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股份经济合作社章程(含股民登记、方案、制度)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股份合作社章程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股份合作社章程是该组织的基本行为准则和组织法规,它规定了合作社的性质、宗旨、组织结构、财务管理、利益分配、成员权利与义务等核心内容。
章程需遵循相关法律、法规,并得到合作社成员的共同认可和遵守。
一般来说,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股份合作社章程包括以下基本内容:
前言
说明制定章程的目的、依据,以及合作社的名称、地址等基本信息。
第一章总则
明确合作社的性质、宗旨、经营范围及原则。
第二章成员(股东)权利与义务
规定如何加入和退出合作社、成员的权利与义务、股份的认购与转让等。
第三章组织机构及其职权
说明合作社的组织机构,如成员大会、理事会、监事会等,及其职责和运作方式。
第四章财务管理与利益分配
规定合作社的财务管理制度、会计制度、利润分配和亏损处理等。
第五章章程的修改程序
明确章程修改的程序和需要的条件。
第六章合作社的合并、分立、解散及清算
规定合作社合并、分立、解散的条件和程序,以及清算事宜。
附则
对本章程未尽事宜做出约定,包括章程的解释权归属、生效日期等。
以上仅为章程内容的框架,具体的章程编写需要根据合作社的实际情况和成员的共同决定来确定。
制定合作社章程时,还需要考虑当地的法律法规,确保章程的合法性和适用性。
建议在起草章程时,寻求法律专业人士的帮助,确保所有条款的合理性和执行力。
村(社区)股份经济合作社示范章程(示范文本)
村(社区)股份经济合作社示范章程(示范文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推动村(社区)经济的发展,增加居民收入,提高居民生活水平,根据《村股份经济合作社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村(社区)股份经济合作社(以下简称合作社)是一种由村(社区)居民自愿组成的互助共享经济组织,通过集体经营和利益共享,实现村(社区)经济的发展和居民收益的增加。
第三条合作社的名称为(),注册地点为()。
第四条合作社的宗旨是:自主经营、互帮互助、共同发展、公平共享。
第五条合作社依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循市场经济原则,遵循合作、互助、公平、协作的原则。
第六条合作社的经济活动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农业、养殖、加工、销售等项目。
第七条合作社实行股份制,每个成员以购买股份的方式参与合作社的经营和决策,并享有相应的权益。
第八条合作社的业务主管单位由合作社成员按照相互协商的原则选举产生,负责组织管理合作社的日常经营活动。
第二章成员资格及权益第九条成为合作社的成员需要具备以下条件:(一)年满18周岁的村(社区)居民;(二)自愿申请加入并全面了解合作社章程;(三)认同和接受合作社的宗旨和经营方向。
第十条成为合作社成员后,享有以下权益:(一)参与合作社的经营决策并享有表决权;(二)按比例分红,参与合作社的经济收益;(三)享有社会保障和福利待遇;(四)获取技术指导和培训的机会。
第三章股权管理第十一条合作社的股权由成员按照股份额的大小进行购买,每位成员最低认购份额为(),最高认购份额不设上限。
第十二条合作社的股份可以流转和继承,但需经过合作社成员的共同决策。
第十三条合作社的股权变动应及时向合作社监事会备案,并加以记录。
第四章组织管理第十四条合作社设立监事会,由成员选举产生,负责对合作社的经营活动进行监督和审查。
第十五条监事会由1名主任和2名委员组成,主任由监事会成员中选举产生,主任负责召集监事会会议并主持会议。
第十六条合作社设立理事会,由合作社成员选举产生,负责制定合作社的经营计划和规划,并监督执行。
农村股份专业合作社章程
农村股份专业合作社章程农村股份专业合作社章程范本以下是小编整理的农村股份专业合作社章程范本,敬请参考借鉴。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土地股份合作社的运作,维护和保障社员的合法权益,建立起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相适应的农村土地经营管理机制,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结合本社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社按照自愿入股、利益共享、风险共担、民主管理、按股分红的原则,将土地经营权入股,依法开展经营活动。
第三条本合作社宗旨是:积极探索农村集体承包土地流转机制,促进土地资源的优化配臵,提高土地使用价值和经济效益,保护农民长远利益,增加农民经济性收入。
第四条本社名称为光山县上官岗土地股份专业合作社,地址在光山县弦山街道上官岗村。
第二章经济性质和经营范围第五条本合作社是以土地资源、资金入股经营,实行“民投资、民管理、民受益”原则的农民合作经济组织。
第六条本合作社经上级有关部门审核批准后,依法对农民入股土地进行生产经营活动,努力提高经济效益。
第三章社员股权设臵第七条承认并遵守本章程,符合有关条件并按照本章程规定,将拥有承包经营权的土地入股的村民以及资金的投入者均为本合作社的入社成员。
第八条本合作社设臵总股权股。
入股农民以户为单位,每亩承包地折算股份股,股权数为股,股权可以继承、馈赠,经本合作社和村委会同意可以转让;投资万元,按每股元,折合股。
入股时,发给社员加盖本合作社公章的股权证书。
第四章社员的权利和义务第九条本社社员依法享有以下权利:(一)有权参加本社的社员会议,有选举权、被选举权;(二)有权按入股份额享受利益分配;(三)有权对本社的土地使用用途及经营活动提出意见和建议;(四)有权优先参加合作社的付酬劳务;(五)有权对本社工作人员违法违纪行为向上级反映或举报;(六)社员入股自愿,有权提出退股请求,报社员代表会议或社员大会批准。
第十条本社社员应承担以下义务:(一)遵守本社章程;(二)支持本社土地流转、开发、储备和管理;(三)执行社员代表大会的各项决议;(四)关心本社的生产、经营和管理活动,维护本社的合法权益;(五)法律、法规和本章程规定的其他义务。
村股份经济合作联合社章程
村股份经济合作联合社章程村股份经济合作联合社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促进农村经济发展,调动村民的积极性,提高农村生产力,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联合社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公益”的原则,依照《农村信用社条例》、《农村信用社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开展活动。
第三条本联合社的名称为“***村股份经济合作联合社”,简称“***村联社”,注册地点为该村。
