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石化石油化工安装工程费用定额(2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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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石化集团公司《关于发布(2007版)的通知》
新文件中国石化建[2007]620号
参阅:说明;石油化工安装工程费用项目构成;费用计算程序及费率(2007年11月8日中国石化建[2007]620号)
各企事业单位:
现批准发布《石油化工安装工程费用定额》(2007版),自2008年1月1日起施行。原《石油化工安装工程费用定额》(中石化[1995]建字247号)同时废止。
本定额是编制石油化工设计概算、施工图预算、招标标底的依据,是投标报价的参考依据。
本定额由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工程部负责管理,工程定额管理站负责解释。施行过程中遇有问题,及时向工程定额管理站反映。
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
2007年11月8日
说明
为适应我国经济发展需要,满足石油化工基本建设投资管理工作的要求,合理确定并有效的控制工程造价,依据建设部、财政部《关于印发<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组成>的通知》(建标[2003]206号)文件的精神,编制《石油化工安装工程费用定额》(以下简称本定额)。
一、本定额适用于石油化工工程建设项目的新建、改扩建安装工程,其它煤化工、天然气化工项目可根据建设特点参照执行。
二、本定额与《石油化工安装工程预算定额》、《石油化工安装工程概算指标》配套使用;本定额是编制石油化工设计概算、施工图预算、招标标底的依据,是投标报价的参考依据。
三、国家或集团公司未发布新的相关规定,不得增加新的费用项目或调整本定额规定的计算办法。
四、本定额主要编制依据
(一)建设部、财政部《关于印发<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组成>的通知》(建标[2003]206号);
(二)中石化[1995]建字247号“关于印发《石油化工安装工程费用定额》的通知”;
(三)国家统计局1999年1月1日《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
(四)国务院2002年3月发布第350号令《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五)国务院1999年发布259号令《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
(六)国务院2003年4月发布357号令《工伤保险条例》;
(七)国务院1999年发布258号令《失业保险条例》;
(八)国发[1999]年44号《国务院关于建立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决定》;
(九)建办[2005]89号“关于印发《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及使用管理规定》的通知”;
(十)中国石化财[2007]96号“关于印发《中国石化安全生产费用财务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
(十一)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几家大型施工企业调研收集的资料;
(十二)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国家及地方有关规定。
石油化工安装工程费用项目构成
石油化工安装工程费用项目构成见“表1”。
一、直接
费
直接费由直接工程费和措施费组成。
(一)直接
工程
费是指施工过程中耗费的构成工程实体的各项费用,包括定额人工费、材料费、施工机械使用费。
1. 定额
人工
费
是指直接从事安装工程施工的生产工人的工资。
2. 材料
费是指施工过程中耗费的构成工程实体的原材料、辅助材料、构件、零件、半成品的费用和周转使用材料的摊销(或租赁)费用。内容包括:
(1) 材料原价(或供应价格)。
(2) 材料运杂费:是指材料自来源地运至施工工地仓库或指定堆放地点所发生的全部费用。
(3) 运输损耗费:是指材料在运输装卸过程中不可避免的损耗。
(4) 采购及保管费:是指为组织采购、供应和保管材料过程所需要的各项费用。内容包括:采购费、仓储费、工地保管费、仓储损耗。
3. 施工
机械
使用
费是指施工机械作业所发生的机械使用费以及机械安拆费和场外运费。内容包括:
(1) 折旧费:指施工机械在规定的使用年限内,陆续收回其原值及购置资金的时间价值。
(2) 大修理费:指施工机械按规定的大修理间隔台班进行必要的大修理,以恢复其正常功能所需的费用。
(3) 经常修理费:指施工机械除大修理以外的各级保养和临时故障排除所需的费用。包括为保障机械正常运转所需替换设备与随机配备工具附具的摊销和维护费用,机械运转中日常保养所需润滑与擦拭的材料费用及机械停滞期间的维护和养护费用等。
(4) 安拆费及场外运费:安拆费指施工机械在现场进行安装与拆卸所需的人工、材料、机械和试运转费用以及机械辅助设施的折旧、搭设、拆除等费用;场外运费指施工机械整体或分体自停放地点运至另一施工地点的运输、装卸、辅助材料及架线等费用。
(5) 人工费:指机上司机(司炉)和其他操作人员的工作日人工费及上述人员在施工机械规定的年工作台班以外的人工费。
(6) 燃料动力费:指施工机械在运转作业中所消耗的固体燃料(煤、木柴)、液体燃料(汽油、柴油)及水、电等。
(7) 养路费及车船使用税:指施工机械按照国家规定和有关部门规定应缴纳的养路费、车船使用税、保险费及年检费等。
(二)措施
费是指为完成工程项目施工,发生于该工程施工前和施工过程中非工程实体项目的费用。内容包括:
1. 文明
施是指施工现场文明施工以及施工现场为达到环保部门要求所需要的各项费用。内容包括:
工、环境保护费易飞扬细颗粒工程材料密闭存放或采取覆盖措施、HSE培训、宣传栏、五牌一图(工程概况牌、管理人员名单及监督电话牌、消防保卫牌、安全生产牌、文明施工牌、施工现场总平面图)、企业标识、施工现场安全围挡、施工现场整洁、消防器材配置。
2. 临时
设施
费是指施工企业为进行工程施工所必须的生活和生产用的临时建筑物、构筑物和其他临时设施费用等。
临时设施包括:临时宿舍、文化福利及办公事业房屋与构筑物,仓库、办公室以及规定范围内道路、水、电、管线等临时设施和小型临时设施;临时设施的搭设、维修、拆除费或摊销费。
临时设施费不包括:施工区域内的障碍物拆除,场地平整,场内、外运输主干道路,吊装机械行走道路和轨道,加工厂,临时码头,临时铁路专用线,以及从场外到施工现场各施工点50米以外的水、电、汽、通讯线路的敷设、拆除和维修费用。
临时设施费按施工地点距离施工企业生活基地的远近,划分为“距离基地25公里以内”和“距离基地25公里以远”两个类别。
3. 冬雨
季施
工增
加费指在冬、雨季期间施工,为保证工程质量,采取保温、防雨措施所增加的费用,以及人工、机械作业效率降低因素增加的费用。
不包括特殊工程越冬防冻所采取的大型暖棚设施和取暖费,以及雨季防洪措施费和人工挖冻土所增加的费用。
冬雨季施工增加费划分三个地区类别:
一类地区:黑龙江、辽宁北部、宁夏、吉林、青海、内蒙、新疆、甘肃、西藏。
二类地区:辽宁中南部、陕西、河南、河北、北京、山东、山西、天津。
三类地区:以上地区以外的其它地区。
4. 二次
搬运
费指工程所需的材料、成品或半成品,因场地狭小等特殊情况而发生的二次装卸搬运费。
5. 生产
工具
用具是指施工生产所需不属于固定资产的生产工具、检验、试验用具等购置、摊销和维修费,以及支付给工人自备工具补贴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