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旁站监理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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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旁站监理管理办法

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旁站监理管理办法

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旁站监理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旁站监理管理,确保工程质量、安全、进度和投资控制目标的实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旁站监理(以下简称旁站监理),是指监理人员在房屋建筑工程施工阶段监理中,对关键部位、关键工序的施工质量实施全过程现场跟班的监督活动。

第三条旁站监理应遵循公平、公正、公开、透明的原则,确保监理工作的真实性和有效性。

第二章监理企业和监理人员第四条监理企业应具备相应的资质,按照规定承担旁站监理业务。

第五条监理人员应具备相应的资格,熟悉工程图纸、技术规范和施工工艺,了解工程质量、安全、进度和投资控制要求。

第六条监理人员在旁站监理过程中,应认真履行职责,对关键部位、关键工序的施工质量实施全过程现场跟班的监督。

第七条监理人员的主要职责:(一)检查施工企业现场质检人员到岗、特殊工种人员持证上岗以及施工机械、建筑材料准备情况;(二)在现场跟班监督关键部位、关键工序的施工质量;(三)对施工过程中的质量问题及时提出整改要求,并跟踪整改情况;(四)参加施工过程中的质量事故处理,提出处理意见;(五)定期向建设单位报告旁站监理情况。

第三章旁站监理的范围和内容第八条旁站监理的范围包括:(一)影响工程主体结构安全的部位;(二)完工后无法检测其质量的部位;(三)返工会造成较大损失的部位;(四)其他需要进行旁站监理的部位。

第九条旁站监理的内容包括:(一)施工方案的实施情况;(二)施工工艺的符合性;(三)施工质量的符合性;(四)施工安全措施的落实情况;(五)施工进度的符合性;(六)其他需要进行监督的内容。

第四章旁站监理的程序和管理第十条监理企业在编制监理规划时,应当制定旁站监理方案,明确旁站监理的范围、内容、程序和旁站监理人员职责等。

第十一条旁站监理方案应当送建设单位和施工企业备案,并应在施工过程中严格执行。

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旁站监理管理办法

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旁站监理管理办法

《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旁站监理管理办法(试行)》第一条为加强对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旁站监理的管理,保证工程质量,依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旁站监理(以下简称旁站监理),是指监理人员在房屋建筑工程施工阶段监理中,对关键部位、关键工序的施工质量实施全过程现场跟班的监督活动。

本办法所规定的房屋建筑工程的关键部位、关键工序,在基础工程方面包括:土方回填,混凝土灌注桩浇筑,地下连续墙、土钉墙、后浇带及其他结构混凝土、防水混凝土浇筑,卷材防水层细部构造处理,钢结构安装;在主体结构工程方面包括:梁柱节点钢筋隐蔽过程,混凝土浇筑,预应力张拉,装配式结构安装,钢结构安装,网架结构安装,索膜安装。

第三条监理企业在编制监理规划时,应当制定旁站监理方案,明确旁站监理的范围、内容、程序和旁站监理人员职责等。

旁站监理方案应当送建设单位和施工企业各一份,并抄送工程所在地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工程质量监督机构。

第四条施工企业根据监理企业制定的旁站监理方案,在需要实施旁站监理的关键部位、关键工序进行施工前24小时,应当书面通知监理企业派驻工地的项目监理机构。

项目监理机构应当安排旁站监理人员按照旁站监理方案实施旁站监理。

第五条旁站监理在总监理工程师的指导下,由现场监理人员负责具体实施。

第六条旁站监理人员的主要职责是:(一)检查施工企业现场质检人员到岗、特殊工种人员持证上岗以及施工机械、建筑材料准备情况;(二)在现场跟班监督关键部位、关键工序的施工执行施工方案以及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情况;(三)核查进场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设备和商品混凝土的质量检验报告等,并可在现场监督施工企业进行检验或者委托具有资格的第三方进行复验;(四)做好旁站监理记录和监理日记,保存旁站监理原始资料。

