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木种苗工程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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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木种苗的培育技术及管护

林木种苗的培育技术及管护

林木种苗的培育技术及管护林木种苗的培育是保障林业生产的基石,实现科学高效、宜林宜草、绿色生态的林业发展,培育健壮、抗逆能力强的苗木是林业生产的基本要求。

下面介绍林木种苗的培育技术及管护。

1.选用适宜土壤:首先,在培育林木种苗中,选用适宜的土壤是很重要的。

好的土壤可以显著提高苗木生长速度和成活率。

如长江中下游地区,淤泥质土壤很适合黑松、马尾松和其他松类的生长;淋洗土壤对杨树、柳树等生长适宜。

2.采取正确的育苗方式:育苗方式要根据不同树种的生长习性和根系状况加以选择,如无根扦插繁殖方式适用于柳树、紫薇等木本花卉;分层育苗适用于柞、柳、杨、松等树种。

而黄杨、荣松、衫树等乔木的扦插繁殖就相反,采用扦插繁殖方式半年内就可以成活。

3.适当控制关键时期:关键时期是苗木生长最繁忙、最关键的时期,该阶段的水分、营养供应非常重要。

如幼苗从返青到落叶开花的生长期,正是需要充足地光照、温度适宜和水分供给充足的时期,若玉兰、杜鹃等落叶树林木缺少充足的水分供给,将会造成苗木干旱,导致树根活力降低。

4.除草防虫:常见的林木害虫主要为松材线虫、介壳虫、小菜蛾等。

对于种植区域内高危害物种应做好防疫工作,以松材线虫为例,应在入口疫情查验站进行检疫,不得携带扦插、种子苗木和土壤等植株。

防虫的同时,勤松土、锄草能增强苗木的耐旱、适温和抗病能力。

1.及时浇水:浇水的时机要视林木的生长及所在的气候、土壤条件来定,苗圃所在地气温高,土壤干燥时,必须加强栽培区内的灌溉工作,养护工作始终保证苗子及时吸收足够的水分。

