货物保价运输与货物运输保险的区别
铁路保价运输与运输保险
铁路保价运输与运输保险一、铁路保价运输现行的运费并没按照货物的价值为依据,一旦发生事故,只进行限额赔偿。
1.保价运输的概念即申明货价保护,货主或旅客(托运人)托运时向铁路申明托运货、包裹、行李实际价值,交纳规定保价费,铁路对保价货实行专门运输管理和保护措施,货物在铁路运输中,一旦发生损坏或丢失,货主或旅客可按实际损失得到赔偿。
(1)不足额投保托运人在办理货物或行包保价运输业务时不以货物或行包的实际价值作为投保金额,而使投保金额低于货物或行包的实际价值,以达到少交保价费的目的。
(2)铁路货物保价运输的赔偿范围适用于托运人按照保价运输承运的货物,但按照《联协》运输的国际联运货物以及自轮运转的(包括企业自备或租用的铁路的铁道机车车辆和轨道机械除外。
(3)保价方法①应以全部实际价格向发站办理保价运输,实际价格以托运人提出价格为准。
②实际价格=税款+包装费用+已发生的运输费用+货物价格;③办理保价运输时,应全批保价,不得只保其中一部分;④保价率不同的货物为一批时,分别签写品名及保价金额,保价费用分别计算。
(4)保价费用保价费用=保价金额*保价费率(5)保价货物损失的赔偿(6)赔偿程序2.铁路进行限额赔偿的规定(1)赔偿范围不保价货,因铁路责任损失,铁路按实际损失赔偿,最高不超过铁道部规定的赔偿限额;因承运人故意行为或重大事故,不适用于赔偿限额,按实际损失赔偿。
(2)赔偿限额A.不计件数只按照重量承运的货物,每吨最高赔100元;B.按件数和重量承运的货物,每吨最高赔偿2000元;C.个人托运的搬家行李、货物,每10KG最高赔30元。
(3)赔偿价格的标准A.国家定价的货物,应按各级物价部门规定的价格计算;B.国家指导价格或市场调节价格的货物,应比较前项国家定价货物中相同规格或类似商品价格计算;C.个人托运的搬家行李、货物按照交付当日(全部灭失时为运到期满了的当日)当地国营企业或供销部门的零售价格计算。
二、铁路货物运输保险1、保险适用范围凡是办理保险后的有效期内,保险货物遭到保险范围内的自然灾害、意外事故而受损时,可向保险公司要求按照起运地价(或货价加运费)计算赔偿。
交通运输法规复习题与答案
交通运输法规考试复习题及参考答案一、单项选择题1、一个法人分为两个或几个法人,原有法人不复存在,其权利义务关系由新的法人分别承担。
这种法人变更称之()①归并②分立③合并④分解2、某铁路企业甲公司与乙厂签订了一份旧设备转让合同,不久,乙方按合同规定将货款一次付)清,这时,甲公司原经理调离,新任经理提出设备须重新作价,否则不履行合同。
新任经理(①可以变更合同②必须解除合同③可以不履行合同④必须履行合同3、铁路运输企业是指()①铁路站段②铁道部③铁路局④地方铁路运输企业4、下列铁路货物运输合同中,不属于标准格式合同的是()①大宗货物运输合同②零担货物运输合同③整车货物运输合同④集装箱运输合同5、由国务院铁路主管部门拟订,报国务院批准的国家铁路的运输价格主要包括以下哪些项目()①旅客票价率和货物运价率②旅客、货物运输杂费③特定运营线的运价率④临时运营线的运价率6、根据《铁路法》规定,自铁路运输企业发出到货通知之日起,满30 日无人认领的货物或者收货人书面通知铁路运输企业拒绝领取的货物,铁路运输企业应当通知托运人;托运人自接到此通知之日起,未作答复的,由铁路运输企业按无法交付的货物处理。
该托运人接到通知的时间规定为满()①30 天②45天③60天④90天7、《铁路法》规定:新建国家铁路必须采用标准轨距。
我国铁路的标准轨距为()① 762 毫米② 1000毫米③ 1425毫米④ 1435毫米8、根据《铁路货物运价规则》规定,整车货物超过规定允许的载重量,到站除补收全程的正当运费外,另外补收违约金为运费的()①1倍②2倍③3④4倍9、根据《铁路货物运输规程》规定,托运人或收货人要求铁路运输企业支付违约金的有效期间为()①30 天② 45天③60 天④ 90天10、国家最高行政机关为执行宪法和法律而制定发布的具有普遍约束力的行为规范是()①法律②行政法规③地方性法规④行政规章11、某铁路企业甲公司与乙厂签订了一份旧设备转让合同,不久,乙方按合同规定将货款一次付清,这时,甲公司原经理调离,新任经理提出设备须重新作价,否则不履行合同。
保价运输与保险运输的区别
保价运输与保险运输的区别(一)限额赔偿制度关于因承运人过失责任造成的物资损失,各种运输方式一般都通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了最高的赔偿数额,称为赔偿限额。
该赔偿限额往往低于物资的实际损失。
交通运输业实行限额赔偿制度的缘故要紧有:1•按实际损失赔偿,交通运输企业负担过重,将会制约交通运输业的进展。
随着经济的进展,社会商品的品种越来越复杂,价格越来越高,对运输的要求越来越高,交通运输业承担的风险也越来越大。
但我国的运费水平普遍较低,存在高物价、低运价的情况。
在低运价的条件下,运输业的运输收入要紧用于支付运输成本,若按物资的实际损失赔偿,则一些运输企业将难以经营下去。
2•运费未与物资价格直截了当挂钩。
