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新版)工程质量重大事故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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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1115特大火灾事故调查报告(DOC)

上海1115特大火灾事故调查报告(DOC)

111 .事故工程概况2. 项目涉及单位关系与结构图二. 事故调查报告1. 事故模型描述2. 初起火灾发生点的确定3. 起火时间的确定4. 火灾经过的确定及事故再现三. 事故原因分析1. 直接原因2. 间接原因3. 事故性质四. 结论及建议1 .施工总包企业要建立健全安全质量管理制度并落实2. 监理单位切实落实履行监理职责3. 政府主管部门加强监督管理的职能4. 高层逃生知识培训,让居民与工作人员了解逃生方法目录11 参考文献附件附件1问询记录附件2模拟实验报告11上海11.15教师公寓特大火灾事故调查12附件3相关照片附件4天气情况记录附件5消防队灭火行动记录1314上海11.15教师公寓特大火灾事故调查1.事故工程概况(1) 事故项目名称:上海静安区胶州教师公寓(728号)节能墙体保温改造工程(2) 项目内容:外立面搭设脚手架、外墙喷涂聚氨酯硬泡体保温材料、更换外窗等(3) 大楼概况:大楼于1998年1月建成,公寓高28层,建筑面积17965平方米,其中底层为商场,2-4层为办公,5-28层为住宅,建筑高度85米。

2.项目涉及单位关系与结构图上海市静安区建设总公司承接该工程后,将工程转包给其子公司上海佳艺建筑装饰工 程公司,佳艺公司又将工程拆分成建筑保温、窗户改建、脚手架搭建、拆除窗户、外墙整 修和门厅粉刷、线管整理等,分包给 7家施工单位。

其中上海亮迪化工科技有限公司出借资质给个体人员张利分包外墙保温工程,上海迪 姆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出借资质给个体人员支上邦和沈建丰合伙分包脚手架搭建工程。

支上 邦和沈建丰合伙借用迪姆公司资质承接脚手架搭建工程后,又进行了内部分工,其中支上 邦手下郝某负责胶州路728号公寓大楼的脚手架搭建,同时支上邦与沈建丰又将胶州路教 师公寓小区三栋大楼脚手架搭建的电焊作业分包给个体人员沈建新。

而沈建丰手下的焊工 正是无证焊工。

图1.1项目承包单位关系图 二.事故调查报告 1. 事故模型描述 经过事故现场勘察、查取有关资料、模拟实验及认真讨论分析得出了事故发展概况: 2010年11月15日,上海市静安区胶州路728号胶州教师公寓正在进行外墙整体节能保温 监《=上誨市靜虫as 工Hsaaft 限苗司 设计,.卜海静安1业设计有司 煎造工程檢层层转包示童團改造,约在14时14分,大楼中部发生火灾,随后火灾外部通过引燃楼梯表面的尼龙防护 网和脚手架上的毛竹片,内部在烟囱效应的作用下迅速蔓延,最终包围并烧毁了整栋大厦。

上海市实施《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若干规定(2023年7月1日实施))

上海市实施《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若干规定(2023年7月1日实施))

上海市实施《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若干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和依据)为了进一步规范本市生产安全事故的报告和调查处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上海市安全生产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市行政区域内生产安全事故的报告和调查处理,适用本规定。

环境污染事故、核设施事故、国防科研生产事故不适用本规定。

国家对火灾、道路交通、铁路交通、水上交通、民用航空、电力安全、特种设备、农业机械等事故的报告和调查处理另有规定的,根据其规定执行。

第三条(部分适用和参照适用)发生以下事故、事件,按照本规定调查、处理:(一)发生较大涉险事故的;(二)发生较大影响的其他事故、事件,市或者区政府认为有必要按照本规定调查处理的。

- 1 -上海市人民政府发布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人民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在作业中发生的事故的调查处理,由事故发生单位的主管部门参照本规定组织调查处理。

第四条(基本原则)市、区政府按照“政府统一领导、分级实施”的原则,实事求是、科学严谨、依法依规地开展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工作。

参加事故调查处理的部门和单位应当加强协调配合,提高事故调查处理工作效率。

事故发生地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产业园区管理机构等应当支持、配合上级政府或者有关部门的事故调查处理工作,并提供必要的便利条件。

事故发生单位应当积极配合调查处理工作,如实提供调查处理所需文件资料,不得伪造和毁灭证据。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阻扰和干预事故的报告和调查处理。

第二章事故报告第五条(报告适用情形)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事故,应当按照本规定第六条、第七条的程序要求进行报告:(一)造成死亡(含下落不明,下同)1人(含)以上的;(二)造成重伤(包括急性工业中毒,下同)1人(含)以上的;(三)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含100万元,不含事故赔偿费用)以上的;- 2 -上海市人民政府发布(四)造成较大涉险事故的。

上海市建设工程生产安全事故行业调查办法

上海市建设工程生产安全事故行业调查办法

上海市建设工程生产安全事故行业调查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制定依据)为进一步规范本市建设工程生产安全事故的行业调查处理,根据《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管理规定》《上海市建筑市场管理条例》《上海市实施<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若干规定》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市范围内的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发生人员死亡的事故开展行业调查及处理适用本办法。

