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公开可交换公司债券是什么
控股股东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

控股股东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一、背景介绍近日,控股股东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成为了热门话题。
这种债券具有很高的灵活性和可转换性,对于企业融资和股权结构调整都有很大的帮助作用。
二、什么是控股股东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1. 可交换公司债券是一种可以在未来某个时间转换成公司股票的债券。
2. 控股股东是指持有该公司大部分股份并对该公司有实际控制权的人或机构。
3. 非公开发行是指该债券不向公众发行,而是面向特定投资者进行发行。
三、控股股东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的优势1. 灵活性高:该种债券可以在未来某个时间转换成公司股票,具有很高的灵活性。
2. 融资成本低:相较于其他融资方式,可交换公司债券的融资成本较低。
3. 促进企业重组:可交换公司债券可以帮助企业进行重组和改变股权结构。
四、控股股东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的风险1. 股价下跌:如果公司股价下跌,控股股东可能会选择不行使转换权,导致债券无法兑付。
2. 股票贬值:如果公司未来业绩不佳,股票价格下跌,可能导致债券转换后获得的股票价值较低。
3. 信用风险:如果控股股东出现经济问题或信用问题,可能导致债券违约。
五、控股股东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的适用对象1. 需要融资的企业。
2. 需要进行重组或改变股权结构的企业。
3. 控股股东持有大部分公司股份,并愿意通过该种方式进行融资和调整。
六、控股股东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的实施流程1. 策划方案:企业和相关金融机构共同策划该种债券发行方案。
2. 定向发行:该种债券只面向特定投资者进行发行。
3. 债券募集:企业通过该种方式募集资金。
4. 债券兑付:如果控股股东选择行使转换权,债券将兑付为公司股票。
七、结语控股股东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是一种具有很高灵活性和可转换性的融资方式,对于企业融资和股权结构调整都有很大的帮助作用。
但同时也存在一定的风险,需要企业在实施前进行充分评估和规避。
可交换债券名词解释

可交换债券名词解释
可交换债券是一种金融工具,结合了债券和股票的特点。
它是由发行方发行的债券,在一定期限内持有债券可以获得固定的利息收益。
与普通债券不同的是,可交换债券在特定条件下可以被持有人交换成发行方指定的股票。
可交换债券的特点是带有“可选权”,持有债券的投资者可以在约定的交换期限内将债券转换为发行方的股票。
通常,发行方会制定一定的条件,例如在一定时间内以一定的价格比例兑换为股票。
这使得可交换债券具有更高的灵活性,投资者能够根据市场情况和个人投资策略来选择是否进行债券与股票之间的兑换。
可交换债券的另一个特点是其潜在的增值收益。
一旦可交换债券转换为股票,投资者可以享受到与股票相同的增长潜力。
如果发行方的股票价格上涨,投资者可以通过将债券转换为股票来获得更高的回报。
可交换债券对于发行方也有一定的好处。
通过发行可交换债券,公司可以筹集到资金用于扩大业务或其他投资项目。
此外,债券转换为股票后,公司可以减少债务负担,并增加股本。
这可能有助于提高公司股票的流动性和市值。
总之,可交换债券是一种结合了债券和股票特点的金融工具。
它提供了投资者更多的选择权和灵活性,同时也为发行方提供了资金筹集和负债减轻的机会。
对于投资者来说,了解可交换债券的特点和条件,能够根据自身的投资需求做出明智的决策。
可交换债券市场(公开与非公开)的对比

可交换债券市场(公开与非公开)的对比
可交换债券是一种支持公司债务融资的工具,可将持有人将该
债券转换为股票,从而使公司得到资金和股权。
根据市场运作方式,可交换债券分为公开市场和非公开市场,两者存在一定的差别。
公开市场上发行的可交换债券通常由大型公司或政府机构发行,吸引了许多机构和个人投资者。
这些债券通常有较高的信用质量和
流动性,发行规模也较大。
公开市场上的可交换债券价格相对更稳定,并可以通过证券交易所进行交易,具有更高的透明度和公开性。
非公开市场上的可交换债券通常由较小的公司或机构发行,吸
引了较少的投资者。
这些债券未上市交易,由私募机构或承销商代
表投资者进行买卖。
相对于公开市场,它们的流动性更差,价格更
容易受到市场供需变化的影响。
然而,非公开市场上的可交换债券
通常具有更高的收益率和更灵活的条款,对于寻求较高收益和额外
保护的投资者更具吸引力。
总的来说,公开市场和非公开市场的可交换债券各有优缺点,投资者应该在选择投资对象时,考虑投资目标、投资风险和流动性等因素,进行综合比较和分析。
可交换公司债券详述

