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创业板上市公司的特征及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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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创业板上市公司的特征及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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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绪论

1 多层次的证券市场

根据金融工具的风险特征和投资者的风险偏好不同,证券市场若想继续向纵深方向发展,就必须分为多个有递进和互补关系的子市场。其主线为金融工具的风险特征。在具体操作中分为三个维度。一是在证券交易组织方式的选择上,分为集中交易和场外交易:二是在空间维度上,分为全球性市场、全国性市场及区域性市场:三是同一个市场内部也可以根据金融工具集合中的不同板块进行市场分层。

2 创业板市场的形成

创业板市场是现代场外交易发展到高级阶段,与成熟的主板市场相对应,并且作为证券市场的补充而出现的。随着主板市场的迅猛发展,20世纪60,70年代,证券场外交易市场开始重新焕发生机,但是其低成本同时带来了交易条件的简陋,市场被操纵的事情时有发生。1961年,针对证券市场出现的违规行为,美国国会要求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SEC)展开对整个证券市场的研究,以期改善证券业的监管。1963年,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发布详细研究报告,建议通过市场自动化来避免人为操纵市场的发生,并责成全国证券交易商协会(National Assoclatlon of Securities Dealer lnc,)组织实施。1968年,全美证券交易自动化系统的建设正式开始,并定名为“全国证券交易商协会自动报价系统(NationaI Association of Securities Dealers Automated Quotation System简称NASDAQ)”,这就是创业板市场的始祖——纳斯达克市场的雏形。

二、创业板市场概述

创业板市场又称二板市场、中小企业市场或小盘股市场,是与主板市场(Main Board,或称一板市场)相对应的概念,特指主板市场以外的专门为新兴公司和高成长性的企业提供筹资渠道的新型资本市场。

目前,欧美国家的创业板市场主要有:美国全国证券交易商自动报价市场(NASDAQ),英国替代(另项)投资市场(AlM)和欧洲新市场(EURO NM)等。亚洲主要创业板市场有:日本JASDAQ市场,中国台湾场外证券市场(ROSE),新加坡证券交易及自动报价系统市场(SESDAQ),马来西亚证券交易及自动报价场外证券市场(MESDAQ),泰国曼谷股票交易中心和中国香港创业板市场(HKGEM)等,以及最近2009年10月23日开启的中国创业板。

三、创业板上市公司的特征

1 创业板上市公司的总体特征

创业板市场所希望的上市公司有如下几个特点:

(1)高新技术产业是创业板上市公司的首选群体

2000年9月,科技部,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发布的《中国高新技术产品目录》中分门别类的列出了11个领域共2056中产品,其中涉及到电子信息、软件,航空航天、光机电一体化,生物、医药、和医疗器械、新材料,新能源与高效节能,环境保护,地球空间与海洋、核应用技术及农业等产业领域。这个目录所涵盖的产业领域,无疑正是创业板市场所面对,所欢迎的重点行业。另外,像传媒、娱乐、旅游、教育、商业保险等具有的特性的行业,由于其所固有的潜在增长能力和广阔的发展前景,也应成为创业板青睐的对象。此外,创业板市场也应该欢迎具有成长潜力与发展前景的传统行业上市。

(2)创业板上市公司要求其主业突出,技术上独特,产品市场潜力较大

创业板上市公司不能重蹈主板的覆辙,主业强则企业强,企业强则市场旺,从而创业板市场才能焕发出旺盛的生命力。核心技术具有独创性也是企业在创业板市场上市的要求。一些企业具有独创性的领先技术,产品的关键技术有较大创新,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等,都将受到创业板市场的欢迎。此外,产品市场潜力大的公司也受到创业板市场的追捧。如具有实体经济的企业,市场竞争优势明显的企业,以及产品目前正处于生长期或成熟期的,有较好经济社会效益的企业等。

(3)企业无所有制限制

创业板市场应该特别欢迎成长性强的民营企业,尤其是高新技术的民营企业挂牌上市,而不是对上市公司的所有制属性进行限制。

(4)企业无规模限制

美国NASDAQ的经验告诉我们,创业板市场不仅要接纳众多的中小型创业企业,还要吸收更多成长性强,发展潜力大的大型企业。这样能尽快树立其高成长科技股的形象,奠定一个较为厚实的交易平台。

2创业板上市公司的具体特征

(1)经营状况

创业板市场以企业的成长潜力作为上市对象选择的基本标准,而不是按照最初监管部门拟定的思路那样,以高科技企业作为上市公司的选择对象,是一种重大进步。创业企业应该具有实质性的盈利模式。主要表现有以下几个方面:

①企业的主要产品或业务已经完成,或者至少基本完成了完整的供,产、销循环。

②企业的产品或业务达到一个基本的量。

③企业的销售或业务收入达到一个基本的水平。

④企业的销售或业务收入具有相当的增长速度。

理想状态下的创业板上市企业,其增长速度应该已达到现有条件下的最高限,只有再追加投资,扩大规模,才能获得进一步提高。这样的企业有足够的理由在创业板上市,并会收到各个投资人的青睐。

(2)股票全流通

创业板市场一个重要规则就是按照股权平等、同股同权的要求,改变主板市场发起人股份不可流通的状况,实行股份全流通。创业板设立的目的在于激励全社会的创业投资和推进高新技术产业化。创业是一个艰辛的过程,需要大量的人才智力投入,因此,需要承认高科技人才、管理人才以及营销人才的人力资本价值,通常条件下,一个极为重要的机制就是将这些人力资本价值转化为其持有的股份。如果自然人股份不可流通,那么实行股票期权制度便没有什么意义。同时,也避免了主板市场国有股、法人股不可流通引致的一系列问题。最后,在股票全流通的前提下,对部分股权也要适当给予一定时限的流通限制。

(3)股权结构

创业板市场是以民营企业上市为主要特征的股市。由于大批民营企业在创立伊始只有少数几个发起人,因此,股权带有极度集中的特点。由于大股东持有大量股权,股东之间便失去了相互制衡的作用,形成大股东对公司的完全控制,也就很难形成有效的法人治理结构。中小股东所持的股票很少,所以更倾向于“搭便车”,对公司的经营政策并不关心。公司管理层的价值取向倾向于大股东权益最大化,而并非全体股东权益最大化。

反之,“一股独大”利弊兼有,不可一概而论。民营企业是原始股东们克服重重困难,努力经营发展起来的,因此对企业经营发展极为熟悉且极为关心,公司在创业板上市后,从选任高管人员的成本角度上说,继续由这些人来经营成本是最低的。而且“一股独大”的发展也有以下几个机制来制约,如配股或增发新股,股票期权制度及股份出售。

四、创业板上市公司的成长性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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