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编【安全生产】金属非金属矿山从业人员安全生产培训大纲
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培训大纲
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培训大纲培训内容第一章安全管理(10学时)1.1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生产概况--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生产形势以及安全生产的特点;--国外有关矿山安全生产情况。
1.2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有关矿山安全法律、法规、标准主要包括《安全生产法》、《矿山安全法》、《劳动法》、《职业病防治法)、《刑法》、《矿山安全法实施条例》以及《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规程》、《爆破安全规程》等。
1.3矿山安全管理的目的、意义和任务1.4矿山安全管理制度--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检查制度;--安全教育培训与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制度;--"三同时”与安全评价制度;--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制度;--重大危险源管理制度;--伤亡事故和职业病统计报告管理制度,工伤保险制度;--劳动防护用品发放与使用制度;--锅炉压力容器与特种设备管理制度;--安全生产考评奖惩制度。
1.5矿山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权利与义务1.6现代安全管理技术包括安全目标管理、危险辨识、安全评价、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等。
1.7案例分析与讨论第二章安全技术理论2.1矿山地质安全(2学时)--矿床的基本概念;--矿岩的基本性质,包括矿岩的物理力学、化学性质及其与矿山安全生产的关系;--矿床地质构造,如裂隙、断层、褶皱等及其对矿山安全生产的影响;--矿床水文地质,如岩溶水、裂隙水、老窿水、大气水、地表水等及其对矿山安全生产的影响;--矿山地质环境及地质灾害(如地热、岩爆、地震、泥石流、滑坡、坍塌等)。
2.2露天矿山开采安全(10学时)--露天矿山开采安全生产基本条件;--露天矿山开采工艺安全,包括穿孔、铲装、运输、排土作业及其安全技术要求;--露天矿山防尘防毒,包括尘毒的来源、危害及其预防措施;--露天矿山防排水与防火要求;--露天矿山边坡管理,包括边坡破坏机理及主要形式、影响边坡稳定的主要因素、预防边坡坍塌及加固措施;--露天矿山典型事故案例分析与讨论。
(安全生产)金属非金属矿山从业人员安全生产培训大纲
(安全生产)金属非金属矿山从业人员安全生产培训大纲(安全生产)金属非金属矿山从业人员安全生产培训大纲附件1金属非金属矿山从业人员安全生产培训大纲(征求意见稿)本大纲规定了金属非金属矿山除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以外的从业人员(包含农民工)安全生产培训的目的、要求和具体内容。
1.培训对象金属非金属矿山除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以外的从业人员,包含农民工。
本大纲所指农民工是户籍仍在农村,从事金属非金属矿山生产作业的人员。
2.培训目的通过培训,使培训对象了解安全生产方针、基本安全生产法律制度;了解矿山作业场所的危险、职业危害因素;熟悉安全操作规程;掌握事故预防、职业卫生防护以及事故急救的基本技能;具备与其从事作业相适应的知识和能力,减少或避免事故的发生。
3.培训要求3.1金属非金属矿山从业人员必须按照本大纲的要求接受安全生产培训,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和安全生产技能,经考试合格,方准上岗作业。
3.2矿山企业应当组织本单位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培训,并建立健全安全培训档案,详细、准确记录培训、考试情况。
3.3金属非金属矿山从业人员安全生产培训应按露天矿山(小型露天采石场)和地下矿山两类分别进行。
3.4培训要坚持理论与实际相结合,加强案例教学,注重职业道德、安全意识和实际安全操作技能的综合培训;要充分考虑农民工文化层次较低的实际,根据本大纲的要求,加强安全生产意识和素质,安全生产基础知识、基本方法和技能的培训,使培训内容通俗易懂,便于掌握。
4.培训内容4.1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安全生产方针;——安全生产基本的法律制度;——矿山主要安全技术规程、标准;——农民工、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的保护;——从业人员安全生产的法律责任。
4.2矿山安全管理——安全管理的概念、目的和任务;——主要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矿山企业安全管理机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及职责;——矿山作业场所常见的危险、职业危害因素;——劳动防护用品的使用;——工伤保险知识。
金属非金属矿山从业人员安全生产培训大纲
金属非金属矿山从业人员安全生产培训大纲一、培训背景矿山安全现状矿山作为重要的工业领域之一,是国家经济发展的重要支柱。
然而,由于矿山作业场所具有危险性、科技含量高、环境复杂、人员流动性大等特点,从业人员容易遭受事故伤害。
数据表明,矿山事故频发,已成为制约矿山可持续发展的主要因素。
安全生产培训的重要性安全生产是保障矿工生命安全、环境安全和矿山稳步发展的重要保障措施。
为提高矿山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意识和技能水平,树立“安全第一”的企业文化,本文档制定了金属非金属矿山从业人员安全生产培训大纲,以确保矿山安全生产。
