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的实践与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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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的实践与思考

近年来,县主动适应党的建设的新形势新要求,以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先进性和纯洁性建设为主线,不断探索党建工作的新思路新方法,切实把管党治党的责任放在心上、抓在手上、扛在肩上,以从严治党新成效,汇聚推动改革正能量,迈出加快发展新步伐。

一是以“杯赛考核+定期查评”为抓手,强化治党责任落实。坚持把党的建设与经济工作放到同等位置,一起谋划、一起部署、一起考核,出台《区镇重点工作单项杯竞赛考核实施意见》,设置党的建设杯、文明新风杯、民主法制杯等14个单项杯并制定竞赛办法,分区镇、机关、企事业详细制定党建考核细则,考核结果作为年度综合考核系数,通过区镇夺杯竞赛、部门争先创优实现党的建设由“软指标”向“硬任务”转变。构建“1+1”(季度巡查+月度观摩)基层党建查评机制,每季度县委书记带队,随机抽取10个基层党委,围绕落实20项年度党建重点工作集中开展专项巡查,每月由县委组织部组织各党委分管书记现场观摩10家左右基层党组织,年内基层党委全覆盖。同步建立查评综合研判机制,共性问题提出对策举措,个性问题督促整改落实,特色亮点全县推广。将季度巡查、月度观摩情况以及书记述职评议结果纳入年度党建考核指标体系,有力推动党建工作科学化水平的全面提升。

二是以“成绩单+谈优谈差”为导向,从严管好用好干部。认真贯彻“好干部”五条标准,完善干部实绩考核“成绩单”指标

体系及考核程序,分类建立干部实绩档案,作为干部选任“晒绩比选”的重要依据。配套出台《“谈优谈差”工作实施办法》,由县主要负责人、组织部负责人分别对年度考核先进和后进的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分管负责人进行激励谈话、提醒谈话和诫勉谈话,建立“谈优谈差”工作档案,作为干部监督管理、考察评价的重要补充。两年共找谈53家机关部门和10个区镇负责人240人次,其中谈优166人次,谈差74人次。凭实绩用干部的基础是严格规范选人用人工作。县委严格按照“管理要全面、标准要严格、环节要衔接、措施要配套、责任要分明”的要求,制定出台《县干部人事工作管理办法》,全面推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事前报告、职数预审、全程纪实、档案任前审核等制度,在全省率先试点新提任干部个人事项公示制度,建立完善考察报告干部监督员评议、党委常委会全委会票决群众代表列席等社会监督机制,不断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

三是以“强化政治功能+推进‘五化’建设”为路径,着力夯实基层基础。持续推进以“基层组织运转规范化、村居干部管理严格化、党员教育管理制度化、服务阵地建设标准化、后备干部培养有序化”为目标的基层基础“五化”建设,出台《关于强化基层党组织政治功能做好在服务中教育引导群众工作的实施意见》,强化基层党组织政治功能,不断夯实党的执政根基。优化“五位一体”组织架构,建立3个示范村党委,升格182个村为党总支,3680户党员中心户、36180户共产党员户挂牌亮身份,党组织联系服务群众更加直接。开展非公党建“贯标”行动,制定出台标准化建设实施意见和考核细则,引导企业党组织主动作为。狠抓基层党组织“领头雁”工程,53名优

秀村(社区)党组织书记进入事业编制,健全和完善村级后备干部专项培养、管理、使用的长效机制,按照标准配备一般村后备干部342名,村“两委”主要负责人后备人选225人,确保村级班子运转“有备无患”。将每月25号确定为“党员统一活动日”,正常“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等制度。大力推进村级为民服务中心达标建设,县镇两级统筹安排资金2500多万元,210个村年内全部达标建设到位。

四是以“集中整治+长效管理”为重点,持续推进作风建设。一方面完善机制制度,以硬约束管理党员干部,持续开展机关作风效能建设主题教育活动,建立县委县政府班子成员工作情况日报制,深入推进机关“绩效对账”工作制度,研究制定厉行节约、公务接待、办公用房、公车管理等方面的实施细则,全面规范“三公经费”使用,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市县委“十项规定”的现象“零容忍”,推动形成在严格约束下干事创业的作风建设新常态。另一方面引导党员干部深入基层、深入群众,在听民情、解民忧、惠民生中持续转变作风。开展“帮村帮户大行动”,90个县级机关部门534名副科职以上领导干部与137个村(居)4166名弱势群体结对帮扶,落实帮扶资金875万,贫困户人均纯收入超过5000元。积极打造党代表工作室、群众事务党员干部代理、网格化管理等服务品牌,畅通十大民意渠道,切实为民办实事做好事解难事。2014年以来,开展党代表约见活动310多场,汇总梳理意见建议5600多条,协调解决各类困难问题2300多件,各级群众事务代理员累计为群众代办代理事务9350多件,办结率达到98%以上。

五是以“规范权力运行+严格执纪问责”为关键,抓实抓牢

党风廉政建设。坚持民主集中制,完善常委会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制定《县“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层级备案、定期督查和责任追究暂行办法》,有效监督制约“一把手”权力。从严落实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扎实推进全市“三清”示范县和主要负责人“四个不直接分管”试点工作,出台《县管党政领导干部廉政谈话暂行办法》,组织开展科级干部廉政教育轮训,把“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示范点”建好管好。健全各类监督制度,进一步加强领导干部日常监督管理,注重群众监督、民主监督,推进“八小时”外监督,使权力运行始终处于常态化的监督之中。严格执行基层请办和群众诉求事项交转办及首问负责等制度,加强对权力运行、民生诉求等方面的效能监察,强化明查暗访和直查快处,着力查处行政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现象,促进行政服务规范高效、优质廉洁。坚持有腐必惩、有贪必肃,不断加大查办案件力度,对反映党员干部身上的苗头性问题,做到早发现、早教育、早查处,避免小问题拖成大案件。

反思几年来的实践与探索,我们深刻地认识到,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必须始终坚持做到以下几点:

一是坚持把“书记抓、抓书记”作为全面从严治党的根本基础,牢固树立抓好党建是最大政绩的理念。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关键在“一把手”,县委主要负责人必须带头担起第一责任人的职责,把“抓党建就是抓发展,抓发展必须抓党建”的理念挂在嘴上、抓在手上、放在心上。始终把党建工作摆在首要位置,引导区镇抢杯夺旗、部门争先创优,把落实党建责任制情况纳入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实绩考核,通过考核导向层层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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