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开展下属事业单位办公建筑及工业企
成都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确认首批成都市中小企业服务机构的通知
成都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确认首批成都市中小企业服务机构的通知【法规类别】企业登记管理【发文字号】成经信办[2011]171号【发布部门】成都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发布日期】2011.09.13【实施日期】2011.09.13【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成都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确认首批成都市中小企业服务机构的通知(成经信办[2011]171号)各区(市)县工业和信息化(中小企业)主管部门、高新区经发局,有关服务机构:为深入贯彻落实市政府《关于贯彻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的实施意见》和《关于大力扶持微型企业发展的意见》,进一步建立和完善我市中小企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有效地组织和整合社会资源,根据《成都市中小企业服务机构认定管理办法》,市经信委组织开展了我市中小企业服务机构认定工作,经对自愿申请单位的资质能力、服务业绩和社会形象等方面进行评审认定,确认四川鼎天软件有限公司等106家单位为首批“成都市中小企业服务机构”。
现将首批确认的“成都市中小企业服务机构”予以公布(名单附后),希望被认定的单位坚守诚信原则,认真贯彻国家、省、市有关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方针政策,热心为中小企业提供服务。
附件:首批“成都市中小企业服务机构”名单二〇一一年九月十三日附件:首批“成都市中小企业服务机构”名单(排名不分先后)一、技术支持服务1. 成都敏捷制造工程有限公司2. 成都华生现代生物科技有限公司3. 成都电焊机研究所4. 国家家具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成都)5. 成都新锐科技发展有限责任公司二、信息服务1. 四川鼎天软件有限公司2. 四川金蝶软件有限公司3. 成都勤智数码科技有限公司4. 成都颠峰禾润软件有限公司5. 成都华保科技有限公司6. 成都融智金融数据服务有限公司7. 成都西源软件技术有限公司三、融资担保服务1.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公司成都分行2. 成都农商银行营业部3. 中国诚信信用管理有限公司四川分公司。
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成都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成都市
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成都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成都市中小企业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法规类别】机关工作综合规定【发文字号】成办发[2011]21号【发布部门】成都市政府【发布日期】2011.01.23【实施日期】2011.01.23【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XP10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成都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成都市中小企业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成办发〔2011〕21号)各区(市)县政府,市政府各部门:《成都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成都市中小企业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已经市政府批准,现予印发。
二○一一年一月二十三日成都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成都市中小企业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根据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成都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川委厅〔2010〕43号)和市委、市政府《关于贯彻实施〈成都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意见》(成委发〔2010〕17号)精神,设立成都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以下简称市经信委),挂成都市中小企业局(以下简称市中小企业局)牌子,为市政府工作部门。
一、职责调整(一)划入的职责。
1.将原市经济委员会、市信息化办公室、市中小企业局、市能源办公室、市工业行业管理办公室的全部职责划入市经信委(市中小企业局)。
2.将市国资委承担的市国防科技工业办公室的职责划入市经信委(市中小企业局)。
(二)取消的职责。
取消已由市政府公布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
(三)加强的职责。
1.推进工业化和信息化融合,推进工业化和城镇化联动,推进战略性新兴产业和生产性服务业发展。
2.统筹工业产业园区服务和大、中、小企业协调发展。
3.加快软件和信息服务业发展,加快推进全市信息化建设。
4.加强对军工企业的指导,推进军民结合发展。
二、主要职责根据以上职责调整,市经信委(市中小企业局)的主要职责是:(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工业和信息化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起草有关地方性法规和规章草案;负责制定工业和信息化的发展规划、计划、产业政策、规范和标准并组织实施;负责工业行业质量管理和品牌战略的推进。
成都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报送非公有制企业党建工作信息和工
成都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报送非公有制企业党建工作信息和工会建设工作信息的通知
【法规类别】企业登记管理
【发文字号】成经信办[2012]176号
【发布部门】成都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发布日期】2012.08.14