二、培训内容2.1 基本理论与法律法规•安全生产的概念和意义•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体系•矿山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事故原因和案例分析•矿山安全生产措施的落实2.2 安全检查与事故处理•矿山安全检查的原理和方法•矿山安全检查常见问题及解决方法•矿山事故应急处理流程•矿山事故应急处理组织架构2.3 火灾、瓦斯、矿震等危险因素的防范与处理•矿场火灾防范常识和安全措施•矿井瓦斯爆炸的危害和预防措施•矿震的原因和预防措施•矿山异味的辨识和防治方法2.4 卫生与环境保护•矿场污染的分类和特点•矿场污染监测及治理•矿山用水、用电和噪声污染的防范措施•矿山劳动保护和个人卫生防护三、培训方法培训将采取以下方法:•集中授课•现场观摩•职业技能培训四、培训标准1.根据矿山从业人员的职业特点和工作要求,适应不同层次、不同职业人员的培训需要,确保培训效果的达成。
2.采取系统、科学、动态管理方式,推行“生产和安全并重”、“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全员安全、责任传导”、“上下联动、协同作战”等生产安全管理制度。
3.创设良好的培训环境,满足培训资源需求,充分发挥培训职能,确保培训质量和效益的稳定提升。
五、本文档从安全生产的基本理论、法律法规、安全检查与事故处理、危险因素防范与处理、卫生与环境保护等方面,制定了金属非金属矿山从业人员安全生产培训大纲。
金属非金属矿山从业人员安全生产培训大纲
附件1金属非金属矿山从业人员安全生产培训大纲(征求意见稿)本大纲规定了金属非金属矿山除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以外的从业人员(包含农民工)安全生产培训的目的、要求和具体内容。
1.培训对象金属非金属矿山除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以外的从业人员,包含农民工。
本大纲所指农民工是户籍仍在农村,从事金属非金属矿山生产作业的人员。
2.培训目的通过培训,使培训对象了解安全生产方针、基本安全生产法律制度;了解矿山作业场所的危险、职业危害因素;熟悉安全操作规程;掌握事故预防、职业卫生防护以及事故急救的基本技能;具备与其从事作业相适应的知识和能力,减少或避免事故的发生。
3.培训要求3.1金属非金属矿山从业人员必须按照本大纲的要求接受安全生产培训,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和安全生产技能,经考试合格,方准上岗作业。
3.2 矿山企业应当组织本单位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培训,并建立健全安全培训档案,详细、准确记录培训、考试情况。
3.3金属非金属矿山从业人员安全生产培训应按露天矿山(小型露天采石场)和地下矿山两类分别进行。
3.4培训要坚持理论与实际相结合,加强案例教学,注重职业道德、安全意识和实际安全操作技能的综合培训;要充分考虑农民工文化层次较低的实际,根据本大纲的要求,加强安全生产意识和素质,安全生产基础知识、基本方法和技能的培训,使培训内容通俗易懂,便于掌握。
4.培训内容4.1 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安全生产方针;——安全生产基本的法律制度;——矿山主要安全技术规程、标准;——农民工、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的保护;——从业人员安全生产的法律责任。
4.2 矿山安全管理——安全管理的概念、目的和任务;——主要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矿山企业安全管理机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及职责;——矿山作业场所常见的危险、职业危害因素;——劳动防护用品的使用;——工伤保险知识。
4.3 露天开采安全——露天矿山基本概念,露天开采工艺概况,露天开采的基本安全要求;——露天开采作业安全要求,包括凿岩、爆破、铲装、运输、破碎作业过程中存在的主要危险、职业危害因素及其操作安全要求,以及边坡安全管理要求;——露天矿山常见事故征兆及防范措施;——典型事故案例。
金属非金属矿山从业人员安全生产培训大纲(试行)
附件1金属非金属矿山从业人员安全生产培训大纲(试行)本大纲规定了金属非金属矿山除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以外的其他从业人员安全生产培训的目的、要求和具体内容。
1.培训对象金属非金属矿山除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以外的其他从业人员(以下简称金属非金属矿山从业人员)。
2.培训目的通过培训,使培训对象了解我国安全生产方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了解矿山作业的危险、职业危害因素;熟悉从业人员安全生产的权利和义务;掌握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生产基本知识,安全操作规程,个人防护、避灾、自救与互救方法,事故应急措施,安全设施和个人劳动防护用品的使用和维护,以及职业病预防知识等,具备与其从事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相应的知识和能力。
3.培训要求3.1金属非金属矿山从业人员必须按照本大纲的要求接受安全生产培训,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和安全生产技能,经考试合格,方准上岗作业。
3.2金属非金属矿山从业人员安全生产培训应按露天矿山(小型露天采石场)和地下矿山两类分别进行。
具备安全生产培训条件的企业,应自己组织对本单位从业人员进行培训,并建立健全培训档案,详细、准确记录培训、考试、考核情况;不具备安全生产培训条件的企业,应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安全培训机构对本单位从业人员进行培训。
3.3 培训要坚持理论与实际相结合,重点加强安全意识、规章制度、基础知识、基本方法和实际安全操作技能的综合培训;要充分考虑农民工的实际,使培训内容易学易懂,易于掌握.4.培训内容4。
1矿山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基本安全生产法律制度;——矿山主要安全技术规程、标准;——农民工、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的保护;-—从业人员安全生产的法律责任、权利和义务.4。
