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低评标价法的评标办法
最低报价法评标办法
第三章评标办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评标办法前附表续表注:(1)评审标准中,列举的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某条、款、项、目的规定和要求,既包括“投标人须知”规定和要求,也包括“投标人须知”在前附表中补充和细化的规定和要求,下同。
如2.12 “合格的投标人”的“资格评审标准”为“没有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 项限制投标的情形”,既包括“投标人须知”1.4.3 项规定的12种情形,也包括“投标人须知”在前附表中对第1.4.3项补充和细化的限制投标的情形。
又如2.1.1“编页码和小签”的“形式评审标准”为“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0.1款规定”,按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0条“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其具体内容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0.1款。
(2)评标委员会如要求投标人提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5.1项至第3.5.5项规定的有关证明和证件的原件进行核验的,应向投标人发出书面通知,评标委员会要求投标人递交的时间距投标人收到评标委员会书面通知的时间不得少于90分钟。
评标委员会成员三分之二以上认为投标人没有按评标委员会要求提交有关证明和证件的原件进行核验(没有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或提交的有关证明和证件不符合要求),认定该项不符合相应的评审标准,其投标作废标处理。
(3)评标委员会在评标过程中,如要求投标人澄清或说明的,评标委员会要求投标人递交书面澄清或说明的时间距投标人收到评标委员会书面通知的时间不得少于90分钟。
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澄清或说明不够明确,应再次要求投标人对不明确的内容进行澄清或说明,评标委员会要求投标人再次递交书面澄清或说明的时间距投标人收到评标委员会书面通知的时间不得少于60分钟。
评标委员会成员三分之二以上认为该投标人的两次澄清或说明,都不符合评标委员会要求的,作废标处理。
(4)投标人串通投标或弄虚作假或有其他违法行为,评标委员会在评标过程中发现,证据确凿的,经评标委员会成员三分之二以上同意,其投标作废标处理;证据不够确凿的,其投标不能作废标处理,但评标委员会在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时,应予说明。
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评标办法
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评标办法一、总则第一条编制依据招标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七部委令第12号)、《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七部委令第30号)、《评标专家和评标专家库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令第29号)、《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89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章,结合本招标工程实际情况,制定本评标办法(以下简称“本办法”)。
第二条评标办法类型本办法属于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第三条适用范围本办法仅适用于工程(以下简称“本招标工程”)施工总承包招标的评标活动。
第四条评标时间为保证评标工作的实施和质量,招标人和评标委员会应根据评标工作的实际需要安排足够的评标时间。
第五条与招标文件的关系本办法是本招标工程施工总承包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第六条评标原则本招标工程评标委员会依法按下述原则进行评标:1、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2、依法评标、严格保密3、反对不正当竞争4、定性的结论由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按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以记名投票方式决定。
第七条监督招标人接受(有管辖权的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招标投标行政监督机构)对本招标工程招标活动依法实施的监督。
二、评标程序第八条评标程序评标委员会按照下面的步骤进行评标:第一步:组建评标委员会,选举评标委员会主任。
第二步:评标准备工作。
第三步:投标人资格审查(采取资格后审方式)。
第四步:初步评审。
第五步:确定商务部分的评审次序。
一般从经初步评审被判定为合格的投标中,按投标价格由低至高确定商务部分的评审次序。
第六步:商务部分评审。
商务部分评审的目的是判断各投标人的报价是否低于成本。
第七步:评标委员会汇总商务部分评审的初步意见,确定质疑问题和工作安排。
第八步:书面质疑。
第九步:对质疑结果进行评审,得出最终评审结论(投标价格是否低于成本)。