第七条旁站监理人员应当认真履行职责,对需要实施旁站监理的关键部位、关键工序在施工现场跟班监督,及时发现和处理旁站监理过程中出现的质量问题,如实准确地做好旁站监理记录。

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旁站监理管理办法

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旁站监理管理办法

《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旁站监理管理办法(试行)》第一条为加强对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旁站监理的管理,保证工程质量,依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旁站监理(以下简称旁站监理),是指监理人员在房屋建筑工程施工阶段监理中,对关键部位、关键工序的施工质量实施全过程现场跟班的监督活动。

本办法所规定的房屋建筑工程的关键部位、关键工序,在基础工程方面包括:土方回填,混凝土灌注桩浇筑,地下连续墙、土钉墙、后浇带及其他结构混凝土、防水混凝土浇筑,卷材防水层细部构造处理,钢结构安装;在主体结构工程方面包括:梁柱节点钢筋隐蔽过程,混凝土浇筑,预应力张拉,装配式结构安装,钢结构安装,网架结构安装,索膜安装。

第三条监理企业在编制监理规划时,应当制定旁站监理方案,明确旁站监理的范围、内容、程序和旁站监理人员职责等。

旁站监理方案应当送建设单位和施工企业各一份,并抄送工程所在地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工程质量监督机构。

第四条施工企业根据监理企业制定的旁站监理方案,在需要实施旁站监理的关键部位、关键工序进行施工前24小时,应当书面通知监理企业派驻工地的项目监理机构。

项目监理机构应当安排旁站监理人员按照旁站监理方案实施旁站监理。

第五条旁站监理在总监理工程师的指导下,由现场监理人员负责具体实施。

第六条旁站监理人员的主要职责是:(一)检查施工企业现场质检人员到岗、特殊工种人员持证上岗以及施工机械、建筑材料准备情况;(二)在现场跟班监督关键部位、关键工序的施工执行施工方案以及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情况;(三)核查进场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设备和商品混凝土的质量检验报告等,并可在现场监督施工企业进行检验或者委托具有资格的第三方进行复验;(四)做好旁站监理记录和监理日记,保存旁站监理原始资料。

第七条旁站监理人员应当认真履行职责,对需要实施旁站监理的关键部位、关键工序在施工现场跟班监督,及时发现和处理旁站监理过程中出现的质量问题,如实准确地做好旁站监理记录。

高铁建设工程施工旁站监理管理办法

高铁建设工程施工旁站监理管理办法

高铁建设工程施工旁站监理管理办法
1. 前言
本管理办法旨在规范高铁建设工程中旁站监理的职责和管理,确保施工过程安全、顺利进行。

2. 旁站监理职责
旁站监理应当对工程现场进行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并处理工程施工过程中的质量问题和安全隐患。

旁站监理还应当对施工方提出的技术要求、施工计划等进行审核。

3. 旁站监理管理
旁站监理由建设工程的总监理单位组织实施。

监理单位根据工程特点及实际需要,确定旁站监理人员的具体数量和要求。

监理单位还需指定相应的旁站监理负责人,并与施工单位进行沟通协调。

4. 旁站监理内容
旁站监理内容应包括施工单位的资质审查、采购物资核查、现
场管理和记录等方面。

具体包括:
- 工程施工方案的审核和调整;
- 施工现场的检查和调查;
- 对材料、设备、机械的检验检测,及时发现并处理质量问题;
- 安全生产管理的审核和记录。

5. 总结
旁站监理是高速铁路建设工程中的主要管理手段之一,对工程
质量、工期、安全均有重要的影响。

只有加强旁站监理管理,才能
确保工程施工的成功和顺利进行。

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旁站监理管理办法

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旁站监理管理办法

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旁站监理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旁站监理工作的管理,规范施工旁站监理工作行为,保障建筑工程质量和安全,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房屋建筑工程的施工旁站监理工作。