2 矿山安全管理—-安全管理的概念、目的和任务;-—主要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矿山企业安全管理机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及职责;——本单位的安全生产情况,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矿山作业场所常见的危险、职业危害因素;-—安全设备设施、劳动防护用品的使用和维护要求;——工伤保险知识。
金属非金属矿山从业人员安全生产培训大纲(试行)
附件1金属非金属矿山从业人员安全生产培训大纲(试行)本大纲规定了金属非金属矿山除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以外的其他从业人员安全生产培训的目的、要求和具体内容。
1.培训对象金属非金属矿山除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以外的其他从业人员(以下简称金属非金属矿山从业人员)。
2.培训目的通过培训,使培训对象了解我国安全生产方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了解矿山作业的危险、职业危害因素;熟悉从业人员安全生产的权利和义务;掌握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生产基本知识,安全操作规程,个人防护、避灾、自救与互救方法,事故应急措施,安全设施和个人劳动防护用品的使用和维护,以及职业病预防知识等,具备与其从事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相应的知识和能力。
3.培训要求3.1金属非金属矿山从业人员必须按照本大纲的要求接受安全生产培训,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和安全生产技能,经考试合格,方准上岗作业。
3。
2金属非金属矿山从业人员安全生产培训应按露天矿山(小型露天采石场)和地下矿山两类分别进行。
具备安全生产培训条件的企业,应自己组织对本单位从业人员进行培训,并建立健全培训档案,详细、准确记录培训、考试、考核情况;不具备安全生产培训条件的企业,应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安全培训机构对本单位从业人员进行培训。
3.3 培训要坚持理论与实际相结合,重点加强安全意识、规章制度、基础知识、基本方法和实际安全操作技能的综合培训;要充分考虑农民工的实际,使培训内容易学易懂,易于掌握.4.培训内容4。
1矿山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基本安全生产法律制度;——矿山主要安全技术规程、标准;-—农民工、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的保护;——从业人员安全生产的法律责任、权利和义务。
4。
2 矿山安全管理—-安全管理的概念、目的和任务;-—主要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矿山企业安全管理机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及职责;—-本单位的安全生产情况,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矿山作业场所常见的危险、职业危害因素;——安全设备设施、劳动防护用品的使用和维护要求;-—工伤保险知识.4.3 露天开采安全——露天矿山基本概念,露天开采工艺概况,露天开采的基本安全要求;——露天开采作业安全要求,包括凿岩、爆破、铲装、运输、破碎作业过程中存在的主要危险、职业危害因素及其操作安全要求,以及边坡安全管理要求;-—露天矿山常见事故征兆及防范措施;——典型事故案例。
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培训大纲
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培训大纲(试行本大纲规定了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培训的目的、要求和具体内容。
1.培训对象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2.培训目的通过培训,使培训对象熟悉矿山安全的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标准,掌握矿山安全管理、安全技术理论和实际安全管理技能,了解职业卫生防护和应急救援知识,具备一定的矿山安全管理能力,达到《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考核标准》的要求。
3.培训要求3.1安全培训包括相关法律法规、安全管理、安全技术理论培训和实际安全管理技能培训。
培训要坚持理论与实际相结合,注重职业道德、安全意识和实际安全管理能力的综合培养。
3.2按露天开采和地下开采两类分别进行。
3.3应采用国家推荐的培训教材。
3.4培训须安排讲课、现场培训、复习、考试等环节。
讲课的内容及课时应符合本大纲的要求,按矿山类型和安全生产实际要求以及不同人员情况而定。
4.培训内容4.1安全管理4.1.1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生产概况――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生产形势以及安全生产的特点;国外有关矿山安全生产情况4.1.2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有关矿山安全法律、法规、标准主要包括《安全生产法》、《矿山安全法》、《劳动法》、《职业病防治法》、《刑法》、《矿山安全法实施条例》以及《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规程》、《爆破安全规程》等。
4.1.3矿山安全管理的目的、意义和任务4.1.4矿山安全管理制度――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检查制度;――安全教育培训与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制度;――三同时”与安全评价制度;――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制度;――重大危险源管理制度;――伤亡事故和职业病统计报告管理制度,工伤保险制度;――劳动防护用品发放与使用制度;――锅炉压力容器与特种设备管理制度;――安全生产考评奖惩制度。
4.1.5矿山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权利与义务4.1.6现代安全管理技术包括安全目标管理、危险辨识、安全评价、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等。