第十步:按第七步确定的商务部分评审次序,重复第七步至第十步依次评审其它投标中的商务部分,直至评审出三个不低于成本的投标。
评标办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第三章 评标办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评标办法前附表条款号评审因素评审标准投标人名称 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一致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7.6(2)目规定(采用 纸质方式评审时)投标文件签字盖章 投标文件格式符合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联合体投标人(如有) 提交联合体协议书,并明确联合体牵头人 报价唯一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指投标函中的大写报价) 形式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3.7.7项规定(采用纸质方评审 标准投标文件正、副本份数招标文件的获取2.1.1式评审时)已办理交易当事人网员信息录入手续,并获取用户名和 密码(“公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下载)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5.1.1项规定,项目经理对招标项目现场基本情况和施工方案的陈述符合工程实际情况 参加开标会及项目经理陈述授权委托书 法定代表人的签字必须是亲笔签名 营业执照 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安全生产许可证 资质等级 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财务状况 类似项目业绩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资格评审信誉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2.1.2 标准项目经理资格其他要求﹙后审﹚ 联合体投投人(如有)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规定 投标人身份 利益冲突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4项规定的情形投标内容 工期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1项规定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2项规定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3项规定(投标文件中载明的质量标准、质量奖项必须达到招标 文件规定的质量标准、质量奖项,不能以质量奖项代替 质量标准)工程质量投标有效期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3.1项规定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4.1项规定(投标保证金符合要求是指投标保证金的形式、金额、 递交截止时间、递交方式符合招标文件规定;以现金、 支票方式提交的应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即投标人汇 款凭证的账户号与其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的账户号一 致)投标保证金投标函附录中的相关承诺符合或优于第四章“合同条款 及格式”的相关规定权利义务 技术标准和要求 分包计划符合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规定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11款规定 1) 投标人接受算术错误修正后的报价算术错误修正2) 修正后的报价与投标报价相比偏差率不超过±1% 响 应 性评审标准2.1.31)投标函中的大写报价与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的投标总 价一致2)投标函中的大写报价低于(含等于)本标段招标控制 价总价投标价格3)投标报价(算术错误修正后的报价)低于(含等于) 本标段招标控制价总价 4)投标报价不低于其成本1)已标价工程量清单经有资格的工程造价专业人员签字 并加盖执业专用章;(采用纸质方式投标时)2)已标价工程量清单项目编码顺序与第五章“工程量清 单”给出的项目编码顺序一致;3)已标价工程量清单符合第五章“工程量清单”给出的 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特征、计量单位和工程量; 4)暂列金额符合第五章“工程量清单”列出的金额; 5)专业工程暂估价符合第五章“工程量清单”列出的金 额;已标价工程量清单6)材料(工程设备)暂估价符合第五章“工程量清单” 列出的单价并计入综合单价;7)发包人提供的材料和工程设备按其单价计入相应项目 的综合单价;8)安全文明施工费、规费和税金等不可竞争费用,按照 规定的标准计取;9)已标价工程量清单项目未填报的项目不超过三项,或 不超过三项未填报的项目的费用合计不超过其投标报价 (修正后的投标报价,如有)的1%条款号评分因素标准分5分评分标准描述准确、清晰描述基本准确描述不准确5分4.5-4分工程概况0分科学、合理、针对性强合理、可行15-14分13.5-12分11.5-10.5分0分施工部署15分15分10分25分10分欠合理,基本可行不可行,不能满足工程需要科学、合理、针对性强合理、可行、15-14分13.5-12分11.5-10.5分施工进度计划欠合理,基本可行不可行,不能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内容完备,合理、针对性强内容完备,可行0分10-9.5分9-8分施工准备与资源配置计划内容欠完备,基本可行不可行7.5-7分0分施工组织2.1.4 设计评分(1) 标准科学、合理、针对性强合理、可行25-23分22.5-20分主要施工方案欠合理,基本可行不可行,不能满足工程需要现场布置合理19.5-17.5分0分10-9.5分9-8分现场布置可行施工现场平面布置现场布置基本可行现场布置不可行7.5-7分0分内容完备,合理、针对性强内容完备,可行20-18.5分18-16分15.5-14分主要施工管理计划20分内容欠完备,基本可行不可行0分本工程技术标的合格分数线定为 70分, 多数评委认为技术标不合格的,则该投标文件作废标处理。
