融资性票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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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融资性票据

浅谈融资性票据

其 流通 受 到 监 管 部 门 的禁 止 。 而 目前 没有 真 正 的 商业 背 景 的 融 资 票 据 依 然 不 断 出现 . 表 明 融 资 性 票 据 的 市 场 需 求 非 常 巨大 . 如 果 监 管 部 门 继 续 持禁 止态 度 . 必 定 要 付 出高 昂的 代 价 . 所 以认 可 融 资性 票据 存 在 和 流 通 . 可 以 有效 节 省 监 管 成本 2 . 融 资 性 票 据 可 以 在一 定 程 度 上 缓 解 企 业 融 资 难 的 问题 . 改 变 企业 的融 资行 为 。 拓 宽 企 业 尤其 是 中小 企 业 的融 资 渠 道 。在 我 国。 中小企业 融资方式非常有 限 , 一般是 通过商业银行 贷款 . 但 是 银 行 愿 意 承 担 的 风 险有 限 . 加 之 国家 目前 采 货 币 紧缩 政策 . 中 小 企 业 要 获 得 贷 款 十 分 困 难 但 现 实 中却 有 大 量 民 间资 本 游 离
1 . 建 立 票 据信 息 披 露 制 度 和票 据 评 级 制 度 企 业 的 融 资性 票 据 在 市 场 上是 否 能被 接受 及 其 受 欢 迎 程 度 取 决 于 市 场 对 企 业 的 了解 程 度 。正 如股 票 市 场 上 的 信 息披 露 一 样 . 在 票 据 市 场 也 必须 有 规 范 的 信 息披 露机 制 , 将企业评估 、 征 信 方 面 的信 息 以及 企业 近 期 的 生 产 经 营 情况 等及 时在 票 据 市 场 上 发 布 . 增 强透明度 . 让 市 场投 资者 来 自主选 择 票 据 及 时规 避 风 险 1 4 1
出票 时 无 法 预 知 确 定 的 收 款 人 .所 以 出票 人 只能 签 发 无记 名 票 据。 而无 法 签 发 载有 特 定 收款 人 的 记 名 票 据 在 国外 . 票 据 权 利

什么是银行票据融资

什么是银行票据融资

什么是银行票据融资票据融资,是指票据持有人在资金不足时,将商业票据转让给银行,银行按票面金额扣除贴现利息后将余额支付给收款人的一项银行授信业务,是企业为加快资金周转促进商品交易而向银行提出的金融需求。

票据一经贴现便归贴现银行所有,贴现银行到期可凭票直接向承兑银行收取票款。

可能很对人对这一词汇还比不是很清楚,在国内,银行承兑汇票(银票)和商业承兑汇票(商票)被广泛使用,是买方向卖方进行支付的一种常用方式。

下面小编将从多方面向大家介绍有关银行票据融资的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更了解商业票据融资。

一、什么是银行票据融资票据融资又称融资性票据指票据持有人通过非贸易的方式取得商业汇票,并以该票据向银行申请贴现套取资金,实现融资目的。

票据是市场经济不断发展的产物,现已成为资金融通和结算过程中必不可少的工具。

在国内,银行承兑汇票(银票)和商业承兑汇票(商票)被广泛使用,是买方向卖方进行支付的一种常用方式。

过去,票据作为支付手段的功能得到了充分运用和强调,近年来,票据的融资功能也日益被企业和银行所推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及《票据管理实施办法》、《支付结算办法》、《商业汇票承兑、贴现与再贴现管理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票据的签发、取得、转让及承兑、贴现、转贴现、再贴现应以真实、合法的商业交易为基础,而票据的取得,必须给付对价。

因此,在我国,现行法律、法规是禁止无真实的交易、纯粹的融资性票据的。

不过从释放自有资金的角度讲,通过签发出票、背书转让实现的票据支付功能,本身也蕴涵了融资功能。

事实上,作为一个重要的短期融资工具,票据融资在发达市场经济国家已得到长期而广泛的运用。

在国内,以“票据贴现”为名义的票据融资近年来也普遍存在,不仅银行、企业乐于从事和参与票据贴现业务,还陆续诞生了为数不少的专门提供票据融资中介服务的公司(“票据掮客”)。

正常情况下,票据融资会在银行和企业之间形成双赢局面。

一方面,银行通过提供票据贴现服务既可以向持票人、出票人分别收取一定的贴现利息和手续费(根据《支付结算办法》的规定,银行承兑汇票的出票人应按票面金额的万分之五向承兑银行交纳手续费),又可以从出票人处吸纳一定的存款(依据不同信用等级收取不等的承兑保证金,通常为票面金额的30%),还可以持票向其他银行办理转贴现或向中国人民银行申请再贴现;另一方面,因贴现率远低于同期流动资金贷款利率,融资代价和难度相对较小,持票人通过贴现可以及时获得现金,加速资金周转,降低财务成本,甚至还可规避汇率风险。

票据融资产品的特点

票据融资产品的特点

票据融资产品:灵活、高效、实用的融资解决方案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票据融资产品作为一种灵活、高效、实用的融资解决方案,越来越受到广大企业的青睐。

本文将详细介绍票据融资产品的特点,帮助您更好地了解这一金融工具,并为企业发展提供有力支持。

一、什么是票据融资产品票据融资产品是指企业通过将未到期的商业票据、银行承兑汇票等票据资产,进行贴现或质押获取融资的一种方式。

这种融资方式具有便捷、灵活、成本低等优势,为企业提供了一种全新的融资选择。

二、票据融资产品的特点1.操作简便,效率高票据融资产品操作简便,流程快速。

企业只需将票据资产提交给银行进行审核,即可获得融资。

相比其他融资方式,如贷款,票据融资产品审批周期短、效率高,能够满足企业短时间内的资金需求。

2.成本低廉,降低财务成本票据融资产品的成本相对较低,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首先,票据贴现利率一般低于贷款利率,能够为企业节约财务成本;其次,企业可以通过票据质押获取短期融资,无需提供担保物,降低了融资门槛;最后,票据融资产品的还款期限灵活,企业可以根据自身资金状况进行合理安排。

