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工伤赔偿标准2018-2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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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深圳工伤保险赔偿标准

最新深圳工伤保险赔偿标准

最新深圳工伤保险赔偿标准2023深圳工伤保险赔偿标准具体如何呢大家是否清楚呢今天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工伤赔偿标准又称工伤保险待遇标准,是指工伤职工、工亡职工亲属依法应当享受的赔偿项目和标准。

未参加工伤保险期间用人单位职工发生工伤的,由该用人单位按照《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

(一)医疗费1、要求: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

2、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0条第3款。

3、备注:用人单位没有参加工伤保险的,不是必须到签有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治疗。

(二)住院伙食补助费1、标准:由各工伤保险统筹地区人民政府规定。

2、要求:住院期间。

3、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0条第4款。

(三)交通费、食宿费1、标准:由各工伤保险统筹地区人民政府规定。

2、要求:医疗机构出具诊断证明,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

3、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0条第4款。

(四)康复治疗费1、标准: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

2、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0条第6款。

3、备注:依地方规定,康复治疗需经办机构组织专家评定。

(五)辅助器具费1、标准:各省、直辖市工伤辅助器具限额标准。

2、要求:因日常生活或者就业需要,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安装假肢、矫形器、假眼、假牙和配置轮椅等辅助器具。

3、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1条。

(六)停工留薪1、标准: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2、要求: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

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3、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3条。

4、备注:停工留薪期根据医疗机构的诊断证明和各地的停工留薪期分类目录确定,但确定的部门和程序,依地方规定。

2019年度最新工伤赔偿标准计算方法是什么

2019年度最新工伤赔偿标准计算方法是什么

2019年度最新工伤赔偿标准计算方法是什么一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24个月(2011年1月1日后,为27个月)2、二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22个月(2011年1月1日后,为25个月)3、三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20个月(2011年1月1日后,为23个月)4、四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18个月(2011年1月1日后,为21个月)。

▲一、2018年度最新工伤赔偿标准计算方法是什么(一)一级至四级伤残待遇标准1.一次性伤残补助金(1)一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27个月(2)二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25个月(3)三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23个月(4)四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21个月2.按月享受伤残津贴(按月支付)(1)一级伤残津贴=本人工资×90%(2)二级伤残津贴=本人工资×85%(3)三级伤残津贴=本人工资×80%(4)四级伤残津贴=本人工资×75%(注: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二)五级、六级伤残待遇标准1.一次性伤残补助金(1)五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18个月(2)六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16个月2.伤残津贴(1)五级伤残津贴=本人工资×70%(2)六级伤残津贴=本人工资×60%(注:难以安排工作的工伤职工由用人单位按照月发给伤残津贴,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三)七级至十级伤残待遇标准1.一次性伤残补助金(1)七级伤残=本人工资×13个月(2)八级伤残=本人工资×11个月(3)九级伤残=本人工资×9个月(4)十级伤残=本人工资×7个月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2019年广东省工伤赔偿项目及赔偿标准最新规定

2019年广东省工伤赔偿项目及赔偿标准最新规定

2019年广东省工伤赔偿项目及赔偿标准最新规定【正文】一、项目概述根据广东省工伤赔偿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以及近期的最新规定,本文详细列出了2019年广东省工伤赔偿项目及赔偿标准。

本文将分章节详细阐述各项内容,以供参考。

二、工伤认定标准1. 工伤的定义: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二条的规定,工伤是指在用人单位、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约定的劳动时间和劳动地点内,因工作原因受到的损害,包括事故工伤和职业病。

2. 工伤认定的标准:根据广东省工伤认定标准,工伤应满足以下条件之一:(1)事故工伤,即在劳动过程中发生的,突发的、意外的、非本意的事件,造成劳动者受伤或死亡;(2)职业病工伤,即因长期从事特定职业或者作业所致的疾病。

三、工伤赔偿范围及标准1. 医疗费用:工伤事故发生后,劳动者所需的医疗费用由工伤保险基金承担。

其中包括住院治疗、手术费、康复费、药品费及各种检查费用等。

2. 工伤津贴:工伤津贴按劳动者发生工伤后的工伤程度和康复情况确定,分为伤残津贴和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两种。

3. 护理费:对因工伤致残需住院治疗且生活不能完全自理的劳动者,给予护理费的补助。

4. 家属抚恤金:对于因工死亡的劳动者,给予其家属一定金额的抚恤金。

5. 相关费用:根据具体情况,还包括工亡丧葬费、误工费、丧葬费等其他相关费用。

四、申请与支付流程1. 工伤认定流程:劳动者在发生工伤后,应及时向所在单位报告,并同时向当地劳动保障部门递交工伤认定申请。

劳动保障部门将依法对工伤进行认定,认定结果应在一个月内出具。

2. 赔偿支付流程:经过工伤认定后,劳动保障部门将会安排工伤赔偿支付。

劳动者需及时准备相关证明材料,如身份证、银行信息等,以便顺利领取赔偿。

五、附件本文档涉及的附件包括《广东省工伤认定申请表格》和《工伤认定结果通知书范本》,具体内容详见附件。

六、法律名词及注释1. 工伤保险条例: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伤保险条例》。

2. 劳动保障部门:指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及其下属地市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深圳市工伤保险条例

深圳市工伤保险条例

深圳市工伤保险条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维护我市职工的劳动权益,促进我市劳动保护事业的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保障法》和《深圳市劳动保障条例》的规定,特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深圳市所有用人单位应当遵守本条例,把工伤保险制度贯彻到位,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工伤保险政策,预防和减少职工工伤。

第二章保险范围第三条本条例所称工伤,是指职工在工作时发生的安全事故、职业病、地震、洪水、火灾、爆炸、水灾、台风等不可抗力原因造成的人身伤害事故,或者由于职工工作条件不良或职业活动特性所引发的系统性疾病直接损害职工健康的结果,以及出现其他伤残的损害事故。

第四条按本条例的规定,深圳市所有缴纳工伤保险费的职工,都应享受工伤保险待遇,但不包括无固定工作地点、无固定服务单位和派遣工职工。

第五条工伤发生后,应确认工伤赔偿责任归属,由有权做出处理决定的医疗机构出具确认处理意见。

第六条职工发生职工工伤时,由用人单位诊治,重度责任位置认定、职业病诊断等,由用人单位实行诊断和报告,基本的费用由用人单位负担,由社会保险机构补偿职业病患者住院、药品及治疗等相关费用。

第七条工伤发生后,由社会保险机构对职工提供职工伤残、住院伙食补助、职业健康护理、残奥护理等各项服务,确保职工享受及时、有效的康复护理,有效恢复工作能力。

第八条对工伤职工提供的社会保险和相关待遇,应按照法定负担。

第四章抚恤金第九条工伤职工的责任承担部门应当按照有关规定给予抚恤金,以缓解职工在工作期间受到的损害,补偿部分经济损失。

第十条各县(市、区)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负责本市职工工伤保险的监督管理工作。