第三条施工旁站监理应当遵守法律法规,独立、客观、公正、及时、负责的履行监理职责。

第四条施工旁站监理应当尽职避免监理工作中的失误和疏漏,确保监理工作质量。

第五条施工旁站监理应当保护业主、施工单位和监理机构的合法权益,维护建设工程的正常施工秩序。

第六条监事会以房屋建筑工程为监督对象,对其施工真实性和工程质量进行检查。

第七条监事会应当依法行使监管职责,落实工程质量监督制度,提高工程监理工作质量。

第八条监事会应当定期向有关部门和社会公众发布监理工作成果,及时回应社会关切。

第九条监事会应当定期组织施工旁站监理网络培训,提高监理工作人员的素质和水平。

第十条监事会应当建立监理诚信档案,追踪监理工作质量,加强对违反规定的行为进行惩戒和教育。

第二章施工旁站监理的任务第十一条监事会的主要任务是对房屋建筑工程的质量和安全进行监理,确保施工过程符合相关法规要求,并对工程质量进行评价。

第十二条监事会应当认真审核建设单位的施工方案、施工图纸等施工文件,确保构造工程设计符合规范要求。

第十三条监事会应当对施工现场进行必要的监理检查,发现施工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及时提出意见和建议。

第十四条监事会应当协助建设单位开展验收工作,对工程质量进行抽检和评估。

第十五条监事会应当依法履行行政职能,协助有关行政部门对违法建筑和施工行为进行监督、处罚。

第十六条监事会应当定期提交监理报告,向建设单位和有关行政部门汇报工作进展情况。

第三章施工旁站监理的基本规范第十七条监事会应当依法执业,持有效的监理从业资格证书,接受监事会监督。

第十八条监事会应当遵守法律法规,严格执行有关规章制度,不得超越职权行使职能。

第十九条监事会应当保守施工单位的商业秘密,禁止泄露施工单位的商业信息。

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旁站监理管理办法

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旁站监理管理办法

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旁站监理管理办法
一、监理人员的职责和义务
1. 监理人员应具备相应的工程技术和管理经验,能够熟练掌握相关技术标准和规范。

2. 监理人员应按照合同约定的监理范围及时进场,并履行监理职责,对施工过程进行全程监督和检查。

3. 监理人员应密切配合施工单位,协调解决施工过程中的问题,并及时向建设单位汇报。

4. 监理人员应及时记录施工过程中的关键节点和质量问题,并向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提出合理的改进建议。

二、监理人员的权益保障
1. 建设单位应为监理人员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和安全保障,包括施工期间的住宿、交通等。

2. 监理人员有权要求施工单位提供相关施工文件和证明材料,并对施工质量进行抽样检测。

3. 建设单位应按时支付监理费用,并不得擅自中断或延迟支付。

三、违约和纠纷处理
1. 若监理人员未履行监理职责或存在违约行为,建设单位有权解除合同并追究其相应的法律责任。

2. 若建设单位未按合同约定提供必要的支持和协助,或者拖欠监理费用,监理人员有权终止监理工作并要求赔偿。

四、其他事项
1. 监理人员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职业道德,认真履行监理职责,保证施工质量和安全。

2. 监理人员应定期向建设单位提交监理报告,详细记录施工过程中的进展情况和质量状况。

以上为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旁站监理管理办法的要点,相关人员应严格遵守,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

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旁站监理管理办法(试行)

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旁站监理管理办法(试行)

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旁站监理管理办法(试行)第一条为加强对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旁站监理的管理,保证工程质量,依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旁站监理(以下简称旁站监理),是指监理人员在房屋建筑施工阶段监理中,对关键部位、关键工序的施工质量实施全过程现场跟班的监督活动。

本办法所规定的房屋建筑工程的关键部位、关键工序,在基础工程方面包括:土方回填,混凝土灌注桩浇筑,地下连续墙,卷材防水层细部构造处理,钢结构安装;在主体结构工程方面包括:梁柱节点钢筋隐蔽过程,混凝土浇筑,预应力张拉,装配式结构安装,钢结构安装,网架结构安装,索膜安装.第三条监理企业在编制监理规划时,应当制定旁站监理方案,明确旁站监理的范围、内容、程序和旁站监理人员职责等。