2.施肥养护:肥料成分应配方合理、科学准确且施用量正确,要保证苗木得到适度的营养,促进根系发育和提高生长速度,但不能过量,以免导致苗木生长劣化和白化等情况。

3.及时修剪:修剪的目的是控制冠型和维持苗木的健康状态,通过植株合理造型,使人为控制树木的成长方向和枝干分布。

络枝菌丝在湿润的环境中会扩散,所以处理过的或需要处理的地方,都应该在剪完后及时对草丛留下的残余进行清除。

林业种苗管理措施及生产技术研究

林业种苗管理措施及生产技术研究

林业种苗管理措施及生产技术研究林业种苗管理措施是保证林木生长发育的基础,对于林业种苗的生产和管理技术进行研究对于提高林木的生长速度和质量具有重要意义。

下面将对林业种苗管理措施及生产技术进行详细论述。

一、林业种苗管理措施1. 土壤管理:种苗生长的土壤条件对其生长发育起着关键作用。

要保证种苗在成长过程中获得适宜的土壤湿度、通风和养分供应。

种苗生产过程中要加强土壤调理,添加适量有机肥和矿质肥,保持土壤适宜的水分含量,提供良好的土壤通气条件。

2. 控制病虫害:种苗生长过程中易受到病虫害的侵害,对其生长发育造成重大影响。

要采取综合防治措施,如选用抗病虫害品种、合理施用农药、消除病虫害源等,确保种苗健康生长。

3. 应用适宜的培育方法:种苗培育方法的选择对于种苗生长发育的速度和品质具有重要影响。

要根据具体树种的生物学特性和生态习性,选择适宜的培育方法,如播种、定植、移栽、嫁接等,确保种苗的生长质量。

4. 规范的灌溉和施肥:灌溉和施肥是种苗生长发育过程中必须进行的基本措施。

要合理把握树种的水分需求和养分需求,制定科学合理的灌溉和施肥方案,使种苗得到足够的水分和养分供应,以促进种苗的正常生长。

5. 定期修剪和整形:种苗在生长过程中有可能出现分枝过多、枝干繁茂等问题,影响到种苗的整体生长。

要进行定期修剪和整形,清除多余的枝干和枝条,调整种苗的生长方向,保证种苗的优良形态。

二、林业种苗生产技术研究1. 选种和育种技术研究:选种和育种是提高林木种苗品质的关键技术。

通过对种苗的生物学特性和经济性状进行研究,选取适宜的母本和父本,进行人工授粉和有性繁殖,获得具有优良性状的种苗。

2. 种苗繁殖技术研究:种苗的繁殖方式主要有性繁殖和无性繁殖两种。

要进行种苗繁殖技术的研究,探索适用于各种树种的繁殖方法,如扦插、分株、嫁接、播种等,提高种苗的繁殖效率和质量。

3. 种苗耐逆性技术研究:种苗在生长发育过程中容易受到环境的影响,如温度、湿度、光照等。

林业种苗管理措施及生产技术探讨

林业种苗管理措施及生产技术探讨

林业种苗管理措施及生产技术探讨随着生态环境保护意识的增强和森林资源的稀缺性,林业种苗管理成为了林业生产的重要环节。

良好的种苗管理措施和生产技术可以有效提高种苗的存活率和生长速度,保障森林资源的可持续利用和保护。

本文将探讨林业种苗管理措施及生产技术的相关问题,并提出一些改进建议。

一、林业种苗管理措施1. 选址和土壤改良种苗选址是种苗生产的第一步,必须选择适宜的土地。

一般来说,应选择土壤肥沃、排水良好、阳光充足的地方。

还要根据土壤类型和特点进行土壤改良,包括施肥、翻耕、改善排水等措施。

2. 种苗采集和培育种苗的采集和培育对于种苗的质量和数量都至关重要。

采集时要选择健康、无病虫害的种子或幼苗,并在适宜的条件下进行培育,包括水、养分、温度等方面的控制。

3. 病虫害防治在种苗的生产过程中,病虫害防治是一项重要的工作。

要加强对种苗的监测和防治,及时发现并治理病虫害,采取合理的防治措施,以保障种苗的健康和生长。

4. 种苗使用和管理在种苗使用和管理中,要根据各个阶段的生长需求,合理规划施肥、浇水、修剪等工作,保证种苗的健康生长。

同时还要加强对种苗的管理,提高种苗的成活率和生长速度。

二、林业种苗生产技术探讨1. 空间利用技术在种苗的生产中,合理利用空间是提高产量的关键。

可以采取立体栽培、间作、套种等技术,提高单位面积的种苗产量。

2. 水培技术水培技术可以提高种苗的生长速度和存活率,并且可以减少土壤病虫害的侵害。

通过在水中添加适当的养分,可以满足种苗生长的需要。

3. 采用新材料和新技术随着科技的不断进步,新材料和新技术也被应用到了林业种苗的生产中。

比如利用生物技术培育新品种,使用新型材料改善土壤条件,利用无土栽培技术等。

4. 自动化生产技术自动化生产技术可以提高生产效率,降低人工成本,并且可以减少人为因素对种苗生长的干扰。

比如利用自动浇水、自动施肥、自动控温等设备,可以提高种苗的质量和数量。

三、改进建议1. 加强科研力量应加强林业种苗生产技术的研究和开发,尤其是在新材料、新技术、自动化生产技术等方面的研究工作,推动林业种苗生产技术的不断进步。

林业种苗管理措施及生产技术分析

林业种苗管理措施及生产技术分析

林业种苗管理措施及生产技术分析林业种苗是保障林木良好生长发育、提高林木经济价值的重要因素。

林业种苗管理包括育苗、移栽、定植等多个环节,有效的管理措施和生产技术能够提高种苗质量,降低死亡率,提高生产效益。

一、育苗管理措施育苗是指从种子或组培中培育出新苗的过程,是种苗生产的第一步。

育苗的管理措施主要涉及育苗材料的选择、育苗介质的配置、温度湿度的控制、病虫害的防治等方面。

1. 材料选择苗木的品种、树龄和育苗材料的选择直接关系到苗木生长和发育的性状和品质。

在育苗中应选择优质的种子或组培,经正规检测合格的品种品系作为育苗材料,即使是自己采集的优良种子也要先经过筛选、分级处理以减少不优质的苗木产生。

2. 介质配制育苗介质是育苗的基础,通过调整介质的物理性质、化学性质和生物性质来适应苗木根系的吸收需求。

适当配制种苗育苗介质,能够降低水肥浸剂浓度、缩短生长周期并提高定植成活率。

3. 温度湿度控制温湿度是育苗中的关键环节,必须控制在一定范围内才能满足苗木的生长和发育需求。

在育苗中需要适时调整环境的温湿度,使苗木在舒适的环境中良好生长。

4. 病虫害防治病虫害是育苗过程中最关键的问题之一,严重影响着苗木的生长和发育,容易产生成本高、生产周期长、效益低等问题。

需要采取预防和治理措施对苗木进行有效的保护,对病虫害进行监测,定期喷洒杀菌剂,提高苗木抗病能力等。

移栽是将苗木从育苗基地或苗圃上采出,并移植到定植地点上的过程,是种苗生产的重要环节之一。

移栽管理措施主要包括选址、统一标准、移栽时机、适宜天气、适当修剪等方面。

移栽的选址需要考虑土壤、环境和地形等因素,选择良好的土地、适宜的土壤并进行充分的改良和处理,以达到移栽苗木的生长需要。

2. 统一标准为保证移栽质量,必须对苗木进行标准化,制定标准化的质量评估体系,制定标准的株距、行距、树高、分枝基数、分枝高度、分枝质量等标准,并对苗木进行划分等级,以达到良好的定植效果。

3. 移栽时机移栽时机是影响苗木生长和发育的重要因素,应该根据苗木的树龄、生长特性和气象条件等综合因素来确定。

林业种苗管理生产技术及实施要点解析

林业种苗管理生产技术及实施要点解析

林业种苗管理生产技术及实施要点解析
种苗是林业生产中的重要环节,确保种苗质量和数量,是增强林业生产能力的基本条件。

林业种苗管理生产技术及实施要点如下:
一、种苗选制
1. 选制品种:选择适应当地生态环境的优良品种;考虑未来的市场需求。

2. 选制母树:选择优良的母树作为种子基础,母树应有较高的生长力、生殖力和抗病能力;种子的采集应在树的最佳成熟期。

3. 选制育苗介质:使用肥沃、透气性好、保水能力强的介质。

二、移植管理
1. 移植时间:在气温适宜、湿度适当的时候,尽量避免在夏季高温和冬季严寒时移植。

2. 移植前处理:将种苗在移栽前适当修剪,将根和叶片等剪去一部分,有助于种苗重新生长。

3. 移植方法:将种苗在移植前浸泡于水中,使其根系充分吸水;在移植时要保留根系,避免损伤根系结构。

三、育苗管理
1. 温度管理:育苗时应严格控制室内温度,保持在适宜的温度范围内,使种苗健康成长。

2. 光照管理:对于需要光照的种子,应尽可能提供适宜的光照条件,使种苗生长更加繁茂。

3. 喂养管理:育苗时需适当施用肥料,补充种苗所需营养,提高种苗的质量。

四、防治管理
1. 防治病虫害:及时发现病虫害,并采取有效的防治措施;可采用生物防治,减少化学农药的使用。

2. 防治枯萎病:及时修剪枯死的叶片和枝梢,避免病菌传染;可针对不同的病原菌采用不同的防治措施。

林业种苗管理措施研究

林业种苗管理措施研究

林业种苗管理措施研究林业种苗管理是保证林木健康生长的重要环节,对于提高林木的存活率、生长速度和品质都具有重要意义。

本文主要对林业种苗管理的措施进行研究,旨在提高林业种苗管理的科学性和有效性。

1. 种苗生产管理措施(1)选择优质种源:优质种源是种苗生产的基础,应选择适应生态环境、生长快、抗逆性强的优良品种进行繁殖。

(2)科学施肥:在种苗生产过程中,根据不同种苗的养分需求,合理施肥,提供充足的营养物质,保证种苗正常生长。

(3)合理灌溉:根据种苗的水分需求,合理控制灌溉水量和频率,保持种苗的适度湿润环境,避免过湿或过干对种苗产生不良影响。

(4)定期疏除杂草:杂草会竞争种苗的养分和水分资源,同时也容易传播病虫害,需要定期对苗圃进行杂草清除工作。

(1)规范整地作业:在苗圃建设过程中,要进行规范整地,确保苗圃土壤良好的通气性和保水性,为种子发芽和苗木生长提供良好的环境。

(2)科学育苗技术:采用适宜的育苗基质、提供适当的光照和温度条件,保证种子发芽和幼苗生长的良好条件,提高苗木的成活率和幼苗质量。

(3)严格病虫害防治:定期进行病虫害的监测和防治工作,发现有害生物及时采取相应的防治措施,防止病虫害传播和危害苗圃。

(4)科学定植和保护:在种植过程中,根据种苗的生理特点和生长需要,采取适当的定植和保护措施,确保苗木的正常生长和发育。

(1)建立种苗质量追溯体系:建立种苗质量追溯体系,对种苗的生产、检验、运输等环节进行全程管理和监控,确保种苗质量可追溯。

(2)制定合理的销售政策:根据市场需求和林木培育计划,制定合理的种苗销售政策,提供正品、优质的种苗产品。

(3)加强销售渠道管理:建立健全的种苗销售渠道,加强经销商的培训和管理,确保种苗能够及时、准确地送达客户手中。

(4)加强售后服务:建立健全的售后服务体系,及时解决客户在种苗使用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并提供技术指导和咨询,增强客户对种苗的满意度。

