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上海市2012年度高级审计师任职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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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上海市工程系列规划设计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通过人员公示

2012年上海市工程系列规划设计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通过人员公示

2012年上海市工程系列规划设计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通过人员公示序号姓名工作单位1 史国瑞上海现代建筑设计(集团)有限公司规划建筑设计院2 张丽上海浦东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3 任春洋上海伯加建筑规划设计有限公司4 周宇上海同济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5 沈忠明上海市宝山区测量队6 王超上海嘉定规划设计院有限公司7 陈纪东上海市测绘院8 徐云上海市测绘院9 赵俊上海城市综合交通规划科技咨询有限公司10 邵丹上海市城市综合交通规划研究所11 俞雪雷上海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集团)有限公司12 张弛上海市浦东新区规划建筑设计有限公司13 沈艺上海现代建筑设计(集团)有限公司规划建筑设计院14 汪亚上海嘉定规划设计院有限公司15 王劲恺安诚大地工程顾问(上海)有限公司16 吴张峰上海市测绘院17 孙亮上海同砚建筑规划设计有限公司18 王全上海帕莱宁城市规划设计有限公司19 高俊潮上海市测绘院20 董志国上海市城市综合交通规划研究所21 张小松上海雅克城市规划设计有限公司22 余萍上海尺度置业有限公司23 李娜上海市城市综合交通规划研究所24 周旋旋上海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25 黄普上海帕莱宁城市规划设计有限公司26 姚凯上海同济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27 陈功亮上海市测绘院28 柳庆元上海同济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29 吕骅上海市闵行区规划设计研究院30 卢艳上海市闵行区规划管理所31 张谊上海经纬建筑规划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32 崔宁上海世博建设开发有限公司33 钟骅上海市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34 郭鉴上海市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35 卞晓俊上海现代建筑设计(集团)有限公司规划建筑设计院36 陈非上海市城市综合交通规划研究所37 徐闻闻上海市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38 熊馗上海尚方规划建筑设计有限公司39 刘静上海市城市建设档案馆40 夏兰芳上海市测绘院41 虞先豪上海大瀚建筑设计有限公司42 李耀鼎上海市城市综合交通规划研究所43 许珂上海市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44 刘旭辉上海帕莱宁城市规划设计有限公司45 王金诚上海市测绘院46 翟伟琴上海市松江区规划设计所47 李天华上海市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48 张玉鑫上海市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49 邵华上海同济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50 李铁上海大瀚建筑设计有限公司51 张震莲华东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52 侯云飞上海浦东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53 朱光武中建国际(深圳)设计顾问有限公司54 陈跃东华东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55 赵国华上海浦东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56 樊非华东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57 刘欣华华东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58 李彦卿华东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59 李建光上海市地下空间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60 王骁丁上海现代建筑设计(集团)有限公司现代都市建筑设计院61 潘艳琴上海方大建筑设计有限公司62 张峰上海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63 刘瀚筑博设计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64 金艳萍上海建科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65 陈岩松华东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66 杨翔宇上海现代建筑设计(集团)有限公司规划建筑设计院67 刘鹏程上海中森建筑与工程设计顾问有限公司68 王若雪上海市卫生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69 李大晔华东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70 霍延辉中科院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71 应博华上海现代建筑装饰环境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72 王水娟上海市机电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73 夏双练上海电子工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74 李渊上海现代建筑设计(集团)有限公司现代都市建筑设计院75 柯旸上海现代建筑装饰环境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76 金颖晖中建国际(深圳)设计顾问有限公司77 徐震海上海现代建筑装饰环境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78 李冬芸上海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79 吕颖俊上海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80 蔡桢中建国际(深圳)设计顾问有限公司上海杨浦分公司81 张波上海爱建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82 江子扬华东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83 林凌华东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84 朱亮上海中房建筑设计有限公司85 施皓上海现代建筑装饰环境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86 金晔上海现代建筑设计(集团)有限公司87 彭奕华上海现代建筑设计(集团)有限公司规划建筑设计院88 卜骏上海现代建筑设计集团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89 吕景芳上海现代建筑设计集团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90 石晶莹上海联创建筑设计有限公司91 陈卓上海三益建筑设计有限公司92 葛振勇上海陆道工程设计管理有限公司93 张心怡慕维尼(上海)建筑设计咨询有限公司94 徐伟忠苏州梁氏建筑设计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95 周遐德上海市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96 张毅骏长江实业集团上海长润江和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97 荣华华东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98 卫敏菲上海现代建筑设计(集团)有限公司现代都市建筑设计院99 柳亦春上海大舍建筑设计事务所100 茅永敏华东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101 徐方晨上海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集团)有限公司102 郑颖华东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103 余飞上海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104 张旭东上海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集团)有限公司105 汪泠红上海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106 肖申君上海现代建筑设计(集团)有限公司现代都市建筑设计院107 龚毅上海市建工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108 吴晓清上海市城市建设设计研究总院109 朱芸华东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110 沈晓蓓华东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111 张艳上海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112 濮慧娟上海中房建筑设计有限公司113 王辉上海现代华盖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114 黄静姝德希尼布天辰化学工程(天津)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115 黄炎冰上海米十丈建筑设计事务所(普通合伙)116 马凌颖上海现代建筑装饰环境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117 赵刚上海华都建筑规划设计有限公司118 吕海英上海浚源建筑设计有限公司119 金汤上海世茂酒店管理有限公司120 肖洪上海现代建筑设计(集团)有限公司现代都市建筑设计院121 陶宝华上海华东建设发展设计有限公司122 朱文利世源科技工程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123 项力上海凌境建筑设计事务所(普通合伙)124 王馥华东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125 冯励凡上海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集团)有限公司126 刘瑾上海现代建筑装饰环境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127 董浩明上海建科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128 兰婷婷上海现代建筑装饰环境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129 莫彩莲汉嘉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130 韩勇上海浚源建筑设计有限公司131 王张杰华东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132 王彦杰上海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133 潘娟上海现代建筑设计(集团)有限公司现代都市建筑设计院134 郝睿敏上海中森建筑与工程设计顾问有限公司135 陈静华东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136 史文睿上海高等教育建筑设计研究院137 顾成竹上海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138 曾富全上海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139 林选泉上海浦东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140 刘智伟上海现代建筑设计(集团)有限公司现代都市建筑设计院141 张海容上海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集团)有限公司142 陈胜男上海市建工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143 孟欣华东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144 赵天华海诚建筑设计院(上海)有限公司145 魏景上海兴田建筑工程设计事务所146 方成华东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147 王晓丹天津美新建筑设计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148 张海燕华东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149 陈可欣上海浦东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150 徐洋上海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151 向卓睿上海华东发展城建设计(集团)有限公司152 段炼上海邑海规划建筑设计有限公司153 杨锦上海泛巢建筑设计事务所154 蔡震宇上海中房建筑设计有限公司155 覃玲莺上海现代华盖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156 庞艳上海澳欣亚建筑规划设计有限公司157 余沁上海市漕河泾新兴技术开发区建筑设计事务所158 苏昶上海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159 步海丽上海东方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160 李矱宓上海市建工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161 杜春上海漕河泾开发区高科技园发展有限公司162 李莉娜上海联创建筑设计有限公司163 石婷上海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164 唐旭华上海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集团)有限公司165 薛燕德国亨派建筑设计咨询公司上海分公司166 龚娅上海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167 张凌彦上海现代华盖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168 李健上海弘城国际建筑设计有限公司169 甘晓莉上海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集团)有限公司170 于亚光中国建筑上海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171 庄楚龙上海利恩建筑规划设计事务所(有限合伙)172 张炳秀中国建筑上海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173 卫彦渊上海现代建筑设计(集团)有限公司规划建筑设计院174 温泉华东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175 任憑上海华东发展城建设计(集团)有限公司176 朱松华上海优实建筑设计事务所177 金万贤上海方大建筑设计有限公司178 朴敬玉上海集伟投资发展有限公司179 赵大勇上海联东金熠投资有限公司180 胡斌上海易城工程设计有限公司181 朱静上海浦东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182 吴天剑上海腕前化工设计工程有限公司183 田宇上海杜兹建筑设计有限公司184 陈迎上海市中房建筑设计有限公司185 王亮杭州中联筑境建筑建筑设计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186 王勇天津美新建筑设计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187 杨慧南上海现代建筑设计集团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188 邢晓霞悉地(北京)国际建筑设计顾问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189 张喆上海学汇建筑设计有限公司190 严华忠上海工程勘察设计有限公司191 徐逸上海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192 郦丽上海结建民防建筑设计有限公司193 王军上海天宜建筑设计咨询有限公司194 鲁超华东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195 胡世勇上海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196 张月楼上海建工二建集团有限公司197 高志强上海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集团)有限公司198 钱文斐上海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集团)有限公司199 王卓琳上海市建筑科学研究院(集团)有限公司200 乔伟上海城开(集团)有限公司201 王冬上海熙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202 英明上海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203 刘怀时上海融港置业有限公司204 仇畅芸上海市机电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205 沈安德希尼布天辰化学工程(天津)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206 李明华东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207 邹铖中国中建设计集团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208 孙诚上海大境建筑规划设计有限公司209 姚鉴清上海现代建筑设计(集团)有限公司210 赵寒青上海市地下空间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211 