行业调查是指建设管理部门(含交通、水务、绿化市容管理部门)为快速查清事故发生过程以及项目参建各方在市场、安全、质量等方面违规违章行为而开展的专业调查。

因刑事案件、疾病和自然灾害引起的人员死亡不适用本办法。

刑事案件、疾病和自然灾害的认定需由公安、医疗和气象部门出具相关证明。

第三条(调查原则)行业调查坚持“建设管理部门统一领导、分级分类实施”的原则,实事求是、科学严谨、依法依规地开展调查处理工作,并出具技术鉴定、行业管理部门意见。

行业调查应同时配合市、区人民政府对生产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从行业管理方面对事故责任追究提供技术支持。

第四条(职责分工)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市住房城乡建设管理委)是本市房屋建筑及非交通类市政工程生产安全事故行业调查的主管部门,负责市管项目生产安全事故的行业调查。

交通、水务、绿化市容管理部门负责相关专业工程生产安全事故的行业调查。

区建设管理部门、园区管委会建设管理部门负责辖区内管辖项目生产安全事故的行业调查。

无证施工项目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由项目所在地建设管理部门负责行业调查。

第二章事故报告第五条(事故单位报告)事故发生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以及接到事故报告的单位负责人应当在1小时内按照事故报告规定向项目监督机构报告。

情况紧急时,应当在30分钟内报告。

第六条(监管部门报告)项目监督机构接到事故报告后,应当立即内向同级建设管理部门报告,区管项目应当同时向上海市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监督总站报告。

发生工程重大质量安全险情或重大事故报告制度

发生工程重大质量安全险情或重大事故报告制度

发生工程重大质量安全险情或重大事故报告制度
1、事故报告有关单位应遵循“迅速、准确”的原则,在第一时间上报工程重大质量安全险情或重大事故情况。

2、报告程序
发生工程重大质量安全险情或重大事故后,施工单位应立刻向各监理和业主同时报告事故情况(时间不得超过1 小时),不得迟报、谎报、瞒报和漏报。

施工单位必须在事故发生后8小时内将书面材料报告监理。

监理部在接到事故报告后,立即向业主报告(时间不超过
2 小时)。

3、报告内容工程重大质量险情或重大安全事故报告内容包括:(1)建设工程事故中的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名称、资质登记情况,施工单位负责人、工程项目部经理、监理单位有关人员的姓名及执业资格等情况。

(2)险情或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事故类别、人员伤亡情况。

(3)、险情或事故基本情况,事故简要经过,紧急抢险救援情况,直接经济损失等。

(4)原因的初步分析。

(5)采取的措施情况。

(6)事故报告单位、签发人及报告时间。

工程质量重大事故报告

工程质量重大事故报告

设计单位 施工单位 损失金额 一
泛亚景观设计(上海)有限公司 中十冶集团有限公司华东分公司 因质量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
该工程自 年 月至 年 月竣工未发生事故
工 程 概 况 、 事 故 情 况 及 主 要 原 因
备注
填表人:
报出日期:
年 月 日
监理单位:
号:建筑综9表 表机关:建设部 号:(83)城建生(87)号 出日期:不定期
有限公司
东分公ห้องสมุดไป่ตู้ 一
工 程 质 量 重 大 事 故 报 告
填报单位:(盖章) 建设单位 及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发生事故 时间 中十冶集团有限公司华东分公司 上海湘虹置业有限公司 虹桥商务区核心区09地块III-D0803(三湘湘虹大楼) 上海市宣武门外大街28号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表号:建筑综9表 制表机关:建设部 文号:(83)城建生(87)号 报出日期:不定期

工程质量事故处理报告制度(4篇)

工程质量事故处理报告制度(4篇)

工程质量事故处理报告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工程质量管理,提升工程质量水平,防范和及时处置工程质量事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其全体员工在工程项目中发生的质量事故的处理报告。

第三条:质量事故是指因施工、材料、设备等方面的原因,在工程施工、制作过程中发生事故,并对工程质量造成不可修复的损害或者可能造成重大损失的事件。

第四条:本制度的目的是及时发现、查明和处理质量事故,避免损失扩大,减少损失,提高工程质量。

第五条:质量事故的处理报告应当详细记录事故的发生经过、原因和对工程质量可能造成的影响,以及事故的处理措施和效果等内容。

第六条:质量事故的处理报告应当贯彻科学、公正、公开、透明的原则,迅速反馈给有关部门和人员,并进行全面分析和评估。

第七条:质量事故处理报告应当保护涉及人员的隐私权,严禁泄露个人信息。

第二章:质量事故的分类和等级第八条:质量事故分为一般事故和重大事故两类。

第九条:一般事故是指发生在工程项目中影响工程质量的问题,但没有造成重大损失的事故。

第十条:重大事故是指发生在工程项目中造成重大损失或者可能造成重大损失的事故。

第十一条:质量事故的等级分为轻微、一般、严重和特别严重四级。

第十二条:轻微事故是指对工程质量没有直接损害或者损害较轻,其修复成本较低的事故。

第十三条:一般事故是指对工程质量造成一定损害,但修复成本较高的事故。

第十四条:严重事故是指对工程质量造成较大损害,修复成本较高,并且可能引发连锁反应、危及人身安全的事故。

第十五条:特别严重事故是指对工程质量造成巨大损害,修复成本极高,并且可能导致较多人员伤亡的事故。

第三章:质量事故处理流程第十六条:发生质量事故后,立即停止该部分工程施工,确保事故不扩大。

第十七条:事故发生后,责任人应立即组织相关人员进行事故现场的勘查和初步调查,查明事故的原因和影响。

第十八条:根据事故的等级和类型,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并组织编制质量事故处理报告。

