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日常行为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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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日常行为规范

为进一步提高党政机关事业单位(以下简称机关)工作人员的综合素质,塑造机关文明的新形象,推动和谐社会的构建,以良好的精神状态做好各项工作,根据有关规定和要求,对机关工作人员日常行为制定如下规范。

第一节仪表整洁举止端庄

第一条工作人员衣着要整洁得体、端庄大方,工作时间提倡穿正装,不能穿过于生活化的服装。

第二条在办公区内,不能袒胸露背,不得只穿背心、短裤、拖鞋。

第三条男士不准留长胡须,女士不得浓妆艳抹,男女皆不准留奇异发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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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条在办公室坐姿要端正,不能将腿脚搭在桌椅上;站立时不要身倚墙壁、柱子等;工作时间不得在办公室躺卧。

第五条在办公室与他人在一起及参加公务活动时,不要抠鼻孔,掏耳朵,修指甲,脱鞋袜等。

第二节待人礼貌优质服务

第六条提倡见面时互致问候,工作中使用普通话和文明用语。倡导来有迎声,去有送声,帮有谢声,咨询请教有说明声,未能解决有抱歉声。如“请”、“您好”、“请进”、“请坐”、“请用茶”、“谢谢”、“请原谅”、“对不起”、“没关系”、“再见”、“走好”等。

第七条与人谈话时,语言表达要得体,谈吐文雅,不能夸夸其谈,粗门大嗓,禁止说粗话、脏话;对别人讲话不赞成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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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适当发表个人看法,不能讥笑讽刺对方。

第八条接听电话时,态度积极友善。要及时接听电话,不宜让对方等候。拿起话筒,应先问候“你好”或说“请讲”,通话中要态度谦和,语音适中;通话内容要简明扼要,节省时间。

第九条对基层反映的问题和要求,要坚持“马上就办”,不推诿、不扯皮、不刁难、不贻误;对不合理要求和一时不能办理的,要做好解释工作。

第十条对到机关办事的人员,要周到服务。对所办事宜,要迅速办理;答复问题要全面、具体、明确,使办事人员明确规定,熟悉程序,清楚内容。

第三节维护公德遵纪守法

第十一条认真学习党纪、政纪和国家的法律法规,做到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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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懂法、守法,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

第十二条按时上下班,不迟到,不早退,不擅离职守。

第十三条上班时间,不能串岗、玩乐、网上聊天、玩游戏及从事其它与工作无关的事情;参加会议一律关闭通讯工具,不准接、打电话。

第十四条洁身自好,严禁参与黄赌毒活动。不信谣传谣,不拨弄是非。

第十五条严禁参加“法轮功”等邪教组织和其他非法组织;严禁参与封建迷信活动;严禁组织、纵容和参与集体上访。

第十六条要顾大局、识大体,服从领导安排,认真完成上级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搞好部门之间、同事之间的团结,互相尊重,互相帮助,大事讲原则,小事讲风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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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七条在办公区内,不得大声喧哗、嬉笑打闹。在公共场所和其他禁止吸烟的场所不得吸烟。

第十八条敬老爱幼,家庭和睦,建立科学、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

第十九条爱护公共财物,做到不侵占、不损坏。当发现他人有侵害行为时,要及时制止;当公共财产遭受自然灾害时,要挺身而出积极抢救。

第二十条遇到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受到严重威胁时,见义勇为,积极救助。

第四节安全行车规范行为

第二十一条外出时,必须遵守公共秩序和交通规则。驾驶机动车辆在路上行驶时应当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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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操作规范安全驾驶、文明驾驶。严禁无证驾车、酒后开车和超速行车,积极维护良好秩序。

第二十二条规则通行,在快速车道行驶的机动车应当按照快速车道规定的速度行驶,未达到快速车道规定的行驶速度的,应当在慢速车道行驶。在道路同方向划有2条以上机动车道的,变更车道的机动车不得影响相关车道内行驶的机动车的正常行驶。

第二十三条限速行驶,机动车在道路上行驶不得超过限速标志、标线标明的速度。没有道路中心线的道路,城市道路为每小时30公里,公路为每小时40公里;同方向只有1条机动车道的道路,城市道路为每小时50公里,公路为每小时70公里。

第二十四条使用转向,机动车向左转弯、向左变更车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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准备超车、驶离停车地点或者掉头时,应当提前开启左转向灯;向右转弯、向右变更车道、超车完毕驶回原车道、靠路边停车时,应当提前开启右转向灯。

第二十五条规范超车,机动车超车时,应当提前开启左转向灯、变换使用远、近光灯或者鸣喇叭。在没有道路中心线或者同方向只有1条机动车道的道路上,前车遇后车发出超车信号时,在条件许可的情况下,应当降低速度、靠右让路。后车应当在确认有充足的安全距离后,从前车的左侧超越,在与被超车辆拉开必要的安全距离后,开启右转向灯,驶回原车道。

第二十六条安全驾驶,驾驶机动车不得有下列行为:在车门、车厢没有关好时行车;在机动车驾驶室的前后窗范围内悬挂、放置妨碍驾驶人视线的物品;拨打接听手持电话、观看电视等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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碍安全驾驶的行为;下陡坡时熄火或者空挡滑行;向道路上抛撒物品;驾驶摩托车手离车把或者在车把上悬挂物品;连续驾驶机动车超过4小时未停车休息或者停车休息时间少于20分钟;在禁止鸣喇叭的区域或者路段鸣喇叭。

第二十七条在单位院内、居民居住区内,机动车应当低速行驶,避让行人;有限速标志的,按照限速标志行驶。

第五节安全管理上岗规范

第二十八条对公共财务要妥善保管,落实安全防范措施。个人现金、有价证券及贵重物品不要存放在办公室内。上班时间办公室无人时必须关门上锁;下班时必须关好、锁好办公室的门窗、抽屉、橱柜等。

第二十九条值班人员要尽职尽责,严禁擅离职守,认真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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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交接班手续。值班时,要认真搞好来电、来文的记录和接收;遇有紧急情况要妥善处置,并迅速向领导和有关部门报告。

第三十条禁止在办公室内乱拉、乱接电源线;不准私自改变房间内的线路布局;使用的电器严禁超负荷;下班时,必须将各类电器关闭。

第三十一条爱护公共消防器材和设施;严禁将易燃易爆等危险品带入办公区;严禁在防火通道、楼道内堆放物品和焚烧废纸、废物。

第三十二条自觉遵守各项保密规定,严守保密纪律。

第三十三条窗口单位的机关工作人员要佩带工作证上岗,共产党员工作时要佩戴党徽,公开亮明身份,在党员中选出优秀代表,在岗位上摆上“党员示范岗”的牌子,写明工作标准和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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