(安全生产)金属非金属矿山从业人员安全生产培训大纲
(安全生产)金属非金属矿山从业人员安全生产培训大纲附件1金属非金属矿山从业人员安全生产培训大纲(征求意见稿)本大纲规定了金属非金属矿山除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以外的从业人员(包含农民工)安全生产培训的目的、要求和具体内容。
1.培训对象金属非金属矿山除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以外的从业人员,包含农民工。
本大纲所指农民工是户籍仍在农村,从事金属非金属矿山生产作业的人员。
2.培训目的通过培训,使培训对象了解安全生产方针、基本安全生产法律制度;了解矿山作业场所的危险、职业危害因素;熟悉安全操作规程;掌握事故预防、职业卫生防护以及事故急救的基本技能;具备与其从事作业相适应的知识和能力,减少或避免事故的发生。
3.培训要求3.1金属非金属矿山从业人员必须按照本大纲的要求接受安全生产培训,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和安全生产技能,经考试合格,方准上岗作业。
3.2矿山企业应当组织本单位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培训,并建立健全安全培训档案,详细、准确记录培训、考试情况。
3.3金属非金属矿山从业人员安全生产培训应按露天矿山(小型露天采石场)和地下矿山两类分别进行。
3.4培训要坚持理论与实际相结合,加强案例教学,注重职业道德、安全意识和实际安全操作技能的综合培训;要充分考虑农民工文化层次较低的实际,根据本大纲的要求,加强安全生产意识和素质,安全生产基础知识、基本方法和技能的培训,使培训内容通俗易懂,便于掌握。
4.培训内容4.1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安全生产方针;——安全生产基本的法律制度;——矿山主要安全技术规程、标准;——农民工、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的保护;——从业人员安全生产的法律责任。
4.2矿山安全管理——安全管理的概念、目的和任务;——主要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矿山企业安全管理机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及职责;——矿山作业场所常见的危险、职业危害因素;——劳动防护用品的使用;——工伤保险知识。
4.3露天开采安全——露天矿山基本概念,露天开采工艺概况,露天开采的基本安全要求;——露天开采作业安全要求,包括凿岩、爆破、铲装、运输、破碎作业过程中存在的主要危险、职业危害因素及其操作安全要求,以及边坡安全管理要求;——露天矿山常见事故征兆及防范措施;——典型事故案例。
金属非金属矿山从业人员安全生产培训大纲-1
金属非金属矿山从业人员安全生产培训大纲本大纲规定了本矿从业人员安全生产培训的目的、要求和具体内容。
1.培训对象本矿所有从业人员。
2.培训目的通过培训,使培训对象了解我国安全生产方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了解矿山作业的危险、职业危害因素;熟悉从业人员安全生产的权利和义务;掌握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生产基本知识,安全操作规程,个人防护、避灾、自救与互救方法,事故应急措施,安全设施和个人劳动防护用品的使用和维护,以及职业病预防知识等,具备与其从事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相应的知识和能力。
3.培训要求3.1从业人员必须按照本大纲的要求接受安全生产培训,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和安全生产技能,经考试合格,方准上岗作业。
3.2从业人员安全生产培训应由本矿组织进行培训,并建立健全培训档案,详细、准确记录培训、考试、考核情况。
3.3 培训要坚持理论与实际相结合,重点加强安全意识、规章制度、基础知识、基本方法和实际安全操作技能的综合培训;要充分考虑农民工的实际,使培训内容易学易懂,易于掌握。
4.培训内容4.1矿山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基本安全生产法律制度;——矿山主要安全技术规程、标准;——农民工、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的保护;——从业人员安全生产的法律责任、权利和义务。
4.2 矿山安全管理——安全管理的概念、目的和任务;——主要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矿山企业安全管理机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及职责;——本单位的安全生产情况,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矿山作业场所常见的危险、职业危害因素;——安全设备设施、劳动防护用品的使用和维护要求;——工伤保险知识。
4.3 露天开采安全——露天矿山基本概念,露天开采工艺概况,露天开采的基本安全要求;——露天开采作业安全要求,包括凿岩、爆破、铲装、运输、破碎作业过程中存在的主要危险、职业危害因素及其操作安全要求,以及边坡安全管理要求;——露天矿山常见事故征兆及防范措施;——典型事故案例。
金属非金属矿山从业人员安全生产培训大纲
金属非金属矿山从业人员安全生产培训大纲本大纲规定了金属非金属矿山除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以外的其他从业人员安全生产培训的目的、要求和具体内容。
1.培训对象金属非金属矿山除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以外的其他从业人员(以下简称金属非金属矿山从业人员)。
2.培训目的通过培训,使培训对象了解我国安全生产方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了解矿山作业的危险、职业危害因素;熟悉从业人员安全生产的权利和义务;掌握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生产基本知识,安全操作规程,个人防护、避灾、自救与互救方法,事故应急措施,安全设施和个人劳动防护用品的使用和维护,以及职业病预防知识等,具备与其从事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相应的知识和能力。