可交换公司债券详述一、可交换债券释义可交换债券全称为“可交换公司股票的债券”,是指上市公司股份的持有者通过抵押其持有的股票给托管机构进而发行的公司债券,该债券的持有人在将来的某个时期内,能按照债券发行时约定的条件用持有的债券换取发债人抵押的上市公司股权。
可交换债券是一种内嵌期权的金融衍生品。
二、我国可交换私募债的法律法规背景我国可交换私募债券的主要法律法规为:深交所于2013年5月31日发布《关于中小企业可交换私募债券试点业务有关事项的通知》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私募债券业务试点办法》(以下简称“《试点办法》”),中小微型企业可依据《试点办法》以非公开方式发行的可交换私募债券。
三、可交换私募债的特点➢定义:中小微型企业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私募债券业务试点办法》以非公开方式发行的可交换中小企业私募债券。
➢适用范围:✓深交所上市公司股东发行,上交所上市公司股东无法发行✓符合中小微企业标准的有限公司、股份有限公司可以发行,其余主体无法发行➢法律法规:《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私募债券业务试点办法》➢期限:1年以上➢交换期:发行期首日开始后6个月至债券截止日➢标的股票限售要求:进入交换期时为可流通股份➢利率:3-7%➢质押率:质押股票数量应当不少于债券持有人可交换股票数量,一般而言质押股票对应市值小于或等于融资总额➢初始换股价:不低于发行期首日及前20日交易均价的90%四、可交换债券融资或减持优势分析1、与股票质押融资的对比分析2、与大宗交易减持的对比分析五、可交换私募债的审核制度私募可交换债的产品由深交所审核备案。
由于深交所此前已完成两起私募可交债的审核,其沟通、审核的流程及机制较为健全顺畅,预计在10个工作日内可完成审核。
整个可交换债项目从启动到发行可在2个月内完成。
可交换债券会计与税务处理分析

可交换债券会计与税务处理分析可交换债券会计与税务处理分析一、可交换公司债券业务概述定义及相关要素可交换公司债券是指上市公司的股东依法发行、在一定期限内依据约定的条件可以交换成该股东所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的公司债券。
《管理办法》进一步明确了上市公司及股票公开转让的非上市公众公司股东可以发行附可交换成上市公司或非上市公司股票条款的公司债券。
可交换公司债券在传统债券按固定利率还本付息的基础上,嵌入换股期权、以上市公司或公开转让的非上市公司股票作质押并同时设立信托,发行人可以较低的利率进行融资,同时也满足了不同投资者的投资需求。
根据发行对象的不同,可交换公司债券分为公募类与私募类。
可交换公司债券主要涉及下列要素:1.发行人可交换公司债券的发行人为上市公司、股票公开转让的非上市公众公司股东,地方政府的融资平台公司不得作为发行人。
拥有上市公司控制权的股东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时,不得通过本次发行直接将控制权转让给他人。
发行人应当指定专项账户,用于可交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的接收、存储、划转与本息偿付。
2.发行对象公募类可交换公司债券公开发行的可交换公司债券又细分为发行对象为公众投资者与合格投资者发行的可交换公司债券,以及仅向合格投资者发行的可交换公司债券。
公募类可交换公司债券的合格投资者依据《管理办法》第十四条规定,需符合下列资质:①经有关金融监管部门批准设立的金融机构;②上述金融机构面向投资者发行的理财产品;③净资产不低于人民币一千万元的企事业单位法人、合伙企业;④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⑤名下金融资产不低于人民币三百万元的个人投资者;⑥经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其他合格投资者。
私募类可交换公司债券即非公开发行的可交换公司债券,仅面向合格投资者发行,根据沪深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此处合格投资者需符合以下资质条件:①经有关金融监管部门批准设立的机构;②上述金融机构面向投资者发行的理财产品;③净资产不低于人民币一千万元的企事业单位法人、合伙企业;④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⑤社会保障基金、企业年金等养老基金,慈善基金等社会公益基金;⑥经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其他合格投资者。
非标债券的种类-概述说明以及解释

非标债券的种类-概述说明以及解释1.引言1.1 概述非标债券是指与传统标准化债券有所不同的债务工具。
与标准债券不同,非标债券没有固定的利率、期限和偿还方式,通常具有更大的灵活性和个性化特征。
这种灵活性使得非标债券能够更好地满足市场参与者的特定需求和风险偏好,为投资者和发行人提供了更多的选择。
非标债券的种类多种多样,可以根据不同的分类标准进行划分。
一般来说,非标债券可以按照其发行主体、还本付息方式、固定收益与浮动收益等进行分类。
根据发行主体的不同,非标债券可以分为企业债、金融债和政府债等。
企业债主要由公司发行,用于筹集资金进行生产经营活动;金融债是由金融机构发行,用于资本补充、债务融资等;政府债则由政府或政府机构发行,用于筹措财政资金。
非标债券的还本付息方式也有多种不同类型。
例如,有些非标债券按照到期一次性还本付息,而有些则按照分期偿还方式进行还款。
此外,还有一些非标债券会根据特定的条件进行还款,例如公司业绩达到一定水平或特定资产出售等。
除了以上基本分类,还可以根据债券的收益类型来区分非标债券。
固定收益类型的非标债券通常具有固定的利率和还本付息方式,而浮动收益类型的非标债券的收益则随市场利率或特定指数的变化而变化。
综上所述,非标债券的种类丰富多样,具有较高的灵活性和个性化特征。
对于投资者和发行人来说,选择适合自己需求和风险偏好的非标债券将能更好地满足其需求。
在随着金融市场的不断发展,非标债券将在未来有更广阔的市场前景。
1.2 文章结构文章结构:本文主要介绍非标债券的种类。
文章分为引言、正文和结论三个部分。
引言部分主要对非标债券的概述、文章结构和目的进行介绍。
首先,简要概述了非标债券的概念和定义,以及它在金融市场中的作用和重要性。
其次,介绍了本文的结构安排,包括引言、正文和结论三个部分。
最后,明确了本文的目的,即系统地介绍非标债券的种类,以提供读者对于该领域基本知识的了解。
正文部分主要分为三个类型的非标债券。
控股股东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