第十一条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负责及时收集和研究工伤保险相关的有关法律法规,对相关的工作制度和政策进行及时审核,全面监督和督促用人单位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及检查实施情况,及时将相关信息归档分类汇总,便于查詢整理。

第十二条社会保险管理部门应及时公布职工工伤保险政策,把政策和新规定及时通知用人单位,要求用人单位严格执行和落实相关政策。

2018广东工伤赔偿标准

2018广东工伤赔偿标准

2018年广东省工伤赔偿标准一、适用范围和目的:本标准适用于在广东省内因工负伤或者患职业病,由职工享有的工伤保险待遇的确定。

二、计算标准:1.工伤保险金:按照《广东省工伤保险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计算。

2.一次性赔偿金:依据职工受到的工伤程度和劳动关系的不同,分别按照下列标准计算:(1)轻伤或轻微职业病:3000元以下。

(2)一般伤或一般职业病:3000元至6万元(3)重伤或重大职业病:6万元至30万元。

(4)特别重伤或特别严重职业病:30万元以上。

3.丧葬补助金:按照《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职工工伤保险待遇的通知》(粤政〔2007〕60号)规定,给予被保险人家属必要的抚恤。

三、赔偿事项:1.直接经济损失:包括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等。

2.间接经济损失:包括因工伤或职业病导致的职工收入减少,家庭负担增加等。

四、赔偿标准:1.医疗费用:按照医疗费用管理制度计算。

2.伤残津贴:依据职工伤残程度分类计算,分为十档,每档津贴数额不同。

3.生活补助金:按照职工平均工资及其伤残程度确定,最高不超过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百分之八十。

五、结论:本文档详细说明了广东省内工伤保险待遇的计算标准和赔偿事项。

其中包括工伤保险金、一次性赔偿金、丧葬补助金等项目的赔偿标准,以及医疗费用、伤残津贴、生活补助金等赔偿细节。

同时,也提醒受害者要注意处理好相关手续,以便尽快得到合法的赔偿。

总结:1.本文档所涉及简要注释如下:- 适用范围和目的:详细说明本标准适用范围和目的。

- 计算标准:详细说明工伤保险金、一次性赔偿金等计算标准。

- 赔偿事项:包括直接经济损失和间接经济损失等具体赔偿事项。

- 赔偿标准:详细说明医疗费用、伤残津贴、生活补助金等赔偿标准。

2. 本文档所涉及的法律名词及注释:- 《广东省工伤保险条例》:规定了广东省内工伤保险的基本制度和实施细则。

- 《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职工工伤保险待遇的通知》:调整了职工工伤保险待遇并明确了相应的赔偿标准。

广东工伤赔偿等级表

广东工伤赔偿等级表

广东工伤赔偿等级表广东省工伤赔偿等级表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广东省工伤保险条例》等法律法规以及相关政策制定的,用于确定工伤保险赔偿金额的依据。

下面是广东省工伤赔偿等级表的详细内容:一、工伤赔偿等级广东省工伤赔偿等级根据工伤程度和赔偿标准划分为10个等级,分别为特别重大伤残、一级伤残、二级伤残、三级伤残、四级伤残、五级伤残、六级伤残、七级伤残、八级伤残、九级伤残等级。

特别重大伤残是指因工作原因导致的生活完全不能自理或者需要长期护理的伤残。

一级伤残是指因工作原因导致的生活自理能力丧失或者丧失劳动能力的伤残。

二级伤残是指因工作原因导致的生活自理能力明显丧失或者明显丧失劳动能力的伤残。

三级伤残是指因工作原因导致的生活自理能力受到一定程度影响或者丧失劳动能力的伤残。

四级伤残是指因工作原因导致的生活自理能力受到轻度影响或者轻度丧失劳动能力的伤残。

五级伤残是指因工作原因导致的生活自理能力受到一定程度影响的伤残。

六级伤残是指因工作原因导致的生活自理能力受到轻度影响的伤残。

七级伤残是指因工作原因导致的劳动能力受到一定程度影响或者受轻度影响的伤残。

八级伤残是指因工作原因导致的劳动能力受到轻度影响的伤残。

九级伤残是指因工作原因导致的受轻度影响的伤残。

二、赔偿标准工伤赔偿等级表规定了各个等级的一次性赔偿金标准。

特别重大伤残赔偿金为24个月职工月平均工资;一级伤残赔偿金为15个月职工月平均工资;二级伤残赔偿金为14个月职工月平均工资;三级伤残赔偿金为13个月职工月平均工资;四级伤残赔偿金为12个月职工月平均工资;五级伤残赔偿金为11个月职工月平均工资;六级伤残赔偿金为10个月职工月平均工资;七级伤残赔偿金为9个月职工月平均工资;八级伤残赔偿金为8个月职工月平均工资;九级伤残赔偿金为7个月职工月平均工资。

以上是广东省工伤赔偿等级表的主要内容,可以作为广东省工伤保险赔偿的参考依据,为工伤员的权益保障提供了明确的指导。

广东省工伤赔偿项目及赔偿标准

广东省工伤赔偿项目及赔偿标准

广东省工伤赔偿项目及赔偿标准【广东省工伤赔偿项目及赔偿标准】工伤是指在职工从事劳动岗位时发生的因工作原因造成的身体伤害、职业病或者因工作遭受事故的,依法享受的一项权益。

为保障职工的合法权益,广东省制定了一系列的工伤赔偿项目及赔偿标准。

一、工伤赔偿项目1. 医疗费用工伤职工因工受伤或者因职业病需要治疗时,各级医疗机构应及时提供相关医疗服务。

工伤职工在医疗过程中产生的合理医疗费用,由用人单位支付。

医疗费用包括诊疗费、住院费、手术费、药费、康复费等。

2.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是根据工伤职工被评定的伤残等级和其月工资基准确定的一次性补助金。

根据评定结果,广东省将工伤职工的残疾分为十级,等级越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越高。

3. 伤残津贴伤残津贴是根据工伤职工被评定的伤残等级和其月工资基准确定的每月生活补贴。

根据评定结果,伤残津贴分为十级,等级越高,伤残津贴越高。

4. 护理费工伤职工经医疗鉴定需要长期卧床、半卧床的,由用人单位支付护理费。

护理费根据工伤职工的伤残等级和其月工资基准确定。

5. 确定失劳费确定失劳费是指因工伤职工因工受伤或者职业病致残后,丧失劳动能力而给予的一次性补偿。

确定失劳费的发放标准由广东省人社厅确定,根据职工的月工资基准与伤残等级相对应。

二、工伤赔偿标准工伤赔偿标准是根据工伤职工的伤残等级、工龄、月工资基准等因素综合确定的。

广东省工伤赔偿标准如下:1. 一级伤残一级伤残是指职工因工受伤或职业病致残,伤残等级为一级的情况。

一级伤残的工伤赔偿标准为:伤残津贴为月工资基准的60%,支付期限为三年;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为月工资基准的60倍。