3.培训要求金属非金属矿山从业人员必须按照本大纲的要求接受安全生产培训,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和安全生产技能,经考试合格,方准上岗作业。
金属非金属矿山从业人员安全生产培训应按露天矿山(小型露天采石场)和地下矿山两类分别进行。
具备安全生产培训条件的企业,应自己组织对本单位从业人员进行培训,并建立健全培训档案,详细、准确记录培训、考试、考核情况;不具备安全生产培训条件的企业,应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安全培训机构对本单位从业人员进行培训。
培训要坚持理论与实际相结合,重点加强安全意识、规章制度、基础知识、基本方法和实际安全操作技能的综合培训;要充分考虑农民工的实际,使培训内容易学易懂,易于掌握。
4.培训内容矿山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基本安全生产法律制度;——矿山主要安全技术规程、标准;——农民工、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的保护;——从业人员安全生产的法律责任、权利和义务。
矿山安全管理——安全管理的概念、目的和任务;——主要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矿山企业安全管理机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及职责;——本单位的安全生产情况,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矿山作业场所常见的危险、职业危害因素;——安全设备设施、劳动防护用品的使用和维护要求;——工伤保险知识。
金属非金属矿山从业人员安全生产培训大纲资料
附件1金属非金属矿山从业人员安全生产培训大纲(试行)本大纲规定了金属非金属矿山除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以外的其他从业人员安全生产培训的目的、要求和具体内容。
1.培训对象金属非金属矿山除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以外的其他从业人员(以下简称金属非金属矿山从业人员)。
2.培训目的通过培训,使培训对象了解我国安全生产方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了解矿山作业的危险、职业危害因素;熟悉从业人员安全生产的权利和义务;掌握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生产基本知识,安全操作规程,个人防护、避灾、自救与互救方法,事故应急措施,安全设施和个人劳动防护用品的使用和维护,以及职业病预防知识等,具备与其从事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相应的知识和能力。
3.培训要求3.1金属非金属矿山从业人员必须按照本大纲的要求接受安全生产培训,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和安全生产技能,经考试合格,方准上岗作业。
3.2金属非金属矿山从业人员安全生产培训应按露天矿山(小型露天采石场)和地下矿山两类分别进行。
具备安全生产培训条件的企业,应自己组织对本单位从业人员进行培训,并建立健全培训档案,详细、准确记录培训、考试、考核情况;不具备安全生产培训条件的企业,应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安全培训机构对本单位从业人员进行培训。
3.3 培训要坚持理论与实际相结合,重点加强安全意识、规章制度、基础知识、基本方法和实际安全操作技能的综合培训;要充分考虑农民工的实际,使培训内容易学易懂,易于掌握。
4.培训内容4.1矿山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基本安全生产法律制度;——矿山主要安全技术规程、标准;——农民工、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的保护;——从业人员安全生产的法律责任、权利和义务。
4.2 矿山安全管理——安全管理的概念、目的和任务;——主要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矿山企业安全管理机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及职责;——本单位的安全生产情况,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矿山作业场所常见的危险、职业危害因素;——安全设备设施、劳动防护用品的使用和维护要求;——工伤保险知识。
金属非金属矿山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指导大纲
金属非金属矿山从业人员安全生产培训大纲本大纲规定了金属非金属矿山除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以外的其他从业人员安全生产培训的目的、要求和具体内容。
1.培训对象金属非金属矿山除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以外的其他从业人员(以下安3.13.23.34.1矿山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基本安全生产法律制度;——矿山主要安全技术规程、标准;——农民工、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的保护;——从业人员安全生产的法律责任、权利和义务。
4.2矿山安全管理——安全管理的概念、目的和任务;——主要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矿山企业安全管理机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及职责;——本单位的安全生产情况,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矿山作业场所常见的危险、职业危害因素;——安全设备设施、劳动防护用品的使用和维护要求;——工伤保险知识。
4.3露天开采安全——露天矿山基本概念,露天开采工艺概况,露天开采的基本安全要求;——露天开采作业安全要求,包括凿岩、爆破、铲装、运输、破碎作业过程中存在的主要危险、凿岩、和爆破作业管理制度;——爆破有害效应及爆破安全防范措施;——常见爆破事故防范措施;——典型事故案例。