林业种苗管理的措施包括种苗生产管理、种苗质量管理和种苗销售管理三个方面,通过合理施肥、灌溉、疏除杂草等措施,提高种子发芽和幼苗生长的环境条件;通过科学育苗技术、病虫害防治、定植和保护等措施,促进苗木的健康生长;通过建立种苗质量追溯体系、制定合理的销售政策、加强销售渠道管理和售后服务等措施,提高种苗的质量和客户满意度。

林木种苗的培育技术及管护

林木种苗的培育技术及管护

林木种苗的培育技术及管护植树造林是保护生态环境、改善人居环境的重要举措。

而在植树造林的过程中,种苗的培育技术及管护至关重要。

只有通过科学的种苗培育技术和有效的管护措施,才能培育出高质量的苗木,保证植树造林的成效。

下面将为大家详细介绍林木种苗的培育技术及管护。

一、林木种苗的培育技术1. 种子采集种苗的培育首先要从种子的采集开始。

种子的采集要在果实成熟后进行,种子成熟的特征包括果实外表变色或者看到种子裂开,种子颜色加深。

采集种子后,要进行初步的加工处理,去掉果皮或果壳,保持种子的完整性。

选择健康、成熟的种子进行培育,才能保证种苗的质量。

2. 播种在播种前,需要对种子进行处理,包括种子的消毒、萌发处理等。

消毒可以有效防止病虫害的发生,提高种子的成活率。

萌发处理可以促进种子发芽,提高苗木的成活率。

播种时,要选择适宜的季节和气候条件,保证种子的顺利发芽。

3. 育苗种子发芽后形成的幼苗需要进行育苗,包括适时的灌溉、施肥、除草等工作。

对幼苗的育苗工作要及时,各项措施要有计划地进行,以保证幼苗的良好生长。

在育苗的过程中,需要注意环境的调控,保证适宜的温度、湿度等条件,避免因外界环境带来的不利影响。

4. 移栽当幼苗长到一定程度后,需要进行移栽。

移栽前要对苗木进行适当整形,保证苗木的健康生长。

选择适宜的移栽季节和土壤条件,保证移栽后苗木的成活率。

移栽后要适当进行补水、施肥等工作,以促进苗木的生长。

5. 疏密管理不同种类的苗木需要进行疏密管理,以保证苗木的生长空间。

疏密管理不仅是为了保证苗木的正常生长,也是为了减少病虫害的发生。

定期对苗木进行疏密管理,保证苗木的健康生长。

6. 病虫害防治在苗木培育的过程中,病虫害的防治是至关重要的。

通过加强苗木的保护、改善生长环境等措施,可以有效防止病虫害的发生。

一旦发现病虫害的存在,要及时采取合适的防治措施,避免病虫害对苗木造成严重的影响。

二、林木种苗的管护1. 灌溉对苗木进行适时的灌溉是苗木管护的重要环节。

林木种苗的培育技术及管护

林木种苗的培育技术及管护

林木种苗的培育技术及管护林木种苗的培育技术及管护是林业生产的重要环节之一,对于种苗的培育和管护工作的质量直接影响到后期的生长和发展,因此需要科学合理地进行种苗的培育工作,并做好管护工作,提高种苗的成活率和生长率,促进林木的健康生长。

本文将就林木种苗的培育技术及管护进行详细的介绍。

一、林木种苗的培育技术1.选择良种优质的种子种苗的品质直接取决于种子的质量,因此应选择健康、优质的种子进行培育。

在选择种子时,应选择外观完整、无病虫害、萌发力强、适应性好的种子,避免使用变异种子或者杂交种子。

2.合理的播种时间和深度不同种类的林木种子在播种时间和深度上有所不同,一般而言,应选择生长旺盛的季节进行播种,保证种子能够顺利地生根发芽。

对于播种时间较短的种子,可以适当提前进行催芽处理,提高发芽率和成活率。

3.科学施肥和浇水在种苗的培育过程中,适量的施肥和浇水是至关重要的。

在营养土的基础上加入适量的有机肥料和矿物质肥料,保证种苗的养分供应。

要根据不同种苗的生长需求,控制好施肥的时间和量,避免出现肥料过量或者缺乏的情况。

在浇水方面,应选择早晨或傍晚进行浇水,保持土壤的含水量,避免因为土壤干旱导致种苗的死亡。

4.科学管理和调控在种苗的培育过程中,还需要进行科学的管理和调控。

及时除草、喷洒杀虫剂和杀菌剂,防止病虫害的侵害,保证种苗的健康生长。

还要注意对种苗的营养状态和生长状况进行观察,及时调整环境和管理措施,保证种苗的健康生长。

二、林木种苗的管护1.定期除草在种苗的生长过程中,苗圃里往往会长出一些杂草,这些杂草会占用土壤的养分和水分,对种苗的生长会造成一定的影响。

因此需要定期进行除草工作,保持苗圃的整洁,并且可以通过除草来松土,促进土壤通气,有利于种苗的生长。

2.注意环境保护在苗圃的管理过程中,需要注意环境的保护,保持种苗生长的环境整洁和清新。

及时清理落叶杂物,避免积水和滞留,防止病虫害的滋生。

还要注意保护苗圃周围的植被,避免因为乱砍乱伐导致的水土流失和生态平衡的破坏。

徐州市林木种苗管理办法(1998年修正)

徐州市林木种苗管理办法(1998年修正)

徐州市林木种苗管理办法(1998年修正)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徐州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1998.01.17•【字号】徐州市人民政府第37号令•【施行日期】1995.01.01•【效力等级】地方政府规章•【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森林资源正文徐州市林木种苗管理办法(1994年11月22日徐州市人民政府第7号令发布1998年1月17日徐州市人民政府第37号令修改)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护林木种苗质量,促进林业生产的发展,根据国务院《种子管理条例》,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林木种苗是指用于林业(含果、桑)以及观赏的苗木木本花卉生产的籽粒,果实和根、茎、苗、芽等繁殖、生产材料。

第三条凡在本市行政辖区内专业从事林木种苗生产、经营以及使用林木种苗的单位和个人,均须遵守本办法。

第四条各级林业行政主管部门主管林木种苗的生产、经营和使用管理。

园林、绿化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配合林业部门共同做好林木种苗的管理工作。

第五条市林业行政主管部门负有下列职责:(一)全面负责本市林木种苗工作;(二)本市造林绿化所需林木种苗的引种和保存;(三)确定本市应推广的树种和品种(系);(四)种子园、母树林、采穗圃等林木良种基地的规划布局、技术指导和业务监督;(五)本市范围内林木种苗的检验和检疫;(六)审批林木种苗生产,经营许可证。