2. 二级伤残二级伤残是指职工因工受伤或职业病致残,伤残等级为二级的情况。

二级伤残的工伤赔偿标准为:伤残津贴为月工资基准的55%,支付期限为三年;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为月工资基准的55倍。

3. 三级伤残三级伤残是指职工因工受伤或职业病致残,伤残等级为三级的情况。

深圳工伤10级赔偿标准

深圳工伤10级赔偿标准

深圳工伤10级赔偿标准一、赔偿项目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工伤赔偿包括以下项目:医疗费:包括急救费、住院费、药品费等;住院伙食补助费:按照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70%计算;护理费:在停工留薪期内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停工留薪期工资:按照职工本人发生工伤前12个月平均月工资计算;伤残补助金:按照本人7个月工资计算;伤残津贴:按照本人70%的伤残前12个月平均月工资计算,直至职工退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按照伤残等级的不同,标准为4-10个月本人工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按照伤残等级的不同,标准为8-24个月本人工资。

二、赔偿标准医疗费:按照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以医院出具的发票为准;住院伙食补助费:按照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70%计算,具体标准可能因地区而异;护理费:在停工留薪期内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具体标准可能因地区而异;停工留薪期工资:按照职工本人发生工伤前12个月平均月工资计算,具体标准可能因行业和地区而异;伤残补助金:按照本人7个月工资计算,具体标准可能因行业和地区而异;伤残津贴:按照本人70%的伤残前12个月平均月工资计算,直至职工退休,具体标准可能因行业和地区而异;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按照伤残等级的不同,标准为4-10个月本人工资,具体标准可能因行业和地区而异;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按照伤残等级的不同,标准为8-24个月本人工资,具体标准可能因行业和地区而异。

三、赔偿程序工伤认定申请:职工发生工伤后,应当由所在单位在30日内向当地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申请时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劳动合同、医疗诊断证明、证人证言等。

劳动能力鉴定:经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认定为工伤后,职工需要进行劳动能力鉴定,以确定伤残等级。

劳动能力鉴定由当地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负责。

工伤保险待遇审核:职工经认定为工伤并鉴定伤残等级后,由所在单位向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工伤保险待遇审核。

审核通过后,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将按规定支付相关待遇。

工伤保险实用版(2018全)

工伤保险实用版(2018全)

工伤保险实用版(2018全)(含基本概念、法律规定、如何认定、申请程序及赔偿计算)目录一、工伤的概念二、工伤保险的概念三、工伤保险的特点四、工伤保险遵循的原则五、工伤保险的法律法规六、认定工伤的法定情形七、不得认定为工伤或视同工伤的情形八、工伤申请程序及认定九、工伤赔偿计算明细表一、工伤的概念工伤亦称“公伤”、“因工负伤”。

职工在生产劳动或工作中负伤。

根据国家规定,执行日常工作及企业行政方面临时指定或同意的工作,从事紧急情况下虽未经企业行政指定但与企业有利的工作,以及从事发明或技术改进工作而负伤者,均为工伤。

二、工伤保险的概念工伤保险,是指劳动者在工作中或在规定的特殊情况下,遭受意外伤害或患职业病导致暂时或永久丧失劳动能力以及死亡时,劳动者或其遗属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

从另一角度理解工伤保险,也可称之为职业伤害保险。

是通过社会统筹的办法,集中用人单位缴纳的工伤保险费,建立工伤保险基金,对劳动者在生产经营活动中遭受意外伤害或职业病,并由此造成死亡、暂时或永久丧失劳动能力时,给予劳动者及其实用性法定的医疗救治以及必要的经济补偿的一种社会保障制度。

这种补偿既包括医疗、康复所需费用,也包括保障基本生活的费用。

三、工伤保险的特点1.工伤保险对象的范围是在生产劳动过程中的劳动者。

由于职业危害无所不在,无时不在,任何人都不能完全避免职业伤害。

因此工伤保险作为抗御职业危害的保险制度适用于所有职工,任何职工发生工伤事故或遭受职业疾病,都应毫无例外地获得工伤保险待遇。

2.工伤保险的责任具有赔偿性。

也就是说劳动者的生命健康权、生存权和劳动权受到影响、损害甚至被剥夺了。

因此工伤保险是基于对工伤职工的赔偿责任而设立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其他社会保险是基于对职工生活困难的帮助和补偿责任而设立的。

统一专属工伤保险方案与社保完全对接,补充了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赔偿。

3.工伤保险实行无过错责任原则。

无论工伤事故的责任归于用人单位还是职工个人或第三者,用人单位均应承担保险责任。

最新深圳工伤赔偿标准

最新深圳工伤赔偿标准

最新深圳工伤赔偿标准最新深圳工伤赔偿标准一级伤残赔偿标准1.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27个月,由社保机构支付。

赔偿基数月工资4918元×27个月,小计132786元。

2. 由社保机构按月支付伤残津贴,标准按受伤前本人工资的90%支付至死亡。

3. 如伤残员工户籍不在工作地,需要一次性领取残疾退休金和护理费的,与社保机构签订合约,一次性计发十年,终结保险关系。

十年计120个月×4918元×90%=531144元(一次性残疾退休金)+4918元×15个月=73770元(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120个月×4918元×60%=354096元(一次性护理人员工资)=959010元。

一次性残疾退休金为959010元+一次性伤残补助金132786元=1091796元(一级伤残赔偿总额最低为655077.6元)。

二级伤残赔偿标准1.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25个月,由社保机构支付。

赔偿基数月工资4918元×25个月,小计122950元。

2. 由社保机构按月支付伤残津贴,标准按受伤前本人工资的85%支付至死亡。

3. 如伤残员工户籍不在工作地,需要一次性领取残疾退休金和护理费的,与社保机构签订合约,一次性计发十年,终结保险关系。

十年计120个月×4918元×85%=501636元(一次性残疾退休金)+4918元×14个月=68852元(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120个月×4918元×50%=298080(一次性护理人员工资)=868568元。

一次性残疾退休金为868568元+一次性伤残补助金122950元=991518元(二级伤残赔偿总额最低为594910.8元)。

三级伤残赔偿标准1.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23个月,由社保机构支付。

赔偿基数月工资4918元×23个月,小计113114元。

2. 由社保机构按月支付伤残津贴,标准按受伤前本人工资的80%支付至死亡。

深圳市工伤赔偿标准表

深圳市工伤赔偿标准表

深圳市工伤赔偿标准表深圳市工伤赔偿标准表制定了针对工伤事故的赔偿金额,以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以下是深圳市工伤赔偿标准表的内容:一、伤残赔偿金额:根据伤残程度的不同,划分为十级伤残等级,每级相应赔偿金额不同。

