船用生活污水处理装置型式认可和产品检验须知
船舶生活污水处理须知
船舶生活污水处理须知船舶生活污水处理是指船舶上产生的各类生活污水的处理和排放管理。
为了保护海洋环境,减少对海洋生态的影响,船舶必须遵守相关的生活污水处理规定和标准。
本文将详细介绍船舶生活污水处理的相关知识和要求。
一、船舶生活污水的组成和特点船舶生活污水主要由厕所冲洗水、洗手水、淋浴水、厨房废水等组成。
这些污水含有有机物、氮、磷、油脂、微生物等成分,具有较高的污染性。
如果不经过处理直接排放到海洋中,会对海洋生态系统造成严重破坏。
二、船舶生活污水处理的要求1. 国际海事组织(IMO)的要求国际海事组织制定了《国际公约防止船舶污染》(MARPOL公约)附则IV,对船舶生活污水的排放进行了严格规定。
根据该公约,所有船舶必须配备适当的生活污水处理设备,并按照规定进行污水处理和排放。
2. 污水处理设备的要求船舶生活污水处理设备应具备以下功能:(1)固体物质分离:能够有效去除污水中的固体物质,如纸屑、食物残渣等。
(2)沉淀和沉降:能够将污水中的悬浮物沉淀下来,减少悬浮物的浓度。
(3)生物处理:能够利用生物活性污泥降解有机物,减少有机物的浓度。
(4)消毒:能够对处理后的污水进行消毒,杀灭其中的细菌和病毒。
3. 污水排放的要求船舶在进行污水排放时,应满足以下要求:(1)合规排放:船舶应按照国际和国内的法律法规要求进行污水排放,不得超过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
(2)距离要求:船舶应在规定的距离范围外进行污水排放,以避免对海洋生态系统造成影响。
(3)污水监测:船舶应安装污水监测设备,定期对排放的污水进行监测和记录,确保排放符合要求。
三、船舶生活污水处理的操作流程船舶生活污水处理的操作流程一般包括以下几个步骤:1. 污水收集:将船舶上产生的生活污水收集到污水储存舱或污水收集装置中。
2. 污水预处理:对收集到的污水进行初步处理,包括固体物质分离和沉淀等。
3. 生物处理:将预处理后的污水送入生物处理装置,利用生物活性污泥降解有机物。
船舶各种证书介绍及检验审核要求
船舶各种证书介绍及检验审核要求本文是一位船长总结的关于船舶证书的管理,供大家参考,不当之处还望指正。
主要以五星红旗国际航行船舶为例。
一、船舶国籍证书Certificate of Vessel’s Nationality在我国取得所有权的船舶,由我国海事局签发“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国籍证书”;在国外登记、悬挂他国国旗的船舶则拥有“REGISTRY CERTIFICATE”登记证书。
1、证书有效期:五年。
2、只要船舶所有人不变更、不改挂他国国旗,该证书在其标定的有效期内有效。
3、注意:船舶所有人及其地址、船舶经营及其地址要与船舶安全管理证书(SMC)、公司的符合证明(DOC)、入籍证书等其它证书上的名称、地址一致,尤其是公司上市和(或)改名后,要及时更改所有证书、资料(防油污计划、系固手册等)中的船舶所有人名称及其地址。
否则,给以后各种检查留下了“缺陷”。
二、船体入级证书 (CCH) Classification for Hull1、临时证书(有效期五个月);正式证书(有效期五年)。
2、法定检验分为:(1)年度检验(证书周年日前后三个月内实施)。
(2)期间检验(有效期中间的前后半年内实施)。
可替代一次年度检验。
(3)换证检验(证书到期之前实施,以便发新证书)。
(4)加强检验(特检)(每五年实施一次,结合厂坞修进行)。
(5)临时检验(损坏检验)(船体结构和或重大机电设备损坏时实施检验,核准该船是否适航和或进行怎样的修理才能适航)。
3、注意:要将船级社检验报告FORM PHC 与该证书钉在一起作为支持件。
三、轮机入级证书(CCM) Classification Certificate for Machinery1、证书有效期:临时证书(有效期五个月);正式证书(有效期五年)。
2、法定检验:(1)年度检验(证书周年日前后三个月内实施)。
(2)期间检验(有效期中间的前后半年内实施)。
可替代一次年度检验。
(3)换证检验(证书到期之前实施,以便发新证书)。
wcb 型生活污水处理器说明书
WCB-30型生活污水处理装置使用说明书标记 数量修改单号签字日期图样标记总面积m 2 编制 打字 0.78校对 审核 共 页第 页标检标 志1. 本装置可使用于检查船舶或非检查船舶。
2. 本装置可使用于淡水冲洗或海水冲洗厕所污水。
3. 本装置柜体的压力试验为0.021MPa。
4. 本装置排放水指标符合IMO和USCGⅡ型标准。
警 告1. 本装置不得安装在爆炸性大气中,即非防爆型。
2. 本装置柜内壁涂环氧沥青漆,不得在柜上再焊接。
型号说明W C B 30额定使用人数生化法WC系列本装置业经中国船级社(CCS)型式认可,其型式认可证书号为:NJ05T00055-01目 录一、前言 (4)二、主要技术性能 (4)三、原理概述 (5)四、系统说明 (6)五、安装要求 (7)六、运行 (8)七、加药操作 (10)八、维护保养 (11)九、供货范围 (12)十、备件清单 (13)一、前言本装置用于处理船上厕所下水道粪便污水,使之达到国际排放标准排放至舷外。
本装置也可用作船上灰水的消毒处理。
WCB-30型生化法污水处理装置利用称为活性污泥和生物膜的处理原理消解有机污染物质,采用曝气方式充氧,产生好氧菌,污泥通过回流消化,因而是最彻底的污水处理过程,达到最大程度的环境保护。
WCB-30型装置采用无油润滑气泵连续运行工作可靠。
WCB-30型装置采用粉碎泵兼排放泵,不会堵塞,排污时污泥经过粉碎。
WCB-30型装置产生的污泥量极少,绝大部分在装置内部消化,三个月左右排污泥一次,不失肥效,无二次污染。
固体残渣经过粉碎送至焚烧炉贮存柜或者在非管制海区排放。
本装置自动控制,备有《连续-断续》选择开关,节约能耗,生物膜耐饥力强,能适应变负荷工况。