综合评价最低评标价法介绍
第六部分评标办法
1.综合评价最低评标价法:
综合评价最低评标价:即评标委员会成员将根据议标文件要求的每一投标不同方面的要求及投标文件中价格以外的其它因素综合考虑进行综合评价,以取得最终评标价,经评审获得综合评价评标价格最低且综合性能价格比最优的投标为最佳投标。
获得最佳投标的投标人将作为中标候选人进行推荐。
2.本次评标分综合技术、价格及售后服务三部分,总分100分。
各部分分值比例为:综合技术50分,价格40分,售后服务10分。
评标时从投标方中推荐最佳投标人。
综合技术包括:企业资质,技术能力,加工能力,业务专长,生产现场,质量意识,对本招标项目的重视程度,业绩,生产负荷等九个方面。
3. 评标时须评价商务部分第21.2.2所列内容:
(1)投标文件中承诺的交货期及付款方式;
(2)投标货物的技术水平、结构、性能、精度指标的先进性、供货能力和市场占有率;
(3)投标货物质量的稳定性和可靠性;
(4)产品配套货物的齐全性、技术水平的先进性;
(5)投标人为投标货物提供售后服务的承诺情况;
(6)提供零部件、专用工具等的提供情况及相关服务的费用;
(7)技术服务及要求所涉及的有关服务的费用;
(8)投标货物在寿命周期内预计的运行费和维护费;
(9)货物到达最终目的地的内陆运输、保险及其他费用;
(10)其他特殊要求因素(如安全及环保等);
(11)企业信誉、知名度、经营业绩和质量体系认证;
(12)投标单位及在市场上有无产品质量、交货期、售后服务等方面的不良记录。
最低评标价法的评标办法
评标办法(最低评标价法)一、评标办法本工程评标办法采用最低评标价法,竞标文件应对谈判文件提出的所有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做出实质性响应。
谈判小组对满足谈判文件的实质性要求的竞标文件,按照最终有效竞标报价从低到高的顺序推荐成交候选人。
经评审报价相同的成交候选人由采购人自行确定成交人。
二、评审程序(一)组建谈判小组谈判小组由采购人依法组建,成员由3人组成,其中,采购人代表0人,专家评委库中随机抽取3人。
(二)资格性审查和符合性审查1、谈判小组首先对各竞标文件进行资格性审查和符合性审查,未通过审查的为无效标。
(1)资格性检查:谈判小组将根据法律法规和谈判文件的规定,对竞标文件的资格证明文件、竞标保证金等进行审查,以确定竞标人是否具备竞争性谈判资格。
(2)符合性检查:依据谈判文件的规定,从竞标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谈判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谈判文件的要求作出了实质性的响应,存在重大偏离的竞标文件为无效标。
所谓重大偏离是指竞标人竞标文件中所述质量、工期、竞标范围、技术措施等明显不能满足谈判文件要求。
重大偏离的认定须经竞争性谈判小组三分之二以上组员同意。
2、资格性审查和符合性审查由谈判小组所有成员共同参与。
其内容及步骤如下:第一步对竞标人提交的竞标文件及有关证明和证件的原件进行审查。
主要包括以下几3、响应性清标:第二步经济商务标。
剔除出现重大偏差竞标单位。
第三步形成书面的清标报告。
3、谈判小组判断“竞标文件”的响应性,仅基于“竞标文件”本身而不靠外部证据。
对非实质性响应的竞标文件,竞标人不能通过修正或撤销不符之处,而使其成为实质性响应。
(三)谈判1、谈判小组根据谈判文件要求,讨论、通过谈判工作流程和谈判要点。
2、采购代理机构将按照签到顺序通知有效竞标人谈判。
3、围绕谈判要点,谈判评标小组全体成员集中与各个有效竞标人分别进行谈判。
逐家谈判一次为一个轮次,谈判轮次原则上为一轮,具体由谈判小组视情况决定。
评标办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评标办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评标办法是一个重要的环节,在政府采购中起着重要的作用。
其中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是评标办法中的一种,它是按照标书所要求的技术、服务、质量等方面进行评审后,从投标人符合条件的价格中,按照最低价格原则确定中标人的评标办法。
一、评标办法的适用范围该评标办法适用于政府采购中除政府采购法规有特别规定外的采购项目。
二、评审依据评审依据是标书要求。
标书要求中,技术、服务、质量等方面要求投标人预算单价或总价,评审人员应按照标书要求,对投标人的技术、服务、质量等方面进行评审和核对,所得结果作为评审依据。
三、评审程序1. 预审在符合基本条件的投标人中,对投标人提供的资格证明、业绩、技术方案等进行初步筛选和评审,并根据预审结果,进入正式评审程序的投标人。
2. 正式评审四、评审标准该评标办法的评审标准如下:1. 技术方案根据招标文件要求,对投标人提供的技术方案进行评审,合理可行的技术方案得分更高。
2. 服务质量3. 价格水平根据招标文件要求,对投标人提供的预算单价或总价进行评审,价格最低的投标人为中标人。
五、评审结果评审结果应当在评审会上公示,并经评审委员会全体成员公开表决,选出中标人,并签订中标通知书。
中标人需支付保证金并申请开具发票。
未中标的投标人需申请退保证金。
