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生素质拓展学分评定办法
大学生素质拓展学分计算细则
A4
评ห้องสมุดไป่ตู้评优
荣获国家、省、市、院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干、优秀团员、学生团体活动积极分子或相当荣誉称号的,对应计8、4、2、1分。(注:一事多奖计最高分)
获奖证书
或表彰文件
A5
好人好事
因好人好事(诸如助人为乐、见义勇为、拾金不昧、抗灾赈灾等)受到校外单位、校外个人、校内部门通报表扬或表彰者,分别计0.6、0.4、0.4分。(注:一事件只计最高分)
新闻媒体记载资料
D4
文艺创作
学生在国家级、省级、一般新闻媒体(如报纸、网络等)发表诗歌、散文等单一文学艺术作品者,每篇分别计0.6、0.5、0.4分。学生在学校刊物(如院报、团学刊物)刊发诗歌、散文等单一的文学作品者,每篇计0.2分。(注:本项目单一文学作品计分每学年累计不超过1分)
刊物原件或用稿通知书
在国家、省、市、院级报刊、网站等媒体上发表理论学习研究文章,每篇分别计1.0、0.8、0.6、0.4分。
获奖证书
表彰文件
或刊物原件
A3
参加讲座及主题教育活动
参加学院组织的各类讲座及主题教育活动每次计0.2分,学生听讲座、报告每学年累计不超过0.8分,所在团支部获得团委“主题团日项目资助”的团支部成员每人计0.2分。
(不含文体竞赛)
参加全国专业技能竞赛,获一、二、三等奖者,分别计8、7、6分;参加省级专业技能竞赛,获一、二、三等奖奖者,分别计7、6、5分;参加国家、省级专业技能竞赛未获奖者,分别计2、1分。
参加市级或院级专业技能竞赛,获一、二、三等奖者,分别计1、0.8、0.6分。参加院级专业技能竞赛而未获奖者,每次均可计0.2分。
表扬信、表彰文件或其他盖有公章的证明材料
大学生素质拓展学分实施办法
大学生素质拓展学分实施办法第一条为提高学生综合素质,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增强学生社会竞争能力,更好地体现“感恩、回报、爱心、责任”的校训理念,构建健康向上、舒畅活泼、崇尚学术、追求卓越的校园文化,学校决定实施以大学生素质拓展作为统揽学生课外教育活动的重大工程。
第二条素质拓展学分由基本学分和奖励学分构成。
共14个类别,素质拓展学分不设上限,不限类别,学生可在课外自主选择各类别的活动。
第三条我校全日制大学生在校期间除必须修满本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所规定的理论与实践方面要求的学分外,还必须修满规定的素质拓展学分方可毕业。
本科生应修满12个素质拓展学分,其中基本学分不少于8学分;专科生应修满8个素质拓展学分,其中基本学分不少于5个学分。
第四条大学生素质拓展工作在学校大学生素质教育委员会的领导下组织实施。
教务处、学生处、科研处和校团委是大学生素质拓展学分工作的主管单位,教务处负责自主学习、创新实践、学科竞赛、学术成果、职业素质、文体竞赛、院系项目等活动项目的统筹规划与审批公布;学生处负责文明修身、学生助管等活动项目的统筹规划与审批公布、校团委负责社团活动、志愿者活动、社会实践等活动项目的统筹规划与审批公布;科研处负责学术讲座活动项目的统筹规划与审批公布;突出表现学分由教务处、学生处和校团委共同审定。
各院(系)是素质拓展学分工作的主要组织实施者,应根据本院(系)各专业培养目标、教学实际情况,努力为本院(系)学生提供可获取素质拓展学分的各项活动,并积极组织学生参与,尽可能为学生提供条件和机会,使学生经过一定的努力后能够获取规定的学分。
第五条素质拓展学分每学期第16周办理认定手续。
认定办法、操作流程按照各类别素质拓展学分的实施细则执行。
第六条学生可在第20周通过教务处网站查询自己素质拓展学分情况。
有疑问可向本班辅导员提出。
素质拓展学分记入当学期成绩单。
第七条学生应本着诚实守信的原则实事求是地申报学分。
一旦发现弄虚作假,将取消该生该学年的学分申报资格,所有已申报的学分全部作废。
素质拓展学分认定办法