具体金额如下:1级伤残:赔偿金额为110~120个月的基本工资;2级伤残:赔偿金额为95~110个月的基本工资;3级伤残:赔偿金额为85~95个月的基本工资;4级伤残:赔偿金额为80~85个月的基本工资;5级伤残:赔偿金额为70~80个月的基本工资;6级伤残:赔偿金额为65~70个月的基本工资;7级伤残:赔偿金额为60~65个月的基本工资;8级伤残:赔偿金额为55~60个月的基本工资;9级伤残:赔偿金额为40~55个月的基本工资;10级伤残:赔偿金额为25~40个月的基本工资。

二、丧葬补助金额:1.因工死亡,支付亲属丧葬补助金,金额为20个月的基本工资;2.若工人在事故中受伤致死,支付一次性丧葬补助金,金额为10个月的基本工资。

三、医疗费用补偿:工伤医疗费用由用人单位承担,包括住院治疗费、手术费、药费等。

1.住院治疗费按照医院基本医疗费用和工伤医疗费用的差额计算;2.手术费按照实际发生的费用支付;3.药费按照用药标准和用量支付。

四、伤亡津贴:1.因工受伤,暂时丧失劳动能力,伤亡津贴按照月平均工资的80%支付;2.若工人伤残程度达到3级以上,伤亡津贴按照月平均工资的90%支付。

五、误工费:因工受伤在休治期间不能工作,由用人单位支付误工费,支付金额为月平均工资的80%。

六、辅助器具费用:工伤事故导致残疾,需要使用辅助器具的,由用人单位按照实际支出金额支付。

七、交通费用:伤者由医疗机构转送的交通费由用人单位支付。

八、心理咨询费用:工伤导致心理损害的,由用人单位支付心理咨询费用。

九、其他费用:依据实际情况支付其他与工伤事故相关的费用。

综上所述,深圳市工伤赔偿标准表详细规定了工伤赔偿相关的各项金额。

这些规定确保了劳动者在工伤事故中能够得到合理的赔偿和保障,保护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广东省工伤赔偿标准及解释

广东省工伤赔偿标准及解释

广东省工伤赔偿标准及解释(2020版)一、广东省工伤赔偿标准概述广东省工伤赔偿标准,又称广东省工伤保险待遇标准,是指广东省内的工伤职工、工亡职工亲属依法应当享受的赔偿项目和标准。

按照《工伤保险条例》《广东省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

根据统计部门发布的2020年的相关数据,经整理,以赔偿一览表、赔偿标准计算、赔偿申请指南等形式分享给大家。

二、广东省工伤赔偿标准(二)赔偿标准计算示范(十级)比如:你月工资3000元,工伤鉴定为10级伤残,住院天数10天,医疗期为2个月,医疗费为4000元的话。

计算公式:赔偿金额=医疗费(4000元)+ 伙食补助费(10天* 70元/每天)+ 工伤医疗期工资(2个月 * 3000元/每月)+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3000元* 7个月)+ 一次性医疗补助金(3000元* 1个月)+ 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3000元* 4个月)= 52700元。

九级、八级、七级、六级、五级、四级、三级、二级、一级以及工亡的赔偿标准大家以此类推依进行推算。

三、赔偿申请指南(一)申请材料:1、工伤职工申领工伤补偿待遇需提供以下材料:(1)《认定工伤决定书》复印件;(2)工伤职工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正反两面复印件,他人代办的需同时提供代办人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正反两面复印件;(3)《XX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书》复印件;(4)《XX市工伤保险待遇申领表》及待遇领取人的银行开户资料复印件;(5)《授权委托公证书》原件及受委托人身份证正反两面复印件,工伤职工或监护人未能前往办理待遇申领手续的需提供;(6)3R以上的近期全身生活彩照一张(1-4级工伤职工申领时需提供);(7)工伤职工监护人的证明材料(1-4级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的工伤职工申领时需提供)。

(8)社保部门规定的其他材料。

2、工亡职工近亲属领取工亡待遇需提供以下材料:(1)《认定工伤决定书》复印件;(2)本人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正反两面复印件(工亡职工及其近亲属);(3)由死亡所在地医院或公安机关出具的《死亡证明》复印件;(4)户口所在地公证处出具的《亲属关系公证书》原件;(5)本人及其近亲属的户口簿复印件(工亡职工及其近亲属);(6)户口簿上未能清晰反映出家庭成员亲属关系的,提供原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亲属关系证明》原件、《结婚证》复印件或结婚证明原件、《出生医学证明》或其他出生证明复印件、亲子鉴定证明复印件、收养登记证明复印件等;(7)申领供养亲属抚恤金的供养亲属提供由户籍所在地村(居)委会出具的主要生活来源证明;(8)申领供养亲属抚恤金的供养亲属提供3R以上近期全身生活彩照每人1张;(9)不符合供养亲属年龄条件的亲属申领供养亲属抚恤金的,需提供XX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出具的鉴定结论(复印件);(10)未成年人、无民事行为能力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其法定监护人(其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而指定其他人为监护人的,提供有效的监护人证明材料复印件;(11)符合享受工伤保险补偿待遇的亲属未能前往办理待遇申领手续而委托他人代理的,提供公证处出具的《授权委托公证书》原件及受托人身份证正反两面复印件;(12)《XX市工伤保险待遇申领表》及银行开户资料复印件。

深圳工伤定残标准

深圳工伤定残标准

深圳工伤定残标准
深圳工伤定残标准是由深圳市人社局制定并执行的一项标准,用于评定工伤人员的残疾程度和给予相应的赔偿。

根据深圳市人社局的规定,深圳工伤定残标准分为13个等级,从1级到13级,每个等级对应着不同的伤残程度和赔偿标准。

下面是深圳工伤定残标准的具体说明:
1级:极度丧失劳动能力,残疾程度达到100%;
2级:丧失劳动能力,残疾程度达到80%以上;
3级:丧失劳动能力,残疾程度达到70-80%;
4级:丧失劳动能力,残疾程度达到60-70%;
5级:丧失劳动能力,残疾程度达到50-60%;
6级:丧失劳动能力,残疾程度达到40-50%;
7级:部分丧失劳动能力,残疾程度达到30-40%;
8级:部分丧失劳动能力,残疾程度达到20-30%;
9级:部分丧失劳动能力,残疾程度达到10-20%;
10级:部分丧失劳动能力,残疾程度达到1-10%;
11级:部分丧失劳动能力,残疾程度达到0.5-1%;
12级:暂时性丧失劳动能力;
13级:暂时性伤残。

