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防面积的计算方法
人防工程面积计算规则
人防工程面积计算规则(原创版)目录1.人防工程面积计算的重要性2.人防工程面积计算的规则和方法3.人防工程面积计算的实际应用和意义正文【人防工程面积计算的重要性】人防工程,即人民防空工程,是指为保障战时人民防空需要而建设的地下或半地下工程。
在我国,人防工程建设有着严格的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
其中,面积计算是工程设计和施工的重要环节,对于保证人防工程的质量和安全具有重要意义。
【人防工程面积计算的规则和方法】人防工程的面积计算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计算规则:人防工程的面积计算应遵循“净面积”原则,即工程内部实际可用空间面积。
此外,还需考虑工程的层高、墙体厚度等因素。
2.计算方法:人防工程的面积计算可采用两种方法,即直接测量法和公式计算法。
直接测量法即在现场对工程内部空间进行实测,以得出净面积。
公式计算法则是根据工程的设计图纸和相关参数,运用数学公式计算得出净面积。
【人防工程面积计算的实际应用和意义】人防工程面积计算在实际应用中具有重要意义,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确保工程质量:通过严格的面积计算,有利于及时发现设计图纸中的问题,避免因设计不合理而导致的工程质量问题。
2.合理规划工程布局:准确的面积计算可以为工程的布局和功能区划分提供依据,从而提高工程的使用效率。
3.有助于工程施工管理:面积计算可以为施工过程中的进度控制、成本控制等提供数据支持,有利于提高工程施工的管理水平。
4.保障战时人民防空需要:人防工程在战时承担着保护人民生命安全的重要任务。
准确的面积计算可以确保工程具备足够的防护能力,为战时人民防空提供有力保障。
总之,人防工程面积计算是工程设计和施工过程中的重要环节,对于保证人防工程的质量和安全具有重要意义。
人防建筑面积的规定
人防工程知识一、对于人防工程的面积有以下规定:1、所有建筑均按建筑形式分类,指标计算与使用功能无关。
计算方法:(1)十层以上(含十层)的建筑,应修建“满堂红”防空地下室,可按其第十层标准面积指标计算;(2)十层(不含十层)以下,基础埋深超过3米(含3米)的建筑,应按其面积(含地下)的3%修建;(3)十层(不含十层)以下,基础埋深不超过3米的建筑,应按其面积(含地下)的2%修建;(4)单建工程(地上建筑投影范围之外的地下建筑)应按其面积的30%修建。
如一栋建筑既有高层又有多层,应按上述要求对建筑进行竖向分割后,分类计算应建设人防面积指标。
2、为小区配套建设的中小学、幼儿园、市政站点等可不结合修建防空地下室。
如上述项目与其它建筑合并设置,应将其面积指标扣除。
3、地下室、半地下室、地下车间、仓库、商店、车站、地下指挥部等,包括相应的有永久顶盖的出入口的建筑面积,按照其上口外墙(部包括采光井、防潮层以及保护墙)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
层高超过2.20M的部位应该计算全部面积;层高不足2.20M的部位应该计算1/2面积。
4、应建人防面积=高层建筑的基层面积,按100%计算(不管有、无地下室)+ 楼层为1层—3层的如果地下室埋深不到3米或无地下室的,按基层面积的15%计算;如埋深超过3米的按基层面积的100%计算+楼层为4-6层的如果地下室埋深不到3米或无地下室的,按基层面积的35%计算;如埋深超过3米的按基层面积的100%计算二、人防工程等级的划分:人防工程的有3个规范:1.人民防空工程设计规范GB50225-20052.人民防空地下室设计规范GB 50038—20053.人民防空工程设计防火规范GB 50098-98(2001 年版)我国人防等级按其抗力从高到低共有八级,《人民防空地下室设计规范》GB 50038—94仅适于下列级别:防等级的划分有四种方式来划分的按抗力等级划分,可分为1、2、2b、3、4、4b、5、6等8个等级,工程可直接称为某级人防工程;按战时用途划分,可分为指挥通讯、人员掩蔽、医院、救护站、仓库、车库等;按平时用途可分为商场、游乐场、游馆、影剧院(会堂)等;按防化等级可分为甲、乙、丙、丁4个等级。