毛士荣上海市地下空间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212 郑建文上海市建工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213 吴旭上海现代华盖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214 张岩上海汉丰建筑设计有限公司215 张井峰中元国际(上海)工程设计研究院216 李国良上海中森建筑与工程设计顾问有限公司217 张达石上海市城市建设设计研究总院218 郭冰上海市建工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219 凌辉上海市城市建设设计研究总院220 周婷婷华东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221 包卫昱上海九晟建筑设计有限公司222 颜建平上海市城市建设设计研究总院223 许勇上海市隧道工程轨道交通设计研究院224 楼葭菲上海市隧道工程轨道交通设计研究院225 王蕊上海市隧道工程轨道交通设计研究院226 罗尽华上海维固建筑结构设计有限公司227 诸伟琦上海市机电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228 李铭上海浦东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229 黄季芳上海浦东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230 董煜瑜上海工程勘察设计有限公司231 周伟华东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232 叶宁上海嘉景建筑规划设计咨询有限公司233 赵莲红上海市建工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234 龚燕乔上海纺织建筑设计研究院235 徐薇娜上海市隧道工程轨道交通设计研究院236 顾浩声上海天华建筑设计有限公司237 王洁华东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238 刘永华上海联创建筑设计有限公司239 王锋上海中星志成建筑设计有限公司240 洪婷婷上海南凯置业发展有限公司241 顾冲华东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242 田宇华东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243 季俊华东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244 李锁山上海经纬建筑规划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245 王连青上海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246 金锦上海市地下空间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247 徐慧芳华东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248 黄华杰金光纸业(中国)投资有限公司249 方晓铭华东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250 金飞上海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集团)有限公司251 强健上海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集团)有限公司252 王寿生上海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集团)有限公司253 邹莉上海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254 燕华锋上海筑景建筑设计有限公司255 赵北京上海广申建筑设计有限公司256 杜立上海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257 刘发前上海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集团)有限公司258 张林远上海现代华盖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259 赵孟良上海江南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260 王余富上海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集团)有限公司261 于军峰上海现代建筑设计(集团)有限公司现代都市建筑设计院262 李勇生上海市建筑科学研究院(集团)有限公司263 孙旻上海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集团)有限公司264 唐小辉上海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265 罗亚峰上海林博建筑规划设计有限公司266 姚怡文上海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集团)有限公司267 黄勤勇上海市卫生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268 李勇斌上海现代华盖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269 戴旻上海建科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270 李济南上海市建工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271 卢辰上海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集团)有限公司272 姜璐上海纺织建筑设计研究院273 张克华上海市建工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274 吴彩涛上海市城市建设设计研究总院275 高润东上海市建筑科学研究院(集团)有限公司276 孟宪德中建国际(深圳)设计顾问有限公司上海杨浦分公司277 范学义上海市隧道工程轨道交通设计研究院278 刘锟上海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集团)有限公司279 董瑶瑶上海锦兴市政设计咨询有限公司280 黄永强华东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281 谭长建上海建科建设发展有限公司282 韩凤芹上海诚建建筑规划设计有限公司283 高琳上海现代建筑设计集团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284 王淼上海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集团)有限公司285 袁志立上海华都建筑规划设计有限公司286 张永强上海华都建筑规划设计有限公司287 冯清泉中建国际(深圳)设计顾问有限公司上海杨浦分公司288 李峰上海市城市建设设计研究总院289 扶庆柏连云港沃利帕森工程技术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290 曾磊上海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集团)有限公司291 魏玉锋上海天业建筑设计有限公司292 胡万勇宝维士联盛建筑工程(上海)有限公司293 易丽上海江南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294 徐军华上海亚新工程顾问有限公司295 钱妍嘉特纳幕墙(上海)有限公司296 葛艳玲上海市建工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297 涂斌美建建筑系统(中国)有限公司298 李晓静上海三益建筑设计有限公司299 莫艾艾上海市机电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300 范么清中信建筑设计(上海)研究院有限公司301 刘慎军上海瀚联建筑设计咨询有限公司302 胡靖上海浚源建筑设计有限公司303 江泳上海三益建筑设计有限公司304 邬玉娟上海现代华盖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305 陈国光上海东江建筑勘察设计工程有限公司306 蒋路宝钢建筑系统集成有限公司307 翁庆锋海南元正建筑设计咨询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308 张宏超上海中房建筑设计有限公司309 王珍上海市卫生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310 汪志上海海珠建筑工程设计有限公司311 肖勤上海市隧道工程轨道交通设计研究院312 吴满红凯发新泉建设工程(上海)有限公司313 彭珊上海市机电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314 徐彦梅华东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315 姚秉雄上海东方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316 于贵景上海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317 杨其木筑博设计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318 陈浩晨上海浦东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319 邹书盛上海市地下空间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320 俞刚上海民防建筑研究设计院有限公司321 何峥嵘上海现代建筑设计(集团)有限公司现代都市建筑设计院322 赵国云上海陆道工程设计管理有限公司323 宗文国上海众鑫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324 金一明上海同济建设有限公司325 张海峰深圳市国际印象建筑设计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326 游孟陶上海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集团)有限公司327 童莉莉美施威尔(上海)有限公司328 文勇上海始信建筑设计咨询有限公司329 沈纯灏上海工程勘察设计有限公司330 黄坤耀上海维固工程实业有限公司331 王迎群大地建筑事务所(国际)上海分公司332 许朴上海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集团)有限公司333 徐剑上海中房建筑设计有限公司334 刘之安世世多意建筑设计(上海)有限公司335 阙炎振上海邮电设计咨询研究院有限公司336 刘悦华东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337 虞霞华东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338 李丽上海隧道工程轨道交通设计研究院339 王立强华东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340 张伟伟上海现代建筑设计(集团)有限公司现代都市建筑设计院341 刘军上海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342 朱春华东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343 高鸿雁毕恩建筑工程咨询(上海)有限公司344 姚合美上海博兴建筑设计有限公司345 鲍华上海现代华盖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346 王达威华东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347 方宇上海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集团)有限公司348 冯净上海市隧道工程轨道交通设计研究院349 经烨涛上海现代华盖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350 张嘉骏上海市现代建筑设计集团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351 陈麟上海电子工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352 魏雯上海市地下空间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353 霍毅明上海城乡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354 陆俊杰上海现代建筑装饰环境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355 钱彦敏上海现代建筑设计(集团)有限公司现代都市建筑设计院356 黄贇中国移动通信集团上海有限公司357 张骥上海现代建筑设计(集团)有限公司现代都市建筑设计院358 杨刚上海隧道工程股份有限公司359 张静上海陆家嘴金融贸易区开发股份有限公司360 李玉洁上海联创建筑设计有限公司361 曹光宙上海市机电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362 邹琪上海市建工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363 邬颐峻上海东方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364 施晓琳上海市隧道工程轨道交通设计研究院365 崔岚华东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366 刘云祥上海联创建筑设计有限公司367 黄晓莉上海市城市建设设计研究总院368 裘海晶上海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369 陈慰上海江南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370 黄丽霞上海浚源建筑设计有限公司371 李珉上海市地下空间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372 顾建国上海江南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373 奚峰上海市隧道工程轨道交通设计研究院374 龚叶上海华汇建筑设计有限公司375 刘震强思颐科技(上海)有限公司376 马志凌上海大境建筑规划设计有限公司377 孟静上海市隧道工程轨道交通设计研究院378 吴哲上海海珠建筑工程设计有限公司379 刘健刚上海华东发展城建设计(集团)有限公司380 龚征奥雅纳工程咨询(上海)有限公司381 王业生上海现代华盖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382 吴建萍上海联创建筑设计有限公司383 王辉上海工程勘察设计有限公司384 陈宣平上海业茂机电设计事务所(有限合伙)385 饶晓明上海市隧道工程轨道交通设计研究院386 舒翔上海勘测设计研究院387 汪亚兵上海开纯洁净室技术工程有限公司388 邹丰辉上海东捷电力设计有限公司389 罗韶平上海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集团)有限公司390 刘文胜上海市隧道工程轨道交通设计研究院391 金嘉上海联创建筑设计有限公司392 曹长松上海邮电设计咨询研究院有限公司393 沈雪蕾上海凯赢达化工设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394 金永华上海现代华盖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395 马素贞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上海分院396 陈杰甫上海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397 王建伟上海中森建筑与工程设计顾问有限公司398 刘华清上海天华建筑设计有限公司399 杨五强上海开纯洁净室技术工程有限公司400 詹广军柏克德(中国)工程有限公司401 刘丹青上海班特化工技术工程有限公司402 张革新上海现代华盖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403 吴丽君上海科进咨询有限公司404 周常远筑博设计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405 孙峰上海弘城国际建筑设计有限公司406 彭丹上海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407 庄琛华东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408 王颖上海邮电设计咨询研究院有限公司409 韩风明华东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410 杜鹃上海现代建筑设计集团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411 任怡旻华东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412 沈耀上海民港国际建筑设计有限公司413 郑仕群戴尔(中国)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414 韩威西图建筑工程(上海)有限公司415 范兰英上海结建民防建筑设计有限公司416 胡鸣奥雅纳工程咨询(上海)有限公司417 胡松涛上海诚建建筑规划设计有限公司418 邵之奇上海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419 段后卫上海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420 刘永平美施威尔(上海)有限公司421 刘小芳上海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422 于征泰科消防保安系统国际贸易(上海)有限公司423 王桦上海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集团)有限公司424 邹仪上海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集团)有限公司425 苏国上海现代建筑设计(集团)有限公司市政工程设计院426 秦健上海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集团)有限公司427 秘志辉上海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集团)有限公司428 郭锦萍上海市城市建设设计研究总院429 高丕勤上海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集团)有限公司430 刘丽上海千年城市规划工程设计股份有限公司431 马晓刚上海浦东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432 于刚上海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集团)有限公司433 田钢柱华东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434 唐祖宁上海市城市建设设计研究总院435 刘洪伟上海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集团)有限公司。

