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分包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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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务分包质量管理制度

劳务分包质量管理制度

劳务分包质量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和加强劳务分包质量管理,保证工程质量,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项目部分包管理,对本项目部施工单位进行管理。

第三条项目总承包单位是负责本项目施工全过程管理的主要承担者。

项目总承包单位应依据本制度,建立健全承包单位的质量管理制度,并从总承包单位出发,对分包单位实施全面的质量管理。

第四条分包单位是项目分包管理的主要承担者。

分包单位应严格执行总包单位的质量管理要求,保证分包施工质量,并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制定和完善质量管理制度,建立健全质量管理组织体系,促进项目工程质量的提高。

第五条本制度适用于项目分包单位工程的建筑、结构、给排水、暖通及电气等工程。

第六条本制度由项目总工、质检部负责解释和监督执行。

第七条本制度于发布之日起正式执行。

第二章质量目标第八条项目总承包单位在项目管理中,应当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制定和提出工程质量目标。

第九条分包单位应当通过分包标准和施工方案,确保分包过程中不发生质量事故,保证工程的质量和安全。

第十条分包单位应当在施工前通过技术交底会议确定技术施工方案及技术管理措施,并应在分包合同中明确质量保证书,并与总包对接有序。

第三章质量组织体系第十一条分包单位应当制定和完善质量管理组织体系,明确质量管理工作职责。

第十二条分包单位质量管理组织体系应具备完善的质量管理岗位,并明确各岗位职责。

第十三条分包单位应当设立具体负责管理质量的人员,明确质量管理人员的责任,并建立健全质量管理人员的激励机制。

第四章质量管理第十四条分包单位应当建立高标准的质量管理体系,建立质量管理手册。

第十五条分包单位应当在施工前对材料进行检测,明确检测标准,并按标准购买对材料。

第十六条分包单位应当建立完善的检测体系,确保在施工过程中对各项工程进行全过程质量控制。

第十七条分包单位应当建立质量问题分类及处理制度,对项目施工中的质量问题及时处理,并做好相对应记录。

劳务分包管理规章制度

劳务分包管理规章制度

劳务分包管理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为规范和加强企业劳务分包管理工作,保障员工权益,提高工作效率,提升企业形象,特制定本劳务分包管理规章制度。

第二章劳务分包管理的范围1. 劳务分包管理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企业内部各类劳务分包活动管理。

2. 企业内部各类劳务分包活动,包括临时性员工、项目执行人员等。

3. 劳务分包对外委托的各项活动,包括保洁、保安、餐饮等服务的管理。

第三章劳务分包管理的原则1. 公平公正:对劳务分包员工的工资、福利待遇等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公平公正管理。

2. 安全保障:对劳务分包员工的工作环境、工作条件等进行全面保障,确保他们的人身安全。

3. 精准管理:对每一位劳务分包员工的情况进行监督管理,确保他们的工作质量。

4. 合法合规:对劳务分包管理活动进行规范管理,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要求。

第四章劳务分包管理的责任1. 企业领导:负责全面领导劳务分包管理工作,保证管理工作的顺利进行。

2. 人力资源部门:负责制定劳务分包管理制度,组织实施各项管理工作。

3. 监督部门:负责监督劳务分包管理活动,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4. 企业全体员工:负有维护劳务分包员工权益的责任,确保劳务分包管理秩序良好。

第五章劳务分包管理的流程1. 招聘阶段:由人力资源部门组织统一的劳务分包员工招聘,确保符合企业要求的劳务分包员工加入。

2. 委派阶段:将合格的劳务分包员工委派至相应岗位,确保他们能够熟悉工作内容和工作环境。

3. 监督阶段:由监督部门实施对劳务分包员工的工作情况进行监督管理,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4. 结算阶段:对劳务分包员工的工资、福利待遇等进行结算,确保员工权益得到保障。