人防面积的计算方法
所有建筑均按建筑形式分类,指标计算与使用功能无关。
计算方法:(1)十层以上(含十层)的建筑,应修建“满堂红”防空地下室,可按其第十层标准面积指标计算;(2)九层(含九层)以下,基础埋深超过3米的建筑,应按其面积(含地下)的3%修建;(3)九层(含九层)以下,基础埋深不超过3米的建筑,应按其面积(含地下)的2%修建;(4)单建工程应按其面积的30%修建。
如一栋建筑既有高层又有多层,应按上述要求对建筑进行竖向分割后,分类计算应建设人防面积指标。
2、为小区配套建设的中小学、幼儿园、市政站点等可不结合修建防空地下室。
如上述项目与其它建筑合并设置,应将其面积指标扣除。
以上是否可以作为确定人防工程面积依据
根据国家和本市的有关规定,城市新建民用建筑,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结合修建战时可以用于防空的地下室。
民防工程的建筑面积应按下列标准计算:10层(含)以上的民用建筑按首层建筑面积计算。
9层(含)以下的民用建筑,基础埋深大于3米(含)的按首层建筑面积计算;基础埋深小于3米的按地上总建筑面积的2%计算。
新建的幼儿园、学校教学楼、养老院以及为残疾人修建的生活服务设施等民用建筑,应按规定配建民防工程,经认定不宜修建结建民防工程的,按照规定可以减半收取民防工程建设费。
最新人防建筑面积规定
人防建筑面积规定1、所有建筑均按建筑形式分类,指标计算与使用功能无关。
计算方室,可按其第十层标准面积指标计算;(2)十层(不含十层)以下,有多层,应按上述要求对建筑进行竖向分割后,分类计算应建设人防面积指标。
2、为小区配套建设的中小学、幼儿园、市政站点等可不结合修建防空地下室。
如上述项目与其它建筑合并设置,应将其面积指标扣除。
2、而施工图里面的楼梯,排风房,配电房,等相关的设施是不是应该也算入人防面积,还是应该去除这些后剩余的面积才能算是必须要做的人防面积?1、最严格的要求就是从人防防护密闭门开始计算,凡人防防护密闭门外的一律不参与计算人防建筑面积,这种计算与规范、图集不符,但属于地方规定也必须执行,或许福建作为沿海地区对人防要求高吧,但这也不是福建所有地区都这么规定。
大部分人防地下室我都按这个计算。
2、第一种情况计算的人防面积,毫无疑义都是属于人防面积。
对于防护密闭门外的楼梯、电梯、坡道等是否算入人防面积也有好几种情况: 2.1、电梯是绝对不能算入人防面积的,这点规范是非常明确的。
3.3.26当电梯通至地下室时,电梯必须设置在防空地下室的防护密闭区以外。
2.2、楼梯、坡道如果只是平时使用,与人防无关的则不算了人防面积。
2.3、人防口部的定义中包含人防使用的竖井及防护密闭门以外的通道。
此通道含坡道及楼梯。
2.4、布置人防口部、密闭通道等人防有使用到的楼梯、坡道。
按规范及其图示凡人防使用的楼梯、坡道均计入人防面积。
2.5、关于坡道是否可以全算人防面积的问题。
由于坡道计算到上部有盖板的位置往往面积非常大,如果均计入人防面积大大影响人防面积指标,给人防实际掩蔽面积造成不利影响。
大部分意见是:对于坡道除了人防汽车库可以全算外一般只计算口部外的一跨作为人防面积。
人防面积一般为地上建筑投影面积。
C语言上机150道题及参考答案1.某一门课程考试之后,需要统计考生(10人)的平均成绩,并找出其中的最高分和最低分。
人防工程面积指标计算规则
人防工程面积指标计算规则人防工程面积指标是指在建设人防工程时,根据规定的计算规则计算出来的一个指标,用来衡量人防设施所占用的建筑面积大小。
人防工程的面积指标的计算规则一般根据国家或地方的相关规定来进行,下面是常见的计算规则:一、人防工程面积指标的计算方法:1.固定指标法:根据人防工程的功能和设备情况,根据一定的规定指标推算面积。
比如,在一些地方规定每座人防工程应占用的面积不得超过2000平方米。
这种方法适用于需要快速计算的情况。
2.按人口密度计算法:根据建设人防工程的区域的人口密度,按照一定的人口密度指标计算出人防工程的面积。
例如,根据每平方公里的人口数来计算。
3.按人口数量计算法:根据建设人防工程所需保护的人口数量,按照一定的规定指标计算出人防工程的面积。
例如,规定每人应占用的面积为1平方米,根据需要保护的人口数量来计算。
4.按建筑面积计算法:根据建筑物的总面积,按照一定的规定指标计算出人防工程的面积。