中标通知书和退保证金收据应及时发放给投标人。
六、结论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是一种常用的评标办法,它的优点是对价格进行限制,起到了节约资金的作用。
但是,同时,也需要注意其局限性,即可能因为注重价格而忽略了投标人的技术实力和服务质量,导致后期维护难度大。
所以,在实践应用中,评审人员应充分权衡,确保评审结果符合采购项目的实际需求,最大程度地保证项目的成功实施。
公开招标最低价中标评标办法
最低评标价法评标办法本次评标采用最低评标价法。
评标将以价格因素确定中标候选供应商,即在全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前提下,依据统一的价格要素评定最低报价,以提出最低报价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供应商或者供应商。
评标委员会按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投标报价相同的,按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排列。
评标委员会认为,排在前面的中标候选供应商的最低报价或者某些分项报价明显不合理或者低于成本,可能影响商品质量和不能诚信屡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规定的时限内提供书面文件予以解释说明,或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否则,评标委员会可以取消该投标人的中标候选资格,按顺序由排在后面的中标候选供应商递补,以此类推。
1.初步评审(资格后审及符合性鉴定)(1)评标委员会将确定每一投标人是否对招标文件的要求做出了实质性的响应,而没有重大偏离。
实质性响应的投标是指投标符合招标文件的所有条款、条件和规定且没有重大偏离或保留。
(2)评标委员会允许投标人修改投标文件中不构成重大偏离的、微小的、非正规、不一致或不规则的地方。
但是修改的内容不能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投标人修改的内容以书面文件为准。
(3)评标委员会将拒绝被确定为非实质性响应的投标文件,投标人不能通过修正或撤销投标文件中的不符之处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性响应的投标。
(4)评标委员会对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进行评审。
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采购预算的,评标委员会有权否决所有投标;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使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应当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由评标委员会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其投标作为废标处理。
(5)评标委员会通过上述评审,确定全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前提下,以提出最低报价的投标人为中标供应商。
评标办法技术评分最低标价法
评标办法技术评分最低标价法在招投标活动中,评标办法是决定中标结果的关键因素之一。
其中,技术评分最低标价法作为一种常见的评标方法,具有其独特的特点和应用场景。
一、技术评分最低标价法的概念技术评分最低标价法,顾名思义,是将技术评分和价格因素相结合来确定中标人的一种评标办法。
首先,对投标文件的技术部分进行评审并打分,然后在技术得分满足要求的投标人中,选择投标价格最低的作为中标人。
这种评标办法的核心在于,既重视技术方案的可行性和优劣程度,又充分考虑价格的竞争因素,以达到在保证一定技术质量的前提下,实现采购成本的最优控制。
二、技术评分最低标价法的操作流程1、初步评审对投标文件进行初步审查,包括投标文件的完整性、有效性、资格符合性等方面。
不符合初步评审要求的投标文件将被淘汰。
2、技术评审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的技术部分进行详细评审。
评审内容通常包括技术方案的科学性、合理性、先进性、可靠性,以及对招标文件技术要求的响应程度等。
评标委员会根据事先确定的技术评审标准和权重,对各投标文件进行打分。
3、确定技术合格投标人根据技术评审的得分结果,确定技术得分达到预先设定合格分数线的投标人。
只有技术合格的投标人才能进入价格评审环节。
4、价格评审对技术合格投标人的投标价格进行比较。
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人将被列为拟推荐的中标候选人。
5、最终确定中标人综合考虑技术评审和价格评审的结果,确定最终的中标人。
三、技术评分最低标价法的优点1、兼顾技术与价格技术评分最低标价法能够在保障项目技术要求得到满足的同时,充分发挥价格竞争的优势,有利于采购方获得性价比最优的解决方案。
2、促进公平竞争这种评标办法使得技术实力较强且价格具有竞争力的投标人更有机会中标,减少了人为因素对评标结果的影响,提高了招投标活动的公平性和公正性。
3、节约采购成本通过价格竞争,能够促使投标人在保证技术质量的前提下,尽可能降低投标价格,从而为采购方节约资金。
4、提高采购效率相对简单明了的评审流程和标准,有助于缩短评标时间,提高采购效率。
评标办法(有效最低价评标法)
评标办法(有效最低价评标法)1.评标办法本次评标采用有效最低价评标法。
评标委员会在合格投标人中,按有效投标报价由低到高排出3名中标候选人,最低的有效投标报价即为有效最低价。
