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产评估报告有效期的规定
资产评估基本准则(2017)
资产评估基本准则(2017)财政部关于印发《资产评估基本准则》的通知财资〔2017〕43号党中央有关部门,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全国政协办公厅,高法院,高检院,各民主党派中央,有关人民团体,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有关单位:为规范资产评估执业行为,保护资产评估当事人合法权益和公共利益,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资产评估法》等有关规定,财政部制定了《资产评估基本准则》,现予印发,自2017年10月1日起施行。
附件:资产评估基本准则财政部2017年8月23日附件资产评估基本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资产评估行为,保证执业质量,明确执业责任,保护资产评估当事人合法权益和公共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资产评估法》《资产评估行业财政监督管理办法》等制定本准则。
第二条资产评估机构及其资产评估专业人员开展资产评估业务应当遵守本准则。
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规定由其他评估行政管理部门管理,应当执行其他准则的,从其规定。
第三条本准则所称资产评估机构及其资产评估专业人员是指根据资产评估法和国务院规定,按照职责分工由财政部门监管的资产评估机构及其资产评估专业人员。
第二章基本遵循第四条资产评估机构及其资产评估专业人员开展资产评估业务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
第五条资产评估机构及其资产评估专业人员应当诚实守信,勤勉尽责,谨慎从业,遵守职业道德规范,自觉维护职业形象,不得从事损害职业形象的活动。
第六条资产评估机构及其资产评估专业人员开展资产评估业务,应当独立进行分析和估算并形成专业意见,拒绝委托人或者其他相关当事人的干预,不得直接以预先设定的价值作为评估结论。
第七条资产评估专业人员应当具备相应的资产评估专业知识和实践经验,能够胜任所执行的资产评估业务,保持和提高专业能力。
第三章资产评估程序第八条资产评估机构及其资产评估专业人员开展资产评估业务,履行下列基本程序:明确业务基本事项、订立业务委托合同、编制资产评估计划、进行评估现场调查、收集整理评估资料、评定估算形成结论、编制出具评估报告、整理归集评估档案。
《资产评估执业准则——资产评估报告》
《资产评估执业准则——资产评估报告》附件资产评估执业准则资产评估报告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资产评估报告编制和出具行为,保护资产评估当事人合法权益和公共利益,根据《资产评估基本准则》制定本准则。
第二条本准则所称资产评估报告是指资产评估机构及其资产评估专业人员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资产评估准则,根据委托履行必要的资产评估程序后,由资产评估机构对评估对象在评估基准日特定目的下的价值出具的专业报告。
第三条资产评估机构及其资产评估专业人员以“资产评估报告”名义出具书面专业报告,应当遵守本准则。
第二章基本遵循第四条资产评估报告陈述的内容应当清晰.准确,不得有误导性的表述。
第五条资产评估报告应当提供必要信息,使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能够正确理解评估结论。
第六条资产评估报告的详略程度可以根据评估对象的复杂程度.委托人要求合理确定。
第七条执行资产评估业务,因法律法规规定.客观条件限制,无法或者不能完全履行资产评估基本程序,经采取措施弥补程序缺失,且未对评估结论产生重大影响的,可以出具资产评估报告,但应当在资产评估报告中说明资产评估程序受限情况.处理方式及其对评估结论的影响。
如果程序受限对评估结论产生重大影响或者无法判断其影响程度的,不得出具资产评估报告。
第八条资产评估报告应当由至少两名承办该项业务的资产评估专业人员签名并加盖资产评估机构印章。
法定评估业务的资产评估报告应当由至少两名承办该项业务的资产评估师签名并加盖资产评估机构印章。
第九条资产评估报告应当使用中文撰写。
需要同时出具外文资产评估报告的,以中文资产评估报告为准。
资产评估报告一般以人民币为计量币种,使用其他币种计量的,应当注明该币种与人民币的汇率。
第条资产评估报告应当明确评估结论的使用有效期。
通常,只有当评估基准日与经济行为实现日相距不超过一年时,才可以使用资产评估报告。
第三章资产评估报告的内容第一条资产评估报告的内容包括:标题及文号.目录.声明.摘要.正文.附件。
资产评估报告有效期的规定.doc
资产评估报告有效期的规定资产评估报告的有效期一般规定自评估基准日起1 年内有效,主要是指国有资产那块的,其他房地产、土地评估报告有效期为半年。
资产评估报告超过有效期得到有权部门确认即可(海峡股份)【1】1、发行人设立时资产评估延期的原因发行人设立时通诚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对海口港集团拟出资的客滚运输经营性净资产进行了评估,并出具了通评报字第21 号资产评估报告(有效期为20xx 年11 月30 日至20xx年11 月30 日);发行人于20xx年12 月4 日始获得海南省经济贸易厅批准其设立的琼经股477 号批复并于20xx年12 月6 日注册成立。
由于发行人获得省级人民政府批准其设立批文的时间超过资产评估报告的有效期,导致发行人实际设立时间超过资产评估报告有效期。
发行人提请当时有权对国有资产评估报告进行确认的机关海南省财政厅,对上述资产评估报告延期事项进行了审批。
2、海南省财政厅是否有权批准评估报告延期以及该等事项对本次发行上市的影响(1)发行人设立时资产评估报告已在有效期内经海南省财政厅依法确认20xx年6 月25 日,通诚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对海口港集团公司拟投入发行人的资产进行了评估,并出具通评报字第21 号资产评估报告书。