4.6排土场和尾矿库安全——排土场安全生产要求,包括排土场的概念,常见病害,安全作业要求,典型事故案例;——尾矿库安全生产要求,包括尾矿库的概念,常见事故、病害及其防范措施,典型事故案例。
4.7机电安全——用电安全;——矿内提升运输安全;——机械操作安全;——典型事故案例。
4.8职业病防治——职业危害、职业病、职业禁忌症的概念;——尘肺病及其他矿山常见的职业危害及防范措施;——健康监护要求;6.16.2露天矿山(小型露天采石场)、地下矿山从业人员的再培训时间不少于20学时。
金属非金属矿山从业人员培训课时安排。
金属非金属矿山从业人员安全生产培训大纲(试行)
附件1金属非金属矿山从业人员安全生产培训大纲(试行)本大纲规定了金属非金属矿山除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以外的其他从业人员安全生产培训的目的、要求和具体内容。
1.培训对象金属非金属矿山除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以外的其他从业人员(以下简称金属非金属矿山从业人员)。
2.培训目的通过培训,使培训对象了解我国安全生产方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了解矿山作业的危险、职业危害因素;熟悉从业人员安全生产的权利和义务;掌握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生产基本知识,安全操作规程,个人防护、避灾、自救与互救方法,事故应急措施,安全设施和个人劳动防护用品的使用和维护,以及职业病预防知识等,具备与其从事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相应的知识和能力。
3.培训要求3.1金属非金属矿山从业人员必须按照本大纲的要求接受安全生产培训,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和安全生产技能,经考试合格,方准上岗作业。
3.2金属非金属矿山从业人员安全生产培训应按露天矿山(小型露天采石场)和地下矿山两类分别进行。
具备安全生产培训条件的企业,应自己组织对本单位从业人员进行培训,并建立健全培训档案,详细、准确记录培训、考试、考核情况;不具备安全生产培训条件的企业,应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安全培训机构对本单位从业人员进行培训。
3.3 培训要坚持理论与实际相结合,重点加强安全意识、规章制度、基础知识、基本方法和实际安全操作技能的综合培训;要充分考虑农民工的实际,使培训内容易学易懂,易于掌握。
4.培训内容4.1矿山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基本安全生产法律制度;——矿山主要安全技术规程、标准;——农民工、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的保护;——从业人员安全生产的法律责任、权利和义务。
4.2 矿山安全管理——安全管理的概念、目的和任务;——主要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矿山企业安全管理机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及职责;——本单位的安全生产情况,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矿山作业场所常见的危险、职业危害因素;——安全设备设施、劳动防护用品的使用和维护要求;——工伤保险知识。
非煤矿山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安全生产培训大纲
金属非金属矿山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培训大纲及考核标准一、安全生产培训大纲1 范围本大纲规定了金属非金属矿山企业的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以外的从业人员安全生产培训的目的、要求和具体内容。
本标准适用于金属非金属矿山除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以外的其他从业人员。
本标准不适用于开采煤系硫铁矿以及与煤共生、伴生的矿床的矿山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安全生产培训。
2 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2.1金属非金属矿山 metal-nonmetal mine开采金属矿石、放射性矿石以及作为化工原料、建筑材料、辅助材料、耐火材料及其他非金属矿物(煤炭除外)的矿山。
2.2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金属非金属矿山企业中分管安全生产的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负责人及其管理人员,以及未设安全生产管理机构的矿山企业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3 培训要求3.1 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按要求接受安全培训,具备与所从事的生产经营活动相适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和安全生产管理能力。
3.2培训应按照有关安全生产培训的规定组织进行。
3.3培训工作应坚持理论与实际相结合,采用多种有效的培训方式,加强案例教学,安排现场教学;应注重对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职业道德、安全法律意识、安全技术理论和安全生产管理能力的综合培养。
4培训内容4.1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生产法律法规4.1.1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有关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生产的主要法律、法规、规章、规范和国家标准。
主要包括《安全生产法》、《职业病防治法》、《消防法》、《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工伤保险条例》等。