盐城工学院学生素质拓展学分认定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主动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对人才培养的要求,积极探索新的人才培养模式及其实现途径,提高大学生综合素质,倡导学生个性发展,激发学生潜能,培养学生的主动学习能力、实践能力和创新能力,规范学生素质拓展学分认定工作,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素质拓展学分包括知识拓展学分和技能拓展学分。
知识拓展学分是学校统一开设的校级选修课程;技能拓展学分是指学生结合理论学习、技能训练,根据自己的特长和爱好独立或在教师指导下参与科学研究、技术开发、技能培训、学科竞赛、文艺体育及各类社会实践,取得具有一定意义的成果,经学校审定批准给予认定的学分。
知识拓展选修学分不得少于2学分,由学生在第二至第六学期开学前参照培养方案要求自行上网选课,不足学分可以由技能拓展学分替代,成绩以合格计;技能拓展学分不得少于2学分。
本认定办法所指的素质拓展学分主要针对技能拓展学分部分。
第三条凡我校普通全日制学生在弹性学制年限内必须取得培养方案规定的最低素质拓展学分,方可向学校申请毕业,素质拓展学分与其他课程学分不重复计算,也不互换。
第二章认定机构第四条学校成立校院两级学生素质拓展学分认定委员会。
学校素质拓展学分认定委员会由分管教学工作的校领导任主任委员,教务处、学生处、团委等部门及各教学单位负责人为委员。
学校认定委员会下设办公室,挂靠教务处,办公室主任由校教务处处长兼任,负责学生素质拓展学分认定的指导、项目审核及学分认定检查工作。
各学院成立由院长、党总支书记、教学副院长、党总支副书记、学生科长、教务科长、专业系(课程组、实验中心)主任组成的学院素质拓展认定分委会,负责本单位学生素质拓展学分的规划指导、审查登记与录入。
分委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负责人由学院教务科长兼任,负责本单位学生素质拓展学分数据统计、分析、上报等工作。
第三章认定范围与标准第五条学生素质拓展学分的认定范围:各级(指国家、省、部、市等政府或有关行政部门及学校)各类学科竞赛、大学生创新训练项目、发表学术论文和出版著作、主持或参与科研项目、获国家专利、各类职业技能证书、文化体艺及社会实践活动等。
大学生素质拓展学分认证方案及流程
一、引言随着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高等教育逐渐成为培养高素质人才的重要途径。
为全面提高大学生的综合素质,培养具有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人才,我国高等教育部门提出了素质拓展学分制度。
本文旨在制定一套科学、合理的大学生素质拓展学分认证方案及流程,以促进大学生全面发展。
二、认证方案1.学分构成大学生素质拓展学分分为四个模块:思想政治素质、专业素质、身心素质、社会实践。
每个模块设置相应学分,总学分要求为12分。
(1)思想政治素质:4学分(2)专业素质:4学分(3)身心素质:2学分(4)社会实践:2学分2.学分获取途径(1)思想政治素质参加党课学习,获得党课结业证书,计2学分;参加学校组织的思想政治类讲座、报告,每次计0.5学分,累计不超过2学分;参加志愿者服务活动,每次计0.5学分,累计不超过2学分。
(2)专业素质参加学术科研活动,如发表论文、参加学术竞赛等,根据成果等级计1-4学分;参加学校组织的专业讲座、报告,每次计0.5学分,累计不超过2学分;参加实习、实训等实践活动,每次计1-2学分。
(3)身心素质参加体育竞赛,根据成绩计0.5-2学分;参加学校组织的心理健康类讲座、报告,每次计0.5学分,累计不超过1学分;参加文艺活动,如演唱、舞蹈、戏剧等,每次计0.5学分,累计不超过1学分。
(4)社会实践参加暑期社会实践,根据项目性质和成果计1-2学分;参加志愿服务活动,每次计0.5学分,累计不超过2学分;参加社会调查、实习等实践活动,每次计1-2学分。
三、认证流程1.学生申请学生需在规定时间内向所在学院提交素质拓展学分认证申请,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2.学院审核学院收到申请后,对学生的证明材料进行审核,确认无误后,将申请材料提交至学校教务处。
3.学校审核教务处收到学院提交的申请材料后,进行审核,对符合认证条件的学分予以认定。
4.学分录入教务处将认定后的学分录入学绩系统,学生可在系统中查询到自己的素质拓展学分。
5.学分公示学校定期对认定通过的素质拓展学分进行公示,接受广大师生的监督。