20xx年11 月4 日,海南省财政厅作出《关于海口港集团公司所属全资船务公司股份制改组资产评估项目予以核准的函》(琼财企函176 号),对通诚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作出的通评报字第21 号评估报告的格式、内容及评估结论予以确认。
(2)根据中国资产评估协会发布的《资产评估准则--评估报告》中关于评估报告有效期的相关规定,只有当评估基准日与经济行为实现日相距不超过一年时,才可以使用评估报告。
发行人全体发起人股东已依法在资产评估报告有效期内(即20xx 年11 月30 日至20xx年11 月30 日)完成股东出资的相关法律手续: 20xx年10 月26 日,发行人全体股东签署了《发起人协议》,发行人全体发起人股东在资产评估报告有效期内依法签署了《发起人协议》。
资产评估报告有效时效多久
资产评估报告有效时效多久资产评估报告的有效时效会受到多种因素的影响,包括评估的目的、资产类型、市场环境等。
一般来说,资产评估报告的有效期限在3个月至1年之间。
下面将从不同角度详细分析资产评估报告的有效时效。
首先,资产评估报告的有效时效会受到评估目的的影响。
如果评估是为了确定资产的市场价值或用于交易、质押等目的,那么报告的有效期通常较短,一般为3-6个月。
这是因为市场价值会受到市场供求关系、经济环境、政策等因素的影响,随着时间的推移,这些因素可能发生变化,因而需要重新评估资产价值。
其次,资产评估报告的有效时效还与资产类型有关。
对于易于交易、市场活跃的资产,报告的有效期通常会相对短一些。
例如,对于股票、债券等金融资产,由于其交易频繁、市场价格透明,报告的有效期一般为3-6个月。
而对于不易交易的固定资产,如不动产、机械设备等,报告的有效期限会相对较长,一般为6-12个月甚至更长。
这是因为这些资产的交易频率较低,价值变动较为缓慢,所以对于这类资产的评估报告可以延长有效期。
此外,市场环境的变化也会对资产评估报告的有效时效产生影响。
当市场环境变动较大时,报告的有效期会相应缩短。
比如,金融危机、经济衰退等不利因素的出现,会导致市场波动加剧,资产价格大幅波动,因此评估报告的有效期可能需要缩短,以及时反映市场的变化情况。
相反,如果市场环境相对稳定,报告的有效期可以相应延长。
最后,资产评估报告的有效时效还会受到法律法规的制约。
在一些国家或地区,法律规定了资产评估报告的有效期限。
例如,中国证监会规定上市公司的资产评估报告有效期最长不超过6个月。
因此,资产评估师必须在规定的期限内提供有效的评估报告。
总体而言,资产评估报告的有效时效是一个相对的概念,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确定,以便及时反映资产市场的变化。
评估机构和评估师应该密切关注市场动态,及时更新评估报告,提高报告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此外,资产持有人或利益相关方也应密切关注评估报告,了解其有效时效,以避免依赖过期的报告进行决策。
资产评估报告有效期的规定
★精品文档★ 资产评估报告有效期的规定资产评估报告的有效期一般规定自评估基准日起1 年内有效,主要是指国有资产那块的,其他房地产、土地评估报告有效期为半年。
资产评估报告超过有效期得到有权部门确认即可(海峡股份)1 、发行人设立时资产评估延期的原因发行人设立时通诚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对海口港集团拟出资的客滚运输经营性净资产进行了评估, 并出具了通评报字第21 号资产评估报告(有效期为20xx 年11 月30 日至20xx 年11 月30 日); 发行人于20xx 年12 月4 日始获得海南省经济贸易厅批准其设立的琼经股477 号批复并于20xx 年12 月6 日注册成立。
由于发行人获得省级人民政府批准其设立批文的时间超过资产评估报告的有效期,导致发行人实际设立时间超过资产评估报告有效期。
发行人提请当时有权对国有资产评估报告进行确认的机关海南省财政厅,对上述资产评估报告延期事项进行了审批。
2 、海南省财政厅是否有权批准评估报告延期以及该等事项对本次发行上市的影响(1)发行人设立时资产评估报告已在有效期内经海南省财政厅依法确认20xx 年6 月25 日,通诚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对海口港集团公司拟投入发行人的资产进行了评估,并出具通评报字第21 号资产评估报告书。
20xx 年11 月4 日,海南省财政厅作出《关于海口港集团公司所属全资船务公司股份制改组资产评估项目予以核准的函》(琼财企函176 号),对通诚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作出的通评报字第21 号评估报告的格式、内容及评估结论予以确认。
(2)根据中国资产评估协会发布的《资产评估准则-- 评估报告》中关于评估报告有效期的相关规定,只有当评估基准日与经济行为实现日相距不超过一年时,才可以使用评估报告。
发行人全体发起人股东已依法在资产评估报告有效期内(即20xx 年11 月30 日至20xx 年11 月30 日)完成股东出资的相关法律手续:20xx 年10 月26 日,发行人全体股东签署了《发起人协议》,发行人全体发起人股东在资产评估报告有效期内依法签署了《发起人协议》。
资产评估报告的有效期
资产评估报告的有效期
资产评估报告是在经济贸易活动中非常常见的一个文件,它通
常是评估某一资产的价值,比如说房地产、汽车、机器设备等等。
那么资产评估报告的有效期是多长时间呢?这是很多人比较关心
的一个问题。
下面我来简单谈一下我的看法。
首先,需要说明的是,资产评估报告的有效期是根据不同的资
产和不同的情况而定的。
一般情况下,评估师会在报告中注明评
估的时间和有效期限。
比如说,某个企业的机器设备,评估报告
的有效期一般为一年,房地产的评估报告有效期可能会比较长,
一般为三年。
其次,我们需要理解的是,资产评估报告的有效期并不是说这
个时间之后就一定不准确了,而是说,在这个时间范围内,资产
的价值和评估报告中的估值相差不会太大。
如果超过了报告的有
效期,那么就需要重新评估了,因为资产的价值可能会发生变化。
那么,资产评估报告的有效期为什么要设定呢?这是因为资产
的价值并不是固定不变的,它随着市场行情和经济环境的变化而
不断发生变化。
如果没有有效期的限制,那么评估报告可能会失
去意义,因为随着时间的推移,估值的准确性越来越低,而且难
