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电力系统调度规程》(批准文件资料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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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电网调度控制管理规程(终稿)

山西电网调度控制管理规程(终稿)

山西电网调度控制管理规程国网山西省电力公司二零一五年一月批准:王礼田复审:陈佩琳梁建伟审核:张军六王晓林曹明德王生明穆广祺卢永平续建国赵泰峰张涛田俊杰李鸣镝郭一兵初审:赵兴泉李明刘洋杨宇尉镔武志宏张伟王其兵李宏杰赵李宏樊丽琴潘捷边江赵俊屹安成万张建伟罗韬慕国行张秀丽郝春娟李玺印李国华王忠主要编写人员:谢毅包磊韩鹏任建云赵园边伟杨帅罗宏超王越刘志良杨大春田浩贺卫华常亮亮刘雷张超杨林郭庆李俊午焦军军李宁令狐进军刘国瑞张沁白晨皓杨子成冯李军马小波冯维明阮军鹏南晓强王小昂贺鹏齐芸芸王中杰王海滨薛志伟石文章李远侯亮张家玮杨超颖(本规程从批准之日起执行,原调度规程作废)目录第1章总则 0第2章调控管辖范围及职责 (2)第3章调控运行管理 (9)第4章电网运行方式管理 (16)第5章调度计划管理 (19)第6章电网频率调整调度管理 (27)第7章电网电压调整和无功管理 (31)第8章电网稳定管理 (38)第9章新设备投运管理 (43)第10章并网电厂调度管理 (47)第11章清洁能源调度管理 (52)第12章继电保护和安全自动装置管理 (61)第13章调度自动化及通信管理 (65)第14章设备监控管理 (69)第15章安全及应急管理 (76)第16章配网抢修指挥管理 (81)第17章调控运行操作规定 (84)第18章故障处置规定 (100)附录电网调度术语 (117)第1章总则1.1 为适应特高压大区联网运行和山西电网运行与管理的需要,保证电网安全、优质、经济运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电网调度管理条例》、《国家电网调度控制管理规程》和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程。

1.2 电网调度系统包括各级电网调度控制机构(以下简称调控机构)、厂站运行值班单位(部门)及输变电设备运维单位(部门)。

调控机构是电网运行的组织、指挥、指导、协调机构,电网调控机构分为五级,由上至下依次为:国家电力调度控制中心(以下简称国调),国家电力调度控制分中心(以下简称分中心),省(自治区、直辖市)电力调度控制中心(以下简称省调),地市(区、州)电力调度控制中心(以下简称地调),县(市、区)电力调度控制中心(以下简称县调)。

山西电网调度控制管理规程终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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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电网调度控制管理规程国网山西省电力公司二零一五年一月批准:王礼田复审:陈佩琳梁建伟审核:张军六王晓林曹明德王生明穆广祺卢永平续建国赵泰峰张涛田俊杰李鸣镝郭一兵初审:赵兴泉李明刘洋杨宇尉镔武志宏张伟王其兵李宏杰赵李宏樊丽琴潘捷边江赵俊屹安成万张建伟罗韬慕国行张秀丽郝春娟李玺印李国华王忠主要编写人员:谢毅包磊韩鹏任建云赵园边伟杨帅罗宏超王越刘志良杨大春田浩贺卫华常亮亮刘雷张超杨林郭庆李俊午焦军军李宁令狐进军刘国瑞张沁白晨皓杨子成冯李军马小波冯维明阮军鹏南晓强王小昂贺鹏齐芸芸王中杰王海滨薛志伟石文章李远侯亮张家玮杨超颖(本规程从批准之日起执行,原调度规程作废)目录第1章总则............................. 错误!未指定书签。

第2章调控管辖范围及职责................. 错误!未指定书签。

第3章调控运行管理....................... 错误!未指定书签。

第4章电网运行方式管理................... 错误!未指定书签。

第5章调度计划管理....................... 错误!未指定书签。

第6章电网频率调整调度管理............... 错误!未指定书签。

第7章电网电压调整和无功管理............. 错误!未指定书签。

第8章电网稳定管理....................... 错误!未指定书签。

第9章新设备投运管理..................... 错误!未指定书签。

第10章并网电厂调度管理.................. 错误!未指定书签。

第11章清洁能源调度管理.................. 错误!未指定书签。

第12章继电保护和安全自动装置管理........ 错误!未指定书签。

第13章调度自动化及通信管理.............. 错误!未指定书签。

第14章设备监控管理...................... 错误!未指定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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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电网调度控制管理规程国网山西省电力公司二零一五年一月批准:王礼田复审:陈佩琳梁建伟审核:张军六王晓林曹明德王生明穆广祺卢永平续建国赵泰峰张涛田俊杰李鸣铜郭一兵初审:赵兴泉李明刘洋杨宇尉镣武志宏张伟王其兵李宏杰赵李宏樊丽琴潘捷边江张秀丽赵俊屹安成万张建伟罗韬慕国行郝春娟李玺印李国华王忠主要编写人员:谢毅包磊韩鹏任建云赵园边伟杨帅罗宏超王越刘志良杨大春田浩贺卫华常亮亮刘雷张超杨林郭庆李俊午焦军军李宁令狐进军刘国瑞张沁白晨皓杨子成冯李军马小波冯维明阮军鹏南晓强王小昂贺鹏齐芸芸王中杰王海滨薛志伟石文章李远侯亮张家玮杨超颖(本规程从批准之日起执行,原调度规程作废)第1章总则 (1)第2章调控管辖范围及职责 (3)第3章调控运行管理 (10)第4章电网运行方式管理 (17)第5章调度计划管理 (20)第6章电网频率调整调度管理 (28)第7章电网电压调整和无功管理 (32)第8章电网稳定管理 (39)第9章新设备投运管理 (44)第10章并网电厂调度管理 (48)第11章清洁能源调度管理 (53)第12章继电保护和安全自动装置管理 (62)第13章调度自动化及通信管理 (66)第14章设备监控管理 (70)第15章安全及应急管理 (77)第16章配网抢修指挥管理 (82)第17章调控运行操作规定 (85)第18章故障处置规定 (101)附录电网调度术语 (118)第1章总则1.1为适应特高压大区联网运行和山西电网运行与管理的需要,保证电网安全、优质、经济运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电网调度管理条例》、〈〈国家电网调度控制管理规程》和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程。