机械危害!在维修装置中由电动机驱动的泵机设备前必须将船舶开关断开,并挂上“正在维修,不准合闸”的醒目标签,只有主管本装置的船员或工人才可对运转部件进行维修。
电气危害!本装置供应有高压电源,如不小心接触人体会引起危险,在任何情况下不要随意打开控制箱的门或电动机接线盒,在需要对控制箱或电动机进行维修时必须将供应电源的船舶开关“断开”,在打开电气控制箱门时首先拉开电源总开关,任何人都应非常小心操作,以免引起触电的危害。
CCS船用产品检验总介
产品认证/检验总体介绍CCS的船用产品检验是其船舶检验重要基础和组成部分,也是CCS的主要业务之一。
经过多年发展,CCS建立了专门的船用产品检验体系,拥有了一支高学历和经验丰富的专职产品检验队伍,并在国内沿海、沿江主要港口城市及日本,香港,东南亚、欧洲、北美,澳大利亚等国家/地区设立了CCS分支机构,形成了覆盖国内外船用产品主要生产地的检验网点。
通过与国际惯例相一致的认可和检验办法,CCS能够公正,可靠和及时地对船用产品质量进行确认,并为其提供有关证明。
到2005年底,CCS已对全世界1943家工厂进行过产品认可或检验工作,其中国内1524家,国外419家(分布在美国、加拿大、英国、德国、法国、瑞士、意大利、荷兰,比利时、奥地利、西班牙、罗马尼亚、丹麦、挪威、瑞典、芬兰、澳大利亚、新西兰、日本、韩国、马来西亚、新加坡,南非等32个国家和地区),涉及冶金、机械、电子、石油、化工、造船等不同行业生产的500余种近5000个规格型号的产品。
一.船用产品检验范围根据CCS的《产品检验规则》,凡作为重要材料,设备或另部件的船用产品,当拟用于入CCS级或受CCS监督检验的船舶,海上设施和集装箱时,需申请CCS认可和检验发证,并只有取得CCS签发的相应证书后,才能获准使用。
这些产品包括:(一)金属材料及其制成品:1.钢板、扁钢、型钢。
包含:一般强度船体结构用钢、高强度船体结构用钢、焊接结构用高强度淬火回火钢、锅炉和受压容器用钢、机械结构用钢、低温韧性钢、奥氏体不锈钢、复合钢板、Z向钢等。
2.钢管:无缝压力管、焊接压力管、锅炉管与过热器管、低温铁素体钢压力管、奥氏体不锈钢压力管。
3.有色金属:铜质螺旋桨、铸铜合金、铜管、轴承合金、铝合金。
4.焊接材料:电弧焊焊条、埋弧自动焊丝-焊剂、铸钢、不锈钢焊条、药芯焊丝、半自动、自动焊的焊丝与焊丝-气体、电渣焊或气电立焊的焊接材料、单面焊接双面成型焊接材料 5.锻钢件:船体结构用锻钢件、轴系与机械结构用锻钢件、曲轴锻钢件、齿轮锻钢件、涡轮机锻钢件、锅炉与受压容器用锻钢件、低温韧性锻钢件、奥氏体不锈钢锻钢件。
船舶生活污水处理装置操作说明
船舶生活污水处理装置操作说明1.船舶生活污水处理装置运行前的准备:1.1打开三个人孔门向里面充入淡水,大约到人孔门下10CM位置,然后盖上人孔门。
1.2向装置内注入一定数量的培养液;1.3开启曝气风机进行好氧菌的培养。
1.4打开到排放柜的空气进口阀。
2.船舶生活污水处理装置运行:2.1将生活污水进生活污水处理柜阀13V和15V打开;直接出海阀14v 和16v关闭。
2.2打开处理装置出口阀B,排放泵出口阀A及出海阀;2.3将排放泵开关放“AUTO”位置,风机开关转至“AUTO”位置;2.4将投药泵放“AUTO”位置。
3.船舶生活污水处理装置运行中的管理3.1每天检查一次药的残余量;3.2每星期检查一次曝气风机的滑油油位,必要时补充,并对空气滤网进行清洁;3.3每月对装置内部进行一次冲洗、清洁。
具体步骤为:(1)为了通风柜里有一定量的细菌,排出量不能超过一半。
(2)排放1 打开阀A、C关闭阀B、D、E,排放泵置“MANU”,按下“START”按钮,空气泵置于“STOP”;(3)排放2 打开阀A、D关闭阀B、C、E,排放泵置“MANU”,按下“START”按钮,空气泵置于“STOP”;(4)排放3 打开阀A、E关闭阀B、C、D,排放泵置“MANU”,按下“START”按钮,空气泵置于“STOP”;(5)正常排放打开阀A、B关闭阀C、D、E,排放泵置“AUTO”,空气泵置“AUTO”。
4.船舶生活污水处理装置停止:4.1将生活污水排出阀转至直接出海管路;4.2将曝气风机开关放“STOP”位置;4.3将排放泵开关放“MANU”位置;4.4用淡水将处理槽内冲洗干净,防止污水腐烂后产生有毒气体。
5.船舶生活污水处理装置的药物存放:应存放于阴凉、干燥之处,避免太阳直晒及接触其它杂质。
远离热源、火焰。
船舶生活污水处理装置的药物接触皮肤时,应迅速用清水冲洗,特别注意防止药物进入眼睛、嘴、鼻。
6.船舶生活污水处理装置操作注意事项:在装置短期停用期间,曝气风机应继续保持运转,风机压力应保持在0.2MPa左右,防止处理槽内微生物被杀死,而丧失净化能力,产生有毒气体,及堵塞喷气孔。
再谈船舶生活污水排放标准及要求的法律规定
再谈船舶生活污水排放标准及要求的法律规定公司标准化编码 [QQX96QT-XQQB89Q8-NQQJ6Q8-MQM9N]再谈船舶生活污水排放要求的法律界定摘要:针对我国沿海航行船舶生活污水管理的现状,比较分析了我国对于沿海以及国际航行船舶生活污水排放的不同法律规定,认为国内航行船舶排放生活污水应当遵从国内标准,以及船舶在港内排放经处理的生活污水当属合法的结论。
同时对如何完善我国对船舶生活污水管理提出了建议。