【实施日期】2012.08.14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成都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报送非公有制企业党建工作信息和工会建设工作信息的
通知
(成经信办[2012]176号)
各区(市)县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
为贯彻落实全市关于非公有制企业党建工作会议精神和非公企业工会工作相关要求,及时掌握和了解我市非公有制企业党建工作和工会工作情况,现就做好非公有制企业党建信息和工会建设信息报送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信息报送
2012年各区(市)县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工业园区管委会、行业协会和规模以上企业开展党建工作和工会工作情况,总结材料和典型经验。
二、统计报表
填报《成都市规模以上非公有制企业党建及工会建设情况统计表》
三、报送时间和方式
信息常年报送;统计报表半年和年终报送。
今年上半年工作情况于8月30日前补报。
电子版形式报送,邮箱:cdsmyb@。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董红(市经信委企业处)
电话:61881634
附件:《成都市规模以上非公有制企业党建情况和工会建设情况统计表》
二○一二年八月十四日
附件:
成都市规模以上非公有制企业党建情况和工会建设情况统计表
填报单位:区(市、县)
企业个数:个单独建立党组织:个联合支部:个工会组织:个。
成都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开展中心城区和高新区工业总部及生
成都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开展中心城区和高新区工业总部及生产性服务业企业调查工作的通知【法规类别】服务机关工作综合规定【发文字号】成经信办[2012]255号【发布部门】成都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发布日期】2012.11.04【实施日期】2012.11.04【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XP10成都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开展中心城区和高新区工业总部及生产性服务业企业调查工作的通知(成经信办[2012]255号)中心城区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高新区经贸发展局:按照市领导相关要求,为切实掌握中心城区和高新区工业总部经济和生产性服务业发展情况以及对我市工业总量的贡献情况,特开展中心城区和高新区工业总部和生产性服务业企业调查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一、调查范围及相关定义本次调查范围为中心城区和高新区内所有符合以下定义的工业总部和生产性服务业企业。
工业总部企业:指设在本行政区域内从事研发、营销、投资、管理和结算等总部性管理的集团或总公司,拥有至少1户以上规模以上工业企业。
生产性服务业企业:指主要从事为工业制造业企业提供研发设计、检验检测、系统集成、信息、咨询、物流和金融等配套服务但不生产具体产品的限额以上生产性服务业企业。
(限额标准见附表3)二、调查工作要求(一)填报要求请相关区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高度重视,科学组织,按照附表1和2的要求对本行政区域内,符合定义的所有工业总部企业和生产性服务业企业进行认真调查摸底,并认真填报附表1和2。
(二)时间要求请各区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于12月7日(星期五)前将经部门负责人签字认可并加盖单位公章的附表1和2报送市经信委生产性服务业处(同时报送电子版)。
附件:1、中心城区及高新区工业总部企业情况调查表2、中心城区及高新区限额以上生产性服务业企业情况调查表3、成都市服务业统计限额标准一览表联系人:廖凯联系电话:61881646邮箱:cdjwfwc@2012年11月4日附表1:中心城区及高新区工业总部企业情况调查表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盖章): 填报时间:年经营数据营业税金(万元) 从业人员(人)联系电话。
成都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深入开展重点行业能效水平对标达标活动的通知-
成都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深入开展重点行业能效水平对标达标活动的通知正文:---------------------------------------------------------------------------------------------------------------------------------------------------- 成都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深入开展重点行业能效水平对标达标活动的通知各区(市)县工业经济主管部门,市节能监察中心:根据省经信委《关于深入开展重点行业能效水平对标达标活动的通知》(川经信环资〔2012〕496号)文件要求,计划从2012年下半年起用2年左右的时间,在全省重点行业中深入开展能效水平对标达标活动(以下简称“能效对标活动”),对我市建立节能降耗长效机制,提高企业能源利用效率,具有重要意义。
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一、提高对能效对标达标管理重要性的认识能效对标活动是“十二五”我市推动千户重点耗能企业节能的重要举措,也是带动各地区中小耗能企业节能降耗的主要措施。
实践证明,实施能效对标管理不仅可以帮助企业学习和借鉴国内外能效先进企业的能源管理理念和经验,促进企业建立健全内部节能良性循环机制,探索出一套适合本企业的能源管理基本方法、工作流程、指标体系和激励机制,而且还可以持续推动企业能源管理水平的提升和能效指标的改进,不断提高企业节能经济效益。
“十一五”以来,根据省经信委的部署,我市相继在电力、钢铁、建材和氮肥等行业开展能效对标活动,对企业降低单位产品能耗和确保完成节能降耗约束性指标起到了积极作用。
二、能效对标活动总体目标通过深入开展能效对标达标活动,我市工业领域特别是高耗能行业及重点用能企业的主要产品单位能耗和重点工序能耗等主要能耗指标较大幅度降低,部分企业能效水平达到或接近国内同行业领先水平,工业整体能效水平较大幅度提高。
三、工作重点及要求(一)能效对标活动要以28项国家强制性能耗限额标准和工信部2011年发布的26种重点工业产品(工序)标杆指标为标准,以钢铁、有色金属、电力、化工、建材、纺织、造纸、煤炭等8个行业和年综合能耗5千吨标准煤以上企业为重点。