控股股东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简介控股股东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是一种融资工具,旨在满足控股股东的资金需求,并同时提供给投资者可选择将债券转换为公司股票的权利。
这种债券能够为控股股东带来灵活的融资机会,同时也为投资者提供了多元化的投资选择。
可交换公司债券的特点可交换公司债券是一种混合性的金融工具,结合了债券和股票的特点。
以下是可交换公司债券的主要特点:1.股权选择权:投资者在一定期限内可以选择将债券转换为发行公司的股票,享受股东的权益。
这种选择权使得债券具备了潜在的股票收益,增加了投资者的吸引力。
2.固定利率:债券到期前,投资者按照固定利率收取债券利息,这增加了债券的可预测性和稳定性。
3.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是通过非公开方式发行的,仅向特定的投资者开放,一般为控股股东或其他有限合伙人。
这样的发行方式提供了更大的灵活性和隐私保护。
4.市场流动性:可交换公司债券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使得投资者可以在市场上进行交易,增加了债券的流动性。
控股股东的融资需求为了支持公司的发展和扩大业务规模,控股股东可能需要进行资金筹集。
融资的方式通常包括债务融资和股权融资。
然而,债务融资可能增加公司的债务负担,而股权融资可能导致股权稀释。
可交换公司债券为控股股东提供了一种灵活的融资方式,既能满足资金需求,又能限制股权稀释。
通过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控股股东可以借此融资,而无需立即支付巨额现金还款利息。
控股股东可以选择在债券到期前将债券转换为股票,以此减轻自身的财务压力。
此外,可交换公司债券的发行也带来了一定的市场认可度和声誉,为公司未来的发展提供了有利的条件。
投资者的投资选择对于投资者而言,可交换公司债券提供了一种多元化的投资机会。
投资者可以根据自己的风险偏好和预期收益,选择将债券转换为公司股票或持有债券到期。
如果投资者看好公司的发展前景,他们可以选择将债券转换为股票,以享受潜在的股票收益。
这样的选择权使得可交换公司债券对于那些追求高风险高回报的投资者具有吸引力。
可交换公司债券业务介绍教学文稿

可以约定回售条款,规定债券持有人可以按事先约定的条件和价格将所持债券回售给上市公司股东
换股期
自发行结束之日起12个月后方可交换为预备交换的股票,债券持有人对交换股票或者不交换股票有选择权
换股价格
公司债券交换为每股股份的价格应当不低于公告募集说明书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和前一个交易日的均价。募集说明书应当事先约定交换价格及其调整、修正原则 若调整或修正交换价格,将造成预备用于交换的股票数量少于未偿还可交换公司债券全部换股所需股票的,公司必须事先补充提供预备用于交换的股票,并就该等股票设定担保,办理相关登记手续
3~5折
期限
1~6年
1年以内为主,长期限产品会大幅提升融资成本
与大宗交易减持的比较
与股权质押式回购融资的比较
比较一:可交换债融资成本低、融资额度大、融资期限长,全面优于股权质押式回购融资手段
同样作为存量股融资手段,可交换债拥有股权质押式回购无可比拟的市值管理灵活性
市值管理策略一:可交换债+大股东定增认购 市值管理策略二:可交换债+并购资金/基金
公开发行可交换债要求发行人是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这一规定将不少国有企业大股东排除在外。此外,拥有上市公司控制权的股东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的,不得直接将控制权转让给他人 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债也要求发行人是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但不能是房地产企业或金融企业 公开发行可交换债对于正股的要求更加严格,与传统转债相近。两类可交换债都要求待交换股份不存在与换股冲突的事项。但值得注意的是,公开发行可交换债要求在申请发行时不为限售股,而非公开发行可交募债仅需在换股期不为限售股,这一点使得发行人可实现利用尚在限售期的股权进行融资 对于股权质押,公募可交换债的发行额不高于质押股份的70%,而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募债无此限制,但也需要将待交换股份质押
中国金融市场的八大债务融资工具超级详解