第四条本联合社的宗旨是:激发村集体和村民经济活力,提供贷款、存款、结算等金融服务,推进集体经济发展和村民致富。
第五条本联合社是经电子化管理的合作组织,以外部性质办理内部事务,以法人资格办理合法事务。
第六条本章程制定委员会是本联合社的临时管制组织,负责本章程的制定、修改等事宜。
由该村的代表大会或其他机构成立,根据本章程的规定组织选举会长,负责召开会议,组织商议和执行职责。
第二章组织形式第七条本联合社采用股份制组织形式,实行“以股权治理”的经营管理模式。
第八条本联合社股份为本村户籍居民持有的股份,为普通股。
第九条村集体与本联合社共同出资组建本联合社,村集体为控股股东,其它个人和机构为普通股东,股东持股不能超过本村的百分之十,否则不予认可。
第十条股东按照其持股比例享有经营分红及决策权。
第三章业务范围第十一条本联合社的经营范围包括以下业务:1. 接受村集体以及村民的储蓄款项、支票、汇票及其它可支付代价的票据;2. 向农民发放短期、中期、长期农业生产贷款、农村建设贷款、个体经济贷款等;3. 提供代理销售、代理托管、代理转账、代理收款等服务;4. 为村民提供理财投资和融资服务。
第十二条本联合社不得从事涉及国家秘密或违反法律、法规的活动。
第十三条本联合社的所有业务活动,都必须以经济效益为先导。
第四章营业机构第十四条本联合社的营业机构包括村委会办公室、农村经济促进中心、服务站等。
第十五条村委会办公室是联合社的管理机构,设有会务组、组织人员组、财务组等业务组别。
第十六条农村经济促进中心是提供服务的关键部门,设有收付组、业务组、审批组等业务组别。
村股份经济合作社章程
村股份经济合作社章程乡(镇、街道办事处、县产业集聚区)__村股份经济合作社章程(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稳定和完善农村双层经营体制,促进集体经济发展,维护和保障全体成员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以及《固始县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实施方案》的精神,结合本社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社名称:黎集_乡(镇、街道办事处、县产业集聚区)_桃花_村(社区)股份经济合作社。
本社住所:固始县_黎集_(镇、街道办事处、县产业集聚区)_桃花_村(社区),邮政编码_465231_。
第三条本社是以行政村(社区)区域为范围,是一个自愿联合、集体所有、合作经营、民主管理、服务成员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是一个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实行独立核算、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
依法属于本社集体所有的各项资产,均属于全体成员共同所有。
集体经营性资产量化到户(人)的股权仅作为成员享受集体经济收益分配的依据,所有权仍属经济合作社集体所有。
第四条本社依法代表全体成员对集体财产享有占有、使用、收益的权利,承担资源开发与利用、资产经营与管理、生产发展与服务、财务管理与收益分配等职能。
第五条本社在同级党组织领导下,在法律法规和政策范围内开展业务活动,不得侵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合法财产权利,协助和配合村民委员会工作,并接受乡(镇、街道办事处、县产业集聚区)人民政府的指导和监督,制定以及修改通过的章程应当报乡(镇、街道办事处、县产业集聚区)人民政府备案。
第二章资产折股第六条折股量化资产为原村集体经济组织的经营性资产,资源性资产和债权、债务暂不列入折股量化范围。
第七条村民小组的集体资产,可以自主经营或委托村(社区)集体股份经济合作社代管,所得收益仍归村民小组成员所有。
第八条经清产核资并调整账户后,确认实际用于折股量化的经营性净资产(总股本)为__元。
第三章股份量化第九条本社依据《桃花村(社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界定办法》的规定,经确认符合成员资格的人员,均可享受量化股份。
农民股份合作社规章制度
农民股份合作社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农民群众的自我管理和自我教育,提高生产组织化程度,促进合作经济的发展,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本规章制定。
第二条:农民股份合作社(以下简称合作社)是由自愿入股的农民自发组成,实行民主管理、平等互利、风险共担的合作经济组织。
第三条:合作社的宗旨是团结一切可以团结的社员,发展生产,增加收入,提高生活水平,促进农村经济的发展。
第四条:合作社的业务范围包括农业生产、农村副业经营、农产品加工、商品流通等领域,具体经营项目根据合作社章程规定。
第五条:合作社的主要管理机构包括社员大会、理事会、监事会、负责人和经营管理机构。
理事会、监事会和负责人由社员选举产生,经营管理机构可以聘请专业人员担任。
第六条:合作社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尊重社员的民主权利,保护社员的合法权益,加强内部管理,确保合作社的稳定运转和健康发展。
第七条:合作社实行按劳分配、利益均衡、风险共担的原则,坚持公开透明、诚实守信的经营行为,将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结合起来。
第二章社员管理第八条:合作社的社员应当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愿入股的农民。
每名社员持有合作社的股份,享有社员权利和履行社员义务。
第九条:社员权利包括参与集体决策、享有劳动成果、参与盈余分配、监督合作社经营等权利。
社员义务包括遵守章程规定、参与集体劳动、认真履行职责、维护合作社利益等义务。
第十条:社员大会是合作社的最高决策机构,社员大会由社员代表按比例选举产生,每年至少召开一次,决定合作社的重大事项。
第十一条:理事会是合作社的执行机构,负责制定经营计划、管理资产、安排生产等工作,由社员大会选举产生。
第十二条:监事会是合作社的监督机构,负责监督合作社的经营行为、检查合作社的财务状况、监督职工的管理等工作,由社员大会选举产生。
第十三条:合作社的负责人负责具体经营管理工作,由社员大会选举产生,享有社员大会和理事会授予的权力。
第十四条:合作社可以设立办事处、分支机构等下设管理机构,具体管理机构的设置由社员大会根据需要决定。
xxx村农民股份经济合作社章程
xxx村农民股份经济合作社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要求~更好地发挥本村自然资源与经济资源优势~依照市政府关于三农体制改革的总体部署~组建xxx村农民股份经济合作社。
第二条 xxx村农民股份经济合作社是以发展村集体经济~提高村民收入和公益福利水平为最大目标~实行股份合作经济形式的产权制度、分红制度和管理机制的股份合作组织。