成都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组织东调搬迁改造企业申请国家老工业基地调整改造政策支持的通知
成都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组织东调搬迁改造企业申请国家老工业基地调整改造政策支持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成都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公布日期】2010.02.17•【字号】•【施行日期】2010.02.1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成都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组织东调搬迁改造企业申请国家老工业基地调整改造政策支持的通知各区(市)县经济管理部门:根据国家“十二五”规划编制有关精神,国家发改委已启动编制《全国“十二五”老工业基地调整改造规划》(国家级重点专项规划),该规划将作为今后国家和省对我市相关重大工程和项目审批、政策及资金支持的前提条件和规划依据。
按国家发改委要求,省发改委正组织编制《四川省老工业基地调整改造规划研究》,我市被纳入了该专项规划范围,并负责成都市老工业基地调整改造规划研究的基地资料和分报告编写。
为最大程度争取国家和省对我市的支持,请各区(市)县经济管理部门认真组织在东郊工业区结构调整过程中搬迁进入本区域内的企业编制申请报告,要求如下:一、纳入东调搬迁改造企业名单的企业均可申报。
二、申请报告内容要求:(一)企业搬迁改造前基本情况及主要经济指标,搬迁改造项目实施情况;(二)企业搬迁改造后基本情况及主要经济指标;(三)企业“十二五”发展规划;(四)企业在发展中需要国家政策支持的项目。
申请报告装订成册一式三份,同时报送电子文档。
三、各区(市)县经济管理部门收集企业报送的申请报告一式三份及电子文档后,于2011年2月25日前送市经信委环资处。
电子邮箱:****************附:东调搬迁改造企业名单及新址情况。
二〇一〇年二月十七日。
成都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召开成都市工业设计中心工作座谈会的通知
成都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召开成都市工业设计中心工作座谈会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成都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公布日期】2013.12.09•【字号】•【施行日期】2013.12.0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装备工业正文成都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召开成都市工业设计中心工作座谈会的通知有关企业:为进一步推动我市工业设计中心创意与创新能力建设,加快工业设计产业发展,促进工业产品由“成都制造”到“成都智造”跃升,经研究,决定召开成都市工业设计中心工作座谈会。
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参会人员成都市工业设计中心(见附件)主任。
二、会议内容成都市工业设计中心建设及运行情况。
三、会议地点、时间会议地点:蜀锦路68号C栋107室。
会议时间:12月12日(周四)13:20报到,13:30开会,会期半天。
联系人:唐亮联系电话: 61881611附件:成都市工业设计中心座谈会企业名单成都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2013年12月9日附件成都市工业设计中心座谈会企业名单1、雷迪波尔服饰股份有限公司2、成都浪尖设计有限公司3、成都洛可可设计有限公司4、成都客车股份有限公司5、四川华体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6、成都前锋电子电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7、四川中邦模具有限公司8、成都成发科能动力工程有限公司9、四川川龙拖拉机制造有限公司10、成都好迪家具有限公司11、成都市鑫茂鞋业有限公司12、永发印务(四川)有限公司13、成都市新力设备制造有限公司14、四川建设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15、成都天骄家具有限公司16、四川柯世达汽车制动系统集团有限公司。
成都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报送“一区一主业”产业发展建议的通知-
成都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报送“一区一主业”产业发展建议的通知正文:---------------------------------------------------------------------------------------------------------------------------------------------------- 成都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报送“一区一主业”产业发展建议的通知各区(市)县工业主管部门:为进一步优化完善“一区一主业”产业布局,推动产业倍增,工业率先倍增,请个区(市)县结合发展实际,对各工业集中发展区(工业点)主导产业进行深化、细化和优化,提出产业发展的建议意见,现将有关情况通知如下:一、工作要求1、各工业集中发展区(点)产业发展建议意见要分类细化到主导产业、重点发展领域和主要产品(填写报送附表1,填写方法见附表1的范例);2、相关产业、领域和产品参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注释(2011)》、《成都市2012-2015年先进制造业重点产业、领域及产品制造目录》、《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远郊县(市)工业经济发展的意见》及其他相关资料提出;3、各工业园区产业发展建议意见原则上以已明确的主导产业为基础,主要针对未来3-5年发展。
二、报送时间2013年1月10日前,各区(市)县填写附表1,报送产业发展建议意见,如有特殊情况的另文说明;1月31日前,市级相关部门和区(市)县进行研讨,提出建议方案。
三、其他事项由各区(市)县工业主管部门牵头,会同工业园区、工业点管理部门和其他相关部门进行专题研究,征求相关专家、市经信委行业处室意见,上报的建议意见需经区(市)县分管领导审阅同意。
同时,请各区(市)县工业主管部门牵头汇总工业园区、工业点内建成企业、在建项目产业情况,填写附表2,同时汇总报送(电子表格),以便于我委掌握园区行业分类情况。