农民工、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的保护;从业人员安全生产的法律责任、权利和义务。
4.1.2我国安全生产形势、矿山安全生产形势以及矿山安全生产的特点,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体制。
4.1.3案例分析与讨论。
4.2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管理基础知识4.2.1安全生产管理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定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包括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安全检测制度,安全教育培训制度,职业安全卫生措施计划制度,重大危险源监控和重大隐患整改制度,伤亡事故管理制度,职业危害预防制度,安全生产许可制度,职业安全卫生“三同时”管理制度,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制度,安全评价制度,工伤保险制度,劳动防护用品发放和使用制度,设备安全管理制度,安全生产档案管理制度,安全生产奖惩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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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金属非金属矿山从业人员安全生产培训大纲xxxx年xx月xx日xxxxxxxx集团企业有限公司Please enter your company's name and contentv附件1金属非金属矿山从业人员安全生产培训大纲(征求意见稿)本大纲规定了金属非金属矿山除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以外的从业人员(包含农民工)安全生产培训的目的、要求和具体内容。
1.培训对象金属非金属矿山除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以外的从业人员,包含农民工。
本大纲所指农民工是户籍仍在农村,从事金属非金属矿山生产作业的人员。
2.培训目的通过培训,使培训对象了解安全生产方针、基本安全生产法律制度;了解矿山作业场所的危险、职业危害因素;熟悉安全操作规程;掌握事故预防、职业卫生防护以及事故急救的基本技能;具备与其从事作业相适应的知识和能力,减少或避免事故的发生。
3.培训要求3.1金属非金属矿山从业人员必须按照本大纲的要求接受安全生产培训,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和安全生产技能,经考试合格,方准上岗作业。
3.2 矿山企业应当组织本单位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培训,并建立健全安全培训档案,详细、准确记录培训、考试情况。
3.3金属非金属矿山从业人员安全生产培训应按露天矿山(小型露天采石场)和地下矿山两类分别进行。
3.4培训要坚持理论与实际相结合,加强案例教学,注重职业道德、安全意识和实际安全操作技能的综合培训;要充分考虑农民工文化层次较低的实际,根据本大纲的要求,加强安全生产意识和素质,安全生产基础知识、基本方法和技能的培训,使培训内容通俗易懂,便于掌握。
4.培训内容4.1 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安全生产方针;——安全生产基本的法律制度;——矿山主要安全技术规程、标准;——农民工、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的保护;——从业人员安全生产的法律责任。
4.2 矿山安全管理——安全管理的概念、目的和任务;——主要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矿山企业安全管理机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及职责;——矿山作业场所常见的危险、职业危害因素;——劳动防护用品的使用;——工伤保险知识。
4.3 露天开采安全——露天矿山基本概念,露天开采工艺概况,露天开采的基本安全要求;——露天开采作业安全要求,包括凿岩、爆破、铲装、运输、破碎作业过程中存在的主要危险、职业危害因素及其操作安全要求,以及边坡安全管理要求;——露天矿山常见事故征兆及防范措施;——典型事故案例。
4.4 地下开采安全——地下矿山基本概念,地下矿山生产系统、工艺流程概况,地下开采基本安全要求;——井巷工程施工安全要求,包括井巷工程施工过程中存在的主要危险、职业危害因素,掘进、支护、顶板管理安全要求以及溜井管理要求;——回采作业安全要求,包括凿岩、爆破、出渣作业过程中存在的危险、职业危害因素以及安全要求,地压及采空区管理要求;——提升、运输作业存在的主要危险、职业危害因素及其安全要求;——井下通风、防尘、防排水、防灭火基本要求;——地下矿山常见事故征兆及防范措施;——典型事故案例。
4.5 爆破安全——爆破基本知识,包括爆破的概念、爆破器材、起爆方法、矿山爆破方法;——爆破有害效应及爆破安全防范措施;——常见爆破事故防范措施;——典型事故案例。
4.6 排土场和尾矿库安全——排土场安全生产要求,包括排土场的概念,常见病害,安全作业要求,典型事故案例;——尾矿库安全生产要求,包括尾矿库的概念,常见事故、病害及其防范措施,典型事故案例。
4.7 机电安全——用电安全;——矿内运输安全;——机械操作安全;——典型事故案例。
4.8 职业病防治——职业危害、职业病、职业禁忌症的概念;——尘肺病及其他矿山常见的职业危害及防范措施;——健康监护要求;——职业病预防的权利和义务。
4.9 事故应急处置、自救与现场急救——事故报告及现场紧急处置;——防险、避灾、自救与互救方法;——创伤急救;——典型事故案例。
5.再培训内容金属非金属矿山从业人员应当按照有关规定,每年进行一次再培训。
其内容包括:——有关安全生产方面新出台的法律、法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规程和规范;——有关地质、采矿(露天开采或地下开采)工艺、设备、设施基本安全技术;——矿山典型事故案例。
6.学时安排6.1金属非金属矿山从业人员的培训时间,露天矿山(小型露天采石场)不少于40学时;地下矿山不少于72学时,具体培训学时应符合表1的规定。
6.2露天矿山(小型露天采石场)、地下矿山从业人员的再培训时间不少于20学时。