当前,运输企业运输的物资品种繁多,价格差异巨大,但我国的运费水平要紧是以运输成本为基础并结合国家经济政策而制定的,并未考虑物资本身价格的贵贱。
物资的运价率虽有区不,但高低相差只是几倍,远不能适应各种物资的实际价格的差异。
故运输企业承担的物资损失价值与其所获得的收益是不相称的。
3•国家价格治理体制的变化。
随着市场经济的进展,各地区商品价格的差异逐渐在扩大,即使同一地区、同一产品的价格也不尽相同,而交通运输业的运价则较为固定,有些运输方式还实行国家定价,即不能随行就市加以变化,从而出现了以死运价对活物价的状况。
不可幸免地出现了几个托运人运输同一品种的物资,向运输企业交纳相同的运费,发生事故后,却索取不同数额的赔偿金的情况。
这种权利和义务不对等的状况也是不合理的。
4•运输中的风险,不应全部由运输业承担。
另外,实行限额赔偿制度也是国外交通运输业的惯例。
物资运输的产品是物资的位移,完成一个运输过程往往要跨越宽阔的地区。
我国是一个大国,各地区的自然条件、社会条件存在巨大的差异,在运输过程中,不能确定的外部因素极多,运输业负担的风险也随之加大。
这些危及安全的因素,绝不是运输业本身所能解决得了的。
显然,发生事故都要承运人全部包下来是不公平的。
铁路保险运输与保价运输有哪些区别
铁路保险运输与保价运输有哪些区别
铁路保险运输与保价运输的区别
1、民事法律关系及所适用的法律不同。
货物运输保险是一种独立的民事法律关系,作为主体的当事人分为投保人、保险人和受益人。
而保价运输不是独立的民事法律关系,它是货物运输合同的条款,作为主体是合同中的托运人、承运人和收货人。
保险运输受保险法律、法规的调整,适用有关保险方面的规定。
保价运输受运输法律、法规的调整,适用有关运输规程的规定。
2、作用不同。
保险运输它可以使投保人在出现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时,可以从保险公司得到保险金额内的赔偿,挽回经济损失。
而保价运输是在履行合同中,由于承运人的过错造成货物损失时,托运人或收货人可以按声明价格得到赔偿。
3、保期不同。
保险运输的责任,从保险货物起运地点的仓库或储存处所时开始,直至目的地收货人的仓库或储存处所时终止。
保价期限一般是从承运人承运货物的次日起算,直至到站由承运人组织卸车的货物,到卸完为止。
4、索赔时效不同。
保险运输投保人向保险人索赔时效,从被保险人保险财产遭受损失的当天起算,请求时效为两年。
保价运输权利人向承运人索赔时效,从承运人交给托运人或收货人货运记录的次日起算,要求赔偿或退补费用有效期为一百八十日。
什么是自燃损失险、铁路保险运输与保价运输的区别
什么是自燃损失险
自燃损失险是负责赔偿保险车辆因本车电器、线路、供油系统发生故障及运载货物自身原因起火燃烧,造成保险车辆的损失;而由于外界火灾导致车辆着火的,不属于自燃损失险责任范围。
虽然车辆发生自燃的概率相对较小,但自燃往往导致较严重的经济损失,因此在条件许可的情况下,建议您投保自燃损失险。
铁路保险运输与保价运输的区别
1、民事法律关系及所适用的法律不同。
货物运输保险是一种独立的民事法律关系,作为主体的当事人分为投保人、保险人和受益人。
而保价运输不是独立的民事法律关系,它是货物运输合同的条款,作为主体是合同中的托运人、承运人和收货人。
保险运输受保险法律、法规的调整,适用有关保险方面的规定。
保价运输受运输法律、法规的调整,适用有关运输规程的规定。
2、作用不同。
保险运输它可以使投保人在出现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时,可以从保险公司得到保险金额内的赔偿,挽回经济损失。
而保价运输是在履行合同中,由于承运人的过错造成货物损失时,托运人或收货人可以按声明价格得到赔偿。
3、保期不同。
保险运输的责任,从保险货物起运地点的仓库或储存处所时开始,直至目的地收货人的仓库或储存处所时终止。
保价期限一般是从承运人承运货物的次日起算,直至到站由承运人组织卸车的货物,到卸完为止。
4、索赔时效不同。
保险运输投保人向保险人索赔时效,从被保险人保险财产遭受损失的当天起算,请求时效为两年。
保价运输权利人向承运人索赔时效,从承运人交给托运人或收货人货运记录的次日起算,要求赔偿或退补费用有效期为一百八十日。
货物保价运输与货物运输保险的区别
货物保价运输与货物运输保险的区别
铁路货物保价运输是指托运人在托运货物时向承运人声明货物的实际价值,并缴纳相应的费用,当货物在运输过程中发生损坏时,承运人按照托运人的声明价值赔偿损失。
国际铁路保价运输原则上适用于按照《国际货协》条件办理的所有货物,国内发站至出境口岸站间或进口货物自进境口岸站至国内到达站间办理保价运输。
收发货人或其代理人可自愿保价。
保价金额和保价费
铁路所承运的货物,未按保价运输承运的,铁路实行限额赔偿。
不参加保价运输的货物,不按件数只按重量承运的货物,每吨最高赔偿100元。
按件数和数量承运的货物,每吨最高赔偿2000元。
个人托运的搬家货物、行李每10公斤最高赔偿30元。
实际损失低于上述赔偿限额的,按货物实际损失的价格赔偿。
货物保价运输与货物运输保险的区别
1、责任依据的法律不同:保价责任的法律依据是铁路运输法规;保险依据的法律是保险法规。