旁站监理方案应当送建设单位和施工企业各一份,并抄送工程所在地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工程质量监督机构。

第四条施工企业根据监理企业制定的旁站监理方案,在需要实施旁站监理的关键部位、关键工序进行施工前24小时,应当书面通知监理企业派驻工地的项目监理机构。

项目监理机构应当安排旁站监理人员按照旁站监理方案实施旁站监理。

第五条旁站监理在总监理工程师的指导下,由现场监理人员负责具体实施。

第六条旁站监理人员的主要职责是:(一)检查施工企业现场质检人员到岗、特殊工种人员持证上岗以及施工机械、建筑材料准备情况;(二)在现场跟班监督关键部位、关键工序的施工执行施工方案以及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情况;(三)核查进场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设备和商品混凝土的质量检验报告等,并可在现场监督施工企业进行检验或者委托具有资格的第三方进行复验;(四)做好旁站监理记录和监理日记,保存旁站监理原始资料。

第七条旁站监理人员应当认真履行职责,对需要实施旁站监理的关键部位、关键工序在施工现场跟班监督,及时发现和处理旁站监理过程中出现的质量问题,如实准确地做好旁站监理记录.凡旁站监理人员和施工企业现场质检人员未在旁站监理记录(见附件)上签字的,不得进行下一道工序施工.第八条旁站监理人员实施旁站监理时,发现施工企业有违反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行为的,有权责令施工企业立即整改;发现其施工活动己经或者可能危及工程质量的,应当及时向监理工程师或者总监理工程师报告,由总监理工程师下达局部暂停施工指令或者采取其他应急措施。

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旁站监理管理办法

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旁站监理管理办法

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旁站监理管理办法房屋建筑工程的施工过程中,旁站监理是一项非常重要的管理措施。

它可以确保工程的质量、安全、合规,并提供专业的技术指导和监督。

为了规范旁站监理工作,保障工程的顺利进行,需要制定一套科学有效的管理办法。

本文将详细介绍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旁站监理的管理办法。

一、监理人员的资质与职责1. 监理人员资质要求:1.1 持有国家建造师(监理)资格证书;1.2 具备相关工程技术背景知识和施工管理经验;1.3 具备良好的沟通能力和团队合作精神;1.4 无违法犯罪记录。

2. 监理人员的职责:2.1 对施工现场进行全面监督,确保施工按照设计方案和相关标准进行;2.2 监督材料的质量和施工工艺的合理性;2.3 及时发现施工中的问题和隐患,提出整改意见;2.4 编制监理报告,记录施工过程和质量验收结果;2.5 协助解决施工中的技术问题,提供专业的指导和建议。

二、旁站监理的工作流程1. 筹备阶段:1.1 确定监理人员的任命和组织结构;1.2 制定施工监理计划,明确工作任务和时间节点;1.3 确定监理工作的组织方式和工作分工;1.4 与施工单位和设计单位进行沟通,明确工程的要求和目标。

2. 施工阶段:2.1 进行工程勘察,了解施工现场的地质和环境背景;2.2 制定监理指导书,规范施工方的工作;2.3 定期进行现场检查,检验施工质量和工艺;2.4 配合施工方开展各项验收工作;2.5 及时处理施工中的纠纷和冲突;2.6 编制监理报告,记录施工的进展情况和问题处理结果。

3. 竣工阶段:3.1 完成工程的最终验收;3.2 提供工程的移交资料和技术档案;3.3 对施工单位的综合评价;3.4 提出改进建议,促进工程质量的提升。

三、监理文件的管理1. 监理日志:每日向工程项目部报告施工情况,并记录施工的进度、质量和安全等情况。

2. 监理通知:对施工中发现的问题和隐患,向施工单位发出监理通知,要求及时整改。

3. 监理报告:定期编制监理报告,总结工程进展情况和质量验收结果,并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