3.融资额度灵活,适用范围广票据融资产品的融资额度相对较大,通常在几万元至几亿元之间,能够满足不同规模企业的资金需求。

同时,票据融资适用于各种行业和领域,如制造业、贸易、物流等,为企业提供了广泛的适用范围。

4.风险可控,保障资金安全在票据融资产品中,银行会对票据的真实性、合法性进行严格审核,确保企业获取的资金安全。

同时,银行还会对企业的信用状况、还款能力等进行评估,为企业提供合理的融资方案,降低风险。

5.创新性强,适应市场变化随着市场环境的变化,票据融资产品也在不断创新和发展。

例如,电子票据的出现为票据融资提供了更加便捷、高效的方式;互联网平台的出现则为票据融资提供了更加广阔的应用场景和机会。

这些创新为票据融资产品注入了新的活力,使其能够更好地适应市场变化。

总之,票据融资产品作为一种灵活、高效、实用的融资解决方案,具有操作简便、成本低廉、融资额度灵活、风险可控、创新性强等特点。

票据融资是什么意思

票据融资是什么意思

票据融资是什么意思票据融资又称融资性票据。

指票据持有人通过非贸易的方式取得商业汇票,并以该票据向银行申请贴现套取资金,实现融资目的。

票据是市场经济不断发展的产物,现已成为资金融通和结算过程中必不可少的工具。

我国企业面临着越来越激烈的竞争,而在竞争过程中,决定企业是否发展顺利除了企业的经营管理水平外,资金是否充足也是一大因素。

所以,许多公司都很重视融资,融资有利于企业的资金周转。

票据融资就是其中一种融资方式,那票据融资是什么意思?它包括了哪些类型?将在下文中为您详细介绍。

一、票据融资是什么意思?票据融资又称融资性票据,指票据持有人通过非贸易的方式取得商业汇票,并以该票据向银行申请贴现套取资金,实现融资目的。

票据是市场经济不断发展的产物,现已成为资金融通和结算过程中必不可少的工具。

在国内,银行承兑汇票(银票)和商业承兑汇票(商票)被广泛使用,是买方向卖方进行支付的一种常用方式。

过去,票据作为支付手段的功能得到了充分运用和强调,近年来,票据的融资功能也日益被企业和银行所推崇。

在我国,商业票据主要是指银行承兑汇票和商业承兑汇票。

以商业票据进行支付是商业中很普遍的现象,但如果企业需要灵活的资金周转,往往需要通过票据贴现的形式使手中的“死钱”变成“活钱”。

票据贴现可以看作是银行以购买未到期银行承兑汇票的方式向企业发放贷款。

贴现者可预先得到银行垫付的融资款项,加速公司资金周转,提高资金利用效率。

二、票据贴现融资的种类(1)银行承兑汇票贴现:银行承兑汇票贴现是指当中小企业有资金需求时,持银行承兑汇票到银行按一定贴现率申请提前兑现,以获取资金的一种融资业务。

在银行承兑汇票到期时,银行则向承兑人提示付款,当承兑人未予偿付时,银行对贴现申请人保留追索权。

(2)商业承兑汇票贴现:是指当中小企业有资金需求时,持商业承兑汇票到银行按一定贴现率申请提前兑现,以获取资金的一种融资业务。

在商业承兑汇票到期时,银行则向承兑人提示付款,当承兑人未予偿付时,银行对贴现申请人保留追索权。

关于融资性票据的若干思考

关于融资性票据的若干思考
银 行 的监 管 力度 加 大 , 罚 力度 加 重 , 及各 商 业银 行 普遍 实 行 处 以
责 任人 制度 , 使得 商业银 行 的票 据业 务受 到很 大的约 束 :一方面 , 商 业银 行 不敢 接 收无 真 实贸 易背 景 的融 资 性 票据 ;另 一方 面 , 对 于 贸 易背 景不 确 定 的贸 易性 票据 也 不敢 接 收 , 而且 有 时往 往 为了
合 同和 增 值 税发 票 的 真假 , 承 担 着很 大 的风 险 。 许 融资 性 票 并 允 据 的 出现 , 够 有 力的 扩大 商业 银 行 的业 务 , 能 大大 提 高 商业 银行 的收 益 , 减少 商 业 银行 因调查 贸易 背 景真 假 的费 用 支 出 , 而 双 从 管 齐下 , 力地提 高商 业银行 的盈 利能 力 。 有
时伞 ” 的出现 , 能够 将 大量 闲置 的资 金投 资于 中小 企业 , 从而 能够
有 效 的满足 中小企 业融 资的 迫切 要求 。
1 . 5优化 社会 信用 环境 。 资性 票据 可 以优 化社 会信 用环 境 , 融
主要表 现在 两方 面 :一是 分散银 行信 用风 险 , 完善社会 信用体 系 : 二是 加 强 企 业信 用 意识 , 造 信 用激 励 机 制 。 不 允 许发 行 融资 创 在
Fo u I 坛 r m 论
关于融资性票据 的若干思考
口 文 /赵成钢
融资性票据概述
融 资性 票 据是 指 融资 性票 据 与真 实性 性 票据 相 对应 的 , 没有 真实 商 品 交易 背 景 , 纯粹 以融 资 为 目的 的 商业 票据 。而其 中 商业
票据 是 一种 无 担保 的本 票 , 以 融资 为 目的 , 直 资性 票据 的 产 生能 够 突 破 市 场 所 面 临 的 资

票据“融资化”虚火旺盛

票据“融资化”虚火旺盛
Байду номын сангаас
度 ,企 业累计签发 商业汇票 28 .万亿 元 , 同 比下 降 6 %,但 到上 半 年 ,累计 汇 . 9
票 5 . 5万亿 元 ,实现 同 比增 长 1 %。下 . 6 成 为中 国银行业 的泡沫 吗?
市 场 视 为监 管 层整 肃 票据 市 场 的开 始。
这种 担忧 正在众 多银 行人 据 媒体 报道 ,上周 ,银 监会 亦对 票据融 士 间蔓延 ,而银 监会 6月末 发布 的 《 关
承担损失 。 ”前述 国有行人士警示。
开票、揽存 “ 龙凤配"
近 两年来 ,银行 揽存 冲动催 生 出种
在 当前稳 健 的货 币政策 和严格监管环境 下 ,商业银行有做 大票据

表外资产的极大冲动。多名银行人士称 ,诸多企业无法申请贷款 ,需 种乱 象 ,为企 业开银 行承兑 汇票 即为其
3. 59 %,去年末 商业 汇票未 到期金 额 56 . 万亿 元。
般 的操 作路 径是 ,企业 存入 3 %一 0 % 0 10 的保证金 ,比如 5 0万元 ,向银行 申请开 10万元 承兑 汇票 。企业贴 现拿到钱后 , 0 再 申请开 20万元银票 ,如何循环反 复 , 0
上 。面 临 着经 济 与 通胀 双 增长 的局 面 ,
中国央行 可 以腾 挪 的空间并 不大 ,加 息 事实上是必 然的选择 。皿
票据 “ 融资化" 虚火旺盛
文 卢先兵
贷 比压力 。
“ 如果有银行对票据 的贸易背景审核 不严 ,疯狂 开票可 能带来 较大风 险 ,企
业 资金链一 旦断裂 ,银行就 不得不 垫款
前 数月票据融资专项报表 。
“ 部分 银行 机构存在通过虚开银 票再