1.2电网调度系统包括各级电网调度控制机构(以下简称调控机构)、厂站运行值班单位(部门)及输变电设备运维单位(部门)。

调控机构是电网运行的组织、指挥、指导、协调机构,电网调控机构分为五级,由上至下依次为:国家电力调度控制中心(以下简称国调),国家电力调度控制分中心(以下简称分中心),省(自治区、直辖市)电力调度控制中心(以下简称省调),地市(区、州)电力调度控制中心(以下简称地调),县(市、区)电力调度控制中心(以下简称县调)C1.3各级调控机构在电网调控业务活动中是上下级关系,下级调控机构必须服从上级调控机构的调度指挥。

电力系统调度规程 调度操作管理基本操作

电力系统调度规程 调度操作管理基本操作

电力系统调度规程调度操作管理基本操作第1条并列与解列操作:1.并列操作:正常情况的并列操作通常采用准同期并列方法。

不允许采用非同期并列方法。

采用准同期并列时,必须相序相同、频率相等、电压差尽量小。

2.解列操作:应将解列点有功潮流调整到接近于零、无功潮流尽量小,使解列后的两个系统的频率、电压均可保持在允许范围之内。

第2条合环与解环操作:1.合环操作:必需相位相同,操作前应考虑合环点两侧的相角差和电压差,以确保合环时不因环路电流过大引起潮流的变化而超过继电保护、系统稳定和设备容量等方面的限额。

2.解环操作:先检查解环点的潮流,确保不因解环引起的潮流重新分布而超过继电保护、系统稳定和设备容量等方面的限额。

同时还要确保解环后系统各部分电压应在规定范围之内。

第3条断路器操作:1.断路器可以分、合负荷电流和各种设备的充电电流以及额定遮断容量以内的故障电流。

2.操作前应按照现场规程对断路器进行检查,确认断路器性能良好。

3.断路器合闸前,应检查继电保护已按规定投入。

断路器合闸后,应确认三相均应接通,自动装置已按规定放置。

4.拉、合断路器前,应考虑因断路器机构失灵可能引起非全相运行造成系统中零序保护动作的可能性。

正常操作必须采用三相联动操作。

5.断路器使用自动重合闸装置时,应按现场规程规定考虑其遮断容量下降的因素。

当断路器允许切断故障电流的次数,按现场规程规定仅有一次时,若需继续运行,应停用该断路器的自动重合闸装置。

第4条隔离开关操作:1.允许用隔离开关进行操作的范围是:(1)在无接地告警指示时拉开或合上电压互感器。

(2)在无雷击时拉开或合上避雷器。

(3)在没有接地故障时,拉开或合上变压器中性点接地隔离开关或消弧线圈。

(4)拉开或合上220kV及以下母线的充电电流。

(5)拉开或合上3/2断路器结线3串及以上运行方式的母线环流。

(6)拉开或合上非3/2断路器结线的母线环流(不含用隔离开关隔离四段式母线的母联、分段断路器),但此时应确认环路中所有断路器三相完全接通、非自动状态。

山西电网调度控制管理规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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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电网调度控制管理规程国网山西省电力公司二零一五年一月..批准:王礼田复审:陈佩琳梁建伟审核:张军六王晓林曹明德王生明穆广祺卢永平续建国赵泰峰张涛田俊杰李鸣镝郭一兵初审:赵兴泉李明刘洋杨宇尉镔武志宏张伟王其兵李宏杰赵李宏樊丽琴潘捷边江赵俊屹安成万张建伟罗韬慕国行张秀丽郝春娟李玺印李国华王忠主要编写人员:谢毅包磊韩鹏任建云赵园边伟杨帅罗宏超王越刘志良杨大春田浩贺卫华常亮亮刘雷张超杨林郭庆李俊午焦军军李宁令狐进军刘国瑞张沁白晨皓杨子成冯李军马小波冯维明阮军鹏南晓强王小昂贺鹏齐芸芸王中杰王海滨薛志伟石文章李远侯亮张家玮杨超颖(本规程从批准之日起执行,原调度规程作废)..目录第1章总则 (1)第2章调控管辖范围及职责 (3)第3章调控运行管理 (10)第4章电网运行方式管理 (17)第5章调度计划管理 (20)第6章电网频率调整调度管理 (28)第7章电网电压调整和无功管理 (32)第8章电网稳定管理 (39)第9章新设备投运管理 (44)第10章并网电厂调度管理 (48)第11章清洁能源调度管理 (53)第12章继电保护和安全自动装置管理 (62)第13章调度自动化及通信管理 (66)第14章设备监控管理 (70)第15章安全及应急管理 (77)第16章配网抢修指挥管理 (82)第17章调控运行操作规定 (85)第18章故障处置规定 (101)附录电网调度术语 (118).第1章总则1.1 为适应特高压大区联网运行和山西电网运行与管理的需要,保证电网安全、优质、经济运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电网调度管理条例》、《国家电网调度控制管理规程》和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程。

1.2 电网调度系统包括各级电网调度控制机构(以下简称调控机构)、厂站运行值班单位(部门)及输变电设备运维单位(部门)。

调控机构是电网运行的组织、指挥、指导、协调机构,电网调控机构分为五级,由上至下依次为:国家电力调度控制中心(以下简称国调),国家电力调度控制分中心(以下简称分中心),省(自治区、直辖市)电力调度控制中心(以下简称省调),地市(区、州)电力调度控制中心(以下简称地调),县(市、区)电力调度控制中心(以下简称县调)。