根据深圳工伤定残标准,对于残疾程度达到1级至10级的工
伤人员,由企业按一定比例支付伤残津贴,如果企业无力支付或拖欠,由工伤保险基金来承担。

对于残疾程度达到11级以
上的工伤人员,由政府给予一次性补助或定期津贴。

此外,根据深圳市人社局的规定,工伤人员需要在事故发生之日起180天内,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并经医院确认工伤,才能享受相应的赔偿和待遇。

总之,深圳工伤定残标准是为了保护工伤人员的权益和提供相应的赔偿而制定的一项标准。

通过该标准,可以评定工伤人员的残疾程度,并按照不同等级给予相应的赔偿。

深圳市工伤赔偿标准

深圳市工伤赔偿标准

深圳市工伤赔偿标准深圳市工伤赔偿标准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的,旨在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规范工伤赔偿程序,确保受害劳动者能够及时、合理地获得赔偿。

一、工伤认定标准。

根据《深圳市工伤保险条例》,工伤是指在工作期间或者因工作原因受到的伤害、疾病。

工伤认定应当符合以下条件,一是在劳动合同法律规定的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二是受到了外部的暴力、伤害或者感染了职业病;三是符合法定的工伤认定标准。

二、工伤赔偿范围。

1. 医疗费用,工伤者因工伤需进行治疗的医疗费用,包括住院治疗、手术费、药品费等,由用人单位或者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2.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对于因工伤造成的残疾,工伤者可以获得一次性伤残补助金,补助金的数额根据工伤程度和残疾等级确定。

3. 丧葬补助金,对于因工伤去世的工伤者,其家属可以获得丧葬补助金,用于支付丧葬费用。

4. 伤残津贴,对于因工伤造成的伤残,工伤者可以获得伤残津贴,根据工伤程度和残疾等级确定津贴的数额。

5. 生活护理费,对于因工伤造成严重伤残,需要雇佣护理人员的工伤者,可以获得生活护理费。

6. 误工补助金,因工伤造成的暂时性伤残,导致工伤者暂时丧失劳动能力,可以获得误工补助金。

三、工伤赔偿计算标准。

工伤赔偿金的计算标准是根据工伤者的工龄、工资以及伤残程度等因素来确定的。

具体计算方法如下:1. 医疗费用,工伤者的医疗费用由用人单位或者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具体费用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诊疗费用清单来确定。

2.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根据工伤程度和残疾等级确定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的数额,补助金的标准由当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制定。

3. 伤残津贴,根据工伤程度和残疾等级确定伤残津贴的数额,津贴标准由当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制定。

4. 丧葬补助金,丧葬补助金的数额由当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制定。

四、工伤赔偿申请流程。

1. 工伤发生后,工伤者应当及时向用人单位报告,并及时就医,取得工伤鉴定证明。

深圳市工伤保险条例

深圳市工伤保险条例

深圳市工伤保险条例为保障深圳经济特区(以下简称特区)内因工伤残员工的基本生活,对因工死亡员工的亲属进行抚恤,根据特区实际情况,制定深圳市工伤保险条例。

下文是小编收集的深圳市工伤保险条例,欢迎阅读!深圳市工伤保险条例(全文)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障深圳经济特区(以下简称特区)内因工伤残员工的基本生活,对因工死亡员工的亲属进行抚恤,根据特区实际情况,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下列员工应当参加工伤保险:(一)所有企业的员工;(二)机关、团体、事业单位中除公务员及参照享受公务员待遇的人员以外的员工。

(三)个体工商户、专业户招用的人员。

第三条工伤保险应当与工伤预防及康复相结合。

用人单位和员工必须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遵守国家安全卫生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规程,积极预防工伤事故和职业病。

深圳市人民政府(以下简称市政府)发展医疗康复和职业康复事业,为因工伤残员工重新走上工作岗位创造条件。

第四条工伤保险工作应当与安全生产检查、宣传、教育工作相结合。

第五条市政府劳动行政主管部门(以下简称劳动部门)是工伤保险工作的主管部门。

市政府设立的社会保险机构负责办理工伤保险业务。

工伤保险业务由劳动部门、工会、企事业单位代表及专家组成的社会保险监督机构监督。

第二章工伤保险基金第六条市社会保险机构通过建立工伤保险基金为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因工伤残员工和因工死亡员工的亲属支付工伤保险待遇的各项费用。

第七条工伤保险基金来源如下:(一)工伤保险费及其利息收入;(二)工伤保险费滞纳金;(三)工伤保险基金经营收益。

第八条用人单位应当按市政府统计部门公布的市上年度社会月平均工资的一定比例为其员工缴纳工伤保险费。

缴纳比例由市政府根据行业性质、劳动工作条件、危险程度和工伤保险基金收支情况确定,并可以作定期或者不定期调整。

第九条用人单位应当按月向市社会保险机构缴纳工伤保险费。

用人单位可以委托开户银行或者以其他方式缴纳工伤保险费。

违反本条第一款规定,未按期缴纳工伤保险费的,市社会保险机构可以发出追缴通知书,用人单位应当自收到通知书之日起30日内向市社会保险机构缴纳工伤保险费和滞纳金。

深圳宝安工伤级别赔偿

深圳宝安工伤级别赔偿

深圳宝安工伤级别赔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保障法》和《工伤保险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深圳宝安地区工伤级别赔偿标准如下:一、工伤认定程序1. 报告工伤:员工在工作岗位上遭到工伤事故时,应立即向单位报告,并迅速送医治疗。

2. 工伤鉴定:单位负责向所在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提供工伤认定所需资料,由医疗鉴定机构进行工伤鉴定。

3. 工伤认定:根据医疗鉴定机构的鉴定结果,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对工伤进行认定。

二、工伤级别赔偿标准1. 一级伤残:伤残程度≥80%。

享受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并按月领取伤残津贴。

2. 二级伤残:伤残程度≥50%但<80%。

享受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并按月领取伤残津贴。

3. 三级伤残:伤残程度≥20%但<50%。

享受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并按月领取伤残津贴。

4. 四级伤残:伤残程度≥10%但<20%。

享受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并按月领取伤残津贴。

5. 五级伤残:伤残程度<10%。

一次性给予适当补助金。

根据以上标准,深圳宝安地区根据办公人员实际情况设定工伤级别赔偿标准如下:1. 若员工经工伤鉴定认定级别为一级伤残,将根据工伤保险金补助标准计算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并按月领取伤残津贴。

2. 若员工经工伤鉴定认定级别为二级伤残,将根据工伤保险金补助标准计算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并按月领取伤残津贴。

3. 若员工经工伤鉴定认定级别为三级伤残,将根据工伤保险金补助标准计算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并按月领取伤残津贴。

4. 若员工经工伤鉴定认定级别为四级伤残,将根据工伤保险金补助标准计算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并按月领取伤残津贴。

5. 若员工经工伤鉴定认定级别为五级伤残,将给予适当的一次性补助金。

需要注意的是,以上赔偿标准仅为参考,具体的工伤赔偿金额还需根据工伤鉴定机构的评估结果和相关规定进行具体计算。

另外,工伤赔偿还包括工伤康复费用、丧葬费等其他费用的补偿,具体金额根据不同情况有所差异。

2018版工伤1-10级、工亡赔偿标准+工伤认定29条规则!