质量事故报告、调查和处理制度(4篇)

质量事故报告、调查和处理制度(4篇)

质量事故报告、调查和处理制度一、范围质量事故的范围及类别:质量事故分为重大事故和一般事故两大类重大事故的范围:1、发生断筋断面等重大质量问题及其操作失误等性质严重造成质量事故者。

2、由于发生生产失误,一次造成较大经济损失者。

一般事故的范围:不属于重大事故情况的为一般事故。

3、国家、上级管理部门质量监督调查不合格者。

二、质量事故的报告秩序、内容、认定及处理办法1、重大事故发生后,发现部门应于当天立即填报质量事故单,质量检验部门收到事故报告后,应立即会同有关部门初步查明事故的原因,并向工程负责人报告。

2、重大质量事故的责任部门,应立即制定防范措施,严防同类事故的再次发生。

3、工程负责人在事故发生三天内,组织事故调查,深入现场查清事实,分析质量事故发生的原因。

4、工程负责人在调查的基础上,召集会议,对事故进行深入分析,确定事故原因及负责者,责成部门认真总结事故教训,制定和落实纠正措施。

5、重大质量事故的全部材料,汇总后作为产品质量档案归档上报、保存资料。

6、重大质量事故发生后,一般规定在三天内报告上级主管部门,并在一周内写出质量事故书面报告,送上级主管部门。

三、质量事故报告内容1、事故发现及发生的时间,地点,有关人员姓名。

2、事故情况,特征的概述。

3、事故原因分析。

4、事故负责分析及负责者。

四、质量事故处理原则质量事故处理要以“三不放过原则”为准,即。

事故原因不清不放过,事故负责者和群众没有受到过教育不放过,没有防范措施不放过。

重大质量事故在发生后,应立即报告工程主管部门,待原因查明后作详细书面报告,并报工程质量监督部门,不得隐瞒。

对于造成重大质量事故的工艺必须追究其相关负责人及其领导责任,并报告上级质量监督管理部门,对于直接负责者要给予处分。

分析原因,吸取教训,提出防止事故再发生的改进措施,杜绝类似事故发生。

五、施工发生安全质量重大紧急事件处理流程1、开工前应建立质量事故救援应急预案,要对预案的可行性和有效性,以及施工单位的救援组织能力、救援设备、救援器材及物品进行检查。

工程质量事故报告处理制度范文(5篇)

工程质量事故报告处理制度范文(5篇)

工程质量事故报告处理制度范文一、目的与依据为确保工程质量安全,及时精确处理工程质量事故报告,避免事故事后损失扩大,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所属工程项目中发生的各类质量事故报告的处理。

三、报告内容1.质量事故报告应包括具体事故情况、事故原因、事故后果、事故应对措施等相关信息。

2.报告应由责任人签字确认,并附上相关证据材料,如照片、录像等。

四、报告及时性1.质量事故报告应在事故发生后第一时间内提交给上级主管部门。

2.事故发生后3个工作日内,上级主管部门应对报告内容进行审核确认,并提出处理意见。

五、报告处理流程1.上级主管部门审核确认报告内容后,应将报告转交给负责对事故进行调查的部门。

2.事故调查部门应在事故发生后7个工作日内完成调查工作,并向上级主管部门提交调查报告。

3.上级主管部门收到调查报告后,应组织相关人员进行研究讨论,并制定处置方案。

4.处置方案经上级主管部门审批后,应及时通知相关责任人执行。

六、责任追究1.事故调查部门应根据调查结果,追究造成事故的责任人的责任,并提出相应的处理建议。

2.上级主管部门对事故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并根据事故性质和后果,决定是否追究其法律责任。

七、报告备份上级主管部门对质量事故报告和相关材料进行归档备份,以便日后查阅。

八、统计分析上级主管部门应定期对事故报告进行统计分析,总结经验教训,并提出相应的改进措施。

九、监督检查上级主管部门对质量事故报告的处理过程进行监督检查,并对处理结果进行评估。

十、请示报告对于重大或特殊质量事故,上级主管部门应及时报告上级主管领导,并根据需要采取相应的应急措施。

十一、制度执行本制度由相关部门负责执行,必要时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修订。

以上是工程质量事故报告处理制度的范文,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适当调整和修改。

工程质量事故报告处理制度范文(2)一、目的与范围本制度的目的是规范工程质量事故报告的处理程序,确保及时有效地处理工程质量事故,保障工程质量安全。

工程质量安全事故报告、调查和处理制度(4篇)

工程质量安全事故报告、调查和处理制度(4篇)

工程质量安全事故报告、调查和处理制度是为了规范和管理工程质量安全事故的报告、调查和处理流程,保障工程质量和安全。

该制度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报告程序:规定工程质量安全事故的报告程序,包括事故发生后立即报告相关部门或责任人,报告内容应包括事故发生时间、地点、影响范围等信息。

2. 调查程序:明确工程质量安全事故的调查程序,由专业人员组成调查组,对事故进行全面调查。

调查组应收集和分析相关证据,了解事故发生的原因和责任。

3. 处理程序:制定工程质量安全事故的处理程序,根据调查结果确定责任,并采取相应的措施进行处理。

其中,对于对事故负有直接责任的人员,应依法追究责任;对于可能存在的制度和管理问题,应及时进行整改。

4. 追责机制:建立相应的追责机制,对于对工程质量安全事故负有责任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追责,包括行政处罚、经济赔偿等。