山西电力系统调度规程

山西电力系统调度规程
1.8.4 依法采用经济手段管理电网,按照有关经济合同或协议,根据“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在维护国家利益的同时,保证各投资主体的合法权益。
1.8.5 按照电力市场经济规则和交易规则,负责电力市场的运行、交易和结算。
第1.9条 调度管理包括下列主要工作:
1.9.1 编制和执行电力系统的运行方式及调度计划;
1.9.2 负责指挥调度管辖范围内的设备操作、电网新、扩、改建设备的启动投产工作。
1.9.3 编制并执行调度范围内的设备检修计划;
1.9.4 根据电力行政主管部门的负荷分配指标,下达并监督地区调度部门执行。
1.9.5 调整联络线潮流和调度范围内的电压; 独立网运行时调整系统频率;
第1.21条 省调调度设备,其运行方式发生变化后对系统有较大影响时,省调应事先通知有关地调和厂站。
属网调调度的设备(包括与省调双重调度的设备),省内厂、站值班人员在接到网调的指令后或在操作前应报告省调值班调度员。
双重调度的设备,下级调度在下令操作前应征得上级调度的许可。
一经操作(如合环倒负荷等)便对系统运行方式有较大影响或引起地区负荷统计口径发生变化的非省调管辖设备,操作前必须征得省调值班调度员的同意。
省调应定期公布属省调“调度设备”和“管理设备”明细表。
第四章 调度运行管理制度
第1.16条 省调值班调度员在其值班期间,负责指挥山西电力系统的运行、操作和事故处理,按照调度管辖范围行使指挥权,同时接受华北网调值班调度员的指挥,正确执行网调值班调度员的指令。
发布调度指令的值班调度员,对其发布的调度指令的正确性负责。地调值班调度员、发电厂值长、变电站值班员在调度关系上受省调值班调度员的指挥,接受并执行省调值班调度员的指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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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电力系统调度规程山西省电力公司批准:曹福成审定:张兴国史更林审核:陈佩琳徐红利会审:边江李鸣镝潘捷田俊杰郭一兵王瑞奇编写:田俊杰郭一兵边江潘捷王瑞奇李玺印李明李宏杰赵兴泉侯亮刘洋谢毅包磊赵李宏郝春娟黄苏蕾罗韬安成万薛永强(本规程从批准之日起执行,原调度规程作废)目录第一篇电力调度管理规程 (10)第一章总则 (10)第二章调度管理机构 (12)第三章电力调度管理的任务 (12)第四章调度范围划分原则 (16)第五章电力调度运行管理制度 (19)第一节调度管理制度 (19)第二节无人值班变电站调度管理 (21)第三节重大事件汇报调度管理 (22)第六章设备检修的调度管理 (23)第七章系统运行方式的编制和执行 (25)第一节系统运行方式管理 (26)第二节年、月(季)度、日运行方式的编制要求 (27)第八章电力平衡的调度管理 (31)第九章电力系统频率、电压的调整 (32)第一节系统频率和联络线潮流的调整 (32)第二节无功功率平衡及系统电压的调整 (33)第三节自动电压控制系统(AVC)的调度管理 (36)第十章新建、改建和扩建设备投产的调度管理 (37)第一节新设备投产的前期管理 (37)第二节输变电设备基建改造期间的调度管理 (37)第三节电网新设备投产启动的调度管理 (38)第四节电网新设备启动原则 (39)第十一章系统安全稳定的调度管理 (48)第十二章低频低压减负荷的调度管理 (49)第十三章机网协调运行管理 (50)第十四章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的调度管理 (50)第十五章调度自动化系统运行管理 (53)第十六章电网调度通信运行管理 (55)第十七章自动发电控制装置(AGC)运行管理 (56)第十八章水电厂和地区小电厂(含自备电厂)的调度管理 57 第一节水库及水电厂调度管理 (57)第二节地区小电厂(含自备电厂)的调度管理 (60)第二篇调度操作管理规程 (62)第十九章操作管理 (62)第二十章操作制度 (64)第二十一章系统并解列操作 (67)第二十二章线路操作 (68)第二十三章变压器操作 (69)第二十四章母线、开关及刀闸操作 (71)第三篇事故或异常处理规程 (73)第二十五章事故处理原则 (73)第二十六章线路开关跳闸的处理 (76)第二十七章联络线过负荷的处理 (77)第二十八章发电机事故或异常的处理 (78)第二十九章变压器(高压并联电抗器)的事故或异常处理 80 第三十章母线故障的处理 (81)第三十一章系统振荡故障的处理 (83)第三十二章系统通讯及自动化系统异常的处理 (85)第三十三章频率、电压异常的处理 (87)第三十四章开关及刀闸异常的处理 (89)附录一电力系统调度术语 (96)附录二山西电力系统开关设备统一编号管理规定 (117)第一篇电力调度管理规程第一章总则1.1为适应交流特高压大区联网运行,保障山西电力系统安全、优质、经济运行,提高电力工业能源使用效率,节能环保和可持续发展,维护社会公共利益和电力投资者、经营者、使用者的合法权益,特制定本规程。

《山西电力系统调度规程》(批准文件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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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电力系统调度规程山西省电力公司批准:曹福成审定:张兴国史更林审核:陈佩琳徐红利会审:边江李鸣镝潘捷田俊杰郭一兵王瑞奇编写:田俊杰郭一兵边江潘捷王瑞奇李玺印李明李宏杰赵兴泉侯亮刘洋谢毅包磊赵李宏郝春娟黄苏蕾罗韬安成万薛永强(本规程从批准之日起执行,原调度规程作废)目录第一篇电力调度管理规程 (12)第一章总则 (12)第二章调度管理机构 (14)第三章电力调度管理的任务 (14)第四章调度范围划分原则 (18)第五章电力调度运行管理制度 (21)第一节调度管理制度 (21)第二节无人值班变电站调度管理 (23)第三节重大事件汇报调度管理 (24)第六章设备检修的调度管理 (25)第七章系统运行方式的编制和执行 (27)第一节系统运行方式管理 (28)第二节年、月(季)度、日运行方式的编制要求 (29)第八章电力平衡的调度管理 (33)第九章电力系统频率、电压的调整 (34)第一节系统频率和联络线潮流的调整 (34)第二节无功功率平衡及系统电压的调整 (35)第三节自动电压控制系统(AVC)的调度管理 (38)第十章新建、改建和扩建设备投产的调度管理 (39)第一节新设备投产的前期管理 (39)第二节输变电设备基建改造期间的调度管理 (39)第三节电网新设备投产启动的调度管理 (40)第四节电网新设备启动原则 (41)第十一章系统安全稳定的调度管理 (50)第十二章低频低压减负荷的调度管理 (51)第十三章机网协调运行管理 (52)第十四章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的调度管理 (52)第十五章调度自动化系统运行管理 (55)第十六章电网调度通信运行管理 (57)第十七章自动发电控制装置(AGC)运行管理 (58)第十八章水电厂和地区小电厂(含自备电厂)的调度管理..59 第一节水库及水电厂调度管理 (59)第二节地区小电厂(含自备电厂)的调度管理 (62)第二篇调度操作管理规程 (64)第十九章操作管理 (64)第二十章操作制度 (66)第二十一章系统并解列操作 (69)第二十二章线路操作 (70)第二十三章变压器操作 (71)第二十四章母线、开关及刀闸操作 (73)第三篇事故或异常处理规程 (75)第二十五章事故处理原则 (75)第二十六章线路开关跳闸的处理 (78)第二十七章联络线过负荷的处理 (79)第二十八章发电机事故或异常的处理 (80)第二十九章变压器(高压并联电抗器)的事故或异常处理..82 第三十章母线故障的处理 (83)第三十一章系统振荡故障的处理 (85)第三十二章系统通讯及自动化系统异常的处理 (87)第三十三章频率、电压异常的处理 (89)第三十四章开关及刀闸异常的处理 (91)附录一电力系统调度术语 (98)附录二山西电力系统开关设备统一编号管理规定 (119)第一篇电力调度管理规程第一章总则1.1为适应交流特高压大区联网运行,保障山西电力系统安全、优质、经济运行,提高电力工业能源使用效率,节能环保和可持续发展,维护社会公共利益和电力投资者、经营者、使用者的合法权益,特制定本规程。