XX学院素质拓展学分制度实施办法
XX学院素质拓展学分制度实施办法一、背景及目的随着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高等教育逐渐从知识传授型向综合素质培养型转变。
在这种背景下,素质拓展成为高校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
为了进一步提高我院学生的综合素质,培养具有创新精神、创业意识和社会责任感的高素质人才,根据教育部《关于深化高等教育改革的意见》和我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二、素质拓展学分定义及分类1. 素质拓展学分是指学生在课外活动中,通过参加各类讲座、实践活动、志愿服务等获得的分值。
2. 素质拓展学分分为四个类别:思想政治教育类、学术科技类、文化艺术类、体育锻炼类。
3. 各类别素质拓展学分互相独立,分别计算,最高分为10分。
三、素质拓展学分获取途径1. 参加学院组织的各类讲座、报告、座谈会等,根据活动性质给予相应学分。
2. 参加学院认定的学术科技竞赛、创新创业项目等,根据获奖等级给予相应学分。
3. 参加学院组织的文化艺术活动,如合唱、舞蹈、戏剧等,根据表演性质给予相应学分。
4. 参加学院组织的体育锻炼活动,如体育比赛、健身训练等,根据参与性质给予相应学分。
5. 参加志愿服务、社会实践活动等,根据服务时长和表现给予相应学分。
6. 其他符合学院素质拓展学分要求的 activity。
四、素质拓展学分管理1. 学院设立素质拓展学分管理委员会,负责制定、修订本办法,对学分认定工作进行监督和管理。
2. 学院各部门、各班级负责组织、宣传、实施素质拓展活动,并对学生参与情况进行记录、审核。
3. 学生应在毕业前完成最低素质拓展学分要求,否则不得毕业。
4. 学生素质拓展学分累计情况纳入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体系,作为评优评先、推荐就业等方面的依据。
五、素质拓展学分认定与兑换1. 学生参加各类活动前,应向组织单位报名,并在活动结束后向所在班级提交学分申请。
2. 班级审核通过后,将学分申请提交至学院素质拓展学分管理委员会。
3. 学院素质拓展学分管理委员会对学分申请进行审核,确认无误后予以认定。
素质拓展学分认定办法
素质拓展学分认定办法为培养学生创新能力、实践能力和创业精神,提高学生综合素质,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学校鼓励和倡导学生积极参与科技、文化、体育、社团、学科竞赛及社会实践活动,积极参与大学生素质拓展计划,把第二课堂活动内容纳入人才培养计划,特制定本办法。
一、素质拓展学分的要求大学生素质拓展课程属于非课堂教学,由团委牵头,学工处、教务处、宣传部、科技处协助。
包括由学院、系部组织的科技、文化、体育、社团、学科竞赛及社会实践等活动。
大学生素质拓展学分活动的组织,必须依据人才培养目标与要求,由活动组织单位拟定详细的活动方案,由大学生素质拓展中心审定、报团委备案,并正式纳入培养计划后实施。
学校各部门或经学校有关部门批准设立的各学生社团面向学生组织的各项课外活动均可纳入学生课外学分管理范畴。
二、素质拓展学分的认定(一)、大学生素质拓展认证办公室审核学生“素质拓展活动登记表”,并计算、认定相应素质拓展学分。
(二)、学生每学年所获素质拓展的学分作为评定奖学金的依据之一,学生奖励评定中G3相联系。
同时,学生在校期间所得素质拓展学分总分与“教学学分管理”中的选修课学分挂钩。
三、项目与学分评定标准(一)、思想品质与道德修养学生如积极参加思想政治教育活动,做好人好事等情况均按有关规定加分;1、做好人好事,视情况加0.5—2分;2、积极参加思想政治教育活动,表现突出者加0.5—1分;3、参加学院党校和系部业余党校组织的培训,经考核通过者加1分;4、参加学院或系部组织的团校培训、学生干部培训,经考核通过者加0.5分;5、参加系部或团支部开展的主题团日活动者,加0.5分(二)、社会实践与青年志愿者活动1、进行寒假社会调查并完成任务者,获得1学分;参加暑假社会实践活动并完成实践或调研任务者,获得2学分;获系部表彰或奖励者加1学分,获学院、市、省级表彰或奖励者,加2--3学分。
2、积极参加院、系组织的青年志愿者活动并完成规定的任务者,每8小时得1学分,(志愿者服务活动一天计8小时)。
