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地方政府经济职能运行中存在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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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地方政府经济职能运行中存在的问题

摘要:我国目前还处于社会转型时期,市场经济体制还不健全,加上市场本身的缺陷和弱点,需要政府进行一定的宏观调控。但是,我国政府在经济运行中自身也存在着职能越位的情况,如政企不分等问题。针对政府在经济职能运行中存在的问题,本文提出了一些解决方案。

关键词:地方政府经济职能问题方案

政府经济职能是指政府在组织、领导、协调社会经济运行和经济发展过程中进行各种经济性和某些非经济性活动时所履行的职责及发挥的功能,主要包括资源配置,收入再分配和经济稳定与增长等。目前针对我国市场经济运行中存在的问题,我国政府在运行经济职能的同时存在一些问题,针对这些问题我们提出了一些解决方案。

一、我国政府在运行经济职能的同时存在的问题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政府介入的经济领域过广,为了自身利益而涉足非市场失灵的领域。这主要表现为两种情况:一是政府直接或间接地参与竞争性领域的经济活动,政企不分现象依旧存在,对企业进行直接或间接干预,一些地方政府甚至直接在竞争性领域创办公司,利用自身的政治权力与民争利,获得经济利益;二是政府对于竞争性领域进行不必要的监管,如政府为了自身利益而进行的设租、寻租行为。这种对于非市场失灵领域的干预不但不利于市场基础性作用的实现,也在一定程度上阻碍了政府其它职能的正常发挥。

2.政府为了地方的局部和短期利益而牺牲竞争市场的效率,对市场进行低效干预。一些地方政府不惜违背中央的政策法规,滥用或消极行使手中的权力,实行地方保护政策,设置贸易壁垒,妨碍经济资源和生产要素的合理配置。地方保护主义政策的实行,不利于我国统一的市场形成,不利于市场对低效企业的调控,也不利于当地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和市场秩序的建立。

3.政府在发挥经济职能的过程中,在一定程度上违背了市场规律或法律法规。如一些地方政府在作为市场主体直接招商引资,运用手中的资源配置权、财权等政策性资源,举办各种招商引资活动,由地方领导亲自找关系谈项目,有的甚至硬性规定各个部门的招商任务和指标,连同级人大也有招商任务。招商引资在正确的指导方针和范围内是可以有利于经济发展的,尤其在我国市场经济尚不健全时,地方政府制定正确的战略目标适当招商引资无可厚非。但是如此劳民伤财地追求招商引资,不但容易形成招商引资“洼地”,导致国有资产的流失,也不利于市场经济的进一步完善。还有一些政府为了地方利益或短期利益,偏袒甚至包庇当地的违法违规的经济行为,保护一些违法违规企业。[3]

二、针对政府在运行经济职能时的问题,我们应该采取以下措施:

1.加快国有资产的改革,促进我国国民经济又好又快的发展。在经济转轨时期地方经济活力的焕发取决于地区市场化程度的高低,东北老工业基地振兴关键是实现体制改革和经济转轨,通过创新体制,提高市场化程度,焕发企业活力,增强企业竞争能力。而地方经济转轨的突破口恰恰是政府改革。因为政府(尤其是东北)是地区的超大“资本家”,手中掌控着四大块国有资产,即国有企业的产权、事业单位的国有资产、公共用品和自然资源。政府要从微观经济中摆脱出来,以管理者的身份调节经济,当前必须主动承担起国有企业和事业单位的改制责任。只有从产权改革这一根本入手,才能实现企事业单位规范化改革。如何从产权制度改革入手,改革国有资产管理体制和改革国有企事业单位,“十六大”报告已做了明确规定:“在国家所有的前提下,充分发挥中央和地方两个积极性,国家要制定法律法规,建立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分别代表国家履行出资人职责,享有所有者权益、利益、权利、义务和责任向统一,管资产和管人、管事相结合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地方政府在建立和完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的基础上,实现资产管理和行政管理职能分开。理顺国有资产管理的内部关系,减少政府其他部门对国有企业的干预,国资委要承担起国有资产管理和运做国有资产的责任。国有企业改制,突破口是政府出让产权,因为国企的产权控制在政府手中而不是在国企经营者手中,国资委要承担起国有企业改革的重任。否则将改革的权利交给政府和组织部门委派的经营者来改革,改革就将继续拖延和受操作者的利益驱动而走偏。事实上地方国企一些老板,口喊改革响亮,当外商要来投资入股时,他们将企业说的一团糟将改制“谈吹”,在招商引资中“国启老板”爱人家的钱而不愿人家入股参与经营。所以地方要真正实现政企分开,经济转轨,改革的主导是政府而非企业。

