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外信息发布管理制度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一、目的
为规范公司对外信息发布管理流程,加强公司资讯的发布管理秩序,发布资讯的同时严守企业经营机密,避免无序发布带来的不良后果,扩大企业知名度,宣传企业正面形象,推广企业产品,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名词解释、适用范围和职责
1、公司信息的定义
信息平台指公司对外宣传的窗口,包括公司网站、公众号、媒体发布、对外的微信/短信、各类广告宣传、企业宣传等业务所涉及的文字内容和图片。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
3、职责
3.1综合管理中心是公司综合信息发布的管理部门,其经办人员对信息的正确性、有
效性负责;
3.2投资研究部是公司业务信息、专业信息发布的管理部门,其经办人员对信息的专
业性、有效性负责;
3.3公司IT部门是各类信息平台发布的技术保障部门;
3.4总裁室负责对信息平台的建立和信息的发布进行最终的审核和批准。
三、程序
1、信息平台的建立
1.1 公司根据企业发展的需要,可以建立公司网站;
1.2 相关部门根据工作和业务需要,可申请自媒体平台,比如公众号、公司博客、公
司微博等;
1.3 公司网站建立由综合管理部门发起,经逐级审核,由董事长进行最终的审定;1.4 公司自媒体平台由相关业务部门发起,经逐级审核,由联席总裁进行最终的审定;
1.5 未经公司允许和审核,任何人不得擅自建立与公司相关的媒体平台。
2、信息的发布
2.1 公司所有对外的宣传信息,必须由综合管理中心填写:
1)重大信息(指公司的经营方针、计划、决议、经营指标等)须逐级审核,经董事长终审后才能对外发布;
2)一般综合信息(非业务类、非专业类)须逐级审核,由联席总裁终审后才能发布;
3)专业信息、业务信息和相关专业评论由常务副总裁终审后才能发布;
4)转发其他专业信息和业务信息的,由相关专业分管领导终审后才能发布。
5)对涉及法务事项或涉及国家法律、法规的,须由法务部门审核。
6)各相关部门应派专人,对所发布的信息进行校对,并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
2.2 未经允许,任何部门、员工不得以个人名义对外宣传、发布公司的任何信息。
2.3 综合管理中心要对《对外信息发布申请》及时地进行存档。
3、舆情处理
3.1 对发现信息发布有误,应在第一时间进行处理:
1)对重大公司信息发布失误的,且引起外界不良反响的,应及时向董事长、联席总裁报告,迅速采取纠正措施,避免事态扩大;迅速组织更新的信息发布,及时消除不良影响。
2)对公司一般综合信息(非业务类、非专业类)发布失误的,应及时进行信息更新,并报告联席总裁、常务副总裁。
3)对专业类、业务类信息发布失误的,应及时进行信息更新、纠错,并及时向常务副总裁报告。
4)对转发的专业类资讯,引起他人(比如被转发方)投诉的,应及时进行处理,并向相关分管领导汇报;有重大情节的,必须向联席总裁和常务副总裁报告。
3.2 各信息发布部门,必须加强所发布的各类信息、资讯的自查工作,对发现的问题
必须迅速予以处理。
3.3 公司在处理危机的过程中,在总裁室领导下,必须协调和组织好对外宣传工作,
严格保持对外口径的一致性,真实真诚解答相关的疑问,消除疑虑,以避免在信息不透明的情况下引发不必要的猜测和谣传。
四、责任
1、对违反公司规定,擅自发布公司信息、资讯的,以严重违反公司纪律论处。
2、对应违反相关审核程序,导致相关错误、敏感信息对外发布,且造成一定影响的,
以严重违反公司纪律论处。
3、对因把关不严,审核松懈,导致信息发布有误,且造成严重不良影响的,以严重
违反公司纪律论处。
4、对利用公司媒体平台,发布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损害公司形象的,以严重违反公
司纪律论处,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五、其他
1、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执行。
2、本制度的最终裁定权属总裁室,解释权归综合管理中心。
附:《对外信息发布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