中国金融市场的八大债务融资工具超级详解01 非公开定向债务融资工具(PPN)非公开定向债务融资工具是指具有法人资格的非金融企业,向银行间市场以非公开定向发行方式向特定机构投资人发行的债务融资工具,并在特定机构投资人范围内流通。
法律法规:《中国人民银行法》、《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管理办法》、《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券融资工具非公开定向发行规则》、《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非公开定向发行注册流程》、《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非公开定向发行规则》及交易商协会相关自律规则。
非公开定向债务融资工具无明确发行条件/发行规模要求。
常见期限非公开定向债务融资工具的常见期限以1—3年为主,对于高信用评级的企业可以达到5年或以上。
增信措施非公开定向债务融资工具发行人可根据市场情况自主决定是否增设保证担保、抵质押等担保措施,当前无监管账户设置的特殊规定。
02企业债券由地方融资平台公司发行的债券为城投债;由一般产业类公司发行的债券为产业债。
企业债券要求募集资金用于预先约定的用途且为固定资产类投资(可以利用不超过发债规模40%的债券资金补充营运资金)。
发改委系统为各地固定资产投资的主要审批机构,地方融资平台公司往往是当地的投资主体,城投类债券是企业债券构成的主体。
发行条件《证券法》第十六条、十八条规定了企业债发行主体需要满足的最低要求,但现实中一方面国内资本市场投资者风险识别、定价、承受能力较弱,另一方面对企业债申报主体的要求较高(民营企业主体评级AA及以上,国企AA-及以上),且受制于资产负债率、募投项目盈利能力等具体情况,监管机构将酌情要求发行主体补充增信措施。
发行规模存量债券的规模不能超过发行人净资产的40%,且近3年平均可分配净利润可以覆盖债券一年利息。
其中融资平台的净资产需要扣除公益性资产(如道路、博物馆等)。
当期债券的发行额不得超过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总投资的70%。
常见期限发行期限普遍较长,少量高评级的产业类企业债期限可达15年,通过特殊条款设计,市场上已有“永续类”企业债发行;城投类企业债券主要集中在7年期品种,但均按监管要求设计了分期偿还条款。
证券从业资格考试《证券发行与承销》考点:可转换公司债券

证券从业资格考试《证券发行与承销》考点:可转换公司债券一、概述(一)可转换公司债券概述可转换公司债券是指发行人、发行公司依照法定程序发行,在一定期间内依据约定的条件可以转换成股份的公司债券。
可转换公司债券本身具有债权与股权性质,在转换成公司股票前代表债权与债务的关系,转换成股票后代表上市公司所有权的关系。
分离交易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指上市公司公开发行认股权和债券分离交易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必须报经核准,未经核准,不得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可转换公司债券在转换股份前,其持有人不具有股东的权利和义务。
(二)股份转换及债券偿还提示:上市公司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在发行结束6个月后,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可按约定的条件在规定的转股期内随时转股,并于转股完成后的次日成为发行人的股东。
上市公司应当在可转换公司债券期满后5个工作日内,办理完毕偿还债券余额本息的事项;分离交易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偿还事宜与此相同。
(三)赎回、回售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赎回是指上市公司可以按照事先约定的价格和条件赎回尚未转股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回售是指债券持有人可按事先约定的条件和价格,将所持债券卖给发行人。
按照《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应当约定,上市公司改变公告的募集资金用途的,应赋予债券持有人一次回售的权利。
这一点对于分离交易的可转换公司债券,也同样适用。
例题:1.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转换期是指( )。
A.可转债发行期间B.可转债转换为股份的结束日C.可转债转换为股份的起始日D.可转债转换为股份的起始日至结束日的期间答案:D二、发行条件(一)一般规定1.应具备健全的法人治理结构。
(3)现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具备任职资格,能够忠实和勤勉地履行职务,不存在违反《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八条、第一百四十九条规定的行为,且最近36个月内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最近l2个月内未受到过证券交易所的公开谴责;(5)最近l2个月内不存在违规对外提供担保的行为。
上市公司发行的债券种类

上市公司发行的债券种类一、公司债券公司债券是指由上市公司或其他企业发行的债券,用于筹集资金。
公司债券通常由公司全体债权人共同承担,具有固定的利率和到期日。
公司债券的收益来源于企业盈利。
二、可转换债券可转换债券是一种特殊的债券,持有人可以在特定条件下将其转换为发行公司的股票。
这种债券提供了一种将债权转变为股权的机会,使债权人有机会分享公司未来的增长潜力。
三、优先债券优先债券是指在发行公司破产时,债权人有优先权获得偿还的债券。
优先债券的持有人在公司破产清算时,优先于其他债权人获得偿还本金和利息。
四、次级债券次级债券是指在公司破产清算时,次于优先债券持有人获得偿还的债券。
次级债券通常具有较高的风险,但相应地提供了较高的利率。
持有次级债券的债权人在公司破产时可能无法获得全部或部分本金和利息的偿还。
五、短期融资券短期融资券是由上市公司发行的短期债务工具,通常在一年内到期。
短期融资券通常以贴现形式发行,即在发行时以低于面值的价格发行,到期时以面值偿还。
这种债券的收益来源于贴现金额与面值之间的差额。
六、可交换债券可交换债券是一种特殊的债券,持有人可以在特定条件下将其交换为其他公司的股票。
这种债券给予债权人在特定情况下获得其他公司股票的权利。
七、可回售债券可回售债券是一种具有特殊条款的债券,允许债权人在特定条件下将其债券出售给发行公司。
这种债券给予债权人灵活性,使其有机会在需要时变现。
八、定向债券定向债券是指由上市公司与特定投资者协商发行的债券。
这种债券的发行对象通常是特定的机构投资者或个人投资者,非公开向特定投资者发行。
九、可赎回债券可赎回债券是一种具有特殊条款的债券,发行公司在特定条件下有权提前赎回债券。
这种债券给予发行公司更大的灵活性,使其有机会根据需要提前偿还债务。
十、永续债券永续债券是一种没有到期日的债券,持有人可以持有该债券无限期。
永续债券通常具有固定的利率,但发行公司有权在特定条件下提前偿还债务。
上市公司再融资方式简介