本科生素质拓展学分认定及实施办法
河南理工关于制(修)订级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指导意见校字〔〕11号2本科生素质拓展学分认定及实施办法为了实现“厚基础、宽口径、创新性、复合型”的人才培养目标,激励学生课外时间积极从事科研、竞赛、发明制作等活动,加强团队协作精神和实践创新能力的培养,强化素质教育,提高学生综合素质,学校特设立素质拓展学分。
素质拓展学分是指全日制本科生在校期间根据自己的特长与爱好,积极从事科研训练、学科竞赛等实践活动而取得具有一定创新意义的智力劳动成果或其他优秀成果,经学校审核认定后被计入的学分。
学生在校期间要求至少获得 5个素质拓展学分。
一、素质拓展学分的界定补充:学生退役复学(入学)后,其军事技能、军事理论和公共体育课程免修,成绩按优秀格次认定,素质拓展计4学分,成绩按良好格次认定。
二、学分认定程序1.学校成立学生素质拓展学分认定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由分管教学的副校长、分管学生工作的副书记担任,成员由教务处、学生处、科技处、校团委及各负责人组成。
各分别成立学生素质拓展学分认定工作小组,具体负责学生素质拓展学分认定工作,认定过程中不确定的事项由学校学生素质拓展学分认定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决定。
2.学生素质拓展学分可每学年认定一次。
每学年末,学生向所在提交素质拓展学分认定申请及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经审核认定后记录学分,并最后统一由负责录入教务管理系统。
3.对学年末未取得学分或累计学分较少者,应及时提醒警示,以免影响学生正常毕业。
4.学生毕业前,要将毕业年级学生的素质拓展学分汇总,相关证明材料及汇总表加盖公章后存档。
5.学生获得素质拓展学分超过10 学分时,超过部分的学分可以替代相应分数的公选课学分。
三、本办法自级本科生开始实施,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备注:学生毕业前(一般在毕业当年5 月底前)应向所在提交素质拓展学分认定申请表(可在教务处网页下载园地下载)及相关证明材料原件、有效复印件,经审核认定后记录学分,并统一由负责录入教务管理系统。
大学生素质拓展学分评定办法
大学生素质拓展学分(校团委管理部分)评定办法
一、评定项目
团委管理及评定的项目主要有:党团课程、先进个人、发表论文、实践活动、志愿服务、学生工作、社团活动、学科讲座、文体活动。
具体的评定标准参看附件1。
现以上项目均由校团委统一录入计分。
二、评定方式
原来的评定方式:首先,学生网上申请;然后,院系审核小组通过;接着,院系审核;最后学校审核通过,予以给分。
现在的评定方式:团委根据各项目负责老师的名单,直接批量录入给学生计分。
三、学生注意事项
1.学生参加校级和院系活动,务必带学生信息卡入场,以便主办单位签到处将你的信息扫描录入。
一旦录入的学生信息,如无虚假,校团委会将其统一录入学分系统予以计分。
2.现学校素质拓展学分系统将全天候为学生开放,学生可以随时进入查看自己的学分情况。
3.素质拓展学分系统学分查看中增添了一项功能“下载已获学分信息”,学生可以点击下载评分细则表,查看参加项目的详细分类和学分。
附件1:
团委管理项目及评定标准表。
大学生素质拓展学分管理及计算办法细则
大学生素质拓展学分管理及计算办法为了全面实施大学生素质教育,保证“素质拓展计划”的顺利开展,使第二课堂的教育与第一课堂紧密、有效地衔接,制定本办法。
一、课目的设立、性质、范围1.针对“素质拓展计划”设立“素质拓展实践”课目,纳入教学计划。
2.“素质拓展实践”为学生指定选修课目,11级本科共计14学分,12级本科共计10学分, 13级本科共计14学分。
累计不足14或10学分者,不能毕业。
3.“素质拓展实践”课目的内容,包括教学计划中理论课程、实践环节以外的所有由学院或者系(部)组织的教育活动,包括各类讲座、竞赛和校内外实践活动。
国防教育课(军事理论、军训)不在其列。
二、学分计算办法本计算办法包括对《大学生素质拓展证书》所列举六项素质拓展学分的计算,即思想政治与道德素养、社会实践与志愿服务、科技学术与创新创业、文化艺术与身心发展、社团活动与社会工作、技能培训及其它。