例如,规定人防工程的占比为总建筑面积的10%。
二、人防工程面积指标的注意事项:1.市场需求:根据当地的市场需求和规划,制定合理的人防工程面积指标。
考虑人口增长率、城市扩展等因素,确保人防工程面积符合实际需求。
2.安全要求:人防工程的面积要满足安全要求,包括承载能力、疏散通道、防火防护等方面的要求。
确保在紧急情况下,人防工程能够保障人员的生命安全。
3.环境保护:在计算人防工程面积指标时,还需要考虑环境保护因素。
避免过度消耗土地资源,合理利用现有的建筑空间。
可以利用地下空间、地下室等方式进行人防工程的建设。
4.政策规定:5.经济可行性:人防工程的建设需要一定的投资,因此在计算人防工程面积指标时,还需要考虑经济可行性。
要求人防工程的建设成本与效益相匹配,确保投资回报合理。
通过以上计算规则和注意事项,可以合理计算人防工程的面积指标,确保人防工程的建设与使用符合实际需求和安全要求,并与相关政策规定相一致。
人防建筑面积的规定
人防工程知识一、对于人防工程的面积有以下规定:1、所有建筑均按建筑形式分类,指标计算与使用功能无关。
计算方法: (1)十层以上(含十层)的建筑,应修建“满堂红”防空地下室,可按其第十层标准面积指标计算;(2)十层(不含十层)以下,基础埋深超过3米(含3米)的建筑,应按其面积(含地下)的3%修建;(3)十层(不含十层)以下,基础埋深不超过3米的建筑,应按其面积(含地下)的2%修建;(4)单建工程(地上建筑投影范围之外的地下建筑)应按其面积的30%修建。
如一栋建筑既有高层又有多层,应按上述要求对建筑进行竖向分割后,分类计算应建设人防面积指标。
2、为小区配套建设的中小学、幼儿园、市政站点等可不结合修建防空地下室。
如上述项目与其它建筑合并设置,应将其面积指标扣除。
3、地下室、半地下室、地下车间、仓库、商店、车站、地下指挥部等,包括相应的有永久顶盖的出入口的建筑面积,按照其上口外墙(部包括采光井、防潮层以及保护墙)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
层高超过2."20M的部位应该计算全部面积;层高不足2."20M的部位应该计算1/2面积。
4、应建人防面积=高层建筑的基层面积,按100%计算(不管有、无地下室)+楼层为1层—3层的如果地下室埋深不到3米或无地下室的,按基层面积的15%计算;如埋深超过3米的按基层面积的100%计算+楼层为4-6层的如果地下室埋深不到3米或无地下室的,按基层面积的35%计算;如埋深超过3米的按基层面积的100%计算二、人防工程等级的划分:人防工程的有3个规范:1."人民防空工程设计规范GB50225-20052.人民防空地下室设计规范GB 50038—20053.人民防空工程设计防火规范GB 50098-98(2001年版)我国人防等级按其抗力从高到低共有八级,《人民防空地下室设计规范》GB50038—94仅适于下列级别:防等级的划分有四种方式来划分的 按抗力等级划分,可分为1、"2、2b、3、"4、4b、5、"6等8个等级,工程可直接称为某级人防工程; 按战时用途划分,可分为指挥通讯、人员掩蔽、医院、救护站、仓库、车库等; 按平时用途可分为商场、游乐场、游馆、影剧院(会堂)等; 按防化等级可分为甲、乙、丙、丁4个等级。
人防建筑面积的规定
人防工程知识一、对于人防工程的面积有以下规定:1、所有建筑均按建筑形式分类,指标计算与使用功能无关。
计算方法: (1)十层以上(含十层)的建筑,应修建“满堂红”防空地下室,可按其第十层标准面积指标计算; (2)十层(不含十层)以下,基础埋深超过3米(含3米)的建筑,应按其面积(含地下)的3%修建; (3)十层(不含十层)以下,基础埋深不超过3米的建筑,应按其面积(含地下)的2%修建;(4)单建工程(地上建筑投影范围之外的地下建筑)应按其面积的30%修建。
如一栋建筑既有高层又有多层,应按上述要求对建筑进行竖向分割后,分类计算应建设人防面积指标。
2、为小区配套建设的中小学、幼儿园、市政站点等可不结合修建防空地下室。
如上述项目与其它建筑合并设置,应将其面积指标扣除。
3、地下室、半地下室、地下车间、仓库、商店、车站、地下指挥部等,包括相应的有永久顶盖的出入口的建筑面积,按照其上口外墙(部包括采光井、防潮层以及保护墙)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
