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法法条释义第八十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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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见案件法律条文(3篇)

常见案件法律条文(3篇)

第1篇常见案件法律条文是指在日常生活中,人们经常会遇到的各类案件的法律法规。

以下列举了一些常见案件的法律条文,包括但不限于合同纠纷、侵权纠纷、婚姻家庭纠纷、劳动争议、交通事故等。

二、合同纠纷法律条文1.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二十一条合同成立后,当事人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根据合同的性质、目的和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

第二十二条当事人订立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解除合同:(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三条合同生效后,当事人不得因姓名、名称的变更或者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承办人的变动而不履行合同义务。

第三十一条当事人采用信件、数据电文等形式订立合同的,可以在合同成立之前要求签订确认书。

签订确认书时合同成立。

第三十二条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时合同成立。

2.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零九条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

当事人应当遵循诚信原则,根据合同的性质、目的和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

第五百一十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三、侵权纠纷法律条文1. 《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二条侵害民事权益,应当依照本法承担侵权责任。

第三条侵权责任的一般原则:侵权行为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第四条侵权责任的减轻和免除: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侵权人可以减轻或者免除侵权责任:(一)受害人故意;(二)受害人重大过失;(三)第三人过错。

第五条侵权责任的承担方式:侵权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包括:(一)停止侵害;(二)排除妨碍;(三)消除危险;(四)返还财产;(五)恢复原状;(六)赔偿损失;(七)赔礼道歉。

劳动合同法解读80:规章制度违法的法律责任

劳动合同法解读80:规章制度违法的法律责任

劳动合同法解读八十:规章制度违法的法律责任第八十条用人单位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解读】本条是关于用人单位制定的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所应承担的法律责任的规定。

一、用人单位制定的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没有规矩,不成方圆。

每个用人单位都有自己的规章制度,用于明确本单位的各项管理制度,这既是用人单位的一项权利,也是一项义务。

劳动合同法第四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建立和完善劳动规章制度,保障劳动者享有劳动权利、履行劳动义务。

”“用人单位在制定、修改或者决定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职工培训、劳动纪律以及劳动定额管理等规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项时,应当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提出方案和意见,与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平等协商确定。

”“在规章制度实施过程中,工会或者职工认为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不适当的,有权向用人单位提出,通过协商作出修改完善。

”“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应当公示,或者告知劳动者。

”上述这些规定,明确了用人单位制定规章制度必须要遵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否则就是违法的,这体现在实体和程序两个方面:一是在实体方面,用人单位制定的规章制度的内容必须要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包括劳动安全卫生、劳动纪律、职工培训、休息休假以及劳动定额管理等方面的规章制度的内容,必须遵守劳动法、职业病防治法、劳动合同法和其他相关的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的规定,不得与之相抵触。

如劳动法规定,劳动者每天工作的时间不得超过八小时,如果某一企业制定的规章制度规定职工每天必须工作十小时,则这一规定就是违法的;再如,劳动法规定职工在国家法定节假日工作的,企业要付给职工不低于工资的300%的工资报酬,如果某一企业规定职工在节假日加班,企业不付给加班工资,或者付的加班工资低于劳动法的规定,也是违法的。