融资性票据制度研究及对我国修改票据法律制度的启示

融资性票据制度研究及对我国修改票据法律制度的启示
义务关 系 即为票 据关 系 。而票据 的基础 关 系 , 是指

融 资性 票 据 属 于 高 流 动性 的 短期 债 务 工 具 ,
般具 有 以下特 点 。
( ) 一 融资成 本 低 。融资 性票 据 的发行 利 率要
低 于商业 银 行短 期 放 款 的优 惠利率 ,即使 加 上 发
二、 融资性 票 据的特 点
票 据 在本 质上 是 一种信 用 工 具 ,是 代 表债 务 要 求 权 的一 种定 期 支付 凭证 ,体 现 的是 一 定 的债 权债 务关 系 , 种 由《 据法 》 确认 和 规 范 的 、 这 票 所 基 于票 据 当事 人 的票 据行 为而 发 生 的票 据 上 的权 利
业 可 以利用 这 种 方 式不 同程 度地 替 代 对 短期 银 行 贷 款 的需要 , 由此缓 解 企业 融 资难 的 问题 。
收益低、 周转 速 度快 的优 势 , 国外盛 行 的一 种短 期 融 是
的支付而签发 的, 则这种票据就是真实性票据 , 先
有 民法 意 义 上 的商业 交换 行 为所 构 成 的债 权债 务
资 方式 。 ( ) 二 发行 人 的 信 用是 关键 。融 资性 票 据 的 发 行 人 非 常重 视兑 付 的按 时按 量 ,即使 是 稍微 延 迟 兑 付 都 会 引致发 行 人 的信用 降 级 。所 以 说 融资 性 票据 发行 的关键 因素在 于发行人 的信用 。
明, 企业是否建立完善的内部制度。未要求披露公
司 内部控 制 的详 细信 息 和在 年报 中对 内部 控 制体 系进行 评价 。各 国的 内部控 制规 范都 要求 , 司的 公
董 事应 至 少每 年 对 内控 系统 的有 效 性 进行 一 次 审

融资性票据市场亟待解决的问题及对策

融资性票据市场亟待解决的问题及对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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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中央银行 的可控性 差 ,易导致 社会信用 膨胀和泡 沫经
济 。企业签发融资性票据 , 有利 于提高直接融资 占比, 改善当 前我 国的融资结构 , 化解金融风险过 于集 中于银行 的矛盾 。但 是, 由于企业利用票据信用 时既可以通过银行承兑 、 贴现 与银 行发生联系 ,也可以通 过签发商业本票和 商业汇票不与银行
构松散 、 人员素质不高 。针对这一现状 , 有必要 在我国建立统

的、 权威 的票据信用评级 机构。首先 , 由中国人 民银行总行
负责组建全 国性 的票据评级机构 ,以便于有效利用 各商业银
行在 办理票据 业务过程 中所掌握 的众多 企业 的资信记 录 , 增 强评级 的科学性与权威性 。其次 , 待时机成熟 , 再把原有 依附 于银行的票据评级机构 分离 出去 ,重组 为独立 的市场 中介机 构—— 专业信用 评级公 司, 以增 强其 公正性 、 独立性。 评价指标 应包括 反映企 业信用 能力和 信用意 愿的内容 。 反映企业 信用能力 的指标有 : 本信息 、 营财务 , 基 经 如资产规

发生联系 ,这样企业之 间的票据信用行 为就是一种 民间信 用 行为 , 企业 是否发行 商业票据 , 发行 多少 , 央行难 以控制 。因 为 ,真实性票据 的资金 额度可 以与票据存 在所依 附的商 品价 值相对应 ,而融资性票 据的发行额度并 没有一个关于量 的控 制标准。在这种情况下 , 企业极易发 生短期利益行 为 , 签发更 多的融 资性票据 , 造成票据信用 的盲 目扩 张。 同时 , 如果企业 票据信用与银行 承兑或贴现发生联 系 , 则 票据 信用的扩张还会引 导银行 信用 的被动扩 张 ,在商业信用 与银行 信用扩张的共 同推动 下 ,最终全社会 信用 总量 出现急

融资票据制度之优劣辨析——基于比较分析与实证考察之角度

融资票据制度之优劣辨析——基于比较分析与实证考察之角度
《 据 法 》 把 ”真 实 票 据 原 则 ” 为 立 法 基 础 ,使 融 资 性 票 据 票 作 欠 缺存在和发展 的制度基础 ,现在 看来确实是缩 小了票据市场 的 发 展 空 间 , 阻碍 了 票 据 市 场 化 进 程 , 亦 影 响 了票 据 市 场 交 易 链 条 运 转 的稳 定 和 协 调 。 随着 票据 业 务 的 增 长 、 经 济 金 融 的 快 速发展 、法律环 境的 日益完善 ,我国 目前沿用 的 《 票据 法》在 实 施 过 程 中 凸显 出 的 问题 已不 容 忽 视 , 确 定 相 应 对 策亦 迫 在 眉 睫 。而 应 形 势 现 实 需 要 ,在 此 进 程 中 是 否 给 予 融 资性 票 据 制 度 P 、 辩 证 评 析我 国现 行 相 _法 律 制 度 以 及 发 展 方 向 l | 芙 以法 律 制度 上 的保 障 和 规 范 尤 为 关 键 。 ( )对相关法律制度的辩证考察 一 鉴 于 支 付 结 算 的 载 体 是 随 着 经 济 发 展 不 断 发 展 变 化 的 ,用 虽 然 融 资 性 票 据 制 度 有 诸 多 制 度 绩 效 上 的优 势 ,鉴 于 我 国 融 资 性 的票 据 逐 步 取 代 与 基 础 关 系 相 连 系 的 票 据 也 应 是 经 济 发 《 据 法 》 奉 行 票 据 有 因 性 理 论 , 使 得 在 现 有 票 据 法 律 体 制 展 到 一 定 程 度 的 必然 要 求 。 票 据 相 关 法 律 法 规 作 为 维 系 并推 动 票 票据 的融 资功 能还 没 有 得 到 充 分 的 发 挥 , 资 性 票 据 路 径 的 票 据 市 场 乃 至 全 局 经 济 正 常运 行 、 发 展 的 平 衡 动 力 系 统 ,基 于 融 发展仍面临相 当的阻碍。 因此 ,在票据 市场的发育程度 已经人 其 对 票 据 市 场 的 重 要 规 范 和 导 向 作 用 ,及 其 当前 自我 更 新 的要 大提 高 的 时候 ,这 些 规 定 不 仅 遭 到 了许 多 学 者 的批 评 和 反 对 , 求 ,在 理 念 和 构 架 上 进 行 大 幅 度 的 调 整 尤 为 可 待 , 而 此 时 正 是 也 使 法 院存 审 判 中 陷 入 了两 难 境 地 。 有 观 点 提 出 ,鉴 于 目前 票 在 法 律 中 构 建 融 资 性 票 据 制度 , 并 达 到 整 体 协 调 的 最 佳 契 机 。 据 市 场 发 展 情 况 及 监 管 现 状 , 强调 票 据 的 贸 易 背 景 与 融 资 性 绝 但 同时要指出的是 ,一定 时期内 ,一 国的票据法 是建立存其信 对小 分割 的做法, 符合票据 自身的基本特征和发 展轨迹 , 用 机 制 的成 熟 度 上 的 ,更 是 与 其 当 时 的经 济 发 展 步 骤 和 程 度 相 不如堵疏 结合 ,给予合理需求 以法律 制度 之保 障。 吻合 。因此 ,即便明确要放 开和推 行融资性票据制 度,必须 紧 当 然 ,法 律 如 此 设 计 自有 其 妥 慎 的权 衡 ,亦 不 可 轻 易 予 以 密 结 合 我 国 国 情 ,也 必 然 要 求 一 个 循 序 渐 进 的过 程 , 不 能 … 步 变 动 。结 合 市 关 立 法 原 则 和 精 神 , 同 时 基 丁我 国经 济 市 场 当前 到位 ,更不可一味强调发达 国家主张的票据的完全无因性。 目 总 体 现 状 , 可 就 融 资 性 票 据 制 度 本 身 着 眼 作 如 下 几 方 面 的 考 对 此 有 以 下 可 行 途 径 : 首 先 融 资性 票 据 规 范 的 核 心 在 于 加 虑: 强 信 用 立 法 ,对 此 要 加 大可 操 作 性 和 操 作 力度 , 通 过 建 立 失 信 惩 罚机 制 , 界 定 失信 的法 律 边 界 , 明确 规 定 失 信 程 度 及 相 应 制 1 、我 的立 法 传 统 倾 向于 安全 性 和 稳 定 性 在票据关 系中坚持 票据 行为 的无 因性,是现代各 国票据法 裁等 ,从而加大 失信者 的行为成本 ,迫使其行 为趋 向守信 。当 岬 论 所 普 遍遵 守 的规 则 。 但 是 由于 我 国立 法 更注 重 强 调票 据 流 然 ,这 也 需 要 结 合 严 格 的信 用 评 级 制 度 和 通 畅 的 信 息 传 递 渠 道 通 的 安全 性 , 因 此 在 无 因性 的 问题 上 采 取 了最 严 格 主 义 。 19 方 能 有 效 作 用 ,通 过 建 立 包 含 银 行 信 用 记 录 和 社 会 信 用 记 录 的 95 年 … 台 的 《 据 法 》 以及 随 之 出台 的司 法 解 释 , 实 源 于 在 当 时 全 国 性 数 据 库 , 并通 过信 用 信 息 披 露 平 台 , 实 现 信 用 信 息 的 监 票 特 定 的 社 会 经 济 环 境 中 , 防 止 参 与 者 利 用 票 据 骗 取 资 金 的考 督 与 共 享 ,从 而 在 此 基础 上 发 展 循 序 渐 进 的 市 场 准 入 制 度 和 担 保 支撑 系统 。 同时 ,借鉴其它国家引导专营 的市场模式 ,可重 虑。 点 培 育 专 业 中介 机 构 , 并 在 法 律 中对 其权 限 和 职 责 予 以 明 确 规 2 融 资 票据 活动 与高 风 险并 存 、 方 而 ,融 资 性 票 据 的 出票 人 在 取 得 资 金 后 可 能 改变 资 金 定 。 由此 保 证 可 有 效 调 控 的 前 提 下 , 实 现 票 据 经 营 规 模 化 和 市 的用 途, 由于资金缺 乏专用性 ,出票人 可能脱离主营业 务将 资 场 化 ,从 而 进 一 步 促 进 票 据 市 场 的主 体 多 元 化 ,打 造 票 据 市 场