层高超过2.20M的部位应该计算全部面积;层高不足2.20M的部位应该计算1/2面积。
4、应建人防面积=高层建筑的基层面积,按100%计算(不管有、无地下室)+ 楼层为1层—3层的如果地下室埋深不到3米或无地下室的,按基层面积的15%计算;如埋深超过3米的按基层面积的100%计算+楼层为4-6层的如果地下室埋深不到3米或无地下室的,按基层面积的35%计算;如埋深超过3米的按基层面积的100%计算二、人防工程等级的划分:人防工程的有3个规范:1.人民防空工程设计规范GB50225-20052.人民防空地下室设计规范GB 50038—20053.人民防空工程设计防火规范GB 50098-98(2001 年版)我国人防等级按其抗力从高到低共有八级,《人民防空地下室设计规范》GB 50038—94仅适于下列级别: 防等级的划分有四种方式来划分的 按抗力等级划分,可分为1、2、2b、3、4、4b、5、6等8个等级,工程可直接称为某级人防工程; 按战时用途划分,可分为指挥通讯、人员掩蔽、医院、救护站、仓库、车库等; 按平时用途可分为商场、游乐场、游馆、影剧院(会堂)等; 按防化等级可分为甲、乙、丙、丁4个等级。
2021年人防建筑面积规定
人防建筑面积规定1、欧阳光明(2021.03.07)2、所有建筑均按建筑形式分类,指标计算与使用功能无关。
计算方法:(1)十层以上(含十层)的建筑,应修建“满堂红”防空地下室,可按其第十层标准面积指标计算;(2)十层(不含十过3米的建筑,应按其面积(含地下)的2%修建;(4)单建工程(地上建筑投影范围之外的地下建筑)应按其面积的30%修建。
如一栋建筑既有高层又有多层,应按上述要求对建筑进行竖向分割后,分类计算应建设人防面积指标。
2、为小区配套建设的中小学、幼儿园、市政站点等可不结合修建防空地下室。
如上述项目与其它建筑合并设置,应将其面积指标扣除。
3、而施工图里面的楼梯,排风房,配电房,等相关的设施是不是应该也算入人防面积,还是应该去除这些后剩余的面积才能算是必须要做的人防面积?1、最严格的要求就是从人防防护密闭门开始计算,凡人防防护密闭门外的一律不参与计算人防建筑面积,这种计算与规范、图集不符,但属于地方规定也必须执行,或许福建作为沿海地区对人防要求高吧,但这也不是福建所有地区都这么规定。
大部分人防地下室我都按这个计算。
2、第一种情况计算的人防面积,毫无疑义都是属于人防面积。
对于防护密闭门外的楼梯、电梯、坡道等是否算入人防面积也有好几种情况: 2.1、电梯是绝对不能算入人防面积的,这点规范是非常明确的。
3.3.26当电梯通至地下室时,电梯必须设置在防空地下室的防护密闭区以外。
2.2、楼梯、坡道如果只是平时使用,与人防无关的则不算了人防面积。
2.3、人防口部的定义中包含人防使用的竖井及防护密闭门以外的通道。
此通道含坡道及楼梯。
2.4、布置人防口部、密闭通道等人防有使用到的楼梯、坡道。
按规范及其图示凡人防使用的楼梯、坡道均计入人防面积。
2.5、关于坡道是否可以全算人防面积的问题。
由于坡道计算到上部有盖板的位置往往面积非常大,如果均计入人防面积大大影响人防面积指标,给人防实际掩蔽面积造成不利影响。
大部分意见是:对于坡道除了人防汽车库可以全算外一般只计算口部外的一跨作为人防面积。
应建人防面积计算问题
1、应建人防面积计算问题:1.1、高层部分(住宅≥10F、公建≥24米)部分应建人防面积全算,与高层部分连接的裙房按当地人防办的要求的百分比计算(一般2%,楼主也在厦门,那么裙房部分按4%计算)。
1.2、结构没有脱开裙房的人防面积计算有时候是全算的,比如裙房只有一小部分时人防办一般都按高层给你全算的。
裙房面积占的很大时一般是按分开计算的(不管结构是否脱开)。
其实个人认为裙房不管结构是否脱开都该按多层来确定人防面积。
2、关于大地下室里面做一小部分人防地下室,出现无覆土的临空墙的问题。
其实只要不是全部做人防的地下室,那么必然会出现与非人防地下室相邻的一面是没有覆土的临空墙。
这种情况下此面临空墙一般平战都不作覆土(以前也碰到要求覆土的,那么平时就该覆土,一般覆土要到3米宽)。
当然无覆土的临空墙越少越好,如果一个很大的地下室,你把人防地下室放到中间,造成四周都是没有覆土的临空墙,这样的做法是肯定通不过的。
关于此临空墙不覆土给防空地下室造成什么影响,这个问题很复杂,涉及整个人防地下室的抗倾覆问题、水平侧限问题及升压时间问题。
这些问题以前做一个较大工程时开发商专门邀请专家探讨过,其实都很难搞清楚。