第六条县(市)和贾汪区林业行政主管部门负有下列职责:(一)辖区内各类测定林、试验林、母树林、种子园、采穗圃的生产管理;(二)根据国家和省、市下达的任务建立示范苗圃;(三)对乡(镇)林业工作站的林木种苗工作进行监督指导;(四)辖区内林木种苗的检验和检疫;(五)在本办法规定的权限内审批林木种苗生产和经营许可证。

第七条乡(镇)林业工作站受县(市)、区林业主管部门的委托,管理本乡(镇)的林木种苗工作。

第八条林木种苗的生产、经营实行许可证制度。

专业从事林木种苗生产、经营的单位和个人未取得生产、经营许可证的,不得从事林木种苗的生产和经营。

林业种苗管理措施及生产技术分析

林业种苗管理措施及生产技术分析

林业种苗管理措施及生产技术分析林业种苗管理是指树木种子繁殖、育苗、苗木培育和苗木保存等一系列工作。

它关系到林木资源的可持续利用和生态环境的改善,是林业生产的基础工作之一。

种苗管理的好坏直接关系到树木的生长质量、数量和林业资源的更新,也对于森林植被的形成和丰富有着十分重要的作用。

科学合理的种苗管理措施和生产技术是保障林业发展的关键。

一、种苗管理措施(一)树木种子繁殖1. 采集种子:在进行树木种子的繁殖时,首先要采集来自健康、生长良好的树木的种子,保证种子的品质。

2. 种子处理:对采集来的种子进行清洗、消毒,去掉外壳等工作。

3. 种子贮藏:将处理好的种子储存放在干燥通风的地方,避免发霉和变质。

(二)育苗1. 种子播种:根据树种的特点和生长环境的不同,选择合适的播种方法和时间,促进种子的萌发。

2. 苗床管理:对于播种后的苗床进行定期浇水、保湿、松土等管理,让种子顺利生长。

3. 优质育苗:保证苗木生长适温、光照、湿度等生长环境,并定期施肥、防治病虫害,提高苗木的生长质量。

1. 苗移植:当幼苗长大一定程度后,将其移植到规模化的苗圃,方便进行管理和观察。

2. 苗圃管理:对移植后的苗木进行适量修剪,培育健壮的苗木。

3. 耕耘施肥:对苗圃进行合理的耕耘和施肥,补充土壤养分,促进苗木的生长。

(四)苗木保存1. 老苗处理:对已经长大的苗木进行选择性的疏伐,保留优质的苗木用于造林。

2. 苗圃环境:对于尚未移植的苗木,要保持苗圃的环境整洁,避免病虫害的发生。

3. 种苗库存:定期检查和维护已有的种苗库存,保证种苗的质量和数量。

二、生产技术分析(一)育种技术1. 移植技术:移植苗木要注意保护苗木的根系,预防苗木移植过程中的损伤。

2. 施肥技术:要根据苗木的品种和生长环境,合理施用有机肥和无机肥,促进苗木的生长。

3. 定植技术:在进行苗木定植时,要注意土壤的松软和树木的密植度,保证苗木的生长环境。

(三)病虫害防治技术1. 预防为主:要从源头上做好病虫害的预防工作,保证苗木生长环境的清洁和卫生。

林木种苗的培育技术及管护

林木种苗的培育技术及管护

林木种苗的培育技术及管护林木种苗的培育技术及管护是指在林木种子萌发的基础上,经过播种、育苗、移栽等一系列工艺,培育出健壮的林木种苗,并进行科学的管理和养护,以确保种苗的生长发育和成活率。