合同法司法考试真题

合同法司法考试真题
C.以重大误解为由,致函甲请求撤销合同,合同自该函到达甲时即被撤销
【司考题】甲公司与15周岁的网络奇才陈某签订委托合同,授权陈某为甲公司购买价值不超过50万元的软件。陈某的父母知道后,明确表示反对。关于委托合同和代理权授予的效力,下列哪一表述是正确的 2015年卷三4 A.均无效,因陈某的父母拒绝追认 B.均有效,因委托合同仅需简单智力投入,不会损害陈某的利益,其父母是否追认并不重要 C.是否有效,需确认陈某的真实意思,其父母拒绝追认,甲公司可向法院起诉请求确认委托合同的效力 D.委托合同因陈某的父母不追认而无效,但代理权授予是单方法律行为,无需追认即有效
【司考题】 2011年5月6日,甲公司与乙公司签约,约定甲公司于6月1日付款,乙公司6月15日交付“连升”牌自动扶梯。合同签订后10日,乙公司销售他人的“连升”牌自动扶梯发生重大安全事故,质监局介入调查。合同签订后20日,甲、乙、丙公司三方合意,由丙公司承担付款义务。丙公司6月1日未付款。下列哪一表述是正确的?( )(2011年卷三单选第14题) A.甲公司有权要求乙公司交付自动扶梯 B.丙公司有权要求乙公司交付自动扶梯 C.丙公司有权行使不安抗辩权 D.乙公司有权要求甲公司和丙公司承担连带债务 【答案】C
【考点】抵押权的保全、物上请求权、代位权 【答案解析】《物权法》第193条规定,“抵押人的行为足以使抵押财产价值减少的,抵押权人有权要求抵押人停止其行为。抵押财产价值减少的,抵押权人有权要求恢复抵押财产的价值,或者提供与减少的价值相应的担保。抵押人不恢复抵押财产的价值也不提供担保的,抵押权人有权要求债务人提前清偿债务。”丙非法占有乙银行享有抵押权的房屋,所有权人怠于行使返还请求权,足以使抵押财产价值减少,抵押权人有权要求抵押人停止其行为,请求甲行使对丙的返还请求权,防止抵押财产价值的减少,A正确。 一般认为,抵押权人并不占有抵押物,其不应享有返还请求权,但可以享有排除妨害和消除危险请求权,D不选。 但在抵押人甲将对丙的返还请求权让与的情况下,乙银行自可享有返还请求权,其可以请求甲将对丙的返还请求权转让给自己,B正确。 我国合同法规定的债权人的代位权的标的限于到期债权(第73条),并不包括物权,似乎乙银行不能代位行使对丙的返还请求权,C不选。

2023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完整版最新修订

2023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完整版最新修订

2023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完整版最新修订在生活中,越来越多人会去使用协议,签订签订协议是最有效的法律依据之一、那么合同书的格式,你掌握了吗?下面我就给大家讲一讲优秀的合同该怎么写,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完整版最新修订篇一第二条本法所称合同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婚姻、收养、监护等有关身份关系的协议,适用其他法律的规定。

第三条合同当事人的法律地位平等,一方不得将自己的意志强加给另一方。

第四条当事人依法享有自愿订立合同的权利,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

第五条当事人应当遵循公平原则确定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第六条当事人行使权利、履行义务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

第七条当事人订立、履行合同,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尊重社会公德,不得扰乱社会经济秩序,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第八条依法成立的合同,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

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不得擅自变更或者解除合同。

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完整版最新修订篇二1、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合同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2、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有以下情形之一,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1)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2)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3)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该法规定例外情形的,续订劳动合同的(本条中的“二次”以2023年1月1日之后起算)。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全文6篇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全文6篇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全文6篇篇1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全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市场经济关系,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第二条本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经济活动的组织和个人订立的合同关系。

第三条合同是当事人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关系的协议。

合同的设立应当遵循自愿、公平、等价有偿和诚实信用的原则。

第四条当事人订立合同,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不得违背社会公共利益或者公共道德。

第五条合同应当遵循公平原则。

第六条在合同中当事人可以约定与法律相一致的事项,也可以约定法律未规定而属于当事人自由决定的事项。

合同中约定的事项应当按照当事人的意思产生效力,但是不得违反法律规定、公共利益或者公共道德。

第七条当事人订立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一)以违背法律强制性规定的方式排除或者限制自己的法定权利;(二)实施欺诈、胁迫等不正当手段;(三)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第八条当事人订立的合同违反强制性法律规定的,该合同无效。

第九条合同无效,其效力自始没有发生。

第十条当事人订立合同应当遵守诚实信用的原则。

第十一条当事人应当依法履行合同义务,不得擅自变更或者解除合同。

第十二条支持商事信用。

第二章合同的订立第十三条在合同中,当事人可以约定合同的形式。

法律规定必须为书面形式的合同以书面形式订立。

第十四条当事人可以通过书面形式订立合同,也可以采用口头或者其他形式的方式订立合同。

第十五条定金是买卖合同一方先行支付给对方的一定金额。

支付方违约不能履行约定合同时,无过错的一方无条件退还已交的定金。

第十六条投标商要求投标人对未投标成功的工程承揽合同提供定金,一方违约给对方无过错的一方无条件退还已交的定金。

第十七条关于买卖合同的约定买卖合同项下的需供品应当具有按照约定要求的质量。

第十八条消费者合同部分无效第十九条关于消费合同履行第二十条关于租赁合同履行第二十一条学术论著合作交流合同的约定第二十二条关于技术合作合同的约定第二十三条关于建筑工程合同的约定第二十四条关于服务合同的约定第三十五条关于借款合同的约定第三十六条关于担保合同的约定第三十七条关于保险合同的约定第三十八条关于租赁合同的约定第三十九条关于承揽合同的约定第四十条关于追偿合同的约定第四十一条关于补充通知的约定第四十二条关于媒体合同的约定第四十三条当事人发生争议,可以协商解决争议,也可以请求仲裁机构进行仲裁。

