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实施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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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实施细则
在项目建设期间,为全面落实安全培训工作制度,规范安全培训工作,确保岗位工人掌握相应岗位的安全知识和技能,达到提高人员安全素质,防范伤亡事故,减轻职业危害的目的,根据安全生产法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培训原则
根据国家《安全生产法》中有关规定,各单位安全培训务必遵循以下要求:
(一)生产经营单位对从业人员必须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保证从业人员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熟悉有关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合格的从业人员,不得上岗作业。
(二)生产经营单位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或者使用新设备,必须了解、掌握其安全技术特性,采取有效的安全防护措施,并对从业人员进行专门的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
(三)生产经营单位的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方可上岗作业。
(四)生产经营单位使用被派遣劳动者的,应当将被派遣劳动者纳入本单位从业人员统一管理,对被派遣劳动者进行岗位安
全操作规程和安全操作技能的教育和培训。劳务派遣单位应当对被派遣劳动者进行必要的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档案,如实记录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的时间、内容、参加人员以及考核结果等情况。
(五)生产经营单位应当进行安全培训的从业人员包括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和其他从业人员。各级人员应熟悉有关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增强预防事故、控制职业危害和应急处理的能力。
(六)从业人员在本生产经营单位内调整工作岗位或离岗一年以上重新上岗时,应当重新接受车间(工段、区、队)和班组级的安全培训。
第二条培训学时规定
(一)各施工单位人员岗前安全培训时间不得少于36学时;每年再培训时间不得少于24学时;若岗位调整后,需再进行岗前培训。
(二)各施工单位每年不低于两次全员安全培训。
第三条三级教育培训内容的规定
(一)施工单位安全培训内容应当包括: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中铁股份公司“1号文件”中国中铁〈防范惯性事故强化技术及管理交底刚性要求>的通知》(中铁股份生产[2017]1号)的各项规定;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各工序操作规
程;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权利和义务;有关事故案例等。安全培训除包括上述内容外,应当增加事故应急救援、事故应急预案演练及防范措施等内容。
(二)班组安全培训内容应当包括:
工作环境及危险因素;中铁股份公司“1号文件”的各项规定;所从事工种可能遭受的职业伤害和伤亡事故;所从事工种的安全职责、操作技能及强制性标准;自救互救、急救方法、疏散和现场紧急情况的处理;安全设备设施、个人防护用品的使用和维护;预防事故和职业危害的措施及应注意的安全事项;有关事故案例;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岗位之间工作衔接配合的安全与职业卫生事项;有关事故案例;其他需要培训的内容。
(三)涉及到操作规程时,培训结束后要对参与培训的人员进行考试,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第四条生产岗位安全教育规定
(一)交接班做到:
“五清”即:看清、讲清、问清、查清、点清
“四交接”即:现场交接、实物交接、站队交接、工作交接
(二)安全质量宣誓:各班组交接班时须进行班前宣誓。
(三)上岗交底:各班组长应交代当天的作业环境、气候情况、主要工作内容和各个环节的操作安全要求,以及特殊工种的配合等。
(四)上岗检查:各班组长应查上岗人员的劳动防护情况,
每个岗位周围作业环境是否安全无患,机械设备的安全保险装置是否完好有效,以及各类安全技术措施的落实情况等。
第五条安全培训档案的规定
施工单位应建立从业人员安全培训档案,培训后如实填写《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签到表》、《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记录表》、《新进员工三级安全教育卡》,详细、准确记录培训考核情况。各类记录由施工单位安质部部门保存。
第六条工作职责
(一)主要负责人职责
1.负责审批公司的年度安全生产培训计划;
2.监督年度计划的执行和新进员工“三级教育”工作的落实;
3.对公司安全专项费用进行审查。
4、对施工单位的培训情况进行检查。
(二)安全管理部门职责
1.督促各单位开展从业人员岗位技能和安全培训;
2.负责对从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工作进行检查;
第七条培训计划的实施
各参建单位根据工作内容,在每年开工前编制年度工作培训计划并填写《XX年度安全生产培训计划表》(包括培训内容、培训目标、培训对象、培训时间等),经主要领导批准后下发并监督实施。计划外的培训需填写《安全生产培训(临时)申请表》,由主要领导批准后,由相关部门组织实施,并报安全环保部备案。
经培训人员必须通过理论考核、操作考核、业绩评定和观察等方法,评价培训的有效性,评价被培训的人员是否具备了所需的能力。公司将对各单位的培训结果采取现场抽查的方式进行检查,以核查培训效果。
第八条相关记录
《XX年度安全生产培训计划表》
《XX年度安全生产培训台账》
《安全生产培训(临时)申请表》
《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记录表》
《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签到表》
《新从业员工三级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卡》
第九条本办法由公司安质环保部负责解释。
第十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附件1:《XX年度安全生产培训计划表》
附件2:《XX年度安全生产培训台账》
附件3:《安全生产培训(临时)申请表》
附件4:《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记录表》
附件5:《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签到表》
附件6:《新从业员工三级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