联系人:罗乐添 61886225(带传真)电子邮箱:******************成都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2012年12月17日附表1成都市工业集中发展区产业发展建议意见表填表单位:序号园区名称重点发展产业重点产业的相关领域重点发展的行业细分范例:填表单位:邛崃市经信局序号园区名称重点发展产业重点产业的相关领域重点发展的相关产品1邛崃工业集中发展区食品医药产业园食品医药制造业1、食品制造2、酒、饮料制造3、化学药品制剂制造4、中成药生产5、主业上下游关联产品制造1、罐头食品、乳制品、方便食品2、成品酒勾兑、罐装,碳酸饮料、瓶装饮用水3、化学药品针、片、胶囊、颗粒剂4、现代中药注射液、口服液、胶囊5、产品包装、加工机械和原辅材料制造2邛崃工业集中发展区白酒产业园酒的制造业1、白酒制造2、酒精制造3、其他酒制造4、主业上下游关联产品制造1、原酒酿造,成品酒勾兑、罐装2、小麦、薯类、玉米发酵酒精制造3、果酒、蒸馏酒、黄酒制造4、酶饲料生产、黄水后处理、产品包装 3邛崃工业集中发展区羊安化工产业园化学制品制造业1、日用化学品制造2、其他化学品制造3、盐化工产品制造4、化学药品原料药制造5、主业上下游关联产品制造1、合成洗涤剂、化妆品、合成香精2、涂料、高性能塑胶助剂、电子化学品3、钾系列产品,卤水硼、碘、溴产品4、非发酵类化学药品原料药5、化工机械、保温材料、产品包装附表2园区企业(项目)产业发展情况调查表填表园区:序号企业名称主要产品所属产业建设状况投产(计划)时间2012年产值(万元)备注:1、建设状况分为:建成和在建两类——结束——。
成都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报送工业集中发展区工业项目用地情况的紧急通知
成都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报送工业集中发展区工业项目用地情况的紧急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成都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公布日期】2009.08.04•【字号】•【施行日期】2009.08.0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成都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报送工业集中发展区工业项目用地情况的紧急通知各区(市)县工业集中发展区管委会、重点镇工业点:按照市领导的有关指示要求,我委拟对各工业集中发展区(点)在新一轮规划调整后,原规划面积、新增建设用地和弹性建设用地范围内项目用地及供地等情况进行调查,为准确地掌握工业集中发展区(点)内项目建设及用地的真实情况,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一、报送范围(一)各工业集中发展区(点)规划面积以2008年成都市规划委员会第四次主任会议审定的原规划面积、新增建设用地面积(全市65平方公里)和弹性用地面积(全市20平方公里)为准;四至边界以市国土局、市规划局和市经委联合认定的为准。
(二)项目用地及供地数据截止2009年6月30日。
二、报送内容请按原规划面积、新增建设用地面积和弹性用地面积分三部分上报以下情况:(一)各工业集中发展区(点)规划范围内总的用地情况。
包括规划面积、工业项目用地面积、配套项目用地面积、闲置空闲土地面积、剩余土地面积。
(二)在工业项目用地面积中,竣工投产项目、在建项目、签约未建项目用地面积和土地手续办理情况(已征已供、已征未供、边报边用、未报先用、签约未报、签约已报和其它方式)。
三、填报要求(一)请各区(市)县工业集中发展区(点)管委会会同国土资源分局按表格要求准确、详实填报有关数据和情况,不得漏报、少报表格内容,个别内容确实无法填报的,必须说明原因。
(二)所报数据经区(市)县分管领导签字后,于8月7日前报送市经委工业园区处。
特此通知联系人:廖凯联系电话:61881620电子邮箱:***************附表:1、成都市工业集中发展区(点)建成投产项目情况统计表(略);2、成都市工业集中发展区(点)在建项目情况统计表(略);3、成都市工业集中发展区(点)签约未动工项目情况统计表(略);4、成都市工业集中发展区内(点)项目用地情况汇总表(略)。
成都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梳理上报全市未按协议准时开工的重点项目情况的通知-
成都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梳理上报全市未按协议准时开工的重点项目情况的通知正文:---------------------------------------------------------------------------------------------------------------------------------------------------- 成都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梳理上报全市未按协议准时开工的重点项目情况的通知各区(市)县工业经济主管部门:近日,苟正礼副市长在调研全市重点项目时,要求对未按协议准时开工及未按协议分期建设的重点工业和信息化项目进行梳理,查找原因和存在的问题,以进一步做好项目促建工作。
为此,我委初步梳理出相关重点项目(见附件),请你们及时调研了解情况,认真梳理汇总上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梳理上报要求(一)由于此项工作涉及项目的投资协议,请你们积极与当地投资促进部门衔接协调,了解掌握相关项目的投资协议,以便逐项梳理填报项目内容。
(二)对项目情况进行认真核实,对照项目投资协议,逐项填写完善《全市未按协议准时开工及未按协议分期建设的重点工业和信息化项目汇总表》。
比如:“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栏,要涵盖征地情况、新增建筑面积情况、主要产品及年产能情况;“投资协议主要内容”栏,要涵盖总投资额、主要建设内容、分期投资额、分期建设内容等情况;“协议建设年限”、“协议开工时间”、“协议竣工时间”等栏,要分总体建设和分期建设阶段进行明确。
(三)对有关重点项目未按协议准时开工及未按协议分期建设的原因及存在的问题进行深入调查分析,并填写项目下一步预计实际开工时间、竣工时间(含分期建设项目)等内容。
(四)对于未在《全市未按协议准时开工及未按协议分期建设的重点工业和信息化项目汇总表》中,但属于未按协议准时开工及未按协议分期建设的总投资5亿元以上重点工业和信息化项目,也要将项目及其相关内容梳理补充填入表中。
成都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成都市财政局关于申报2012年工业园区(