2.评审标准2.1初步评审标准2.1.1形式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1.2资格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1.3响应性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1.4施工组织设计和项目管理机构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1.5评委会核查以下材料:(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2)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3)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4)注册建造师注册证书原件(5)投标保证金银行汇出凭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6)在马鞍山市招标采购监督管理局办理的投标企业登记表复印件(外地进马园林绿化施工企业还应附在马鞍山市住建委领取的外地进马备案证书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7)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原件(8)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9)财务会计报表复印件(10)注册建造师和项目技术负责人的劳动合同以及当地社保部门盖章的社会保险交纳证明的复印件(11)招标文件第二章第3.5条中规定的需携带的其他有关证明和证件的原件2.2详细评审标准详细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评标程序3.1初步评审3.1.1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2.1条规定的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
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作废标处理。
3.1.2投标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其投标作废标处理:(1)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条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的;(2)串通投标或弄虚作假或有其他违法行为的;(3)不按评标委员会要求澄清、说明或补正的;(4)提供电子投标文件(光盘)的,光盘不能导入电子评标系统的,光盘内容与书面内容不一致的均按废标处理。
3.1.3 投标报价的修正投标报价有计算错误的,评标委员会按以下原则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修正的价格经投标人书面确认后具有约束力。
以最低评标价为基础的评标方法
评标方法是指在采购过程中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和比较,以确定哪家供应商能够满足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要求,并最终确定中标人的过程。
评标方法的选择对于采购结果的公正和合理具有重要影响。
在国内,最低评标价法是一种常见的评标方法,本文将从最低评标价法的定义、特点、优缺点、适用范围等几个方面进行详细介绍。
一、最低评标价法的定义最低评标价法是指在评标过程中,以投标人报价的金额为原始依据,通过对各项条件的评定和加权比重的设定,综合考虑价格和质量等因素,最终确定中标人的评标方法。
评标使用的是综合得分法。
二、最低评标价法的特点1. 重视价格因素。
最低评标价法的最大特点就是重视价格因素,以投标人的报价金额作为原始依据,是一种以价格影响最大的评标方法。
2. 综合性。
最低评标价法综合考虑了价格和质量等多方面的因素,不仅仅是简单的比较报价金额大小,而是将投标人的资质、技术水平、服务能力等方面也纳入考量。
3. 公开、透明。
最低评标价法能够有利于评标过程的公开、透明,因为投标人的报价金额是公开的,便于相关部门和社会公众对评标结果进行监督和评价。
三、最低评标价法的优缺点1. 优点(1)便于监督。
因为最低评标价法的公开透明性较强,投标人的报价金额也是公开的,便于相关部门和社会公众对评标结果进行监督和评价。
(2)价格控制。
最低评标价法重视价格因素,有利于控制采购成本,符合政府节约资源、降低采购成本的政策要求。
2. 缺点(1)忽视质量。
由于最低评标价法是以价格为重要依据,有可能忽视了产品或服务的质量、性能等因素,导致采购方最终选择了价格较低但质量较差的产品或服务。
(2)过分竞争。
最低评标价法容易导致过度的价格竞争,企业为了降低价格采取恶性竞争手段,影响市场秩序。
四、最低评标价法的适用范围最低评标价法适用于采购物资、工程和服务等范围广泛的采购项目,尤其适用于价格因素占主导地位、质量、服务标准明确、监管体系健全完善的采购项目,能够有效保证采购成本控制和采购质量。
最低报价法评标办法
第三章评标办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评标办法前附表续表注:(1)评审标准中,列举的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某条、款、项、目的规定和要求,既包括“投标人须知”规定和要求,也包括“投标人须知”在前附表中补充和细化的规定和要求,下同。
如2.12 “合格的投标人”的“资格评审标准”为“没有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 项限制投标的情形”,既包括“投标人须知”1.4.3 项规定的12种情形,也包括“投标人须知”在前附表中对第1.4.3项补充和细化的限制投标的情形。