以确定评估师的责任。
最后,我想说的是,虽然资产评估报告的有效期是由评估师根
据实际情况设定的,但是我们在购买资产时,也需要注意评估报
告的有效期,以避免在出现纠纷时无法得到有效的支持。
总之,资产评估报告的有效期是一个非常重要的概念,它关系
到资产交易的真实性和公正性。
大家在进行购买和出售资产的时候,不要忽略评估报告的有效期,以免在以后的交易中出现纠纷。
资产评估执业准则资产评估报告
附件资产评估执业准则——资产评估报告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资产评估报告编制和出具行为,保护资产评估当事人合法权益和公共利益,根据《资产评估基本准则》制定本准则。
第二条本准则所称资产评估报告是指资产评估机构及其资产评估专业人员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资产评估准则,根据委托履行必要的资产评估程序后,由资产评估机构对评估对象在评估基准日特定目的下的价值出具的专业报告。
第三条资产评估机构及其资产评估专业人员以“资产评估报告”名义出具书面专业报告,应当遵守本准则。
第二章基本遵循第四条资产评估报告陈述的内容应当清晰、准确,不得有误导性的表述。
第五条资产评估报告应当提供必要信息,使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能够正确理解评估结论。
第六条资产评估报告的详略程度可以根据评估对象的复杂程度、委托人要求合理确定。
第七条执行资产评估业务,因法律法规规定、客观条件限制,无法或者不能完全履行资产评估基本程序,经采取措施弥补程序缺失,且未对评估结论产生重大影响的,可以出具资产评估报告,但应当在资产评估报告中说明资产评估程序受限情况、处理方式及其对评估结论的影响。
如果程序受限对评估结论产生重大影响或者无法判断其影响程度的,不得出具资产评估报告。
第八条资产评估报告应当由至少两名承办该项业务的资产评估专业人员签名并加盖资产评估机构印章。
法定评估业务的资产评估报告应当由至少两名承办该项业务的资产评估师签名并加盖资产评估机构印章。
第九条资产评估报告应当使用中文撰写。
需要同时出具外文资产评估报告的,以中文资产评估报告为准。
资产评估报告一般以人民币为计量币种,使用其他币种计量的,应当注明该币种与人民币的汇率。
第十条资产评估报告应当明确评估结论的使用有效期。
通常,只有当评估基准日与经济行为实现日相距不超过一年时,才可以使用资产评估报告。
第三章资产评估报告的内容第十一条资产评估报告的内容包括:标题及文号、目录、声明、摘要、正文、附件。
第十二条资产评估报告的声明通常包括以下内容:(一)本资产评估报告依据财政部发布的资产评估基本准则和中国资产评估协会发布的资产评估执业准则和职业道德准则编制。
资产评估报告有效期的规定
资产评估报告有效期的规定资产评估报告的有效期一般规定自评估基准日起 1 年内有效,主要是指国有资产那块的,其他房地产、土地评估报告有效期为半年。
资产评估报告超过有效期得到有权部门确认即可(海峡股份)1、发行人设立时资产评估延期的原因发行人设立时通诚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对海口港集团拟出资的客滚运输经营性净资产进行了评估,并出具了通评报字第21 号资产评估报告(有效期为20xx 年11 月30 日至20xx年11 月30 日);发行人于20xx年12 月4 日始获得海南省经济贸易厅批准其设立的琼经股477 号批复并于20xx年12 月6 日注册成立。
由于发行人获得省级人民政府批准其设立批文的时间超过资产评估报告的有效期,导致发行人实际设立时间超过资产评估报告有效期。
发行人提请当时有权对国有资产评估报告进行确认的机关海南省财政厅,对上述资产评估报告延期事项进行了审批。
2、海南省财政厅是否有权批准评估报告延期以及该等事项对本次发行上市的影响(1)发行人设立时资产评估报告已在有效期内经海南省财政厅依法确认20xx年6 月25 日,通诚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对海口港集团公司拟投入发行人的资产进行了评估,并出具通评报字第21 号资产评估报告书。
20xx年11 月4 日,海南省财政厅作出《关于海口港集团公司所属全资船务公司股份制改组资产评估项目予以核准的函》(琼财企函176 号),对通诚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作出的通评报字第21 号评估报告的格式、内容及评估结论予以确认。
(2)根据中国资产评估协会发布的《资产评估准则--评估报告》中关于评估报告有效期的相关规定,只有当评估基准日与经济行为实现日相距不超过一年时,才可以使用评估报告。
发行人全体发起人股东已依法在资产评估报告有效期内(即20xx 年11 月30 日至20xx年11 月30 日)完成股东出资的相关法律手续:20xx年10 月26 日,发行人全体股东签署了《发起人协议》,发行人全体发起人股东在资产评估报告有效期内依法签署了《发起人协议》。
资产评估准则——评估报告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注册资产评估师编制和出具评估报告行为,维护社会公共利益和资产评估各方当事人合法权益,根据《资产评估准则——基本准则》,制定本准则。
第二条本准则所称评估报告,是指注册资产评估师根据资产评估准则的要求,在履行必要评估程序后,对评估对象在评估基准日特定目的下的价值发表的、由其所在评估机构出具的书面专业意见。
第三条注册资产评估师执行资产评估业务,编制和出具评估报告,应当遵守本准则。
第四条注册资产评估师执行与价值估算相关的其他业务,出具价值分析报告或者其他专业意见,可以参照本准则。
第二章基本要求第五条注册资产评估师应当清晰、准确地陈述评估报告内容,不得使用误导性的表述。
第六条注册资产评估师应当在评估报告中提供必要信息,使评估报告使用者能够合理理解评估结论。
第七条注册资产评估师执行资产评估业务,可以根据评估对象的复杂程度、委托方要求,合理确定评估报告的详略程度。
第八条注册资产评估师执行资产评估业务,评估程序受到限制且无法排除,经与委托方协商后仍需出具评估报告的,应当在评估报告中说明评估程序受限情况及其对评估结论的影响,并明确评估报告的使用限制。
第九条评估报告应当由两名以上注册资产评估师签字盖章,并由评估机构盖章。