5. 评估阶段:对劳务分包员工的工作情况进行评估分析,为员工提供相应的奖惩措施。

第六章劳务分包管理的处罚制度1. 违反规定:对违反劳务分包管理规定的员工,根据规定进行相应处罚,包括警告、罚款、停职等。

2. 工作失误:对因工作失误导致企业造成损失的员工,根据具体情况进行相应处理,包括责令赔偿、停职等。

劳务分包管理制度

劳务分包管理制度

劳务分包管理制度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竞争越来越激烈,施工企业要重视自身施工水平的不绝提升,掌控本钱,赢取更大的市场竞争优势,劳务分包将是今后建筑市场的发展趋势。

施工劳务分包合同怎么写呢?为伙伴们带来了劳务分包管理制度【优秀4篇】,希望能够为您的写作带来一些参考。

劳务分包管理制度篇一第1条为加强安全生产管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安全生产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建筑法》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劳动法》,特订立本规定。

第2条施工现场安全由施工企业负责。

实行施工总承包的,由总承包单位负责。

分包单位向总承包单位负责,听从总承包单位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管理。

第3条施工总承包单位不得将工程发包给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或者相应资质的单位或者个人。

第4条全部承包单位进场施工,一律签定特地的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或者在承包合同中商定各自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权利和义务。

总承包单位对承包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统一协调、管理。

第5条承包单位应遵守国家安全生产有关法律、法规及总承包单位的安全管理规定,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及各项安全规章制度,严格按施工规范和安全技术标准组织施工,并随时接受总承包单位依法实施的安全监督检查,采取必需的安全防护措施,除掉事故隐患。

第6条总承包单位应对承包单位的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并对其安全负责。

总承包单位不得要求承包单位在违反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管理制度的情况下进行施工。

第7条承包单位用工必需符合国家及地方政府的有关规定,特种作业人员必需持有特种作业操作证。

第8条承包单位投入生产的各类机械设备的安全防护装置必需齐全有效,特种设备及劳动防护用品必需符合国家规定。

总承包单位应对承包单位的各类设备的安全性能进行验收,不合格的一律清退出场。

第9条两个以上承包单位在同一作业区域内进行生产,可能危及对方生产安全的,应当签定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明确各自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和应当采取的安全措施,并指定专职安全管理人员进行安全检查与协调。

建设单位劳务分包管理制度

建设单位劳务分包管理制度

建设单位劳务分包管理制度第一部分总则(一)为规范建设单位劳务分包管理行为,保障劳动者权益,提高工程施工质量,制定本制度。

(二)本制度适用于建设单位在承揽工程过程中进行劳务分包的相关管理工作,包括分包前的资质审查、监管管理、绩效考核等内容。

(三)建设单位应当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合理确定分包劳务内容,确保分包后施工质量、安全和环境保护等方面的质量。

第二部分分包前的资质审查(一)建设单位在选择分包劳务单位前,应对其资质进行审查,包括企业注册资质、施工能力、安全生产条件、质量控制能力等方面的评估。

(二)建设单位应当建立健全的分包劳务单位准入管理制度,对分包劳务单位的资质进行严格审核,确保分包单位具备相应的技术能力和管理能力。

(三)在资质审查中,建设单位应重点考察分包单位是否具备安全、环保、质量管理体系,并要求其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第三部分分包过程中的监管管理(一)建设单位应当对分包劳务单位的劳务合同、技术方案、安全生产措施等文件进行审查,并严格监督分包单位的操作过程。

(二)建设单位应当加强与分包单位的沟通和协调,及时解决在施工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和纠纷,确保工程进度和施工质量。

(三)建设单位应当定期组织对分包单位的施工现场进行检查和评估,发现问题及时提出整改要求。

(四)对分包单位在施工过程中存在的违法违规行为,建设单位应当立即通知分包单位整改或者取消分包合同。

第四部分绩效考核(一)建设单位应当建立分包单位的绩效考核制度,对分包单位的安全生产、质量管理、环境保护等方面进行定期评价。

(二)绩效考核应当结合建设单位对分包单位的监管管理情况,综合考虑分包单位的施工质量、安全生产情况、环保措施等因素。

(三)建设单位应当根据分包单位的绩效情况,对其进行奖惩激励,对绩效合格的分包单位给予奖励,对违规违约的分包单位进行处罚。

第五部分安全生产管理(一)建设单位应加强对分包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的监管,确保分包单位严格遵守国家相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