5. 整改措施:针对工程质量安全事故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制定相应的整改措施,确保类似事件不再发生。

同时,对相关人员进行培训和教育,提升其对工程质量安全的重视和意识。

6. 审核监督:建立审核和监督机制,对工程质量安全事故报告、调查和处理程序进行定期审核和监督,发现问题及时进行修正和改进。

通过建立工程质量安全事故报告、调查和处理制度,可以及时发现和处理工程质量安全事故,并追究相关责任,有效提高工程质量和安全水平,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工程质量安全事故报告、调查和处理制度(2)一、引言随着工程建设项目的不断增多和规模的不断扩大,工程质量安全事故的发生也时有所增加,给社会经济发展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带来了严重威胁。

为了规范工程质量安全事故的报告、调查和处理工作,有效防范和处理工程质量安全事故,维护社会稳定和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制定本制度。

二、基本原则1. 安全第一。

工程质量安全事故报告、调查和处理工作以人的生命安全和财产安全为核心,始终坚持安全第一的原则。

2. 全过程管理。

工程质量安全事故报告、调查和处理工作覆盖工程建设项目的全过程,包括前期准备、设计、施工、验收、运维等环节。

上海市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管理条例(2020年修正)

上海市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管理条例(2020年修正)

上海市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管理条例(2020年修正)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上海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公布日期】2020.12.30•【字号】上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60号•【施行日期】2021.01.01•【效力等级】省级地方性法规•【时效性】已被修订•【主题分类】工程质量安全监管正文上海市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管理条例(2011年12月22日上海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通过根据2020年12月30日上海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关于修改本市部分地方性法规的决定》修正)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建设单位的责任和义务第三章勘察、设计单位的责任和义务第四章施工单位的责任和义务第五章监理、检测、监测单位的责任和义务第六章监督管理第七章法律责任第八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本市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管理,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和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市行政区域内建设工程的新建、扩建、改建和既有建筑物、构筑物的拆除、修缮,以及相关监督管理活动,适用本条例。

第三条市建设行政管理部门是本市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的综合监督管理部门,并负责相关专业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的监督管理,具体履行以下职责:(一)组织编制与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相关的工程建设技术标准;(二)建立全市统一的建设工程监督管理信息系统;(三)指导、协调本市专业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的监督管理;(四)对房屋建设工程、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和公路工程等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实施监督管理。

市港口、水务、海洋、绿化市容、民防、房屋等行政管理部门(以下简称其他有关部门)按照法律、法规和市人民政府规定的职责分工,负责相关专业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的监督管理。

区建设行政管理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的监督管理。

工程质量安全事故报告、调查和处理制度(4篇)

工程质量安全事故报告、调查和处理制度(4篇)

工程质量安全事故报告、调查和处理制度一、引言工程质量安全事故是指在工程建设、运营、维护等过程中,因各种因素导致的人身伤亡、财产损失或环境破坏等事故事件。

为了保障工程质量和安全,并减少事故发生的可能性,建立工程质量安全事故报告、调查和处理制度势在必行。

本文旨在探讨该制度的建立及运行机制。

二、报告程序1. 事件发生后的报告事故发生后,相关人员应立即向上级主管部门进行报告,包括事故基本情况、受伤人员和财产损失情况等,并通过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进行通知,确保信息及时传达。

2. 报告结构报告应包括前言、事件概述、事故调查、责任追究和预防措施等几个基本部分,以确保报告内容的完整和清晰。

三、调查程序1. 设立调查组在接到报告后,上级主管部门应立即成立调查组,由相关专家和技术人员组成。

调查组成员应具备相关技术经验和调查能力,确保调查过程的准确性和科学性。

2. 调查内容调查组应对事故进行全面、深入的调查。

调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事故现场勘察、现场照片和视频记录、相关证据的收集和保管等。

调查组还应对可能的直接和间接原因进行分析,并挖掘潜在的安全隐患。

四、处理程序1. 责任追究根据调查结果,对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

责任追究应包括纪律处理(如警告、记过、记大过等)、行政处罚(如罚款、停工整改等)和法律责任(如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等。

同时,要求责任方承担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2. 预防措施根据调查结果中的安全隐患和问题,要求责任方立即采取有效措施予以改正和解决,确保类似事故不再发生。

同时,向相关人员进行培训和教育,提高安全意识和工程质量。

五、运行机制1. 监督机制上级主管部门应建立健全的监督机制,对相关单位和责任人进行有效的监督和评估。

监督手段包括但不限于定期检查、不定期巡查、突击检查等。

监督结果应及时反馈和通报,并对存在问题进行整改和改进。

2. 信息共享建立工程质量安全事故的信息共享机制,将各类事故的报告、调查结果和处理情况统一整理和归档,并通过内部网络、培训会议等形式进行宣传和交流。

(上海市新版)工程质量一般事故报告

(上海市新版)工程质量一般事故报告
处 主要责任者及处理意见; 对混凝土班组停工整顿,并进行质量意思教育,切实加强混凝土操作工艺规程的培训学习及贯彻执行,经考核合格后持证上岗,并处以适当的经济处罚。理来自返工事 故