有限责任公司制评估机构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合伙制评估机构负责该评估业务的合伙人应当在评估报告上签字。
第十条评估报告应当使用中文撰写。
需要同时出具外文评估报告的,以中文评估报告为准。
评估报告一般以人民币为计量币种,使用其他币种计量的,应当注明该币种与人民币的汇率。
第十一条评估报告应当明确评估报告的使用有效期。
通常,只有当评估基准日与经济行为实现日相距不超过一年时,才可以使用评估报告。
第三章评估报告的内容第十二条评估报告应当包括下列主要内容:(一)标题及文号;(二)声明;(三)摘要;(四)正文;(五)附件。
第十三条评估报告的声明应当包括以下内容:(一)注册资产评估师恪守独立、客观和公正的原则,遵循有关法律、法规和资产评估准则的规定,并承担相应的责任;(二)提醒评估报告使用者关注评估报告特别事项说明和使用限制;(三)其他需要声明的内容。
资产评估准则 评估报告时间
资产评估准则对评估报告时间的规定如下:
根据现行资产评估执业准则的规定,资产评估报告有效期通常为自评估基准日起一年。
国有资产评估、证券业务评估以及司法评估相关的管理文件,也分别作出了评估报告有效期最长不超过一年的规定。
也有一些评估项目的评估报告有效期短于一年,比如,《上海市企业国有资产评估核准备案操作手册》(沪国资委评估﹝2020﹞100号)规定,破产清算项目资产评估结果使用有效期为自评估基准日起6个月。
对于某些特殊的司法执行财产情况复杂,区域分布广泛,评估工作量较大的项目,评估机构可以与人民法院另行协商,确定评估报告的出具期限。
请注意,具体的规定可能因不同的法律法规、政策或行业标准而有所不同。
在某些特殊情况下,如破产清算项目等,可能会有更严格的时间限制。
因此,在进行资产评估之前,最好详细了解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以便更好地遵守规定并满足时间要求。
资产评估基本准则 -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附件资产评估基本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资产评估行为,保证执业质量,明确执业责任,保护资产评估当事人合法权益和公共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资产评估法》《资产评估行业财政监督管理办法》等制定本准则。
第二条资产评估机构及其资产评估专业人员开展资产评估业务应当遵守本准则。
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规定由其他评估行政管理部门管理,应当执行其他准则的,从其规定。
第三条本准则所称资产评估机构及其资产评估专业人员是指根据资产评估法和国务院规定,按照职责分工由财政部门监管的资产评估机构及其资产评估专业人员。
第二章基本遵循第四条资产评估机构及其资产评估专业人员开展资产评估业务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
第五条资产评估机构及其资产评估专业人员应当诚实守信,勤勉尽责,谨慎从业,遵守职业道德规范,自觉维护职业形象,不得从事损害职业形象的活动。
第六条资产评估机构及其资产评估专业人员开展资产评估业务,应当独立进行分析和估算并形成专业意见,拒绝委托人或者其他相关当事人的干预,不得直接以预先设定的价值作为评估结论。
第七条资产评估专业人员应当具备相应的资产评估专业知识和实践经验,能够胜任所执行的资产评估业务,保持和提高专业能力。
第三章资产评估程序第八条资产评估机构及其资产评估专业人员开展资产评估业务,履行下列基本程序:明确业务基本事项、订立业务委托合同、编制资产评估计划、进行评估现场调查、收集整理评估资料、评定估算形成结论、编制出具评估报告、整理归集评估档案。
资产评估机构及其资产评估专业人员不得随意减少资产评估基本程序。
第九条资产评估机构受理资产评估业务前,应当明确下列资产评估业务基本事项:(一)委托人、产权持有人和委托人以外的其他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二)评估目的;(三)评估对象和评估范围;(四)价值类型;(五)评估基准日;(六)资产评估报告使用范围;(七)资产评估报告提交期限及方式;(八)评估服务费及支付方式;(九)委托人、其他相关当事人与资产评估机构及其资产评估专业人员工作配合和协助等需要明确的重要事项。
财政部关于印发《资产评估基本准则》的通知财资〔2017〕43号
财政部关于印发《资产评估基本准则》的通知财资〔2017〕43号党中央有关部门,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全国政协办公厅,高法院,高检院,各民主党派中央,有关人民团体,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有关单位:为规范资产评估执业行为,保护资产评估当事人合法权益和公共利益,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资产评估法》等有关规定,财政部制定了《资产评估基本准则》,现予印发,自2017年10月1日起施行。
附件:资产评估基本准则财政部2017年8月23日附件资产评估基本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资产评估行为,保证执业质量,明确执业责任,保护资产评估当事人合法权益和公共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资产评估法》《资产评估行业财政监督管理办法》等制定本准则。
第二条资产评估机构及其资产评估专业人员开展资产评估业务应当遵守本准则。
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规定由其他评估行政管理部门管理,应当执行其他准则的,从其规定。
第三条本准则所称资产评估机构及其资产评估专业人员是指根据资产评估法和国务院规定,按照职责分工由财政部门监管的资产评估机构及其资产评估专业人员。
第二章基本遵循第四条资产评估机构及其资产评估专业人员开展资产评估业务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