2018版工伤1-10级、工亡赔偿标准+工伤认定29条规则!

【知识】2018版工伤1-10级、工亡赔偿标准+工伤认定29条规则!本文共分两个部分,第一部分为大家介绍工伤1-10级的赔偿标准,第二部分着重分析工伤认定的实务要点。

工伤赔偿标准▌一、1-10级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五条、第三十六条、第三十七条规定,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十级伤残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如下:一级伤残:本人工资×27;二级伤残:本人工资×25;三级伤残:本人工资×23;四级伤残:本人工资×21;五级伤残:本人工资×18;六级伤残:本人工资×16;七级伤残:本人工资×13;八级伤残:本人工资×11;九级伤残:本人工资×9;十级伤残:本人工资×7。

▌二、1-6级伤残津贴(按月享受)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五条、第三十六条规定,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六级伤残的,按月支付伤残津贴,标准如下:一级伤残:本人工资×90%;二级伤残:本人工资×85%;三级伤残:本人工资×80%;四级伤残:本人工资×75%;五级伤残:本人工资×70%;六级伤残:本人工资×60%。

说明:1)1-4级伤残津贴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2)5-6级伤残津贴由用人单位在难以安排工作的情况下支付,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

3)本人工资:是指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

本人工资高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30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300%计算;本人工资低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60%计算(下同)。

▌三、5-10级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1)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2)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上述两金标准,根据伤残等级确定,工伤保险条例未规定统一标准,具体标准授权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广东省工伤赔偿标准详解

广东省工伤赔偿标准详解

广东省工伤赔偿标准详解工伤赔偿是指根据《劳动法》和《工伤保险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由用人单位向员工支付因工作岗位所引发的工伤或职业病造成的医疗费、护理费、残疾赔偿金、一次性工亡补助金等费用。

广东省工伤赔偿标准是指适用于广东省范围内的工伤赔偿金额的具体标准规定。

一、医疗费相关标准根据广东省工伤保险管理办法,对于工伤事故的医疗费用,广东省将按照不同的等级进行支付补偿。

根据医疗费用等级的划分,具体标准如下:1. 一级医疗费用等级:包括严重伤残、重伤、疑重伤以及经鉴定符合一级伤残的职工,享受60%的报销比例;2. 二级医疗费用等级:包括一般伤残和特殊工种职工,享受40%的报销比例;3. 三级医疗费用等级:包括轻伤及其他职工,享受30%的报销比例。

上述报销比例即为工伤医疗费用的补偿比例,其余部分由职工自行负担或由医保进行报销。

二、残疾赔偿金的支付标准对于工伤造成的残疾,广东省按照残疾程度的不同,分为一至十级,相应地支付不同的赔偿金。

具体的赔偿金额如下:1. 一级:赔偿金额为65个月的平均月工资;2. 二级:赔偿金额为60个月的平均月工资;3. 三级:赔偿金额为55个月的平均月工资;4. 四级:赔偿金额为50个月的平均月工资;5. 五级:赔偿金额为45个月的平均月工资;6. 六级:赔偿金额为40个月的平均月工资;7. 七级:赔偿金额为35个月的平均月工资;8. 八级:赔偿金额为30个月的平均月工资;9. 九级:赔偿金额为25个月的平均月工资;10. 十级:赔偿金额为20个月的平均月工资。

值得注意的是,残疾赔偿金的标准是根据被鉴定伤残程度来确定的,赔偿金额随着伤残程度的加深而递减。

三、一次性工亡补助金的支付标准对于工伤致员工死亡的情况,广东省规定了一次性工亡补助金的支付标准。

具体的支付标准如下:1. 一级工亡补助金:按照被保险人最后一年度年平均工资的一倍支付;2. 二级工亡补助金:按照被保险人最后一年度年平均工资的0.8倍支付;3. 三级工亡补助金:按照被保险人最后一年度年平均工资的0.6倍支付。

深圳市工伤赔偿标准

深圳市工伤赔偿标准

深圳市工伤赔偿标准深圳市工伤赔偿标准工伤是指在劳动者从事工作过程中,因工作原因受到的意外伤害或者职业病所造成的身体损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保险法》和《深圳市工伤保险条例》,深圳市制定了一套相应的工伤赔偿标准,用于保护劳动者的权益并确保他们在工伤事故后能够获得相应的赔偿。

在深圳市,工伤赔偿标准主要涵盖工伤待遇和一次性工伤补助金两个方面。

一、工伤待遇标准工伤待遇是指劳动者因工伤导致暂时丧失劳动能力,在医疗期间失业期间享受的经济补偿。

根据工伤程度不同,工伤待遇分为以下几类:1.一级工伤:丧失劳动能力不低于50%的,月度工伤待遇金额为被保险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的80%。

2.二级工伤:丧失劳动能力在40%-49%之间的,月度工伤待遇金额为被保险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的70%。

3.三级工伤:丧失劳动能力在20%-39%之间的,月度工伤待遇金额为被保险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的60%。

4.四级工伤:丧失劳动能力在10%-19%之间的,月度工伤待遇金额为被保险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的50%。

5.五级工伤:丧失劳动能力在1%-9%之间的,月度工伤待遇金额为被保险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的40%。

二、一次性工伤补助金标准一次性工伤补助金是指劳动者因工伤导致残疾或者死亡后,直接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给劳动者本人或者其亲属的一笔一次性经济补偿。

根据工伤程度不同,一次性工伤补助金的标准如下:1.一级工伤:30年规费基数(即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乘以12)的240倍。

2.二级工伤:30年规费基数的180倍。

3.三级工伤:30年规费基数的120倍。

4.四级工伤:30年规费基数的90倍。

5.五级工伤:30年规费基数的60倍。

除了以上的标准外,还根据不同情况设定了一些特殊补助或津贴,例如一级工伤如需要长期护理的,每月可以增加200元的护理费。

总的来说,深圳市的工伤赔偿标准相对较为优越,不仅保障了劳动者的基本生活需求,还给予了一定的经济补偿。

然而,在实践中,仍然存在一些问题,例如赔偿过程繁琐、赔偿金额不足等。

2018广东工伤赔偿标准

2018广东工伤赔偿标准

2018广东工伤赔偿标准【2018广东工伤赔偿标准】一.引言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颁布的相关法规,结合最新的工伤赔偿政策,本文将详细介绍2018年广东工伤赔偿标准。