2、责任基础不同:保价责任的基础主要是因铁路责任造成的损失;保险责任主要是因自然灾害和意外事故等非人为因素造成的损失。
3、目的不同:保价的目的是为了解决铁路赔偿限额不足以补偿托运人损失而设立的一种特殊运输制度;保险的目的是为了解决因自然灾害和意外事故而造成的经济损失。
4、对货物运输的安全管理不同:铁路作为承保人是合同的一方,直接参加货物的运输工作,有条件对保价货物采取特殊的安全管理措施。
新一站保险网货运险提醒:通过办理铁路保价运输将有力的帮助铁路企业对保价运输的货物采取安全措施。
一般情况下,办理保价运输的手续为在货运单上填写车站和车主双方认可的“声明价格”。
铁路货物保价费率分为五个基本级
铁路货物保价费率分为五个基本级,两个特定级。
一级为1‰、二级为2‰、三级为3‰、四级为4‰、五级为6‰、特六级为10‰、特七级为15‰。
冷藏车装运需要制冷的货物,均按该货物保价费率的50%计算。
超限货物均按该货物的保价费率加收50%计算货物保价运输与货物运输保险的异同货物保价运输并不排斥货物运输保险。
托运人根据自己的意愿,可以办理货物保价运输,也可以办理货物运输保险;还可以既不办理货物保价运输,也不办理货物运输保险。
货物保价运输与货物运输保险确有相似之处,1.都是以坚持自愿办理为原则;2.都是以托运人交纳一定的费用为条件;3.都是以补偿托运人或收货人的经济损失为目的;4都是以保价金额或保险金额为限赔偿实际损失等。
但两者的法律特征有本质的区别:1.主体不同。
货物保价运输的主体是托运人和承运人;货物运输保险的主体是被保险人人(托运人或收货人)和保险人(保险公司)。
2.合同关系不同。
货物保价运输是运输的一种责任运输形式,保价运输协议不是独立的合同,而是运输合同的组成部分;货物运输保险合同是投保人和保险人约定双方保险权利义务的独立协议。
3.责任基础不同。
货物保价运输的责任基础是运输货物发生灭失、短少、变质、污染、损坏时,运输企业按照与托运人的约定,根据保价运输的赔偿原则赔偿货物实际损失;货物运输保险的责任基础是因自然灾害、意外事故等造成的货物损失,由保险公司按照与被保险人(托运人)的约定,根据保险法律、法规确定的赔偿原则,赔偿货物实际损失。
4.确定责任依据的法律不同。
确定货物保价运输责任的依据是货物运输合同和相关的运输法律规范;确定货物运输保险责任的依据是保险法规。
5.责任的起讫期不同。
货物保价运输责任的起讫期,是自承运人承运货物即货物运输合同成立之日起至向收货人交付货物时(由收货人组织卸车的货物,至将货车运抵卸车地点或交接地点)为止;货物运输保险责任的起讫期,是“仓至仓”,亦即自签发保险凭证和保险货物运离起运地发货人的最后一个仓库或储存处所起,至该货物运抵保险凭证上注明的目的地的收货人在当地的第一个仓库或储存处所时止。
交通运输法概论考试重点内容
交通运输法概论考试重点内容交通运输法概论考试重点内容考试题型:1、名词解释2、辨析题(判断正误+原因)3、简答4、论述5、案例分析一、名词解释:1、交通运输:人和物借助交通工具的载运,在一定范围内产生有目的的空间位移。
2、交通运输法律关系:指由交通运输法律规范和其他法律规范所确认和调整的在交通运输管理活动及交通运输经营过程中发生的权利与义务关系。
3、交通运输法律关系的主体:指在交通运输的生产经营和管理活动中,依法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的参加者或当事人。
4、法人:法人是享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
法人具有两个特性:一、团体性,二、独立人格性。
团体性是法人有区别于自然人的特征,独立人格性是法人区别于非法人团体的特征。
取得法人资格必须具备四个条件:①必须依法成立;②有必要的财产或经费;③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和场所;④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事件:通常指并非以参与人的意志为转移的这类法律事实。
5、交通运输法律关系的客体:指交通运输法律关系的主体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所指向的事物。
一般包括行为和物两种。
6、交通运输法律关系的内容:指交通运输法律关系主体享有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
7、交通运输法律规范的渊源:①宪法、②法律、③行政法规、④地方性法规、⑤行政规章、⑥国际条约、⑦国际惯例、⑧法律解释、⑨技术标准。
8、运输企业:指专门从事与交通运输活动有关的各种经营活动,依法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独立核算,具有法人资格的盈利性经营组织。
多式联运企业:指运输业务涉及两种及其以上运输方式的营业性运输企业。
9、定金:指合同当事人为保证合同的履行,依据法律规定或合同约定,一方当事人预先支付给对方的一定数量的金钱或其他代替物。