又如2.1.1“编页码和小签”的“形式评审标准”为“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0.1款规定”,按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0条“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其具体内容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0.1款。
(2)评标委员会如要求投标人提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5.1项至第3.5.5项规定的有关证明和证件的原件进行核验的,应向投标人发出书面通知,评标委员会要求投标人递交的时间距投标人收到评标委员会书面通知的时间不得少于90分钟。
评标委员会成员三分之二以上认为投标人没有按评标委员会要求提交有关证明和证件的原件进行核验(没有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或提交的有关证明和证件不符合要求),认定该项不符合相应的评审标准,其投标作废标处理。
(3)评标委员会在评标过程中,如要求投标人澄清或说明的,评标委员会要求投标人递交书面澄清或说明的时间距投标人收到评标委员会书面通知的时间不得少于90分钟。
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澄清或说明不够明确,应再次要求投标人对不明确的内容进行澄清或说明,评标委员会要求投标人再次递交书面澄清或说明的时间距投标人收到评标委员会书面通知的时间不得少于60分钟。
评标委员会成员三分之二以上认为该投标人的两次澄清或说明,都不符合评标委员会要求的,作废标处理。
(4)投标人串通投标或弄虚作假或有其他违法行为,评标委员会在评标过程中发现,证据确凿的,经评标委员会成员三分之二以上同意,其投标作废标处理;证据不够确凿的,其投标不能作废标处理,但评标委员会在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时,应予说明。
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评标办法
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评标办法一、总则第一条编制依据招标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七部委令第12号)、《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七部委令第30号)、《评标专家和评标专家库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令第29号)、《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89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章,结合本招标工程实际情况,制定本评标办法(以下简称“本办法”)。
第二条评标办法类型本办法属于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第三条适用范围本办法仅适用于工程(以下简称“本招标工程”)施工总承包招标的评标活动。
第四条评标时间为保证评标工作的实施和质量,招标人和评标委员会应根据评标工作的实际需要安排足够的评标时间。
第五条与招标文件的关系本办法是本招标工程施工总承包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第六条评标原则本招标工程评标委员会依法按下述原则进行评标:1、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2、依法评标、严格保密3、反对不正当竞争4、定性的结论由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按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以记名投票方式决定。
第七条监督招标人接受(有管辖权的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招标投标行政监督机构)对本招标工程招标活动依法实施的监督。
二、评标程序第八条评标程序评标委员会按照下面的步骤进行评标:第一步:组建评标委员会,选举评标委员会主任。
第二步:评标准备工作。
第三步:投标人资格审查(采取资格后审方式)。
第四步:初步评审。
第五步:确定商务部分的评审次序。
一般从经初步评审被判定为合格的投标中,按投标价格由低至高确定商务部分的评审次序。
第六步:商务部分评审。
商务部分评审的目的是判断各投标人的报价是否低于成本。
第七步:评标委员会汇总商务部分评审的初步意见,确定质疑问题和工作安排。
第八步:书面质疑。
第九步:对质疑结果进行评审,得出最终评审结论(投标价格是否低于成本)。
第十步:按第七步确定的商务部分评审次序,重复第七步至第十步依次评审其它投标中的商务部分,直至评审出三个不低于成本的投标。
合理低价评标法的三种方法
合理低价评标法的三种方法合理低价评标法是指在采购过程中,通过对供应商提交的报价进行评估,选择价格最低且满足质量和技术要求的合格供应商。
在实践中,为了确保公平竞争和减少成本,评标委员会会采用多种方法进行评标。
本文将介绍合理低价评标法的三种常见方法。
一、最低报价法最低报价法是最简单、最直观的评标方法。
在这种方法中,评标委员会只需根据供应商的报价选择最低价格的合格供应商。
这种方法对价格最为敏感,适用于采购项目中,价格是最重要的指标,其他因素相对次要的情况。
然而,最低报价法也存在一些缺点,因为它完全忽略了其他重要因素,例如供应商的质量和服务能力。
二、加权平均法加权平均法是一种综合考虑价格和其他因素的评标方法。