下面就林木种苗的培育技术及管护进行详细介绍。

一、种苗的采集和处理种苗采集应选择成熟度适宜的种子,保证种子的品质。

采集种子后,应及时进行处理,如去除杂质,清洗去除壳层,去除有害真菌等。

二、播种播种是将种子放入培育基质中,让其发芽生根的过程。

播种时应选择适宜的播期、播种深度和播种密度。

播种深度一般为种子直径的1倍左右,播种密度应根据种子大小和实验结果确定。

三、育苗育苗是指种子从发芽到出苗的过程。

合适的温度、湿度、光照和通风等对种子生长发育至关重要。

种子在育苗箱或育苗床中应保持适宜的湿度和通风,避免过湿或过干导致种子腐烂或干枯。

要注意光照和温度的调节,有助于促进种子的发芽和生长。

四、移栽在种子长出小苗后,需要进行移栽。

移栽时应选用合适的容器和育苗基质,保证苗木生长的良好环境。

移栽的时间应选择在适宜的季节,避免气温过高或过低对苗木的伤害。

五、管理与养护1.水分管理:保持适宜的土壤湿度,避免过湿或过干。

2.营养管理:根据苗木的需要,及时给予适量的肥料,提供充足的营养。

3.病虫害防治:定期巡视,发现病虫害及时采取措施进行防治。

4.修剪管理:适时进行修剪,促进苗木的分枝和生长。

5.环境管理:控制温度、湿度和光照等因素,创造适宜的生长环境。

六、品质评价与筛选对培育的种苗进行品质评价,包括苗高、粗细度、根系发达程度等方面。

根据评价结果,确定出优良种苗,留下用于下一步的培植工作。

林木种苗的培育技术及管护需要科学的方法和合理的管理措施。

通过合理的种子选择、播种、育苗、移栽、管理与养护等一系列工作,可以培育出优质的林木种苗,为森林和绿化建设提供健康而丰富的资源。

林木种苗的培育技术及管护

林木种苗的培育技术及管护

林木种苗的培育技术及管护林木种苗的培育技术及管护是森林种苗工程的重要内容之一。

良好的林木种苗培育技术和管护措施,能够提高种苗的质量和成活率,为森林资源的保护和利用提供可靠的物质基础。

下面将为大家介绍林木种苗的培育技术及管护的一些关键点。

林木种苗的培育技术主要包括发芽播种、移栽定植、肥水管理、病虫害防治等方面。

在发芽播种阶段,应选择优质种子,进行催芽处理,控制播种量和播种深度,提供适宜的生长环境,如温度、湿度等。

移栽定植阶段要注意选用适宜的土壤和栽培容器,控制移栽时间和方法,确保苗木的生长质量。

肥水管理方面,要根据不同种类的林木和生长阶段的需求,合理施肥、浇水和排水,保持土壤湿润和通气。

病虫害防治方面,要定期巡查,及时发现病虫害,采取相应的防治措施,如喷洒农药、拔除感染苗木等。

林木种苗的管护工作主要包括除草、灌溉、修剪和疏密等方面。

除草是保持苗圃环境整洁和减少杂草对林木生长的竞争的重要手段,要定期除草,注意清除深入生长的杂草根系。

灌溉是苗木生长不可或缺的环境条件之一,要根据苗圃内土壤湿度情况和气候条件,及时进行浇水,保持土壤湿润。

修剪主要是为了控制苗木的生长方向和形态,促进苗木的直立生长和分枝均衡。

疏密是为了调整苗木的种植密度,防止苗木之间的竞争,同时使得每株苗木能获得充足的阳光和养分。

林木种苗的培育技术及管护还需要注意以下几点:1. 种苗保温:冬季寒冷或苗圃海拔较高时,要采取保温措施,如覆盖保温布或秸秆等,保持苗圃内的气温适宜。

2. 防止病虫害传播:定期清理苗圃周围的病虫害源,如感染的枯枝烂叶等,防止病虫害传播到苗圃内。

3. 消除过密:苗圃生长过密时,要及时进行疏密工作,调整苗木的种植密度,保证每株苗木的生长空间。

4. 建立培育记录:定期记录苗木的生长情况,如株高、地径、生长状态等,方便了解苗木的生长状况和调整管理措施。

林业种苗管理措施及生产技术分析

林业种苗管理措施及生产技术分析

林业种苗管理措施及生产技术分析林业种苗管理是指在林木种子繁殖、育苗、嫁接等生产过程中,针对不同的树种,采取各种措施进行管理,以获得优质的苗木,从而保证林业生产的顺利进行。

而种苗生产技术则是指在种苗管理过程中使用的各种技术手段和方法,包括育种技术、栽培技术、保护技术等。

本文将从种苗管理措施和生产技术两个方面对林业种苗进行分析。

一、林业种苗管理措施1. 选种优良树种。

选种是培育优质苗木的基础,应该选择抗逆性强、生长快、木材质量好的苗木品种。

考虑到林业生产的需求,也要选择适合当地环境和土壤条件的树种。

2. 种子采集和处理。

种子采集时要选择健康、完整的种子,同时进行种子的贮藏、处理、加工等,保障种子的品质,提高发芽率和苗木的生长速度。

3. 育苗基质管理。

育苗基质是种苗生长的土壤,必须具备通气性好、透水性好、保水保肥和轻质等特点,提供适宜的生长环境。

4. 苗木施肥。

施肥对苗木的生长至关重要,适量的施肥可以促进树苗的生长,增强树木的抗病能力。

5. 生产过程管理。

在种子发芽、幼苗生长过程中,需要进行及时的浇水、追肥、除草、病虫害管理等管理工作,确保苗木健康成长。

6. 种苗管理。

种苗管理包括整理、修剪、定植等工作,保证苗木长势良好,提高成活率。

二、种苗生产技术分析1. 种子处理技术。

种子处理包括浸种、种子消毒、着种腌种等技术,旨在提高种子的存活率和发芽率。

2. 育苗技术。

育苗技术包括室内育苗、露地育苗等技术,根据种苗品种和地域环境选择适宜的育苗方法。

3. 嫁接技术。

嫁接是一种常用的林木繁殖方式,可以通过嫁接技术将不同的树木品种进行组合,提高树木的生长速度和木材品质。

4. 种苗保护技术。

在种苗生长期间,病害和虫害对苗木的影响很大,所以需要采取相应的保护技术,包括喷药、灭虫、防治病害等措施。

5. 种苗养护技术。

种苗养护技术包括灌溉、施肥、修剪等技术,旨在提高苗木的生长速度和品质。

林业种苗管理措施及生产技术对于林木的生长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吉林市林木种苗管理暂行办法

吉林市林木种苗管理暂行办法

吉林市林木种苗管理暂行办法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吉林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1992.10.19•【字号】吉林市人民政府令第46号•【施行日期】1992.12.01•【效力等级】地方政府规章•【时效性】已被修订•【主题分类】森林资源正文吉林市林木种苗管理暂行办法(吉林市人民政府令第46号1992年10月19日)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对林木种苗的管理,提高林木种苗的质量,保护生产、使用和经营者的合法权益,促进造林绿化和林业生产的发展,根据国家和省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林木种苗,是指林业生产和造林、绿化用的各种乔木、灌木、木质藤本植物的种子、穗条等繁殖材料。

第三条凡在本市行政区域内从事选育、生产、经营、调运、使用林木种苗的单位和个人,必须遵守本办法。

第四条市林业行政部门是全市林木种苗的主管部门。

各县(市)、区林业和各级园林部门按分工负责林木种苗的管理工作。

各级工商、物价、农业、城建等有关部门应配合做好林木种苗的管理工作。

第五条林木种苗的生产、科研单位,要因地制宜搞好林木种苗的繁育推广,提高苗木质量,促进造林事业的发展。

第二章生产、繁育第六条市林业主管部门负责全市种子园、母树林、采穗圃的规划布局设计,并按有关规定上报审批。

第七条建立、调整种子园、母树林、采穗圃,必须符合规定和总体规划布局,并报市林业主管部门审批。

第八条经审核批准建立的母树林、种子园、采穗圃,由市林业主管部门发给经营许可证。

第九条培育和引进的种苗,必须经市林业主管部门或其指定的部门组织有关单位鉴定后,方可推广使用。

第十条林木种苗的生产单位必须严格执行有关规定,并按上级林业部门下达的计划,组织安排育苗生产。

凡出圃苗木必须达到国家规定的苗木标准,未达标的苗木不允许出圃上山造林。

第十一条种子园、母树林的抚育,必须提前调查设计,并按市林业主管部门下达的采伐计划进行。

市林业主管部门应优先保证种子园、母树林的采伐限额指标。

探究林业种苗管理措施及生产技术

探究林业种苗管理措施及生产技术

探究林业种苗管理措施及生产技术林业种苗管理是指对于各种树木、乔木、花木、灌木等幼苗,采取一系列的措施和技术手段,加以管理和照料,以保证它们能够健康茁壮地成长,为林木的种植和营造提供良好的种苗资源。

种苗的质量直接影响着后续的林业生产和生态保护工作,种苗管理措施及生产技术的研究和实践对于促进林业行业的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下面将就林业种苗管理措施及生产技术展开一番探究。