第三条 xxx村农民股份经济合作社受xxx村党支部和村委会的领导~在国家法律、法规范围内开展经营活动。
第二章股份构成第四条 xxx村农民股份经济合作社的股份全部由南xxx村村集体资产组成~主要包括经营性资产和资源性资产。
第五条 xxx村农民股份经济合作社入股形式:1、经营性集体资产:包括由村集体投资兴建的经营性资产和利用合作社经营积累投资新建的经营性资产。
2、资源性资产:主要指本村现有的经营性土地~包括承包地、四荒地等。
第三章股份配置第六条经营性资产设集体股和村民个人股~分别占集体经1营性净资产的10%和90%。
第七条集体股属全体股东共有~收益权归村集体。
个人股的收益权归股东个人所有。
第八条利用合作社经营积累投资新建的经营性资产~作为新增股份分配。
新增股份以股东代表大会确定的截止日实有股东数量为准~按照新增资产的市场评估价值~分别进行集体股和个人股的分配。
第九条土地股是按照股东数量~对本村所有经营性土地的实有面积平均分配的折股~收益权归股东个人所有。
第四章股权证明第十条本股份经济合作社对持股股东发给股权证书。
股权证书每个股东一本。
股权证书是股东据以享受权利和承担义务的书面凭证。
股权证书载明下列事项:1、股份合作经济组织名称、地址,2、股份合作经济组织设立的日期,3、股东的姓名和住所,4、拥有的股份总额、每股金额,5、股份证书的编号、签发日期,6、继承的条件与范围。
股东在股权证书上记载的姓名与其身份证相一致~未领身份证的~应与户籍簿上的姓名相一致。
股权证书必须由董事长签名~股份合作社盖章方为有效。
农村股份经济合作社章程(含股民登记、方案、制度)
某村股份经济合作社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某村股份经济合作社(以下简称合作社)的组织建设,保障合作社及其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2014修订)国务院令第648号及其《施行细则》[2000]第96号,以及榆林市委、市政府的有关规定,结合本村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社名称:某区某乡某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第三条本社住所:某区某乡某村第四条本社由张三等个股东联合组建。
第五条本社经某区农业局登记。
经营期限为:长期。
第六条本社系农村集体经济的一种新型组织形式,按照计划管理和民主管理的原则,实行独立核算,自主经营,自负盈亏。
股东以其股份多少对合作社承担责任,合作社以其全部资产对本社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七条本社的基本职能:资金管理、资产经营、资产管理、资产积累、资源管理和收益分配。
第八条本社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本章程规定,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维护股东利益,接受政府有关部门的监督。
第九条本章程对合作社及其股东、股东代表大会、理事会、监事会均具有约束力。
第十条本章程由理事会制定,经股东代表大会通过、报某乡政府和某区产改办审核,在某区农业局登记后生效。
第二章经营范围及注册资本第十一条本社的经营范围:种植、养殖、农副产品加工及销售、农业观光旅游、住宿服务、餐饮服务、土地整理、产权交易(产权评估、抵押、流转)等第十二条本社登记资本为1748 万元人民币。
第三章股东资格、出资人及出资方式第十三条股东资格拥有本社股权者均具有本股份经济合作社股东资格。
根据本社实际,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为本社股东。
1、按实行股份合作制改革时的村民及其家庭成员人口设“人口股”。
2、按原村民承包的林地、土地设“耕地股”。
3、按村民占有集体资产份额的多少设“集体股”。
第十四条本社共有股东1580个,以集体净资产量化方式出资1748万元(其中人口股847万元,占50%,土地股699万元,占40%,集体股175万元,占10%。
农村股份合作社章程(通用7篇)
农村股份合作社章程(通用7篇)农村股份合作社章程篇1为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要求,发展生产力,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资产变股权,农民当股东”、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原则,经过社员代表大会讨论决定,特订立本章程。
第一章名称和住所第一条名称:xx市xx区xx镇股份经济合作社第二条住所:xx市xx区xx镇邮政编码:第二章经济性质第三条经济性质:股份合作制第三章宗旨和经营范围第四条股份经济合作社设立的宗旨是:进一步解放和发展生产力,改革现行的农村集体经济产权制度,从根本上维护好、实现好、发展好股民的利益,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维护社会稳定。
第五条经营范围:资产管理、投资和综合经营第四章合作社股本及其它资产第六条1、以改革基准日计算,本社实有总资产*万元,其中:固定资产:*万元,净资产:*万元。
2、第五章股份的设置名称、比例第七条本社设置的股份总数:股。
其中:集体股股,占*%;个人股股,占*% 。
第八条股份经济合作社成立后,向每位股东发放股权证书。
第六章股东的权利和义务第九条股东权利:1、有权推选股东代表并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2、有权通过股东代表对本社的事务提出意见及建议;3、依据所持有的股份获取本社收益及享受本社的各种福利待遇;4、认购本社新增股本;5、合作社终止后,依法享有本合作社剩余资产的个人应得部分;6、股东代表大会讨论通过的其他权利。
第十条股东义务:1、依据规定与合作社签订有关协议,履行所承担的义务;2、依据所拥有的股份份额承担本合作社的债务;3、遵守本社章程和本社的其它;4、股东代表大会讨论通过的其他义务。
第七章股东代表第十一条股东代表的条件: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国家法律,具有较强的政策文化水平和议事能力;2、年满18周岁的本集体经济组织股东,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3、关心集体,熟悉情况,公道、正派、责任心强,在群众中有较高的威信。
第十二条股东代表的产生:股东代表由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的股东联户推选产生。
村(社区)股份经济合作社章程【模板】