劳动合同法全文更新版(2024)

劳动合同法全文更新版(2024)

劳动合同法全文更新版(2024)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调整劳动关系,建立和谐的劳动关系,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制定本法。

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依法成立的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合伙组织和基金会等组织(以下称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适用本法。

第三条:劳动者享有平等就业和选择职业的权利、取得劳动报酬的权利、休息休假的权利、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的权利、接受职业技能培训的权利、享受社会保险和福利的权利、提请劳动争议处理的权利以及法律规定的其他劳动权利。

第四条: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建立和完善劳动规章制度,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不得侵犯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第二章劳动合同的订立第五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

第六条: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第七条: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第八条:用人单位违反国家规定,未向劳动者出具书面劳动合同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一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

第三章劳动合同的履行和变更第九条: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

第十条:用人单位不得拖欠劳动者的劳动报酬,不得以实物或者货币形式替代劳动报酬。

第十一条:劳动者加班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支付加班费。

第十二条:用人单位调整劳动者的工作岗位,应当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变更劳动合同的内容。

第十三条:用人单位变更名称、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资人等事项,不影响劳动合同的履行。

第十四条:用人单位发生合并或者分立等情况,原劳动合同继续有效,劳动合同由承继其权利和义务的用人单位继续履行。

劳动合同法心得一百字

劳动合同法心得一百字

劳动合同法心得一百字我们每天都在通过自己的辛苦和汗水,通过自己的劳动来为社会、为自己创造着财富,国家为了给我们这些劳动者提供正当的保护而特别颁布了《劳动法》,但是在现实的社会中,我们真正知道它有多少内容呢,我的答案是:很少。

正因如此,才会在社会上有很多人会因此蒙受本该能够避免的损失,因此我们应认真的学习,通过学习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利。

首先国家是为了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调整劳动关系,才建立和维护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劳动制度,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这充分的说明了国家制定本法的良苦用心,是为了全体的劳动者能够得到相应的正当待遇,从而体现出个人的人生价值,并且间接的保障了伟大的社会主义的经济秩序的稳定,社会的稳定又能促进个人的人生价值创造,使其进入一个良性循环。

再次劳动者享有平等就业和选择职业的权利、取得劳动报酬的权利、休息休假的权利、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的权利、接受职业技能培训的权利、享受社会保险和福利的权利、提请劳动争议处理的权利以及法律规定的其他劳动权利。

劳动者应当完成劳动任务,提高职业技能,执行劳动安全卫生规程,遵守劳动纪律和职业道德。

此条充分的显示出了本法的尊重人权,保障人权的态度,人人是平等的,正当的劳动是受人尊敬的,其中没有高低贵贱之分,当发生劳动争议时,为我们指明了争取自己正当权益的方式,争取正当权益的地点,另外它也规定了我们劳动者应当去做的,劳动者并不仅仅是只享受我们应得的权力,同样拥有我们所应承担的义务,平等是双方面的,只有互相理解、尊重、支持才能得到我们应该得到的一切方面。

再者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建立和完善规章制度,保障劳动者享有劳动权利和履行劳动义务。

时间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没有什么能够是永生不朽的,随着社会的发展,时代的进步,当生产关系不能适应生产力的发展时,就会有新的一套关系来取代它,所以此规章制度会随着时代的不断发展而进行着相应的调整,这一切都显示着国家的深思熟虑和为人民负责的原则。

最新合同法全文(2023年修订版)(2024精)

最新合同法全文(2023年修订版)(2024精)

最新合同法全文(2023年修订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合同的成立、履行和解除行为,维护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促进经济社会的繁荣与发展,根据国家发展需要和法治建设的要求,制定本法。

第二条合同是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和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和义务关系的协议。