融资性票据在我国的效力分析与发展

融资性票据在我国的效力分析与发展

融资性票据在我国的效力分析与发展《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施行于1996年1月1日,距今已有15年的历史。

尽管它的施行为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形成和完善发挥了重大的作用,但是,由于具有一些有别于通行的票据法理论的内容,从公布之初到现在学术界的争议从未停息。

尤其是由融资性票据的效力始终占据着争议的核心位置。

一、票据法第10条的理解《票据法》第10条规定”票据的签发、取得和转让, 应当遵循诚实信用的原则, 具有真实的交易关系和债权债务关系。

票据的取得, 必须给付对价, 即应当给付票据双方当事人认可的相对应的代价。

”从票据法理论上讲, 实际上是为票据行为的效力或者票据的效力,规定了一种要件。

1、本条确立了我国票据的基本属性是真实票据。

真实票据是以实际存在的商品或劳务等交易为基础而签发或使用的票据。

第10条的规定表明,我国现行票据制度实行的是真实票据原则,排除了融资票据。

一般不允许当事人在没有真实基础交易关系的情况下从出票人或背书人处购买取得票据。

2、《票据法》第10条的规定不能理解为对票据无因性的否定。

结合《票据法》第13条第2款,我们可以看出第10条并不是对票据无因性的否定,而是对无因性在一定程度上进行了限制,是从正面对直接当事人之间取得票据的合法性作出了要求。

基础关系与票据关系是分离的,持票人是否享有票据权利取决于自身获得票据时的行为和主观心态,不必考虑基础关系。

但是值得注意的是无因性规则是相对的,持票人自身实施违法交易或以不合法的手段取得票据,对该持票人而言,不能以票据无因性为由确认其票据权利。

二、以融资为目的签发、转让票据的效力分析以融资为目的签发、转让票据是指当事人不以真实的商品或劳务等交易或经济往来为基础,而是仅作为融资工具而签发、转让票据,融资票据的持票人因向票据的出票人或背书人提供资金而取得票据,即所谓票据的买卖。

例如,甲签发一张票据,以乙为收款人,票据金额为100万,以此为对价,乙向甲提供98万元的款项。

名词解释 票据

名词解释 票据

名词解释票据票据票据是指特定形式的书面文书,它是一种以特定格式、事先印制的凭证,用于表示一定的权利和义务,而且其有效性通常需要一定的背景和内容。

票据是商业信用和货币交易的关键,它在商业活动中扮演了非常重要的角色。

按类划分,票据可以分为以下几种:1. 支付性票据支付性票据,又称为现实票据。

它是指付款人向收款人发出的借记凭证,例如支票、汇票等。

这类票据用于现金支付和转账汇款,在商业交易中具有广泛的使用。

它们的特点是易于流通,相对安全、快捷方便,节省时间和人力成本。

2. 支持性票据支持性票据是指作为交易的一部分、对应于其他文书或证件的票据。

它们通常用于证明货物或服务的交付和付款,形式多样,包括提单、磅单、报关单、发票等等。

这类票据强调的是与实际交易相一致,为权利和义务提供必要的记录和凭证。

3. 融资性票据融资性票据是指作为信用工具用于融资、保证或担保,如信用证和保函。

这些票据属于信用保障类别,经常用于国际贸易和金融交易。

它们的特点是具有信誉度、灵活性和制度性,能够提供额外的安全性和保障。

4. 转让性票据转让性票据是指能够转让所有权的票据。

此类票据主要有两种形式:一是债券,是指公司或政府向债权人提供的收益权凭证;二是支票、汇票等,在持票人之间的交易中,可以通过背书手续进行转让所有权。

这些票据强调的是所有权的变更与可转移性,是金融市场的主要交易对象。

总的来说,票据是一种重要的商业文书,是商业活动中的必要凭证。

商业活动的快速发展和国际化交易的增加,意味着票据的使用将会更加广泛和重要。

因此,我们需要更加深入地了解各种类型的票据,以应对商业活动的需求,提高商业交易的效率和安全性。

票据类融资

票据类融资

票据类融资
票据类融资是一种常见的融资方式,通常用于企业或个人解决短期资金需求。

它是指企业或个人向金融机构发行票据,以获取资金或延长资金使用期限。

票据类融资的主要特点是灵活、方便、快捷。

相比传统的贷款方式,票据类融资无需提供抵押物,手续简单,审批快速。

同时,票据类融资的利率相对较低,有利于企业或个人降低融资成本。

票据类融资主要包括商业承兑汇票、银行承兑汇票和支票等。

这些票据具有一定的信用背书效应,能够增强融资方的信用度。

融资方可以将票据出售给金融机构或其他投资者,获得资金,用于企业经营或个人消费。

在进行票据类融资时,融资方需要注意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融资方应确保票据的真实性和合法性,避免使用伪造或过期的票据。