电力系统调度规程

电力系统调度规程
③规定各级调度机构的职责和调度范围。在中国,一个统一调度的电力系统内,最高一级的调度机构负责全 系统的发电出力与负荷的平衡、安全稳定、电能质量和经济运行。调度大型发电厂、枢纽变电所、最高电压等级 的输电线路和系统内的主干环状网络线路。
④规定频率调整、电压调整等的具体方法。
⑤规定各种调度管理制度。如新设备投产、设备检修、水库调度、继电保护与安全自动装置运行、调度通信 运行等管理制度 。
电力系统调度规程
电力系统调度管理的各种规章制度的总称
目录
01 简介
03 的主要内容
02 的作用
04
电力调度规程的制定 与修订
电力系统调度规程是电力系统调度管理的各种规章制度的总称。每一个电力系统和系统内的各级调度部门都 制订有调度规程,它是电力系统运行和调度资理的依据。系统运行有关部门和个人都必须严格遵守。
电力调度规程的制定与修订
电力调度规程的制定与修订主要立足于电力系统的运行经验。随着电力系统的发展和技术的进步而进行修 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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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力系统调度规程是电力系统调度管理的各种规章制度的总称。每一个电力系统和系统内的各级调度部门都 制订有调度规程,它是电力系统运行和调度资理的依据甲系统运行有关部门和个人都必须严格遵守 。
的作用
电力系统调度规程的作用有以下四点:
①明确对所辖电力系统的生产运行必须实行统一指挥,以保证所辖电力系统生产运行的安全与经济。电力系 统是由许多发电厂、变电所、输配电线路和用户的电气设备组成的一个十分复杂的系统,系统内任一设备运行情 况的改变都会影响其他设备甚至全系统,因此系统运行的协调工作要依据调度规程的规定,在电力系统值班调度 员的统一指挥下进行,发电厂和变电所不能随意处理。发电厂必须服从统一调度,3年中国燃料工业部颁布了《电力系统调度管理暂行条例》,同时对全国各电力系统的调度管理提出了统 一的要求。1962年,中国水利电力部对上述条例进行了修订,颁布了《动力系统调度管理规程》、在此规程中对 调度规程的内容作了详细明确的规定,并要求各电力系统依此修订各自的调度规程,1980年8月,中国电力工业 部又对该规程作了修订。

山西电力系统调度操作规程讲座

山西电力系统调度操作规程讲座

“双重调度设备”是指电网中某些设备可以由 两级调度机构直接下令操作的设备。下级调度机构 改变设备运行状态时应得到上级调度机构的许可后 方能进行操作。
“代调设备”是指电网中某些属上级(或其它) 调度机构调度管辖设备,由上级(或其它)调度机 构委托下级调度机构对其行使调度管辖。
22条 调度管辖范围的划分原则
22.2 省调调度的发电机组励磁系统及其电 力系统稳定器(PSS)、调速系统、自动发电控 制装置(AGC)、自动电压控制装置(AVC)、 功角测量装置(PMU)属省调调度设备。
22.3 省调调度的发电厂、变电所(开闭站) 的220千伏及以上母线(属上级调度机构调度管 辖的除外)属省调调度设备。220千伏直配变电 站的220千伏母线由所在地区地调调度管辖。
要求下级值班调度员或运行值班员按照指令的操作步 骤和内容逐项按顺序进行操作,或必须在前一项操作完成 并经调度许可后才能进行下一项的操作指令。
当值调度员逐项下达操作指令,受令单位按指令的顺 序逐项执行
一般情况下涉及两个及两个以上单位的操作,调度员 必须事先按照操作原则编写操作票,并与现场核对有关一 次操作和部分重要二次操作的内容
设备双重名称即设备名称和编号 调度操作票应包括执行任务本身的操作以及由此引起 系统运行方式改变,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变更的操作 内容
在开始操作前,应按调度管理规程规定完成 必要的联系手续
操作票填写内容
拉合的设备(开关、刀闸、接地刀闸),验 电、装设接地线,安装和拆除控制回路或电压回 路的熔断器,切换保护回路和自动化装置及检验 是否确无电压
240条 省调值班调度员指挥操作的主要内容有:
240.1 联络线和联络变的运行状态改变; 240.2 系统间和发电厂与系统的并、解列; 240.3 发电厂、变电站(或开闭站)的调度管 辖母线结线方式的改变; 240.4 系统有关电压的调整; 240.5 系统有关潮流的调整; 240.6 系统中性点接地方式的调整;