上市公司再融资方式简介上市公司再融资方式简介一、引言上市公司作为一种具有一定规模和影响力的企业实体,不仅需要融资满足业务扩张和资本运作的需求,还需要满足市场对公司治理和透明度的要求。
再融资作为一种重要的融资方式,为上市公司提供了多样化的资金来源,并且能够通过市场化的方式进行,具备较高的灵活性和效率。
二、再融资形式1、非公开发行股票(Private Placement)非公开发行股票是指上市公司通过面向特定对象以私募的方式进行的股票发行,一般不向大众投资者公开发行。
这种方式适用于大股东、战略投资者等需要增加持股比例的情况,具有灵活性和高效性的特点。
2、公开增发(Rights Issue)公开增发是指上市公司向现有股东公开发行新股的方式,通过按照现有股权比例对股东进行配售,以增加公司的股本和股东权益。
这种方式可以提高股本的稳定性,同时也能够给予现有股东优先认购的权利。
3、可转债(Convertible Bonds)可转债是指上市公司向投资者发行的一种债务工具,具有一定期限,但发行人在债券到期前可以选择将其转换为公司的股票。
这种融资方式使得公司能够借债融资,同时也为投资者提供了一定程度的股票受益。
4、可交换债券(Exchangeable Bonds)可交换债券是指上市公司发行的可在将来某一特定时间内与其他公司的股票交换的债务工具。
通常情况下,可交换债券由上市公司全资或部分持有的下属公司发行,能够在一定程度上增加上市公司的控制力。
5、定向增发(Placing)定向增发是指上市公司通过私下定向向特定投资者增发股票的方式,不公开向公众发行。
这种方式适用于需要增加特定投资者持股比例或特定战略合作的情况,属于非公开的融资方式。
6、债务融资(Debt Financing)债务融资是指上市公司通过向金融机构或债券市场发行债券等债务工具,从债权人处获得资金,以满足公司的融资需求。
债务融资相对于股权融资,具有利息税前扣除、还本付息比较稳定等优点。
可交换债,永续债与资产证券化

可交换债定义与概念可交换债券:(Exchangeable Bond,简称EB)全称为“可交换他公司股票的债券”,是指上市公司股份的持有者通过抵押其持有的股票给托管机构进而发行的公司债券,该债券的持有人在将来的某个时期内,能按照债券发行时约定的条件用持有的债券换取发债人抵押的上市公司股权。
可交换债券和其转股标的股分别属于不同的发行人,一般来说可交换债券的发行人为控股母公司,而转股标的的发行人则为上市子公司。
可交换债券的标的为母公司所持有的子公司股票,为存量股,发行可交换债券一般并不增加其上市子公司的总股本,但在转股后会降低母公司对子公司的持股比例。
可交换债券给筹资者提供了一种低成本的融资工具。
由于可交换债券给投资者一种转换股票的权,其利率水平与同期限、同等信用评级的一般债券相比要低。
因此即使可交换债券的转换不成功,其发行人的还债成本也不高,对上市子公司也无影响。
定价可交(转)换债券价格的影响因素较多,这也是其定价较难解决的原因,除去转换、赎回、回售等固定条款因素外,主要的市场变量包括:(1)标的股票价格S——影响比率约80%(2)利率i——影响比率约10%(3)标的股票波动率Vola(S )——影响比率8%(4)利率波动率Vola(i )——影响比率2%在通常的单因素模型中,标的变量为股票S。
双因素模型中,通常的标的变量为“股票S+利率i”或者“股票S+股票波动率Vola(S )”敏感性分析1:对标的股票价格。
发行时股票价格越高,可交换债券的价格将上升。
敏感性分析2:对基准利率。
发行时基准利率越高,可交换债券的价格将下降。
+私募VS公募私募可交换债的概念:私募可交换债是指上市公司股东非公开发行的、在一定期限内依据约定的条件可以交换成该股东所持有的上市公司股票的公司债券。
主要特点是以上市公司股票质押的方式为债券增信,并内嵌投资者换股的权利。
相对于公募EB,私募EB的标的股票在交换时无限售条件,发行目的主要包括低成本融资和平稳减持。
一文读懂可交换债【干货】