其次,融资方应选择信誉良好的金融机构作为合作伙伴,以降低融资风险。

此外,融资方还应根据自身的资金需求和还款能力,合理安排票据的金额和期限。

票据类融资对于企业和个人来说都具有重要的意义。

对于企业来说,票据类融资可以解决短期资金周转问题,支持企业的正常运营和发展。

对于个人来说,票据类融资可以满足个人消费需求,提升生活品质。

票据类融资是一种灵活、方便、快捷的融资方式,具有重要的经济意义。

在进行票据类融资时,融资方需要谨慎选择合作伙伴,确保票据的真实性和合法性。

同时,融资方还应根据自身的资金需求和还款能力,合理安排票据的金额和期限。

通过合理利用票据类融资,企业和个人可以获得资金支持,实现经济发展和个人目标。

什么是票据融资

什么是票据融资

什么是票据融资票据融资又名融资性票据,指票据持有人通过非贸易的方式取得商业汇票,并以该票据向银行申请贴现套取资金,实现融资目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条款》等相关法规,票据的签发、取得、转让及承兑、贴现、转贴现、再贴现应以真实、合法的商业黄金交易为基础,而票据的取得,必须给付对价。

也就是说,从严格意义上讲,我国现行法律、规章是禁止纯粹融资性票据的。

但现在以“票据贴现”为股权融资名义的票据融资普遍存在,不论是银行还是本票企业都乐于从事和参与票据贴现业务。

究其原因,主要有以下几个各方面:其一,从充分释放自有资金的角度讲,通过签发出票、背书转让实现的票据支付功能本身也蕴涵了融资功能。

其二,正常情况下,贴现票据融资会在银行和企业之间形成双赢局面。

一方面,银行通过提供票据贴现服务既本息可以向持票人、出票人分别收取的贴现利息和手续费(费率为万分之五),又可以从出票引进人才人处吸纳一定的存款(通常依据不同信用等级收取不超过票面金额30%的承兑保证金),还可以持票向其他银行转贴现或向中国人民银行申请再贴现。

另外,从数据统计数据上来说,承兑汇票作为表外授信业务,虽不计入业务量商业银行信贷规模,但在流通中以票据货币的形式出现。

而一旦持票人将票据贴现,该票据就成为头寸货币,计入商业银行信贷资产规模,而追求信贷规模扩大效应是商业银行十分热衷的。

另一方面,因贴现率低于同期流动资金贷款利率(一般情况下,贴现利率比抵押贷款利率低2到3个百分点),融资代价和难度相比之下较小,持票人通过贴现可以及时获得现金,加速资金周转,降低财务成本,甚至还可规避汇率风险因素。

目前,我国存贷款利率还没有完全市场化,对抵押贷款利率实行最低限制,但贴现和转贴现利率已基本市场化,由市场供求决定。

这样,即使加上银行承兑汇票万分之五的四记票手续费,融资性票据获取资金的成本还是大大低于一般贷款(如2021年1月部分期限的银行贴现利率仅1.4%左右,低于半年期存款利率1.98%)。

融资性票据的立法建言

融资性票据的立法建言

浙 江 纺 织 服 装 职 业 技 术学 院学 报
第 3期第 17 页 1
区别于 企业利用 自身信誉 发债的行 为) ,是 以整个 市场经济信 用体系 为保证 的 。若缺 乏信用基础 ,融资性
票据 只会增加 经济运行 的不稳定性 。 1 _ 无对价 性 。高信用 一方 以 自身 的信用 担保信 用欠佳 的一方 以获取融 资 ,并不是 以获取相应 的对价 .3 2 为 目的或并不 因此获得直接 利益 。双 方之 间存在 一种无直接对 价 的特殊 关联 性 。 2 融资性 票据在我 国的现状及分析
相连的 商业 票据 已逐渐演 变成公 司在金融 市场上 筹集 短期 资金 的金融工具 。 美 国 《 一商法 典》第 34 9条 ,对融通 票据作 了规 定 :如 果票据 是支付 了对价 而发行 的并 且该对 统 -1
价是为 了票据 的一方 当事人 ( 被融通 当事人” “ )的利 益而被给 予 的,在 票据 的另一方 当事人 ( 融通 当事 “ 人” )未作 为给 予票据 之对 价 的直接 受益 人而 为 了票 据上 的责 任做 出签 名 时,该票据 就 是 由融通 当事人 “ 了融通”而 签署 的 。英 国票据法 同样 做 出了类 似 的规定 :1 为 )汇 票之 融通 人是作 为 出票人 、承兑人 或背书 人在汇票 上签名之 人 ,但该人 并未为此 而收取价 值 ,其 目的在 于将其 名字借与 其他人 。2 )融通人 对付对 价持票人 承担汇 票责任 ,在该 持票人取 得汇票 时 ,是否 知悉该 当事人 为融通 人 ,则无关 重要 H 。英 美法 系的融通 票据制度 ,与融 资性票据在 融 资 目的与 手段上 相似 ,是不 同法系下 的相似制 度 。融通票据
融 资性 票据 的概念

票据融资的影子银行属性辨析与票据市场监管

票据融资的影子银行属性辨析与票据市场监管

的法 律 (票据 法 》 约束 , 有 全 国统 《 ) 具

的 操作 规 程 和 会 计 制度 ,2 0 ( 0 6企
传 统 的 票 据 转 贴 现 和 回购 交 易 实 现
票 据 融 资 这 两 种 主 要 的 票 据 交 易 方 式 之外 , 业银 行 先 后创 新 发展 出票 商
业 会 计准 则 第 2 3号—— 金 融 资产 转
行 承 兑汇 票承 兑 业 务 不 良率 始 终 保
持 在 02 % 一0 1 % 之 间 , 执 行 稳 .5 .5 在 健 货 币政 策 后还 有所 降低 , 大大 低 于 商 业 银行 信 贷 资产 平 均 不 良率 ( 表 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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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 ,0
2从 被 转让 票据 签发和 转让时 的 . 交 易 目的 分析 , 有真 实 贸 易背 景 的 具 票 据 签 发 后 在 正 规 金 融 体 系进 行 的
分 为 正 规 金 融 体 系票 据 融 资 行 为 和
场 发 展 中 , 速增 长 的票据 融 资 和票 快
据 理 财成 为 监 管部 门重 点监 控 对 象 。
非正 规金融 体 系票据 融资行 为。前者 主 要包 括 商 业 银 行 、 务 公 司 、 用 财 信
社 等 银 行 类 金 融 机 构 之 间 的 票 据 融 资行 为 。此 类金融 机构均 归属银监 会
国 际 金 融 理 论 界 和 监 管 当局 认 为 是 诱发 此 次金 融 危 机 的重 要 原 因之 一 , 从 而 各 国 监 管 机 构 加 大 了对 影 子 银
在 研 究 中 , 些 学者 简 单 化地 把 包 括 有
合 规 票 据 融 资在 内 的 票 据 融 资行 为