第五条资产评估机构及其资产评估专业人员应当诚实守信,勤勉尽责,谨慎从业,遵守职业道德规范,自觉维护职业形象,不得从事损害职业形象的活动。
第六条资产评估机构及其资产评估专业人员开展资产评估业务,应当独立进行分析和估算并形成专业意见,拒绝委托人或者其他相关当事人的干预,不得直接以预先设定的价值作为评估结论。
第七条资产评估专业人员应当具备相应的资产评估专业知识和实践经验,能够胜任所执行的资产评估业务,保持和提高专业能力。
第三章资产评估程序第八条资产评估机构及其资产评估专业人员开展资产评估业务,履行下列基本程序:明确业务基本事项、订立业务委托合同、编制资产评估计划、进行评估现场调查、收集整理评估资料、评定估算形成结论、编制出具评估报告、整理归集评估档案。
《评估报告》超一年有效期 能否直接用于司法拍卖
《评估报告》超一年有效期能否直接用于司法拍卖近年来,随着我国司法拍卖的日益频繁,不少出席司法拍卖的人士会提问:《评估报告》超过一年就失效了,能否直接用于司法拍卖?为了解答这个问题,本次针对这个问题展开探讨。
一、《评估报告》的有效期首先需要了解的是,《评估报告》是依据评估标准完成的具有科学性、确凿性、权威性的评估意见与结论,是公正、严谨、合法、准确的评定物品估价的重要文件。
鉴于《评估报告》考虑的是物品的实物状态、市场行情、法律法规、交易环境等方面的多层面评估,因此需满足专业、权威、公正、客观等多重要求。
然而,《评估报告》并不是永久有效的,其有效期限定制是很有必要的。
根据《评估证明文件规范》的规定,对于住宅、土地、商铺等有明确行情的资产,在评估报告发证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对于工业、矿山、林权等资产,在评估报告发证之日起18个月内有效。
换言之,如果从发证之日开始计算,超过一年或一年半,按照这个规定,它已经失去了其法律效力。
二、《评估报告》的使用范围由此可见,除非是比较稳定的资产,否则一年或一年半的评估结果与实际情况相比已经不太可靠,因此在实际使用中需要对其效力作出特殊的约定。
在实际情况中,法院、金融机构等国家名义下的组织会对《评估报告》的迫切性作出规定约束,因此在司法拍卖中,只有在《评估报告》有效期内出具的报告才能被认可,否则无法保证司法程序的公正性和透明度。
但是,在实际中,如果拍卖的物品评估报告超过期限,有些法院或拍卖机构会不同程度上通过特殊的程序,尤其是对于比较稳定的资产(如房屋、土地等)进行特殊的评估,将其价值鉴定于有关资产价格指数的变化,从而补充不足。
这也就意味着,即使《评估报告》过期,仍然可以通过重新评估、确认价格等方式取得庭审之效,并能用于司法拍卖程序之中。
三、《评估报告》的局限性然而,还应该指出的是,即使理解了《评估报告》的有效期限和使用范围,也应该明确该报告的局限性。
在实际中,不同评估机构的评估师水平、坐标点选择、市场调查科学性的不同,都会影响评估报告的真实性和科学性,从而导致评估结果产生偏差。
资产评估执业准则——资产评估报告
附件资产评估执业准则——资产评估报告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资产评估报告编制和出具行为,保护资产评估当事人合法权益和公共利益,根据《资产评估基本准则》制定本准则。
第二条本准则所称资产评估报告是指资产评估机构及其资产评估专业人员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资产评估准则,根据委托履行必要的资产评估程序后,由资产评估机构对评估对象在评估基准日特定目的下的价值出具的专业报告。
第三条资产评估机构及其资产评估专业人员以“资产评估报告”名义出具书面专业报告,应当遵守本准则。
第二章基本遵循第四条资产评估报告陈述的内容应当清晰、准确,不得有误导性的表述。
第五条资产评估报告应当提供必要信息,使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能够正确理解评估结论。
第六条资产评估报告的详略程度可以根据评估对象的复杂程度、委托人要求合理确定。
第七条执行资产评估业务,因法律法规规定、客观条件限制,无法或者不能完全履行资产评估基本程序,经采取措施弥补程序缺失,且未对评估结论产生重大影响的,可以出具资产评估报告,但应当在资产评估报告中说明资产评估程序受限情况、处理方式及其对评估结论的影响。
如果程序受限对评估结论产生重大影响或者无法判断其影响程度的,不得出具资产评估报告。
第八条资产评估报告应当由至少两名承办该项业务的资产评估专业人员签名并加盖资产评估机构印章。
法定评估业务的资产评估报告应当由至少两名承办该项业务的资产评估师签名并加盖资产评估机构印章。
第九条资产评估报告应当使用中文撰写。
需要同时出具外文资产评估报告的,以中文资产评估报告为准。
资产评估报告一般以人民币为计量币种,使用其他币种计量的,应当注明该币种与人民币的汇率。
第十条资产评估报告应当明确评估结论的使用有效期。
通常,只有当评估基准日与经济行为实现日相距不超过一年时,才可以使用资产评估报告。
第三章资产评估报告的内容第十一条资产评估报告的内容包括:标题及文号、目录、声明、摘要、正文、附件。
第十二条资产评估报告的声明通常包括以下内容:(一)本资产评估报告依据财政部发布的资产评估基本准则和中国资产评估协会发布的资产评估执业准则和职业道德准则编制。
资产评估准则-资产评估报告
资产评估执业准则——资产评估报告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资产评估报告编制和出具行为,保护资产评估当事人合法权益和公共利益,根据《资产评估基本准则》制定本准则。
第二条本准则所称资产评估报告是指资产评估机构及其资产评估专业人员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资产评估准则,根据委托履行必要的资产评估程序后,由资产评估机构对评估对象在评估基准日特定目的下的价值出具的专业报告。
第三条资产评估机构及其资产评估专业人员以“资产评估报告”名义出具书面专业报告,应当遵守本准则。
第二章基本遵循第四条资产评估报告陈述的内容应当清晰、准确,不得有误导性的表述。
第五条资产评估报告应当提供必要信息,使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能够正确理解评估结论。
第六条资产评估报告的详略程度可以根据评估对象的复杂程度、委托人要求合理确定。
第七条执行资产评估业务,因法律法规规定、客观条件限制,无法或者不能完全履行资产评估基本程序,经采取措施弥补程序缺失,且未对评估结论产生重大影响的,可以出具资产评估报告,但应当在资产评估报告中说明资产评估程序受限情况、处理方式及其对评估结论的影响。