旁站管理办法

旁站管理办法

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旁站监理管理办法(试行)(2002年7月17日建设部建市[2002]189号发布)第一条为加强对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旁站监理的管理,保证工程质量,依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旁站监理(以下简称旁站监理),是指监理人员在房屋建筑工程施工阶段监理中,对关键部位、关键工序的施工质量实施全过程现场作业的监督活动。

2监理流程旁站监理部位、工序本办法所规定的房屋建筑工程的关键部位,关键工序,在基础工程方面包括:土方回填,混凝土灌注桩浇筑,地下连续墙、土钉墙、后浇带及其他结构混凝土、防水混凝土浇筑,卷材防水层细部构造处理,钢结构安装;在主体结构工程方面包括:梁柱节点钢筋隐蔽过程,混凝土浇筑,预应力张拉,装配式结构安装,钢结构安装,网架结构安装,索膜安装。

3编制规划编制监理规划第三条监理企业在编制监理规划时,应当制定旁站监理方案,明确旁站监理的范围、内容、程序和旁站监理人员职责等。

旁站监理方案应当送建设单位和施工企业各一份,并抄送工程所在地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工程质量监督机构。

第四条施工企业根据监理企业制定的旁站监理方案,在需要实施旁站监理的关键部位、关键工序进行施工前24小时,应当书面通知监理企业派驻工地的项目监理机构。

项目监理机构应当安排旁站监理人员按照旁站监理方案实施旁站监理。

4具体实施第五条旁站监理在总监理工程师的指导下,由现场监理人员负责具体实施。

第六条旁站监理人员的主要职责是:(一)检查施工企业现场质检人员到岗、特殊工种人员持证上岗以及施工机械、建筑材料准备情况;(二)在现场跟班监督关键部位、关键工序的施工执行施工方案以及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情况;(三)核查进场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设备和商品混凝土的质量检验报告等,并可在现场监督施工企业进行检验或者委托具有资格的第三方进行复验;(四)做好旁站监理记录和监理日记,保存旁站监理原始资料。

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旁站监理管理办法

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旁站监理管理办法

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旁站监理管理办法(试行)(2002年7月17日建设部建市[2002]189号发布)第一条为加强对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旁站监理的管理,保证工程质量,依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旁站监理(以下简称旁站监理),是指监理人员在房屋建筑工程施工阶段监理中,对关键部位、关键工序的施工质量实施全过程现场作业的监督活动。

2监理流程旁站监理部位、工序本办法所规定的房屋建筑工程的关键部位、关键工序,在基础工程方面包括:土方回填,混凝土灌注桩浇筑,地下连续墙、土钉墙、后浇带及其他结构混凝土、防水混凝土浇筑,卷材防水层细部构造处理,钢结构安装;在主体结构工程方面包括:梁柱节点钢筋隐蔽过程,混凝土浇筑,预应力张拉,装配式结构安装,钢结构安装,网架结构安装,索膜安装。

3编制规划编制监理规划第三条监理企业在编制监理规划时,应当制定旁站监理方案,明确旁站监理的范围、内容、程序和旁站监理人员职责等。

旁站监理方案应当送建设单位和施工企业各一份,并抄送工程所在地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工程质量监督机构。

第四条施工企业根据监理企业制定的旁站监理方案,在需要实施旁站监理的关键部位、关键工序进行施工前24小时,应当书面通知监理企业派驻工地的项目监理机构。

项目监理机构应当安排旁站监理人员按照旁站监理方案实施旁站监理。

4具体实施第五条旁站监理在总监理工程师的指导下,由现场监理人员负责具体实施。

第六条旁站监理人员的主要职责是:(一)检查施工企业现场质检人员到岗、特殊工种人员持证上岗以及施工机械、建筑材料准备情况;(二)在现场跟班监督关键部位、关键工序的施工执行施工方案以及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情况;(三)核查进场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设备和商品混凝土的质量检验报告等,并可在现场监督施工企业进行检验或者委托具有资格的第三方进行复验;(四)做好旁站监理记录和监理日记,保存旁站监理原始资料。