关键词:船舶;生活污水;排放;界定作者简介:郭江(1975-),男,河北栾城人,大连海事大学海事行政法博士研究生,联系电话:04,,Re-discussion on the Lawful Boundaries of Ship’s Sewage DischargingRequirementsGuo Jiang(Law School,Dalian Maritime University,Dalian 116026) Abstract: For the actuality of the sewage management about domestic voyage ship, using the methods of the comparatively analysis analyzed the different discharging requirements of domestic voyage and overseas voyage. The conclusion is that discharging sewage by domestic ship should obey the state standard, otherwise if the ship discharging the sewage which final disposed is lawful. The suggestion of improving ways about sewage management was put forward.Key words: ship; sewage; discharging; boundary引言《防止船舶生活污水污染规则》(MARPOL公约附则Ⅳ)已经对我国生效,但业内人士在公约执行过程中仍存在着分歧,如对公约的适用范围、排放要求理解不一等。
最新DFCWS船用生活污水处理装置-操作说明书
DFCWS船用生活污水处理装置运行及维护说明宜兴市东方水设备有限公司一.概况DFCWS船用生活污水处理装置根据MEPC.159(55)决议、GB10833-1989《船用生活污水处理系统技术条件》等相关法规及市场用户要求和本公司生产工艺实际情况,进行计算和制造。
可以用于内河船舶船员日常生活产生的粪便污水处理。
DFCWS船用生活污水处理装置适用船舶9人(含9人)以内使用。
本使用说明书适合于DFCWS船用生活污水处理装置,为用户正确使用DFCWS船用生活污水处理装置而编写。
1.按照本公司提供的DFCWS船用生活污水处理装置相关安装图纸实船可接入粪便污水,排出水管道接至舱外,管口至少应高出满载水线200mm。
溢流水管道接至舱外,管口至少应高出满载水线200mm。
排气管道尽量远离有明火部位,并接至船舶舱顶以上,出口处应按规范设置防火透气头。
2.接入AC220V电源至控制箱输入端。
3.设备箱体总尺寸(L*B*H mm):1200x600x10004.DFCWS船用生活污水处理装置的结构设计特点考虑到设备在新、老船舶入舱时的不同工况,DFCWS船用生活污水处理装置主体由整体设计改为积木拼装式设计。
因此,只要船舶舱门宽度≥400mm,装置就能入舱。
5.使用环境及使用条件①船用生活污水处理装置应在其工作的垂直位置向任何方向倾斜22.5°;②环境温度0℃~50℃;③相对湿度≤95%6.出水水质:满足MEPC.159(55)决议的要求二、设备运转操作1.结构简图(见图)2.在DFCWS船用生活污水处理装置(以下简称设备)正式运行前,应先进行菌群的培养。
3.设备正式运行前,首先检查装置配套阀门启闭状态:污泥粉碎泵排泥阀V1、生化箱放空阀V4、V5、二沉/过滤箱排泥阀V6,确保以上阀门处于关闭状态。
打开设备进水阀,调节缓冲箱进气阀V7、生化箱进气阀V8/V9;污泥粉碎排污泵回流阀V2、调节缓冲箱排泥阀V3。
4、检查电源是否正常,接线应牢靠。
船用生活污水处理装置介绍
流程1,A/O 系统:
进水 → A → O → A → O → C →排水
厌氧 好氧 厌氧 好氧 沉淀
流程2,传统推流式不停气好氧系统:
进水 → O → O →C → 排水
好氧 好氧 沉淀
流程3,传统的推流式活性污泥法 流程4,序批式处理工艺示意:
3、SBR新工艺
近20年来,陆上重现“序批式”SBR处理工艺,“方兴未艾”,其显著 优点是省去沉淀池,在一个池内实现进水-曝气-沉淀-撇水-休闲五个 功能。污水是一批一批处理的,不是推流式,在高峰负荷时,推流式 会失控,而序批式由PLC控制。大大节约了尺寸,从这一点看,序批式 处理工艺在船上的推广使用比陆上更为有意义。同时,其曝气是断续 的,不是连续的,所以又称“间隙式曝气”处理工艺,犹如A/O 系统, 不同的是由PLC控制不让其达到厌氧状态,而仅是“缺氧”状态,在同 一池内呈现“同步硝化反硝化反应”,达到“脱氮除磷”的目标。
WCMBR型膜法生活污水处理装置是采用“序批+外置膜法” 工艺,序批式更能适应变负荷的污水量,也是近年来陆上 的最先进技术;外置膜法是本公司的专利技术,处理后的 排放水指标可达到世界上海洋船舶污水排放的最高标准。
经处理过的排放水应指标满足IMO.MEPC 159(55)决议的 要求: TSS≯35mg/l BOD5≯25 mg/l COD≯125 mg/l 大肠菌≯100个/100ml PH 6~8.5 余氯≯0.5 mg/l
⑶ 序批式的活性污泥浓度高,去除有机污染物的效率也就高,而且排泥量极少。由于无“气提”污 泥返送过程,耗气量少,理论计算和试验数据表明,气泵规格比常规的连续曝气装置省三分之一左 右。又由于有了供气“停歇”时间,也有利于克服以往“冒泡”现象。
船舶生活污水处理须知
1.目的制定船舶关于生活污水的防污染措施,避免发生污染事故,贯彻公司防污染方针,提高船员防污染意识。
2.适用范围适用于船舶生活污水的处理。
3.定义3.1生活污水(黑水):系指船舶上由人员或活的动物产生的污水,包括:1)任何形式的便器的排出物和其他废物;2)医务室(药房、病房等)的洗手池、洗澡盆以及这些处所排水孔的排出物;3)装有活的动物处所的排出物;4)混有上述排出物或废物的其他废水。
3.2灰水:系指厨房洗涤、洗澡、洗衣和洗脸盆的排水,但不包括本须知第3.1条定义的来自便器、医务室和动物处所的排水,也不包括来自货物处所的排水。
3.3集污舱:系指用于收集和储存生活污水的舱柜,也即生活污水储存柜。
3.4IMO.MEPC.2(VI)决议:系指国际海事组织(IMO)海上安全委员会(MEPC)于1976年通过的《关于生活污水处理装置国际排出物标准的建议和性能试验导则》的决议。