山西电网调度控制管理规程(终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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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12变电站500千伏变压器属省调直调设备,220千伏变压器为地调直调设备,省调许可设备。
2.7.13接入220千伏变电站的无功补偿设备(调相机、电容器、静止补偿装置(SVC)等)属省调许可设备,接入500千伏变电站的无功补偿设备属省调直调设备。
2.7.14500千伏变电站站用变压器属省检修公司(地调)直调设备,省调许可设备。220千伏及以下变电站站用变压器由地调调管。
2.7.15500千伏变电站(开闭站)设备属省调集中监控围。
2.8
2.8.1除省调管辖设备外,本地区的所有发、输、变、配、用电设备(包括并网的用户自备电厂)。
2.8.2跨地区的输、变电设备应由两地区共同制定调控管理规定,报省调备案。
2.8.3省调委托的代调设备。
2.8.4承担地域110~220千伏变电站设备运行集中监控。
2.7.6省调直调发电厂、变电站(开闭站)的220千伏及以上母线(属上级调控机构调度管辖的除外)属省调直调设备。220千伏终端变电站的220千伏母线由所在地区地调调度管辖。
2.7.7电网220千伏及以上的联络线、跨地区直配线路和省调发电厂并网联络线均属省调直调设备(属上级调控机构调度管辖的除外)。本地区220千伏直配线路、省调调度管辖发电厂并网的110千伏及以下联络线、母线属地调调管设备。
2.7.4接入110千伏电压等级的风电场风电机组、集电线、动态无功补偿装置及风电机组接入的低压母线属于省调直调设备,主变及110千伏部分设备属于省调许可设备、地调直调设备,站用变、接地变属于省调许可设备、风电场直调设备。其余风电场由地调调度。
2.7.5接入35千伏及以上电压等级,且总容量大于等于20MW的光伏电站以及接入省调风电场升压站的光伏电站光伏组件、集电线、动态无功补偿装置及光伏组件接入的低压母线属于省调直调设备,主变及其高压侧35千伏或110千伏部分设备属于省调许可设备、地调直调设备,站用变、接地变属于省调许可设备、光伏电站直调设备。其余光伏电站由地调调度。

山西电力系统调度规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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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电力系统调度规程山西省电力公司批准:曹福成审定:张兴国史更林审核:陈佩琳徐红利会审:边江李鸣镝潘捷田俊杰郭一兵王瑞奇编写:田俊杰郭一兵边江潘捷王瑞奇李玺印李明李宏杰赵兴泉侯亮刘洋谢毅包磊赵李宏郝春娟黄苏蕾罗韬安成万薛永强(本规程从批准之日起执行,原调度规程作废)目录第一篇电力调度管理规程 (44164)第一章总则 (44164)第二章调度管理机构 (55185)第三章电力调度管理的任务 (55196)第四章调度范围划分原则 (88238)第五章电力调度运行管理制度 (10102710)第一节调度管理制度 (10102710)第二节无人值班变电站调度管理 (13132913)第三节重大事件汇报调度管理 (14143014)第六章设备检修的调度管理 (14143114)第七章系统运行方式的编制和执行 (17173417)第一节系统运行方式管理 (17173417)第二节年、月(季)度、日运行方式的编制要求 (18183518)第八九章电力平衡的调度管理 (20204220)第九十章电力系统频率、电压的调整 (21214421)第一节系统频率和联络线潮流的调整 (21214421)第二节无功功率平衡及系统电压的调整 (22224522)第三节自动电压控制系统(A VC)的调度管理 (24244824)第十一章新建、改建和扩建设备投产的调度管理 (25254925)第一节新设备投产的前期管理 (25254925)第二节输变电设备基建改造期间的调度管理 (25254925)第三节电网新设备投产启动的调度管理 (26265126)第四节电网新设备启动原则 (28285227)第十一二章系统安全稳定的调度管理 (28286828)第十二三章低频低压减负荷的调度管理 (29296929)第十三四章机网协调运行管理 (30307030)第十四五章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的调度管理 (31317131)第十五六章调度自动化系统运行管理 (33337333)第十六七章电网调度通信运行管理 (35357635)第十七八章自动发电控制装置(AGC)运行管理 (36367836)第十八九章水电厂和地区小电厂(含自备电厂)的调度管理 (37378037)第一节水库及水电厂调度管理 (37378037)第二节地区小电厂(含自备电厂)的调度管理 (40408340)第二篇调度操作管理规程 (41418641)第十九一章操作管理 (41418641)第二十章操作制度 (43438843)第二十一三章系统并解列操作 (45459145)第四二十二章线路操作 (46469346)第二十三五章变压器操作 (47479447)第二十四六章母线、开关及刀闸操作 (49499649)第三篇事故或异常处理规程 (51519851)第二十五一章事故处理原则 (51519851)第二十六章线路开关跳闸的处理 (535310153)第二十七三章联络线过负荷的处理 (555510355)第二十八四章发电机事故或异常的处理 (565610356)第二十九五章变压器(高压并联电抗器)的事故或异常处理 (575710557)第三十六章母线故障的处理 (595910659)第三十一七章系统振荡故障的处理 (606010860)第三十二八章系统通讯及自动化系统异常的处理 (636311163)第三十三九章频率、电压异常的处理 (656511365)第三十四章开关及刀闸异常的处理 (676711567)附录一电力系统调度术语 (696912669)附录二山西电力系统开关设备统一编号管理规定 (898914789)山西电力系统调度规程1山西电力系统调度规程5第一篇电力调度管理规程5第一章总则5第二章调度管理机构7第三章电力调度管理的任务8第四章调度范围划分原则 13第五章电力调度运行管理制度16第一节调度管理制度16第二节无人值班变电所调度管理20第三节重大事件汇报制度22第六章设备检修的调度管理23第七章系统运行方式的编制和执行 28第一节系统运行方式管理28第二节年度运行方式的编制要求30第三节月(季)、日运行方式管理31第四节特殊时期运行方式管理 33第八章并网调度管理33第一节并网管理33第二节并网调度协议34第三节并网运行技术条件和标准35第九章负荷分配与控制的调度管理39第十章电力系统频率、电压的调整41第一节系统频率和联络线潮流的调整41第二节无功功率平衡及系统电压的调整43第三节自动电压控制系统的调度管理46第十一章新建、改建和扩建设备加入系统运行的调度管理48第一节新设备接入系统的管理48第二节电网新设备启动原则54第三节改建和扩建设备接入系统运行的调度管理57第十二章系统安全稳定调度管理61第十三章低频低压减负荷工作的调度管理62第十四章机网协调运行管理 64第十五章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的调度管理 65第十六章调度自动化系统运行管理69第十七章电网调度通信运行管理72第十八章自动发电控制装置(AGC)运行管理75第十九章水电厂和地区小电厂(含用户自备电厂)的调度管理76第一节水库及水电厂调度管理76第二节地区小电厂(含自备电厂)的调度管理80第二篇调度操作管理规程82第一章操作管理82第二章操作制度86第三章系统并解列操作 91第四章线路操作92第五章变压器操作94第六章母线、开关及刀闸操作97第三篇事故或异常处理规程 100第一章事故处理原则100第二章线路开关跳闸的处理104第三章联络线过负荷的处理107第四章发电机事故或异常的处理 108第五章变压器(高压并联电抗器)的事故或异常处理111第六章母线故障的处理 114第七章系统振荡故障的处理116第八章系统通讯及自动化系统异常的处理 121第九章频率、电压异常的处理124第十章开关及刀闸异常的处理127附录一 130电力系统调度术语130第一篇电力调度管理规程第一章总则1.1为适应交流特高压大区联网运行,保障山西电力系统安全、优质、经济运行,提高电力工业能源使用效率,节能环保和可持续发展,维护社会公共利益和电力投资者、经营者、使用者的合法权益,特制定本规程。