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旁站监理管理办法

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旁站监理管理办法

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旁站监理管理办法(试行)建市[2002)189号第一条为加强对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旁站监理的管理,保证工程质量,依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二条本办法所称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旁站监理(以下简称旁站监理),就是指监理人员在房屋建筑工程施工阶段监理中,对关键部位、关键工序的施工质量实施全过程现场跟班的监督活动。

本办法所规定的房屋建筑工程的关键部位、关键工序,在基础工程方面包括:土方回填,混凝土灌注桩浇筑,地下连续墙、土钉墙、后浇带及其她结构混凝土、防水混凝土浇筑,卷材防水层细部构造处理,钢结构安装:在主体结构工程方面包括:梁柱节点钢筋隐蔽过程,混凝土浇筑,预应力张拉,装配式结构安装,钢结构安装,网架结构安装,索膜安装。

第三条监理企业在编制监理规划时,应当制定旁站监理方案,明确旁站监理的范围、内容、程序与旁站监理人员职责等。

旁站监理方案应当送建设单位与施工企业各一份,并抄送工程所在地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工程质量监督机构。

第四条施工企业根据监理企业制定的旁站监理方案,在需要实施旁站监理的关键部位、关键工序进行施工前24小时,应当书面通知监理企业派驻工地的项目监理机构。

项目监理机构应当安排旁站监理人员按照旁站监理方案实施旁站监理。

第五条旁站监理在总监理工程师的指导下,由现场监理人员负责具体实施。

第六条旁站监理人员的主要职责就是:(一)检查施工企业现场质检人员到岗、特殊工种人员持证上岗以及施工机械、建筑材料准备情况;(二)在现场跟班监督关键部位、关键工序的施工执行施工方案以及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情况;(三)核查进场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设备与商品混凝土的质量检验报眚等,并可在现场监督施工企业进行检验或者委托具有资格的第三方进行复验;(四)做好旁站监理记录与监理日记,保存旁站监理原始资料。

第七条旁站监理人员应当认真履行职责,对需要实施旁站监理的关键部位、关键工序在施工现场跟班监督,及时发现与处理旁站监理过程中出现的质量问题,如实准确地做好旁站监理记录。

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旁站监理管理办法(试行)

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旁站监理管理办法(试行)

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旁站监理管理办法(试行)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旁站监理管理办法(试行)为了加强对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旁站监理的管理,保证工程质量,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本办法中所称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旁站监理(以下简称旁站监理),是指监理人员在房屋建筑施工阶段对关键部位、关键工序的施工质量实施全过程现场跟班的监督活动。

本办法规定的房屋建筑工程的关键部位、关键工序包括基础工程方面的土方回填、混凝土灌注桩浇筑、地下连续墙、卷材防水层细部构造处理、钢结构安装,以及主体结构工程方面的梁柱节点钢筋隐蔽过程、混凝土浇筑、预应力张拉、装配式结构安装、钢结构安装、网架结构安装、索膜安装。

监理企业在编制监理规划时,应制定旁站监理方案,明确旁站监理的范围、内容、程序和旁站监理人员职责等。

旁站监理方案应送建设单位和施工企业各一份,并抄送工程所在地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工程质量监督机构。

施工企业根据监理企业制定的旁站监理方案,在需要实施旁站监理的关键部位、关键工序进行施工前24小时,应书面通知监理企业派驻工地的项目监理机构。

项目监理机构应安排旁站监理人员按照旁站监理方案实施旁站监理。

旁站监理在XXX工程师的指导下,由现场监理人员负责具体实施。

旁站监理人员的主要职责包括:检查施工企业现场质检人员到岗、特殊工种人员持证上岗以及施工机械、建筑材料准备情况;在现场跟班监督关键部位、关键工序的施工执行施工方案以及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情况;核查进场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设备和商品混凝土的质量检验报告等,并可在现场监督施工企业进行检验或者委托具有资格的第三方进行复验;做好旁站监理记录和监理日记,保存旁站监理原始资料。