3.5IMO.MEPC159(55)决议:系指国际海事组织(IMO)海上安全委员会(MEPC)于2006年10月13日通过的《经修订的实施生活污水处理装置排出物标准和性能试验导则》的决议,该决议对“MARPOL73/78国际防污染公约”附则Ⅳ有关船舶生活污水处理装置的要求作出了全新的、更加严格的要求。
3.6IMO.MEPC.227(64)决议:系指IMO在MEPC64上通过了《2012年生活污水处理装置排放标准和性能试验导则》,补充试验用原水稀释规定,增加了关于客船在特殊区域排放生活污水的性能指标(总氮及总磷)的新要求。
本导则适用于2016年1月1日及以后安装到船上的生活污水处理装置,替代MEPC.159(55),设备应取得按该导则签发的型式认可证书。
3.7生活污水认可型装置(MEPC.2(VI)决议老标准):由曝气柜、接触柜、沉淀消毒柜组成。
在曝气柜内,以好氧菌为主的活性污泥菌胶团形成象棉絮状带有粘性的絮体吸附有机物质,在充氧条件下变成无害的二氧化碳和水,同时活性污泥得到繁殖;在接触氧化室内挂有软性填料,充作生物膜,有机物得到进一步消解;在沉淀柜内累积的活性污泥沉淀物再被返送至曝气柜作为菌种繁殖和再处理,经沉淀处理过污水最后进入消毒柜用含氯药品杀菌,后由排放泵排至舷外。
船用产品检验规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检验局章程》及《船舶和船用产品监督检验条例》,为对船用产品实施监督检验,使其符合中国船舶检验局的船舶规范和有关的技术标准,特制订本规则。
船用产品检验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检验局章程》及《船舶和船用产品监督检验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规定,为对船用产品实施监督检验,使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检验局(以下简称本局)的船舶规范和有关的技术标准,以保证船舶具备安全航行和安全作业的技术条例,特制订本规则。
第二条对船用产品的监督检验,应根据产品结构、用途和生产方式的不同,按照本规则的规定进行工厂认可或产品型式认可,认可后对产品进行制造检验或出厂检验或不定期抽查。
第三条本规则第二章所述的监督检验工作,由本局派驻在各地的船舶检验机构执行。
各省、市、自治区所属的地方船舶检验机构,只根据本局的委托,负责某些船用产品的日常检验工作。
渔业船舶检验机构,只负责对水产系统生产的渔业船舶专用的产品执行监督检验。
第四条本规则第二章所述的船用产品的设计和制造单位,必须遵守和执行本规则。
不论船舶检验部门采用何种方式对产品进行监督检验,制造厂的质量管理部门应保证其产品符合本局的船舶规范和我国政府批准接受的有关的国际公约或本局认可的对其适用的规范和标准。
第五条船用产品制造厂应保证其订购的原材料和零部件的质量,符合本规则第四条的要求;如按照本规则需经船舶检验机构检验发证者,制造厂在签订购货合同时,应写明相应的验收标准,并要求供货方提供船舶检验部门签发的证书或认可证明。
第六条经监督检验合格的船用产品,由船舶检验机构按照本局的规定,发给相应的船用产品证书或认可证书及标志。
第七条按照本规则进行认可的产品和认可的制造厂,将载入本局出版的《船用产品录》。
但对产品的重要设计图纸和工艺文件,按工厂要求的保密制度管理。
第二章监督检验范围第八条根据《条例》第二条第二款的规定,本章各务所列的船用产品(本规则所称船用均包括海上平台所用的,均应按本规则的规定,就近申请本局所属的检验机构进行认可和检验。
船用产品检验规则
船用产品检验规则一、前言船用产品检验规则是为了保障船舶安全运行,保证船用产品的质量和可靠性而制定的。
本规则适用于所有生产、销售及使用于船舶上的产品。
二、产品分类根据不同的用途和特点,将船用产品分为以下几类:1. 电气设备类2. 机械设备类3. 燃油系统类4. 水系统类5. 空气调节系统类三、检验标准1. 电气设备类:应符合国家标准GB/T13032-2008《海洋电气设备通用技术条件》及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包括但不限于防爆等级、耐腐蚀性能等。
2. 机械设备类:应符合国家标准GB/T13033-2007《海洋机械设备通用技术条件》及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包括但不限于可靠性、耐久性等。
3. 燃油系统类:应符合国家标准GB/T13034-2007《海洋燃油系统通用技术条件》及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包括但不限于防火性能、耐腐蚀性能等。
4. 水系统类:应符合国家标准GB/T13035-2007《海洋水系统通用技术条件》及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包括但不限于防腐性能、耐久性等。
5. 空气调节系统类:应符合国家标准GB/T13036-2007《海洋空气调节系统通用技术条件》及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包括但不限于防腐性能、耐久性等。
四、检验方法1. 电气设备类:应进行绝缘电阻测试、接地测试、漏电流测试等。
2. 机械设备类:应进行外观检查、尺寸测量、材质分析等。
3. 燃油系统类:应进行密封性测试、耐压试验、泄漏检查等。
4. 水系统类:应进行耐压试验、泄漏检查等。
5. 空气调节系统类:应进行噪声测试、温度测试等。
五、检验机构1. 国家认可的第三方检验机构;2. 船级社或其授权的机构;3. 具有相应资质的企业自行检验。
六、检验报告1. 检验报告应详细记录产品名称、型号、规格、生产日期等基本信息;2. 检验报告应详细记录检验方法、检验结果、检验结论等信息;3. 检验报告应具有法律效力,可作为产品出厂前和使用过程中的质量证明。