《山西电力系统调度规程》(批准文件版)

《山西电力系统调度规程》(批准文件版)

山西电力系统调度规程山西省电力公司批准:曹福成审定:张兴国史更林审核:陈佩琳徐红利会审:边江李鸣镝潘捷田俊杰郭一兵王瑞奇编写:田俊杰郭一兵边江潘捷王瑞奇李玺印李明李宏杰赵兴泉侯亮刘洋谢毅包磊赵李宏郝春娟黄苏蕾罗韬安成万薛永强(本规程从批准之日起执行,原调度规程作废)目录第一篇电力调度管理规程 (12)第一章总则 (12)第二章调度管理机构 (14)第三章电力调度管理的任务 (14)第四章调度范围划分原则 (18)第五章电力调度运行管理制度 (21)第一节调度管理制度 (21)第二节无人值班变电站调度管理 (23)第三节重大事件汇报调度管理 (24)第六章设备检修的调度管理 (25)第七章系统运行方式的编制和执行 (27)第一节系统运行方式管理 (28)第二节年、月(季)度、日运行方式的编制要求 (29)第八章电力平衡的调度管理 (33)第九章电力系统频率、电压的调整 (34)第一节系统频率和联络线潮流的调整 (34)第二节无功功率平衡及系统电压的调整 (35)第三节自动电压控制系统(AVC)的调度管理 (38)第十章新建、改建和扩建设备投产的调度管理 (39)第一节新设备投产的前期管理 (39)第二节输变电设备基建改造期间的调度管理 (39)第三节电网新设备投产启动的调度管理 (40)第四节电网新设备启动原则 (41)第十一章系统安全稳定的调度管理 (50)第十二章低频低压减负荷的调度管理 (51)第十三章机网协调运行管理 (52)第十四章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的调度管理 (52)第十五章调度自动化系统运行管理 (55)第十六章电网调度通信运行管理 (57)第十七章自动发电控制装置(AGC)运行管理 (58)第十八章水电厂和地区小电厂(含自备电厂)的调度管理..59 第一节水库及水电厂调度管理 (59)第二节地区小电厂(含自备电厂)的调度管理 (62)第二篇调度操作管理规程 (64)第十九章操作管理 (64)第二十章操作制度 (66)第二十一章系统并解列操作 (69)第二十二章线路操作 (70)第二十三章变压器操作 (71)第二十四章母线、开关及刀闸操作 (73)第三篇事故或异常处理规程 (75)第二十五章事故处理原则 (75)第二十六章线路开关跳闸的处理 (78)第二十七章联络线过负荷的处理 (79)第二十八章发电机事故或异常的处理 (80)第二十九章变压器(高压并联电抗器)的事故或异常处理..82 第三十章母线故障的处理 (83)第三十一章系统振荡故障的处理 (85)第三十二章系统通讯及自动化系统异常的处理 (87)第三十三章频率、电压异常的处理 (89)第三十四章开关及刀闸异常的处理 (91)附录一电力系统调度术语 (98)附录二山西电力系统开关设备统一编号管理规定 (119)第一篇电力调度管理规程第一章总则1.1为适应交流特高压大区联网运行,保障山西电力系统安全、优质、经济运行,提高电力工业能源使用效率,节能环保和可持续发展,维护社会公共利益和电力投资者、经营者、使用者的合法权益,特制定本规程。

电力调度管理规程(DOC 135页)

电力调度管理规程(DOC 135页)

电力调度管理规程(DOC 135页)部门: xxx时间: xxx整理范文,仅供参考,可下载自行编辑第一篇电力调度管理规程第一章总则1.1为适应交流特高压大区联网运行,保障山西电力系统安全、优质、经济运行,提高电力工业能源使用效率,节能环保和可持续发展,维护社会公共利益和电力投资者、经营者、使用者的合法权益,特制定本规程。

1.2 本规程制定的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电力调度管理条例》、《电力监管条例》、《电网运行规则(试行)》和国家、地方政府以及电力管理部门制定的适用于电力工业的其它法规及标准。

1.3 本规程遵循电力系统运行的客观规律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规律,结合山西电力系统实际情况,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加强山西电力系统调度管理工作。

1.4 本规程适用于山西电力系统发电、供电、用电及其它活动中与电力调度有关的行为。

1.5 山西电力系统是指由接入山西电网的发电、供电、用电等一次设备以及为保障其运行所需的调度自动化、电力通信、电力计量装置、电力市场和节能调度技术支持系统、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等二次设备组成的统一整体。