表1 金属非金属矿山从业人员培训课时安排编写说明一、任务来源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解决农民工问题的若干意见》(国发[2006]5号)和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等七部委联合下发的《关于加强农民工安全生产培训工作的意见》(安监总培训[2006]228号),切实加强农民工安全生产培训工作,确保培训的效果,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决定制定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等高危行业农民工安全生产培训大纲。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于2007年4月份将金属非金属矿山从业人员(包含农民工)安全培训大纲的编写任务委托中钢集团武汉安全环保研究院。
二、编制的依据《安全生产法》;《矿山安全法》;《职业病防治法》;《国务院关于解决农民工问题的若干意见》(国发[2006]5号);《关于加强农民工安全生产培训工作的意见》(安监总培训[2006]228号);《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3号)。
三、编写经过2007年4月份,中钢集团武汉安全环保研究院接受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关于编写《金属非金属矿山从业人员安全培训大纲》的任务后,即开始组成编写组,收集资料,到一些矿山、培训机构进行调研。
先后到湖北矿山较集中的大冶市、鄂州市、宜昌市以及河南洛阳市、山东淄博市等地进行调研,调研企业类型有国有企业2家、股份制企业2家,乡镇及民营企业5家,涉及9家矿业公司,共计20个矿山。
调查内容主要包括农民工的在本单位占的比例、构成,年龄组成、学历,安全培训情况,事故情况等。
在调研分析的基础上进行大纲的起草工作,于2007年7月10日完成了大纲的初稿。
2007年8月23日,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在武汉召开了《金属非金属矿山从业人员安全生产培训大纲》(讨论稿)讨论会,会议代表见附表。
与会专家对培训对象、培训内容、学时安排等进行了充分的讨论,认为不应刻意突出农民工,避免带歧视农民工的色彩,并增加了现场参观教学的安排,最后提出了修改要求。
编写组根据讨论会的意见,对《金属非金属矿山从业人员安全生产培训大纲》进行了认真的修改,完成了征求意见稿。
四、有关问题的说明1、金属非金属矿山从业人员(包含农民工)的基本情况根据对矿山调研的情况来看,金属非金属矿山从业人员(包含农民工)基本情况如下:(1)金属非金属矿山从业人员的构成。
大型国有矿山(包括股份制矿山)与乡镇、民营矿山农民工的构成差别较大。
在大型国有矿山以及股份制矿山,正式职工是职工队伍的主体,特别是一些老矿山,正式职工占到职工总人数的80%以上,而农民工人数较少,往往是由采掘施工队承包作业,从事技术性较低、危险性较大的作业,以及一些辅助作业;在少部分国有矿山基本没有长期从事采矿作业的农民工。
在乡镇、民营矿山,生产作业人员以农民工为主体,绝大部分是采掘工程队承包作业,还有由包工头负责招人、管理的情况。
在一些新建矿山,大多数采用灵活用工制度,从业人员以农民工为主体。
(2)从业人员的年龄。
国有矿山以及股份制矿山近年因招收青工很少,正式职工年龄迅速上升。
农民工的年龄以30~45岁居多,其中以45岁左右最多,青工较少。
(3)从业人员的学历。
文化程度较高的人员一般不愿从事采矿工作。
正式职工的学历普遍高于农民工。
正式工学历一般在初中文化程度以上,高中学历较多。
现有矿山的农民工以小学文化程度居多,初中文化程度次之,文盲大约占5%~10%。
个别矿山甚至招收存在残障的人员。
(4)农民工的来源。
农民工大多来自经济欠发达地区。
在经济较发达地区,当地人员较少从事采矿作业。
(5)流动性。
由于矿山环境差、危险性大、待遇低,农民工普遍流动性很大,经济较发达地区更加显著。
鄂东部分民营矿山今年流动人员占到了60%,很多矿山感到现在招工很困难。
(6)从业人员安全培训情况。
国有、股份制矿山的安全培训工作较好,正式职工安全知识与技能较强;农民工的安全培训情况比较规范,部分矿山将农民工的安全培训与正式工同等对待,由矿山统一进行培训;但也有部分矿山不负责农民工的培训工作。
但大部分乡镇、民营矿山培训工作较差,主要问题是:只培训正式工,不培训农民工;对工程队的农民工没有统一安排培训,采掘施工队因为利润少也不开展培训;缺乏合适的培训教材;培训师资严重不足,矿山安全管理人员知识有限,不能很好的开展安全培训工作。
(7)培训方式。
国有大型、股份制矿山企业的培训工作较规范,能严格按照三级安全教育、日常安全培训的要求进行。
乡镇、民营矿山,特别是采石企业,由于规模小,技术力量薄弱,安全培训工作不规范,培训效果较差。
由于单位组织结构简单,往往没有分三级安全教育。
2、大纲编写的基本原则(1)关于培训对象的说明。
会议代表认为,对矿山行业的正式工与农民工的基本安全要求应该统一,不应因身份的不同就降低其安全标准,农民工作为矿山行业从业人员的一部分,不应该过分强调其身份特征。
最后确定培训对象为:金属非金属矿山从业人员,指金属非金属矿山除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以外的从业人员,包含农民工。
本大纲所指农民工是指户籍仍在农村,从事金属非金属矿山生产作业的人员。
(2)针对农民工文化层次低的特点,其安全培训要注重基础安全知识、基本安全方法和技能的培训,不要求其掌握采矿理论知识。
对于基本理论、大型设备、先进的技术可作为再培训的内容,以逐步提高其安全生产技能。
(3)针对农民工安全意识差的特点,其培训要注重职业道德、安全意识的教育与培训,逐步提高其安全意识,端正其安全态度,应与维护其安全生产与劳动保护权益相结合。
相应的培训内容包括:安全生产方针、法律法规、有关法律责任以及事故案例。
(4)针对乡镇、民营矿山特别是采石企业生产组织简单的特点,不强调三级安全教育,但要求所有的内容都必须培训完。
(5)培训时间与GB16423-《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规程》对矿山职工安全培训的时间一致。
GB16423-《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规程》规定,地下矿山的新工人培训时间不得少于72学时,露天矿山新工人培训的时间不得少于40学时。
所有职工每年安全培训的时间不得少于20学时。
附表:《金属非金属矿山从业人员安全生产培训大纲》讨论会会议代表谢谢阅读!!! 随心编辑,值得下载拥有!专业│专注│精心│卓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