第三条当事人依法平等地设定、变更、终止合同,自愿行为,受法律保护。

第四条合同应当遵循公平原则,保护一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而不损害其他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合同应当符合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和社会公共利益的要求。

第六条合同订立和履行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

第七条当事人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地向对方披露与合同有关的情况。

第八条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合同义务,不得恶意拖延履行或者以不合理方式履行合同。

第九条当事人可以根据合同的性质约定合同的形式。

第十条合同应当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合同标的、数量、质量、期限、价格或者报酬、履行地点、方式和时间。

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提供或者采取排除一个当事人责任的条款。

第十二条有关当事人之间的民事纠纷可以协商解决,也可以依法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处理。

第十三条其他法律对合同订立、履行和解除有特别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二章合同的成立第十四条当事人的意思表示到达对方时,合同成立。

第十五条合同书的订立可以以字据、信件、数据电文或者其他形式。

第十六条书面形式的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当事人以要约、承诺的文件或者交换要约、承诺的数据电文订立合同的,也视为采用书面形式订立;法律规定采用特定形式的,依照其规定。

口头形式的合同可以采用口头形式订立。

第十八条合同内容应当明确。

第十九条订立合同应当依法开始。

第二十条合同应当有明确的标的。

第二十一条合同约定的标的是无事物内容或者法律禁止的,该部分合同无效。

第二十二条合同的标的以及标的的权益可以转让,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合同约定不得转让的外。

第二十三条合同成立后,当事人不得撤销或者变更约定的标的。

合同法第80条的解释论问题——债权让与通知的主体、方式及法律效力

合同法第80条的解释论问题——债权让与通知的主体、方式及法律效力
合同法第 8 0 条的解释论 问题
债权让与通知的主体 、 方式及 法律效力
方 新 军
( 苏州大学 王健 法学院 , 江苏 苏州 2 1 5 0 0 6)

要 :合 同法第 8 0 条 关于债权 让与通知 的规定存在 多个 法律 漏洞需要填补。无论 是对该条进行 目的
论扩张 , 还是进行 目的论限缩 , 在解释论上应该坚持如下原则:债权让 与合 同生效 , 受让人 即成为新债权人, 债 权让 与通知 的规 范 目的包括 两个 层面,第一是保 护债务人 , 第二是确保 受让人权利 的顺利 实现。因此, 通 知 的主体应扩张 至受让人 , 通知的方式应扩张至诉讼方式 , 以及特定 条件 下的公 告方式。关于让 与通知 的法


问题 的 由来
的 , 人 民
法 院应 当首 先 引用 合 同法第 1 7 4 条 的规 定 , 再 引
我 国合 同法 第 8 0 条 规 定 :“ 债 权 人 转 让 权 利的, 应 当通 知债 务 人 。未 经 通 知 , 该 转 让对 债
法 律 应 该 承 认 其 履 行 的效 力 。此 时 涉 及 的 是 债 务 人和受 让 人 ( 真 正 的债权 人 ) 之 间 的利益 冲突 , 基 于 债 权 让 与 的相 对 性 和 债 务 人 信 息 不 对 称 的地 位, 立 法 偏 重 于 对 债务 人 的保 护是 合 理 的 。 第 二
乎 没 有参 照适 用 的余 地 , 因为 这正 是债 权 让 与和 有 体物 上所有 权买 卖 的核 心 区别之 一 。 ①
①梅迪库斯指 出, 《 德 国民法 典 》 第4 5 3 条关 于参 照适用的规定其作用微不足道 , 因为在 大多数时候 , 有关债权让与 的规则都要作

《民法典》述评 建设工程合同章的变化与解析(附务实建议)

《民法典》述评 建设工程合同章的变化与解析(附务实建议)

《民法典》述评建设工程合同章的变化与解析《民法典》合同编第十八章规定了建设工程合同,共计21个条文。

体例上,该章规定沿袭了《合同法》第十六章建设工程合同章的相关规定(该章共计19条)。

内容上,《民法典》建设工程合同章比《合同法》建设工程合同章新增了两个条文,具体为第793条和806条。

两个新增条文分别是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施工合同司法解释》)第2条、第3条和《施工合同司法解释》第8条、第9条、第10条的选择性吸纳;其余19个条文中,有11个条文未作修改,有8个条文则与《合同法》建设工程合同章的相关规定有所不同。

