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立汽车电影院所需的资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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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立汽车电影院所需的资质
一、取得电影放映经营许可证
要设立电影院,首先需向所在地县或者设区的市人民政府电影行政部门(如朝阳区文化局)提出申请,取得《电影放映经营许可证》。
参考规定:国务院《电影管理条例》
第五条“国家对电影摄制、进口、出口、发行、放映和电影制片公映实行许可制度。未经许可,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从事电影片的摄制、进口、发行、放映活动,不得进口、出口、发行、放映未取得许可证的电影片”。
第三十八条“设立电影放映单位,应当向所在地县或者设区的市人民政府电影行政部门提出申请。所在地县或者设区的市人民政府电影行政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书之日起60日内作出批准或者不批准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批准的,发给《电影放映经营许可证》,申请人持《电影放映经营许可证》到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依法领取营业执照;不批准的,应当说明理由”。
二、取得消防部门消防安全检查合格证明
根据规定,公众聚集的娱乐场所在开业钱,需经当地公安消防机构检查合格之后,取得《消防安全检查意见书》方可开业。
参考规定:《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消防工作的意见》(国发[2006]15号)
第十四条“对消防安全条件未获得公安消防部门审查通过,拟开办的学校、幼儿园、托儿所、养老院、福利院、医疗机构以及文化、体育等公共场所,教育、民政、卫生、文化、体育等部门不得批准。对原已取得批准文件但不再具备法律法规、技术规范规定的消防安全条件的,必须撤销批准文件。”
《公共娱乐场所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公安部令第39号)
第六条“公众聚集的娱乐场所在使用或者开业前,必须具备消防安全条件,依法向当地公安消防机构申报检查,经消防安全检查合格后,发给《消防安全检查意见书》,方可使用或者开业。
三、取得卫生部门卫生安全检查合格证明
公共场所经营单位须取得“卫生许可证”后,方可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登记,
办理营业执照。
参考规定:国务院《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第二条本条例适用于下列公共场所:(三)影剧院、录像厅(室)、游艺厅(室)、舞厅、音乐厅;
第八条经营单位须取得“卫生许可证”后,方可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登记,办理营业执照。在本条例实施前已开业的,须经卫生防疫机构验收合格后,补发“卫生许可证”。“卫生许可证”两年复核一次。
四、办理工商注册登记
在取得上述证明后,到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局办理登记注册手续。
注:经咨询海淀区文化委,设立汽车电影院与普通电影院所需要的条件相同,没有特特殊的规定对设立汽车电影院施加限制。
附件:申请电影放映经营许可证所需的材料:
一、申报条件
1有电影电影放映单位的名称、章程;
2有确定的业务范围;
3有适应业务范围需要的组织机构和专业人员;
4有适应业务范围需要的资金、场所和设备;
二、申报材料
1 设立放映企业申请书1份;
2 工商营业执照(或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1份;
3 与电影院线公司签订的合同1份;
4 经营场所证明1份;
5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
6 会计事务所所出具的资信证明、资格证明、财务状况证明;
7 公司章程1份;
8 消防部门消防安全检查合格证明;
9 卫生部门卫生安全检查合格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