(一)关于思想政治与道德素养:1.参加学院党校或团校的各种培训班学习并结业者,根据学习时间计算学分。
2.参加党、团组织的各种主题活动按参加活动时间计算学分。
3.在学校组织的思想教育或精神文明建设活动竞赛中获奖者,获1个学分。
集体项目获奖者,每人分别获1个学分,参加正式比赛未获奖者,可获0.5个学分。
4.因见义勇为或好人好事受到国家、省级、学校表彰者分别获3、2、1个学分。
(二)关于社会实践与志愿服务:1.参加学校、系(部)组织的假期社会实践并合格者,记1个学分。
2.在社会实践活动(包括社会实践成果)中获得省、市、校级表彰者分别可获2、1.5、1个学分;集体获奖的其队员分获1.5、1、0.5个学分。
3.参加各种青年志愿者协会组织的志愿者活动并完成任务者,按活动的时间记分。
(三)关于科技学术与创新创业:(同类竞赛只取最高学分,不重复记学分)1.参加全国或国际学科竞赛,获特、一、二、三等奖者,分别获4、3.5、3、2.5个学分。
2.参加省级学科竞赛,获特、一、二、三等奖者,分别获3、2.5、2、1.5个学分。
洛阳理工学院本科生素质拓展学分实施办法(10.9)
洛阳理工学院本科生素质拓展学分实施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意义。
为加大教育教学改革力度,体现我院本科培养方案对实践教学创新的要求,围绕我院人才培养目标,增强学生的实践能力和创新精神,全面提高学生综合素质,特制定本科生素质拓展学分实施办法。
第二条指导思想及原则。
本细则坚持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大学生;坚持以提高大学生的综合素质为着力点;坚持以服务青年学生成长成才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坚持“三个结合”的原则,即:课内课外相结合、第一课堂和第二课堂相结合、学习和实践相结合的原则。
第三条适用对象。
本科生素质拓展参与对象为洛阳理工学院全日制在校本科生,从2013级本科生开始组织实施。
第二章管理机构及职责第四条成立“洛阳理工学院本科生素质拓展学分实施领导小组”,由分管学生工作的党委副书记和分管教学工作的副院长为组长,学工部(学生处)、教务处、团委负责人为副组长,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及各系(部、院)党总支副书记为成员,负责统一组织、指导、管理和协调本科生素质拓展学分制的实施和运行。
各系(部、院)成立由各系(部、院)党总支副书记为组长,团总支书记为副组长,各年级辅导员、班主任、教务员为成员的实施机构。
第五条素质拓展学分实施领导小组由分管院领导主抓,院团委牵头,学工部、教务处、宣传部、科研处、社会科学系、各系(部、院)党总支为成员单位。
各系(部、院)具体负责组织实施。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团委,办公室主任由院团委书记兼任。
第六条各系(部、院)应具体做好素质拓展活动的安排、落实及活动的动员、部署、组织、总结等工作,同时积极利用社会资源,加强素质拓展基地建设。
第三章内容和要求第七条第二课堂素质拓展活动包括社会实践类、科技创新类、创业实践类、职业技能类和校园文体类等5个模块,其中社会实践类为必修项目,科技创新类、创业实践类、职业技能类和校园文体类为任选项目(注:各系(部、院)根据教学安排进行的实验、实习和就业或岗前实习不在此范围内)。
素质拓展学分管理办法
大学生素质拓展学分管理办法(试行稿)第一条根据《XX学院关于人才培养方案修订的原则性意见(试行)》,围绕学院“政校行企合作、产学研用一体、教学做创合一”的办学理念,促进学生自主高效地学习和个性化发展,结合学生第二课堂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学校2014年及以后入学的在册本科学生。
第三条大学生素质拓展活动是指在课堂教学以外的时间,学生在教师指导下所进行的旨在加深基础知识,扩大知识领域,开扩视野,发展科技、文体、艺术等方面的兴趣和才能,培养独立工作和创造能力,提高综合素质的实践创新活动。
大学生素质拓展学分认定以学生综合素质为出发点,通过多元化的认定体系,多类型、个性化的实践活动模块,为学生自主学习和实践提供更多的选择空间。
第四条学生工作处(团委)是大学生素质拓展工作的业务主管部门,具体负责大学生素质拓展学分管理制度的制定修订,工作的指导和监督。