费 用

事故工程量 材料费(元) 人工费(元)
其它费用(元) 耽误工作日
2800 360 800


3960.00


备 /
因 事
故 1.KZ1混凝土孔洞,随混凝土孔洞进行剔凿,浆不密实的混凝土凿掉,并将孔洞凿成一定形状,以便于混凝土浇筑。支倾斜敞口侧模,用高一强度等级的细石混凝土 浇筑,并掺加微膨胀剂。浇筑前24h浇水润湿,浇筑混凝土时用小振捣密实。浇筑完挂薄海绵进行养护,要定时浇水确保混凝土表面润湿,时间不少于7d。 2.东二单元西户L1支座处梁角混凝土振捣不实,将不密实混凝土剔掉,将浮砂清凉干净。用环氧书脂砂浆进行修补。必修宝恒环氧树脂砂浆密实。

施工单位负责人:
监理单位:
制表人:
工程名 称:
分部分项工程名称
工程质量一般事故报告
工程1
填表单位: 填表日期:
事故性质
建筑B-24 年月日
部位
新验收部位1
发生日期
年月日


轴KZ1柱存在孔洞,面积为40x80mm。
情 2.东二单元西户L1支座处梁角混凝土振捣不实,主筋2根露筋,露筋长度为120mm。
况 事
故 违反混凝土操作工艺规程,施工人员质量意识淡化,过程控制不到位。 原

重大质量安全事故报告制度(精选10篇)

重大质量安全事故报告制度(精选10篇)

重大质量安全事故报告制度重大质量安全事故报告制度(精选10篇)在生活中,报告的使用频率呈上升趋势,我们在写报告的时候要避免篇幅过长。

为了让您不再为写报告头疼,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重大质量安全事故报告制度(精选10篇),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重大质量安全事故报告制度篇1为了进一步加强和规范紧急重大事故的报告工作,确保主管领导及时准确地掌握并妥善处置紧急重大事故,使事故损失降低到最低程度,特建立重大事故报告制度,使人人明确责任,保证安全、和谐、全面地发展。

一、重大事故报告的范围重大事件类;重大案件类;重大事故类;自然灾害类;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类;重大敏感性事件类。

二、岗位责任人要求1、实行岗位责任制,各岗位工作有具体负责人,挂牌明示,各司其事,各负其责。

2、各岗位责任人有相应的考核制度和岗位责任制度,必须尽职尽责,必须履行义务。

3、要落实24小时值班制度,确保昼夜24小时有专人值班。

节假日期间,要有领导值班或在岗带班。

主要领导、值班领导和带班人员务必保证24小时通讯畅通。

三、重大事故报告程序1、报告主体为责任人。

若首先发现的非责任人,原则上应通知责任人,如情况紧急,必须充当临时责任人。

2、责任人或临时责任人要根据现场条件和自身能力对事故作最好的应急处理。

3、责任人或临时责任人在应急处理后要以最快速度报告主管领导,必须在事发1小时内向分管领导和值班室报告。

可先用电话口头报告,然后再补报文字报告。

来不及报送详细情况的,可先进行初报,然后根据事态进展和处理情况,随时进行续报。

四、重大事故的处理程序1、责任人或临时责任人在最短时间内对事故作深入调查分析,写出详细的书面报告,呈报单位主要负责人。

2、主要负责人及时召集有关人员对事故作进一步调查分析,确定事故性质后,及时下发整改通知单。

3、主管负责人召开有关会议,根据有关规定,对事故相关人员作公正处理,并加强对责任人和当事人的教育。

4、处理结果备案归挡并在员工大会上公告。

工程质量安全事故报告、调查和处理制度范文(3篇)

工程质量安全事故报告、调查和处理制度范文(3篇)

工程质量安全事故报告、调查和处理制度范文(一)质量信息项目部及时传递可靠的工程质量信息到公司工程质量信息网。

(二)凡在工程建设过程中由于责任过失造成工程质量不符合设计文件要求或达不到本工程所采用的质量标准,一般需作返工、加固处理的均构成工程质量事故。

(三)根据铁道部《铁路建设工程质量事故处理规定》(铁建设〔____〕____号)的规定,向莆铁路建设工程质量事故分为特别重大事故、重大事故、大事故、一般事故四个等级。

1、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属工程质量特别重大事故:(1)直接经济损失____万元及以上;(2)一次死亡____人及以上;(3)直接导致试运营线路或运营线路发生行车安全特别重大事故或对运输生产和安全产生重大影响。

2、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属工程质量重大事故:(1)直接经济损失____万元及以上,____万元以下;(2)死亡____人及以上,____人以下;(3)直接导致运营线路发生行车安全重大事故或对运输生产和安全产生很大影响。

3、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属工程质量大事故:(1)直接经济损失____万元及以上,____万元以下;(2)死亡____人及以上,____人以下;(3)直接导致运营线路发生行车安全大事故、险性事故或对运输生产和安全产生较大影响。

4、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属工程质量一般事故:(1)直接经济损失____万元以下;(2)直接导致运营线路发生一般事故,或对运输生产和安全产生影响。

(四)工程质量事故发生后,采取逐级上报的制度。

必须在____小时内向项目部安质部报告,并通知有关领导及质量安全领导小组。

安质部必须在事故发生后____小时内向集团公司、建设单位、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告,并通知设计、监理单位驻现场有关人员。