旁站监理人员应认真履行职责,对需要实施旁站监理的关键部位、关键工序在施工现场跟班监督,及时发现和处理旁站监理过程中出现的质量问题,如实准确地做好旁站监理记录。

凡旁站监理人员和施工企业现场质检人员未在旁站监理记录(见附件)上签字的,不得进行下一道工序施工。

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旁站监理管理办法

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旁站监理管理办法

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旁站监理管理办法一、总则房屋建筑工程是一个复杂的过程,为了确保工程质量和进度的顺利进行,施工旁站监理的职责和管理办法被制定出来。

本办法的制定旨在规范施工旁站监理工作的进行,保障施工过程的正常运行,以及监督和控制施工工程中可能存在的风险。

二、监理机构的资质要求1. 监理机构应具有相应的建筑工程监理资质,并在监理过程中遵守相关法律法规。

2. 监理机构应聘请具有丰富经验和相关专业知识的监理工程师,并对其进行培训和考核。

监理工程师应具备全面掌握工程质量、安全等方面的知识,并具备独立工作能力。

3. 监理机构应提供透明的管理机制和流程,确保监理人员的独立性和公正性。

三、施工旁站监理的职责1. 施工工程前期准备阶段,监理机构应参与并审核施工图纸、技术文件和施工方案,确保其符合国家标准和相关规定。

2. 开展施工现场的巡查和监督,及时发现和解决工程质量问题,确保施工过程的安全性和顺利进行。

3. 监督施工单位的质量控制和材料的选用,确保工程质量符合标准和合同要求。

4. 监管施工单位施工过程中的卫生和安全工作,确保工人的劳动保护和施工现场的安全环境。

5. 审核施工单位提出的施工变更和索赔申请,保护业主的权益,并确保变更和索赔符合合同和规定的要求。

6. 在竣工验收前进行工程的监督和验收,确保工程质量符合相关标准和规定。

四、监理报告和监理记录1. 监理机构应按照工程的进度和管理要求,定期向业主和相关部门提交监理报告,详细阐述工程的进展和监理过程中的问题和解决措施。

2. 监理机构应及时记录施工现场的情况,包括人员、设备、材料等,以便在需要时进行查阅和核实。

五、违规处理和责任追究1. 如果监理机构在监理过程中发现施工单位存在问题或违规行为,应立即提出警示并要求纠正。

2. 如果施工单位不配合监理工作或严重违反合同和规定,监理机构有权向业主和相关部门提出停工或解约的建议,并追究其相应的责任。

3. 监理机构在监理过程中发现自身存在违规行为,应立即采取补救措施,并向业主和相关部门申报并接受相应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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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旁站监理管理办法
为了提高建设工程质量,建设部于2002年7月17日颁布了<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旁站监理管理办法(试行)>。

规范性文件要求在工程施工阶段的监理工作中实行旁站监理,并明确了旁站监理的工作程序、内容及旁站监理人员的职责。

1、旁站监理的概念
旁站监理是指监理人员在工程施工阶段监理中,对关键部位、关键工序的施工质量实施全过程现场跟班的监督活动。

旁站监理是控制工程施工质量的重要手段之一,也是确认工程质量的重要依据。

在实施旁站监理工作中,如何确定工程的关键部位、关键工序工,必须结合具体的专业工程而定。

就房屋建筑工程而言,关键部位、关键工序包括两类内容,一是基础工程类:土方回填,混凝土灌注。

地下连续墙、地钉墙、后浇带及其他结构混凝土、防水混凝土浇筑,卷材防水层细部处理,钢结构安装;二是主体结构工程类:梁柱节点钢筋隐过程,混凝土浇筑,预应力张拉,装配式结构安装,钢结构安装,网架结构安装,索膜安装。

