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约回款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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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约回款管理办法

为确保**公司 2020 年回款任务达成,加快回款速度,控制回款风险,促进回款效率,督促现场签约回款工作执行,同时更好的规范签约回款工作流程,现针对签约回款相关工作制定本办法,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所有项目。

第一章回款小组成员及分工

一、**公司回款小组成员:

**公司回款小组成员包含区域运营管理部、区域营销管理部、区域财务资金部、区域法务(律师事务所)、项目总经理、项目营销管理部、项目财务部。

二、各岗位分工

成立二级专项追款工作组

一级追款小组:区域追款工作组,由区域运营部、区域财务资金部、区域营销管理部、区域法务部联合组成。

二级追款小组:项目追款工作组,由项目总经理任组长,项目财务负责人、项目营销负责人任副组长,组员由营销团队、财务团队组成。

回款相关职责

(一) 项目第一负责人

项目回款第一责任人,负责项目回款工作总体进展把控及问题协调处理。

(二) 项目财务

1.负责整体监控项目回款,披露回款相关问题;

2.负责重点跟进按揭回款银行审批及银行额度;

3.负责按揭过程中遇到的各环节问题点进行及时分流、反馈至对应责任人。

(三)项目营销

1.负责自付回款进度跟进及反馈;

2.负责购房合同的网签及备案、按揭资料跟进;

3.负责按揭回款中客户原因的问题跟进及处理;

4.了解当地特殊政策法规信息及涉及房管操作的注意事项。

第二章开盘前回款工作流程节点

第三章认购流程管理

一、认购流程

1、客户于认购当日必须提交身份证复印,交纳定金。

2、置业顾问须依据客户提报的资料核实客户贷款资格(包括但不限于征信、流水等),如有异议的须联系银行确认,审核无误后方可办理认购手续,限贷客户不允许以按揭方式购买;现场逼定客户,可先交纳定金,前提要跟客户约定,因限贷原因或者其他个人原因,定金不退。

3、客户填写《签约须知》,共计两份,客户留存一份,销售文员留存一份。

4、后台人员在系统中录入房源认购信息。

二、罚则

未按规定审核客户按揭资质,违规认购的房源,项目团队罚款 1000 元/套,项目营销负责人、项目案场经理、置业顾问、后台录入人员按 4:3:2:1 比例进行

处罚。

第四章签约流程管理

一、签约流程

1、新增认购转签约周期为 5 天。置业顾问需在认购时与客户确定签约时间,如客户不能按时签约,置业顾问必须在应签约日期内发起延期签约审批,并保证客户在约定签约日期前完成延期签约审批,延期只允许发起一次且不允许倒签。

2、置业顾问必须保证在客户应签约日期前 2 日,询问客户按揭资料准备情况;在客户应签约前 1 日,提醒客户签约时间并核算预计交纳房款金额及相关交款注意事项,并将客户签约相关资料、合同附件、签署模板、档案袋等准备齐备。

3、客户逾期未签约,须在到期之日起 5 天内向客户寄送《催签函》。

4、置业顾问需将合同整理齐备后,于当日上交销支,签约专员依据客户签字

版《商品房买卖合同》及相关签约资料附件,在明源对相应房源转签约(注意:未

签订草签合同的,一律不允许转签约)。

5、签约相关规定:

(1)客户必须于明源转签约当日办理草签。

(2)首付齐全,仅按揭欠款的客户不允许以个人原因拒绝办理草签/网签及

按揭手续。

(3)在建工程抵押的房源,客户办理完草签后 7 天内完成撤押。

(4)监管资金缴存影响网签,客户办理完草签后 7 天内缴存监管资金。

(5)土地抵押,影响**地区地区网签、其他地区公积金贷款、组合贷款办理,要求客户签约后 30 天内完成撤押。

(6)客户网签前原则上要求客户先将按揭资料提交齐全并签订按揭贷款合同,然后再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客户签约时签约附件资料必须齐备,且《签约

流转单》上必须销售经理、收银及银行客户经理签字(若银行客户经理无法签字的,签约专员需电话核实具体情况,并在银行签字处签字确认接件及是否符合放

款条件等情况),否则不予网签。对网签时客户提交按揭资料滞后或不齐的情况,应要求客户 5 日内提交全部按揭所差资料并签订《承诺书》。

(7)月度签约资料齐备率及按揭资料齐备率

各项目合同专员和销支做好签约台账及按揭差资料统计,每天汇报销售经理,要求月度签约资料齐备率不低于 90%,月度网签按揭资料齐备率不低于 90%。

a、签约资料齐备以各项目签约/合同专员签字确认的《签约流转单》为准。

b、贷款件齐以银行签字确认版《签约流转单》为准(若无法线下签字的,

可保留与银行聊天记录),且客户明细需营销及财务共同签字确认。

c、对标其他地产公司,合作银行对按揭资料要求的标准一致,如流水的认

定等;若资料被银行打回,换银行后接收,算件齐;

d、当月签约资料齐备率=当月签约客户中签约资料齐备套数/当月签约客户

总数。

e、当月贷款件齐率=上月 26 日至本月 25 日签约客户中贷款件齐套数/上月

26 日至本月 25 日签约按揭客户总数。

二、罚则

1、客户未按时签约且项目未及时发起延期流程的,处罚置业顾问 100 元/天(自应签约之日起至审批完毕止)。

2、针对正常按揭客户,自客户草签后达到网签条件 7 日内客户未前来办理网签手续的,自第 8 日起,处罚置业顾问 50 元/天封顶为 500 元;针对按揭首付分期客户,合同约定最后一笔首付款交齐后达到网签条件 3 日未办理网签的,自

次日起,处罚置业顾问 50 元/天封顶为 500 元。

3、未签署草签合同明源即转签约的,处罚销售主管 3000 元/套,置业顾问5000 元/套,后台录入人员 3000 元/套。

4、若发现存在代签情况(包含不限于客户或员工;包含不限于认购、草签

及网签等所有需签字资料),处罚销售主管 1000 元/套,置业顾问 2000 元/套,情节严重的辞退处理。

5、因在建工程 7 天内未撤押、监管资金 7 天内未缴纳、土地抵押 30 天未撤押,处罚财务经理 50 元/天,500 元封顶。

6、月度网签按揭资料齐备率低于 90%,项目营销负责人 1000 元,销售负责人1000 元。

第五章合同印章及备案管理

一、合同印章流程

1、在无集中签约的情况下,签约/合同专员在网签后 2 日内移交网签合同至印章管理员处,印章管理员须在 2 个工作日内将所有合同审核盖章完毕(集中签

约不超过 5 个工作日),并移交签约/合同专员,签约/合同专员建立合同盖章交接台账并制作纸质移交签收记录。

2、签约/合同专员将返回的盖章合同明细发送至置业顾问,置业顾问当日将网签合同移交销支处并给到银行进行审批,销支做好按揭资料件齐统计。

二、合同备案流程

各项目营销部应自合同网签之日起5 个工作日内,完成销售合同的备案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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