各学院是学生素质拓展学分工作的组织实施单位,具体抓好本学院学生第二课堂活动的组织实施和学分的管理。
学生工作处(团委)下设的大学生素质拓展认证中心和各学院学生管理部门(分团委)是学生素质拓展学分管理的职能部门,具体负责素质拓展学分的审核、确认、检查等工作。
学院、学生组织、学生依照相关规定开展大学生素质拓展活动分数的申报工作。
第五条大学生素质拓展活动分为四个板块,分别为学术发展与科技创新、文化艺术与身心发展、社会实践与社团活动、技能培训与职业资格。
各类大学生素质拓展活动项目包括:(一)国际、亚洲、国家、省(部)、学校、院和学会(协会、行业)组织的各类学科竞赛;(二)国际、亚洲、国家、省(部)和学校组织的各类文体竞赛;(三)学校和学院组织的各类科技、学术和文化节(周)活动项目;(四)社会实践、社会工作和国(境)外交流;(五)论文、专利等成果发表;(六)经学校认定的公益性服务项目;(七)经学校认定的技能培训和职业资格认定项目;(八)其他经学校认定的课外活动或项目。
学生素质拓展学分评定细则
四川城市职业学院机电与建筑工程系学生素质拓展学分评定细则(试行)一、基本行为规范(80分)(一)遵纪守法情况(100分*10%)1、受到警告处分扣30分/次;受到严重警告处分扣35分/次;受到记过处分扣40分/次;受到留校查看处分扣50分/次;受到班级警示或班级通报批评扣5分/次;受到全系通报批评扣10分/次。
2、此项扣分中不包括因旷课受到的处分(旷课处分在“学生出勤”项内扣分)。
(二)公寓情况(100分*30%)1、实行学生工作处、系上检查为主,辅导员自查为辅的检查制度,并按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等级进行评定。
学生工作处每周一、周四全面检查;系上和辅导员不定期进行检查。
2、学生内务成绩以100分为基础分,在此基础上进行加减:寝室内务优秀则寝室成员每人加4分/次,合格不加不减,不合格则每人扣7分/次;当天内务优秀的值日者另加2分/次,当天内务不合格的值日者另扣3分/次;学校行课时间在寝室睡懒觉者另扣8分/次(生病请假休息除外)。
若仅因有睡懒觉者导致寝室内务不合格,则只扣睡懒觉者分数(共计15分/次),否则仍要扣寝室其他成员相应分数,并对当天值日另扣分。
3、一学期内寝室内务合格率为100%或优秀率为80%(在全部合格的基础上)的寝室,将按照《机电与建筑工程系标兵寝室评定办法》予以奖励。
4、违反寝室安全、纪律规定者,如:在寝室存放或使用违规器具、私拉乱接、酗酒赌博、起哄喧闹、晚归、夜不归宿或造成寝室安全事故等,视情况给予相应违纪处理(处分),并按要求在“遵纪守法情况”中扣分。
5、内务成绩根据检查情况由学工处、系上和辅导员提供。
(三)出勤情况(100分*20%)1、学生出勤的考核范围为学生应该参加的由学校组织的课堂教学、早晚自习、早操、集体活动日(如运动会等)、军事训练以及各种集会(如周末晚会等)的出勤情况。
学生出勤的考核类别为迟到、早退、缺席(旷课)、事假、病假和公假。
凡未履行请假手续而在任一检查时段不在位者均视为缺席(旷课);2、每学期出勤基础分为100分,在此基础上进行加减:迟到或早退扣1分/次,缺席(旷课)扣3分/节;因私事请假者扣1分/天(若要离校,晚上不能归寝者,必须由家长与辅导员联系核实,否则不能批假);因病请假必须有医院证明,并扣0.5分/天,扣0.25分/半天,因重大疾病住院者凭出院证明不扣分;因公事请假不扣分,但必须提供相关部门盖章签字的请假证明并由辅导员签字认可;3、一学期内因私事请假不得超过三次,超过三次将按旷课计,每节课扣3分;4、每月全勤者,即无任何迟到、早退、缺席(旷课)和因病、因私事请假现象,则加10分/月;5、出勤情况由各班提供考勤记录。
大学生素质拓展学分认定办法(物理与电子工程学院)
物理与电子工程学院大学生素质拓展学分认定办法(征求意见稿)第一条为培养学生创新能力、实践能力和创业精神,提高学生综合素质,促进学生全面发展,根据《常熟理工学院学生素质拓展学分认定办法(试行)》之精神,《常熟理工学院关于实行奖励学分的若干规定》、《常熟理工学院素质拓展计划》之规定,并结合我院本科教育教学工作的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学生素质拓展学分是指全日制本科生在完成教学主渠道学习任务以外,积极参与学科学术活动、文体活动、职业技能、社会实践等方面取得的优秀成果,经学院学生素质拓展学分认定委员会审核,学校学生素质拓展学分认定委员会认定的学分。