至于其他部位或工序是否需要旁站监理,可由建设单位与监理企业根据工程具体情况协商确定。

2、旁站监理程序
旁站监理一般按下列程序实施:
(1)监理企业制定旁站监理方案,明确旁站监理的范围、内容、程序和旁站监理人员职责,并编入监理规划中,旁站监理方案同时送建设单位、施工企业和工程所在地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各一份。

(2)施工企业根据监理企业制定的旁站监理方案,在需要实施旁站监理的关键部位、关键工序进行施工的24小时,书面通知监理企业派驻工地的项目监理机构。

(3)项目监理机构安排旁站监理人员按照旁站监理方案实施旁站监理。

3、旁站监理人员的工作内容和职责
(1)检查施工企业质检人员到岗、工种人员持证上岗以及施工机械、建筑材料准备情况。

(2)在现场跟班监督关键部位、关键工序的施工执行施工方案以及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情况。

(3)核查进场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设备和商品混凝土的质量检验报告等,并可在现场监督施工企业进行检验或者委托具有资格的第三方进行复验。

(4)做好旁站监理记录和监理日志,保存旁站监理原始资料。

如果旁站监理人员或施工企业现场质检人员未在旁站监理记录上签字,则施工企业不能进行下一道工序施工,监理工程师或者总监理工程师也不得在相应文件上签字。

旁站监理人员在旁站监理时,如果发现施工企业有违反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行为的,
有权制止并责令施工企业立即整改;如果发现施工企业的施工活动已经或者可能危及工程质量的,应当及时向监理工程师或者总监理工程师报告,由总监理工程师下达局部暂停施工指令或者采取其他应急措施,制止危害工程质量的行为。

第四节建设程序和建设工程管理制度
一、建设程序
(一)建设程序的概念
所谓建设程序是指一项建设工程从设想、提出到决策,经过设计、施工,直至投产或交付使用的整个过程中,应当遵循的内在规律。

按照建设工程的内存规律,投资建设一项工程应当经过投资决策、建设实施和交付使用三个发展时期。

每个发展时期又可分为若干个阶段,各阶段以及每个阶段内的各项工作之间存在着不能随意颠倒的严格的先后顺序关系。

科学的建设程序应当在坚持“先勘察、后设计、再施工”的原则基础上,突出优化决策、竞争择优、委托监理的原则。

从事建设工程活动,必须严格执行建设程序。

这是每一们建设工作者的职责,更是建设工程监理人员的重要职责。

新中国建立以来,我国的建设程序经过了一个不断完善的过程。

目前我国的建设程序与计划经济时期相比较,已经发生了重要变化。

其中,关键性的变化一是在投资决策阶段实行了项目决策咨询评估制度,二是实行了工程招标投标制度,三是实行了建设工
程监理制度,四是实行了项目法人责任制度。

建设程序中的这些变化,使我国工程建设进一步顺应了市场经济的要求,并且与国际惯例趋于一致。

按现行规定,我国一般大中型及限额以上项目的建设程序中,将建设活动分成以下几个阶段;提出项目建议书;编制可行性研
究报告;根据咨询评估情况对建设项目进行决策;根据批准的可
行性研究报告编制设计文件;初步设计批准后,做好施工前各项
准备工作;组织施工,并根据施工进度做好生产或动用前准备工
作;项目按照批准的设计内容建完;经投料试车验收合格并正式
投产交付使用;生产运营一段时间,进行项目后评估。

(二)建设工程各阶段工作内容
1、项目建议书阶段
项目建议书是向国家提出建设某一项目的建议文件,是对拟建项目的初步设想。

(1)作用
项目建议书的主要作用是通过论述拟建项目的建设必要性、可行
性,以及获利、获益的可能性,向国家推荐建设项目,供国家选
择并确定是否进行下一步工作。

(2)基本内容。

1)拟建项目的必要性和依据;
2)产品方案、建设规模、建设地点初步设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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