县某镇村(社区)股分经济合作社章程目录第一章总则 (1)第二章资产产权和资产折股 (2)第三章股分量化与股权设置 (4)第四章股权管理 (4)第五章成员的权利与义务 (5)第六章组织机构及议事规则 (6)第一节成员大会 (6)第二节成员代表会议 (7)第三节理事会 (9)第四节监事会 (11)第七章资产经营与管理 (13)第八章财务管理 (14)第九章收益分配 (14)第十章本社的合并、分立、解散和清算 (15)第十一章附则 (16)第一章总则为规范本股分经济合作社 (联合社) 的运行和管理,促进本社集体经济发展,维护和保障全体成员的合法权益,建立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相适应的集体资产管理体制和集体经济组织管理机制,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结合本社实际,制定本《章程》。
本社名称: ___市___县**乡镇**村(社区)股分经济合作社(联合社)。
本社住所: ___市___县**乡镇**村(社区) 。
本社宗旨是在坚持社会主义集体所有制的前提下,加强农村集体资产的管理,促进农村集体资产的保值增值,保障本社成员充分享有农村集体资产保值增值后的收益和成果。
本社的全部资产属全体成员共同所有,但本社的集体资产不能确权到个人所有,而是将资产折股量化到个人,以表明成员在集体资产中占有的份额及其应享受的经济利益。
成员享有股分分红的权利和承担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应尽的义务。
本社在**乡镇党委、 **村(社区)党支部领导下,在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范围内开展经济活动,并接受各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 **乡镇人民政府、 **村(社区)委员会的监督、指导。
本社实行自主经营、独立核算、自负盈亏、按股分红,对外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本社依照法律法规和本章程履行下列职责:(一)经营和管理本社全部资产;(二)经营和管理政府确定由本社使用的国有资产及其他资产;— 1 —(三) 管理和使用财政拨款和财政补贴,接受和使用社会捐赠的资产和资金,但专属于**村(社区)委员会的除外;(四)为成员提供公共产品、服务及福利;(五)法律法规及本章程规定或者县、乡镇两级政府、 **村 (社区)委员会委托行使的其他职责。
农村经济合作社章程
农村经济合作社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农村经济合作社的组织行为,保护社员的合法权益,促进农村经济的发展,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农村经济合作社是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基础上,由农民自愿组成的合作经济组织,实行民主管理,自负盈亏,自主经营,自我发展,自我约束。
第二章名称与住所第三条:本合作社名称为[合作社名称],住所地为[具体地址]。
第三章宗旨与原则第四条:本合作社的宗旨是服务社员,促进农村经济发展,提高社员收入,实现共同富裕。
第五条:本合作社遵循以下原则:自愿、民主、平等、互利;依法合规,诚实守信;服务社员,促进发展;民主管理,科学决策。
第四章业务范围第六条:本合作社的业务范围包括:组织社员从事农业生产、加工、销售;提供农业技术咨询与服务;组织社员开展农产品品牌建设与市场开拓;开展与其他经济组织的合作与交流;其他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业务。
第五章社员权利与义务第七条:社员享有以下权利:参加社员大会,并享有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享有合作社提供的各项服务;享有合作社经营成果的分配权;对合作社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其他依法享有的权利。
第八条:社员应当履行以下义务:遵守合作社章程和各项制度;参与合作社的生产经营活动;按照规定缴纳社员出资;维护合作社的合法权益;其他依法应当履行的义务。
第六章社员入社与退社第九条:符合本章程规定的农民,可以向本合作社提出申请,经社员大会批准后成为本合作社的社员。
第十条:社员退社应当提前向合作社提出申请,经合作社理事会审核,报社员大会批准后,办理退社手续。
第七章管理机构与职责第十一条:本合作社设立理事会、监事会等管理机构,具体职责如下:理事会:负责制定合作社的发展规划、年度计划,组织实施社员大会的决议,管理合作社的日常事务等;监事会:负责对合作社的财务、管理、业务等方面进行监督,向社员大会报告监督情况。
第八章财务与分配第十二条:本合作社实行独立的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确保财务公开、透明。
村股份经济合作社章程(模板)(1)
村股份经济合作社章程(仅供参考)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村股份经济合作社组织建设与运作,维护本社和全体社员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浙江省村经济合作社组织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结合本社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社名称:县乡镇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本社住所:县乡镇村(或路号)。
第三条本社是在农村双层经营体制下,以行政村区域为范围,集体所有、合作经营、民主管理、服务社员的社区性、综合性合作经济组织。
第四条本社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执行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按照计划管理和民主管理的原则,实行独立核算、自主经营、自负盈亏。
第五条本社在同级党组织领导下,在法律法规和政策范围内开展经济活动,并接受乡镇和县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的指导和监督。
第二章社员第六条本社社员,均可享受量化股份。
本社股权管理实行“生不增、死不减”的静态管理。
本社社员共人,股份总计股。
第七条户籍在本村,遵守本章程,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农村居民,为本社社员:1、开始实行农村双层经营体制时原生产大队成员;2、父母双方或者一方为本社社员的;3、与本社社员有合法婚姻关系落户的;4、因社员依法收养落户的;5、政策性移民落户的;6、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省有关政策规定的其他人员。
第八条因下列原因之一户籍关系迁出本村或者被注销的,保留社员资格:1、解放军、武警部队的现役义务兵、符合国家规定的初级士官;2、全日制大中专学校的在校学生;3、被判处徒刑的服刑人员;4、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省有关规定的其他人员。