七、违规处理1. 生产企业不符合相关标准要求的产品,应当立即停止生产并进行整改;2. 销售企业不符合相关标准要求的产品,应当立即停止销售并进行退换货;3. 使用单位发现不符合相关标准要求的产品,应当立即停止使用并通知生产企业或销售企业。
舰用生活污水处理技术要求及质量监督要点
舰用生活污水处理技术要求及质量监督要点摘要:结合国际公约关于生活污水处理技术要求演变,梳理了我国相关标准规范的发展走向,发现军用标准已无法满足现行国际公约及国家标准要求。
以某海域舰载生活污水处理装置应用情况为例,详细分析了设备技术现状及存在的主要问题,针对后续生活污水处理装置升级换装合同监管工作,结合军事代表合同监管工作职能及现行标准规范,提出了装置试验质量监督要求,对下步升级换装质量监督具有指导意义。
一、引言随着全球对海洋环境保护要求越来越严格,为促进保护海洋环境可持续发展,国际海事组织(IMO)制定并颁布了各种船舶污染排放国际公约。
一些发达国家及地区还结合自身条件在国际防污公约的基础上纷纷制定了更高标准,以更为严格限制所属及过往船只的污染物排放,从而更好地维护和促进本地区海洋环境的健康发展。
在这种背景下,我国对所属海洋环境保护的力度也在日益加强。
近年来,为配合国家系列重要决策,我海军舰船在所属海域执行战备巡航、岛礁补给、演习训练等任务愈加频繁,在其他国家海域参加联合军演、护航任务频次增加,海上航行及停靠港口时间也越来越长。
然而,由于部分舰船在设计阶段所遵循的标准规范已经过时,或者当时的装备水平无法满足现行环保规范的要求,导致这些舰船污染物排放难以达标,对海洋环境形成了污染威胁。
为防止船舶排放生活污水污染海洋环境,IMO海上环境保护委员会(MEPC)于1973年通过 MARPOL 公约,该公约的附则IV 防止船舶生活污水污染规则(简称“附则IV”)是为了加强对船舶生活污水的管理,以减少船舶对海洋环境的污染。
几十年来,在 MARPOL 公约的推动下,船舶生活污水处理技术有了极大的发展和进步。
海军舰船搭乘人员多,舰员长期生活在船上,与普通民船相比,产生的生活污水数量要大得多。
本文结合国际公约关于生活污水处理技术要求演变,梳理国家及军队关于生活污水处理标准规范的发展走向。
以某海域舰载生活污水处理装置应用情况为例,详细分析这些装置排放达标情况及存在主要问题,针对下步要开展的大量生活污水处理装置升级换装任务,结合军事代表合同监管工作职能及现行标准规范,提出生活污水处理装置试验监督要点。
船用生活污水处理装置说明书
船用生活污水处理装置说明书
船用生活污水处理装置是船舶上非常重要的设备,它的作用是将船舶上产生的生活污水进行处理,以保护海洋环境和船员的健康。
本文将详细介绍船用生活污水处理装置的使用方法和注意事项。
首先,船用生活污水处理装置应该安装在船舶的指定位置,并且需要经常进行检查和维护,以确保其正常运行。
在使用船用生活污水处理装置之前,需要先将生活污水引入装置内部,然后按照说明书上的指示进行操作。
在处理生活污水的过程中,船用生活污水处理装置会通过物理、化学和生物的方法将污水中的有害物质去除,最终得到清洁的水体。
处理完成后的水体可以直接排放到海洋中,而且不会对海洋环境造成污染。
在使用船用生活污水处理装置的过程中,需要注意以下几点,首先,要定期清洗和维护装置内部的过滤器和处理设备,以确保其正常运行。
其次,在处理生活污水时,要避免将有害化学物质排放到装置中,以免对装置造成损坏。
最后,需要定期检查装置的运行状态,以确保其正常运行。
总之,船用生活污水处理装置是船舶上非常重要的设备,它可以有效地处理船舶上产生的生活污水,保护海洋环境和船员的健康。
在使用过程中,需要严格按照说明书上的指示进行操作,并且定期进行检查和维护,以确保其正常运行。
希望船舶上的每一位船员都能认真对待船用生活污水处理装置,共同保护海洋环境的清洁和健康。
wcb-30型生活污水处理器说明书
WCB-30型生活污水处理装置使用说明书标记 数量修改单号签字日期图样标记总面积m 2 编制 打字 0.78校对 审核 共 页第 页标检标 志1. 本装置可使用于检查船舶或非检查船舶。
2. 本装置可使用于淡水冲洗或海水冲洗厕所污水。
3. 本装置柜体的压力试验为0.021MPa。
4. 本装置排放水指标符合IMO和USCGⅡ型标准。
警 告1. 本装置不得安装在爆炸性大气中,即非防爆型。
2. 本装置柜内壁涂环氧沥青漆,不得在柜上再焊接。
型号说明W C B 30额定使用人数生化法WC系列本装置业经中国船级社(CCS)型式认可,其型式认可证书号为:NJ05T00055-01目 录一、前言 (4)二、主要技术性能 (4)三、原理概述 (5)四、系统说明 (6)五、安装要求 (7)六、运行 (8)七、加药操作 (10)八、维护保养 (11)九、供货范围 (12)十、备件清单 (13)一、前言本装置用于处理船上厕所下水道粪便污水,使之达到国际排放标准排放至舷外。
本装置也可用作船上灰水的消毒处理。
WCB-30型生化法污水处理装置利用称为活性污泥和生物膜的处理原理消解有机污染物质,采用曝气方式充氧,产生好氧菌,污泥通过回流消化,因而是最彻底的污水处理过程,达到最大程度的环境保护。
WCB-30型装置采用无油润滑气泵连续运行工作可靠。
WCB-30型装置采用粉碎泵兼排放泵,不会堵塞,排污时污泥经过粉碎。
WCB-30型装置产生的污泥量极少,绝大部分在装置内部消化,三个月左右排污泥一次,不失肥效,无二次污染。
固体残渣经过粉碎送至焚烧炉贮存柜或者在非管制海区排放。
本装置自动控制,备有《连续-断续》选择开关,节约能耗,生物膜耐饥力强,能适应变负荷工况。
机械危害!在维修装置中由电动机驱动的泵机设备前必须将船舶开关断开,并挂上“正在维修,不准合闸”的醒目标签,只有主管本装置的船员或工人才可对运转部件进行维修。