在这种方法中,评标委员会会为不同的指标(如价格、质量、技术能力等)分配权重,并根据权重对供应商进行评分,最后计算加权平均分数,选择得分最高且满足要求的供应商。
通过这种方法,评标委员会可以更全面地考虑供应商的多样性和综合实力,避免只看重价格而忽略其他重要因素的问题。
但是,加权平均法需要评标委员会对每个指标的权重进行准确设定,并且需要较复杂的计算过程。
三、价值量价比法价值量价比法是一种综合评价供应商报价和综合实力的评标方法。
在这种方法中,评标委员会会根据供应商报价和其它关键指标的权重,计算出每个供应商的价值量价比。
价值量价比是一个综合指标,代表了供应商在报价和其他指标上的优劣程度。
评标委员会会选择价值量价比最优的供应商,即报价合理且质量能力较高的供应商。
这种方法综合考虑了价格与质量的因素,可以更好地平衡采购项目的成本和质量要求。
然而,价值量价比法对指标的设定和计算要求较高,需要评标委员会具备较高的专业知识和经验。
合理低价评标法有多种方法可供选择。
最低报价法是最简单、直观的方法,但容易忽略其他重要因素;加权平均法可以综合考虑多个指标,但需要权重设定和复杂计算;价值量价比法综合评价报价和供应商的综合实力,更能满足采购项目的成本和质量要求。
最低评标价法 综合评分法
最低评标价法综合评分法以最低评标价法和综合评分法为标题,本文将从两个不同的角度来探讨这两种评标方法的特点和应用。
一、最低评标价法最低评标价法是一种常用的招标评标方法,其核心思想是选择具有最低价格的投标方作为中标方。
在进行招标评标时,评标委员会会根据投标方的价格进行排序,选择价格最低的投标方作为中标方。
这种方法的优点在于能够确保项目的经济效益,可以最大程度地节约资金。
然而,最低评标价法也存在一些问题,比如可能会忽略了其他重要的因素,如质量、技术能力等。
二、综合评分法与最低评标价法相比,综合评分法更加全面和细致。
综合评分法不仅考虑到价格因素,还会对投标方的技术能力、项目管理能力、工期控制能力等进行评估。
评标委员会会根据一定的评分标准,对每个因素进行打分,并根据得分进行排序,最终选择得分最高的投标方作为中标方。
综合评分法的优点在于能够综合考虑多个因素,确保项目的综合质量。
然而,综合评分法也存在一些问题,如评分标准的主观性和不确定性,可能导致评标结果不够公正和客观。
在实际应用中,最低评标价法和综合评分法经常会结合使用。
一般情况下,招标方会首先采用最低评标价法,筛选出价格最低的几家投标方,然后再根据综合评分法对这几家投标方进行技术和质量方面的评估。
这种结合使用的方法既能够保证项目的经济性,又能够确保项目的质量和技术要求。
总结起来,最低评标价法和综合评分法都是常用的招标评标方法。
最低评标价法重在价格,能够节约资金;而综合评分法则更加全面,兼顾价格、质量和技术等因素。
在实际应用中,可以根据项目的具体情况选择合适的评标方法,或者将两种方法结合使用,以确保项目既经济又具备高质量。
评标办法技术评分最低标价法
(3)当年度没有安徽省交通运输厅和交通运输部公路工程施 工企业信用评价等级时;无不良信用记录的,按 A 级对待; 有不良信用记录的,按 B 级及以下对待。
条款号
评分因素与权重分值
评分因 评分因素 各评分因素 素 权重分值 细分项
分值
评分标准
01 合同段满足资格条件最低要求,得基本分 9 分。在满
足资格条件基础上,2013 年 1 月至今,每增加 1 个新建或改 扩建一级及以上公路隧道(长度≥500 米)施工业绩加 0.5 分,
条款号
评审因素与评审标准 e.投标人在投标活动中无欺诈行为; f.投标人未对合同条款有重要保留。 (14)投标文件正、副本份数符合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第 3.7.4 项规定。 (15)按照投标文件格式提交了承诺函。 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评审标准: (1)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字迹清晰可 辨: a.投标函按招标文件规定填报了项目名称、标段号、补遗书编号(如 有)、投标价(包括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 b.已标价工程量清单说明文字与招标文件规定一致,未进行实质性 修改和删减; c.投标文件组成齐全完整,内容均按规定填写。 (2)投标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的签字、投标人的单 位章盖章齐全,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3)投标报价或调价函中的报价未超过招标文件设定的最高投标 限价(如有)。 (4)投标报价或调价函中报价的大写金额能够确定具体数值。 (5)同一投标人未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报价,但招标文件要 求提交备选投标的除外。 (6)投标人若提交调价函,调价函符合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 须知”第 3.2.6 项要求。 (7)投标人若填写工程量固化清单,填写完毕的工程量固化清单 未对工程量固化清单电子文件中的数据、格式和运算定义进行修改;工 程量固化清单中的投标报价和投标函大写金额报价一致。 (8)投标文件正、副本份数符合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第 3.7.4 项规定。 (9)投标人投标报价第 300 章(路面工程)中子目号 309-3、311-1、 311-2 不得低于控制价相应细目的 70%(含 70%),否则按废标处理; 第 600 章(安全设施及预埋管线)章节合价不得低于控制价相应 章节合价的 70%(含 70%),否则按废标处理; 第 700 章(绿化及环境保护)章节合价不得低于控制价相应章节 合价的 70%(含 70%),否则按废标处理。 (10)投标人在工程量清单中填报了安全生产费,其金额为投标 控制价的 1.5%。(其中 01 合同段安全生产费 11522966 元;02 标安全 生产费 8230521 元)
最低价评标办法