成都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成都市财政局关于申报2012年工业园区(点)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补助资金的通知【法规类别】专项资金管理【发文字号】成经信办[2012]261号【发布部门】成都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成都市财政局【发布日期】2012.11.14【实施日期】2012.11.14【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XP10成都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成都市财政局关于申报2012年工业园区(点)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补助资金的通知(成经信办〔2012〕261号)各相关区(县)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财政部门、园区管委会:根据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发展先进制造业实现工业率先倍增若干政策的意见》(成办发〔2012〕23号)精神,现开展2012年我市一、二圈层工业园区(点)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资金补助申报工作(电子版请在“成都工业网”下载),请各单位按照市经信委《关于印发〈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发展先进制造业实现工业率先倍增若干政策的意见〉实施细则的通知》(成经信发〔2012〕40号)有关要求进行申报,经区(县)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财政部门初审盖章后,于11月19日前将申报材料分别报送报市经信委、市财政局。
申报材料(一式三份),送市经信委工业园区处(两份),市财政局企业处(一份)。
联系方式:成都市经信委园区处余宏杰61881620成都市财政局企业处安先国61882554附件: 1. 2012年工业园区(点)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补助申报指南2. 2012年工业集中发展工区(点)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补助资金申请表成都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成都市财政局2012年11月14日附件12012年工业园区(点)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补助申报指南一、申报条件我市工业园区(点)内,经投资主管部门审批立项,由主要承担园区基础设施、配套设施建设的开发投资公司在园区内投资建设的已开工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基础设施、配套设施是指:工业园区内除土地整理、拆迁安置以外的园区基础设施、配套设施项目。
成都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开展县级工业集中发展区(点)督查的通知-
成都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开展县级工业集中发展区(点)督查的通知正文:---------------------------------------------------------------------------------------------------------------------------------------------------- 成都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开展县级工业集中发展区(点)督查的通知各区(市)县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工业园区管委会、高新区经发局、天府新区成都直管区经发局:现将省经信委《关于贯彻省委巡视工作意见开展县级工业园区(集中区)督查的通知》(川经信办园区函〔2014〕17号)转发你们,请根据督查内容和时间节点,认真做好迎检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各区(市)县经信部门对照此次督查范围,做好核实工作,对辖区内各工业集中发展区(点)进行全面排查,相关情况形成书面材料于4月2日(周三)16:30点前报送市经信委。
二、各园区对照督查内容逐条总结,撰写自查报告,汇报各项制度的落实情况和存在的问题,分析原因并提出整改措施和对策建议。
文字材料需具体详实、表述有理有据,真实反映园区有关情况,并做好相关佐证资料的归档工作,以备省经信委抽查。
三、各区(市)县经信部门负责收集、审核辖区内各工业集中发展区(点)自查报告,于4月1日(周二)17:00前报送园区自查报告电子版,经审核并盖章的园区自查报告纸质材料(区县经信部门兼章)于4月2日(周三)17:00前报送市经信委。
联系人:工业园区处余宏杰61881620电子邮箱:***************附件:省经信委办公室关于贯彻省委巡视工作意见开展县级工业园区(集中区)督查的通知(川经信办园区函〔2014〕17号)(略)成都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2014年3月27日——结束——。
成都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切实做好近期相关工作的通知-成经信办[2014]20号
成都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切实做好近期相关工作的通知正文:---------------------------------------------------------------------------------------------------------------------------------------------------- 成都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切实做好近期相关工作的通知(成经信办[2014]20号)各区(市)县经信主管部门,高新区经发局,天府新区成都经发局:按照市委、市政府有关要求,为扎实推进全市工业经济实现良好开局,现就切实做好近期相关工作通知如下:一、切实抓好一季度“开门红”工作(一)支持重点保障企业稳增长。
按照有规模、有市场、有效益等标准,筛选确定100户对工业增长影响大的企业作为重点保障企业,在生产要素保障上给予倾斜支持,及时协调解决企业生产经营中的突出问题,为全市工业增长多做贡献。
(二)加快中小微企业上规入库。
强化服务和指导,筛选一批成长型中小微企业给予重点培育,及时兑现扶持政策,促进企业快速成长。
梳理一批新竣工项目,加强协调保障,促进企业尽快量产达产,及时申报上规入库。
(三)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产销对接活动。
支持企业利用展销会、洽谈会、博览会等展会平台进行市场拓展,组织开展好“成都名优产品宣传推广月暨成都中小微型企业市场拓展月”活动。
(四)加强地方名优产品配套工作。
新筛选一批地方名优产品纳入《成都市地方名优产品推荐目录》,给予大力扶持,提升本地名优产品市场竞争力。
加强本地重点企业与政府投资建设项目、政府采购项目、灾后重建项目、医疗机构的对接,支持天府新区、地铁、北改等重大建设项目优先使用本地名优产品。
(五)抓好要素保障工作。