(4)地下室、半地下室、地下车间、仓库、商店、地下指挥部等及附属建筑物外墙有出人口的(沉降缝为界)建筑物,按其上口外墙(不包括采光井、防潮层及其保护墙)外围水平面积计算。
人防通道端头出口部分为楼梯踏步时,按楼梯上口外墙外围水平面积计算。
(19)建筑物内无楼梯,设室外楼梯(包括疏散梯)作为主要通道和用于疏散的,其室外楼梯按每层水平投影面积计算建筑面积;室内有楼梯并设室外楼梯(包括疏散梯)的。
其室外楼梯按每层水平投影面积的一半计算建筑面积。
1、所有建筑均按建筑形式分类,指标计算与使用功能无关。
计算方法:(1)十层以上(含十层)的建筑,应修建“满堂红”防空地下室,可按其第十层标准面积指标计算;(2)九层(含九层)以下,基础埋深超过3米的建筑,应按其面积(含地下)的3%修建;(3)九层(含九层)以下,基础埋深不超过3米的建筑,应按其面积(含地下)的2%修建;(4)单建工程应按其面积的30%修建。
规范人防建设面积计算公式
规范人防建设面积计算公式人防建设是指为了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而进行的一系列设施和措施的建设。
在城市化进程中,人防建设越来越受到重视,因为城市人口密集,建筑物多样,一旦发生灾害,后果可能会非常严重。
因此,人防建设面积的计算成为了一个重要的问题。
一般来说,人防建设面积的计算是根据人口密度、建筑物类型和灾害类型等因素来确定的。
在实际中,采用的计算方法有很多种,但是为了规范人防建设面积的计算,我们需要建立一个统一的公式来进行计算。
下面,我们将介绍一种常用的规范人防建设面积计算公式。
首先,我们需要确定人口密度。
人口密度是指单位面积内的人口数量。
一般来说,人口密度越大,人防建设面积就需要越大。
因此,在计算人防建设面积时,我们需要首先确定人口密度。
其次,我们需要确定建筑物类型。
建筑物类型包括住宅、商业、办公等不同类型的建筑物。
不同类型的建筑物对人防建设面积的要求也是不同的。
比如,住宅区的人防建设面积可能需要更大一些,因为住宅区的人口密度通常比较大,而商业区和办公区的人口密度相对较小。
最后,我们需要确定灾害类型。
灾害类型包括地震、火灾、洪水等不同类型的灾害。
不同类型的灾害对人防建设面积的要求也是不同的。
比如,地震灾害对人防建设面积的要求可能会更高一些,因为地震可能会导致建筑物倒塌,人员被困等情况。
综合考虑以上因素,我们可以建立如下的规范人防建设面积计算公式:\[S = K \times D \times T \]其中,S表示人防建设面积,单位为平方米;K为人口密度系数,取值范围为0.5-1.5;D为建筑物类型系数,取值范围为0.5-1.5;T为灾害类型系数,取值范围为0.5-1.5。
在实际中,K、D、T的取值可以根据具体情况进行调整。
比如,对于人口密度较大的区域,可以取较大的K值;对于地震灾害较为严重的区域,可以取较大的T值。
通过调整K、D、T的取值,可以更好地满足不同区域、不同类型建筑物和不同灾害类型的人防建设面积需求。
人防应建面积计算规则2019
人防应建面积计算规则2019人防工程建筑面积是指在楼房建设过程中,应根据建筑面积的大小,按规定建筑人防工程,人防工程所占用的建筑面积为人防工程建筑面积。
对于人防工程的面积有以下规定:所有建筑均按建筑形式分类,指标计算与使用功能无关。
计算方法:1、十层以上(含十层)的建筑,应修建“满堂红”防空地下室,可按其第十层标准面积指标计算;2、十层(不含十层)以下,基础埋深超过3米(含3米)的建筑,应按其面积(含地下)的3%修建;3、十层(不含十层)以下,基础埋深不超过3米的建筑,应按其面积(含地下)的2%修建;4、单建工程(地上建筑投影范围之外的地下建筑)应按其面积的30%修建。
如一栋建筑既有高层又有多层,应按上述要求对建筑进行竖向分割后,分类计算应建设人防面积指标。
扩展资料:工程设计防空地下室专业队工程、人员掩蔽工程设计时,应以掩蔽面积按“规范”表3.2.1-2的“面积标准”确定掩蔽人员或装备数量,不允许随意提高“面积标准”,致使掩蔽人员或装备数量降低,造成出入口宽度、防护设备及风水电专业设计参数偏小,满足不了战时实际需要。
人防物资库工程宜按储存食品、物资为主,物资出入口门洞最小宽度为1.5m,对于建筑面积大于2000m防护单元的物资库主要出入口宜考虑进叉车,设计图纸上应明确车行通道,车行通道宽度应满足通行的要求。