⼀⽂读懂可交换债【⼲货】可交债介绍可交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可交换债或可交债,Exchangeable Bond,简称EB)是指上市公司的股东依法发⾏、在⼀定期限内依据约定的条件可以交换成该股东所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的公司债券。
发⾏⼈作为上市公司的股东,以存量股票作为质押,如果换股则实现了换股减持,如果赎回或者回售则实现了低息融资。
可交换私募债主要法规背景2015 年以前私募可交换债主要是延续发展中⼩企业私募债的发展,2012 年5⽉深交所推出了中⼩企业私募债,2013 年深交所发布《关于中⼩企业可交换私募债券业务试点》,随后发⾏了深交所⾸只可交换私募债“13 福星债”。
2015 年1 ⽉证监会公布新公司债办法,推出了公司债“⼤公募”、“⼩公募”、私募/⾮公开三种发⾏⽅式,并且约定可以在公司债附加认股权、可转换成相关股票的条款。
从规定上来说,私募可交换债已经突破了此前深交所中⼩企业私募债中“中⼩企业”的约束。
可交换私募债条款规定发⾏规模:2015 年以前发⾏的私募可交换债发⾏规模集中于5 亿元以下。
2015年以来私募可交换债的单只发⾏规模有明显的提⾼,⼤族激光可交换私募债发⾏15 亿元,东旭光电私募债⼀期、⼆期分别达到16.15 亿元。
发⾏规模的⼤⼩主要受到⼏个⽅⾯的约束:1、发⾏⼈负债率;2、发⾏⼈持有标的公司股份市值;3、可交换债换股后,发⾏⼈是散失对标的公司控制权;4、其他的软性指标等。
期限机构分布: 3 年以内为主。
⽬前已经发⾏的可交换私募债期限均为3 年以内,其中,1 年期的3 只,2 年期的4 只,3 年期的3 只。
票息分布:可交债的票息在2.5%-9%之间,相⽐于券商的股权质押融资成本更低。
当然也有⼀些案例类似于通道,所收取的票息则更低。
担保措施:可交换债最重要的担保措施为股票质押。
通常描述为“准备⽤于交换的⼀定数量的标的股票及其孳息质押给债券受托管理⼈⽤于对债券持有⼈交换股份和债券本息提供担保。
非上市公司 可转换公司债券

非上市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原创实用版)目录1.非上市公司的定义和特点2.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定义和特点3.非上市公司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原因4.非上市公司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优势和劣势5.投资者购买非上市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的风险和收益6.总结正文非上市公司是指未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的公司,其股权不公开交易。
这类公司通常规模较小,业务较为单一,但有着强大的发展潜力。
与之相对应的是上市公司,上市公司的股权在证券交易所公开交易,具有较高的知名度和市场透明度。
可转换公司债券是一种混合金融工具,它结合了债券和股票的特点。
可转换公司债券在发行时,投资者购买到的是债券,具有一定的固定收益。
但在一定期限后,投资者可以选择将债券转换成发行公司的股票,从而享受公司未来盈利的增长。
非上市公司选择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原因有很多。
首先,通过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非上市公司可以获得较低成本的资金,这对于业务发展初期的公司来说尤为重要。
其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可以帮助非上市公司锁定未来的融资成本,降低市场风险。
最后,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可以增加公司的信誉,提高市场知名度,为未来的发展奠定基础。
非上市公司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具有明显的优势和劣势。
优势在于,它可以为公司带来较低成本的资金,并提供未来融资的灵活性。
此外,可转换公司债券还可以为投资者提供一种风险相对较低的投资工具,因为投资者可以在债券到期时选择是否转股,从而在一定程度上规避市场风险。
然而,非上市公司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也存在一定的劣势。
首先,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发行和转股过程较为复杂,需要投资者具备一定的专业知识。
其次,由于非上市公司的业务风险较高,投资者在购买可转换公司债券时可能面临较大的信用风险。
投资者在购买非上市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时,需要充分了解公司的基本面和发展前景。
尽管可转换公司债券具有一定的风险,但在公司业绩持续向好的情况下,投资者可以通过购买可转换公司债券获得较高的收益。
非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业务实施办法

非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业务实施办法非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业务实施办法一、背景介绍可转换公司债券作为一种融资工具,在资本市场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
为了满足非上市公司融资需求,并且保护投资者权益,非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业务实施办法应运而生。
二、目的及意义非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业务实施办法的目的是规范非上市公司发行可转债的程序及要求,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促进市场的健康发展。
其意义在于为非上市公司提供多样化的融资渠道,提升公司的融资能力和竞争力。
三、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非上市公司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相关事宜,非上市公司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申请。
四、发行条件1. 公司股权结构稳定,不存在重大纠纷;2. 具备一定的偿债能力和现金流;3. 具备合法合规的经营资质;4. 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申请程序1. 申请材料准备:非上市公司应准备完备的申请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基本资料、财务报表、拟发行方案等;2. 提交申请:非上市公司向相关监管机构提交申请,附上申请材料;3. 监管机构审查:监管机构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包括财务状况评估、风险评估等;4. 发行准备:在监管机构审查通过后,非上市公司可以开始筹备发行工作,包括发行计划的制定、承销机构的选择等;5. 发行公告:非上市公司根据相关规定发布可转债发行公告,公告内容应包括发行规模、发行价格、发行时间等信息;6. 发行定价:根据市场状况和投资者需求,确定可转债的发行价格;7. 发行结果公告:发行结束后,非上市公司应及时公布发行结果。
六、投资者权益保护1. 发行文件披露:非上市公司应向投资者提供完整、准确的发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发行公告、募集说明书等;2. 公司信息披露:非上市公司应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向投资者提供真实、准确的公司信息;3. 投资者交流互动:非上市公司应建立健全的投资者交流机制,及时回应投资者关切和问题。
可交换公司债券指的是什么

