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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挖基坑施工工艺标准
FHEC-QH-2-2007
1适用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公路桥梁工程的桥墩、桥台基坑、涵洞基坑的开挖工作。
2编制主要应用标准和范围
2.0.1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公路桥涵施工技术规范》
(JTJ041—2000)。
2.0.2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环境空气质量标准》
(GB3095—1996)。
2.0.3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土建工程)(—2004)。
2.0.4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公路土工试验规程》
(JTGE40—2077)。
3施工准备
3.1技术准备
3.1.1熟悉和分析施工现场的地质、水文资料,根据结构物,确定基坑的大小和开挖深度,进行施工设计计算,确定施工方案,编制单项施工组织设计,向班组进行书面的一级技术交底和安全交底。
3.1.2基坑开挖前,必须对基坑围护范围及外周边以内地层中的地下障碍物进行勘探、调查,以便采取必要的措施。
3.1.3了解所处地段是否对基坑围护结构及开挖支撑施工的噪声和
振动有限制,以决定是否采用锤击式打入或振动式打入进行围堰施工和支撑拆除。
3.1.4施工地段是否有场地可供钢筋加工制作、施工设备停放、施工车辆进出和土方材料堆放,如场地不能满足,则必须选择土方侧运和其他场地。
3.1.5落实施工方法、施工设备、施工技术,在安全、可靠、经济、合理的前提下,因地制宜确定设计方案,使设计施工方法适应当地的情况。
3.1.6施工放样:测定基坑纵、横中心线及高程水准点后,按边坡的施坡率放出上口开挖边线桩,并撒出开挖灰线。放样完毕后,监理驻地工程师复核、签认手续。
3.1.7开挖前对施工人员进行全面的技术、操作、安全二级交底,确保施工过程的工程质量和人身安全。
3.2机具准备
3.2.1挖掘设备:铁锹、锤、镐、钢钎、挖掘机、手推车、大小翻斗车等。
3.2.2排水设备:离心式潜水泵、高压水泵、针形管、塑料管或胶皮管、井点降水设施等。
3.2.3安全设备:鼓风机、有害气体检测仪、氧气袋、低压防破电线、防水照明灯、竹梯或软梯、警戒绳、安全帽、安全带等。
3.3作业条件
3.3.1开挖前场地应完成三通一平。清除坡面危石、浮土,出渣道路顺畅,远离基坑的地方设有存土场,孔口四周排水系统完善,临时电力
线路、通风、安全设施准备就绪。设立开挖安全警示牌。
3.3.2基坑顶面应设置防止水流入基坑的设施,基坑顶有动荷载时,坑顶边与动荷载间应留有不小于1m宽的护道。如工程地质和水文地质不良,应采取加固措施。
3.3.3施工区域机械、车辆运行路线、开挖墩、台编号的布置应根据工程的规模、埋深、机械性能、土方运距等情况确定。
3.3.4施工作业人员要求
应由工长或现场技术人员对基坑开挖的工人进行培训、技术安全交底,做到熟练掌握开挖的具体要求、与机械设备的相互配合,要有应对安全紧急救援措施,操作人员要保持稳定。
3.3.5施工机械设备要求
按照基坑大小、开挖方量配置施工机械,挖掘机、翻斗车、压实机具车况良好,明确运输车辆的行走路线,做到空车、重车分流而行。司驾人员应进行岗前培训,明确开挖深度,不得超挖。注意其他施工人员的人身安全。
3.3.6基坑四周设置排水沟、集水坑,及时将坑内的积水排走,确保坑内无积水,必要时降低地下水位。集水坑宜设在上游,尺寸视渗水的情况而定。排水设备的能力宜大于渗水量的1.5-2.0倍。
3.3.7根据施工组织设计,已合理安排不间断连续施工和安全值班制度。
4施工操作工艺
4.1工艺流程
施工方案论证及确定→测量放线并用灰线撒出轮廓线→放坡开挖→井点降水以保持基坑内干燥→使用大型机械进行基坑开挖→基坑四周设置排水沟、集水坑进行排水→机械开挖至基底设计高程,并预留30cm的高度→人工清理找平基底→基底处理→成品验收。
4.2操作方法
4.2.1方案论证
基坑工程方案总体设计应依据工程的实际地质情况和周围环境条件,确定合理、便捷、安全经济的基坑开挖方法,并做出地基加固和开挖施工等配套设计。
4.2.2测量放样
依据设计资料及图纸,复核基坑轴线控制网和高程基准点。测定基坑纵、横中心线及高程水准点后,按边坡的放坡率放出上口开挖边线桩,并撒出开挖灰线,并在基坑的四周引出测量控制桩位的护桩。经驻地监理工程师复核、批准后进行开挖。
4.2.3基坑尺寸确定
基坑尺寸应满足施工要求。当基坑为渗水的土质基底,坑底尺寸根据排水要求(包括排水沟、集水井、排水管网等)和基础模板设计所需基坑大小而定。一般基底应比基础的平面尺寸增宽0.5-1.0m。当不设模板时,可按基础底的尺寸开挖基坑。
4.2.4放坡开挖
1)基坑坑壁坡度应按地质条件、基坑深度、施工方法等情况确定。
当为无水基坑且土层构造均匀时,基坑坑壁坡度可按表4.2.4确定。②坑壁土类按照现行《公路土工试验规程》(JTGE40-2007)划分;③岩石单轴极限强度﹤5.5MPa、5.5-30 MPa、﹥30MPa时,分别定为极软、软质、硬质岩;④当基坑深度大于5 m时,基坑坑壁坡度可适当放缓或加设平台。2)如土的湿度有可能使坑壁不稳定而引起坍塌时,基坑坑壁坡度应缓于该湿度下的天然坡度。
3)当基坑有地下水时,地下水位以上部分可以放坡开挖;地下水位以下部分,若土质易坍塌或水位在基坑底以上较深时,应加固开挖。
4)在xxxx开挖,应注意防止滑坍。
4.2.5井点降水
基坑开挖前,依据设计图提供的勘察资料,先估算渗水量,选择施工方法和排水设备。如采用井点法降低地下水位,则在距基坑坡顶外的土层内通过计算设置若干针形管,通过水泵从中抽水引起地下水位的下降。由于各集水井在施工过程中不断抽水,使基坑范围地下水位下降,从而基坑保持干燥无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