审计署人事教育司关于开展2023年度高级审计师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

审计署人事教育司关于开展2023年度高级审计师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

审计署人事教育司关于开展2023年度高级审计师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署•【公布日期】2023.10.12•【文号】审人教字〔2023〕297号•【施行日期】2023.10.12•【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审计正文审计署人事教育司关于开展2023年度高级审计师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审人教字〔2023〕297号中央和国家机关各部委、各人民团体组织人事部门,各中管金融企业、各中央企业人力资源部门,审计署各直属单位:根据《关于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意见》《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规定》等有关规定,审计署审计系列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以下简称审计署高评委)决定开展2023年度高级审计师资格评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人员范围审计署直属单位,在京中央和国家机关部委、人民团体所属单位,在京中管金融企业、中央企业及其所属单位的评审由审计署高评委进行。

驻各地中央和国家机关部委所属单位、中管金融企业、中央企业的评审原则上实行属地管理,确有必要的,也可以委托审计署高评委进行。

依照《关于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意见》《职称评审管理暂行规定》要求,审计署高评委不接受公务员及离退休人员申报高级审计师资格评审。

二、申报条件申报高级审计师资格评审的人员应同时符合以下申报条件:(一)符合高级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考条件,在2018年度至2022年度内参加考试达到国家合格标准,取得高级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合格证明。

从事审计相关工作的公务员首次转入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等任职的,自任职之日后的5个年度内出具2016年度以后取得的合格证明可以申报参加高级审计师资格评审。

(二)取得中级资格以后,各年度考核在“合格”或相应等次以上。

不进行年度考核的,申报人员所在单位出具的取得中级资格以来综合考核意见在“合格”或相应等次以上。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受到记过以上处分的,在处分期内不得申报参加职称评审。

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上海市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审定)委员会管理办法》的通知

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上海市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审定)委员会管理办法》的通知