基于融资性票据的理论分析及其对我国金融体系的影响

基于融资性票据的理论分析及其对我国金融体系的影响
关键词 :融资性票据 ;商业票据 ;短期 融资券 ;票据 市场 中图分类号 :F832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8—3715(2008)06—0009—03
一 、 票据制度与社会交易费用 在新古典经济学里 ,企业 被视 为生产 函数 ,市场 关 系 由 供求 曲线来表示 ,交易活 动是不 稀缺 的 ,交 易费 用为零 。但 科斯提出 了“交 易费 用”这个 概念后 ,表 明交 易 活动 也是 稀 缺的 ,是可计量 和比较的 ,因而可 以纳入经 济学 分析的范 围。 科斯在其《社会 成本 问题》一 书 中提 出 的科斯 定理 认 为 :如 果交易费用为零 ,无 论权利 如何界 定 ,都 可 以通过市 场交 易 达到资源的最佳配置 。但现实生活 中交易 费用不 可能为零 , 由此人们推 出了“科 斯第二 定理 ”,即在 交 易费 用为 正 的情 况下 ,不 同的权利界定会带来 不同效力 的资源配置 。科斯 最 后认 为 ,交易 费用是 获 得准 确 的市场 信息 所需 要 付 出的 费 用 ,以及谈判和经 常性契约 的费用 。后 来 ,不少 经济 学家 把 交 易 费 用 扩 展 到 度 量 、界 定 和 保 证 产 权 的 费 用 、发 现 交 易 对 象 和交 易价格的费用 、执行交 易的费用 、监督违规 的费用 、维 持交 易秩序 的费用等。但无论如何定义交易费用 ,可 以看 到 对交 易费用定义的经济 学意义 :像市 场 的运 行一样 ,任何 经 济制度 的运行 也是有成本的 ,而交 易费用就是经济制度运行 的成本 。 票据市场本 身就是 一套 有关票 据组 织制 度 、交 易制 度 、 监管制度 、调控制度 的集 合 ,票据市 场可 以通过提 供这 些规 则和组织安排界定交 易主体 在票据交易过程 中的选择空 间 , 降低交易费用 和 市场 竞争 中的不确 定性 引起 的金融 风 险。 对于票据市场来说 ,它 的制度不 是一成 不变 的 ,一 种效益 更 高的制度会代替现有 的制度 ,但 这种改 变不是 必然 发生 的 , 只有在制度变迁可能获 取 的潜 在收 益要大 于获取 这种收 益 而支付的成本时 ,制度变迁才可能发生 。诺斯说 :“如果预期 的潜 在收益超过预期的成本 ,一项制度安排就会被创新 。只 有当这一条件被满足 ,我们才发现在一个社会 内改变现有 制 度 和产权 结构 的企 图 。”因此 ,能够 影响票 据市 场改 变 的预

票据融资 方案

票据融资 方案

票据融资方案引言票据融资是一种常见的融资方式,指企业或个人通过将自有的或取得的票据质押给金融机构或其他融资方,以获取相应的资金支持。

本文将介绍票据融资的基本概念、融资流程、优势和注意事项。

1. 基本概念1.1 票据票据是一种债权凭证,是借款人向债权人承诺在特定时间内偿还欠款的书面文件。

常见的票据有汇票、本票、支票等。

1.2 票据融资票据融资是指企业或个人将自有的或取得的票据质押给金融机构或其他融资方,以获取相应的资金支持。

质押票据后,融资方将提供一定比例的贷款金额给票据持有人,票据持有人在约定时间内偿还贷款和相应的利息。

2. 融资流程票据融资的流程通常包括以下几个步骤:2.1 发起融资申请票据持有人向金融机构或其他融资方提交融资申请,申请中需包括票据的种类、金额、到期日等信息。

2.2 评估和审批融资方对融资申请进行评估和审批,包括对票据的真实性、可质押性以及持有人的信用状况进行调查。

2.3 签订合同通过评估和审批后,融资方与票据持有人签订融资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2.4 质押票据票据持有人将票据质押给融资方,并提供相应的票据背书、票据权利凭证等支持文件。

2.5 放款融资方根据质押的票据价值,向票据持有人提供一定比例的贷款金额,并将款项划入票据持有人指定的账户。

2.6 还款票据持有人在约定的时间内按照合同约定的方式偿还贷款本金和利息。

3. 优势票据融资具有以下优势:3.1 灵活性高票据融资可以根据实际需要进行调整,包括融资金额、期限等,能够满足企业或个人的具体融资需求。

3.2 资金成本相对较低票据融资的利率通常相对较低,相比其他融资渠道,企业或个人能够以较低的成本获取所需资金。

3.3 流程简单票据融资的流程相对简单,融资方通常对于票据的真实性和可质押性进行评估,无需涉及复杂的担保手续。

4. 注意事项在进行票据融资时,需要注意以下事项:4.1 票据真实性和可质押性票据持有人应确保所持有的票据真实有效,并具备可质押性,以避免融资申请被拒绝或发生纠纷。

票据融资发票情况说明

票据融资发票情况说明

票据融资发票情况说明票据融资是一种常见的企业融资方式,其依托于企业持有的有效票据,通过质押或转让票据获得资金支持。

票据融资的发票情况多种多样,不同类型的票据在融资过程中发挥着不同的作用。

商业承兑汇票是票据融资中常用的一种票据类型。

它是企业在交易中签发给供应商的一种承兑汇票,具有一定的支付期限。

在票据融资中,企业可以将商业承兑汇票质押给金融机构,以获得资金支持。

这种方式对于企业来说具有一定的灵活性,能够满足企业的短期资金需求。

银行承兑汇票也是常见的票据融资方式之一。

银行承兑汇票是由银行对企业签发的一种具有支付承诺的票据,其信用度较高。

企业可以将银行承兑汇票质押给金融机构,以获得相应的融资支持。

银行承兑汇票的发票情况较为稳定,往往能够得到金融机构的青睐。

应收账款是票据融资中常用的一种资产类型。

企业在交易过程中产生的应收账款可以作为票据融资的基础,通过质押或转让应收账款可以获得资金支持。

应收账款的发票情况与企业的交易活动密切相关,包括交易金额、支付期限等因素。

金融机构在评估应收账款的发票情况时,往往会考虑到企业的客户信用情况、交易稳定性等因素。

除了上述几种常见的票据类型,票据融资还可以涉及到其他类型的票据,如银行本票、债券等。

不同类型的票据在票据融资中有着不同的特点和作用,企业在选择票据融资方式时需要根据自身的情况进行合理的选择。

票据融资的发票情况多种多样,不同类型的票据在融资过程中发挥着不同的作用。

企业在进行票据融资时,需要根据自身的情况选择合适的票据类型,并注意票据的发票情况,以获得更好的融资支持。

同时,企业在进行票据融资时还应注意保障票据的真实性和合法性,以避免出现风险。

我国发展融资性票据的探讨

我国发展融资性票据的探讨

张雨 豪 ( 1 9 9 2 一) , 男, 新疆 奎 屯 人 , 上 海 金 融 学 院 国际 金 融 学 院 本科 在 校 生 。 刘雨 馨 ( 1 9 9 3 一) , 女, 辽 宁 丹东 人 , 上 海 金 融 学 院 国际 金 融 学 院 本科 在 校 生 。