主体设计时应按物资分类敞开式堆放设计,每个堆放段长度不宜大于15m,两个堆放区间距不宜小于800mm,物资与墙距离不宜小于700mm,与梁底距离不宜小于300mm。
设计图纸上应明确堆放区尺寸、堆放区堆放食品、物资种类(食品种类、比重可按《建筑结构荷载规范》(GB 5009-2001)中附录A,表A.1<常用材料和构件的自重表>第9项“食品”采用)。
柴油发电站的有效面积宜按如下标准确定:<200kw的电站按1.18~1.68m/kw;200~1000kw的电站按 1.26~1.50m/kw;>1000kw的电站按0.67~1.26m/kw。
人防应建面积计算规则2019
建筑人防的建设要求,及人防建筑面积:在县城以上城市规划区内的国有土地上新建民用建筑(除工业生产厂房外),按照下列规定同步修建防空地下室:(一)新建10层以上或者基础埋深3米以上的民用建筑,按地面首层建筑面积修建抗力等级6级以上的防空地下室;(二)新建除第一项规定以外的人民防空重点城市的居民住宅楼,按照地面总建筑面积一定比例修建抗力等级6B级防空地下室。
具体比例为:一类国家人防重点城市为6%—8%;二类国家人防重点城市为5%—6%;三类国家人防重点城市为4%—5%;县城为3%。
(三)新建除第一项、第二项规定以外的其他民用建筑,按照地面总建筑面积一定比例修建抗力等级6级以上的防空地下室。
具体比例为:一类国家人防重点城市为4%—5%;二类国家人防重点城市为3%—4%;三类国家人防重点城市为2%—3%;县城为2%。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批准免建和减少修建防空地下室面积,或者降低防空地下室抗力等级。
建筑面积是指建筑物外墙勒脚以上的结构外围水平面积,是以平方米反映房屋建筑建设规模的实物量指标。
对于人防工程的面积有以下规定:一. 所有建筑均按建筑形式分类,指标计算与使用功能无关。
计算方法:1. 十层以上(含十层)的建筑,应修建“满堂红”防空地下室,可按其第十层标准面积指标计算;2. 十层(不含十层)以下,基础埋深超过3米(含3米)的建筑,应按其面积(含地下)的3%修建;3. 十层(不含十层)以下,基础埋深不超过3米的建筑,应按其面积(含地下)的2%修建;4. 单建工程(地上建筑投影范围之外的地下建筑)应按其面积的30%修建。
如一栋建筑既有高层又有多层,应按上述要求对建筑进行竖向分割后,分类计算应建设人防面积指标。
二. 为小区配套建设的中小学、幼儿园、市政站点等可不结合修建防空地下室。
如上述项目与其它建筑合并设置,应将其面积指标扣除。
三. 地下室、半地下室、地下车间、仓库、商店、车站、地下指挥部等,包括相应的有永久顶盖的出入口的建筑面积,按照其上口外墙(部包括采光井、防潮层以及保护墙)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
结合建设项目配建人防工程面积指标计算规则
结合建设项目配建人防工程面积指标计算规则建设项目配建人防工程面积指标计算规则是指在进行建设项目规划时,根据国家《城市人防设施配建工程规划设计管理办法》和《人防设施设计规范》的相关要求,对建设项目所需的人防工程面积进行合理的计算和规划。
一、指标计算规则的背景人防工程是指用于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地下或地上设施,包括人防避难场所、人防通道、人防门窗等。
为了适应国家防空防灾需要,保障人民安全,我国规定了建设项目配建人防工程面积的指标计算规则。
二、指标计算规则内容1.建设项目配建人防面积的范围:城市规划与建设主管部门在制定建设项目规划时,根据所处的防空防灾重要区域等级,确定建计划项目配建人防工程面积的范围。
2.建设项目配建人防工程面积指标的计算:根据《城市人防设施配建工程规划设计管理办法》和《人防设施设计规范》的相关要求,建设单位按照项目类型和人口密度等因素,采用建筑面积和人防面积比例来计算配建人防工程面积。
3.人防工程面积指标的调整:根据实际情况,建设单位可根据建设项目的特殊要求,申请调整配建人防工程面积的指标,但需提交相关材料,并经城市规划与建设主管部门批准。
4.人防工程与建筑工程配建的比例:建设项目规划阶段,建设单位需根据人防工程面积指标计算结果,确定人防工程与建筑工程配建的比例,并在项目建设中进行落实。
