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濮阳市中小微企业贷款风险补偿资金管理办法(试行)》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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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濮阳市中小微企业贷款风险补偿资金管理办法(试行)》政策解读
一、出台背景
为充分发挥地方财政资金的放大效应和导向作用,建立政银担风险共担机制,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加大对中小微企业的信贷支持力度,强化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杠杆撬动作用,切实缓解中小微企业融资困难。根据市政府主要领导指示,结合我市实际,市金融工作局起草了《办法》。
二、起草过程
市金融工作局起草了《濮阳市中小微企业贷款风险补偿资金管理办法(试行)》,并多次进行认真研究、调研和分析,分别征求了市财政局、市司法局、市工信局、人行濮阳市中心支行、濮阳银保监分局等部门的意见。根据各部门意见和建议,市金融工作局对《管理办法》做了进一步修改完善。
三、主要内容
《办法》全文共六章二十一条内容。第一章明确了制定办法的目的、依据和意义;第二章明确了风险补偿资金的用途、来源和补偿对象,主要用于银行和政府性担保公司因中小微企业提供贷款(担保)造成的损失(代偿),资金来源于银行业金融机构及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上年缴纳的增值税、企业所得税地方留成部分以及其他地方税款总和,按20%的比例提取;第三章明确了风险补偿资金的申请条件和补偿标准;第四章明确了风险补偿资金的审核认定工作由市金融工作局、人行濮阳中心支行、濮阳银保监分局、市财政局共同组成的考核小组负责,并明确了相关审核认定程序;第五章确定了风险补偿资金管理工作中各部们职责:市金融工作局负责风险补偿资金的年度使用计划的拟定、审核认定及相关管理工作。市财政局负责风险补偿资金年度预算、拨付等工作。人行濮阳中心支行、濮阳银保监分局等有关部门配合做好风险补偿资金的审核工作;第六章属于附则类条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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