本文详细比较前后相关规定,分别从修改、吸纳和《民法典》出台后相关建设工程领域司法解释的命运三个角度展开,分析《民法典》建设工程合同章的新变化及其背后原理。

一、《民法典》建设工程合同章对于《合同法》建设工程合同章的修改观察《民法典》建设工程合同章内容,对于《合同法》建设工程合同章有修改的条文共计8条(新增的第793条和第806条将在本文第二部分论及),具体改动情况详见下表。

第二百六十九条建设工程合同是承包人进行工程建设,发包人支付价款的合同。

建设工程合同包括工程勘察、设计、施工合同。

第二百七十条建设工程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民法典 第七百八十八条建设工程合同是承包人进行工程建设,发包人支付价款的合同。

建设工程合同包括工程勘察、设计、施工合同。

第七百八十九条建设工程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第七百九十条建设工程的招标投标活动,应当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公开、公平、公正进行。

第七百九十一条发包人可以与总承包人订立建设工程合同,也可以分别与勘察人、设计人、施工人订立勘察、设计、施工承包合同。

发包人不得将应当由一个承包人完成的建设工程支解成若干部分发包给数个承包人。

总承包人或者勘察、设计、施工承包人经发包人同意,可以将自己承包的部分工作交由第三人完成。

20XX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释义》

20XX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释义》

20XX年《合同法释义》合同法释义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会编写主编:胡康生副主编:王胜明孙礼海撰稿人:姚红何山贾东明杨明仑郑淑娜陈佳林段京连李文阁贾红梅杜涛郝作成石宏武再平王瑞娣严冬枫合同法释义目录总则—————————————————————————4第一章一般规定———————————————————4第二章合同的订立———————————————————15第三章合同的效力———————————————————82第四章合同的履行———————————————————118第五章合同的变更和转让————————————————138第六章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155第七章违约责任————————————————————191第八章其他规定————————————————————205 分则—————————————————————————212第九章买卖合同——————————————————212第十章供用电、水、气、热力合同———————————277第十一章赠与合同———————————————————293第十二章借款合同———————————————————309第十三章租赁合同———————————————————328第2页共2页合同法释义第十四章融资租赁合同—————————————————366第十五章承揽合同———————————————————386第十六章建设工程合同————————————————421第十七章运输合同———————————————————463第十八章技术合同———————————————————511第十九章保管合同———————————————————555第二十章仓储合同———————————————————574第二十一章委托合同——————————————————588第二十二章行纪合同——————————————————606第二十三章居间合同——————————————————617附则—————————————————————————626总则第一章一般规定第二篇:合同法释义合同法释义:第8条2013-02-1913:52【大中小】【我要纠错】第八条依法成立的合同,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条规定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条规定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条规定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条规定了用人单位违反劳动合同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法律责任。

具体来说,这一条款对用人单位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应当遵循的程序和条件进行了规定,并明确了违反这些规定时用人单位应当承担的法律后果。

根据第八十条的规定,用人单位违反劳动合同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按照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如果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不满一年的,按照一年计算。

此外,如果用人单位违反劳动合同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还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这一规定体现了劳动合同法对劳动者权益的保护,确保了劳动合同的稳定性和劳动者的就业安全。

它要求用人单位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必须遵循法律规定的程序和条件,不得随意解除劳动合同,否则将面临经济赔偿等法律责任。

同时,这一规定也提醒劳动者在遇到用人单位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可以依法维护自己的权益。

劳动者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支付赔偿金,或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求用人单位承担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法律责任。

总之,劳动合同法第八十条对用人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行为进行了规范,既保护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也维护了劳动关系的和谐稳定。

用人单位和劳动者都应当严格遵守劳动合同法的规定,依法履行劳动合同,共同营造公平、公正的劳动环境。

2023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全文

2023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全文

2023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全文2023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全文第七十八条工会依法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对用人单位履行劳动合同、集体合同的情况进行监督。

用人单位违反劳动法律、法规和劳动合同、集体合同的,工会有权提出意见或者要求纠正;劳动者申请仲裁、提起诉讼的,工会依法给予支持和帮助。

第七十九条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对违反本法的行为都有权举报,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劳动行政部门应当及时核实、处理,并对举报有功人员给予奖励。