第三条学院成立由主管教学工作的副院长任组长,由主管学生工作副院长任副组长,团总支书记、教学秘书、辅导员、学院学生分会主席团为成员的学生素质拓展学分认定委员会,负责制定本学院学生素质拓展学分的认定办法及审核工作。
各班成立由学生干部和学生代表5-7人组成的学生素质拓展学分认定小组,辅导员任组长,负责本班学生的学分统计、初审及公示工作。
第四条学校全日制本科生在学习期间必须取得至少5个素质拓展学分。
学生在学习期间取得7个以上素质拓展学分的,经学生本人申请,学院审核后报送学校认定同意后可以折抵本科人才培养方案中公共选修课的学分,但折抵的学分不得超过2学分。
第五条学生素质拓展学分每学年春季学期开学两周内认定一次,具体认定流程分为学生个人申请(学生提交《学生素质拓展学分认定申请表》及相关证明材料)、班级学生素质拓展学分认定小组初审(统计及班级公示)、学院学生素质拓展学分认定委员会审核(审核无误、学院公示无异后,上交《学生素质拓展学分汇总表》)和学院学生素质拓展学分认定委员会认定(认定结果返回学院)等程序。
第六条每个申报事项只能申请一个项目的学分,不得重复申报,且仅限于评选年度使用。
若有学生在申报过程中伪造申报材料,弄虚作假,一经查实,按《学生违纪处分规定》处理。
第七条学生如对学院《大学生素质拓展学分认定办法》有异议的,应以书面形式详细说明理由,提交学院学生素质拓展学分认定委员会评议。
XX大学素质拓展实践学分认定实施办法
XX大学素质拓展实践学分认定实施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全面推进素质教育,更好发挥课外活动的育人功能,引导帮助学生完善知识结构,增强其创新意识和实践能力,培养适应时代发展需要的高素质人才,制定本实施办法。
第二条大学生素质拓展实践学分为必修学分,属于实践课程模块,是学校教学计划的重要组成部分。
具体工作由校团委牵头,学生处、教务处、科研处协助。
第三条全日制本科生在校学习期间,必须获得4个以上素质拓展实践学分,方可毕业,全日制专科生在校学习期间,必须获得3个以上素质拓展实践学分,方可毕业。
第四条大学生素质教育工作领导小组是学校施行素质拓展实践学分的领导机构,校团委负责全校学生素质拓展实践学分的规划指导、认证监督等工作。
第五条二级学院负责本单位学生素质拓展实践学分的规划指导、学分认证填写等工作。
第六条学生在新学期初将个人上一学期素质拓展实践学分申请表报班级认定,经二级学院审核确认,报校团委备案,即为认可学分。
第七条本科生的素质拓展实践学分原则上需在前6个学期内修满,专科生的素质拓展实践学分原则上需在前4个学期内修满。
第八条校团委会同教务处及相关部门,于每年的12月份对次年毕业学生的素质拓展实践学分进行统一审核,确定无误后录入学生学籍总表。
第九条我校大学生素质拓展实践的内容包括:思想政治与道德修养;社会实践与志愿服务;科技学术与创新创业;文化艺术与身心发展;社团活动与社会工作和技能培训及其他活动等六个方面内容。
第二章细则第十条思想政治与道德修养学分实施细则1思想积极要求进步,递交入党申请书,可获得0.1学分;被评定入党积极分子,可获得0.2学分;被评定为发展对象可获得0.3学分,不累计计分。
2.参加安徽省青马工程培训并结业或安徽省大学生骨干网络培训并修完规定课程的,获得0.5学分;参加校级青马工程培训并结业的,获得0.2学分,参加二级学院青马工程培训并结业的,获得0.1学分,不重复记分。
3.参加校级组织的各种主题理论学习、研讨、培训(如考研培训、创业培训、艺术培训、礼仪培训)等,获得0.2学分。
最新大学生素质拓展学分计算细则
A4
评先评优
荣获国家、省、市、院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干、优秀团员、学生团体活动积极分子或相当荣誉称号的,对应计8、4、2、1分。(注:一事多奖计最高分)
获奖证书
或表彰文件
A5
好人好事
因好人好事(诸如助人为乐、见义勇为、拾金不昧、抗灾赈灾等)受到校外单位、校外个人、校内部门通报表扬或表彰者,分别计0.6、0.4、0.4分。(注:一事件只计最高分)
在国家、省、市、院级报刊、网站等媒体上发表理论学习研究文章,每篇分别计1.0、0.8、0.6、0.4分。
获奖证书
表彰文件
或刊物原件
A3
参加讲座及主题教育活动
参加学院组织的各类讲座及主题教育活动每次计0.2分,学生听讲座、报告每学年累计不超过0.8分,所在团支部获得团委“主题团日项目资助”的团支部成员每人计0.2分。