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上海市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审定)委员会管理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布日期】2017.06.30•【字号】沪人社规〔2017〕28号•【施行日期】2017.07.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专业技术人员管理正文关于印发《上海市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审定)委员会管理办法》的通知沪人社规〔2017〕28号各委、办、局(集团公司),各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有关单位:现将《上海市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审定)委员会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贯彻落实。

特此通知。

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7年6月30日上海市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审定)委员会管理办法一、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本市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审定)委员会(以下简称“高评(审)委”)组织和管理,提高职称评审的科学性、公正性和权威性,根据中办、国办《关于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意见》(中办发〔2016〕77号),市委、市政府《关于进一步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加快推进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建设的实施意见》(沪委发〔2016〕19号),以及国家和本市职称管理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负责本市各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审定)委员会的综合管理和监督工作。

本市经济信息化、建设交通、科技、教育等行业主管部门负责本领域各高评(审)委的指导、管理和监督工作。

第三条高评(审)委是负责评议本市高级专业技术人员学术技术水平和专业能力的社会学术评议机构。

高评(审)委应根据国家和本市相关职称政策制定评审实施办法,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本市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指导监督下,按照本办法独立评价专业技术人员的学术技术水平、业绩能力和贡献。

二、高评(审)委组建第四条本市根据工作需要,打破行业、系统、区域、所有制界限,统筹规划、统一布局,按系列(专业)设置高评(审)委。

2012年度上海市工程系列汽车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通过人员公示名单

2012年度上海市工程系列汽车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通过人员公示名单
张丹
89
泛亚汽车技术中心有限公司
黄锁成
90
泛亚汽车技术中心有限公司
徐平
91
上海通用汽车有限公司
周得嘉
92
上海大众汽车有限公司
李素敏
93
上海大众汽车有限公司
袁少明
94
上海同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沈茂涛
95
上海华普汽车有限公司
柳广凤
96
上海英伦帝华汽车部件有限公司
于桂霞
公示时间:2012年12月10日至2012年12月29日
公示单位:上海市工程系列汽车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委员会
联系电话:65750057
沈绍嵘
31
上海通用汽车有限公司
周鲲
32
上海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商用车技术中心
王绪彪
33
上海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技术中心
李建如
34
上海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技术中心
熊可嘉
35
上海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技术中心
王建
36
泛亚汽车技术中心有限公司
付银玲
37
泛亚汽车技术中心有限公司
高建远
38
泛亚汽车技术中心有限公司
马梅艳
13
上海中国弹簧制造有限公司
楼乐明
14
上海三电贝洱汽车空调有限公司
邵翌旻
15
上海三电贝洱汽车空调有限公司
徐柏兴
16
泛亚汽车技术中心有限公司
华伟
17
泛亚汽车技术中心有限公司
许建荣
18
泛亚汽车技术中心有限公司
成薇
19
泛亚汽车技术中心有限公司
高琼
20
华域汽车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2012年度上海市发展改革决策咨询研究成果奖获奖成果名单的通知

上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2012年度上海市发展改革决策咨询研究成果奖获奖成果名单的通知

上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2012年度上海市发展改革决策咨询研究成果奖获奖成果名单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上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公布日期】2012.07.16
•【字号】沪发改法[2012]004号
•【施行日期】2012.07.16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价格
正文
上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2012年度上海市发展改革决策咨询研究成果奖获奖成果名单的通知
(沪发改法[2012]004号)
委机关各处室、委系统各单位、各区县发展改革委、各有关申报单位:上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学术委员会于2012年6月8日公示的2012年度上海市发展改革决策咨询研究成果奖获奖成果一等奖6项,二等奖11项,三等奖17项,公示期间未有异议,评定成果和获奖等级已经生效。

现予以公布。

附件:2012年度上海市发展改革决策咨询研究成果奖获奖成果名单
上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二○一二年七月十六日附件:2012年度上海市发展改革决策咨询研究成果奖获奖成果名单。

人事部、审计署关于印发《高级审计师资格评价办法(试行)》的通知

人事部、审计署关于印发《高级审计师资格评价办法(试行)》的通知

人事部、审计署关于印发《高级审计师资格评价办法(试行)》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人事部(已撤销),审计署•【公布日期】2002.06.06•【文号】人发[2002]58号•【施行日期】2002.07.06•【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行政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正文人事部、审计署关于印发《高级审计师资格评价办法(试行)》的通知(人发[2002]58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事厅(局)、审计厅(局),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人事(干部)部门:现将《高级审计师资格评价办法(试行)》印发给你们,请在高级审计师资格评价工作中试行。

试行中遇到的问题请及时反映给我们,以便修订完善。

人事部审计署二00二年六月六日高级审计师资格评价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审计专业队伍建设,提高审计人员的整体素质,科学、客观、公正地评价审计专业人员的学识水平和业务能力,健全和完善审计专业技术人才选拔机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实施条例》和国家关于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制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从事审计专业技术工作的人员。

第三条高级审计师资格实行考试与评审相结合的评价办法。

考试和评审是评价工作的两个环节,凡要求参加高级审计师资格评价的人员,须参加全国统一组织的考试并在同一次考试中取得双科合格成绩后,方可申请参加评审。

第四条按照本办法取得高级审计师资格的人员,表明其已具备担任高级审计师专业技术职务的水平和能力。

第五条高级审计师资格评价工作在人事部、审计署的统一领导下进行。

审计署、人事部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办公室(下简称“全国审计考办”)负责高级审计师资格评价工作的组织实施和日常管理。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审计师资格考试的考务管理和评审工作由各地人事、审计部门共同负责实施。

具体职责分工,由各地协商确定。

第二章考试第六条考试采取闭卷笔答方式。

上海高级职称评审流程详解

上海高级职称评审流程详解

上海高级职称评审流程详解高级职称评审是一项重要的职称评审制度,它旨在评价职工在专业技术领域的研究成果和业务能力,并对其进行高级职称的认定。

下面将详细介绍上海高级职称评审流程。

一、材料准备阶段1.职称申报表:申报人需要填写相关的个人基本信息、学历教育、工作经历、研究工作和业绩等内容。

2.个人简历:包括教育背景、工作经历和主要工作业绩等内容。

3.申报人在最近5年内的科研论文、专利、著作等相关材料。

二、专家评审阶段1.专家组成:由上海市相关行业的知名专家组成的专家评审委员会。

2.材料评审:专家委员会对申报人提交的材料进行仔细审查,并进行初步评审。

3.现场报告:通过初步评审的申报人需要进行现场报告,内容包括个人的研究成果、业务能力和创新贡献等。

4.专家评议:专家委员会根据申报人的材料和现场报告,进行综合评议,最终给出评审结果。

三、组织审核阶段2.审核材料:审核部门会对评审结果进行仔细审核,确保评审过程的公正和准确。

3.审核结果:审核部门根据专家评审结果和审核材料,最终确定申报人是否符合高级职称评审的条件。

四、职称认定阶段1.认定公示:上海市有关职称评审部门会将评定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内接受异议和申诉。