第七章法律责任第八十条用人单位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八十一条用人单位提供的劳动合同文本未载明本法规定的劳动合同必备条款或者用人单位未将劳动合同文本交付劳动者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八十二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第八十三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与劳动者约定试用期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违法约定的试用期已经履行的,由用人单位以劳动者试用期满月工资为标准,按已经履行的超过法定试用期的期间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第八十四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扣押劳动者居民身份证等证件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退还劳动者本人,并依照有关法律规定给予处罚。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以担保或者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退还劳动者本人,并以每人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的标准处以罚款;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劳动者依法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扣押劳动者档案或者其他物品的,依照前款规定处罚。

第八十五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劳动法解析:第八十条劳动争议的调解

劳动法解析:第八十条劳动争议的调解

第⼋⼗条在⽤⼈单位内,可以设⽴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

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由职⼯代表、⽤⼈单位代表和⼯会代表组成。

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主任由⼯会代表担任。

劳动争议经调解达成协议的,当事⼈应当履⾏。

(1)劳动争议当事⼈申请仲裁的申诉时效如何计算? 《劳动部关于贯彻执⾏若⼲问题的意见》(1995/8/4) 89、劳动争议当事⼈向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从当事⼈提出申请之⽇起,仲裁申诉时效中⽌,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应当在三⼗⽇内结束调解,即中⽌期间最长不得超过三⼗⽇。

结束调解之⽇起,当事⼈的申诉时效继续计算。

调解超过三⼗⽇的,申诉时效从三⼗⽇之后的第⼀天继续计算。

(2)企业中的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应当如何组成? 《中华⼈民共和国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条例》(1993/7/6) 第七条企业可以设⽴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以下简称调解委员会)。

调解委员会负责调解本企业发⽣的劳动争议。

调解委员会由下列⼈员组成: (⼀)职⼯代表; (⼆)企业代表; (三)企业⼯会代表。

职⼯代表由职⼯代表⼤会(或者职⼯⼤会,下同)推举产⽣;企业代表由⼚长(经理)指定;企业⼯会代表由企业⼯会委员会指定。

调解委员会组成⼈员的具体⼈数由职⼯代表⼤会提出并与⼚长(经理)协商确定,企业代表的⼈数不得超过调解委员会成员总数的三分之⼀。

第⼋条调解委员会主任由企业⼯会代表担任。

调解委员会的办事机构设在企业⼯会委员会。

第九条没有成⽴⼯会组织的企业,调解委员会的设⽴及其组成由职⼯代表与企业代表协商决定。

《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组织及⼯作规则》(1993/11/5) 第七条 企业可以设⽴调解委员会。

设有分⼚(或者分公司、分店)的企业,可以在总⼚(总公司、总店)和分⼚(分公司、分店)分别设⽴调解委员会。

第⼋条 调解委员会由下列⼈员组成: (⼀)职⼯代表; (⼆)企业代表; (三)企业⼯会代表。

职⼯代表由职⼯代表⼤会(职<员>⼯⼤会,下同)推举产⽣;企业代表由企业法定代表⼈指定;企业⼯会代表由企业⼯会委员会指定。

债权转让的法律规定

债权转让的法律规定

债权转让的法律规定
债权转让,是指合同债权人将其债权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的行为。

债权转让分为全部转让和部分转让。

《合同法》第79条规定:“债权人可以将合同的权利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根据合同性质不得转让;
(二)按照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
(三)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


《合同法》第81条规定:债权人转让权利的,受让人取得与债权有关的从权利,但该从权利专属于债权人自身的除外。

第83条规定:债务人接到债权转让通知时,债务人对让与人享有债权,并且债务人的债权先于转让的债权到期或者同时到期的,债务人可以向受让人主张抵销。

债权人转让债权时,只需将债权转让的事实通知债务人,而不必征得债务人同意即能生效,但未经通知,债权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债务人仍然可以向原债权人履行义务。

应当说债权转让通知是债权转让对债务人生效的要件。

债权转让通知的方式
债权转让通知的方式一般有以下二种:一是债权人通知债务人,债权人对其享有的债权已转让给第三人。

另一种通知方式是债权人、受让人、债务人共同订立债权转让协议书。

债务人在债权转让协议书签字盖章,可以认为债权人已尽债权转让通知义务。

法律依据
《合同法》第七十九条
债权人可以将合同的权利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根据合同性质不得转让;
(二)按照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
(三)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