如果程序受限对评估结论产生重大影响或者无法判断其影响程度的,不得出具资产评估报告。
第八条资产评估报告应当由至少两名承办该项业务的资产评估专业人员签名并加盖资产评估机构印章。
法定评估业务的资产评估报告应当由至少两名承办该项业务的资产评估师签名并加盖资产评估机构印章。
第九条资产评估报告应当使用中文撰写。
需要同时出具外文资产评估报告的,以中文资产评估报告为准。
资产评估报告一般以人民币为计量币种,使用其他币种计量的,应当注明该币种与人民币的汇率。
第十条资产评估报告应当明确评估结论的使用有效期。
通常,只有当评估基准日与经济行为实现日相距不超过一年时,才可以使用资产评估报告。
第三章资产评估报告的内容第十一条资产评估报告的内容包括:标题及文号、目录、声明、摘要、正文、附件。
第十二条资产评估报告的声明通常包括以下内容:(一)本资产评估报告依据财政部发布的资产评估基本准则和中国资产评估协会发布的资产评估执业准则和职业道德准则编制。
资产评估过期的法律后果(3篇)
第1篇一、引言资产评估是指在特定条件下,对资产的价值进行估计和判断的活动。
资产评估的结果对于企业、金融机构、政府部门等各方利益相关者具有重要意义。
然而,由于各种原因,资产评估报告可能会过期。
那么,资产评估过期将产生哪些法律后果呢?二、资产评估过期的法律后果1. 评估报告失去法律效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资产评估法》规定,资产评估报告的有效期为自评估基准日起一年。
一旦资产评估报告过期,其评估结果将失去法律效力。
这意味着,过期的评估报告不能作为证据用于诉讼、仲裁、行政裁决等法律程序。
2. 侵害债权人利益在债务纠纷中,资产评估报告往往作为债权人判断债务人资产状况的重要依据。
如果资产评估报告过期,债权人可能会因为评估结果不准确而遭受损失。
例如,债务人可能利用过期评估报告逃避债务,导致债权人无法收回债务。
3. 违反证券法律法规在证券市场中,资产评估报告对于上市公司、非上市公司等企业具有重要意义。
如果企业未按规定进行资产评估,或者资产评估报告过期,将违反证券法律法规。
具体表现为:(1)上市公司未按规定披露资产评估报告,或者披露的评估报告过期,将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2)非上市公司在发行股票、债券等证券时,未按规定进行资产评估,或者资产评估报告过期,将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4. 损害企业信誉资产评估报告是企业财务状况、经营状况的重要体现。
如果企业资产评估报告过期,将影响企业的信誉。
具体表现为:(1)投资者可能对企业的投资价值产生怀疑,导致投资意愿下降。
(2)合作伙伴可能对企业的合作意愿产生质疑,影响企业业务拓展。
(3)企业信用评级可能受到影响,增加融资成本。
5. 法律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资产评估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资产评估机构和评估师在以下情况下将承担法律责任:(1)未按规定进行资产评估,或者评估程序不规范,导致评估结果失实的。
(2)评估报告过期,且未及时更新评估结果的。
资产评估报告有效期
资产评估报告有效期
在涉及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的相关规范中,对财务报告、评估报告的有效期有什么要求?
答:《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6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申请文件》(以下简称《第26号准则》)、《资产评估准则-评估报告》中涉及有关财务报告、评估报告有效期的要求,归纳如下:
一、《第26号准则》第六条规定:上市公司披露的重大资产重组报告书中引用的经审计的最近一期财务资料在财务报告截止日后6个月内有效;特别情况下可申请适当延长,但延长时间至多不超过1个月。
交易标的资产的财务资料虽处于有效期内,但截至重组报告书披露之日,该等资产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发生重大变动的,应当补充披露最近一期的相关财务资料(包括该等资产的`财务报告、备考财务资料等)。
二、《资产评估准则-评估报告》规定:“通常当评估基准日与经济行为实现日相距不超过一年时,才可以使用评估报告。
”例如,资产评估基准日为20XX年7月1日,通常应当在2010年6月30日前取得证监会的批准文件。
拓展阅读:
资产评估报告基本内容
一、概述
二、评估报告书封面及目录
三、评估报告书摘要
四、资产评估报告书正文
五、备查文件
六、评估报告书装订
资产评估报告评估说明
一、撰写评估说明的基本要求
二、评估说明封面及目录
三、关于评估说明使用范围的声明
四、关于进行资产评估有关事项的说明
五、资产清查核实情况说明
六、评估依据的说明
七、各项资产及负债的评估技术说明
八、整体资产评估收益现值法评估验证说明
九、评估结论及其分析。
资产评估报告的有效期
资产评估报告的有效期
资产评估报告的有效期是指该报告所涉及的资产评估结果在一定时间内仍然有效,能够反映出资产的真实价值和风险状况。
有效期的长短直接关系到报告的可信度和实用性。
资产评估报告的有效期可以根据不同类型的资产和评估目的来确定。
一般情况下,房地产、机械设备等长期固定资产的评估报告有效期一般为1至3年,而公司股权、金融产品等可变性较大的资产则常常为6个月至1年。
有效期的确定需要综合考虑多种因素。
首先是资产市场的波动情况。
如果资产市场波动较大,资产价值容易受到市场变化的影响,评估报告的有效期应该相应缩短,以保证评估结果的准确性。
其次是资产本身的特点。
一些较为稳定的资产,如土地、房地产等,其价值相对较稳定,有效期可以相对较长。
而一些变动性较大的资产,如金融产品、股权等,受到市场和经济环境的影响较大,有效期应该相对较短。
另外,评估报告的有效期还应考虑相关法律法规和行业规定的要求。
有些行业对于特定类型的资产评估报告的有效期有明确规定,评估机构应该按照规定来确定。
无论有效期是多长,资产评估报告在有效期内都应该保持准确性和可靠性。