第九条除上述第六条、第七条规定以外的人员,履行本社章程规定义务,经本社社员(代表)大会表决通过的,可以成为本社社员或者保留社员资格。
第十条本社社员享有以下权利:(一)十八周岁以上未被剥夺政治权利的社员享有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二)享有对本社集体资产承包经营的权利;(三)享有社员(代表)大会决定的生产生活服务、收益分配、土地征收补偿费分配、宅基地使用和各项福利的权利;(四)享有了解本社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对本社提出质询、批评和建议,委托社监会查阅社员(代表)大会、社管会会议记录和财务账目等民主监督管理的权利;(五)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权利。
村股份经济合作社章程
村股份经济合作社章程摘要:一、引言二、村股份经济合作社的定义与性质三、村股份经济合作社的设立与组织结构四、村股份经济合作社的经营管理五、村股份经济合作社的权益保障六、村股份经济合作社的变更与终止七、附则正文:一、引言村股份经济合作社是我国农村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基础上,为发展农村经济、提高农民收入而设立的一种新型农村集体经济组织。
本文将对村股份经济合作社的章程进行详细解读。
二、村股份经济合作社的定义与性质1.定义:村股份经济合作社是在农村家庭承包经营的基础上,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和其他经济组织共同投资设立,以股份制为主要形式,实行民主管理,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
2.性质:村股份经济合作社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一种,具有独立法人地位,依法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
三、村股份经济合作社的设立与组织结构1.设立:设立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应依法经过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会议讨论通过,并报乡(镇)人民政府备案。
2.组织结构:村股份经济合作社的组织结构主要包括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经理层。
四、村股份经济合作社的经营管理1.经营范围:村股份经济合作社的经营范围主要包括农业生产、农产品加工、农业技术服务、农村市场开发等。
2.经营原则: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应遵循市场经济原则,自主经营,自负盈亏。
五、村股份经济合作社的权益保障1.股权设置:村股份经济合作社的股权分为集体股、农民股和其他经济组织股。
2.股权流转:股权可以依法流转、继承,但不得退股。
六、村股份经济合作社的变更与终止1.变更:村股份经济合作社的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经营范围等重大事项发生变更时,应依法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2.终止: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因故终止时,应依法进行清算,清算后的剩余财产按照股权比例分配给股东。
七、附则本章程自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施行。
农村农民专业股份经济合作社章程范本
农村农民专业股份经济合作社章程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本农民专业股份经济合作社的运行和管理,促进本社集体经济发展,维护和保障集体经济成员的合法权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结合本社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社名称:X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本社住所:XX县XX镇X村第三条本社是以资产为纽带、村民为成员,实行独立核算、自主经营、自负盈亏、民主管理的股份制集体经济组织。
第四条依法属于本社集体所有的各项资产(经营性资产、资源性资产和非经营性资产),均属于本社全体成员共同所有。
第五条本社依法代表全体成员行使集体财产所有权,承担资源开发与利用、资产经营与管理、生产发展与服务、财务管理与分配等职能。
第六条本社在同级党组织领导下,在法律法规和政策范围内开展经济活动,并接受县镇党委政府领导和监督。
第二章股权设置与量化第七条经清产核资查并依法调整账户后,截止2017年12月31日原村经济合作社集体总资产XX元,固定资产XX元,净资产(所有者权益)XX元。
第八条本社设集体股和成员股两大类,具体详见X村股份经济合作社折股量化办法。
第九条成员的股份数及股权额在股权证中予以载明,股权证由本社按照县镇统一部署颁发。
股权证书是对成员股权的确认,成员必须认真保管,成员变更、股权证书遗失、股权证书所载股份发生变动的,都要及时申请补办或变更。
第十条成员可以依法可继承和内部转让。
成员发生股权继承、转让,应向理事会申请办理相应手续。
第三章成员的权利和义务第十一条成员享有以下权利:(一)年满18周岁的社员成员享有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二)享有对本社财务收支、资产营运、收益分配等的知情权;(三)享有对本社理事会提出质询、批评和建议的权利;(四)享有本社收益分配的权利;(五)按有关规定享有合作社终止后剩余财产分配的权利。
第十二条成员的义务(一)遵守本社章程及各项制度;(二)执行成员代表大会及理事会的各项决议;(三)自觉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党的各项方针政策,依法行事。
村股份经济合作社章程
村股份经济合作社章程摘要:一、村股份经济合作社的定义与性质二、村股份经济合作社的组织架构与成员资格三、村股份经济合作社的股份设置与分配四、村股份经济合作社的经营范围与盈利分配五、村股份经济合作社的决策程序与监督机制六、村股份经济合作社的终止与清算正文:一、村股份经济合作社的定义与性质村股份经济合作社,是指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基础上,通过股权制度改革,实现农村集体资产的股份化,并以此为基础组成的经济组织。
它具有独立法人地位,是农村集体经济的有效实现形式,是我国农村经济体制改革的重要内容。
二、村股份经济合作社的组织架构与成员资格村股份经济合作社的组织架构主要包括股东大会、董事会和监事会。
