 合资公司信息详见附件《合资公司信息表》;合资公司如经营多个项目的,应就每个

顶目项目设立合资公司的分支机构。

第2条(注册资本氏出资)

1 合资公司的注册资本氏甲乙双方各自出资硕氏出脊比例详见附仲《合资公司信息

裘》。双方当事人应以货币形式进行出资并在合资公司设立完成后30日內出资完

毕。

合资公司成立后,对于新投资建诛的项目所需投资资金由双方在合资公司中的股份占2

比以现金形式对合资公司进行增资。

3

合脊公司存续期间,如巳开业项目出现流动査金短缺,则甲乙双方有义务以各自在合资公司中的肢份占比对合资公司进行倍款或奢增脊,具体形式由双方另行协商确定。

4 合资公司投资建诛的项目经莒利润由甲乙双方根据各自在合资公司中的出资比例进行

分配,具体分配时间分配标准在合资公司章程中进行确定。

1合脊公司的呆高决策机构为股东会,股东会对下列事项作出决议:

(1)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2)决定有关董事、监事的报酰事项;

(3)审议批准董專会的报告;

(4)审议批准监事的报告;

(5)对公司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做出决议;

(6)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做出决议;

(7)修改公司章程;

(8)《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2股东会会议对所议車项作出决议,须经全体股东裘决通过。

第4条(董事会)

1合脊公司诛立董事会,董事会具体组成详见附件《合资公司信息裘》。双方股东指讹的董事同时作为双方各自的联络人,有关信息送达到该董專,即视为送达到指派该董事的股东。

2合资公司经营过程中所涉71的下列倚殊事项需要董事会一致决议、董事有一票否决权:

(D总经理的薪脊方案;

(2)开店计划(包括项目的具体选址),项目规划建诛的投脊预算;

(3)对外借款、贷款、担保或者以公司资产设定抵押;

(4)合脊公司与本协议当事人或其所控制公司之间的交易;

(5)利润分配方案、弥补亏损方案和年底分红方秦;

(6)审计事务所的选任;

(7)对公司增加或者城少注册资本议.案;

(8)公司的清算议案;

(9)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1合资公司总经理产生办法详见附件《合资公司信息丧》O

2总经理负贵合资公司整体的日常经营管理工作,对董事会负贵,向董事会汇报工作。

3总经理对于职权范围内的事务,有权作出决定,并对决定的有效性氏其后杲负责。对于属于莆事会决议范围的事项,总经理有权利和义务向董事会提交方案供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执行。

4总经理应当每半年向董車会汇报合资公司经營报告并接受董事会审查。

第6条(监事)

合脊公司诛监事1名,其产生办法详见附件《合资公司信息裘》,依照《公司法》有关规定行便监車的权利。

第7条(法定代表人)

合脊公司法定代裘人产生办法详见附件《合资公司信息裘》0

第8条(财务监督)

1甲方有权向合脊公司派追一名财务负责人,并有权另行聘请审计机构对合资公司的财务状况进行监督审计。

2 合资公司投资建诛的所有宠物乐同项目在经营期间均应便用甲方的门店管理与系

统,并确保所有销售悄况如实录入系统,以便甲方对项目经营进行监督。

第9条(公司解散和清算)

1 合脊公司闵下列原闵解散:

(1)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屆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

(2)股东会决议解散;

(3)闵公司合并或者分立需要解散;

(4)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贵令关闭或者襖撤销;

(5)人民法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二条的规定予以解敬。

2 合脊公司出现上述第1款第(1)项情形的,可以通过修改公司章程而存续。合资公司

上述第1款第(1)项、第(2)项、第(4)项、第(5)项规定而解散的,应当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遼期不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的,债权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有关人员组成清算组进行清算。

第10条(违约贵任)

任何一方当事人发生违约的,其他当事人都有权要求其改正,在合理期限內拒不改

正的,应当依法或根据本合同约定承担违约贵任。

第11条(纠纷的解决)

双方当事人在履行本协议过程中发生争议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予以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将争议提交合资公司所在地人民法院以诉讼方式解决。

第12条(效力)

本协议自双方当事人签宇/盖章之日起生效。

为证明上述内容,符签订本补充协议一式两份,双方签專后各持一份。

乙方:

甲方:

附件

合资公司信息表甲方:

乙方:

欢迎您的下载,

资料仅供参考!

致力为企业和个人提供合同协议,策划案计划书,学习课件等等

打造全网一站式需求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