电气危害!本装置供应有高压电源,如不小心接触人体会引起危险,在任何情况下不要随意打开控制箱的门或电动机接线盒,在需要对控制箱或电动机进行维修时必须将供应电源的船舶开关“断开”,在打开电气控制箱门时首先拉开电源总开关,任何人都应非常小心操作,以免引起触电的危害。
船用产品检验规则
柴油机、蒸汽轮机、燃气轮机、涡轮增压器、空气压缩机、风机、燃油分油机、滑油分油机、各种水泵、油泵、集控台、调速器和保护装置等。
3.轴系和管系设备:
齿轮箱、离合器、弹性联轴节、艉管密封装置、可变螺距螺旋桨、特种推进装置、重要的阀件和滤器、主要液压元件及装置等。
4.电气设备:
推进电机及其控制装置、发电机及其励磁装置、电动机、发电机组、主配电板、应急配电板、成套自动控制设备、控制电器(起动器、控制器及调节器等)、开关及溶断器、配电电器、自动报警设备、防爆灯、蓄电池等。
船用产品检验规则
中国·海南 时间:2000-02-10 16:16:16字体:【大中小】
发文机构: 法规文号: 发布日期:0000-00-00 实施日期:1983-05-01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根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检验局章程》及《船舶和船用产品监督检验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规定,为对船用产品实施监督检验,使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检验局(以下简称本局)的船舶规范和有关的技术标准,以保证船舶具备安全航行和安全作业的技术条例,特制订本规则。
第十四条 工厂认可的程序和要求:
一、制造厂应就近向本局办事处提出工厂认可的书面申请,并应提交下列文件资料:
1.工厂概况:工厂布置图、生产设备、生产能力、产品名称、型号和规格、生产历史和经验。
2.技术管理情况:生产技术管理制度、生产流程、基本工艺、技术资料和图纸的管理、技术管理机构图以及生产部门和质量管理部门之间的关系。
4.产品质量明显下降或发现有非偶然性的质量缺陷,且制造厂在短期内提不出有效的纠正方法时。
第二十六条 “型式认可证书”的有效期一般不作规定。但当产品的结构图纸或技术标准有改变时,或产品的结构性能陈旧不符合本局已修订的船舶规范和船舶技术发展的需要时,本居有权撤销本局颁发的“型式认可证书”。
船舶生活污水处理须知
船舶生活污水处理须知船舶生活污水处理是船舶运营中非常重要的一环。
合理处理船舶生活污水不仅可以保护海洋环境,还能遵守国际和国内相关法规,确保船舶运营的可持续性。
本文将详细介绍船舶生活污水处理的相关要求和标准。
一、船舶生活污水的定义船舶生活污水是指船舶上产生的包括厕所冲洗水、浴室污水、洗涤水、厨房污水等在内的污水。
这些污水含有有机物、氮、磷、微生物等成份,如果未经处理直接排放到海洋中,会对海洋生态环境造成严重污染。
二、国际和国内相关法规1. 国际海事组织(IMO)的规定IMO通过《国际海洋环境保护公约》和《船舶污水管理法规》等文件,对船舶生活污水的排放进行了规范。
根据IMO的要求,船舶应使用适当的污水处理设备,确保污水排放符合规定的排放标准。
2. 国内法规根据中国的《海洋环境保护法》和《船舶污染防治法》,船舶生活污水的排放应符合国家和地方的相关标准。
各港口管理机构会对船舶进行检查,确保其污水处理设备符合要求。
三、船舶生活污水处理的要求1. 污水采集系统船舶应配备有效的污水采集系统,包括合适的污水贮存设施和管道系统。
污水采集系统应能够采集船上各个区域产生的污水,并将其输送到污水处理设备。
2. 污水处理设备船舶应配备适当的污水处理设备,以确保污水达到规定的排放标准。
常见的污水处理设备包括生物处理系统、物理化学处理系统和海水稀释系统等。
船舶应根据自身情况选择适合的污水处理设备。
3. 污水排放标准船舶生活污水的排放应符合国际和国内的相关标准。
普通来说,污水中悬浮物、生化需氧量(BOD5)、化学需氧量(COD)、氮和磷等指标应控制在规定的范围内。
具体的排放标准可根据航区和港口的要求进行调整。
4. 污水处理操作要求船舶应按照污水处理设备的操作手册进行操作,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
操作人员应定期检查设备的运行情况,及时清理和维护设备,保证其有效运行。
5. 污水记录和报告船舶应保留污水处理相关的记录和报告,包括污水排放量、污水处理设备的运行情况、维护记录等。
船舶生活污水处理装置处理灰水典型案例及注意事项
一、案例回顾2021年1月22日,某海事局安检员对靠泊在我国某图1 灰水进入生活污水处理装置实船布置图2 生活污水处理装置型式认可证书使用限定条件船舶生活污水处理装置处理灰水典型案例及注意事项田大春摘 要:通过一起船旗国监督检查中发现的生活污水处理装置处理灰水的典型案例,从船舶生活污水处理装置生化处理原理和环境影响入手,分析灰水的特性及可能检查和国际公约跟踪工作。
(舟山海事局,浙江 舟山 361000)TIAN Da-chun(Zhoushan MSA, Zhoushan, Zhejiang 361000,China)DOI:10.16831/j.cnki.issn1673-2278.2021.05.009302021第5期船舶灰水一般分为厨房灰水和洗涤水。
以各类食用油、动物油脂、也含有细菌、致病菌等,其5日生化需氧量(BOD5)、化阴离子表面活性剂、油脂和盐分等排放以餐点前后为集中高峰时段[2]。
洗涤水洗衣废水等,含有肥其PH值含量较高,一般热带三、生活污水处理装置运行环境影响船舶生活污水处理装置以生化法处理为主,将废水中的可溶性有机物及部分不溶性有机物消化去除。
常见的好氧处理周期循环活性污泥法(CASS)、序列间歇式活性污泥法接触氧化等。
微生物还需要合适的环境因素,如温度、PH如果环境条件不正甚至发生变异或死亡。