评估机构在编制报告时应该进行充分的数据收集和分析,并根据合理的评估方法和技术,对资产进行全面和客观的评估。
同时,评估机构还应及时关注市场和经济环境的变化,对于可能影响资产价值的重大事件进行风险提示和评估调
整。
总之,资产评估报告的有效期是评估结果的保质期,对于评估报告的使用者来说,了解和重视有效期是合理决策和风险控制的重要依据。
评估机构应该不断提高自身的专业水平,确保评估报告的准确性和及时性,以为资产交易和决策提供可靠的价值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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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评估报告有效期的规定资产评估报告的有效期一般规定自评估基准日起1年内有效,主要是指国有资产那块的,其他房地产、土地评估报告有效期为半年。
资产评估报告超过有效期得到有权部门确认即可(海峡股份)【1】 1、发行人设立时资产评估延期的原因发行人设立时通诚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对海口港集团拟出资的客滚运输经营性净资产进行了评估,并出具了通评报字[20xx]第21号资产评估报告(有效期为20xx年11月30日至20xx年11月30日);发行人于20xx年12月4日始获得海南省经济贸易厅批准其设立的琼经股[20xx]477号批复并于20xx年12月6日注册成立。
由于发行人获得省级人民政府批准其设立批文的时间超过资产评估报告的有效期,导致发行人实际设立时间超过资产评估报告有效期。
发行人提请当时有权对国有资产评估报告进行确认的机关海南省财政厅,对上述资产评估报告延期事项进行了审批。
2、海南省财政厅是否有权批准评估报告延期以及该等事项对本次发行上市的影响(1)发行人设立时资产评估报告已在有效期内经海南省财政厅依法确认20xx年6月25日,通诚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对海口港集团公司拟投入发行人的资产进行了评估,并出具通评报字[20xx]第21号资产评估报告书。
20xx年11月4日,海南省财政厅作出《关于海口港集团公司所属全资船务公司股份制改组资产评估项目予以核准的函》(琼财企函[20xx]176号),对通诚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作出的通评报字[20xx]第21号评估报告的格式、内容及评估结论予以确认。
(2)根据中国资产评估协会发布的《资产评估准则--评估报告》中关于评估报告有效期的相关规定,只有当评估基准日与经济行为实现日相距不超过一年时,才可以使用评估报告。
发行人全体发起人股东已依法在资产评估报告有效期内(即20xx年11月30日至20xx年11月30日)完成股东出资的相关法律手续:20xx年10月26日,发行人全体股东签署了《发起人协议》,发行人全体发起人股东在资产评估报告有效期内依法签署了《发起人协议》。
20xx年11月4日,发行人设立时的资产评估报告经海南省财政厅琼财企函[20xx]176号文件依法确认后,发行人原发起人股东海口港集团公司在资产评估报告有效期内获得向发行人出资的法律依据。
20xx年11月22日,发行人全体发起人认缴出资经北京天华会计师事务所北京天华验字[20xx]第024号《验资报告》验证已全部到位。
发行人全体发起人股东已在评估报告有效期内向发行人认缴了全部出资,发行人并以20xx年11月30日为基准日进行了会计建账。
(3)发行人由于获得省级人民政府批准其设立批文的时间(20xx 年12月4日)超过资产评估报告的有效期,导致发行人实际设立时间(20xx年12月6日)超过资产评估报告有效期,但发行人全体发起人股东已依法在资产评估报告有效期内完成股东出资的相关法律手续,发行人也在评估报告有效期内进行了会计建账。
发行人设立时间超过评估报告有效期的行为并未导致发行人设立时的出资不实,因此有权对发行人设立时国有资产评估报告进行确认的海南省财政厅对上述资产评估报告批准延期。
经核查,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认为:发行人设立时由于获得省级人民政府批准其设立批文的时间超过资产评估报告的有效期,导致发行人实际设立时间超过资产评估报告有效期,但由于发行人设立时全体发起人股东已依法在资产评估报告有效期内完成股东出资的相关法律手续,有权对发行人设立时国有资产评估报告进行确认的海南省财政厅对上述资产评估报告批准延期;上述事项不会对发行人本次发行构成障碍。
经核查,海通证券认为:虽然发行人获得省级人民政府批准其设立的批文时间超过了资产评估报告的有效期,但各发起人股东已依法在资产评估报告有效期内完成股东出资的相关法律手续。
为此,有权对该国有资产评估报告进行确认的海南省财政厅批准了该资产评估报告有效期的延期;上述事项不会对发行人本次发行构成障碍。
流拍后第二次拍卖不受评估报告有效期的影响【2】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执行裁定书(20xx)最高法执复20号申请复议人(被执行人):重庆中侨置业有限公司,住所地:重庆市渝北区加州花园C3-C4裙楼。
法定代表人:孙飚,该公司董事长。
委托代理人:孙靖,该公司员工。
申请执行人:中国信达资产管理公司重庆市分公司,住所地:重庆市渝中区邹容路50号。
负责人:向党,该公司总经理。
被执行人:重庆康信置业有限公司,住所地:重庆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标准厂房4-2底楼。
法定代表人:孙飚,该公司董事长。
被执行人:重庆金岛置业有限公司,住所地:重庆市渝北区松石北路58号金岛花园怡嘉苑4单元。
法定代表人:孙飚,该公司董事长。
重庆中侨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侨公司)不服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重庆高院)(20xx)渝高法执异字第00007号执行裁定,向本院申请复议。
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进行审查,现已审查终结。