定金属于金钱担保。
10、运输纠纷:指交通运输法律关系主体之间因经济权利义务而产生的争议。
11、赔偿责任限额:指承运人在掌管货物期间,对应承担赔偿责任的货物灭失损害,延迟交货等造成货方损失进行赔偿的最高限额规定,该限额是由采用的责任形式和责任基础决定。
货物保价运输和保险
1.2货物运输保险
铁路货物运输保险是我国保险事业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是托运人 以铁路装运的货物作为保险标的的保险。当遇有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 失时,由保险公司负责按规定给予赔偿,以补偿被保险货物在运输过 程中因自然灾害和意外事故所造成的经济损失。
1.2货物运输保险
《铁路法》规定,托运人根据自愿原则可以办理货物运输保险,还 可以不办理货物运输保险。按哪种方式运输由托运人确定,不得以任 何方式强迫办理货物运输保险。
1.2货物运输保险
2. 保险公司和运输企业间的赔付
保险公司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向托运人或收货人先行赔付后,对于铁路 运输企业应按货物实际损失承担赔偿责任的,保险公司按照支付的保险金额 向铁路运输企业追偿,因不足额保险产生的实际损失与保险金的差额部分由 铁路运输企业赔偿。
铁路普通货物运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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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对于客户的赔付
投保货物运输险的货物在运输中发生损失,对不属于铁路运输企业免责 范围的,未按保价运输承运的,按照实际损失赔偿,但最高不超过国务院铁 路主管部门规定的赔偿限额;如果损失是铁路运输企业的故意或者重大过失 造成的,不适用赔偿限额的规定,按照实际损失赔偿,由铁路运输企业承担 赔偿责任。
属于保险责任范围的损失由保险公司按照实际损失在保险金额内给予补 偿。
2. 保价费的计算
托运人在要求保价运输时应按货物保价金额的一定比例交纳保价费。货 物保价费按保价金额乘以适用的货物保价费率计算。按保价运输办理的货物 应全批保价,不得只保其中一部分。保价费率不同的货物在按一批托运时, 应分项填记品名及保价金额,保价费分别计算。保价费率不同的货物在合并 填记时,适用其中最高的保价费率。保价费率分为5个基本级和两个特定级, 其费率分别为1‰、2‰、3‰、4‰、6‰、10‰和15‰。
保价运输与运输保险差异辨析
保价运输与运输保险差异辨析
刘宪
【期刊名称】《铁道运营技术》
【年(卷),期】2008(014)004
【摘要】保价运输与运输保险之间存在许多差异:两者当事人不同,业务性质不同.操作方式不同.保价运输和运输保险各有优缺点,不能相互取代.但能相互补充.有关方面应当选用最合适的运输风险规避方式.以充分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总页数】3页(P33-35)
【作者】刘宪
【作者单位】华东交通大学经管学院,江西,南昌,330013
【正文语种】中文
【中图分类】F512.0
【相关文献】
1.保价运输与运输保险的竞合关系研究 [J], 王超峰;帅斌
2.试论保价运输与运输保险的关系 [J], 郑勉
3.货物保价运输优于运输保险 [J], 张丽娟
4.谈保价运输与货物运输保险 [J], 王苏华
5.铁路运输中货物运输保险与保价运输关系初探 [J], 冯芬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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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流运输概述习题
第一章物流运输概述习题(一)概念:1.运输合理化:指凡是在一定的产销条件下,货物的运量、运距、流向和中转环节合理,能以最少的运力,最少的费用支出,最快的速度进行的运输。
2.ITS:是将先进的信息技术、通信技术、电子控制技术和系统集成技术等有效地应用于交通运输系统,从而建立起大范围内发挥作用的,实时、准确、高效的运输管理系统。
3.保价运输:为了解决承运人限额赔偿不足托运人的实际损失,对于保价运输的货物出现损失时,按实际损失赔偿。
(二)简答:1.运输营运与管理的基础原理?答:包括规模经济和距离经济两个基本原理且都是递减原理。
规模经济:是指经济随着装运规模的增长,单位重量的运输成本下降。
距离经济:是指随着运距的增加单位距离的运输成本也随着下降。
2.影响合理化因素?答:包括运距,运输环节,运输时间,运输方式和运输费用而其中最关键的是运输速度和费用。
3.ITS的支撑技术?答:包括数字交换技术(EDI),全球定位系统(GPS),地理信息系统(GIS),传感技术,无线电通信技术,计算机仿真技术。