可交换公司债券指的是什么可交换公司债券是指上市公司的股东依法发行、在一定期限内依据约定的条件可以交换成该股东所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的公司债券。
可交换债券一般发生在母公司和控股的上市子公司之间,即母公司发行可转换债券,在转换期间,转换为上市的子公司股票。
▲一、可交换公司债券指的是什么可交换公司债券是指上市公司的股东依法发行、在一定期限内依据约定的条件可以交换成该股东所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的公司债券。
可交换债券一般发生在母公司和控股的上市子公司之间,即母公司发行可转换债券,在转换期间,转换为上市的子公司股票。
母公司发行债券前,需要将其持有上市子公司股票到指定机构冻结,作为可交换债券的抵押品。
可交换债券的条款设计与可转债券非常相似,发行要素通常也有:票面价格、利率、换股比例、发行期限、可回售条款、可赎回条款等。
可转换债券和可交换债券本质上没有区别,都是债券嵌入了看涨期权、修正转股期权、赎回期权、回售期权后形成的复杂衍生产品,可交换债券发行征求意见稿也指出可交换债券主要条款参照可转债发行条款执行,其中对修正条款、赎回条款、回售条款等设计和可转债相应条块设计没有实质性区别。
▲二、可转换公司债券和可交换公司债券有什么区别?可转换债券是债券的一种,它可以转换为债券发行公司的股票,通常具有较低的票面利率。
从本质上讲,可转换债券是在发行公司债券的基础上,附加了一份期权,并允许购买人在规定的时间范围内将其购买的债券转换成指定公司的股票。
可交换债券全称为“可交换他公司股票的债券”,是指上市公司股份的持有者通过抵押其持有的股票给托管机构进而发行的公司债券,该债券的持有人在将来的某个时期内,能按照债券发行时约定的条件用持有的债券换取发债人抵押的上市公司股权。
可交换债券是一种内嵌期权的金融衍生品,严格地可以说是可转换债券的一种。
可转换债券是债券的一种,它可以转换为债券发行公司的股票,通常具有较低的票面利率。
从本质上讲,可转换债券是在发行公司债券的基础上,附加了一份期权,并允许购买人在规定的时间范围内将其购买的债券转换成指定公司的股票。
非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可转换债券案例

非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可转换债券案例非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可转换债券案例近年来,随着我国资本市场的不断发展和改革,非上市公司也逐渐成为市场的重要参与者。
在企业发展和资金筹集方面,非上市公司面临着与上市公司不同的挑战和机遇。
其中非公开发行可转换债券作为一种融资工具,逐渐受到非上市公司的关注和青睐。
本文将以非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可转换债券为主题,探讨其背后的机制和实践案例。
一、可转债的定义和特点可转债(Convertible Bond)是指在债券期内,债券持有人有权将其持有的债券按一定比例转换为发行公司的股票。
可转债既具备债券的安全性和稳定收益,又具备股票的潜在增值和风险收益。
非公开发行可转换债券,则是指非上市公司以非公开方式发行的可转债,通常面向特定的投资者进行发行。
非上市公司通过非公开发行可转换债券的方式融资,可以有效解决其资金需求和发展需求之间的矛盾。
相比于传统的银行贷款和股权融资,非公开发行可转换债券具有以下特点:1. 资金成本相对较低:相比于银行贷款,可转债通常具有较低的利率水平,减轻了企业的融资成本压力。
2. 股权稀释度相对较低:与股权融资相比,债券的发行不会直接导致股东权益的稀释,有助于维护原有股东利益。
3. 灵活性和优先权:转股权是可转债的最大亮点之一,债券持有人可以依据自己的选择权决定是否行使转股权,从而在企业成长时分享成长的红利。
二、非公开发行可转换债券的案例1. XX公司XX公司是一家专注于科技研发和创新的非上市公司,希望通过融资加快公司的产品研发和市场拓展。
为了满足融资需求,XX公司发行了一期非公开发行可转换债券。
债券的发行总额为1亿元,债券期限为5年,利率为5%。
债券持有人有权将债券按1:1的比例转换为XX公司的股票。
通过该次发行,XX公司成功融资了1亿元,提升了企业的研发和创新实力。
2. XX集团XX集团是一家在国内具有较强影响力的非上市公司,业务涵盖多个行业领域。
为了拓展新业务并推动上市计划,XX集团决定发行可转债。
控股股东发行非公开可交换公司债券