其中,股东大会是最高权力机构,决定合作社的重大事项;董事会负责合作社的日常经营管理;监事会负责对合作社的财务和经营活动进行监督。
合作社的成员资格,原则上应为村集体经济组织内的村民,每个村民按其持有的股份享有相应的权益。
三、村股份经济合作社的股份设置与分配村股份经济合作社的股份设置,主要包括集体股和个人股。
集体股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持有,代表集体资产的股份;个人股由合作社成员持有,代表个人投资的股份。
股份的分配,应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进行。
集体股原则上按照各村集体经济组织资产的实际贡献进行分配;个人股则按照各成员的实际投资进行分配。
四、村股份经济合作社的经营范围与盈利分配村股份经济合作社的经营范围,主要包括农业生产、农村公共服务、农村产业投资等。
合作社的盈利分配,应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进行,优先保障合作社成员的利益。
五、村股份经济合作社的决策程序与监督机制村股份经济合作社的决策程序,应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合作社章程的规定进行,确保决策的科学性、民主性和合法性。
合作社的监督机制,主要包括内部监督和外部监督。
内部监督主要由监事会负责,对外部监督主要由政府相关部门和社会公众进行。
六、村股份经济合作社的终止与清算在以下情况下,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可以终止:一是合作社章程规定的终止条件出现;二是合作社成员大会决定终止;三是合作社被依法撤销或宣告破产。
股份经济合作社章程
股份经济合作社章程第一章总则一、为规范股份经济合作社的组织和行为,保护合作社及其成员的合法权益,促进合作社的健康发展,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章程。
二、合作社是在自愿、互利、平等的基础上,由社员按照章程规定出资设立,实行民主管理,享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经济组织。
第二章名称和住所一、合作社的名称为:XX股份经济合作社。
二、合作社的住所为:XX省XX市XX区XX街道XX号。
第三章宗旨和原则一、合作社的宗旨是:服务社员,促进经济发展,提高社员收入,实现共同富裕。
二、合作社坚持的原则:自愿入社、民主管理、风险共担、利益共享。
第四章成员与股权一、合作社成员应当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或法人。
二、成员入社需缴纳一定的股金,并享有相应的股权。
三、股权可以依法转让、继承,但不得退股。
第五章组织机构一、合作社设立理事会,负责合作社的日常经营管理。
二、合作社设立监事会,负责监督合作社的财务管理和运营情况。
三、合作社定期召开社员大会,审议合作社的重大事项。
第六章财务管理一、合作社应建立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确保财务信息的真实、完整。
二、合作社的年度财务报告应经过审计,并向社员公开。
第七章收益分配一、合作社的收益按照社员持有的股权比例进行分配。
二、合作社应提取一定的公积金,用于合作社的长期发展。
第八章合并、分立与解散一、合作社可以依法进行合并或分立。
二、合作社解散应经过社员大会的决议,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清算。
第九章章程的修改一、本章程的修改应经过社员大会的决议。
二、修改后的章程应报经相关主管部门备案。
第十章附则一、本章程自通过之日起生效。
二、本章程的解释权归合作社理事会所有。
三、本章程如有未尽事宜,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合作社实际情况进行处理。
制定日期:XXXX年XX月XX日修订日期:(如有修订,请在此处填写)合作社盖章:(合作社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
农村集体股份合作经济社章程
农村股份合作经济社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稳步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有关要求,为建立和完善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的农村集体经济体制,实现集体经济组织依法独立自主有序运作,规范集体资产经营与财务管理,保障集体经济组织和股东的合法权益,依据《广东省农村集体资产管理条例》、《广东省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管理规定》、《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管理的指导意见》等规定,结合本社实际情况,修改原章程,制定本章程。
本章程适用于某某某股份合作经济社,以下均简称“本社”。
第二条本社于2006年12月31日24时实施股份固化,固化时点确定的股东为本社原始股东。
第三条本社全称:名称缩写:本社住所:第四条本社遵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政策要求,在坚持集体所有制的前提下,实行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促进集体资产保值增值,为股东提供公共物品和公共服务,实现共同富裕。
第五条本社实行自主经营、独立核算、自负盈亏、按股分红;依法享有组织参与经济活动的自主权,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第六条本社依法履行下列职责:(一)经营管理属于本社集体所有的土地和其他资产;(二)经营管理依法确定由本社使用的国家所有的资源性资产和其他资产;(三)管理政府拨给的补助资金以及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捐赠的资金和资产;(四)办理集体土地承包、流转及其他集体资产经营管理事务;(五)为本社股东提供公共服务和公共设施;(六)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和本章程规定的其他职责。
第二章坚持党的全面领导第七条本社坚持和加强党对农村工作的全面领导,严格贯彻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方略,严守国家各项政策法规,深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
第八条本社坚持党管干部原则,理事会成员自觉接受村级党组织及上级党(工)委的领导。
第九条本社在村级党组织领导下,逐步建立健全议事决策机制、监督机制,重大事项决策实行“四议两公开”。
第十条建立向党组织汇报工作的制度,每年向同级党组织汇报不少于 1 次,全面报告本社工作开展情况。