(三)论述:1.现代五大运输方式的特点。
答:(1)公路运输具有机动灵活性,投资成本低,覆盖面广,易实现门到门运输并能衔接其他运输方式(2)铁路运输是精准快捷,极少受自然条件限制,运量大而且成本低的运输方式(3)水路运输具有成本低运量大,速度慢,运输距离远,易受自然条件影响,但却是最经济的运输方式(4)航空运输具有运速快,运量少,运费高,不受天气及地形影响(5)管道运输具有占地少,全天候不间断,运力来量大,低成本无无效运输。
2.论货物运输保险与保价运输的区别。
答:两者都具有补偿托运人经济损失的作用,但有以下四方面的区别:(1)目的不同:保价的目的是为了解决承运人限额赔偿不足托运人实际损失而设立的,是运输责任的延续;保险的目的是为了解决托运的货物因自然灾害,意外事故所致的经济损失,是一种社会补偿。
(2)依据不同:保价责任的赔偿依据是运输法规;而保险的赔偿依据是保险法。
铁路货物保价运输与货物保险制度的冲突
货物保价运输是指托运人在委托承运人对货物进行运输时,由托运人按自愿原则对委托运输的货物向承运人声明该货物的实际价值,并支付保价费,如在运输过程中发生了货物的灭失、短少、变质、污染或者损坏等情况,在承运人不具有免责事由时,可按最高不超过托运人声明货物的价值进行赔偿的一种责任运输。
根据铁路法的规定,通过铁路运输的货物,托运人既可以选择保价运输,也可以选择货物运输保险,也可以同时办理保险及保价,选择权在托运人。
但保价运输与货物运输保险两者的法律特性既有相似性,又有不同之处,在实践中当事人选择既保价又保险时,两种制度间存在一定的冲突,需要研究并予调整。
一、保价运输与保险制度的比较(一)两者的相同点1.从形式上看,托运人均在基本的运费以外,额外支付了一定的费用。
2.从赔偿内容看,铁路承运人和保险公司均是针对货物发生的灭失、短少和损坏等货物损害情况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3.从赔偿结果看,托运人在两种不同制度下均可获得不超过货物实际价值的赔偿。
(二)两者的主要区别1.制度设计的目的不同。
保价运输是按照私权自治的精神,对承运人赔偿责任限额作出的一种商业安排。
而保险是将风险从某个个人转移到社会团体,由社会团体所有成员分担损失的一种风险防范机制。
2.赔偿责任人的免责事由不同。
铁路保价运输中承运人在不可抗力、货物本身的自然属性或合理损耗、托运人、收货人或押运人的过错情况下可以免责。
而保险合同中因战争或军事行动、核事件或核爆炸、被保人故意或过失、保险货物本身的缺陷或自然损耗,以及包装不善时保险人可免除责任,也即在遇到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发生时,保险人不能免除其赔偿责任,而铁路承运人可以免责。
3.赔偿责任期间不同。
铁路货物保价运输的责任期间自承运人承运货物至将货物交付收货人时止;而铁路货物运输保险责任自签发保险凭证和保险货物运离起运地发货人的最后一个仓库或储存处所起至该货物运抵保险凭证上注明的目的地的收货人在当地的第一个仓库或储存处所时止。
交通运输法规复习题及答案
交通运输法规考试复习题及参考答案一、单项选择题1、一个法人分为两个或几个法人,原有法人不复存在,其权利义务关系由新的法人分别承担。
这种法人变更称之()①归并②分立③合并④分解2、某铁路企业甲公司与乙厂签订了一份旧设备转让合同,不久,乙方按合同规定将货款一次付清,这时,甲公司原经理调离,新任经理提出设备须重新作价,否则不履行合同。
新任经理()①可以变更合同②必须解除合同③可以不履行合同④必须履行合同3、铁路运输企业是指()①铁路站段②铁道部③铁路局④地方铁路运输企业4、下列铁路货物运输合同中,不属于标准格式合同的是()①大宗货物运输合同②零担货物运输合同③整车货物运输合同④集装箱运输合同5、由国务院铁路主管部门拟订,报国务院批准的国家铁路的运输价格主要包括以下哪些项目()①旅客票价率和货物运价率②旅客、货物运输杂费③特定运营线的运价率④临时运营线的运价率6、根据《铁路法》规定,自铁路运输企业发出到货通知之日起,满30日无人认领的货物或者收货人书面通知铁路运输企业拒绝领取的货物,铁路运输企业应当通知托运人;托运人自接到此通知之日起,未作答复的,由铁路运输企业按无法交付的货物处理。
该托运人接到通知的时间规定为满()①30天②45天③60天④90天7、《铁路法》规定:新建国家铁路必须采用标准轨距。
我国铁路的标准轨距为()①762毫米②1000毫米③1425毫米④1435毫米8、根据《铁路货物运价规则》规定,整车货物超过规定允许的载重量,到站除补收全程的正当运费外,另外补收违约金为运费的()①1倍②2倍③3 ④4倍9、根据《铁路货物运输规程》规定,托运人或收货人要求铁路运输企业支付违约金的有效期间为()①30天②45天③60天④90天10、国家最高行政机关为执行宪法和法律而制定发布的具有普遍约束力的行为规范是()①法律②行政法规③地方性法规④行政规章11、某铁路企业甲公司与乙厂签订了一份旧设备转让合同,不久,乙方按合同规定将货款一次付清,这时,甲公司原经理调离,新任经理提出设备须重新作价,否则不履行合同。