控股股东发行非公开可交换公司债券引言控股股东发行非公开可交换公司债券是一种重要的融资方式,可以帮助企业获取资金,同时为投资者提供可转换为公司股票的债券。
本文将从以下几个方面对这一主题展开讨论。
一、非公开可交换公司债券的定义和特点非公开可交换公司债券是指由控股股东发行的,具有可转换为公司股票的债务工具。
其特点包括: 1. 非公开发行:发行对象限定为特定的投资者,而非通过公开市场发行。
2. 可交换性:投资者在特定条件下可以将债券转换为公司股票,享受股权收益。
3. 债券属性:债券在转换前享受固定利息或回购权益,并具有债券的优先受偿权。
二、非公开可交换公司债券的作用和意义非公开可交换公司债券对于企业和投资者都具有重要的作用和意义: 1. 融资渠道多样化:非公开可交换公司债券为企业提供了一种多样化的融资渠道,减轻了对传统银行信贷的依赖。
2. 降低融资成本:相比于股权融资,债券融资通常具有较低的成本,可以减少企业融资的负担。
3. 激励控股股东:债券转换为股票后,投资者成为公司股东,可以激励控股股东更好地经营和管理企业。
三、非公开可交换公司债券的发行流程非公开可交换公司债券的发行流程一般包括以下步骤: 1. 确定发行计划:企业确定发行债券的规模、利率、期限等关键参数,并与承销商进行协商。
2. 筹备材料准备:企业准备相关的法律文件、募集说明书等发行材料,并提交给监管机构进行审批。
3. 发行准备工作:企业与承销商合作,进行发行准备工作,包括营销推介、投资者沟通等。
4. 发行定价和申购:企业确定发行价格,并面向特定的投资者进行申购。
5. 发行结果公告:企业公布发行结果,并进行债券发行。
四、非公开可交换公司债券的风险管理非公开可交换公司债券的发行存在一定的风险,企业应加强风险管理,包括: 1. 市场风险:债券价格可能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企业应制定相应的风险对冲策略。
2. 流动性风险:债券转换为股票后,可能导致债券市场流动性不足,企业应预留足够的流动性。
非公开发行公司债与可交换债、可转换债

可转换公司债 证监会审批制,发审委审核。 审批制
1、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加权平均净资产收 益率平均不低于百分之六。扣除非经常 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与扣除前的净利润相 符合工信部《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中小微、非上市企业 比,以低者作为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的 计算依据; (上交所规定不包括金融、地产企业) 2、本次发行后累计公司债券余额不超过 最近一期末净资产额的百分之四十; 3、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实现的年均可分配 利润不少于公司债券一年的利息。 承销机构或依照《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第33条规定 自行销售的发行人,应在每次发行后5个工作日内向证券业协 会备案,报价系统具体承办私募债备案工作。协会仅对材料是 否齐备性复核,在备案材料齐备后5个工作日内予以备案。报 价系统规则发布后,不再对证券公司短期公司债、并购重组私 募债进行事前备案。
主管机关 审核方式 发行方式 募集资金用途 流通场所 发行规模 发行时间 审核时间 发行期限 净资产要求 盈利能力要求 评级及审计要求 投资主体 证监会 审核制
公开发行公司债(小公募)
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 只需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无明确规定 沪深交易所、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 净资产40%以内 核准后6个月内完成首期发行;可在2年内分多次发行 1个月左右 一般为中期 一般要求归属母公司净资产大于12亿 最近三年持续盈利,三年平均可分配利润足以支付债券一年利息 需评级;3年财务需审计 交易所投资人 发行小公募对所有公司制法人适用,但除融资平台等负面清单企业除 外,除此以外还有以下规定:(一)净资产要求:股份有限公司不低于 3000万元;有限责任公司不低于6000万;(二)发行人最近三年无债务 违约或者迟延支付本息的事实;(三)累积发行债券余额不超过净资产 的40%;(四)发行人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不少于债 券一年利息的1倍(实际需达到1.5倍以上才能取得交易所批复); (五)筹集的资金投向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必须用于核准的用途,不得 用于弥补亏损和非生产性支出;(六)债券的利率不超过国务院限定的 利率水平,该限定利率水平可参考《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 发行人需先向沪、深交易所提交公开发行并上市申请材料,由交易所对 是否符合上市条件进行预审,预审通过后,发行人向证监会报送行政许 可申请材料,证监会将以交易所预审意见为基础简化审核流程。如果交 易所出具预审意见后,发行人发生重大事项变更的,亦应及时先向交易 所报告。证监会为方便发行人,相关行政许可申请受理及批文均放在交 易所现场办理。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非公开可交换公司债券是什么
非公开发行债券就是私募发行。
私募发行是指面向少数特定的投资者发行债券,一般以少数关系密切的单位和个人为发行对象,不对所有的投资者公开出售。
具体发行对象有两类:一类是机构投资者,如大的金融机构或是与发行者有密切业务往来的企业等。
▲一、非公开可交换公司债券是什么
非公开发行债券就是私募发行。
私募发行是指面向少数特定的投资者发行债券,一般以少数关系密切的单位和个人为发行对象,不对所有的投资者公开出售。
具体发行对象有两类:一类是机构投资者,如大的金融机构或是与发行者有密切业务往来的企业等;
可交换公司债券(ExchangeableBonds,简称为EB)是成熟市场存在已久的固定收益类证券品种,它赋予债券投资人在一定期限内有权按照事先约定的条件将债券转换成发行
人所持有的其它公司的股票。
可交换公司债券是一种特殊结构的公司债券,与发行其他类型债券用于投资项目不同,上市公司股东发行可交换债券的目的具有特殊性,通常并不为具体的投资项目,其发债目的包括股权结构调整、投资退出、市值管理、资产流动性管理等。
发债规模也受其所持上市公司股票市值的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