5.人防工程面积指标的落地要求:建设单位在项目建设中,应按照计划完成配建人防工程面积,确保人防设施的建设和使用符合国家标准和规范要求。
三、指标计算规则的重要性1.保障人民安全:人防工程的建设是为了在战争、自然灾害等突发事件发生时,提供避难、防护等保障措施,能够最大程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2.合理利用土地资源:通过合理计算人防工程面积,可以确保人防设施的建设占地面积合理,最大程度利用土地资源。
3.规范建设项目的设计和管理:指标计算规则的制定,能够对建设单位进行规范管理,确保人防设施建设的合理性和科学性。
怎么计算地下车位和人防面积
怎么计算地下车位和人防面积
怎么计算地下车位和人防面积,以及平均层数
总用地面积=40.5*666.67=27000平方米
总建筑面积=27000*3.5=94500平方米
底层建筑面积=27000*20%=5400平方米
平均层数=94500/5400=17.5层
人防工程建筑面积=5400平方米
现计算不另外设置非人防地下停车位的套平均面积平衡点。
人防工程可解决停车位个数=5400/30=180个
地面停车位个数=180/[(0.3-0.1)/0.1]=90个
总停车位个数=180+90=270个
总套数=270/0.3=900套
套平均面积=94500/900=105平方米
这个105平方米的套平均面积是个平衡点,也就是说套平均面积高于105平方米,则人防工程地下室可以满足停车位指标;否则,则要另外建设非人防地下停车位.。
人防工程面积指标计算规则
人防工程面积指标计算规则(试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北京市人民防空条例》有关规定,及国家人民防空办公室《关于〈北京市关于结合建设项目配建人民防空工程面积指标和战时功能要求的规定(试行)〉的批复》(国人防〔2014〕503号),现将本市行政辖区范围内结合建设项目配建人防工程面积指标的计算规则明确如下:一、2015年3月1日之后申报“人防工程建设方案咨询”的建设项目,其配建人防工程的面积指标按本通知所附《建设项目配建人防工程面积指标一览表》(详见附件)标准计算。
2015年3月1日之前申报“人防工程建设方案咨询”或对“人防工程建设规划设计条件意见书"进行调整的建设项目,其配建人防工程的面积指标仍按原《关于贯彻〈关于改变结合民用建筑修建防空地下室规定的通知〉的实施细则》(86京防委字第4号)所规定的标准计算。
二、按照北京市《关于进一步优化投资项目审批流程的办法(试行)》(京政发〔2013〕86号),在规划部门出具的《规划意见书》中已明确配建人防工程面积指标的建设项目,或建设项目所在区域已编制完成人防工程专项规划,并在专项规划中明确配建人防工程面积指标的,按所明确的要求配建人防工程,不再执行本通知所列计算标准.三、《建设项目配建人防工程面积指标一览表》中设定为“按地上建筑面积比例"配建人防工程的建设项目,其人防工程面积指标均指建设项目所需配建人防工程的最低标准,即建设项目规划建设人防工程的建筑面积不得小于表中所列计算指标要求。
设定为“按人防工程战时功能需求确定”配建人防工程的建设项目,其人防工程面积指标须由民防部门根据《北京市人民防空工程规划(2007—2020)》和人防工程专项规划、技术标准、规范等要求确定。
设定为“另行研究确定"配建人防工程的建设项目,即C1、C2、C3类用地,属于乡镇企业、乡村公共设施、公益事业建设和村民集中住宅建设的,其人防工程面积指标由民防部门根据建设项目所在区域、功能、规模、人口数量,本着“突出重点、注重实效”的原则另行研究确定;属于村民使用原有宅基地进行村民住宅建设的,可暂不配建人防工程。
人防面积计算方法
1、所有建筑均按建筑形式分类,指标计算与使用功能无关。
计算方法:(1)十层以上(含十层)的建筑,应修建“满堂红”防空地下室,可按其第十层标准面积指标计算;(2)十层(不含十层)以下,基础埋深超过3米(含3米)的建筑,应按其面积(含地下)的3%修建;(3)十层(不含十层)以下,基础埋深不超过3米的建筑,应按其面积(含地下)的2%修建;(4)单建工程(地上建筑投影范围之外的地下建筑)应按其面积的30%修建。
如一栋建筑既有高层又有多层,应按上述要求对建筑进行竖向分割后,分类计算应建设人防面积指标。
我具体到底怎么样计算操作。
2、建筑工程里面满堂红指的是什么意思?