确保能源调度科学有序,对春节期间组织加班生产的企业,千方百计做好用能保障。
积极争取用地计划指标,优化土地资源配置,确保重大项目当期用地需求。
成都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开展成都市电子信息制造业统计工作的通知信息-
成都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开展成都市电子信息制造业统计工作的通知信息正文:---------------------------------------------------------------------------------------------------------------------------------------------------- 成都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开展成都市电子信息制造业统计工作的通知信息各区(市)县工业经济主管部门及电子信息制造业企业:按照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的有关规定和要求,为贯彻落实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制定的电子信息制造业统计报表制度,于2011年1月25日召开统计工作培训会,安排部署全市电子信息制造业企业统计工作。
现将有关事项和具体要求通知如下:一、建立统计工作体系(一)各区(市)县工业经济主管部门明确该项工作分管领导、承担科室和具体工作人员,并于2月1日前报市经信委。
同时,按照工信部行业统计口径(见〈电子信息产业行业分类目录及注释〉)认真梳理出本区域内电子信息制造业规模以上企业名单,于2月28日前填报联络表(见附件)送市经信委。
(二)参会企业填报本企业统计工作人员及联系方式等相关信息(见附件),于2月1日前报送市经信委。
二、2010年年报报送要求(一)参会的电子信息制造业企业按照培训要求认真填报工信部《电子信息制造业统计报表制度(2010-2011)》中相关年报报表,于2011年2月28日前将年报数据电子版和纸质报表(企业盖章)一式两份报送市经信委。
(二)各区(市)县工业经济主管部门组织安排本区域内本次未参加培训报送的企业,认真填报工信部《电子信息制造业统计报表制度(2010-2011)》中相关年报报表,于3月30日前汇总报送市经信委。
三、2011年月报报送要求(一)各区(市)县工业经济主管部门组织安排本区域内所有电子信息制造业规模以上企业填报工信部《电子信息制造业统计报表制度(2010-2011)》中相关月报报表,企业从3月份开始填报。
成都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填报我市工业园区建设及园外工业企业(调迁)有关情况的通知
成都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填报我市工业园区建设及园外工业企业(调迁)有关情况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成都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公布日期】2013.12.04•【字号】•【施行日期】2013.12.0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装备工业正文成都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填报我市工业园区建设及园外工业企业(调迁)有关情况的通知各区(市)县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高新区经发局,园区管委会:为做好2013年我市工业园区工作总结,请各单位认真填报《2013年-2014年工业园区基础设施建设情况统计表》及《2013年园区闲置土地清理及园外工业企业(调迁)情况统计表》(见附件),相关表格由各区(市)县经信部门整理汇总并加盖单位公章后,于12月11日下午5:00点前反馈我委。
联系方式:市经信委园区处61881620电子邮箱:***************附件:1. 《2013年-2014年工业园区基础设施建设情况统计表》2. 《2013年园区闲置土地清理及园外工业企业(调迁)情况统计表》成都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2013年12月4日附件1:2013年-2014年工业园区基础设施建设情况统计表填表人:联系电话:注:1、报送范围包括全市各工业集中发展区(点),高新区、锦江区、青羊区、武侯区、成华区、金牛区、龙泉驿区、郫县(现代工业港、安德工业点)、温江区、双流县(西航港经开区、公兴电子信息产业园、公兴物联网)、青白江区、新都区(工业区、新繁家具园、石板滩农机园)、金堂县(淮口工业园区、赵镇工业点)、大邑县(工业园区、沙渠工业点)、崇州市、都江堰市、彭州市(工业园区、蒙阳、石化基地)、邛崃市(临邛工业园区、原酒基地、羊安工业点)、蒲江县(工业园区、寿安工业点)、新津县;2、请园区管委会配合做好统计工作,由各经信部门(分园区)整理汇总后上报;3、联系方式,市经信委园区处,61881620。
成都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深入开展“百日安全生产活动”切实
成都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深入开展“百日安全生产活动”切实抓好今冬明春工业系统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法规类别】公安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成经信发[2012]113号
【发布部门】成都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发布日期】2012.12.28
【实施日期】2012.12.28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成都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深入开展“百日安全生产活动”切实抓好今冬明春工业
系统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成经信发〔2012〕113号)
各区(市)县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工业集中发展区管委会:
为贯彻落实市政府安委会《关于深入开展“百日安全生产活动”切实抓好今冬明春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成安委〔2012〕51号),现就全市工业系统开展“百日安全生产活动”(以下简称“百安活动”)提出如下要求:
一、高度重视
各区(市)县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以下简称“经信部门”)、工业集中发展区管委会(以下简称“工管委”)要按照当地政府和安监部门统一部署,加大对工业企业安
全生产督导检查力度,持续实施“打非治违”。