最低价评标办法 Prepared on 22 November 2020第三章 评标办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遵循公平、公正、科学、择优原则和诚实、信誉、效率的服务原则制定本办法。
评标组织评标工作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招标监管机构现场监督下进行。
评标过程应严格保密,评标有关人员应严格遵守纪律,不得泄露任何评标信息。
评标办法本评标办法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开标后,如收到的投标文件不足三家,本次招标失败,重新组织招标。
评标细则1、第一阶段为资格评审。
资格评审为通过式。
针对投标人资格部进行评审,资格不合格的,投标文件作无效标处理,不进入报价评审阶段。
2、第二阶段为报价评审。
商务标评定分值为100分(以下除注明外,计算结果小数点后保留2位,第3位四舍五入)。
①评标标底价的确定在所有经评审的有效报价中,如最低投标报价与次低投标报价相差8%以内的(│最低投标报价-次低投标报价│/次低投标报价×100%≤8%),取最低价作为评标标底价;如最低投标报价与次低投标报价相差8%以上的(│最低投标报价-次低投标报价│/次低投标报价×100%>8%),取次低价作为评标标底价。
②报价得分的确定投标报价等于评标标底价的得100分,投标报价每高于评标标底价一个百分点的扣分(商务标分值=100-| 投标报价-评标标底价评标标底价|×100×),最多扣15分,中间按内插法计算;投标报价低于评标标底价的不扣分。
中标候选人的排名次序按最终得分从高到低顺序排列,即得分最高者为第一中标候选人,次高者为第二中标候选人,若出现得分并列,以投标报价低的排名在前;如投标报价相同的,以工期短者排名在前;如均相同,则抽签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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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标办法(最低评标价法)
一、评标办法
本工程评标办法采用最低评标价法,竞标文件应对谈判文件提出的所有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做出实质性响应。
谈判小组对满足谈判文件的实质性要求的竞标文件,按照最终有效竞标报价从低到高的顺序推荐成交候选人。
经评审报价相同的成交候选人由采购人自行确定成交人。
二、评审程序
(一)组建谈判小组
谈判小组由采购人依法组建,成员由3人组成,其中,采购人代表0人,专家评委库中随机抽取3人。
(二)资格性审查和符合性审查
1、谈判小组首先对各竞标文件进行资格性审查和符合性审查,未通过审查的为无效标。
(1)资格性检查:谈判小组将根据法律法规和谈判文件的规定,对竞标文件的资格证明文件、竞标保证金等进行审查,以确定竞标人是否具备竞争性谈判资格。
(2)符合性检查:依据谈判文件的规定,从竞标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谈判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谈判文件的要求作出了实质性的响应,存在重大偏离的竞标文件为无效标。
所谓重大偏离是指竞标人竞标文件中所述质量、工期、竞标范围、技术措施等明显不能满足谈判文件要求。
重大偏离的认定须经竞争性谈判小组三分之二以上组员同意。
2、资格性审查和符合性审查由谈判小组所有成员共同参与。
其内容及步骤如下:
第一步对竞标人提交的竞标文件及有关证明和证件的原件进行审查。
主要包括以下几
3、响应性清标:
第二步经济商务标。
剔除出现重大偏差竞标单位。
第三步形成书面的清标报告。
3、谈判小组判断“竞标文件”的响应性,仅基于“竞标文件”本身而不靠外部证据。
对非实质性响应的竞标文件,竞标人不能通过修正或撤销不符之处,而使其成为实质性响应。
(三)谈判
1、谈判小组根据谈判文件要求,讨论、通过谈判工作流程和谈判要点。
2、采购代理机构将按照签到顺序通知有效竞标人谈判。
3、围绕谈判要点,谈判评标小组全体成员集中与各个有效竞标人分别进行谈判。
逐家谈判一次为一个轮次,谈判轮次原则上为一轮,具体由谈判小组视情况决定。
4、谈判文件有较大变动的,谈判小组将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参加谈判的竞标人。
5、竞标人未及时参与谈判或多次报价的,视为自动放弃竞标资格。
(四)谈判过程保密
1、在宣布成交结果之前,凡属于审查、澄清、评价、比较谈判文件等有关信息,相关当事人均不得泄露给任何竞标人或与谈判工作无关的人员。
2、竞标人不得探听上述信息,不得以任何行为影响谈判过程,否则其竞标文件将被作为无效竞标文件。
3、在谈判期间,采购代理机构将有专门工作人员与竞标人进行联络。
4、招标采购单位和谈判小组不向未成交的竞标人解释未成交原因,也不对谈判过程中的细节问题进行公布。
(五)最终报价
1、谈判结束后,谈判小组将要求所有有效标竞标人在规定时间内确定最终报价及服务承诺,最终报价作为确定成交候选人依据。
2、参与二次(多次)报价及服务承诺的人员须是竞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核对身份证)。
3、本工程以低于招标控制价各竞标人的最终竞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竞标人为7家及以上时去掉其中一个最高报价和一个最低报价)的93%为竞标最低控制价(竞标最低控制价经一次计算确定后不得调整),低于此控制价的竞标报价视同低于成本,做废标处理。
(六)推荐成交候选人名单
谈判小组将按最终有效竞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低于成本的除外),推荐1~3名成交候选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