满堂红,顾名思义,就是没有留下任何有空缺的地方;。
山东省人防民防工程面积计算规则是什么
山东省人防民防工程面积计算规则是什么一、建筑面积=防护面积+口部外通道面积。
二、防护单元建筑面积:与第一道防护门(防密门)、第一道防爆波活门相连接的临空墙、外墙外边缘和防护单元隔墙中线形成的建筑面积;在防护单元内,战时无法使用且仅供平时使用的设备房间不计入防护单元建筑面积。
防空地下室防护面积为各防护单元建筑面积之和。
2015年6月中旬,山东省人民防空办公室发布了关于山东省人防民防工程面积计算规则的通知,规范了人防民防工程面积计算的各种标准。
下面小编整理以山东省防空地下室工程面积为例的计算规则。
▲一、建筑面积=防护面积+口部外通道面积。
▲二、防护单元建筑面积:与第一道防护门(防密门)、第一道防爆波活门相连接的临空墙、外墙外边缘和防护单元隔墙中线形成的建筑面积;在防护单元内,战时无法使用且仅供平时使用的设备房间不计入防护单元建筑面积。
防空地下室防护面积为各防护单元建筑面积之和。
▲三、口部外通道面积:1、防空地下室战时主要出入口设在汽车坡道内或位于普通地下工程内时,通道的计算宽度为战时同时使用的出入口的防护门(第一道防密门)宽度之和的最大值,通道的计算长度按汽车坡道中线水平投影长度或战时通行路线的最短距离计算;战时作为主要出入口使用的室内楼梯间面积应计入口部外通道面积内。
位于地面建筑地下室内直通且独立为防空地下室战时使用的次要出入口应计入口部外通道面积。
2、独立为防空地下室战时使用的通风竖井、物资提升井、设备吊装井、位于室外的楼梯式出入口及其附属通道应按照自然层计入口部外通道面积。
3、汽车坡道的敞开段部分不计入口部外通道面积。
4、口部外通道面积不应与防护单元建筑面积重复计算。
▲四、名词解释1、辅助面积:工程最后一道密闭门(战时汽车库内为防护密闭门)以内的生活设施、设备设施等辅助房间(如厕所、风机房、泵房、水库(箱)及楼梯间等)所占用的净面积。
2、使用面积:指防护单元建筑面积中扣除建筑结构所占面积后的面积。
人防建筑面积规定
人防建筑面积规定1、所有建筑均按建筑形式分类,指标计算与使用功能无关。
计算方室,可按其第十层标准面积指标计算;(2)十层(不含十层)以下,有多层,应按上述要求对建筑进行竖向分割后,分类计算应建设人防面积指标。
2、为小区配套建设的中小学、幼儿园、市政站点等可不结合修建防空地下室。
如上述项目与其它建筑合并设置,应将其面积指标扣除。
2、而施工图里面的楼梯,排风房,配电房,等相关的设施是不是应该也算入人防面积,还是应该去除这些后剩余的面积才能算是必须要做的人防面积?1、最严格的要求就是从人防防护密闭门开始计算,凡人防防护密闭门外的一律不参与计算人防建筑面积,这种计算与规范、图集不符,但属于地方规定也必须执行,或许福建作为沿海地区对人防要求高吧,但这也不是福建所有地区都这么规定。
大部分人防地下室我都按这个计算。
2、第一种情况计算的人防面积,毫无疑义都是属于人防面积。
对于防护密闭门外的楼梯、电梯、坡道等是否算入人防面积也有好几种情况: 2.1、电梯是绝对不能算入人防面积的,这点规范是非常明确的。
3.3.26当电梯通至地下室时,电梯必须设置在防空地下室的防护密闭区以外。
2.2、楼梯、坡道如果只是平时使用,与人防无关的则不算了人防面积。
2.3、人防口部的定义中包含人防使用的竖井及防护密闭门以外的通道。
此通道含坡道及楼梯。
2.4、布置人防口部、密闭通道等人防有使用到的楼梯、坡道。
按规范及其图示凡人防使用的楼梯、坡道均计入人防面积。
2.5、关于坡道是否可以全算人防面积的问题。
由于坡道计算到上部有盖板的位置往往面积非常大,如果均计入人防面积大大影响人防面积指标,给人防实际掩蔽面积造成不利影响。
大部分意见是:对于坡道除了人防汽车库可以全算外一般只计算口部外的一跨作为人防面积。
人防面积一般为地上建筑投影面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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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有建筑均按建筑形式分类,指标计算与使用功能无关。
计算方法:(1)十层以上(含十层)的建筑,应修建“满堂红”防空地下室,可按其第十层标准面积指标计算;(2)九层(含九层)以下,基础埋深超过3米的建筑,应按其面积(含地下)的3%修建;(3)九层(含九层)以下,基础埋深不超过3米的建筑,应按其面积(含地下)的2%修建;(4)单建工程应按其面积的30%修建。
如一栋建筑既有高层又有多层,应按上述要求对建筑进行竖向分割后,分类计算应建设人防面积指标。
2、为小区配套建设的中小学、幼儿园、市政站点等可不结合修建防空地下室。
如上述项目与其它建筑合并设置,应将其面积指标扣除。
以上是否可以作为确定人防工程面积依据
根据国家和本市的有关规定,城市新建民用建筑,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结合修建战时可以用于防空的地下室。
民防工程的建筑面积应按下列标准计算:10层(含)以上的民用建筑按首层建筑面积计算。
9层(含)以下的民用建筑,基础埋深大于3米(含)的按首层建筑面积计算;基础埋深小于3米的按地上总建筑面积的2%计算。
新建的幼儿园、学校教学楼、养老院以及为残疾人修建的生活服务设施等民用建筑,应按规定配建民防工程,经认定不宜修建结建民防工程的,按照规定可以减半收取民防工程建设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