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发布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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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发布管理制度

为规范公司信息发布行为,使公司在保持宣传口径统一、提高信息发布质量的同时避免信息发布的法律风险,根据公司经营管理需要,制定本制度。

一、信息发布分类和经办部门

(一)信息发布类别:

1.公司利用媒体、户外广告牌、印刷宣传品、网络等形式对外发布的形象广告和产品促销广告。

2.公司采用新闻发布稿、演讲稿以及其它通过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形式对外发布的非广告信息。

(二)信息发布经办部门:

1.办公室负责经办非广告信息发布和总经理交办的公司形象广告的发布工作。

2.营销策划部负责经办产品宣传及促销广告的发布工作。

二、信息发布的计划管理

1.营销策划部根据营销策划总体方案和公司下达给本部门的年度工作任务制订本年度产品宣传及促销广告计划以及实施计划的费用预算。其中的费用预算还应受公司资金使用计划和资金调度会议等财务制度调整。

2.办公室根据公司品牌发展战略需要及总经理指示于年初制订本年度形象广告发布计划和非广告信息发布计划。

3.上述经办部门制订的年度信息发布计划经总经理办公会议批准后,应分解为本部门的月度工作任务、跨月度工作任务,报公司批

准后执行。

4.年度信息发布计划和月度、跨月度工作任务计划如需调整和变更,经办部门应提出申请,经分管副总审查后报总经理批准。

三、信息发布的评审管理

(一)对评审范围的界定:

1.产品促销广告:

(1)发布的广告是否合乎公司形象和企业精神要求。

(2)发布的广告内容是否真实,是否合法。

(3)广告在发布的方式、地点、规格、规模等方面是否符合公司经营需要。

(4)对产品质量和功能承诺的口径是否统一。

2.形象广告和非广告信息:

(1)其发布是否符合公司形象和企业精神要求。

(2)其内容是否真实、合法。

(3)对公司品牌及经营理念的宣传口径是否统一。

(二)对评审部门及职责的划分:

1.营销策划部

(1)书面介绍本部门经办发布的户外广告的地点、方式、规格和规模并提供所要发布的广告样稿。

(2)提供本部门经办发布的其他广告的样稿;无法提供样稿的应书面说明该其他广告的广告语等情况。

(3)口头或书面向其他评审部门介绍关于本部门对经办发布的广告之发布设想和构思。

(4)对于办公室经办发布的公司形象广告及非广告信息是否符合

公司形象和企业精神要求问题进行审查,并审查其对公司品牌及经营理念的宣传口径是否统一。

2.办公室

(1)负责对全部信息发布评审工作的组织,包括召集评审会议或安排书面评审,并整理评审意见上报总经理审批。

(2)对营销策划部经办发布的广告是否符合公司形象和企业精神要求进行审查,并审查其对公司品牌及经营理念的宣传口径是否统一。

(3)负责口头或书面向其他评审部门介绍关于本部门所经办发布的广告及非广告信息之发布设想和构思。

(4)书面介绍本部门经办的形象广告及非广告信息发布的方式、地点、规格、规模和广告语,其中能够提供样稿的还应提供样稿。

3.工程技术部

负责审查产品促销广告及非广告信息对公司项目宣传内容的真实性,包括审查关于商品房户型、面积、位置、环境、功能、配套情况和工程进展情况以及其他情况的宣传是否与实际情况相符。同时,还应审查信息发布内容中对产品质量和功能的承诺口径是否统一。

4.法务部

(1)在工程技术部对产品促销广告及非广告信息内容真实性审查的基础上负责审查广告和非广告信息内容的合法性。

(2)向信息发布经办部门提示应予注意的法律事项。

5.对营销部经办发布的产品促销广告,其它参加评审各部门除分别履行本部门上述评审职责外,还应共同对“评审的范围”中第(3)项,即对“广告在发布的方式、地点、规格、规模等方面是否符合公

司经营需要”问题发表评审意见。

6.财务部仅对营销部经办的广告发布合同“评审的范围”第(3)项发表评审意见。

(三)对评审方式的明确:

1.会议评审:适用于电视和户外广告牌形式发布的信息。

2.书面评审:适用于除电视、户外广告牌之外的其他形式发布的信息。

(四)对评审程序的规定:

1.经办部门根据本部门所要发布的信息的情况填写《信息发布评审提案表》并附样稿等资料准备评审。其中营销策划部是经办部门的,应将提案表和样稿等资料送交总经理办公室提请评审。

2.办公室向参加评审的部门发出书面评审通知并附《信息发布评审提案表》,其中所要评审的信息发布若属营销策划部经办,以上评审通知及所附表格样稿等资料则应在接到该部门提交的评审表格和材料之后且在审查所提交的评审材料业已完备之后的当日或第二日向有关部门发出。

3.属于书面评审的,评审部门应在收到评审材料后4个小时内签署意见,并将评审材料转送下一评审部门;属于会议评审的,评审部门应派出1-2人参加评审会议在充分讨论和审查的基础上当日填写《信息发布评审意见表》交总经理办公室。无论是书面形式还是会议形式,评审工作须在评审通知发出后三日内完成。

4.办公室综合各部门提出的评审意见在《信息发布评审意见表》“汇总意见”栏内填写汇总意见并相应采取两种不同措施:当本部门作为经办部门的意见获其它各评审部门完全同意时,或当营销策划部

作为经办部门的意见不仅“评审的范围”第(3)项符合本制度规定的采纳标准,而且其它项均分别获其它各评审部门完全同意时,则将全部评审资料报总经理审批;否则退经办部门调整后重新评审。

5.总经理认为经办部门或其他评审部门意见不当而批转经办部门采取调整措施或再次采取调整措施的,经办部门在调整后应重新提请评审。

6.对评审的说明事项:

(1)营销策划部对其他评审部门在履行其评审的专项职责中发表的评审意见应予采纳,而在上述各部门对之共同发表评审意见的评审事项中若有意见分歧,则采纳多数部门意见,若分歧意见的部门数持平,则采纳营销策划部意见。

(2)对营销策划部经办发布的广告,其它各评审部门填写《信息发布评审意见表》(A),对办公室经办发布的广告及非广告信息,其它各评审部门填写《信息发布评审意见表》(B)。

四、信息发布的监督、检查管理

对公司发布的户外广告,由办公室负责每月或每季度从评审部门抽调3-5人进行户外察看和对广告效果进行评估并填写《户外广告效果分项评估意见表》,由办公室上报总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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