可时,除根据相应标准BOD、TSS、PH值等,在平均和最大容量负荷负荷要素包括水力负荷和有机负荷。
在对厂家规定的运行工对运行工况的任何限制均需要记入型式认四、灰水对生活污水处理装置的影响生活污水处理装置应用最广泛的技术有活性污泥污水表面形成一层覆盖层,生活污水处理装置好氧阶段水中的溶解氧一般应在2.0—8.0 mg/L之间。
生活污水处理装置在生化反应过程中,应较为敏感,最适宜的PH值范围为6.5—7.5。
的洗涤剂呈碱性,易造成装置内污水碱性化,污水的生化反应进程。
(二)水力负荷影响灰水产生的量受季节和船员生活习惯影响较大,考虑其储存和处理时,和海上结构物的排水系统》表1 船舶废水产生最小量船舶类型重力式冲洗生活污水客船70货船70沿海航行船舶可以通过与主管机关协商使用上述值注意:这些值仅仅是推荐值,上述值的偏差应被考虑在内以案例船为例,多可供40人使用,水力负荷3.08 m马桶使用重力式冲洗,加上10%的余量设计,果该装置接入灰水处理,的黑水和灰水产生量推荐值,也仅能供17人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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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船舶检验局文件编号:AHCJ/JZXZ008 须知文件船用生活污水处理装置型式认可和产品检验须知版本/状态:B/O.1船用生活污水处理装置型式认可和产品检验须知目录1、范围2、认可和检验依据3、术语定义4、船用生活污水处理装置设计技术要求5、型式试验方法和要求6、出厂检验7、附件1、范围本须知为我省地方船检机构对船用生活污水处理装置的产品检验要求,适用于船用生活污水处理装置的型式认可和检验。
2、认可和检验依据1)《内河船舶法定检验技术规则》(2011)2)《国内航行海船法定检验技术规则》(2011)3)IMO.MEPC 159(55) 决议4)中国船级社《产品检验指南》及2013修改通报5)《船用生活污水处理系统技术条件》(GB10833-89)3、术语定义1)生活污水:系指包括下列废弃物和/或排出物:(1)任何形式的厕所、小便池的排出物和其它废弃物;(2)医务室(药房、病房等)的面盆、洗澡盆和这些处所排水孔的排出物;(3)装有活的动物的处所的排出物;(4)混有上述排出物的其它废水。
2)灰水,系指:排出的洗碟水、淋浴水、洗衣水、洗澡水以及洗脸水等;3)生活污水处理装置,系指:(除稀释法以外)以生化、物化等手段降低生活污水中耐热大肠菌群、悬浮固体量和生化需氧量等指标的装置。
4)化学需氧量(COD),系指:在一定条件下,处理水样所消耗的氧化剂量。
该指标是反映水中还原性物质的一个指标,也是衡量水中有机物质含量的指标,其单位是mg/L;5)总悬浮固体(简称TSS):系指除水中呈悬浮状态的固体,使代表性试样滤过0.45μm的滤膜,或用离心机分离后(至少5分钟,平均加速度为2800-3200g),在不低于105℃情况下干燥后,所得的的固体称重质量,或采用其他国际认可的等效试验标准处理判定,其单位是mg/L。
6)五日生化需氧量(BOD5):生化需氧量系指表示水样存在培养一段时间,存放前后水样的溶解氧之差。
BOD5系指水中可被氧化物质(特别是有机物)在温度为20±1℃温度,培养时间为五天,生物氧化分解所消耗的溶解氧量。
其单位是mg/L。
7)耐热大肠菌群:系指在44.5℃情况下,48小时内可从乳糖产生气体的大肠杆菌群,单位为每100 ml 水中的M.P.N(数量/100 ml)来表示。
8)船上试验,系指:对已经安装上船的生活污水处理装置的试验;9)陆上试验,系指:对安装上船前的生活污水处理装置的试验,例如工厂试验。
4、船用生活污水处理装置设计技术要求1)环境条件生活污水处理装置和粉碎消毒设备在下列情况下应能正常工作:(1)船舶横倾±15°、横摇±22.5°、纵倾±5°、纵摇±7.5°情况下;(2)环境温度0~55℃;(3)在相对湿度不大于90%。
(4)在该生活污水处理装置在与其正常运行位置任何平面的倾斜角达22.5°情况下2)生活污水处理装置的排放水质标准按照IMO.MEPC 159(55)决议的要求,生活污水处理装置的排放水质要求如下:(1)耐热大肠杆菌几何平均值为不超过100/100ml;(2)悬浮固体总量几何平均值,陆上试验时为,不超过35mg/l,船上试验时,不得高于冲洗水的悬浮固体量加上35mg/l;(3)5天生化需氧量(BOD5)几何平均值不超过25mg/l;(4)化学需氧量几何平均值不超过125mg/l;(5)排出物PH值介于6和8.5之间;(6)残余氯:如用氯作为消毒剂,残余氯含量应低于0.5mg/L。
3)生活污水处理装置结构及附件要求(1)装置或设备应设有各种尺寸合适的孔,用作排空、清洗、检查和维修。
(2)装置或设备应设有通向大气的透气管接口。
对于可能产生爆炸性气体的污水处理装置,其透气管末端应设金属防火网。
(3)装置或设备的布置应使其能方便地对流入和排出的污液进行取样。
(4)装置或设备应设置应急溢流孔,一般应设置在消毒室,且高度应高于高位报警液面。
(5)装置或设备应有有效的防腐蚀措施。
5、型式试验方法和要求1)试验方法根据中国船级社《产品检验指南》,型式试验可采用以下两种方法中的一种:采用在陆上模拟船上条件下的试验,在船上实际运行条件下的试验2)外观、尺寸及装配质量检验(1)检查生活污水处理装置的外观、尺寸、焊接质量和内外壁涂层等质量,应符合设计要求;(2)检查泵、杀菌设备及部件、管路阀件、电控箱、仪表灯等的安装情况。
符合设计要求。
3)密性试验生活污水处理装置应作压力为2.1m水柱的水压试验,压时1h,应无泄漏。
与系统连接的属于系统内的管路,应以管路工作压力的2倍做水压试验。
检查各箱体之间、总箱体应无渗漏、变形等。