种苗管理措施。

对于幼苗的管理,主要包括定植管理、人工培养和保护、生长调节和照管等内容。

1. 定植管理。

定植管理是指对种苗在土壤中的定植和翻土作业,其目的是为了保证种苗的生存和生长。

在进行定植管理时,需要注意选择土壤质地、排水状况和肥力情况良好的地块,避免水源过于干旱或水土流失的地段,以确保种苗的成活率。

2. 人工培养和保护。

为了保护种苗免受病虫害的侵害,需要进行有效的消毒和防治措施,及时清除杂草、灌木和藤蔓等杂物,保证种苗能够正常生长。

在干旱或洪涝等极端天气条件下,还需要采取相应的措施,为种苗提供适宜的生长环境。

3. 生长调节。

根据不同种苗的生长特点和生态环境的要求,需要进行相应的生长调节,如修剪、整形、疏密等,以确保种苗能够良好地成长。

4. 照管工作。

种苗的照管工作包括浇水、施肥、保温等,以及防风固沙、防止冰雹等自然灾害的影响。

只有通过细心的照管工作,才能确保种苗的健康生长。

种苗生产技术。

种苗的生产技术具有较高的专业性和技术性,需要根据不同的树种和生态环境做出相应的调整和改进。

1. 种苗筛选。

种苗的筛选是指根据种苗的品种、质量和用途等要求,对种苗进行筛选和分级,以确保所培育的种苗符合相关标准和要求。

2. 育苗技术。

育苗技术是指通过不同的育苗方法和技术手段,如播种、催芽、嫁接等,培育出符合标准和要求的种苗。

在育苗过程中,需要注意选择适宜的栽培基质、温度、湿度、光照等条件,以及进行相应的病虫害防治和生长调节。

3. 种苗繁殖技术。

种苗的繁殖技术包括种子繁殖和无性繁殖两种。

种苗工程管理制度

种苗工程管理制度

种苗工程管理制度一、总则1. 本制度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制定,旨在规范种苗生产、管理过程,保障种苗质量安全。

2. 种苗工程包括种子选择、育苗、田间管理、病虫害防治、收获储存等环节,每个环节都应严格遵守操作规程。

3. 种苗工程的管理应坚持科学发展观,注重生态保护和可持续发展,禁止使用未经批准的转基因种子和有害化学物质。

二、种子选择与采购1. 种子应选择适应性强、抗病性好、品质优良的品种,优先采用经过官方认证的种子。

2. 采购种子时,应向有资质的供应商购买,并索取种子质量检验报告,确保种子来源合法、质量可靠。

3. 种子入库前应进行严格的质量检验,不合格种子一律退回或销毁。

三、育苗管理1. 育苗地应选择土壤肥沃、排水良好的地块,避免连作障碍。

2. 根据不同作物的生长习性,合理安排播种时间,保证苗木有足够的生长期。

3. 育苗过程中应定期施肥、浇水,及时除草、松土,确保苗木健康生长。

四、田间管理1. 田间管理应根据作物生长周期制定详细的作业计划,包括施肥、灌溉、修剪、支架等工作。

2. 定期巡查田间,及时发现并处理病虫害问题,采取生物防治和物理防治为主,化学防治为辅的原则。

3. 对于成熟度不同的作物,应实行分批收获,避免早熟和晚熟作物混合,影响产品品质。

五、病虫害防治1. 建立健全病虫害监测预警系统,定期发布病虫害信息,指导农户科学防治。

2. 推广使用生物农药和天敌控制技术,减少化学农药的使用,保护生态环境。

3. 对于发生的病虫害,应及时采取措施进行隔离和治疗,防止蔓延。

六、收获与储存1. 收获时应避免恶劣天气,确保作物干燥无污染。

2. 收获后的作物应及时进行分级、包装,标明品种、产地、收获日期等信息。

3. 储存场所应保持干燥、通风、清洁,定期检查,防止种子发霉变质。

七、质量控制与追溯1. 建立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对种苗生产的每个环节进行监控和记录。

2. 对于出售的种苗,应提供详细的质量证明文件,包括品种说明、生产批次、检验报告等。

国家林业局林木种苗工程管理办法

国家林业局林木种苗工程管理办法

国家林业局林木种苗工程管理办法国家林业局林木种苗工程管理办法国家林业局关于印发《林木种苗工程管理办法》的通知(林场发[20__]531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林业(农林)厅(局),内蒙古、吉林、龙江、大兴安岭森工(林业)集团公司,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林业局:为进一步加强林木种苗工程管理,确保建设质量和成效,我局制定了《林木种苗工程管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20__年12月5日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林木种苗工程管理,确保工程建设质量,提高投资效益,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中央投资安排的林木种苗工程项目。

林木种苗工程包括:国家级林木种苗示范基地、省级林木种苗示范基地、林木良种繁育中心,林木良种基地、林木采种基地、苗圃、林木种苗质量监督检测站(检验室)、林木种子加工贮备设施设备和林木种苗信息化等建设项目。

第三条各级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林木种苗管理机构具体负责林木种苗工程项目的管理。

第四条林木种苗工程的各类建设项目必须严格履行国家规定的基本建设管理程序,建设项目经批准后方可组织实施。

第五条林木种苗工程项目的审批主要依据是国家、省级林木种苗工程建设总体规划。

林木种苗工程的建设项目坚持按项目投资、按规划设计、按设计施工、按标准监督检查验收的原则,实行监理制、招投标制,进行规范管理。

第二章组织管理第六条林木种苗工程实行国家林业局、省、地、县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四级管理体系。

实行主要领导负责制、项目法人责任制。

第七条国家林业局成立林木种苗工程建设领导小组,研究部署工程实施中的重大事项,协调计划、财政等有关部门,解决工程实施中的重大问题。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国家林业局国有林场和林木种苗工作总站。

各地要加强对林木种苗工程的领导,成立林木种苗工程领导小组,安排、审议、协调工程实施中的重大问题。

第八条国家林业局负责全国林木种苗工程总体规划编制、项目审查、审批,林木种苗工程项目实施的指导、组织、管理、检查、验收、监督等,并负责国家级、省级林木种苗工程实施的科技和管理干部的培训等工作。

林木种苗项目管理办法

林木种苗项目管理办法

林木种苗项目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林木种苗项目管理,确保项目建设质量,提高投资效益,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中央预算内林业基本建设投资的林木种苗项目。

第三条林木种苗项目包括:林木种质资源设施保存库、林木种质资源库、林木良种基地、林木采种基地、种苗繁育基地、林木种苗质检与机构能力建设等项目。

第四条各类林木种苗建设项目必须严格履行国家规定的基本建设管理程序,经批准后方可组织实施。

第五条林木种苗项目建设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紧紧围绕林业三大体系建设的任务,以全面推进林木良种化进程为核心,以提高森林质量和促进兴林富民为目标,充分发挥林木种苗在现代林业建设中的战略性和基础保障作用。

第六条林木种苗项目的审批立项主要依据国家和各省(区、市)林木种苗建设总体规划进行。

林木种苗项目坚持按项目投资、按设计施工、按标准监督检查验收的原则,实行项目法人制、监理制、招投标制、合同制,对项目进行规范管理。

第二章项目立项第七条每年年初,根据全国林木种苗发展规划和建设重点,由国家林业局商国家发展改革委下发《林木种苗项目建设指南》,明确本年度林木种苗项目建设重点和建设的主要树种。