保价运输与保险运输的区别
一限额赔偿制度对于因承运人过失责任造成的货物损失,各种运输方式一般都通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了最高的赔偿数额,称为赔偿限额;该赔偿限额往往低于货物的实际损失;交通运输业实行限额赔偿制度的原因主要有:1.按实际损失赔偿,交通运输企业负担过重,将会制约交通运输业的发展;随着经济的发展,社会商品的品种越来越复杂,价格越来越高,对运输的要求越来越高,交通运输业承担的风险也越来越大;但我国的运费水平普遍较低,存在“高物价、低运价”的情况;在低运价的条件下,运输业的运输收入主要用于支付运输成本,若按货物的实际损失赔偿,则一些运输企业将难以经营下去;2.运费未与货物价格直接挂钩;当前,运输企业运输的货物品种繁多,价格差异巨大,但我国的运费水平主要是以运输成本为基础并结合国家经济政策而制定的,并未考虑货物本身价格的贵贱;货物的运价率虽有区别,但高低相差不过几倍,远不能适应各种货物的实际价格的差异;故运输企业承担的货物损失价值与其所获得的收益是不相称的;3.国家价格管理体制的变化;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各地区商品价格的差异逐渐在扩大,即使同一地区、同一产品的价格也不尽相同,而交通运输业的运价则较为固定,有些运输方式还实行国家定价,即不能随行就市加以变化,从而出现了以“死运价”对“活物价”的状况;不可避免地出现了几个托运人运输同一品种的货物,向运输企业交纳相同的运费,发生事故后,却索取不同数额的赔偿金的情况;这种权利和义务不对等的状况也是不合理的;4.运输中的风险,不应全部由运输业承担;另外,实行限额赔偿制度也是国外交通运输业的惯例;货物运输的产品是货物的位移,完成一个运输过程往往要跨越广大的地区;我国是一个大国,各地区的自然条件、社会条件存在巨大的差异,在运输过程中,不能确定的外部因素极多,运输业负担的风险也随之加大;这些危及安全的因素,绝不是运输业本身所能解决得了的;显然,发生事故都要承运人全部包下来是不公平的;应寻求承、托双方共同分担风险的有效方法;二保价运输的概念保价就是货物的保证价值,也可称为声明价格;所谓货物保价运输,是指托运人在托运货物时声明其价格并向承运人支付保价费用,由承运人在货物损失时按声明价格赔偿的一种货物运输;货物保价运输既是运输合同的组成部分,也是实行限额赔偿后,保证承运人、托运人利益对等的一种赔偿形式;三保价运输的特点1.保价运输是运输企业实行限额赔偿后,为了保证承运人、托运人双方权益对等,在法律上给予托运人的一种权利;在运输企业承运时,法律上保证托运人自愿决定是否行使这个权利;2.保价运输的货物,在起运地和目的地之间流动,并一直处在运输企业职工的劳动和监护下,这有利于货物安全运送到目的地交付给收货人;3.托运人应以全批货物的实际价格作为保价金额;货物的实际价格除货物自身的价格外,还包括承运前已发生的税款、包装费用和运输费用;4.保价运输除对托运人的损失起补偿作用外,运输企业可以直接采取特殊的技术和组织措施,保证货物运输安全;5.货物保价运输的责任是从承运人承运货物时起至将货物交付给收货人止全程负责;二、货物保价运输与货物运输保险的区别货物保价运输与货物运输保险虽然都有补偿托运人或收货人经济损失的目的,但是两者的性质不同:1.责任依据的法律不同;保价运输责任的法律依据是有关运输法律法规;而运输保险责任的依据是保险法规;2.责任基础不同保价运输责任的基础主要是因承运人责任造成的货物损失;运输保险责任的基础主要是因自然灾害、意外事故等非人为;因素造成的损失;根据国内水路、陆路货物运输保险的有关规定,保险货物因承运人责任造成的货物损失,保险人向投保人补偿后,有向承运人追偿的权利;3.赔偿方式不同;保价运输赔偿的依据是保价协议,它是运输合同的组成部分,根据此协议,托运人要缴纳一定的保价费,承运人以保价金额承运,发生承运人责任的损失时按保价运输的原则赔偿,即最高不超过保价金额;运输保险的赔偿依据是保险协议,根据该协议,在发生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时,赔偿金额最高不超过保险金额;4.目的不同保价运输的目的是为了解决限额赔偿不足以补偿托运人损失而设立的一种特殊的赔偿制度;运输保险目的则是为了解决因自然灾害、意外事故而造成的经济损失的社会救济问题;前者是运输责任的延续,后者是一种社会补偿方式;5.对货物的安全管理不同货物保价运输是货物运输合同的组成部分,承运人作为合同的一方直接参加货物的运输工作,有条件对保价货物采取特殊的安全管理措施;对于货物运输保险,因保险公司不参与运输管理,它只是一种经济补偿形式;6.资金运用的范围不同运输保险的保费收入,除用于赔偿外,主要用于整个社会的经济、福利等设施的建设;而保价运输的保费收入,除用于赔偿外,主要用于改善运输设施,保证运输安全,提高运输质量,比运输保险更直接地照顾了托运人、收货人的权益;。
04保价运输与运输保险
3.货物价值证明:发票或购销合同 (整票出险请出示原件,部分出险 请出示复印件加盖公章)