2.异议处理:对于公示期内收到的异议,职称评审部门会进行调查核实,确保评定结果的公正。

3.发布职称证书:职称评审部门根据评定结果,对符合高级职称评审条件的申报人进行职称证书的发放。

总结起来,上海高级职称评审流程包括材料准备阶段、专家评审阶段、组织审核阶段和职称认定阶段。

通过这个流程,可以对申报人的专业能力和水平进行客观评价,并最终给予高级职称的认定。

这一流程充分保证了评审过程的公正性和准确性,也使得高级职称的评审结果更具有权威性和合理性。

上海高级职称评选要求

上海高级职称评选要求

上海高级职称评选要求
一、学历和资历要求
1.申报人员需具备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的中级职称资格。

2.申报人员需在取得中级职称资格后,从事相关专业技术工作满4年。

二、论文要求
1.申报人员需在取得中级职称资格后,发表至少2篇与申报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

2.论文需在正式出版的学术刊物上发表,且具有CN(中国)和ISSN(国际)统一刊号。

3.论文内容应与申报专业相关,且具有一定的学术水平和创新性。

三、业绩要求
1.申报人员需提供能够证明自己在工作中所取得的业绩和贡献的材料。

2.业绩材料应包括项目名称、本人承担的角色、工作成果及获奖情况等。

3.申报人员需具备丰富的实践经验和较强的业务能力,能够独立完成相关任务。

四、学术成果要求
1.申报人员需在取得中级职称资格后,获得至少1项与申报专业相关的省级及以上学术成果。

2.学术成果可以是科研项目、专利、专著、论文等。

3.申报人员需提供能够证明自己学术成果的材料,如获奖证书、专利证书等。

五、职业道德要求
1.申报人员应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职业操守,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行业规范。

2.申报人员应具有良好的团队协作精神和沟通能力,能够积极与同事合作完
成任务。

3.申报人员应保持廉洁自律,不违反廉政规定和职业道德规范。

以上是上海高级职称评选的基本要求,申报人员需满足以上条件后方可参加评选。

同时,申报人员还需提供完整的申报材料,包括个人简历、学历证书、职称证书、论文、业绩材料等。

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延长部分行政规范性文件有效期的通知(2019)

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延长部分行政规范性文件有效期的通知(2019)

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延长部分行政规范性文件有效期的通知(2019)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公布日期】2019.07.25
•【字号】沪人社规〔2019〕31号
•【施行日期】2019.07.25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机关工作
正文
关于延长部分行政规范性文件有效期的通知
沪人社规〔2019〕31号
各相关委、办、局,各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根据《上海市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备案规定》,我局对有效期将届满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梳理评估。

经评估,下列行政规范性文件需继续实施,有效期延长至下述规定日期。

文件中有关内容如现行文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年7月25日。

2012年度上海市工程系列计算机与信息技术应用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通过人员公示

2012年度上海市工程系列计算机与信息技术应用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通过人员公示
12W40823
祝捷
上海贝尔股份有限公司
19
12W40824
吴浩
万达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20
12W40826
李菁
上海市信息安全测评认证中心
21
12W40827
汪卫星
上海市嘉定区房屋信息中心
22
12W40828
朱思巍
万达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23
12W40829
华悦
上海计算机软件技术开发中心
24
12W40830
王晓丽
上海市浦东卫生发展研究院
43
12W40854
李瑞民
上海风格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44
12W40855
尚鹏
上海贝尔股份有限公司
45
12W40856
杨凯
上海贝尔股份有限公司
46
12W40857
张丽
万达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47
12W40860
张栋
上海贝尔股份有限公司
48
12W40861
蔡维华
上海市计算技术研究所
12W40845
李婷
上海计算机软件技术开发中心
37
12W40846
胡金亮
容讯智能科技(上海)有限公司
38
12W40847
尚兴宏
上海华为技术有限公司
39
12W40848
王钧
上海贝尔股份有限公司
40
12W40849
宋峥
上海天地软件创业园有限公司
41
1Hale Waihona Puke W40852王敬人上海贝尔股份有限公司
42
12W40853
薛凯捷
上海鸣啸信息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上海市财政局关于本市2010年度会计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上海市财政局关于本市2010年度会计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上海市财政局关于本市2010年度会计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法规类别】职位职称【发文字号】沪财会[2010]50号【发布部门】上海市财政局【发布日期】2010.06.17【实施日期】2010.06.17【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XP10上海市财政局关于本市2010年度会计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沪财会[2010]50号)各委、办、局、控股(集团)公司,各区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财政局,各有关单位: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2010年度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评结合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发〔2010〕48号)精神,高级会计师任职资格实行考试和评审相结合的评价方式。

依据《上海市会计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价办法(试行)》(沪人〔2005〕187号)有关规定,现将本市2010年度高级会计师评审有关工作通知如下:一、关于评审组织机构本市高级会计师任职资格评审组织机构为上海市会计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委员会(以下简称市会计高评委)。

上海市会计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市会计高评办),设在上海市财政局会计处(地址:肇嘉浜路800号1711室,邮编:200030,联系电话:54679568转17116分机)。

二、申报办法根据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安排,2010年度上海市会计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继续实行网上申报。

申报人可登录21世纪人才网(http:///)职称专家栏目或上海市职业能力考试院首页(http:/// )进入上海市职称服务系统进行网上申报,并按要求递交相关书面材料。

1.登录途径。

(1)21世纪人才网首页-公共人事服务-职称专家-职称服务系统;(2)上海市职业能力考试院首页-职称服务系统。

2.申报方法。

进入职称服务系统,可在下载中心栏目下载《申报人操作手册》。

在首页查询当年度相关评审通知,根据操作提示及帮助,选择所要申报的“高级会计师”评委会,如实注册用户信息,并按照要求填写基本资料和上传规定的申报材料。

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上海市2010年高级工程师(教授级)资格评审工作通知的通知

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上海市2010年高级工程师(教授级)资格评审工作通知的通知

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上海市2010年高级工程师(教授级)资格评审工作通知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布日期】2010.07.19•【字号】沪人社专发(2010)33号•【施行日期】2010.07.1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专业技术人员管理正文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上海市2010年高级工程师(教授级)资格评审工作通知的通知沪人社专发(2010)33号各委、办、局(集团公司),各区(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各有关单位:为做好本市2010年高级工程师(教授级)资格评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评审机构本市设立工程系列工业生产类高级工程师(教授级)资格评审委员会和工程系列建设交通类高级工程师(教授级)资格评审委员会,负责高级工程师(教授级)资格的评审工作。

另外,本市自然科学研究系列高评委和工程系列高新技术成果转化高评委也承担相应领域高级工程师(教授级)资格的评审工作。

二、申报范围具有本市户籍(含持上海市居住证满1年以上),在本市所属有关企事业单位中具有高级工程师任职资格并受聘相应职务(岗位),拟聘任高级工程师(教授级)职务(岗位),符合以下申报条件者,可以申报高级工程师(教授级)资格评审。

对当年度达到退休年龄的人员,不受理申报(按规定已办理延长离退休手续的除外,但申报时需提供延长离退休审批表)。

三、申报条件(一)政治条件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热爱本职工作,积极为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服务。