二.工伤认定标准1. 工伤的定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伤保险条例》第二条规定,工伤是指在用人单位工作期间,因意外事故或者职业病导致的身体伤害、残疾或者死亡。

2. 工伤认定程序:按照《广东省工伤认定和赔偿办法》规定,工伤认定应在工伤发生后15个工作日内进行申请,并由县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进行审核。

三.工伤赔偿项目1. 医疗费用:根据伤残程度不同,医疗费用的赔偿标准如下:- 一级伤残:100%的医疗费用赔偿;- 二级伤残:80%的医疗费用赔偿;- 三级伤残:60%的医疗费用赔偿;- 四级伤残:40%的医疗费用赔偿;- 五级伤残:20%的医疗费用赔偿;- 六级以上伤残:10%的医疗费用赔偿。

2. 伤残津贴:根据伤残程度不同,伤残津贴的赔偿标准如下:- 一级伤残:月人工的90%;- 二级伤残:月人工的80%;- 三级伤残:月人工的70%;- 四级伤残:月人工的60%;- 五级伤残:月人工的50%;- 六级以上伤残:月人工的30%。

3.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根据伤残等级不同,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的赔偿标准如下:- 一级伤残:12个月的伤残津贴;- 二级伤残:10个月的伤残津贴;- 三级伤残:8个月的伤残津贴;- 四级伤残:6个月的伤残津贴;- 五级伤残:4个月的伤残津贴;- 六级以上伤残:2个月的伤残津贴。

4. 死亡赔偿金:根据死亡人员的情况和遗属关系,死亡赔偿金的赔偿标准如下:- 丧葬费:不超过死亡人员月人工的20倍;- 供养亲属生活费:按照死亡人员的供养比例,每月给付生活费;- 抚恤金:按照死亡人员供养人数和供养关系的不同,给付一次性抚恤金。

