处向山垃圾场垃圾渗滤液处理在线监测设备维修及运行维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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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向山垃圾场垃圾渗滤液处理在线监测设备维

修及运行维护

Company Document number:WTUT-WT88Y-W8BBGB-BWYTT-19998

马鞍山市环境卫生管理处向山垃圾场垃圾渗滤液处理在线监测设备维修及运行维护服务采购需求

(仅供参考,具体以采购文件为准)

采购清单

在线监测设备维修项目及技术要求

1、基本要求:

对向山垃圾场现有DL2001A型COD分析仪、DL2003型NH3-N分析仪、

PH/ORP CONTROLLER YP-100型PH分析仪、SYCAMIN MODEL UF53型流量计等垃圾渗滤液处理在线监测系统设备进行全面检修,更换现有仪器设备上所有老化及不良零配件,对部分落后不适用的设备进行淘汰更新,对所有管路等设施进行清洗保养,通过维修使整个系统具备完整的操作、测试、分析、运行、数据上传等功能,从而保证在线监测工作正常开展。

2、技术要求:

(1)对现有在线监测系统所有设备、设施逐一进行现场检测,摸排出需要维修或更换的部件及设备,制订详细的维修工作计划。

(2)更换仪器上的所有老化及不良配件;更新部分落后、不适用的设备。(3)清洗停用期间残留在系统内的试剂和形成的结块,更换NH3-N、COD在线监测仪上的全部试剂阀。

(4)凡列入维修清单要求更换的材料或配件,无论系统中原有该类型材料或配件能否继续使用,皆一律按要求更换新品。

(5)为使维修后的设备具备操作一致性,COD在线监测仪与NH3-N在线监测仪应换装同类型的操作显示屏。

(6)所有产品的质量和技术先进性不低于现有设备原装产品。

(7)维修后的在线监测设备必须具备完整的操作、测试、分析、运行、数据上传等功能,确保能正常稳定工作。

在线监测系统运行维护服务内容及要求

1、基本要求:

要求通过第三方的专业化运行维护,切实提高设备管理水平和在线监测系统的运行质量,做到试剂更换及时、仪器故障迅速修复、数据传输准确等,同时加强与环保部门的沟通与协调,使在线监测系统运行始终符合规范要求。

2、运行维护服务内容及要求:

运行维护服务的时间为3年(自维修调试完毕且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运行维护服务的范围包括:在线COD分析仪、在线氨氮分析仪、数据传输仪器、分析仪的取样泵、取样管线、电气回路、无线设备、流量设备等在线监测系统所有设备和设施。

(1)建立健全相关的岗位责任制、操作规程及维护保养制度,建立相关的工作台帐,记录运行情况等。

(2)定期进行仪器运行状态现场检查,进行必要的校准、维护、维修、耗材及试剂更换等工作,以保障仪器准确可靠运行。具体包括:

①负责仪器设备耗材、试剂、维修配件的供应,承担日常维修检验、校准费用。

②检查各种仪器设备、设施等运行及使用是否正常,各项技术参数是否正确。

③清洗仪器的取样管路和自动监测仪的反应池。

④检查自动监测仪试剂余量和有效期,定期更换试剂;检查仪器废液量,并将废液带回统一处理。

⑤仪器各项参数部件正常后,自行对仪器进行质控比对,根据排水的污染物(NH3-N、COD、总磷等)选择两个标准液对仪器进行检定,并做好记录。

⑥对流量计零点进行校正;清洗PH探头,用标准液对探头进行校正或及时更换探头。

(3)按时远程检查仪器设备及数据传输系统运行状况。

(4)负责做好环保季度比对工作。

(5)工作人员持证上岗。在发现现场设备或监测数据异常时,24小时内到现场,48小时内解决仪器故障问题,并以书面形式提交采购人和环保主管部门。(6)每月向环保等有关部门作运营工作报告,陈述在线监测系统的运营情况,自觉接受环保部门的监督、检查、考核、指导,及时汇报突发事故或仪器故障情况。

(7)所有运营设施的检修维护记录、报表均一式三份,建立运营档案,提交采购人及环保主管部门各一份。

(8)承担由于运营工作失误、经环保部门判定是运营方责任而造成的环保罚款。

(9)自动监控系统在日常维护、现场管理、仪器检验校准以及数据采集和上报等方面严格按照《马鞍山市污染自动监控系统管理办法》执行。

注:1、如果在技术参数或配置中标明了品牌或产地,则仅供参考,并非指定,供应商可以选用替代的方案,但这种替代整体上要优于或相当于谈判文件的相关要求。

2、为鼓励不同品牌的充分竞争,如某货物或设备的某技术参数或要求属于个别品牌专有,则该技术参数及要求不具有限制性,供应商可对该参数或要求进行适当调整,并应当说明调整的理由,且此调整须经谈判组审核认可。

商务要求

1、所有货物(包括零部件)须为全新的、未使用过的原装合格正品。提交货物(含相关服务)的技术参数和配置应与谈判文件的要求及其谈判响应文件的技术响应表(如果被谈判组接受的话)相一致。若谈判文件及谈判响应文件中无相应说明,则以国家有关部门最新颁布的相应标准及规范为准。供应商对技术参数的响应情况需提供相关技术证明文件(产品彩页或厂家官网截图或第三方检测报告或产品使用说明书)予以证明,否则谈判组有权视为不响应。

供应商提供的相关技术证明文件中关于同一技术参数的表述不一致时,相关技术证明文件的效力顺序依次为第三方检测报告、产品使用说明书、厂家官网截图、产品彩页。

2、所有货物必须符合国家相关强制性要求。

3、技术支持

成交供应商应向采购人提供全方位、及时而有效的技术支持和服务。

成交供应商负责供货、调试完毕。

4、质保及售后服务:

成交供应商须提供至少3年的免费质保服务(自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所有质保费用均已包含在报价中。

成交供应商须设有维修服务电话,负责解答用户在货物使用中遇到的问题,及时提出解决问题的建议和方法。

售后服务响应时间:如货物出现质量问题,电话响应无法解决,成交供应商必须在接报修电话24小时内到现场,且故障修复时间不超过48小时,如现场不能解决问题,须提供代替的设备或货物备用。

5、培训:成交供应商必须保证免费为采购人提供上门调试等技术培训,直至其能熟练独立操作及日常维护与保养,简单故障诊断与排除。

6、交货期:合同签订之日起20日内维修调试完毕。

7、交货及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8、验收:

采购人和相关部门按照谈判文件和谈判响应文件承诺进行验收。谈判文件没有规定和谈判响应文件没有相应承诺的,按照下列原则进行验收:有国家标准的按照国家标准验收,没有国家标准的按行业标准验收,无行业标准的按地方或企业标准验收,成交供应商予以配合。涉及安全、消防、环保等需要由质检或行业主管部门验收的项目,采购人须约请相关部门和专家参加项目验收。所有需要质检部门进行检测才能使用的设备,报价中必须包含首次检测费用。

货物在验收时,供应商应提供发票、制造厂家出具的产品合格证书、装箱清单等, 涉及进口的产品、部件、配件等须提供中国海关进口货物报关单、完税证明及商检证明等材料;提供有关货物的保养修理所需的各种随机工具及全部有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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