(不含文体竞赛)
参加全国专业技能竞赛,获一、二、三等奖者,分别计8、7、6分;参加省级专业技能竞赛,获一、二、三等奖奖者,分别计7、6、5分;参加国家、省级专业技能竞赛未获奖者,分别计2、1分。
参加市级或院级专业技能竞赛,获一、二、三等奖者,分别计1、0.8、0.6分。参加院级专业技能竞赛而未获奖者,每次均可计0.2分。
新闻媒体记载资料
D4
文艺创作
学生在国家级、省级、一般新闻媒体(如报纸、网络等)发表诗歌、散文等单一文学艺术作品者,每篇分别计0.6、0.5、0.4分。学生在学校刊物(如院报、团学刊物)刊发诗歌、散文等单一的文学作品者,每篇计0.2分。(注:本项目单一文学作品计分每学年累计不超过1分)
刊物原件或用稿通知书
(注:同次竞赛只取最高分,不重复记分)
大学生素质拓展学分认证方案及流程
大学生素质拓展学分认证方案及流程为使我校学生素质得到更好的更全面的提高,进一步完善xx学院大学生素质拓展认证工作,现将xx学院大学生素质拓展学分认证的方案拟定如下:从xx级学生开始,院素质拓展学分认证将采取10分制,系级活动占6分,院级活动占4分。
其中系级的6个素拓学分需参与相关的系级活动获得,由各系部素质拓展部监督完成,院团委素质拓展部将不定期对各系部各年级的系级素拓学分进行检查。
院级的4个素拓学分将从两个大的方面进行具体加分:1.各系部的同学可以踊跃的参与院级活动获取院级素拓学分。
每个同学所参与的院级活动根据院团委素质拓展部拟定的院级活动加分一览表(附件一)进行具体加分。
其具体流程如下:各团支部宣传发动,说明素质拓展学分的重要意义——个人申报,填写“xx学院大学生素质拓展学分登记表”电子稿,并上交切实证明材料到团支部素拓委员——各团支部素质拓展小组对本班登记表电子稿及证明材料进行初查——各团支部召开支部大会,并公示——各团支部收集反馈意见,对申诉提出处理意见——各团支部将登记表电子稿及证明材料上交到各系(部)素质拓展部——各系(部)素质拓展部对“xx学院素质拓展学分登记表”的电子稿进行审核,并将电子稿上交到院素质拓展部——院素质拓展部对各系(部)上交的电子稿进行审核,对不符合标准的,予以打回重做——各系(部)将经院素质拓展部审核完后的合格电子稿制成打印稿,并附注证明材料,一并上交到院素质拓展部——院素质拓展部对各系(部)上交的“xx 学院素质拓展学分登记表”的打印稿以及证明材料进行逐一审核——院素质拓展部通知审核合格的系(部)填写证书——各系(部)按照各自备留的已通过院素质拓展部审核的登记表电子稿,如实填写证书——院素质拓展部对各系(部)上交证书进行最终审核,盖章。
2.各系部的同学通过参与系部组织的公共能力培养与监控活动的相关培训获得院级素拓学分。
各系部的同学需在“校园文化艺术节”及“科技·读书节”的活动开展前参与相关比赛的培训,培训是为了提升同学们的信息处理能力、价值判断能力、身心调试能力及专业知识能力,每个同学每完成一个能力的培训即可获得1个院级素拓学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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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生素质拓展学分(校团委管理部分)评定办法
一、评定项目
团委管理及评定的项目主要有:党团课程、先进个人、发表论文、实践活动、志愿服务、学生工作、社团活动、学科讲座、文体活动。
具体的评定标准参看附件1。
现以上项目均由校团委统一录入计分。
二、评定方式
原来的评定方式:首先,学生网上申请;然后,院系审核小组通过;接着,院系审核;最后学校审核通过,予以给分。
现在的评定方式:团委根据各项目负责老师的名单,直接批量录入给学生计分。
三、学生注意事项
1.学生参加校级和院系活动,务必带学生信息卡入场,以便主办单位签到处将你的信息扫描录入。
一旦录入的学生信息,如无虚假,校团委会将其统一录入学分系统予以计分。
2.现学校素质拓展学分系统将全天候为学生开放,学生可以随时进入查看自己的学分情况。
3.素质拓展学分系统学分查看中增添了一项功能“下载已获学分信息”,学生可以点击下载评分细则表,查看参加项目的详细分类和学分。
附件1:
团委管理项目及评定标准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