2.大力发展和扶持非政府组织,把社会可以自我调节中观经济管理职能交给社会中介组织,政府腾出精力去办由市场和中介机构办不了的大事。在我国社会中介机构分为以下几类:(1)行业自律组织,包括各种行业和商会,他们通过至下而上的方式组织起来,对本行业进行管理,由于利益相关,管理精心、到位优于政府管理。(2)监督社会行为的中介组织,包括各类公证和仲裁机构、计量检验和质量检测机构、消费者协会,以及会计事物所、审计事物所和律师事物所,他们通过不同的方式监督各种社会行为,保护社会公众的合法权益。(3)为市场提高经营性和技术性服务的中介机构,包括各类咨询公司、广告公司、典当行和拍卖行等。(4)为社会劳动力提供就业和再就业服务的机构。包括职业介绍所和再就业中心等。它们有助于促进社会人力资源的合理流动。这些机构具有沟通联系职能、协调职能、服务职能和行业自律职能。我国中介机构正处于发展初期阶段,政府应加大扶持力度。使中介机构尽快成长和壮大起来,以替代政府行使中观经济的职能。

3.打破垄断使经济步入市场正常运行轨道。市场经济是开放经济,封闭和垄断是阻滞经济发展和经济正常运行的最大障碍,而有些地方政府恰恰是障碍的制造者,这些障碍包括竞争类项目的审批、行业的垄断和地区及部门封锁等。在我国大力改革审批制度的局势下,一些地方政府的有关部门,仍然在搞变相审批。一些垄断性行业霸气不减与政府有关部门包容和管理不利直接相关。打破垄断政府要在率先执法的同时加大监管力度。

4.完善地方政府经济管理制度化建设。政府在经济管理中必须把制度化建设放在突出位置上,如,政府保留的审批项目、取消审批的核准项目、政府采购活动、

对企业或市场的管理、调节分配、配置资源、管理市场等,都需要细致、周到的制度作基础和保障。在经济转轨时期,地方规则缺失严重,这不仅影响了市场秩序,制约了经济的发展,而且导致了社会不和谐。一些地区经济纠纷严重和上访案件增多,于制度缺失和不周延有关。地方政府转变经济职能的前提要制度出科学公正有效力的制度,同时要保证制度建设制定过程的科学性,第一、要弱化主管部门的制度设计权和颁发权,强化综合部门和专司制度制定机构的制度制定权,即最大限度的减少制度执行者的制度制定权。政策制定机构可以同时进行监督,但政策制定机构和执行机构必须分设。第二、减少政府的制度制定权,扩大人大的政策制定范围,保证立法权和执法权相制约。第三、削弱地方国家机关制度制定权,增强国家机关的政策制定职能,尽量由较高的层级机关制定制度。越是上级机关越能从全局出发考虑问题,越能实现有效的和广泛的监督。第四、限制官员的制度独断权,提高群众和专家的制度制定参与度,确保制度建设的严密性。第五、建立制度评价制度,形成制度改进机制。

参考文献:

1.杨灿明,李景友编著.公共部门经济学.经济科学出版社,2003.

2.吕丽娜,刘俊.地方政府经济职能越位的表现、成因及矫正[J].湖北社会科学,2006,(09).

3.欧阳日辉,吴春红.基于利益关系的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关系[J].经济经纬,2008,(05).

4.李军杰,周卫峰.基于政府间竞争的地方政府经济行为分析———以“铁本事件”为例[J].经济社会体制比较,2005,(01).

5.卢现详.我国制度经济学研究中的四大问题[J].理论经济学,20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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