村股份经济合作社章程
村股份经济合作社章程摘要:一、村股份经济合作社的定义和背景二、村股份经济合作社的章程制定三、村股份经济合作社的组织结构和运营方式四、村股份经济合作社的法律规定和政策支持五、村股份经济合作社的发展前景和挑战正文:村股份经济合作社是一种以资产为纽带、股东为成员的综合性(社区性)农村集体经济组织。
它由乡镇(街道)原村经济合作社根据社员大会(社员代表大会)讨论决定,将集体经营性净资产折股量化改制而成。
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坚持社会主义集体所有制,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
村股份经济合作社的章程制定是按照自愿、民主、平等、互利原则发起成立的。
章程的制定需要经过成员大会的讨论和通过。
章程的内容主要包括合作社的名称、法定代表人、资产构成、股份分配、组织结构、运营方式、盈余分配、债务承担、章程修订和终止等事项。
村股份经济合作社的组织结构主要包括成员大会、理事会、监事会等。
成员大会是合作社的最高权力机构,决定合作社的重大事项。
理事会是合作社的执行机构,负责合作社的日常运营和管理。
监事会是合作社的监督机构,负责监督理事会的工作。
村股份经济合作社的运营方式主要是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我服务、民主管理。
合作社的盈余主要来源于集体资产的运营收益和投资收益。
盈余分配按照成员的股份比例进行,优先保障成员的基本生活和公共服务需求,然后按照成员的贡献和需要进行分配。
村股份经济合作社的法律规定和政策支持主要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有关法律、法规、政策。
这些法律和政策为村股份经济合作社的成立、运营和发展提供了法律依据和政策支持。
总的来说,村股份经济合作社是一种适应农村经济发展的新型集体经济组织形式。
它有利于促进集体资产的有效管理和运营,增加农民的收入,促进农村经济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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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村股份经济合作社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某村股份经济合作社(以下简称合作社)的组织建设,保障合作社及其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2014修订)国务院令第648号及其《施行细则》[2000]第96号,以及榆林市委、市政府的有关规定,结合本村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社名称:某区某乡某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第三条本社住所:某区某乡某村第四条本社由张三等个股东联合组建。
第五条本社经某区农业局登记。
经营期限为:长期。
第六条本社系农村集体经济的一种新型组织形式,按照计划管理和民主管理的原则,实行独立核算,自主经营,自负盈亏。
股东以其股份多少对合作社承担责任,合作社以其全部资产对本社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七条本社的基本职能:资金管理、资产经营、资产管理、资产积累、资源管理和收益分配。
第八条本社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本章程规定,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维护股东利益,接受政府有关部门的监督。
第九条本章程对合作社及其股东、股东代表大会、理事会、监事会均具有约束力。
第十条本章程由理事会制定,经股东代表大会通过、报某乡政府和某区产改办审核,在某区农业局登记后生效。
第二章经营范围及注册资本第十一条本社的经营范围:种植、养殖、农副产品加工及销售、农业观光旅游、住宿服务、餐饮服务、土地整理、产权交易(产权评估、抵押、流转)等第十二条本社登记资本为1748 万元人民币。
第三章股东资格、出资人及出资方式第十三条股东资格拥有本社股权者均具有本股份经济合作社股东资格。
根据本社实际,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为本社股东。
1、按实行股份合作制改革时的村民及其家庭成员人口设“人口股”。
2、按原村民承包的林地、土地设“耕地股”。
3、按村民占有集体资产份额的多少设“集体股”。
第十四条本社共有股东1580个,以集体净资产量化方式出资1748万元(其中人口股847万元,占50%,土地股699万元,占40%,集体股175万元,占10%。
第十五条:各小组资产量化到本组股民,村集体资产量化到全体股民,股民按照持股比例分红。
第四章股东的权利和义务第十六条股东的权利1、年满18周岁的股东享有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2、享有对本社财务收支、资产营运、收益分配等的知情权;3、享有对本社理事会提出质询、批评和建议的权利;4、享有本社收益分配的权利;5、享有购买其他股东转让股份的优先权;6、优先认购本社新增注册资本;7、按有关规定享有合作社终止后剩余财产分配的权利。
第十七条股东的义务1、将现有林地交回合作社,统一管理;2、遵守本社章程及各项制度,执行股东代表大会的各项决议;3、支持理事会、监事会履行职责;4、以其所持股份份额为限对合作社的债务承担有限责任;5、量化股不得退股但可以转让。
6、资金股不得提现。
7、耕地股不得收回耕地。
第五章股权设置、股权享受对象与股权变动第十八条本社设人口股、耕地股、集体股。
人口股的享受对象及比例:(1)本村村民及子女。
(2)本村村民在部队服义务兵役的战士。
(3)本村村民及子女在校读书的大中专学生和本村大学生毕业、未正式落实工作、户口迁回原籍的大中专学生。
(4)原本村村民及子女,已办农转非手续的人员,在基准日前迁回本村的。
(5)已在本村落户并办理有关合法手续的纯女户可享受一名入赘女婿及其子女(办理有关手续证件)。
(6)户籍在本村的原本村村民被大集体以上企事业单位招工的失业人员。
(7)本村村民正在劳教和服有期徒刑的人员。
享受比例为:50%土地股的享受对象及份额:土地股享受对象及份额:以村集体耕地、林地和各小组林地入股。
享受比例为:40%集体股享受对象及份额:不参与股民分红,留作村集体公益事业养老扶贫等事业使用,比例占10%。
上述股份合作社将建立股份清册,详细列出股东的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登记量化的股数和股份额及其变更情况。
股东的股份数及股权额在股权证中予以载明,股权证由股份经济合作社颁发。
本合作社的股份为5年调整,可增可减。
第十九条股权可以依法继承、赠予,经理事会批准可以在本村内部转让,转让价格由双方自行协商确定。