一般质量事故三天上报公司,提出书面报告。

事故应在三天内出具事故快报,填写《工程质量及事故报告表》逐级报告上述有关单位和部门。

工程质量事故报告的内容包括:1、工程项目、时间、地点及建设相关单位;2、事故简要经过、伤亡人数、直接经济损失情况;3、事故原因初步分析;4、采取的应急措施及事故控制情况;5、事故处理方案及工作计划;6、事故报告单位。

工程质量安全事故报告管理制度(5篇)

工程质量安全事故报告管理制度(5篇)

工程质量安全事故报告管理制度工程质量安全事故是指由于工程质量不合格或缺陷造成(或引发)经济损失、工期延误或危及人身安全或社会正常秩序的事件。

按事故的性质及严重程度可分为一般质量安全事故和重大质量安全事故。

1、一般工程质量安全事故处理一般工程质量事故发生后,应由施工单位先填报《工程质量事故报告单》。

监理人员应及时到达事故现场,进行调查取证工作,统计有关技术、经济指标,取得第一手资料,认真分析事故产生原因后,填报《工程质量事故处理方案报审表》,上述报告先分别经设计院代表、监理、项目法人审查认可后由施工单位进行处理。

处理后填报《工程质量事故处理结果报验表》,并经监理部查验认可。

项目监理部总监理工程师及所有有关监理人员都应参加由业主组织的有关工程质量事故的分析会议,并指派专人进行书面汇报,会议形成一致意见后,由总监理工程师指派专人填写相关质量事故报表。

2、重大工程质量安全处理按照国家现行安全事故处理程序执行。

工程质量安全事故报告管理制度(2)一、背景介绍工程质量和安全是工程建设过程中非常重要的两个方面,对于确保工程的顺利进行和保障工作人员的安全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然而,在实际工程建设过程中,由于各种原因,工程质量和安全事故仍然时有发生。

为了及时、准确地处理和记录这些事故,制定和实施一套科学、规范的工程质量安全事故报告管理制度就显得尤为重要。

二、定义和范围工程质量安全事故报告管理制度是指针对工程建设过程中发生的质量和安全事故,进行报告、记录、监督和处置的一套制度和流程。

该制度适用于所有工程建设项目,包括建筑、道路、桥梁、地铁等各类工程。

三、内容要点1. 报告流程:明确负责报告事故的责任部门和人员,并规定了事故报告的流程和时间要求。

同时,规定了报告事故的途径和方式,如书面报告、口头报告、电话报告等。

2. 事故记录:对工程质量和安全事故进行详细记录,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事故类型、事故原因、事故后果等信息。

建筑施工安全案例分析6 上海“3·25”较大起重伤害事故

建筑施工安全案例分析6 上海“3·25”较大起重伤害事故
事故原因
(四)事故性质
经调查认定,上海厚实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3·25” 较大起重伤害事故是一起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事故处理
事故处理

国 礼 等4
木工
未按照《建筑施工起重吊装工程安全技 术规范》撤离筒架
已在事故中死 亡,建议不予
追究责任


定 ①忠
员工
无证从事建筑起重信号司索工作,在筒 架内人员未撤离的情况下指挥起吊
死亡情况:
1.朱继敏,男,45岁,河南籍; 2.白贵杰,男,50岁,河南籍; 3.白连合,男,46岁,河南籍; 4.朱国礼,男,36岁,河南籍;
上述4人分别与厚实公司建立事 实用工关系,工种均为木工。
直接经济损失约585.52万元
事故原因
按照施工方案规定,筒架提升及施工作业过程如下:
事故原因
(1)墙体混凝土强度达到施工方案设计要求后,吊挂保险钢 丝绳,并安装提升钢丝绳,内收承重销,作业人员撤离筒架, 提升筒架到上一楼层的预留孔位置,承重插销就位固定后即可 拆除提升钢丝绳。 (2)绑扎混凝土墙体钢筋、拆模、清理模板。 (3)将手拉葫芦挂在筒架钢板吊耳和大模板吊环上,利用人 力提升大模板一个楼层,合模就位。 (4)浇筑墙体混凝土并养护,卸下活动载荷,进入下一施工 段流程。
发生事故的位置位于该项目东塔楼E08 电梯井(图纸编号)。东塔塔楼建筑总高度 262m,共55层。
主体结构为钢筋混凝土核心筒和钢框架 组合的结构体系,共布置爬模外架14组,爬 模内架5组,电梯井筒架(以下简称“筒 架”)7组。
PART ONE设有限公司
总包单位 监理单位 专业分包单位
事故启示
5.拆除准备 1)爬模拆除条件:当结构施工完毕,即可对爬模进行拆除。 2)机械设备:由现场塔吊配合爬模的拆除作业。 3)人员组织:施工方负责爬模的拆除工作,配备专业架子工,爬模拆除 前,工长应向施工人员进行书面安全交底。交底接受人应签字。 4)爬模拆除时应先清理架上杂物,如脚手板上的砼、砂浆块、U型卡、 活动杆件及材料。拆除后,要及时将结构周圈搭设防护栏杆。 5)爬模拆除前,先将进入楼的通道封闭,并做醒目标识,画出拆除警戒 线,严禁人员进入警戒线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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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新版ABCD册资料目录新版abcd册资料目录电子版内容包括:建筑工程(abcd)、安装工程(abcd)、围护结构工程(abcd)、桩基工程(abcd)、钢结构安装工程(abcd)、装饰装修工程(abcd)、幕墙工程(abcd)、混凝土装配式结构工程(abcd)等八个分册。