(二)学历条件具有理工类相关专业大学本科(含)以上学历。

对仅具有理工类相关专业大专学历的,须在评聘高级工程师职务后获得以下奖项或成果之一:1、获得国家发明奖、自然科学奖三等奖以上的主要贡献者。

2、获得国家科技进步奖二等奖以上的主要贡献者。

3、获得相当于省、部级科技进步奖一等奖以上的主要贡献者。

4、经本市人才工作部门确认的领军人才培养对象。

关于2012年工程系列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

关于2012年工程系列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

关于2012年工程系列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晋人社职字[2012]60号【发布时间: 2012-06-27 09:39:48 发布人:人事教育处文章来源:省人社厅】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省直有关部门人事(干部)处,有关企业、事业单位,有关评审委员会办事机构:根据国家及我省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的有关规定和《关于做好2012年度专业技术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晋人社职字[2012]29号)要求,结合我省工程系列专业技术人员队伍建设的实际,现就2012年工程系列各专业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安排通知如下:一、评审范围申报评审者须是我省国有企业、事业单位,非公经济组织和新社会组织中,在工程系列相应专业技术岗位上任职,并符合申报评审条件的人员。

实行评聘分离的事业单位占编人员和申请评审两个以上系列(专业)任职资格者,申报评审的任职资格档次,不得超过允许设置的本单位相应最高专业技术职务岗位等级。

下列人员不在申报评审范围:①国家公务员(含参照国家公务员管理的人员);②国有企业、事业单位中,截止2012年7月31日已满法定退休年龄未办理退休手续,也未经规定部门批准延长退休,或批准的延长退休时限已满的人员;③各非公经济组织和新社会组织中未与所在组织签订正式有效的劳动合同的人员;④国有企业、事业单位中未按有关规定签订劳动合同或未履行聘用手续的人员;⑤从事计算机技术与软件相应专业的工程技术人员。

参加上年度评价答辩未通过者,今年再申报参评时提交的答辩论文须为符合要求的新发表论文。

参加上年度评审委员会综合评议未通过者,若无比较明显的专业技术工作新业绩,本年度一般不予再接受申报。

二、评审条件(一)基本条件1、凡申报高级工程师、成绩优异的高级工程师评审的人员,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和法规,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

2、学历要求。

申报高级工程师、成绩优异的高级工程师任职资格评审,须具备本专业或相近专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2012沪人社养5号文件

2012沪人社养5号文件

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上海市财政局上海市总工会沪人社养发(2012)5号—————————————————————————————————————关于2012年对本市企业退休的高级专家、市级以上劳动模范等人员“专加”养老金的通知各委、办、局、控股(集团)公司,市社会保险事业基金结算管理中心,各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区县局(产业)工会: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对本市企业退休的高级专家、市级以上劳动模范等人员“专加”养老金的有关规定通知如下:一、2011年当年内按城镇职工养老保险规定办理退休(职)手续的高级专业技术人员(含高级政工师,下同)、高级技师和市级以上劳动模范,可按照《关于对本市企业具有高级职称的退休科技人员等特殊对象“专加”养老金的通知》[沪劳保养发(2006)44号]、《关于对本市企业退休的市级以上劳动模范“专加”养老金的通知》[沪劳保养发(2007)8号]规定的标准和办理程序“专加”养老金。

二、2011年当年内到达70周岁(1941年1月1日至1941年12月31日期间出生)且已按照沪劳保养发(2006)44号、沪劳保养发(2007)8号等相关文件规定“专加”养老金的高级专业技术人员、高级技师和市级以上劳动模范,每人每月按以下标准增加养老金:具有(比照)正高级职称的增加500元;具有(比照)副高级职称的增加300元;高级技师增加200元;市级以上劳动模范增加200元。

上述人员同时符合多种“专加”养老金条件的,“专加”养老金标准就高执行,不重复享受。

三、2011年底前按城镇职工养老保险规定办理退休(职)手续,且已按照沪劳保养发(2006)44号、沪劳保养发(2007)8号等相关文件及本通知第一条规定“专加”养老金的高级专业技术人员、高级技师和市级以上劳动模范,每人每月再按以下标准增加养老金:具有(比照)正高级职称的增加500元;具有(比照)副高级职称的增加300元;高级技师增加200元;市级以上劳动模范增加200元。

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上海市审计局关于印发《上海市审计专业人员高级职称评审办法》的通知

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上海市审计局关于印发《上海市审计专业人员高级职称评审办法》的通知

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上海市审计局关于印发《上海市审计专业人员高级职称评审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上海市审计局•【公布日期】2023.07.14•【字号】沪人社专〔2023〕227号•【施行日期】2023.07.1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人力资源综合规定正文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上海市审计局关于印发《上海市审计专业人员高级职称评审办法》的通知市政府各有关委、办、局,各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计局,各有关单位:现将《上海市审计专业人员高级职称评审办法》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贯彻落实。

特此通知。

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上海市审计局2023年7月14日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申报条件第三章评价标准第四章附则上海市审计专业人员高级职称评审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更好服务上海“五个中心”建设,提高审计人员整体素质,科学、客观、公正地评价审计人员的业务能力和学识水平,健全和完善审计专业技术人才评价机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关于深化审计专业人员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人社部发〔2020〕84号)、《关于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沪委办发〔2018〕16号)、《上海市职称评审管理办法》(沪人社规〔2021〕30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在本市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组织中从事审计工作的在职在岗人员。

第三条审计系列高级职称分设副高级和正高级,对应的名称分别为高级审计师和正高级审计师。

高级审计师采取资格考试与评审相结合方式(考试合格期内可以参加评审),正高级审计师一般采取评审方式。

第四条上海市审计系列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和上海市审计系列正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以下统称“高评委”)分别负责本市高级审计师和正高级审计师职称评审工作。

高评委办公室设在上海市审计局相关部门。

高级审计师评审事项以及论文发表的具体要求

高级审计师评审事项以及论文发表的具体要求

高级审计师评审事项以及论文发表的具体要求评审工作每年进行一次。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评审工作原则上应在考试成绩公布后的3个月内完成。

申请参加评审的人员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一)具有在有效期之内的高级审计师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证书或有效证明;(二)具有评聘专业技术职务所需的职称外语和计算机运用能力的有效证明;(三)取得中级资格以后各年度或任职期满综合考核“称职”以上的证明。

评审条件包括以下三个方面:(一)取得审计师或相关专业中级专业技术资格后,其审计工作经历符合下列条件之一:1.担任大中型审计项目的主审5次以上。

2.主持实施全国性行业审计或审计调查2项以上,或省级行业审计或审计调查3项以上,或地市级行业审计或审计调查4项以上。

3.担任审计署或省级以上党委、人民政府交办的专案审计项目的主审2次以上,或担任县级以上党委、政府及上级审计机关交办的专案审计项目的主审3次以上。

4.主持或承担由审计署、国务院其它有关部门或省级人民政府下达的审计科研课题、政策研究课题、调查研究课题1项以上(如果仅参与课题研究,其排名须在前三位),或由审计署、国务院其它有关部门所属科研机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审计部门或省级人民政府其它有关部门、地市级人民政府下达的前述课题2项以上。