劳务分包管理制度

劳务分包管理制度

劳务分包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1.1 目的:本制度的目的是为了规范公司劳务分包工作,保障公司的生产安全和质量,维护员工的权益。

1.2 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的各个分支机构和劳务分包单位。

1.3 分包工作的定义:指公司将生产过程中部分工作任务交给劳务分包单位完成。

第二章分包单位的管理2.1 分包单位的选择:公司应根据分包单位资质、诚信度等综合因素进行筛选,经过公司领导层批准后方可合作。

2.2 合同签订:分包单位与公司签订协议前,双方应明确工作任务、工作量、工作期限、工作标准和双方责任等内容,并签署合同。

2.3 员工管理:分包单位应按规定向派遣员工支付工资、保险等费用,并保障员工的劳动权益;同时,分包单位应对员工进行培训和安全教育等管理工作。

2.4 业绩考核:公司应根据分包单位完成的工作任务、质量水平和安全生产情况等因素进行综合评价。

第三章安全生产管理3.1 安全责任:公司和分包单位各自承担与其工作任务相关的安全责任,必须保证人身、设备、财产的安全。

3.2 安全教育:公司和分包单位应对员工进行安全教育,并加强安全意识的培养和普及。

3.3 安全检查:公司应定期对分包单位的安全生产情况进行检查,发现问题要及时整改并公开通报。

3.4 安全奖惩:公司应根据分包单位的安全生产情况给予奖励或者惩罚。

第四章质量管理4.1 质量责任:公司和分包单位各自承担与其工作任务相关的质量责任,必须保证完成任务的质量。

4.2 质量标准:公司应制定分包工作的质量标准,并在合同中明确;分包单位应按照标准完成任务。

4.3 质量检查:公司应定期对分包单位的工作质量进行检查,发现问题要及时整改并公开通报。

4.4 质量奖惩:公司应根据分包单位的工作质量给予奖励或者惩罚。

第五章经济管理5.1 合同管理:公司应按照合同约定及时支付劳务分包费用,分包单位应按照合同约定提交相关材料。

5.2 费用核算:公司和分包单位应及时核算劳务分包费用,确保费用合理、账务清楚。

(完整版)劳务分包管理制度

(完整版)劳务分包管理制度

劳务分包管理制度劳务分包合同的订立必须根据《北京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劳务分包合同管理暂行办法》制定一、劳务作业发包时,发包人、承包人应当依法订立劳务分包合同。

发包人不得将劳务分包合同发给个人或者不具备与所承接工程相适应的资质等级以及未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企业。

承包人不得将所承包的劳务作业发包或者分包给其他企业或个人。

建设单位不得直接将劳务作业发包给劳务企业或个人。

二、劳务作业招标发包的,发包人、承包人应当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30日内订立劳务分包合同;劳务作业直接发包的,发包人、承包人应当在承包人进入施工现场前依法订立劳务分包合同。

劳务分包订立后,除依法变更外,发包人、承包人不得再行订立背离劳务分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

三、劳务分包合同应当采用书面方式订立劳务分包合同应当由双方企业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委托人签字并加盖企业公章,不得使用分公司、项目经理印章。

四、劳务分包合同应当明确以下主要内容:(一)发包人、承包人的单位全称;(二)工程名称、工程地点、劳务作业承包范围及内容、质量标准、劳务分包合同价款;(三)合同工期以及调整的要求;(四)劳务分包合同价款、人工费、劳务工资结算和支付的方式、时限以及保证按期支付的相应措施;(五)劳务分包合同价款调整标准、调整依据及程序;(六)劳务作业内容变更、洽谈的形式和要求;(七)施工现场及劳务作业人员的管理要求;(八)临时性用工、停工、窝工的确认方式及补偿,依据双方施工现场管理约定进行罚款的标准和确定程序,材料保管责任;(九)劳务作业验收的条件及程序;(十)违约责任;(十一)争议的解决方式(十二)发包人、承包人的联系方式,以及发包人的项目经理,承包人的想不负责任的相关信息;(十三)其他应当在劳务分包合同只能够明确约定的内容。