股东发生股权转让、继承、赠予,应向理事会申请,理事会同意后,由岔河则乡政府产权交易所负责办理相应手续;合作社将每年的股权变动情况列表,经股东代表大会和办事处确认后,每年向登记机关备案一次。
股份的调整情况,应当在股份清册和股权证上对应登记。
第六章组织机构及其产生办法、职权、议事规则第二十条本社设股东代表大会、理事会、监事会。
第二十一条股东代表大会由全体股东代表组成。
本社股东代表总数为100名(股东代表按全体股东总数的20%确定)。
股东代表任期每届3年。
第二十二条股东代表的产生本社股东代表由股东按原村民小组、按家族以推荐方式产生,每20名股东推荐1名代表。
第二十三条股东代表大会是本社的权力机构,行使下列职权:1、审议批准修改本社章程;2、选举、罢免理事会、监事会成员;3、决定理事会、监事会成员的报酬方式、标准及资产经营责任;4、审议批准理事会、监事会的工作报告、年度财务预决算方案;5、决定本社发展规划、资产经营计划和集体资产经营方案,决定投资决策方案;6、审议批准本社收益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7、审议批准股东转让出资方案;8、对本社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9、对本社解散和清算事项作出决议;10、决定其他重大事项。
第二十四条股东代表大会每年至少召开2次会议,分别在每年的1月和7月召开。
经理事会、监事会或1/3以上股东代表提议,应当召开临时股东代表大会。
股东代表大会应有不少于2/3以上股东代表出席方能召开。
第二十五条股东代表大会由理事会召集,理事长主持,理事长因特殊原因不能履行职务时,由理事长指定其他理事主持。
第二十六条股东代表大会实行一人一票制,可采取举手表决的方式表决,也可采取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表决,具体采取何种方式由理事会决定。
股东代表大会对本章程第二十四条第2项内容作出的决议,须经到会股东代表半数以上通过;对形成的其他决议,须经到会股东代表2/3以上同意方能生效。
第二十七条召开股东代表大会,应当于会议召开的十五日前将会议审议的事项告知全体股东。
股东代表大会应当对所议事项做好会议记录,形成会议纪要,出席会议的股东代表必须在会议纪要上签字。
第二十八条本社理事会成员由9人组成,由股东代表大会实行有候选人的方式选举产生。
理事会设理事长1人。
第二十九条理事会是股东代表大会的执行机构,对股东代表大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1、负责召集股东代表大会,并向股东代表大会报告工作;2、执行股东代表大会的决议;3、拟定本社发展规划、资产经营计划和集体资产经营方案;4、对重大投资项目进行可行性论证,拟定投资决策方案;5、制定本社财务管理制度,拟定年度财务预算、决算方案;6、拟定本社的收益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7、拟定本社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的方案;8、拟定本社章程修改和股东转让出资的方案;9、拟定本社解散和清算的方案;10、拟定理事会、监事会成员的报酬方式、标准及资产经营责任的方案;11、选举和更换理事长;12、决定内部经营管理机构的设置,根据需要聘用总经理等必要的经营管理人员并决定其报酬事项;13、制定本社的基本管理制度;14、其他应由理事会决定的事项。
第三十条本社理事会每届任期3年,理事任期届满,可以连选连任。
理事在任期届满前,股东代表大会不得无故解除其职务。
第三十一条理事会议应有2/3以上的理事参加方可举行。
非理事经理、监事可以列席理事会议,但无表决资格。
第三十二条理事会议每年至少召开2次,经2/3以上理事提议可以召开临时理事会议。
第三十三条理事会议由理事长召集和主持,理事长因特殊原因不能履行职务时,由理事长指定其他理事代为召集和主持。
第三十四条理事会议实行一人一票制,以举手表决或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表决,理事会议形成的决议须经全体理事2/3以上同意方能生效。
第三十五条召开理事会议,应当于会议召开的十日前通知全体理事,理事会应当对会议所议事项做好会议记录,形成会议纪要,出席会议的理事必须在会议纪要上签字。
第三十六条本社监事会成员由7人组成,监事会成员由股东代表大会实行有候选人的方式选举产生。
监事会设监事长1人,由监事会选举产生。
本社监事会每届任期3年,监事任期届满,可以连选连任。
理事、财务负责人不得兼任监事。
理事会、监事会成员的直系亲属不能被聘用为本社的财务管理人员。
第三十七条监事会对股东代表大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1、监督本社章程的执行情况;2、监督股东代表大会决议的执行情况;3、对理事进行监督,提出建议和批评意见;4、每季审查本社财务,并向股东公布;5、选举和更换监事长;6、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代表大会。
第三十八条监事会可以向股东代表大会提出要求罢免不称职理事的建议。
第三十九条监事会议应有2/3以上的监事参加方可举行。
第四十条监事会议每年至少召开2次,经2/3以上监事提议可以召开临时监事会。
第四十一条监事会议由监事长召集和主持,监事长因特殊原因不能履行职务时,由监事长指定的其他监事代为召集和主持。
第四十二条监事会议实行一人一票制,以举手表决或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表决,监事会会议形成的决议须经全体监事2/3以上同意方能生效。
第四十三条召开监事会议,应当于会议召开的十日前通知全体监事,监事会应当对会议所议事项做好会议记录,形成会议纪要,出席会议的监事必须在会议纪要上签字。
第七章法定代表人第四十四条本社由理事长担任法定代表人。
第八章理事长、总经理、副总经理的工作职责◆理事长的工作职责1、定期或不定期主持召开理事会、股东(代表)大会,列席参加监事会。
并制定安排会议内容及会议事项。
2、全面制定具体项目实施办法、负责项目管理与实施。
3、搞好对外业务洽谈、合同签订和产品销售活动。
4、抓好合作社内部事务的管理,尤其注重抓好合作社外聘人才的管理、任用工作;注重抓好合作社财务管理活动,合理制定相关的各种规章制度及各种方案。
5、抓好合作社产业或产品规模的管理。
时刻关注各种危机的影响,严格控制风险。
逐步实现产业创新、产品升级、严把产品质量的关键环节。
6、抓好合作社成员间的和谐管理,及规范化管理工作,维护合作社经营秩序,使合作社平稳运作,健康发展。
◆总经理的工作职责1、严格执行理事会和理事长的工作安排,具体处理合作社日常事务。
2、给合作社出谋划策,当好参谋。
3、调度合作社工作情况,提供下步工作参与性意见。
4、负责提供合作社各项服务的成本核算的参与意见。
5、起草合作运行当中的试行管理规范。
6、收集合作社运行当中存在的问题,及时向理事会汇报情况。
7、参与各项服务价格的表决。
8、管理好村级日常事务。
◆副总经理的工作职责1、严格执行总经理的工作指令2、给总经理当好参谋。
3、协助总经理管理好村级日常事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