1.6 电力调度机构是保证电力系统安全、经济、优质运行的组织、指挥和协调机构,依法在电力系统运行中行使调度指挥权。

1.7 山西电力系统调度运行管理遵循“统一调度、分级管理”的原则。

各级电力调度机构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行使本级电力调度管理职能。

山西电力调度系统包括本省各级调度机构和有关运行值班单位。

1.8 本规程是山西电力系统调度运行管理工作的基本依据,凡属山西电网统一调度的发电、供电、用电企业,必须遵守本规程。

各运行单位的现场规程、规定等与本规程相抵触者,均应根据本规程予以修订,若有关条款涉及省级电力调度机构管理权限时,必须事先得到相应认定。

1.9山西电力系统内电力生产运行单位的运行人员必须熟悉并遵守本规程,其他与电力生产运行有关的管理、技术和工作人员应熟悉并遵守本规程的有关部分。

调度规程资料

调度规程资料
“无功优化运行自动控制系统”运行期间, 集控中心及各变电站应加强对(电容器) 及(主变分接头)的运行监视。
“无功优化运行自动控制系统”运行期间, 集控中心及各变电站应详细记录(主变调 档时间)、(次数)、电容器遥控(分、合闸) 时间次数、(10KV母线电压),并与调度联 系核对。
两台变压器并列运行的变电站,控制系统 实现(主变分接头)联调;对有载变与无 载变并列运行时,由调度负责(闭锁有载 分接头)。
事故检修申请,产权单位可以随时向值班 调度员提出,值班调度员有权批准当值可 以完工且(对电网供电无明显影响)的设 备检修。
地调调度管辖范围设备的带电作业如不 (改变接线),(不影响供电),也不(妨碍 继电保护的运行),无须提前申请。
在带电作业期间,应将带电作业线路的 (重合闸)停用,该线路掉闸后不允许 (强送)。
时,应田现场值班员冋(地调值班员)办 理申请。
新投或原有的保护装置改变定值后,在投 运行前,应向调度汇报(保护整定值)的 变更情况。
仕何电气设备和线路均不得在(尢保护) 状态下运行。
运行人员应定期对保护装置及回路进行巡 视、(检测和保护通道)对试;监视交流电 压回路,以免保护装置(长期失压造成误 动)或(拒动);
地调越级拉闸后,应及时通知(县级调度 值班员),以免重复限电。
系统频率应保持在(50HZ),禁止升高或 降低频率运行。
系统容量在3000MW及以上时,其频率偏 差超过土0.2HZ的持续时间不应超过
(30)分钟,取长不超过(60)分钟。系 统容量在3000MW以下时,其频率偏差超 过土0.5HZ的持续时间不应超过(30)分 钟,最长不超过(60)分钟。
熔化)、(电容器套管严重放电闪络)、(电 容器喷油或起火)、(电容器放电或有异常 响声)、(电容器^壳异型膨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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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电力系统调度规程山西省电力公司批准:曹福成审定:张兴国史更林审核:陈佩琳徐红利会审:边江李鸣镝潘捷田俊杰郭一兵王瑞奇编写:田俊杰郭一兵边江潘捷王瑞奇李玺印李明李宏杰赵兴泉侯亮刘洋谢毅包磊赵李宏郝春娟黄苏蕾罗韬安成万薛永强(本规程从批准之日起执行,原调度规程作废)目录第一篇电力调度管理规程 (10)第一章总则 (10)第二章调度管理机构 (12)第三章电力调度管理的任务 (12)第四章调度范围划分原则 (16)第五章电力调度运行管理制度 (19)第一节调度管理制度 (19)第二节无人值班变电站调度管理 (21)第三节重大事件汇报调度管理 (22)第六章设备检修的调度管理 (23)第七章系统运行方式的编制和执行 (25)第一节系统运行方式管理 (26)第二节年、月(季)度、日运行方式的编制要求 (27)第八章电力平衡的调度管理 (31)第九章电力系统频率、电压的调整 (32)第一节系统频率和联络线潮流的调整 (32)第二节无功功率平衡及系统电压的调整 (33)第三节自动电压控制系统(AVC)的调度管理 (36)第十章新建、改建和扩建设备投产的调度管理 (37)第一节新设备投产的前期管理 (37)第二节输变电设备基建改造期间的调度管理 (37)第三节电网新设备投产启动的调度管理 (38)第四节电网新设备启动原则 (39)第十一章系统安全稳定的调度管理 (48)第十二章低频低压减负荷的调度管理 (49)第十三章机网协调运行管理 (50)第十四章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的调度管理 (50)第十五章调度自动化系统运行管理 (53)第十六章电网调度通信运行管理 (55)第十七章自动发电控制装置(AGC)运行管理 (56)第十八章水电厂和地区小电厂(含自备电厂)的调度管理 57 第一节水库及水电厂调度管理 (57)第二节地区小电厂(含自备电厂)的调度管理 (60)第二篇调度操作管理规程 (62)第十九章操作管理 (62)第二十章操作制度 (64)第二十一章系统并解列操作 (67)第二十二章线路操作 (68)第二十三章变压器操作 (69)第二十四章母线、开关及刀闸操作 (71)第三篇事故或异常处理规程 (73)第二十五章事故处理原则 (73)第二十六章线路开关跳闸的处理 (76)第二十七章联络线过负荷的处理 (77)第二十八章发电机事故或异常的处理 (78)第二十九章变压器(高压并联电抗器)的事故或异常处理 80 第三十章母线故障的处理 (81)第三十一章系统振荡故障的处理 (83)第三十二章系统通讯及自动化系统异常的处理 (85)第三十三章频率、电压异常的处理 (87)第三十四章开关及刀闸异常的处理 (89)附录一电力系统调度术语 (96)附录二山西电力系统开关设备统一编号管理规定 (117)第一篇电力调度管理规程第一章总则1.1为适应交流特高压大区联网运行,保障山西电力系统安全、优质、经济运行,提高电力工业能源使用效率,节能环保和可持续发展,维护社会公共利益和电力投资者、经营者、使用者的合法权益,特制定本规程。

1.2 本规程制定的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电力调度管理条例》、《电力监管条例》、《电网运行规则(试行)》和国家、地方政府以及电力管理部门制定的适用于电力工业的其它法规及标准。

1.3 本规程遵循电力系统运行的客观规律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规律,结合山西电力系统实际情况,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加强山西电力系统调度管理工作。

1.4 本规程适用于山西电力系统发电、供电、用电及其它活动中与电力调度有关的行为。

1.5 山西电力系统是指由接入山西电网的发电、供电、用电等一次设备以及为保障其运行所需的调度自动化、电力通信、电力计量装置、电力市场和节能调度技术支持系统、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等二次设备组成的统一整体。

1.6 电力调度机构是保证电力系统安全、经济、优质运行的组织、指挥和协调机构,依法在电力系统运行中行使调度指挥权。

1.7 山西电力系统调度运行管理遵循“统一调度、分级管理”的原则。

各级电力调度机构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行使本级电力调度管理职能。

山西电力调度系统包括本省各级调度机构和有关运行值班单位。

1.8 本规程是山西电力系统调度运行管理工作的基本依据,凡属山西电网统一调度的发电、供电、用电企业,必须遵守本规程。

各运行单位的现场规程、规定等与本规程相抵触者,均应根据本规程予以修订,若有关条款涉及省级电力调度机构管理权限时,必须事先得到相应认定。

1.9山西电力系统内电力生产运行单位的运行人员必须熟悉并遵守本规程,其他与电力生产运行有关的管理、技术和工作人员应熟悉并遵守本规程的有关部分。

1.9.1电力系统生产、计划、基建、检修、设计、科研等非电力调度系统部门在涉及省级电力调度机构业务管辖范围时,须遵守本规程。

1.9.2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电力调度活动,调度系统的值班人员依法执行公务,有权拒绝各种非法干预。