新版上海市《建筑安装工程质量完工资料》第一丛刊建筑工程目录a册:施工组织设计、质量计划资料b册:施工技术管理资料c册:工程质量保证资料d册:工程质量验收资料a册施工非政府设计、质量计划资料a-0施工组织设计、质量计划资料目录a-1施工组织设计(质量计划)审批表a-1-1施工组织设计(方案)报审表a-2施工组织设计修改审批表a-3施工组织设计(质量计划)a-3-1工程概况a-3-2质量、安全、文明施工的工作目标a-3-3现场管理人员非政府架构及人员共同组成a-3-4工程难点、关键工序的确定及相应技术保障技术a-3-5工程总体施工安排、总进度计划表a-3-6分部分项工程施工方案a-3-7质量保证措施-1施工现场质量管理制度-2质量责任制-3主要专业工种操作上岗证书-4总包对分包方资质与分包方单位的管理制度-5施工图审查情况-6地质勘察资料-7施工技术标准-8工程质量验收(检验)制度-9搅拌站及计量设置-10现场材料,设备放置与管理a-3-8安全确保措施a-3-9文明确保措施a-3-10季节施工措施a-3-11模板及支架设计书a-3-12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用水计算书a-3-13工程技术复核计划表a-3-14隐蔽工程验收计划表a-3-15混凝土、砂浆试块制作计划表a-3-16主要机械设备计划表a-3-17原材料、成品、半成品设备检验计划a-3-18质量检测计量器具配备一览表a-3-19计量、测量仪器强制性鉴别、校验计划a-3-20工程质量环评计划a-3-21各施工阶段劳动非政府表中a-3-22施工人工预算表a-3-23施工总平面布置图a-4其他规范、规定要求的施组内容b册:施工技术管理资料b-0施工技术管理资料目录b-1建筑工程施工图审查备案证书b-2建设工程质量人员从业资格审查表b-3建设工程特殊工种人员岗证审查表b-4工程地质勘察报告b-5建设工程开工报告b-6建设工程复工报告b-7建设工程竣工报告b-8图纸会审、设计交底会议纪要b-9技术核定单b-10施工图设计修改通知单b-11地基验槽记录b-12技术质量交底记录b-13建(二重)筑城物测量核查单b-14建(二重)筑城物下陷观测成果b-14-1建筑工程沉降观测点、基准点专用水准点平面位置布置图b-15建筑物垂直测量记录表b-16隐蔽工程验收单b-17工程技术复核单b-18施工现场质量管理检查记录b-19混凝土浇水令b-20泼水检查记录表b-21楼地面管道盛水记录表b-22屋面天沟蓄水、四周淋水检查记录表b-23住宅横向分散排在烟气系统检查表b-24工程质量通常事故报告b-25工程质量重大事故报告b-26工程质量质保书b-27施工日记b-28竣工图(含设计修改通知)b-29其他资料b-29-1地下室防尘效果检查记录b-29-2有防水要求的地(楼)面蓄水试验记录b-29-3建筑物层高、全高抽测记录表b-29-4节能、保温测试记录b-29-5混凝土结构子分部工程结构实体混凝土强度环评记录b-29-6同条件保洁混凝土试件完整资料记录表b-29-7混凝土结构子分部工程结构实体钢筋保护层厚度验收记录b-29-8钢筋保护层厚度及间距现场检测原始记录c册:工程质量确保资料c-0工程质量确保资料目录c-1砂浆试块抗压强度试验报告汇总表c-2砂浆试块抗压强度试验报告c-3砂浆试块抗压强度统计评表定c-4商品砂浆质量证明书c-5混凝土试块抗压强度试验报告汇总表c-6混凝土试块抗压强度试验报告c-7混凝土试块数理统计评定表c-8混凝土试块非数理统计测评c-9混凝土同条件养护试块抗压强度试验报告汇总表c-10混凝土同条件养护试块抗压强度试验报告c-11混凝土同条件养护试块数理统计评定表c-12混凝土同条件养护试块非数理统计评定表c-13混凝土抗渗试验报告汇总表c-14混凝土抗渗试验报告c-15混凝土非损坏检测报告(一)、(二)c-16混凝土协调比通知单汇总表c-17混凝土协调比通知单c-18混凝土质量证明书汇总表c-19混凝土质量证明书c-20混凝土崩塌度测试记录c-21混凝土构件质量证明书汇总表c-22混凝土构件产品合格证c-23砂垫层试验报告c-24回填土试验报告c-25钢材质量证明书、面试报告汇总表c-26钢材质量证明书c-27钢材试验报告c-28钢材化学成分分析试验报告c-29钢筋焊接试验报告汇总表c-30钢筋焊接试验报告c-31钢筋机械相连接普增扭矩值测量记录c-32水泥质量证明书、面试报告汇总表c-33水泥质量证明书c-34水泥检验报告c-35砌体质量证明书、复试报告汇总表c-36砌体质量证明书c-37砌体材料检验报告c-38细骨料质量证明书、面试报告汇总表c-39细骨料质量证明书c-40细骨料检验报告c-41细骨料质量证明书、复试报告汇总表c-42细骨料质量证明书c-43细骨料检验报告c-44木制品质量证明书c-45门窗质量证明书c-46门窗性能检测试验报告c-47金属构件质量证明书、面试报告汇总表c-48金属构件质量证明书c-49防水材料质量证明书、复试报告汇总表c-50防水材料质量证明书c-51防水材料检验报告c-52烟道质量证明书宣告汇总表c-53烟道质量证明书c-54焊接材料质量证明书汇总表c-55焊接材料质量证明书c-56玻璃质量证明书汇总表c-57玻璃质量证明书c-58饰面材料质量证明书汇总表c-59饰面材料质量证明书c-60饰面材料检验报告c-61预应力钢材质量证明书、复试报告汇总表c-62预应力钢材质量证明书c-63预应力钢材质量复试报告c-64预应力钢筋锚具、夹具质量证明书、面试报告汇总表c-65预应力钢筋锚具、夹具质量证明书c-66预应力钢筋锚具、夹具面试报告c-67预应力张拉记录表c-68外墙、屋面保温隔热材料质量证明书、复试报告汇总表c-69外墙、屋面保温隔热材料质量证明书c-70室内环境检测报告c-71其他资料。