《合同法》第八十条
债权人转让权利的,应当通知债务人。

未经通知,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

债权人转让权利的通知不得撤销,但经受让人同意的除外。

合同法第八十条

合同法第八十条

合同法第八十条篇一: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一条相关法规:释义标题: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释义第七章法律责任法条内容:第八十一条用人单位提供的劳动合同文本未载明本法规定的劳动合同必备条款或者用人单位未将劳动合同文本交付劳动者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释义内容:【释义】本条是关于用人单位提供的劳动合同文本未载明劳动合同法规定的劳动合同必备条款或者用人单位未将劳动合同文本交付劳动者的法律责任的规定。

一、用人单位提供的劳动合同文本未载明劳动合同法定的劳动合同必备条款的劳动合同法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三)劳动合同期限;(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六)劳动报酬;(七)社会保险;(八)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九)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

”劳动合同法之所以作上述规定,主要是考虑到劳动合同与一般的民事合同不同。

民事合同是由平等的民事主体经过平等协商而签订的,其合同内容可以由双方根据意思自治的原则,在遵守国家法律的前提下达成;而劳动合同的签订双方——用人单位和劳动者显然地位上不平等,用人单位通常处于强势,而劳动者一方通常处于弱势,因此需要法律来对劳动合同的必备条款加以具体规定,以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

这里应当指出的是:一是对于用人单位提供的劳动合同文本朱载明本法规定的劳动合同必备条款的行为,既包括未载明劳动合同法规定的劳动合同必备条款一项的,也包括几项的;二是对于必备条款中的有关职业病防治的内容,其适用的对象是那些有职业病危害的企业,对于那些没有职业病危险的企业,则不需要在其劳动合同中规定职业病防治的内容。

职业病危害防治的法律是职业病防治法。

二、用人单位未将劳动合同文本交付劳动者的劳动合同法第十六条第二款规定:“劳动合同文本应当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2023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全文3篇

2023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全文3篇

2023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全文3篇全文共3篇示例,供读者参考篇1《2023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全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合同行为,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第二条本法适用于实体及形式合同,包括国内合同和涉外合同。

第三条当事人订立、履行合同,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公平诚信、公共利益原则。

第四条当事人依法享有订立、修改或者终止合同的权利和自由,不得违法干涉、阻碍。

第五条本法所称合同,是当事人约定的民事权利义务关系。

第二章合同的订立第六条订立合同,应当有明确的标的、内容及条款。

第七条当事人应当对合同标的和内容作真实、完整的陈述,不得隐瞒有关事实。

第八条当事人可以约定合同的形式,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九条当事人可以约定合同的附条件,但是所约定的附条件应当是明确的、能够成就的。

第十条订立合同,当事人应当按照法定程序办理。

第三章合同条款的解释和变更第十一条合同的条款应当根据当事人的真实意思予以解释。

第十二条合同的条款不明确、不完整或者含有重大瑕疵的,应当依照诚实信用原则予以解释。

第十三条当事人约定的有关合同的基本事项之外的具体内容,适用有关法律的规定。

第十四条当事人可以根据合同的性质、交易习惯、当事人之间事先行为或者有关法律规定的,变更合同内容。

第四章合同的履行第十五条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时间、条件履行合同。

第十六条履行合同应当遵守合同约定,保持真实、完整。

第十七条当事人履行合同,应当必须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

第十八条当事人可以根据合同的内容约定支付违约金,但是应当合理。

第十九条当事人的履行方式、程度应当符合合同约定。

第二十条当事人应当按照合同的约定提供责任担保,保证合同能够按照约定履行。

第五章合同的变更和转让第二十一条当事人可以根据合同的条款约定,变更合同内容。

第二十二条当事人可以在合同生效前约定合同的转让;但是不得违背公共利益。

第二十三条当事人可以在合同生效后约定合同的转让,但是需要经过对方当事人同意。

《劳动合同法》全文逐条解析

《劳动合同法》全文逐条解析

《劳动合同法》全文逐条解析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完善劳动合同制度,明确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构建和发展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制定本法。

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以下称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适用本法。

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与其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依照本法执行。

「专家点评」:本条增加了一个用工主体,即民办非企业单位,且规定事业单位与实行聘用制的工作人员可依照本法执行(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三条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

依法订立的劳动合同具有约束力,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当履行劳动合同约定的义务。