通过抓好“百安活动”,确保今冬明春特别是“两节”、“两会”重要时段工业系统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二、加强领导
市经信委制定“百安活动”工作方案(见附件1);成立领导小组(见附件2)。
各区(市)县经信部门、工管委也要制定工作方案,成立领导小组,结合实际抓好“百安活动”工作任务的分解落实。
成都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开展下属事业单位办公建筑及工业企
成都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开展下属事业单位办公建筑及工业企业非生产性大型公共建筑能耗和节能信息统计工作的通知【法规类别】企业统计【发文字号】成经信环资[2010]6号【发布部门】成都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发布日期】2010.11.05【实施日期】2010.11.05【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XP10成都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开展下属事业单位办公建筑及工业企业非生产性大型公共建筑能耗和节能信息统计工作的通知(成经信环资〔2010〕6号)各区(市)县工业主管部门、有关企业,各直属事业单位:遵照市政府成办函〔2010〕216号文件精神,委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办公建筑以及工业企业非生产性大型公共建筑能耗和节能信息调查统计工作由市经信委负责,由成都市节能监察中心具体组织实施。
现将有关工作事项通知如下:一、调查统计范围按照《成都市建筑能耗和节能信息统计工作实施方案》的规定,纳入调查统计范围的为委机关下属事业单位面积3千平方米以上(含3千平方米)的办公建筑以及工业企业面积2万平方米以上(含2万平方米)的非生产性大型公共建筑。
二、能耗统计进度安排1、2010年10月13日至11月13日:普查2009年12月31日前交付使用的委机关下属事业单位办公建筑和工业企业非生产性大型公共建筑基本信息(表号:01),并报成都市节能监察中心(含盖章后的纸质和电子文档)。
2、2010年11月14日至11月25日:采集2008年12月31日前交付使用的委机关下属事业单位办公建筑和工业企业非生产性大型公共建筑在2009年1月至12月的逐月能耗信息(表号:02),并报成都市节能监察中心(含盖章后纸质、电子文档及非生产性大型公共建筑能耗统计台帐或报表)。
3、2011年4月10日报送数据:增补2010年1月1日至2010年12月31日新交付使用的建筑的基本信息(表号:01),报送2009年12月31日之前交付使用的建筑在2010年1月至12月的逐月能耗信息(表号:02),并报成都市节能监察中心(含盖章后的纸质和电子文档)。
成都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召开全市工业系统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的通知-
成都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召开全市工业系统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的通知正文:---------------------------------------------------------------------------------------------------------------------------------------------------- 成都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召开全市工业系统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的通知各区(市)县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工业集中发展区管委会:根据近期中央、省、市有关文件精神和要求,经研究,决定召开全市工业系统安全生产工作会议。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会议内容:研究推进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打非治违”、以及工业系统防汛工作;研究其他安全生产工作。
二、会议时间、地点:2012年7月12日(星期四)下午2:00-5:00,市政府第四办公区(蜀锦路)A座101会议室。
三、参会人员:各区(市)县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安全生产分管领导、安全生产业务科室负责人各1人,工业集中发展区管委会安全生产分管领导1人;市经信委经济运行处、重装处、材料工业处,能源规划处、运行管理处和综合利用处、信息基础设施管理处负责人各1人。
四、参会要求:1、请各区(市)县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工业集中发展区管委会分别对2012年开展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打非治违”以及工业系统防汛工作的情况,从进展、经验做法、问题建议三个方面进行阶段性(截止6月30日前)总结,形成2000字以内的简要书面材料;并准备做简要交流发言。
2、请相关人员准时参会,不得请假。
成都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二O一二年七月九日——结束——。
成都市经济委员会关于协助成都市工业经济研究中心开展制约我市工业企业发展因素研究工作的通知-
成都市经济委员会关于协助成都市工业经济研究中心开展制约我市工业企业发展因素研究工作的通知正文:---------------------------------------------------------------------------------------------------------------------------------------------------- 成都市经济委员会关于协助成都市工业经济研究中心开展制约我市工业企业发展因素研究工作的通知各有关区(县)工业主管局:随着全球金融危机的暴发和蔓延,为迅速遏制其影响,加快经济复苏,世界各国、我国各省市相继采取多种手段和措施,全力促进经济形势企稳向好。
随着积极政策的贯彻落实,我国、我市经济形势日渐趋好。
但是,全球金融危机仍在蔓延,经济形势仍具较大不确定性。
为进一步跟踪了解我市工业企业目前的发展状况,促进我市企业加快发展,给领导决策提供科学、客观、全面的参考,市工业经济研究中心决定近期在我市部分工业园区和企业中开展制约我市企业发展因素的调研工作。
特请大力支持、协助。
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时间安排10月22-27日。
(详见附件一)二、调研内容制约我市企业发展的因素(详见附件二:调研提纲)。
三、调研方式召开小型座谈会议。