4.送货单:整批货物的装箱单或送 货单
5.损失清单:货Biblioteka 的真实损失情况6.提货单:异常签收凭证
二、运输保险
(一)概念:货物运输险(简称货 运险)就是针对流通中的商品而提 供的一种货物险保障。开办这种货 运险,是为了使运输中的货物在水 路、铁路、公路和联运过程中,因 遭受保险责任范围内的自然灾害或 意外事故所造成的损失能够得到经 济补偿。
货物运输保险责任的起讫期, 是“仓至仓”,亦即自签发保险 凭证和保险货物运离起运地发货 人的最后一个仓库或储存处所起, 至该货物运抵保险凭证上注明的 目的地的收货人在当地的第一个 仓库或储存处所时止。
6.索赔时效不同 以铁路为例,铁路货物保价运输
的托运人、收货人因保价运输的货物 发生损失,向承运人索赔的时效,从 承运人交付的次日或作出货运记录的 次日(货物全部灭失的,自运到期限 届满后第30日的次日)起计算,按照 《铁路货物运输规程》的规定,要求 赔偿或退补费用的有效期为180日;
一、保价运输
(一)概念与内涵: 保价运输是指运输企业与托运人
共同确定的以托运人声明货物价值为 基础的一种特殊运输方式,保价就是 托运人向承运人声明其托运货物的实 际价值。凡按保价运输的货物,托运 人除缴纳运输费用外,还要按照规定 缴纳一定的保价费。
在保价运输中,货物全部灭 失,按货物保价声明价格赔偿; 货物部分毁损或灭失,按实际 损失赔偿;货物实际损失高于 声明价格的,按声明价格赔偿; 货物能修复的,按修理费加维 修取送费赔偿。
铁路运输中货物运输保险与保价运输关系初探
定 的保价费用。货物保价费按保价金额乘以适用 的保价费率计算 。保价金额即垒批货物的实际价格。
保价 费 率采用 《 铁路货 物运 输品名分 类 与代码表》 作 的分类 , 所 有货 物 的保 价 费率 从低 到 高 , 所 将 分成 五 个基 本 等级和两 个特 定级 , 具体见 下表 : 保价 运输货物 的保 价 费率等级
4 保险赔偿 的计算 .
在 足额保 险 的情况下 , 保险人 按实 际损失赔偿 , 以保 险金额 为限 。
不足额保险的货物 , 只能根据实际损失按比例赔偿 , 所发生的施救费用也按 比例赔偿 。
二、 保价运 输
保价运输 , 始于 1 1 5 , 铁路法》 9 年 月 与《 9 施行同步 , 是为缓和运费按计划价格收取而按市场价格支 付的矛盾; 解决货物赔偿价格的争议和限额; 并为改善客、 货运输设施和服务提供相应的物质基础和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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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损失 责任 。
除外责任 。基本险与综合险的除外责任是一致的, 即发生 以下情况之一时 , 保险公司不承担赔偿责 任; 战争或军事行动; 核事件或核爆炸; 保险货物本身 的缺陷或 自然损耗以及包装不善所致 的损失 ; 被保
险人 的故意行 为或 过失 ; 其他不属 于保 险范 围内的损失 。
理货物 运输保 险 , 也可 以既不办 理保价 运输 , 不 办理 运 输保 险 。铁 路 不得 以任 何 方式强 迫 办理保 价 运 也 输或 者货物 运输 保 险。
一
、
货 物运 输保 险
货 物运输 保 险 , 财产保险 的 一种 , 是 是把集 中起来 的保险 费 , 用于补 偿因 自然 灾 害或 意外事 故所 造 成 的经济 损失 的一种 经济 补偿方式 。 若货 主 向保 险公 司办 理货物运 输保 险 , 则依 据《 险法 》 《 路法 》 的相关法 律 法规 执行 , 保 和 铁 等 对保 险 费 、 险期限 、 险责任 范围 、 限度 等相关 问题都 做 出 了具体 的规定 保 保 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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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价运输与保险运输的区别(一)限额赔偿制度对于因承运人过失责任造成的货物损失,各种运输方式一般都通过法律、规规定了最高的赔偿数额,称为赔偿限额。
该赔偿限额往往低于货物的实际损失。
业实行限额赔偿制度的原因主要有:1.按实际损失赔偿,交通运输企业负担过重,将会制约交通运输业的发展。
随着经济的发展,社会商品的品种越来越复杂,价格越来越高,对运输的要求越来越高,交通运输业承担的风险也越来越大。
但我国的运费水平普遍较低,存在“高物价、低运价”的情况。
在低运价的条件下,运输业的运输收入主要用于支付运输成本,若按货物的实际损失赔偿,则一些运输企业将难以经营下去。
2.运费未与货物价格直接挂钩。
当前,运输企业运输的货物品种繁多,价格差异巨大,但我国的运费水平主要是以运输成本为基础并结合国家经济政策而制定的,并未考虑货物本身价格的贵贱。
货物的运价率虽有区别,但高低相差不过几倍,远不能适应各种货物的实际价格的差异。