4)性能试验(1)原污水质量在陆上试验生活污水处理装置:排入物应为未经储存的生活污水,其成分为粪便、尿、手纸和冲洗水,为试验目的已按需要在其中加入原始生活污水泥,以达到将与核准生活污水处理装置时所依据的人数和水力负荷相应的悬浮固体总量的最小浓度。
试验应计及系统的类型(如真空型或重力型坐便器)以及处理前可能加到生活污水里的任何冲洗用的水或灰水。
无论如何,排入物的悬浮固体浓度不得少于500mg/l。
在船上试验生活污水处理装置:排入物可为正常营运条件下产生的生活污水。
无论如何,排入物的悬浮固体总量平均浓度不得少于500mg/l。
(2)试验持续时间应在生活污水处理装置达到稳定状态后,试验的持续时间为十天,至少应对处理后排出物采集40份试样。
(3)负荷系数应按照设备设计的平均负荷系数进行试验。
在试验期间,应分别在最小、平均和最大容量负荷条件下对生活污水处理装置进行试验。
具体采集次数和方法详见5.4。
5)采样次数和方法生活污水处理装置模拟实船的使用情况进行排放水采样,每天进行4次排放水采样,分别为平均负荷试样采集、最大负荷试样采集、最小负荷试样采集、平均负荷试样采集,持续10天,共计取样40次。
按照IMO.MEPC 159(55)决议的要求,具体取样时间如下:每天的上午8点,上午9:30,下午15:00,下午17:00取4次样,连续10天。
6)盐度和温度试验应在制造厂规定的整个盐度和温度范围内进行,盐度和温度的范围应宽于污水处理装置实际所遇到的范围,应当记录任何对运行条件的限制。
7)倾斜试验生活污水处理系统在陆上试验时,应进行固定倾斜22.5°状态下的性能试验,装置的倾斜方向由验船师根据对设备最不利的工作位置选定,试验时间至少为两天,运转应可靠,排放水质仍应符合要求。
该试验含在10天型式试验时间内。
8)排放水的分析检测对于本生活污水处理装置试验采集试样必须送检至有相应资质的分析检测单位按照相关标准检测排放水耐热大肠杆菌菌群数、悬浮固体(TSS)、BOD5、COD和PH等指标。
排出物水样检测机构应为国家认可的且具有相应资质的、可接受的权威机构。
9)采样要求(1)采集的样品需用专门的试剂瓶进行盛装,并做好封存工作。
(2)样品的采集需在我局的监管情况下进行采集。
(3)应做好相应采样文件记录工作。
10)零负荷试验装置应进行零负荷试验。
装置可处于停止运行或自动零负荷运行状态。
零负荷试验后应能保证装置正常工作,但零负荷试验时间不计算十天之内,可在上述试验完成后进行。
11)拆检型式试验后,试验样机应进行拆检,内部腐蚀情况,油漆喷涂质量等情况应符合设计要求6、出厂检验1)检验内容(1)主管机关签发的船用产品证书或工厂质量合格证明文件的核查;(2)记录报告和检验、试验条件的核查:I.核查在制造厂完工的主要产品零部件的材料质量保证书和/或理化性能报告;II.核查制造厂检验、测量、试验条件、试验/检测设备清单和有效计量检定证明文件;III.核查制造厂试验报告,包括样机型号、规格、产品编号、试验地点、试验日期、试验环境、试验项目及各项试验数据、检验和试验的结论等IV.核查试验中发现的问题及处理措施的说明等。
2)认可后的单件/单批检验和试验项目如下(1)外观、尺寸及装配质量检验;(2)密性试验;(3)设备运转试验:检查如气泵、排放泵、粉碎泵、加药泵、臭氧发生器、紫外线消毒器、电解槽等设备的运转试验是否正常;(4)清水动作试验:生活污水处理系统在额定的电压下用清洁水进行试验,检查系统各部件运转是否正常。
(5)回流效用试验(适用于生化法生活污水处理装置):打开提升回流污泥和撇渣回流空气阀,检查回流是否正常。
7、附件1)生活污水处理装置型式认可工作流程2)生活污水处理装置型式认可申请资料目录3)生活污水处理装置型式认可图纸和技术文件清单4)生活污水处理装置型式认可存档资料目录附件1生活污水处理装置型式认可工作流程1、服务对象提交“船检服务申请书”,附型式认可申请资料;2、分支机构工作人员进行登记标识,向服务对象提供受理回执和资料接收清单;3、分支机构对型式认可申请资料进行符合性审查;4、符合性审查合格后,分支机构将符合性审查报告和型式认可申请资料提交省局,请求进行型式认可;5、省局成立型式认可工作小组,对型式认可进行任务安排;6、省局组织型式认可图纸审查,由分支机构收取相关费用;7、型式认可工作小组进行现场审核,开展型式试验;8、型式认可工作小组组长编制审核报告,提交省局船检处;9、省局船检处审查通过后,由省局船检处处长审批;10、型式认可收费由分支机构进行;11、省局打印型式认可证书;12、证书发放;13、归档。
附件2生活污水处理装置型式认可申请资料目录1、资料目录2、船用产品型式认可申请书3、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4、工厂概况5、生产经历概况6、主要生产设备明细表7、质量管理体系文件及认证证书复印件或质量控制系统文件,至少包括:(1)生产/技术管理制度(2)生产流程和工艺文件(3)主要职能部门/人员工作关系图(4)产品质量控制程序(5)检测设备、仪器管理规定(6)原材料、半成品、成品和外购件的质量检验办法和管理制度8、试验和检测人员基本情况表及相应资格证书复印件9、关键工种人员基本情况表及相应资格证书复印件10、产品设计图纸,包括计算书,说明书,型式试验大纲,验收技术条件和相关技术标准11、产品配置表及备件清单以及质量证明书/合格证书、检验/试验记录、使用与保养说明书、铭牌样本附件3生活污水处理装置型式认可图纸和技术文件清单1、型式认可图纸目录2、主要性能规格表3、总装配图4、箱体结构布置图5、管路布置图6、主要系统原理图及安全报警装置7、电控箱说明书(如需要时)8、电控箱原理图(如需要时)9、电控箱元器件清单(如需要时)10、计算书(主要指生活污水停留时间及供气量的计算)11、内壁涂装要求12、型式试验大纲13、产品说明书14、主要设备清单(含粉碎泵、气泵、真空泵、紫外线消毒管/器、超滤膜、备用电源等)注:所提供资料应包含以上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