(二)取得审计师或相关专业中级专业技术资格后,其审计业务成果符合下列条件之一:1.在担任主审的大中型审计项目中,有1项以上在省部级审计项目评选中被评为优秀审计项目,或有3项以上在地市级审计项目评选中被评为优秀审计项目。

2.在承担的审计或审计调查工作中,所反映的问题具有典型性或预见性,所提出的建议、意见对工作有指导意义,其中有1项以上被国务院采用,或有2项以上被审计署或国务院其它有关部门、省级人民政府采用,或有3项以上被省级审计部门或省级人民政府其它有关部门、地市级人民政府采用,或有4项以上得到被审计单位或委托单位采用,并取得显著成效。

3.承担有关部门交办的专案审计工作,其审计结果成为司法机关、纪检部门案件审理的重要依据。

高级审计师任职资格申报评审需要什么条件

高级审计师任职资格申报评审需要什么条件

高级审计师任职资格申报评审需要什么条件评定标准:高级审计师须系统掌握审计理论知识,了解国内外审计专业的基本状况和发展趋势,对审计专业有较深入的研究;熟悉审计工作及相关的法律、法规,掌握现代化审计技能,有丰富的审计实务经验,能主持大中型审计项目,编制重要的审计工作方案,起草重大的审计报告,解决审计专业领域难度较大及关键性疑难问题,审计工作业绩显著;公开发表、出版有较高水平的论文、著作;能指导审计师开展业务学习,提高工作水平;依法审计,公正、廉洁、严格、奉献,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

一、适用范围本条件适用于从事审计工作的专业人员。

二、政治思想条件热爱祖国,拥护党的领导,遵守国家法律和法规,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

取得审计师任职资格后,年度考核称职(合格)以上。

三、学历、资历条件获博士学位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取得统计师、会计师、审计师、经济师任职资格(以下简称中级任职资格)2年以上;获大学本科毕业以上学历,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取得中级任职资格5年以上。

四、外语、计算机及专业条件(一)掌握一门外语,参加全国职称外语统一考试,成绩符合规定要求。

(二)掌握计算机应用技术,参加全国或全省职称计算机考试,成绩符合规定要求。

(三)掌握审计专业知识。

参加全国高级审计师资格专业考试,成绩符合规定要求。

五、专业技术工作经历(能力)条件取得中级任职资格后,具备下列条件之一:(一)担任审计项目的组长或主审5次以上;(二)主持实施省级行业审计或审计调查3项以上;市级行业审计或审计调查4项以上;县级行业审计或审计调查5项以上;(三)担任审计署或省委、省政府交办的专案审计项目的组长或主审2次以上;担任县级以上党委、政府或上级审计机关交办的专案审计项目的组长或主审3次以上;(四)主持或承担由审计署、国务院其它有关部门或省政府下达的.审计科研课题、政策研究课题、调查研究课题1项以上(如果仅参与课题研究,其排名须排在前3位);审计厅、省级政府其它有关部门、市级政府下达的前述课题2项以上(其排名须排在前3位)。

高级审计师任职资格申报材料要求

高级审计师任职资格申报材料要求

附件1高级审计师任职资格申报材料要求1.《高级审计师任职资格评审表》(上海审计网审计职称考评中或21世纪人才网公共人事服务表格下载中下载,16K纸双面打印)一式3份,第1-13页由申报人填写,主审项目按时间顺序填写,学习经历(从高中起)和专业培训经历分别按时间顺序填写。

第14-15页由单位填写核实意见,并负责人签名、加盖公章。

2.申报高级审计师自荐综合材料(不超过3800字)是评审的重要依据,内容必须实事求是,且与评审表内容一致,一般应包括以下内容:(1)基本情况: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民族、政治面貌、参加工作年月、行政职务、最高学历、学位、何时取得中级专业技术资格及聘任年月、现在从事岗位、参加何种学术团体、社会兼职、审计工作专业工龄,工作单位名称、单位性质及规模,职称外语考试时间、语种及成绩,职称计算机考试时间及成绩,高级审计师资格考试时间及成绩,近三年度考核结果等。

(2)学习培训经历:起讫年月、专业或主要内容、学习地点。

包括参加专业学习、培训和国内外进修等。

(3)工作经历:起讫年月、单位及部门、从事岗位、行政职务、专业技术职务。

(4)学术理论水平:论文论著标题、发表于何时何处、字数、获奖情况。

如与他人合作应注明本人承担部分。

(5)工作业绩:重点反映本人取得审计师或相关专业中级专业技术资格之后,完成哪些审计项目,在审计工作中发挥的作用和取得的业务成果等情况。

(6)政治表现、职业道德及取得审计师或相关专业中级专业技术资格后的获奖情况。

自荐综合材料打印15份,大标题为黑体3号、小标题为黑体4号、正文为宋体4号、页码居中,文尾本人亲笔签名。

单位负责人审核签名,加盖单位公章。

3.论文、调查报告和著作原件,至少提交2-3篇(著作1部)在截止申报时已经公开发表或出版的、能反映本人取得中级专业技术资格以来最高学术水平的代表作品(论文和调查报告每篇不少于2000字,著作本人撰写5万字以上),并按“论文题目、发表刊物、发表日期、独著或合著、字数”的内容打印目录15份,同时标明主送论文1篇供专家鉴定。

人事部、审计署关于印发《高级审计师资格评审条件(试行)》的通知

人事部、审计署关于印发《高级审计师资格评审条件(试行)》的通知

人事部、审计署关于印发《高级审计师资格评审条件(试行)》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人事部(已撤销)•【公布日期】1995.08.08•【文号】人职发[1995]84号•【施行日期】1995.08.08•【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行政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审计正文*注:本篇法规已被《人事部、审计署关于印发<高级审计师资格评价办法(试行)>的通知》(发布日期:2002年6月6日实施日期:2002年7月6日)废止人事部审计署关于印发《高级审计师资格评审条例(试行)》的通知(人职发[1995]84号)现将《高级审计师资格评审条例(试行)》印发给你们,请在评审高级审计师资格时试行。

试行中遇到的问题请及时反映给我们,以便修订完善。

本评审条件自下发之日起试行。

1995年8月8日高级审计师资格评审条件(试行)一、总则(一)为客观公正地评价审计专业技术人员的学识水平和业务工作能力,鼓励审计人员刻苦钻研业务、努力做好本职工作,更好地发挥审计监督在维护国家财政经济秩序、促进廉政建设、保障国民经济健康发展方面的职能作用,结合审计专业的特点,制定本条件。