1.9.3任何违反本规程的单位和个人,必须承担相应的法律、行政和经济责任。

1.10本规程的解释权属山西省电力公司。

第二章调度管理机构2.1 按照国家五级电力调度机构设置原则,山西电力调度机构设置采用三级制,即省级电力调度机构(简称省调)、省辖市级电力调度机构(简称地调)、县(市、区)级电力调度机构(简称县调)。

2.2 本省在太原、大同、忻州、朔州、阳泉、晋中、吕梁、临汾、运城、长治、晋城等市级供电分公司设地区电力调度所,在山西超(特)高压分公司、省调发电企业设立具有调度职能的机构。

2.3 各级电力调度机构原则上应设立调度运行、调度计划、运行方式、继电保护、调度自动化、电力通信等专业管理部门,并配备相适应的专职人员。

2.3.1 山西电力系统中的发电厂(直调大用户)应有负责运行管理的职能部门,设立与本省电力调度管理相适应的专业岗位,配备相适应的专职人员。

2.4 山西省调是山西电力系统最高电力调度机构,是山西电力系统调度运行指挥中心,并接受国家电力调度通信中心(以下简称国调)和华北电网有限公司调度通信中心(以下简称网调)的业务指导。

2.4.1国家五级电力调度机构在调度业务工作中是上下级关系,下级电力调度机构必须服从上级电力调度机构的调度指挥。

2.4.2 山西电力系统内的电力生产运行单位在运行中必须服从与调度管辖相对应的电力调度机构的调度指挥。

2.5 地、县级电力调度机构的工作职责,由相应的供电公司制定,报上一级电力调度机构备案。

2.6 各级电力调度机构的调度室及其相关设施应有两个不同路由电源点供电,并配备不间断电源和事故照明。

2.7 为有效应对严重自然灾害、战争等突发事件,保证提供不间断的电力调度指挥,有条件的电力调度机构应建立备用调度场所。

第三章电力调度管理的任务3.1 电力系统调度管理的任务是依法对电力系统运行进行组织、指挥和协调,领导电力系统运行、操作和事故处理,负责电力市场运营,履行下列基本职责:3.1.1 根据电网运行的客观规律和电力生产的特点,运用先进的自动化技术,依靠科学调度手段,不断提高调度运行管理水平,确保大电网安全稳定运行和连续供电。

3.1.2 充分发挥电网内发、输、供电设备能力,最大限度地满足用电需求。

3.1.3 发挥大电网的优势,优化资源利用,实现节能环保,使电网最大限度地处于经济运行方式。

3.1.4 使电网的频率、电压等电能质量指标符合国家标准,为用户提供品质优良的电能。

3.1.5 执行电力市场运营规则,负责电力市场运营。

3.1.6 依法管理电网,按照有关合同或协议,根据“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在维护国家利益的前提下,保证各投资主体的合法权益。

3.2 电力调度管理包括下列主要工作:3.2.1 省调的主要职能3.2.1.1 负责编制和执行所辖电力系统的运行方式及调度计划。

3.2.1.2负责指挥调度管辖范围内的设备操作,电网新、改、扩建设备的启动投产工作。

3.2.1.3 负责编制调度范围内的设备检修计划,批准设备检修申请。

3.2.1.4 负责指挥电力系统的事故处理,分析系统事故,制订并组织实施提高系统安全运行的措施。

组织全省电力系统的反事故演习。

3.2.1.5 负责指挥山西电网频率调整和电压调整,控制山西电网与其它网、省(市)联络线的送受电力、电量。

3.2.1.6 负责山西电网经济(节能)调度管理及管辖范围内的网损管理,编制经济(节能)调度方案,提出降损措施,并督促实施。

负责负荷预测及协调电力、电量短期交易。

3.2.1.7 负责与上级调度机构的业务联系,落实上级调度机构的管理要求,配合上级调度进行电网运行控制与调整以及事故处理。

负责山西电力调度系统的专业管理,领导下级调度业务并对有关调度业务进行技术指导。

3.2.1.8 负责编制和组织实施电网“黑启动”方案,负责电力系统安全预案的编制,负责组织或参加系统性试验工作。

3.2.1.9 负责调度管辖范围内的新设备编号、命名;接受上级调度机构委托,对其调度管辖的新设备提出编号、命名建议。

3.2.1.10 负责本调度机构管辖的继电保护和安全自动装置以及调度自动化设备的运行管理。

负责对下级调度机构管辖设备和装置的职能管理。

3.2.1.11 负责调度管辖范围内的电力系统稳定管理。

3.2.1.12 负责编制山西电网年度事故拉闸限电序位和电网超计划用电拉闸限电序位,报政府电力主管部门批准后执行。

3.2.1.13 负责组织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和电网调度自动化规划的编制工作。

3.2.1.14 负责编制管辖水电站水库发电调度方案,参与协调水电站发电与防洪、航运和供水等方面的关系。

3.2.1.15 负责收集、整理山西电网的运行资料,提供分析报告,负责组织实施提高电能质量、电网运行监控和调度管理水平的措施。

3.2.1.16 负责与并入山西电网的发电企业签订并网调度协议。

参加与外省电网的联网方案的制定工作。

3.2.1.17 负责组织调度系统有关人员的业务培训,负责山西电网调度系统值班人员的考核、上岗合格证书颁发等工作。

3.2.1.18 参与电网前期规划设计审查工作,对电力系统的长远规划、初步设计(包括新、扩、改建工程)提出意见和建议,。

3.2.1.19参加拟定发供电量及电网联络线的送受电量计划、并逐月下达实施。

监督发供电计划执行情况,严格控制按计划指标发电、用电。

3.2.1.20根据电力行政主管部门的用电负荷分配指标,结合电网运行要求,下达并监督地区调度部门执行。

3.2.1.21参与制定山西电网经济(节能)技术指标,加强电网运行经济(节能)分析,提出改善电网经济(节能)运行的措施。

3.2.1.22 协调调度管辖范围内的涉及电网运行管理的其它工作。

接受上级电力管理部门、调度机构授权或委托的与电力调度相关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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