「专家点评」:本条无甚新意,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原则是合同的基本原则,任何合同概莫能外。

第四条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建立和完善劳动规章制度,保障劳动者享有劳动权利、履行劳动义务。

用人单位在制定、修改或者决定有关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职工培训、劳动纪律以及劳动定额管理等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项时,应当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提出方案和意见,与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平等协商确定。

在规章制度和重大事项决定实施过程中,工会或者职工认为不适当的,有权向用人单位提出,通过协商予以修改完善。

用人单位应当将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和重大事项决定公示,或者告知劳动者。

「专家点评」:此条对用人单位影响深远,规章制度需与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平等协商确定,民主管理发挥到了极限。

第五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劳动行政部门会同工会和企业方面代表,建立健全协调劳动关系三方机制,共同研究解决有关劳动关系的重大问题。

「专家点评」:此条规定在实践中基本上会流于形式,毫无作用。

合同法第八十条

合同法第八十条

合同法第八十条合同法第八十条规定,当事人应当依照合同的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不得擅自变更或者解除合同。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当事人应当诚实信用,遵守合同约定,维护合同的完整性和稳定性。

合同范本:甲方,(委托方/雇主/出租方/出卖方等)。

地址:法定代表人:电话:传真:邮箱:乙方,(受托方/雇员/承租方/买受方等)。

地址:法定代表人:电话:传真:邮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双方自愿,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诚实信用的原则,就以下事项达成协议,以资共同遵守:第一条合同目的。

甲方委托乙方进行(具体委托事项,如,市场调研、产品销售、房屋租赁等),乙方同意接受委托并履行相应的义务。

第二条合同期限。

本合同自(具体日期)起生效,至(具体日期)终止。

期间内如有变更或终止,应经双方协商一致并签订书面补充协议。

第三条履行义务。

1. 乙方应当按照甲方的委托,认真履行工作,保证完成质量和进度,并在约定时间内提交相关成果。

2. 甲方应当按照约定支付相应的委托费用,并提供必要的支持和协助。

第四条违约责任。

1. 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约定,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对方因此造成的损失。

2. 如因不可抗力因素导致合同无法履行,双方应当及时通知对方,并协商解决方案。

第五条争议解决。

因本合同引起的争议,双方应当协商解决。

协商不成的,提交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第六条其他事项。

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

第七条合同变更。

本合同的任何变更应当经双方协商一致,并以书面形式作出补充协议。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签订日期:签订日期:以上为合同范本,具体合同内容和条款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和完善。

如有疑问或需要进一步解释,请随时与我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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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法法条释义第八十条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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义务,同时阐述确定的时间内达成约定的承诺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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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条原文
第八十条债权人转让权利的,应当通知债务人。

未经通知,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

债权人转让权利的通知不得撤销,但经受让人同意的除外。

法条文义解释
本条规定了债权转让对债务人生效的要件,即以通知债务人为生效要件。

在合同的转让上各国做法不同,主要有自由主义、通知主义和债务人同意主义。

我国合同法采取的是通知主义。

其理由在于,合同的转让合同权利的转让要涉及到两种关系:一是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的原合同关系,二是转让合同关系。

转让合同关系作为转让人与受让人之间的合同关系完全可由当事人在不违背法律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前提下自由约定,因此应当允许合同权利的转让。

但是就债权人与债务人的关系而言,尽管债权人转让权利乃是根据其意志和利益处分其权利的行为,但此种处分通常有涉及到债务人的利益,这就产生了一个法律上的权益冲突现象。

即从保护和尊重权利人的权利、鼓励交易出发,应当允许权利人在不违反法律和公共利益及合同约定的前提下自由转让起权利,但是
从维
护债务人的利益出发,乂应对权利转让哪个作出适当限制, 即转让应征得债务人同意或通知债务人。

转让债权的通知是不能撤销的,债务人接到债权人权利转让的通知后,权利转让就生效,随之会引起合同权利和义务关系
的一系列变化。

原债权人被新的债权人替代或者新债权人的加入使原债权人已不能完全享有原债权。

因此,债权人一旦发出转让权利的通知,就意味着合同的权利已归受让人所有或者和受让人分享,债权人不得再对转让的权利进行处置,因此,原债权人无权撤销转让权利的通知。

只有在受让人同意的情况下,债权人才能撤销其转让权利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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