重庆高院查明:原告中国信达资产管理公司重庆市分公司(以下简称信达公司)诉被告重庆康信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康信公司)、重庆金岛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岛公司)、重庆中侨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侨公司)信用证垫款纠纷一案,本院于xx年7月25日作出(xx)民四终字第17号民事判决(以下简称17号判决),维持了重庆高院(20xx)渝高法民初字第34号民事判决(以下简称34号判决),即:一、康信公司于判决生效10日内归还信达公司垫款本金4157202.49美元及利息(截止20xx年7月30日的利息为4194237.99美元,从20xx年7月31日起至付清时止按中国银行公布的同期美元流动资金逾期贷款利率计算);二、信达公司有权就渝房97抵押第00378号抵押合同的附件7(渝房97抵押第00378附7号抵押物变更协议书)项下的抵押物折价或拍卖、变卖的价款对本判决第一项康信公司的欠款行使优先受偿权;三、信达公司有权就渝国土房屋(20xx)甲字第620号抵押证书项下的抵押物折价或者拍卖、变卖的价款对本判决第一项康信公司的欠款在517万元人民币范围内行使优先受偿权;四、中侨公司对本判决第一项康信公司的债务在以本判决第二、三项抵押物折价或者拍卖、变卖清偿后,康信公司不能偿还部分在4500万元范围内承担赔偿责任。
因康信公司未按生效判决履行义务,信达公司向重庆高院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过程中,信达公司发现金岛公司已自行销售了部分抵押房屋,因此另案诉讼其赔偿。
经我院终审,判决金岛公司赔偿信达公司12742125.8元。
该案于20xx年2月执行金岛公司赔偿款并划付给信达公司。
对34号判决第二、三项金岛公司在本案中提供的其余抵押物,即金岛花园怡庆苑部分房屋、金岛花园负一层10000平米车库、渝国用19xx字第011号证下3333.35平米土地,本案依法继续执行。
金岛花园怡庆苑抵押房屋经依法拍卖,拍卖得款于20xx年11月10日划付信达公司。
对金岛花园负一层10000平米车库、渝国用19xx字第011号证下3333.35平米土地,经委托四川恒通房地产土地评估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司法评估,评估结果为车库价值1890万元,土地因已规划为总平规划范围内绿化用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七十三条规定,建筑区划内的绿地,属于业主共有,因此该土地使用权无处置价值,评估价值为0。
前述车库经两次依法拍卖均因无人竞拍而流拍,第三次拍卖成交后,重庆高院将拍卖所得款项在代缴卖方税费后划付信达公司。
在处置完上述抵押物后,康信公司尚欠信达公司的债务仍未清偿完毕,重庆高院即按照生效判决第四项对中侨公司采取执行措施。
该院于20xx年5月24日作出(20xx)渝高法民执字第9-11号执行裁定,继续冻结中侨公司在西部信托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部信托)享有的39414241.64元(持股比例为6.36%)股份,提取中侨公司前述股份截至xx年5月29日的股权收益,并将提取的股权收益划付信达公司。
重庆高院依法委托陕西鑫联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鑫联评估公司)对中侨公司在西部信托享有的39414241.64元(持股比例为6.36%)股份价值进行司法评估,评估结果为11022.39万元。
该院于20xx年8月9日向重庆市三峡拍卖有限公司、重庆市德信拍卖有限公司发出(20xx)渝高法委拍字第2号拍卖委托书,委托二公司对中侨公司持有的在西部信托享有的13714180.2466元股份(持股比例为2.21%)进行司法拍卖,本次拍卖因无人竞买而流拍。
中侨公司对重庆高院执行其持有的西部信托股权的行为不服,向重庆高院提出异议,理由如下:(一)依照生效判决确定的执行顺序,应先执行金岛公司的抵押房屋、10000平方米车库和3333.35平方米土地,上述抵押物处置完毕后,如仍不足以清偿债务的才能执行该公司的财产,而上述抵押物并未处置完毕,3333.35平方米土地尚未处置,信达公司无权单方要求改变债权清偿顺序,更无权放弃顺位在前的债权清偿方式;(二)评估机构对中侨公司享有的西部信托股权的评估价格明显偏低,与实际价值严重背离,应当重新予以评估;(三)检察机关已经受理了该公司的申诉,执行法院应当中止执行。
综上,请求撤销(xx)渝高法民执字第9-11号执行裁定,停止对该公司在西部信托股权的执行行为。
重庆高院认为,首先,关于该院在执行过程中是否变更了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执行顺序,能否执行中侨公司财产的问题。
中侨公司认为按照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顺序,应当先执行金岛公司的抵押房屋、10000平方米车库和3333.35平方米土地使用权,上述抵押物处置完毕后,如仍不足以清偿债务的才能执行该公司的财产。
经审查,该院在执行过程中,先后已对顺序在前的抵押房屋、10000平方米车库依法处置完毕,3333.35平方米土地使用权,经依法委托进行司法评估,评估结论为该土地使用权因规划为小区公共绿化用地,其评估价值为0,不具有处置价值,因此该院在上述抵押物无法全部清偿债务的情况下,依照生效法律文书继续执行中侨公司的财产并不违反法律规定。
中侨公司认为仍有顺序在前的抵押物可供执行的理由不能成立。
其次,关于中侨公司所持有的西部信托股权价值问题,经该院依法委托评估机构进行司法评估,程序合法,其评估结果具有法律效力,该院依法委托拍卖机构进行司法拍卖,并无不当。
第三,中侨公司认为其就本案生效判决向检察机关的申诉已经受理应当中止执行,没有法律依据。
综上,重庆高院作出(20xx)渝高法执异字第00007号执行裁定驳回了中侨公司的异议。
中侨公司不服(20xx)渝高法执异字第00007号执行裁定,向我院申请复议称:(一)重庆高院委托评估机构对该司享有的西部信托股权的评估价格明显偏低,与实际价值严重背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