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地补偿补充协议(定稿版)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征地补偿补充协议
甲方:,负责人:;
乙方:村民组,负责人:;
:村民组,负责人:;
:村民组;负责人:;
:村民组;负责人:;
:村民组;负责人:。
2012年3月30日甲乙双方签订《征地意见书》,现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该《征地意见书》达成如下补充协议:
一、甲方在《征地意见书》约定的补偿费用的基础上增加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伍佰元每亩(500元/亩),该款项于本协议签订当日一次性支付。
二、甲方补偿只对乙方村民组,不直接针对村民,具体分配由乙方村民组自行依照法律规定的民主议定程序,决定已经收到的补偿款分配方案。
三、甲方支付叁万元(30000.00)律师费,该费用由甲方直接支付给律师,协议签订当日一次性付清;其余律师费由乙方在签订本协议一次性支付。
四、双方权利和义务
1、甲方必须按时足额支付补偿费用;
2、乙方签订本协议,必须保证是得到本村民组的村民的合法授权;并保证本协议已由本村民组村民讨论通过。
3、本合同协议签订后,乙方不能以任何理由要求增加征用土地及征用土地范围内的其他补偿费;
4、村民阻拦施工由村民组出面协调并解决,并不得影响甲方正常用地,否则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
五、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在合同生效后应本着诚信的原则严格履行合同义务。如一方当事人违约,应向守约一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为壹拾伍万元整(¥150000.00元);
2、如果违约金尚不足以弥补守约方经济损失时,违约方应在违约金之外增加支付赔偿金。赔偿金的数额依具体损失情况由甲乙双方协商或由人民法院判决。
六、争议解决
双方因本协议发生争议的,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可向本协议项下地块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七、本协议一式份 甲、乙方各村民组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八、本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
负责人:。
2012年12月14日
乙方:
:村民组,负责人:;
:村民组,负责人:;
:村民组;负责人:;
:村民组;负责人:;
:村民组;负责人:。
2012年1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