故运输企业承担的货物损失价值与其所获得的收益是不相称的。
3.国家价格的变化。
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各地区商品价格的差异逐渐在扩大,即使同一地区、同一产品的价格也不尽相同,而交通运输业的运价则较为固定,有些运输方式还实行国家定价,即不能随行就市加以变化,从而出现了以“死运价”对“活物价”的状况。
不可避免地出现了几个托运人运输同一品种的货物,向运输企业交纳相同的运费,发生事故后,却索取不同数额的赔偿金的情况。
这种权利和义务不对等的状况也是不合理的。
4.运输中的风险,不应全部由运输业承担。
另外,实行限额赔偿制度也是国外交通运输业的惯例。
货物运输的产品是货物的位移,完成一个运输过程往往要跨越广大的地区。
我国是一个大国,各地区的自然条件、社会条件存在巨大的差异,在运输过程中,不能确定的外部因素极多,运输业负担的风险也随之加大。
这些危及安全的因素,绝不是运输业本身所能解决得了的。
显然,发生事故都要承运人全部包下来是不公平的。
运输保险与保价
国内水路、 国内水路、陆路货物运输保险中 承运人的义务
出险通知义务 调查协助义务 限额赔偿义务
国内水路、 国内水路、陆路货物运输保险所 承担的责任
基本险的责任 综合险的责任 除外责任 保险责任起讫时间
基本险的责任
因火灾、爆炸、雷电、冰雹、暴风、暴雨、洪水、 ①因火灾、爆炸、雷电、冰雹、暴风、暴雨、洪水、 地震、海啸、地陷、崖崩、滑坡、泥石流所造成的损失; 地震、海啸、地陷、崖崩、滑坡、泥石流所造成的损失; ②由于运输工具发生碰撞、搁浅、触礁、倾覆、沉没、 由于运输工具发生碰撞、 搁浅、触礁、倾覆、沉没、 出轨或隧道、码头坍塌所造成的损失; 出轨或隧道、码头坍塌所造成的损失; 在装货、 ③在装货、卸货或转载时因遭受不属于包装质量不善 或装卸人员违反操作规程所造成的损失; 或装卸人员违反操作规程所造成的损失; ④按国家规定或一般惯例应分摊的共同海损的费用; 按国家规定或一般惯例应分摊的共同海损的费用; 在发生上述灾害、事故时, ⑤在发生上述灾害、事故时,因纷乱而造成货物的散 失及因施救或保护货物所支付的直接合理的费用。 失及因施救或保护货物所支付的直接合理的费用。
保险合同案例分析
在案件审理过程中,郭某认为,郭父因生气而死亡, 在案件审理过程中,郭某认为,郭父因生气而死亡, 生气是一种精神上的打击,是一种意外事故, 生气是一种精神上的打击,是一种意外事故,保险 公司应按合同进行赔偿。而且,在郭某购买保险时, 公司应按合同进行赔偿。而且,在郭某购买保险时, 保险公司并未告之何种情况下免责。 保险公司并未告之何种情况下免责。而保险公司认 所谓意外事故,一般应有外力的作用,因此, 为,所谓意外事故,一般应有外力的作用,因此, 生气不属于意外事故,保险公司不应赔偿。 生气不属于意外事故,保险公司不应赔偿。 法院认为,生气不是导致郭父亲死亡的直接原因, 法院认为,生气不是导致郭父亲死亡的直接原因, 即两者之间没有直接的因果关系, 即两者之间没有直接的因果关系,郭父亲的死亡主 要还是由于其疾病造成的,所以保险公司不赔偿。 要还是由于其疾病造成的,所以保险公司不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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货物保价运输与货物运输保险的区别
铁路货物保价运输是指托运人在托运货物时向承运人声明货物的实际价值,并缴纳相应的费用,当货物在运输过程中发生损坏时,承运人按照托运人的声明价值赔偿损失。
国际铁路保价运输原则上适用于按照《国际货协》条件办理的所有货物,国内发站至出境口岸站间或进口货物自进境口岸站至国内到达站间办理保价运输。
收发货人或其代理人可自愿保价。
保价金额和保价费
铁路所承运的货物,未按保价运输承运的,铁路实行限额赔偿。
不参加保价运输的货物,不按件数只按重量承运的货物,每吨最高赔偿100元。
按件数和数量承运的货物,每吨最高赔偿2000元。
个人托运的搬家货物、行李每10公斤最高赔偿30元。
实际损失低于上述赔偿限额的,按货物实际损失的价格赔偿。
货物保价运输与货物运输保险的区别
1、责任依据的法律不同:保价责任的法律依据是铁路运输法规;保险依据的法律是保险法规。
2、责任基础不同:保价责任的基础主要是因铁路责任造成的损失;保险责任主要是因自然灾害和意外事故等非人为因素造成的损失。
3、目的不同:保价的目的是为了解决铁路赔偿限额不足以补偿托运人损失而设立的一种特殊运输制度;保险的目的是为了解决因自然灾害和意外事故而造成的经济损失。
4、对货物运输的安全管理不同:铁路作为承保人是合同的一方,直接参加货物的运输工作,有条件对保价货物采取特殊的安全管理措施。
新一站保险网货运险提醒:通过办理铁路保价运输将有力的帮助铁路企业对保价运输的货物采取安全措施。
一般情况下,办理保价运输的手续为在货运单上填写车站和车主双方认可的“声明价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