l 0 6 -
我 国 发 展 融 资 性 票据 的探 讨
是 却在法 律层 面上禁 止 了融资性 票据 的发行 与流通 ,制 约 了融资性 票据 的发 展, 以致我 国票 据 的功能 大多局 限于支 付结算 。 而 在 其他 票据 市 场 较 为 发 达 的 国 家 和 地 区 , 商 业 票 据 更 多 是 在 企 业 短
期 融 资 的功 能 上 发挥 作 用 。票据 融 资 同债券 融 资 、 股票融资相比, 融资 效 率 更高 、 融 资成 本 更 低 , 在 紧缩 的货 币 政 策 以及银 行 信 贷 规 模 收 紧 的情 况 下 , 企业越来 越需要通过票据更迅速 、 低 成 本 的融 资 , 这 就 形 成 了对 融 资 性 票
收 稿 日期 : 2 0 1 3 — 0 4 — 0 2
作者简介 : 王玉兴( 1 9 9 3 一) , 男, 河北 沧 州 人 , 上 海金 融学 院 国际 金 融 学 院本 科 在 校 生 。 腾 越( 1 9 9 3 一) , 女, 上海 市 人 , 上 海 金 融 学 院 国 际金 融 学 院本 科 在 校 生 。
我 国发展 融资性 票据 的探 讨 ①
王 玉兴 , 滕越 , 张雨豪 , 刘雨 馨
( 上海金 融 学院 , 上 海2 0 1 2 0 9 )
摘 要: 本 文 对 当前 我 国票 据 市 场 状 况做 了整 体 的研 究 分 析 , 认 为 我 国票 据 市 场 中 实 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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融资性票据的概念融资性票据是指票据持有人通过非贸易的方式取得商业汇票,并以该票据向银行申请贴现套取资金,实现融资目的。

融资性票据贴现后的资金往往被用于投资或偿债,因此在汇票到期后,银行承兑汇票的承兑银行或商业承兑汇票的贴现银行将会面临因出票人兑付违约而导致的信用风险。

据央行统计显示,今年一季度票据贴现累计发生额2.28万亿元,同比增长68%;但代表实体经济中运行的货币量M1的3月底余额却低于2005年末余额,显然,这些新增的票据贴现后的资金有相当多部分并没有流向M1,而是流向代表虚拟资本的M2(2006年3月底M2余额较2005年末余额增长1.17万亿元),该信息表明,融资性票据是形成当前贷款和货币供应量过快增长的因素之一,同时巨额的融资性票据在贴现后流向了股票市场或期货市场,对商业银行的信贷资产构成了潜在的风险,央行和银监会对此都予以高度关注。

融资性票据的产生融资性票据的严格定义应该是指该票据的产生缺乏贸易背景,使该票据缺乏自偿性。

因此,融资性票据产生于出票环节,而不是转让环节;或者说产生于承兑环节,而不是贴现环节。

出票人签发商业汇票即伴随商业信用的产生,若经银行承兑,则伴随银行信用的产生。

票据究竟是贸易性的还是融资性的,完全取决于出票时的交易用途,贸易项下的票据,到期时能用商品回笼款来进行自偿;被用作投资或偿债的融资性票据,到期时因缺乏自偿性而给兑付带来不确定性。

一份因真实贸易而产生的票据,即使在之后某个转让环节中成为无贸易的融资性交易(如用于偿债),银行并为持票人办理了贴现,也不会对承兑银行构成风险或扩大货币投放。

因为,此票据是基于真实贸易而产生,通过商品的流通具有自偿性;再则,票据前手与持票人虽属融资性交易,但如由前手向银行贴现(更符合贴现政策,因前手与再前手具有贸易交易)后将资金划转给持票人,与持票人向银行贴现取得资金,从货币投放的角度看,两者是完全等效的。

因此,笔者认为转让后的票据不应该存在融资性票据之说。

当然下例情况例外,出票人与收款人为关联企业,为借贷交易而签发融资性票据,但因双方无关联交易而无法贴现,收款人遂将票据转让与其有关联交易的子公司,子公司作为持票人并提供合法但与该票据实际并无关联的发票与合同向银行办理了贴现,再将贴现款划转与前手。

此类融资性票据看似转让后产生,其实仍在出票环节生成,只是借助于转让环节,实现贴现融资目的。

发生在分公司与母公司间的票据背书转让,母公司持票据向银行申请贴现时,提交的却是分公司与票据前手交易的发票和合同或母公司直接开给分公司票据前手的发票和合同。

看似不匹配,但却是真实和合法的,因为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和独立的会计核算,其对外的一切销售交易和票据受让本身就视同为母公司的行为。

如果母公司申请贴现时提供的是母公司开给分公司的发票,则是不合理的,因为按照会计准则规定,母公司与分公司之间不存在真实的销售。

融资性票据一定是发生在两个关联企业之间。

这是因为,融资性票据的受让本是一种借贷交易,在市场经济日趋完善的今天,很难想象两个无控股关系的企业会以票据受让的形式进行资金借贷,即使确有必要,贷款方也会以借据伴随资金划付的形式进行,以完成法律意义上的给付履行。

而在关联企业之间,许多民营企业为谋求融资能力,往往利用控股子公司的关系,将子公司的产品销售给母公司,再由母公司销售给购货方,以此在母公司和子公司各自的独立报表上,造成各自都有自己的资产额和销售额的会计信息假象,以此获得银行重复授信。

因此在这类关联企业之间,完全能够提供足够多的、合法的、真实的增值税发票和交易合同,但这些发票和合同与融资性票据的给付却无任何对价关系,所以通过票据贴现必须提供发票和合同等形式要件并不能有效约束融资性票据的产生。

融资性票据存在的原因和一般贷款相比,银行承兑汇票贴现获取资金的成本低。

目前,我国存贷款利率还没有完全市场化,对贷款利率实行最低限制,但贴现和转贴现利率已基本市场化,由市场供求决定。

一般情况下,贴现利率比贷款利率低2到3个百分点。

这样,加上银行承兑汇票万分之五的开票手续费,融资性票据获取资金的成本大大低于一般贷款,造成企业从降低融资成本的角度出发,编造贸易背景,获取银行贴现资金。

银行承兑汇票贴现资金的使用易于逃避银行及监管部门的监控。

由于银行承兑汇票业务主要风险在开票行,融资性票据贴现资金相当于开票行的信贷资金,贴现行通过查询证实了票据的真实性后,贴现资金基本没有风险,一般被视为企业自有资金,贴现行基本不对贴现资金的使用进行监控,尤其是企业在异地他行贴现。