五、本市推行使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与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共同是定的劳务分包合同示范文本。

六、劳务分包合同不得包括大型机械、周转性材料租赁和主要材料采购内容。

劳务分包_安全管理制度

劳务分包_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劳务分包安全管理,保障劳务分包人员的生命财产安全,防止和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项目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项目所有劳务分包单位及其从业人员。

第三条劳务分包安全管理应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坚持“以人为本、责任到人”的原则。

第四条劳务分包单位应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各级人员的安全责任,确保安全生产目标的实现。

第二章组织机构与职责第五条成立劳务分包安全管理工作小组,负责劳务分包安全管理的组织、协调和监督工作。

第六条劳务分包安全管理工作小组的主要职责:(一)贯彻执行国家和地方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政策及标准;(二)制定劳务分包安全管理制度,并监督实施;(三)组织开展劳务分包安全教育培训;(四)监督劳务分包单位落实安全生产措施;(五)定期对劳务分包单位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六)组织事故调查处理,落实事故责任;(七)对劳务分包单位进行安全考核,确保安全生产目标的实现。

第七条劳务分包单位应设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负责本单位的安全管理工作。

第八条劳务分包单位安全生产管理机构的主要职责:(一)贯彻执行国家和地方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政策及标准;(二)制定本单位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并监督实施;(三)组织开展本单位安全教育培训;(四)监督本单位落实安全生产措施;(五)定期对本单位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六)组织事故调查处理,落实事故责任;(七)对本单位进行安全考核,确保安全生产目标的实现。

第三章安全生产责任制第九条劳务分包单位法定代表人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

第十条各级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和作业人员应按照各自的职责,认真履行安全生产职责。

第十一条劳务分包单位应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各级人员的安全责任,并将责任落实到具体岗位和个人。

劳务分包安全管理规定(3篇)

劳务分包安全管理规定(3篇)

第1篇一、总则为加强劳务分包安全管理,保障施工现场安全,防止和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国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二、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劳务分包单位在施工现场从事的各类劳务作业,包括但不限于:土建、安装、装饰装修、园林绿化、设备安装、管道铺设、劳务派遣等。

三、安全管理责任1. 劳务分包单位应设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负责劳务分包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工作。

2. 劳务分包单位法定代表人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施工现场安全生产全面负责。

3. 施工现场项目负责人为安全生产直接责任人,负责施工现场日常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4. 施工现场各工种作业人员应遵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服从安全管理。

四、安全管理制度1. 安全生产责任制(1)劳务分包单位应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各级人员安全生产职责。

(2)项目负责人应定期组织安全生产检查,及时发现和消除安全隐患。

(3)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负责安全生产监督、检查、指导、协调和考核。

2. 安全生产教育培训(1)劳务分包单位应定期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提高安全生产意识。

(2)新入场人员必须经过三级安全教育,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3)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并定期进行复训。

3. 安全技术交底(1)项目负责人应组织安全技术交底,确保从业人员了解作业过程中可能存在的危险因素和防范措施。

(2)安全技术交底应记录在案,并由从业人员签字确认。

4. 安全防护设施(1)劳务分包单位应按照国家标准配备安全防护设施,确保施工现场安全。

(2)施工现场安全防护设施应定期检查、维护,确保其完好有效。

5. 事故报告和处理(1)发生安全事故时,劳务分包单位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采取措施防止事故扩大。

(2)事故发生后,劳务分包单位应按规定及时上报,配合有关部门进行调查处理。

五、安全管理措施1. 劳务分包单位应按照国家规定,为从业人员缴纳工伤保险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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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务分包管理制度
为切实做好工程总包工作,选择适合的劳务分包方并进行有效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一、本制度适用于总包工程中的劳务分包(包清工)的管理。

