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规范“阳光计生”行动的实施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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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规范“阳光计生”行动的实施

意见》

关于进一步规范“阳光计生”行动的

实施意见

各乡镇、平江工业园、长坡园场人口计生办:

去年以来,全县按照省市要求,积极主动开展“阳光计生”行动,取得明显成效。安定镇、向家镇等单位,及时公开了各项法律法规、办事依据和流程、服务承诺、工作纪律和投诉渠道等信息,方便群众知情、办事和监督,得到市人口计生委充分肯定。今年,省、市人口计生委将“阳光计生”行动,纳入年度目标管理党政领导考核的重要内容,要求抓好“四项公开”、开展“四项评议”、落实“五项监督”。为进一步规范“阳光计生”行动,完善“阳光行政、便民服务、群众参与、社会监督”的工作机制,结合实际,特制定实施1意见。

一、基本原则

(一)坚持合法性原则。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依法公开、依法评议、依法监督;把依法行政贯穿“阳光计生”行动全过程,特别是在制定和完善各项规章制度时,做到程序合法、内容合法。

(二)坚持系统性原则。“阳光计生”行动是一项系统工程,涉及政务公开、民主评议、行风热线、行风监督等多项内容,各地要注重提高“阳光计生”行动的整体性,全面推进,提高实效性。

(三)坚持及时性原则。严格遵守时限规定,动态公开内容及时更新、反映的问题及时处理、意见建议及时整改,在规定期限内完成

工作任务,讲究时效。

(四)坚持求实性原则。开展“阳光计生”行动要坚持实事求是,以尊重和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为前提,真抓实干,务求实效,着力解决突出问题,有效防止不正之风,确保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二、主要内容

(一)规范公开内容。一是统一标准。把群众最关心,2与群众切身利益最紧密相关的政策、规定、程序等内容,作为政务公开、办事公开、村(居)务公开、党务公开的重点,划分为机构类、政策类、程序类、服务类、维权类、动态类等六大类,每项内容确定相应公开项目(详见附件1),方便群众办事和监督。各单位应以上述统一规范的“阳光计生”公开内容和项目为准,完善和细化公开内容和项目。二是明确主体。“阳光计生”行动的主体是县、乡(镇)、村(居委会)三级。重点是基层,范围是面向社会。在内容上,针对不同的主体,分级分层,突出重点。各乡(镇)、村(居委会)公开的重点内容(详见附件2)。三是创新载体。针对具体公开内容,创新思路和载体,形成特色,力求简洁、实际、实用、方便群众参与,接受群众监督。省里统一配备的村务公开栏要继续巩固,进一步完善乡(镇)、村(居委会)服务阵地,对照公开重点,制作高标准的公开栏。积极探索网站等载体,深入开展“阳光计生”行动。

(二)规范行风评议。一是“请农民兄弟姐妹评计生”。主要以县、乡(镇)两级人口计生办事机构和服务机构为评议对象。重点评

议奖励政策的落实、服务承诺兑现、工作态度、服务质量、行政执法等方面的情况。二是“请流动人口3评计生”。主要以城关镇人口计生办事(服务)机构和服务机构为评议对象,重点评议办事公开情况,免费技术服务、奖励优惠政策落实情况,避孕药具、依法办事等方面的情况。三是系统内“下评上”。主要由下级评上一级人口计生行政部门及其工作人员。重点评议履行职责、工作作风、工作效能、廉政建设等情况。四是参加当地政府组织的政风行风评议。主要是认真整改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重点运用好评议结果。以上各项民主评议活动,要有评议方案,评议问卷、评议结果和整改措施。

(三)规范监督维权。一是完善行风热线制度。省人口计生委与省电信协调,开通12356“阳光热线”后,全县各乡镇都必须开通热线,建好台账资料,畅通群众诉求渠道,方便群众咨询、投诉和反映意见、建议。领导干部要定期上线,及时解决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二是完善行风监督员制度。乡镇计生办要积极聘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育龄群众代表和社会知名人士担任行风监督员,明确监督员的职权和责任,建立定期联系制度,切实发挥监督员作用。三是完善实名举报奖励制度。及时兑现实名举报奖励,认真受理实名举的,严格保密,据实反馈,通过实名举报奖励,调动群众4监督人口计生工作的积极性。四是完善制度。加强与新闻媒体的沟通交流,发挥新闻媒体的监督维权作用,对媒体报道和反映的重大问题,主动查处并及时报告上级人口计生部门,对反映不实的问题,及时澄清事实真相,正确引导舆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五是完善层级监督制度。建立督查巡

视制度,重点督办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及时纠正违法或不正当的行政行为,构建依法行政监督长效机制,保障阳光维权。

三、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乡镇要加强“阳光计生”行动的组织领导,建立和落实工作责任制,由主管领导负总责,计生办主任具体抓,结合工作实际,细化工作措施,精心组织实施,确保“阳光计生”行动扎实有效。

(二)细化工作措施。各乡镇计生办要按照“阳光计生”行动的要求,加大对村(居委会)各项工作落实情况逐项对照检查,针对检查出来的问题,明确措施。重点是要对公开的内容和形式,专项督查,确保规定的公开内容落实到位。各乡镇要加强对辖区内规范“阳光计生”行动的指导和督查。乡(镇)村要按照要求,除了公开内容外,要不断完善台账5资料。县计生局将对各乡(镇)、村(居委会)“阳光计生”行动落实情况进行随机检查,检查情况纳入年底考核内容。

(三)发挥示范作用。各乡(镇)要充分利用多种形式,大力宣传“阳光计生”行动和“四评”活动先进典型经验,以点带面,整体推进,坚决避免短期行为和形式化。切实把“阳光计生”做成知名品牌,成为密切联系群众的纽带,成为人口计生工作的一个新亮点。

附件:

1、平江县“阳光计生”行动公开主要内容

2、平江县乡村“阳光计生”行动公开主要内容

xx年五月三日

主题词:阳光计生实施意见平江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局xx年5月3日印发

6附件1

平江县“阳光计生行动”公开主要内容

一、机构类

各级人口计生行政部门、办事(服务)机构的设置、职能、岗位职责,包括基层自治组织情况。

二、政策类

国家和地方制定的人口和计划生育法律、法规、规章及本部门制定的规范性文件(权利与义务)等。

三、程序类

行政许可的事项、依据、条件、程序及办理情况;办事项目、流程、承诺和结果等。

四、服务类

免费技术服务基本项目,服务性收费项目、标准及依据,科普知识(药具知识、孕前优生检测、生殖道保健、五期卫生)等。

五、维权等

人口计生群众工作纪律和检查考评工作纪律、村规民约、监督维权方式(阳光热线服务电话号码)、渠道及和处理结果等。

六、动态类

人口状况、奖励政策兑现、社会抚养费征收、流动人口管理等。

7附件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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