第八条根据国家林业局和国家发改委下发的《林木种苗项目建设指南》,省级林业主管部门商省级发展改革委提出本辖区林木种苗项目建设指南及建设重点。

第九条林木种苗项目建设法人应是国有林场、种苗管理机构、国有科研机构等。

禁止租赁土地进行林木种苗项目建设。

第十条单个项目中央预算内投资不超过2亿元,但超过3000万元且国家投资占项目总投资的比例超过50%的,由国家发展改革委审批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国家发展改革委审批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时,必须有国家林业局的审查意见。

意见不一致的,暂缓审批。

第十一条国家林业局确定的国家重点林木良种基地项目、跨省区的国家级种质资源库项目以及国家林业局直属单位承建的林木种苗项目由国家林业局负责审批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第十二条其它林木种苗项目由省级发展改革委商省级林业主管部门进行审批。

林业种苗管理措施及生产技术的探讨

林业种苗管理措施及生产技术的探讨

林业种苗管理措施及生产技术的探讨林业种苗管理是指对林木种苗进行有效的管理和控制,确保其良好的生长和发育,从而保障林木的良好品质和数量。

种苗管理是林业生产中非常重要的环节,对于林木的生长和发展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下面将对林业种苗管理措施及生产技术进行深入探讨。

要做好林业种苗管理,必须有一套科学的管理措施。

一是要做好对土壤和环境的管理,在育苗种植的过程中,要选用富有机质、疏松透气、保湿保肥的土壤。

对育苗基地的环境也要进行管理,保证光照、温度、湿度等环境指标符合种苗的生长需要。

二是要做好对种苗的管理,包括合理的种植密度、及时的浇水施肥、定期的除草除虫等。

对于病虫害的防治也要及时有效,避免对种苗的伤害。

三是要做好对种苗的繁殖和选育工作,培育出优质的种苗品种,从根本上提高林木的产量和质量。

林业种苗管理的生产技术也是至关重要的。

一是要选择适合当地生长条件和气候环境的优质品种进行培育,保证其在当地的适应性和生长性。

二是要做好种苗的嫁接和移栽工作,保证嫁接成活率和移栽成活率,提高种苗的成活率。

对于不同的林木品种和生长阶段,采用不同的种植方法和管理技术,提高种苗的适应性和成活率。

三是要采用现代化的生产技术,包括病虫害的预防和控制技术、育苗基地的自动化管理和控制技术、种苗的生长调控技术等,提高种苗生产的效率和质量。

林业种苗管理是林木生产的基础和关键环节,对于提高林木的产量和质量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只有在科学的管理措施和先进的生产技术的支持下,才能培育出优质的种苗品种,从根本上提高林木的生长和发展水平,保障森林资源的可持续利用和保护。

林业种苗管理措施及生产技术的探讨,对于林业的发展和森林资源的保护有着非常重要的意义。

希望相关单位和专家学者能够加强对林业种苗管理的理论研究和实践探讨,为林木的生产和发展提供更加科学和有效的技术支持。

【2768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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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木种苗工程管理办法国家林业局关于印发《林木种苗工程管理办法》的通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林业(农林)厅(局),内蒙古、吉林、龙江、大兴安岭森工(林业)集团公司,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林业局:为进一步加强林木种苗工程管理,确保建设质量和成效,我局制定了《林木种苗工程管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2001年12月5日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林木种苗工程管理,确保工程建设质量,提高投资效益,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中央投资安排的林木种苗工程项目。

林木种苗工程包括:国家级林木种苗示范基地、省级林木种苗示范基地、林木良种繁育中心,林木良种基地、林木采种基地、苗圃、林木种苗质量监督检测站(检验室)、林木种子加工贮备设施设备和林木种苗信息化等建设项目。

第三条各级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林木种苗管理机构具体负责林木种苗工程项目的管理。

第四条林木种苗工程的各类建设项目必须严格履行国家规定的基本建设管理程序,建设项目经批准后方可组织实施。

第五条林木种苗工程项目的审批主要依据是国家、省级林木种苗工程建设总体规划。

林木种苗工程的建设项目坚持按项目投资、按规划设计、按设计施工、按标准监督检查验收的原则,实行监理制、招投标制,进行规范管理。

第二章组织管理第六条林木种苗工程实行国家林业局、省、地、县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四级管理体系。

实行主要领导负责制、项目法人责任制。

第七条国家林业局成立林木种苗工程建设领导小组,研究部署工程实施中的重大事项,协调计划、财政等有关部门,解决工程实施中的重大问题。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国家林业局国有林场和林木种苗工作总站。

各地要加强对林木种苗工程的领导,成立林木种苗工程领导小组,安排、审议、协调工程实施中的重大问题。

第八条国家林业局负责全国林木种苗工程总体规划编制、项目审查、审批,林木种苗工程项目实施的指导、组织、管理、检查、验收、监督等,并负责国家级、省级林木种苗工程实施的科技和管理干部的培训等工作。

第九条省级林业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辖区内林木种苗工程总体规划和实施方案的编制、林木种苗工程项目的审核,项目总体设计的审批以及本辖区林木种苗工程项目实施的指导、组织、管理、检查、监督和培训工作。

第十条地、县林业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级林木种苗工程建设项目施工和技术管理工作。

第十一条建立国家、省、地、县四级林木种苗工程信息管理系统,对工程实施进行监管,由国家林业局统一组织建设。

信息管理的主要内容包括技术档案、工程实施进度、资金使用、信息反馈等报表、报告及总结等。

第三章设计与施工管理第十二条各级建设项目主管部门按国家批准的建设项目组织设计,严格按设计组织施工。

各级林业行政主管部门要组织对工程设计文件审核,对工程施工等进行指导,保证设计与施工质量。

第十三条林木种苗工程设计实行招投标制度、设计质量负责制。

第十四条总体(初步)设计应按照批复的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设计单位应具备相应设计资质,省级林业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审核批准,并报国家林业局备案。

第十五条总体(初步)设计的主要内容包括:建设项目基本情况,指导思想及设计原则,建设内容、规模与布局,培育工程规划设计,基础设施与设备建设规划,投资概算及年度安排,项目的经营与管理,效益估算和位置图、场区布局图、各单项工程设计图等。

第十六条作业(施工图)设计应按照总体(初步)设计编制,由直接管理项目建设单位的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审批。

作业(施工图)设计的主要内容分别是:国家级林木种苗示范基地、省级林木种苗示范基地:基本情况,设计原则、依据,作业区划〔包括种质资源收集区、采穗圃,播种区、无性繁殖区、移植区、试验示范区、工厂化育苗区(包括温室区、大棚区、组培区、全光雾扦插区、炼苗区)等〕,辅助生产工程设计〔包括土壤改良、土建、给水工程(水源工程、引水工程、灌溉系统工程、喷灌工程)、排水工程、道路工程、供电通讯工程、防护工程和生产配套设施(包括生产、加工机械设备、交通运输设备、工器具设备、科研设备、生产用房及现代化育苗设施)等〕。