二、项目部依据以下条件选择和推荐分包方(选择和推荐需由项目经理、技术负责、总施工一同参与),填写劳务分包评价表,连同分包方背景资料统一上报区域公司工程管理处(直属项目上报公司工程质量管理部)审核。

1、符合当地的有关法律、法规及上级部门的规定;
2、劳动力来源情况(包括劳动力素质、特殊工种持证上岗情况);
3、劳务分包班组报价;
4、以往与本公司的合作情况。

三、劳务队伍的选择和确定
1、项目部在选择和确定劳务队伍中的职责
项目经理:负责组建以项目经理为组长,各业务部门负责人为组员的评审小组。

领导评审小组对劳务队伍进行资格预审和竞标资料评审。

总施工(技术负责人):负责审查劳务队伍的施工能力、竞标资料中的施工组织设计和报价等部分内容。

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参与劳务队伍的资质能力评审和竞标评审。

2、项目部坚持“以我为主、先内后外、合理有序、总量控制”的
选择原则,及时向上级上报拟定劳务队伍资质进行审核,由项目部组织公开招标,招标本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评标结果传公司相关部门评审,择优录用,实行合同化管理。

3、凡采取竞标方式选择劳务队伍的,必须制定切实可行的评标办法,以评标得分最高者为中标单位。

必要时可组织进行二次报价。

为防止劳务队伍围标,竞标时应合理确定标底,竞标报价在标底+1%~-5%范围以外的为废标。

4、保证同一竞标内容不少于三家队伍参加竞标,同一工程类别至少选择两个以上劳务队伍,以利相互竞争、制约。

5、劳务队伍的招标选择确定工作,坚持在公司公布的合格班组名单中选择的原则,确因诸多因素选择确定的队伍不在公司公布的合格劳务队伍名单内,应及时办理相关的审批手续。

6、尽量避免使用工程所在地当地劳务队伍。

对长期合作,实力强、信誉好的队伍,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使用。

7、对可能发生突发事件的工序或单位工程,在选择劳务队伍时应有备选方案。

8、对投标单位需进行业绩实地考查时,由项目部召集主要成员共同进行考查、评定。

并整理考查资料。

将各项资料整理完毕,向公司领导进行汇报
9、严禁使用被上级公司列入“黑名单”或年鉴不合格的劳务队伍。

四、劳务合同签订与履行
1、合同价款的确定必须以《内部劳务价格指导表》等为参考,不得突破基准价。

2、项目合同谈判前必须成立谈判小组,并做好谈判策划。

3、合同的签订必须要有法人代表授权书,并按照相应的授权范围进行。

4、正常情况下必须执行“先签合同,后进场施工”的原则,严禁无合同进场施工。

增减工程应及时补充签订合同。

工程变更应及时变更合同。

5、劳务分包合同须经公司经营部审核后,方能签订。

6、合同履行过程中,定期对合同履行情况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措施,保证各项指标满足合同约定。

五、劳务队伍的管理和考核
1、劳务队伍进场前,必须按劳务费总额的5%—10%向项目部缴纳履约保证金。

2、劳务队伍进场后,项目部负责审核劳务队伍进入项目的资源必须与承诺一致。

如有变化,必须经项目部同意。

3、凡交由劳务分包队伍施工的工程,应严格按照合同约定条款管理,劳务分包队伍必须自行完成所承包的工程,严禁分包队伍将工程再分包。

4、劳务分包队伍负责现场施工安全,必须服从项目部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管理。

5、项目经理部对劳务分包工程承担全部监管责任,切实做好现场管理人员的选派工作,落实劳务分包全过程“旁站”制度,严格进行安全、质量和工期的监督与控制。

6、根据施工现场需求配备相应的人力资源并与劳务班组依法签订固定期限或以完成某项工程为期限的劳动合同。

7、保证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交底、安全检查等制度的落实;配备安全管理人员,安全责任制度清晰、落实到人;严格执行安全交底、检查制度,服从项目部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管理。