四.附件本文档涉及的附件:1. 《广东省工伤认定和赔偿办法》2.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伤保险条例》五.法律名词及注释1. 工伤保险条例:指中华人民共和国颁布的规范工伤保险制度的法律法规文件,用于对工伤进行定义、认定和赔偿等方面进行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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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 能力鉴定 委员会应 当自收到 劳动能力 鉴定申请 书之日起 六十日内 作出劳动 能力鉴定 结论,必 要时,作 出劳动能 力鉴定结 论的期限 可以延长 三十日。 劳动能力 鉴定结论 应当及时 送达申请 鉴定的单 位和个人 。
劳动 能力鉴定 工作应当 客观、公 正。劳动 能力鉴定 委员会组 成人员或 者参加鉴 定的专家 与当事人 有利害关 系的,应 当回避。
第十 三条 未 参加工伤 保险的职 工发生事 故伤害或 者被诊断 、鉴定为 职业病 的,由用 人单位生 产经营所 在地社会 保险行政 部门负责 工伤认定 。
第十 四条 提 出工伤认 定申请应 当提交下 列材料:
(一)工 伤认定申 请表;
(二)用 人单位与 劳动者存 在劳动关 系(包括 事实劳动 关系)的 证明材 料;
第二 条 职工 有依法享 受工伤保 险待遇的 权利。本 省行政区 域内的企 业、事业 单位、社 会团体、 民办非企 业单位、 基金会、 律师事务 所、会计 师事务所 等组织和 有雇工的 个体工商 户(以下 称用人单 位)应当 在生产经 营所在地 依法参加 工伤保 险,为本 单位全部 职工或者 雇工(以
(四)由 用人单位 指派前往 依法宣布 为疫区的 地方工作 而感染疫 病的;
(五)职 工原在军 队服役, 因战、因 公负伤致 残,已取 得革命伤 残军人 证,到用 人单位后 旧伤复发 的。
职工 有前款第 一、二、 三、四项 情形的, 按照本条 例的有关 规定享受 工伤保险 待遇;职 工有前款 第五项情 形的,按 照本条例 的有关规 定享受除 一次性伤 残补助金 以外的工 伤保
职工 或者其近 亲属、工 会组织认 为是工 伤,用人 单位不认 为是工伤 的,由用 人单位承 担举证责 任。
第十 六条 社 会保险行 政部门应 当自受理 工伤认定 申请之日 起六十日 内作出工 伤认定的 决定,并 书面通知 申请工伤 认定的职 工或者其 近亲属以 及该职工 所在单位 。
社会 保险行政 部门对受 理的事实 清楚、权 利义务明 确的工伤 认定申 请,应当 自受理工 伤认定申 请之日起 十五日内 作出工伤 认定的决 定。
(三)医 疗诊断证 明或者职 业病诊断 证明书 (或者职 业病诊断 鉴定书) 。
工伤 认定申请 表应当包 括事故发 生的时间 、地点、 原因以及 职工伤害 程度等基 本情况。
工伤 认定申请 人提供材 料不完整 的,社会 保险行政 部门应当 一次性书 面告知工 伤认定申 请人需要 补正的全 部材料。 申请人按 照书面告 知要求补 正材料 后,社会 保险行政 部门应当 受理。
劳动 能力鉴定 及职工工 伤与职业 病致残等 级标准按 照国家有 关规定执 行。
第十 九条 省 、地级以 上市人民 政府设立 劳动能力 鉴定委员 会,由社 会保险行 政部门、 卫生行政 能力鉴定 委员会办 公室设在 社会保险 行政部门 。
第七 条 各级 人民政府 应当保证 工伤保险 基金的征 集和工伤 保险待遇 的给付。 遇有特殊 情况,工 伤保险基 金不敷使 用时,由 统筹地区 的人民政 府给予补 贴。
工伤 保险基金 、享受工 伤保险待 遇的收入 按照国家 规定不征 收税、费 。
第八 条 工伤保 险费由社 会保险费 征收机构 征收。
广东省工伤保险条
日期: 2012-01-05 广东省工伤保险条例
第一 条 为了 保障因工 作遭受事 故伤害或 者患职业 病的职工 获得医疗 救治和经 济补偿, 促进工伤 预防和职 业康复, 分散用人 单位的工 伤风险, 根据《中 华人民共 和国社会 保险法》 、《工伤 保险条例 》,结合 本省实 际,制定 本条例。
第十 五条 社 会保险行 政部门受 理工伤认 定申请 后,根据 审核需要 可以对事 故伤害进 行调查核 实,用人 单位、职 工、工会 组织、医 疗机构以 及有关部 门有协助 工伤调查 和提供证 据的义务 。
职业 病诊断和 诊断争议 的鉴定, 依照职业 病防治法 的有关规 定执行。 对依法取 得的职业 病诊断证 明书或者 职业病诊 断鉴定 书,社会 保险行政 部门不再 进行调查 核实。
第二 十四条 社 会保险经 办机构与 医疗机构 、康复机 构签订服 务协议, 应当事先 征求同级 总工会、 有关企业 协会的意 见。签订 服务协议 的医疗机 构、康复 机构名单 应当向社 会公布。
第二 十五条 治疗工伤 所需费用 符合工伤 保险诊疗 项目目录 、工伤保 险药品目 录、工伤 保险住院 服务标准 的,从工 伤保险基 金支付。 工伤保险 诊疗项目 目录、工 伤保险药 品目录、 工伤保险 住院服务 标准按照 国家和省 的有关规 定执行。
职工 经治疗伤 情稳定, 需要工伤 康复的, 用人单位 、工伤职 工或者其 近亲属可 以向统筹 地区劳动 能力鉴定 委员会提 出工伤康 复申请。 经劳动能 力鉴定委 员会确 认,工伤 职工可以 在签订服 务协议的 康复机构 进行康复 。
第二 十三条 工 伤职工因 医疗条件 所限需要 转院治疗 的,应当 由签订服 务协议的 医疗机构 提出,经 报社会保 险经办机 构同意; 因康复条 件所限需 要转院康 复的,应 当由工伤 职工、用 人单位或 者签订服 务协议的 康复机构 提出,经 报社会保 险经办机 构同意。
(1998年 9月18日 广东省第 九届人民 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 会第五次 会议通过 2004年1 月14日广 东省第十 届人民代 表大会常 务委员会 第八次会 议第一次 修订 2011 年9月29 日广东省 第十一届 人民代表 大会常务 委员会第 二十八次 会议第二 次修订 2011年9 月29日公 布 自2012 年1月1日 第一 章总则
省级 劳动能力 鉴定委员 会作出的 劳动能力 鉴定结论 为最终结 论。
第四 章 工伤保 险待遇
第二 十二条 职工发生 工伤时, 用人单位 应当采取 措施及时 救治工伤 职工。
职工 治疗工伤 应当在签 订服务协 议的医疗 机构就 医,情况 紧急时可 以先到就 近的医疗 机构急 救;疑似 职业病或 者患职业 病的,用 人单位应 当及时送 省级卫生 行政部门 指定的医 疗机构诊 断,并及 时送签订 服务协议 的医疗机 构治疗。
劳动 能力鉴定 委员会负 责劳动能 力障碍程 度和生活 自理障碍 程度鉴 定,以及 工伤医疗 终结期和 停工留薪 期确认、 工伤复发 确认、辅 助器具配 置确认、 工伤康复 确认等工 作。
第二 十条 劳 动能力鉴 定委员会 收到劳动 能力鉴定 申请后, 应当从其 建立的医 疗卫生专 家库中随 机抽取三 名或者五 名相关专 家组成专 家组,由 专家组提 出鉴定意 见。劳动 能力鉴定 委员会根 据专家组 的鉴定意 见作出工 伤职工劳 动能力鉴 定结论, 必要时, 可以委托 具备资格 的医疗机
险待 遇。
第十 一条 职 工符合本 条例第九 条、第十 条的规 定,但是 有下列情 形之一 的,不得 认定为工 伤或者视 同工伤:
(一)故 意犯罪 的;
(二)醉 酒或者吸 毒的;
(三)自 残或者自 杀的;
(四)法 律、行政 法规规定 的其他情 形。
第十 二条 用 人单位应 当在职工 发生事故 伤害或者 按照职业 病防治法 规定被诊 断、鉴定 为职业病 后的第一 个工作 日,通知 统筹地区 社会保险 行政部门 及其参保 的社会保 险经办机 构,并自 事故伤害 发生之日 或者按照 职业病防 治法规定 被诊断、 鉴定为职 业病之日 起三十日 内,向统
国家 机关和与 其建立劳 动关系的 职工,依 照本条例 执行。
第三 条 工伤 保险工作 应当坚持 预防、救 治、补偿 和康复相 结合的原 则。
第四 条 用人 单位和职 工应当遵 守有关安 全生产和 职业病防 治的法律 法规,执 行安全卫 生规程和 标准,预 防工伤事 故,减少 职业病危 害。
第十 八条 劳 动能力鉴 定是指劳 动功能障 碍程度和 生活自理 障碍程度 的等级鉴 定。
劳动 功能障碍 分为十个 伤残等 级,最重 的为一 级,最轻 的为十级 。
生活 自理障碍 等级根据 进食、翻 身、大小 便、穿衣 及洗漱、 自主行动 五项条件 确定。五 项条件均 需要护理 者为一 级,五项 中四项需 要护理者 为二级, 五项中三 项需要护 理者为三 级,五项 中一至二 项需要护 理者为四 级。
用人 单位、工 伤职工或 者其近亲 属应当在 工伤职工 医疗终结 期满三十 日内向统 筹地区劳 动能力鉴 定委员会 提出劳动 能力鉴定 申请,并 提供工伤 认定决定 和职工工 伤医疗的 有关资料 。
医疗 终结期的 确认由劳 动能力鉴 定委员会 按照国家 和省的有 关规定执 行。医疗 终结期需 要延长 的,由劳 动能力鉴 定委员会 按照国家 和省的有 关规定批 准。
(一)在 工作时间 和工作岗 位,突发 疾病死亡 或者在四 十八小时 之内经抢 救无效死 亡的;
(二)在 抢险救灾 等维护国 家利益、 公共利益 活动中受 到伤害 的;
(三)因 工作环境 存在有毒 有害物质 或者在用 人单位食 堂就餐造 成急性中 毒而住院 抢救治 疗,并经 县级以上 卫生防疫 部门验证 的;
用人 单位未按 照前款规 定提出工 伤认定申 请的,该 职工或者 其近亲属 、工会组 织自事故 伤害发生 之日或者 按照职业 病防治法 规定被诊 断、鉴定 为职业病 之日起一 年内,可 以直接向 用人单位 所在地统 筹地区社 会保险行 政部门提 出工伤认 定申请。
用人 单位未在 本条第一 款规定的 时限内提 交工伤认 定申请 的,在提 出工伤认 定申请之 前发生的 符合本条 例规定的 工伤待遇 等有关费 用由用人 单位承担 。
第五 条 省人 民政府社 会保险行 政部门负 责全省的 工伤保险 工作,组 织实施本 条例。
市、 县(含县 级市、 区)人民 政府社会 保险行政 部门负责 本行政区 域内的工 伤保险工 作。
各级 社会保险 经办机构 具体承办 工伤保险 事务。
第六 条 各级 人民政府 应当发展 工伤康复 事业,帮 助因工致 残者得到 康复和从 事适合身 体状况的 劳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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