工程质量事故报告及处理制度(6篇)

工程质量事故报告及处理制度(6篇)

工程质量事故报告及处理制度1、质量事故报告a)记录事故发生后,施工人员应及时向班组长报告。

班组长应在当日报告工地,并进行事故分析。

工地质检员要对事故作出记录,定期书面报工程项目部质量管理部门。

b)普通事故发生后,班组长应立即向工地报告;工地应于当日报项目部质量管理部门,立即____分析,并于____日写出质量事故报告送项目部质量管理部门。

经项目部审定后向公司质量管理部门报告。

c)重大事故发生后,工地应立即项目部经理、总工程师和质量管理部门报告。

项目部应随即向公司经理、总工程师和质量管理部门报告。

性质特别严重的事故,公司及其项目部应在____小时内同时报告主管部门、建设单位和监理单位,重大事故发生后,各级领导应采取措施维护补救,防止事故扩大并立即____、分析。

分析后____日内由项目部质量管理部门写出质量事故报告,经项目部经理和总工程师审批后报公司质量管理部门、建设单位、监理单位、主管部门和电力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

d)分包工程项目发生质量事故后,分包单位亦应按上述相应程序,及时报告总包单位或发包工程项目部质量管理部门。

e)调查分析工作应做到“三不放过”,即事故原因不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和职工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没有总结经验教训和没有采取防范措施不放过。

f)对违反规程不听劝阴、不遵守劳动纪律、不负责任而造成质量事故者,对隐瞒事故不报者,均应严肃处理。

g)各级质量管理部门均要建立质量事故台帐,并予保存。

h)重大质量事故处理方案及实施结果记录应由工程项目部技术和质量管理部门分别保存,以备存档和竣工移交。

2、质量事故处理制度a)普通及重大质量事故由事故责任单位提出处理方案,报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及主管部门。

b)普通质量事故处理方案由项目部施工技术管理部门会同质量管理部门审核后,报建设单位、监理单位、主管部门审定后,由事故责任单位实施。

c)重大质量事故处理方案由公司总工程师主持施工技术部门和质量管理部门会同设计单位、监理单位、建设单位和电力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共同审定,公司总工程师批准后由事故责任单位实施。

建筑工程公司质量事故报告和调查制度

建筑工程公司质量事故报告和调查制度

建筑工程公司质量事故报告和调查制度
为了保证工程建设质量事故的及时报告和顺利调查,维护国家财产和公司信誉,特制定本制度。

1、工程质量重大事故发生后,事故发生单位应当在24小时内写出书面报告,以最快方式,将事故的简要情况向上级主管部门和事故发生地的市、县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检察、劳动(如有人员伤亡)部门报告。

2、重大事故的书面报告内容有:
1)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工程项目、企业名称;
2)事故发生的简要经过,伤亡人数和直接经济损失的初步估计;
3)事故发生原因的初步判断;
4)事故发生后采取的措施及事故控制情况;
5)事故报告单位。

3、工程重大质量事故实行结案归档制度,工程质量事故结案后,事故全部资料要统一归档。

4、事故发生后隐瞒不报、谎报、故意拖延报告期限的、故意破坏现场的、阻碍调查工作正常进行的、无正当理由拒绝调查组查询或者拒绝提供与事故有关情况、资料的,以及提供伪证的,由其所在单位或上级主管部门按有关规定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5、对造成重大事故的责任者,由其所在单位或上级主管部门给
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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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报单位:(盖章)
建设单位 及工程名称
工程质量重大事故报告
工程1
设计单位
建筑B-25
表号:建筑综9表 制表机关:建设部 文号:(83)城建生(87)号 报出日期:不定期
工程地点
施工单位
发生事故 时间
损失金额
元因质量事故造亡成的人员伤
本工程位于上海市宣武门外大街28号,总建筑面积15252㎡,框架剪力墙结构,在对本工程主体进行抹灰时,发生重大质量事故,造成1死3伤的严
重后果,直接经济损失达5800万元。

由于抹灰工程本来就是工程质量通病之一,本次事故的发生对本工程质量的影响有:破坏墙体结构,填充墙、混凝土基层抹灰空鼓、裂缝,此外影


响下道工序的质量与施工。况、事故情






备注 填表人:
报出日 期:
年月日
监理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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