8、劳务工进入施工现场后,必须进行安全教育培训及岗位技能培训,做到持证上岗。

9、施工中严格质量和工期的监督与控制,配备相应质量管理人员,质量责任清晰,落实到人;操作人员清楚技术质量要求;施工质量符合设计和规范要求。

10、劳务工应编成专业班组,由技术理论水平高、责任心强、综合素质好的优秀职工担任班组长,采取小工种、工序承包、工作量包干等方式从事施工生产作业。

11、针对项目实际要求和施工任务制定旬、月、季度计划;按照业主要求,千方百计完成施工计划。

12、项目分包后施工过程中严禁以包代管。

项目经理是履行合同的具体责任人,也是对该工程实行项目目标管理的第一执行人和责任人,对分包工程项目的工期、质量、安全、成本效益负全面责任。

13、劳务队伍在某项工程终结后,项目部及时组织相关人员对其
安全生产、施工质量、工程实际完成量等方面进行综合考核评价,并将考核评价结果上报公司工程部备案。

六、劳务费用的结算与支付
1、项目部按月对已完工程进行现场验收、计量,累计计量不突破合同总量或设计总量。

若突破,必须要有手续完备的变更设计。

质量不达标的工程坚决不计量,返工费用由责任方承担。

2、计量总额必须控制在基准总价以内,不得突破基准总价。

3、每月建立各项费用清单。

供应劳务队伍的材料必须采用限额发料进行控制,并建立相应的奖罚机制。

4、按照规定流程每月为劳务队伍办理计量手续。

5、按合同约定及时支付已完合格工程劳务费,并监督劳务工工资发放。

6、项目完工,及时对劳务队伍办理末次结算支付及退场手续。

7、付款应控制在应付余额以内,不得出现超支超付,原则上不得预付劳务费。

8、所有结算资料必须实行“双检制”,要有计算人、复核人签字,同时要有劳务队伍具备资格的人员签字认可。

9、所有结算资料严格签字制度,对签字不全的结算单据,项目经理不得批准,财务部门不得支付。

三、区域公司由工程管理处负责组织相关处室(直属项目由工程质量管理部负责组织相关部门)根据以上四点对分包方进行审核,在
十五个工作日内审核完毕。

四、审核合格的分包方由区域公司总经理审批并作出结论,由区域公司工程管理处建立合格的劳务分包名录,并报浙江元力建设有限公司工程质量管理部备案(直属项目部由公司工程质量管理部建立合格劳务分包名录),工程质量管理部对各单位上报的合格劳务分包方有否决权。

五、劳务分包原则上应在合格分包方名录上选择,特殊情况(如业主推荐)由区域公司工程管理处组织有关处室按上述要求的内容进行审核。

六、劳务分包合同由项目部签订,区域公司工程管理处审核,区域公司总经理批准(直属项目部经公司工程质量管理部审核、分管领导批准)。

七、劳务分包合同签订后,劳务分包方提供人员花名册及特殊工种上岗证复印件。

八、劳务分包方人员进入施工现场前,浙江元力建设有限公司(区域公司)及项目部对劳务分包方人员进行新工人安全须知教育培训,经考试合格后才能进入施工现场作业。

项目部应建立劳务分包方人员花名册台帐。

九、浙江元力建设有限公司工程质量管理部与区域公司工程管理处,要不定期地对劳务分包工程项目的工期、质量、特殊人员持证上岗情况进行检查、督促,检查不合格者,浙江元力建设有限公司、区域公司及项目部对劳务分包方提出整改,如果整改后仍不符合要求
者,项目部、区域公司、浙江元力建设有限公司有权对劳务分包方进行清退。

十、劳务分包工程完工后,项目部应对劳务分包方的劳动力素质情况进行验证并形成记录,上报区域公司工程管理处(浙江元力建设有限公司工程质量管理部)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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