这样,融资性票据贴现资金使用很容易逃避银行和监管部门的监控,为企业不受限制地随意使用。

银行自身面对竞争采取的自我保护需要。

在当前市场竞争激烈的情况下,部分商业银行为了留住大客户和优质客户,主动为他们开立融资性银行承兑汇票,帮助其降低融资成本。

同时,银行在自身资金紧张的情况下,也采取开立银行承兑汇票的办法,帮助客户到其他银行获取贴现资金。

票据业务不仅能为银行带来手续费收入和利息收入,还能方便地成为银行调节流动性和控制资产规模的手段。

银行在资金宽裕时进行贴现和买入性转贴现,在资金紧张时进行卖出性转贴现或再贴现以获取资金,在获取收益的同时还改善了银行的资产结构。

分支行还可以利用贴现和转贴现方便地进行规模控制,以应付上级行的指标考核。

另外,由于贴现资产不进入存贷比考核范围,银行便利用贴现和转贴现来突破监管当局的存贷比考核限制,以获取更多的利润。

监管当局在对真实贸易背景控制上缺乏比较有效的手段,也客观上导致了融资性票据的增多。

目前,在对真实贸易背景的审查方面,主动权在银行,监管当局要求银行在开票时要对贸易合同进行检查,事后企业要补备增值税发票,贴现时也要求审查商品贸易合同和增值税发票,并从贸易合同、增值税发票和银行承兑汇票三者的日期和金额之间的对应关系来控制贸易背景的真实性。

但事实上,由于现实贸易结算方式的复杂性,所有这些形式要件即便在真实的情况下,也并不能完全证实一笔银行承兑汇票背后贸易背景的真实性。

这样,监管当局对真实贸易背景的要求往往缺乏有效的监督控制措施。

融资性票据的作用为健全中国的金融市场,全面提升国内金融基础市场发展水平,央行已将加快票据市场建设摆上重要位置,而对票据融资性的逐步开拓将是这一建设过程中的重要一环。

我们所称的融资性,已不仅指目前建立在真实交易背景上的票据承兑、票据(转)贴现等形式,还包括纯粹以融资为目的的票据发行与买卖。

票据融资性功能的开发,一是可以丰富企业的短期融资手段,避免目前企业短期性融资过度倚重银行贷款的局面,选择有实力与信誉的企业通过商业票据市场融资,降低资金成本,提高营运效率,特别是为企业资本运作提供有效支持;二是可以为市场提供多元化的投资渠道,票据因其流动性和盈利性的良好结合会成为众多投资基金、保险公司、工商企业等投资者的重要投资对象,资本市场的投资者可以通过货币市场进行有效的资产组合管理;三是有助于央行货币政策的市场化贯彻,票据市场的迅速发展不仅可为央行再贴现政策执行提供更广阔的空间,而且央行可以直接利用票据的融资性进行公开市场操作,达到回笼资金、调节货币供求的目的。

票据融资在我国的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及《票据管理实施办法》、《支付结算办法》、《商业汇票承兑、贴现与再贴现管理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票据的签发、取得、转让及承兑、贴现、转贴现、再贴现应以真实、合法的商业交易为基础,而票据的取得,必须给付对价。

显而易见,我国现行法律、法规是禁止纯粹融资性票据的。

当然从释放自有资金的角度讲,通过签发出票、背书转让实现的票据支付功能本身也蕴涵了融资功能。

现在以“票据贴现”为名义的票据融资普遍存在,不仅银行、企业乐于从事和参与票据贴现业务,还陆续诞生了为数不少的专门提供票据融资中介服务的公司(“票据掮客”)。

正常情况下,票据融资会在银行和企业之间形成双赢局面。

一方面,银行通过提供票据贴现服务既可以向持票人、出票人分别收取一定的贴现利息和手续费(根据《支付结算办法》的规定,银行承兑汇票的出票人应按票面金额的万分之五向承兑银行交纳手续费),又可以从出票人处吸纳一定的存款(依据不同信用等级收取不等的承兑保证金,通常为票面金额的30%),还可以持票向其他银行办理转贴现或向中国人民银行申请再贴现;另一方面,因贴现率远低于同期流动资金贷款利率,融资代价和难度相对较小,持票人通过贴现可以及时获得现金,加速资金周转,降低财务成本,甚至还可规避汇率风险。

但最近几年票据融资有愈演愈烈之势,甚至屡屡出现银行违规操作和诈骗银行的现象。

通常的操作手法是,首先在企业集团内部通过关联企业(或是关系密切,建立了某种默契的上下游企业、合作伙伴)签订并无真实交易关系的虚假合同,备齐银行审查所需全套文件、单证,然后由一家企业申请银行开立承兑汇票,由另一家企业申请贴现,从而套取银行资金。

个别企业专门为此成立“皮包公司”,专事这类灰色操作,事后即销毁资料并注销公司;亦有个别作为出票人的企业到期表示“无力足额交存票款”,从而寻求与银行达成妥协,转为短期贷款,以此达到持续套取银行信用的目的;更甚者,与银行内部工作人员勾结,利用伪造、变造的银行承兑汇票套现。

现在另有一种“融资公司”,其操作模式更为多元化,其可以为客户垫付承兑保证金,同时协助客户向银行申请开立承兑汇票,客户再用贴现所得款项归还“融资公司”垫付的承兑保证金,同时支持一笔手续费。

值得关注的是,中国人民银行于2005年9月5日下发了《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完善票据业务制度有关问题的通知》,该通知对票据贴现事项做了较大幅度调整:(1)明确规定商业汇票的真实交易关系和债权债务关系由承兑行和贴现行负责审核,转贴现行和再贴现行(中国人民银行)只负责审核票据的要式性和文义性是否合规;(2)贴现申请人应向银行提供的单证范围由增值税发票扩展至普通发票。

部分业内人士认为,这意味着扩大了可以进行票据融资的企业范围,拓宽了企业融资渠道,或许还昭示着融资性票据的逐步松绑。

票据政策性融资功能的开发所谓政策性融资功能,是出于政策性用途目的而发行、买卖票据。

依据融资用途,又可以分为两个方面:一是完全是利用票据的融资性作为执行货币政策的工具。

传统上有央行的再贴现,通过再贴现利率的调整反映央行的政策意图。

中央银行票据的出现则是发挥票据政策性融资功能的一个良好例证。

引入中央银行票据替代回购品种,既大大增加了央行公开市场操作的灵活性和自由度,又在客观上相当于为市场提供了短期化国债品种,加强了对市场的利率牵引功能。

二是为筹集与长期性资金配套使用的短期周转资金而由政策性金融机构发行或买卖票据。

目前的政策性银行主要依靠发行中长期政策性金融债来满足其资金需求,弥补其短期头寸不足仅仅是通过银行间市场信用拆借和债券回购来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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