林木良种繁育中心、林木良种基地:基本情况,设计原则、依据,建设项目及规模,生产基地区划,土建工程、设施、设备规划,建园技术设计(包括无性系来源及数量,无性系配置,定植密度,嫁接方式,补植补接,子代测定试验方法,栽培技术要点等),经营管理措施(除草、施肥等土壤管理、树体管理,留优去劣及抚育疏伐管理,病虫害防治、隔离带及防火保护管理等)。

林木采种基地:基本情况,设计原则、依据,生产作业区设计〔包括面积规划、种子生产能力、基地林分管护措施(疏伐、卫生伐、施肥抚育)、病虫害防治技术措施等〕,土建工程设计(包括晒场、种子仓库、种子加工精选室、检验室等),种子加工处理设备及处理能力,种子检验仪器设备等。

苗圃:基本情况,设计原则、依据,圃地工程(即生产用地建设工程,将苗圃划分为播种区、无性繁殖区、移植区、试验示范区、工厂化育苗区等),辅助生产工程(包括土壤改良工程、给排水、道路、供电通讯、防护工程和生产配套设施等)。

林木种子加工贮备:基本情况,设计原则、依据,林木种子库面积、贮藏能力,晒场,种实处理机具、加工设备及处理能力,种子检验仪器设备,供电设施及供电能力等。

林木种子低温库还应包括:制冷方式和温度、湿度控制范围,低温库主体工程设计(包括检验室、种子加工调制室、主控机房、配电室、给排水工程、中转库等,制冷设备机组及制冷能力等)。

林木种苗质量监督检测站(检验室):基本情况,设计原则、依据,主体工程设计包括检验室、软X射线室、贮藏室、标本室、超净工作室、准备室及办公室和检验仪器设施、设备等。

林木种苗信息化项目:基本情况,设计原则、依据,主体工程设计包括机房、办公室等,硬件、软件和网络结构等。

第十七条施工单位必须依据批准的设计文件,严格按照技术规程实施,不得二次转包,保证施工质量。

土建、设施、设备等大型单项工程实行招投标和监理制,其标准由省级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第十八条建设项目设计文件一经批准,不得随意变更,确需变更的,必须由建设单位委托原设计单位提出变更,报原批准部门重新审批。

第四章计划与资金管理第十九条省级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根据项目建设进度安排和实施情况,组织编制下一年度项目建设投资建议计划,在每年9月底前上报国家林业局。

国家林业局审核平衡后上报国家计委申请下达项目年度投资计划。

第二十条未经国家林业局和国家计委批准,任何单位不得擅自调整项目建设年度投资计划。

确需调整,需报国家林业局和国家计委批准。

第二十一条全国重点林木种苗建设项目以国家投入为主,地方必须安排一定比例的配套资金。

第二十二条建设项目资金实行专户储存、专款专用,单独建账,独立核算;建立严格的检查和审计制度,任何单位和部门不得以任何理由改变资金的性质和用途。

第二十三条林木种苗工程管理费由同级林业行政主管部门统筹解决,用于林木种苗管理机构对项目建设的监管。

第二十四条各级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和项目承建单位要切实加强资金管理,及时准确地掌握资金到位、使用等情况,发现问题,及时纠正;逐级报送月、季、年度会计报表和信息资料。

第二十五条实行建设项目法人代表责任制和工程主管负责人离任审计制度。

对违规使用资金的,要追究法人代表、直接主管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的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第五章监督第二十六条建立林木种苗工程建设项目监督管理制度,包括现场监督、情况报告监督、审计监督和追踪评价监督制度。

第二十七条实行国家林业局、省、地、县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四级监督制度。

国家林业局对建设项目进行不定期的监督检查;省级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每年至少组织一次建设项目的监督检查;地、县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每年组织1—2次监督检查。

各级林业行政主管部门要及时通报监督检查结果,并逐级上报。

第二十八条各项目建设单位应每季度向省级林业行政主管部门的林木种苗管理机构报送项目实施、资金使用情况和其它需要上报的情况。

省级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将本年度项目实施和资金使用情况在下一年度的3月底前上报国家林业局。

第二十九条凡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国家林业局给予通报批评,视情节轻重,对项目采取缓建、停建调控措施,并建议有关单位按照有关规定追究项目责任人(主管项目行政领导、项目法人代表)的责任。

一、投资计划下达且资金到位一年以上无正当理由尚未开工或建设严重超工期的;二、擅自调整年度投资计划,或挤占、截留、挪用项目资金的;三、配套资金未按计划落实的;四、擅自变更建设地点、规模和内容的;五、建设项目质量和标准未达到规定建设标准的;六、项目责任人玩忽职守、弄虚作假或有其它违法违纪行为的;七、未按规定报送财务和建设情况的。

第三十条任何建设单位或个人都有权直接向各级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反映项目建设中出现的资金违纪、建设质量等问题。

国家林业局和省级林业行政主管部门要设立举报电话,鼓励社会各界对林木种苗工程建设项目的实施进行监督。

第六章检查验收第三十一条林木种苗工程建设项目的检查验收分为单项验收、阶段验收与竣工验收。

单项验收是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对已完成的某一单项目(如种子库、渠道、晒场、温室等),由项目建设单位组织的验收。

阶段验收是由省级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对项目建设单位按年度实施计划完成的任务组织的验收。

竣工验收是建设项目按批准的建设期限和内容完成后进行的验收。

国家级、省级林木种苗示范基地由国家林业局组织竣工验收,其它林木种苗工程项目可由国家林业局委托省级林业行政主管部门组织竣工验收。

第三十二条阶段和竣工验收时,要成立检查验收小组。

验收小组由林木种苗管理、造林管理、计划资金管理、审计和有关科研等单位的人员组成。

验收的主要内容:项目建设任务完成的质量、数量、经费使用和管理情况;建设项目的效益。

第三十三条项目建设单位在完成建设项目批准的年度或全部建设任务,通过自查,认为质量、数量符合要求,提出阶段或竣工验收申请,并向检查验收小组提供以下书面材料:项目建设工作报告;项目建设技术报告;完整的档案材料,包括有关文件、技术资料、图表及会计账目等必要的说明材料。

竣工验收还应提交有资质的审计单位出具的审计报告。

第三十四条检查验收小组依据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和批准的设计文件;各级下达的年度计划;国家、地方的有关技术标准和技术规程,采取内业(即技术档案、会计账目及规章制度等管理情况)与外业(生产建设情况、土建和设施、设备等)相结合的方式进行验收。

第三十五条验收小组对建设项目进行综合评价、评定等级后形成验收报告,并由验收小组各成员签字。

验收报告的内容包括项目建设概况,验收情况、评价及等级,对项目建设的意见和建议。

省级林业行政主管部门进行的竣工验收,要及时将验收报告报国家林业局备案。

第三十六条根据建设项目任务完成的情况分为优秀、合格和不合格三个等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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