四、调研人员方儒林成都市工业经济发展研究中心主任姜陈升成都市工业经济发展研究中心肖丹成都市工业经济发展研究中心五、调研对象及参加人员(一)工业集中发展区,熟悉有关情况的负责人;(二)工业集中发展区部分企业(名单详见附件三),熟悉有关情况的负责人。
六、其它事项(一)请组织好座谈会议,并通知所属园区和企业参会;(二)请每个园区和企业分别为调研组提供1份文字材料。
联系人:研究中心姜陈升159****9474市经委何天茂61886232、138****1298二00九年十月十五日附件1调研日程安排调研:上午,8:00从成都出发;下午,一般13:30从上午的调研地出发。
成都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成都市投资促进委员会关于开展工业园区服务体系建设督查工作的通知
成都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成都市投资促进委员会关于开展工业园区服务体系建设督查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成都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成都市投资促进委员会•【公布日期】2012.12.04•【字号】成经信办[2012]274号•【施行日期】2012.12.0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城乡建设综合规定正文成都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成都市投资促进委员会关于开展工业园区服务体系建设督查工作的通知(成经信办〔2012〕274号)各区(市)县工业经济、投资促进主管部门,工业集中发展区(点)管委会:为全面提升全市工业集中发展区(点)服务质量、水平和效率,今年市纪委将“园区服务体系建设”纳入重点督查工作。
为扎实推进此项工作,结合《关于进一步加强工业园区服务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成经信发〔2012〕34号)精神(见附件),市经信委、市投促委将对二、三圈层各工业园区服务体系建设工作进行专项督查。
现将有关工作安排如下:一、督查时间本次督查时间安排为2012年12月10日至2012年12月20日。
二、督查内容(一)招商引资、项目促建、企业服务等“三段式”服务体系建设情况(包括工作亮点、具体措施、存在的问题和困难);(二)各区(市)县2012年园区服务体系建设工作总结及2013年工作思路。
三、督查方式本次督查采取实地查看、企业座谈、企业问卷调查等方式,由市经信委领导带队,市经信委、市投促委相关处室人员组成督查小组,共分两个组深入全市各区(市)县开展督查。
(各小组督察时间另行通知)四、具体要求(一)相关区(市)县工业主管部门、园区管委会和投资促进机构要高度重视,园区管委会牵头认真准备书面材料,负责联系相关企业配合召开企业座谈会。
(二)由相关区(市)县提供园区规上工业企业名单和在建重大项目名单(二圈层投资5亿元或5000美元以上的重大项目,三圈层投资1亿元,1000美元以上重大项目),于2012年12月7日(星期五)下午17:00前以电子档形式报送市经信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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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开展下属事业单位办公建筑及工业企业非生产性大型公共建筑能耗和节能信息统计工作
的通知
【法规类别】企业统计
【发文字号】成经信环资[2010]6号
【发布部门】成都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发布日期】2010.11.05
【实施日期】2010.11.05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成都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开展下属事业单位办公建筑及工业企业非生产性大型公
共建筑能耗和节能信息统计工作的通知
(成经信环资〔2010〕6号)
各区(市)县工业主管部门、有关企业,各直属事业单位:
遵照市政府成办函〔2010〕216号文件精神,委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办公建筑以及工业企业非生产性大型公共建筑能耗和节能信息调查统计工作由市经信委负责,由成都市节能监察中心具体组织实施。
现将有关工作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查统计范围
按照《成都市建筑能耗和节能信息统计工作实施方案》的规定,纳入调查统计范围的
为委机关下属事业单位面积3千平方米以上(含3千平方米)的办公建筑以及工业企业面积2万平方米以上(含2万平方米)的非生产性大型公共建筑。
二、能耗统计进度安排
1、2010年10月13日至11月13日:普查2009年12月31日前交付使用的委机关下属事业单位办公建筑和工业企业非生产性大型公共建筑基本信息(表号:01),并报成都市节能监察中心(含盖章后的纸质和电子文档)。
2、2010年11月14日至11月25日:采集2008年12月31日前交付使用的委机关下属事业单位办公建筑和工业企业非生产性大型公共建筑在2009年1月至12月的逐月能耗信息(表号:02),并报成都市节能监察中心(含盖章后纸质、电子文档及非生产性大型公共建筑能耗统计台帐或报表)。
3、2011年4月10日报送数据:增补2010年1月1日至2010年12月31日新交付使用的建筑的基本信息(表号:01),报送2009年12月31日之前交付使用的建筑在2010年1月至12月的逐月能耗信息(表号:02),并报成都市节能监察中心(含盖章后的纸质和电子文档)。
4、2012年4月10日报送数据:增补2011年1月1日至2011年12月31日新交付使用的建筑的基本信息(表号:01),报送2010年12月31日之前交付使用的建筑在2011年1月至12月逐月的能耗信息(表号:02),并报成都市节能监察中心(含盖章后纸质、电子文档及建筑能耗统计台帐或报表)。
三、时间要求
1、各区(市)县工业主管部门在11月8日前按附件1向市节能监察中心提交应填报企业名单。
2、各区(市)县工业主管部门在11月13日前组织所辖应填报企业按照附件4的要求完成附件2的填报。
3、各区(市)县工业主管部门在11月25日前组织所辖应填报企业按照附件4的要求完成附件3的填报。
4、委机关下属事业单位按时限要求将相关报表直接报送市节能监察中心。
四、通知及附件表格下载方式
成都工业网: http://
成都节能网:http://
五、工作联系方式
市经委环资处:刘倩
电话:61881602
市节能监察中心:张驰李琳玲
电话:85534407
传真:85534407
电子邮箱:cdjnzx@
附件1:非生产性大型公共建筑2万平方米以上企业名单
附件2:成都市民用建筑基本信息表(表号:01)(略)
附件3:成都市民用建筑建筑能耗信息统计表(表号:02)(略)
附件4:填表说明(略)
二〇一〇年十一月五日附件1:非生产性大型公共建筑2万平方米以上企业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