(二)本条件适用于在企事业单位从事审计工作的专业人员。

(三)按照本条件经评审合格并获得高级审计师资格证书者,表明已具备相应的业务水平和能力,其职务与工资待遇由企事业单位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二、申报条件(一)凡申报高级审计师资格的人员,必须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二)学历、资历要求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报高级审计师资格:1、获得博士学位,取得审计师或相关中级专业技术资格,并从事审计师工作二年以上;2、获得硕士学位,取得审计师或相关中级专业技术资格,并从事审计师工作四年以上;3、大学本科毕业,取得审计师或相关中级专业技术资格,并从事审计师工作五年以上;4、大学专科毕业,参加审计师资格考试合格,受聘担任审计师后从事审计工作五年以上;5、其他在企事业单位从事审计工作的专业人员,参加审计师资格考核合格,受聘担任审计师后从事审计工作五年以上,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1)公开出版过本人独立撰写或为主撰写10万字以上的审计专著或译著,或在省、部级以上学术刊物发表过独立撰写或为主撰写的有较高学术水平的审计专业论文三篇以上;(2)在审计实践中勇于开拓,做出重要贡献,经省、部以上审计机关确认,已取得显著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并通过组织专家进行答辩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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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上海市2012年度高级审计师任职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
各委、办、局(集团公司),各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计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审计署、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办公室《关于2012年度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及评价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审考办字〔2012〕2号),经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现将本市2012年度高级审计师任职资格评审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审机构
上海市审计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委员会(以下简称审计高评委)负责本市高级审计师任职资格评审工作。

市审计高评委办事机构设在上海市审计局人事处,负责本市高级审计师任职资格评审的日常管理工作。

二、申报条件
具体的申报条件依照原上海市人事局、上海市审计局《关于印发〈高级审计师资格评价办法(试行)〉的通知》(沪人〔2002〕85号,以下简称《办法》)的有关规定执行。

三、申报材料要求
申报材料的具体要求详见附件1。

1.各单位应对申报人员提交的申报材料进行严格审核,对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并根据“单位考核评价意见表”(附件2)要求的考评内容,经过对申报人的认真考核,填写单位考评意见(考评意见的最后应在总体上按照“好、较好、一般、差”的等次作出定性评价结论),由单位邮寄至市审计高评委办公室或装入信封内,封口处加盖公章,随申报材料一同报送。

2.申报人员应如实报送申报材料,并在《承诺书》上签名。

如发现有弄虚作假行为的,取消评审资格或由发证机关收回其高级审计师资格证书,三年内不得再参加高级审计师资格的评审。

四、材料报送和受理时间
1.申报人员的申报材料经单位审核后送上海市审计局人事处(河南南路288号1701室,联系电话:33054999-1719)。

2.受理申报材料的时间为2012年9月1日-9月29日。

五、相关问题的说明
1.中央和国务院各部门在沪单位和中央管理的在沪企业的审计专业工作人员,可以在上海申报高级审计师的评审(须提供所在单位上级主管单位委托评审函)。

2.上一年度评审未通过,本年度如无突出业绩和重大贡献的,以及当年达到退休年龄或已办理退休手续的人员不予受理。

3.事业单位申报人员应根据本单位专业技术岗位设置情况,按岗位缺额进行推荐申报。

4.申报人员需提交2篇(含)以上能反映本人取得中级专业技术资格以来最高学术水平的论文、调查报告。

申报人员本人确定其中1篇作为主送论文,主送论文字数不少于3000字,系本人独立撰写且发表在有国际或国内统一刊号的报纸、期刊。

5.大中型审计项目的主审,除包括《办法》附则第二十一条所列内容的主审外,还包括大中型审计项目中的分项目主审,申报人员在申报时须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6.职称外语考试成绩不合格者,如在审计部门负责人岗位三年以上或高级审计师资格考试成绩优良的,经单位书面推荐,也可申报评审。

7.市审计高评委办公室根据有关文件规定,对符合申报条件的对象,组织专家对其进行论文及专业答辩(答辩时间另行通知),最后由市审计高评委评审。

8.申报人员在报送申报材料的同时交纳评审费800元/人。

9.本通知及相关内容在上海审计网()和21世纪人才网()上可供查询、下载。

附件:1.高级审计师任职资格申报材料要求
2.单位考核评价意见表
3.申报高级审计师材料目录
4.承诺书
二○一二年五月十四日
附件1
高级审计师任职资格申报材料要求
1.《高级审计师任职资格评审表》(上海审计网审计职称考评中或21世纪人才网公共人事服务表格下载中下载,16K纸双面打印)一式3份,第1-13页由申报人填写,主审项目按时间顺序填写,学习经历(从高中起)和专业培训经历分别按时间顺序填写。

第14-15页由单位填写核实意见,并负责人签名、加盖公章。

2.申报高级审计师自荐综合材料(不超过3800字)是评审的重要依据,内容必须实事求是,且与评审表内容一致,一般应包括以下内容:
(1)基本情况: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民族、政治面貌、参加工作年月、行政职务、最高学历、学位、何时取得中级专业技术资格及聘任年月、现在从事岗位、参加何种学术团体、社会兼职、审计工作专业工龄,工作单位名称、单位性质及规模,职称外语考试时间、语种及成绩,职称计算机考试时间及成绩,高级审计师资格考试时间及成绩,近三年度考核结果等。

(2)学习培训经历:起讫年月、专业或主要内容、学习地点。

包括参加专业学习、培训和国内外进修等。

(3)工作经历:起讫年月、单位及部门、从事岗位、行政职务、专业技术职务。

(4)学术理论水平:论文论著标题、发表于何时何处、字数、获奖情况。

如与他人合作应注明本人承担部分。

(5)工作业绩:重点反映本人取得审计师或相关专业中级专业技术资格之后,完成哪些审计项目,在审计工作中发挥的作用和取得的业务成果等情况。

(6)政治表现、职业道德及取得审计师或相关专业中级专业技术资格后的获奖情况。

自荐综合材料打印15份,大标题为黑体3号、小标题为黑体4号、正文为宋体4号、页码居中,文尾本人亲笔签名。

单位负责人审核签名,加盖单位公章。

3.提交的论文、调查报告和著作,按“论文题目、发表刊物、发表日期、独著或合著、字数”的内容打印目录15份,同时标明主送论文1篇供专家鉴定。

提交的论文和调查报告等每篇原件1份、复印件3份(主送论文15份),加盖单位人事部门公章。

合作完成的论文和调查报告等应提供主编或出版社出具作者写作分工证明。

4.学历(学位)证书、审计师或相关专业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专业技术职务聘任证书(限企业、事业单位人员)、有效期内全国高级审计师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证书、有效期内职称外语证书、有效期内职称计算机证书、业务成果获奖证书及重要业绩方面证明材料等复印件各1份装订成册,并加盖单位人事部门公章。

会计师事务所人员还需提供相应的注册资格证书(全国统考获得)复印件1份,并加盖单位人事部门公章。

报送材料时携带原件以备验证。

5.担任主审项目的审计通知书和主审分项目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1份,按审计项目时间顺序装订,加盖单位人事部门公章。

6.《专业技术人员业务考绩档案》(原市人事局统一表式或上海审计网审计职称考评中和21世纪人才网公共人事服务表格下载中下载)原件,注明年度考核档次,并加盖单位人事部门公章。

7.本人近期2寸彩色证件照1张,背后写好姓名装入小信封内。

8.所有申报材料(除评审表、业务考绩档案外)均用A4纸双面打印或复印,左侧装订。

附件2
单位考核评价意见表
注:考评内容包括职业道德、工作表现、专业理论水平、工作能力与业绩等方面,考评意见的最后应在总体上按照“好、较好、一般、差”的等次作出定性评价结论。

附件3
申报高级审计师材料目录
单位:姓名:电话:
注:申报材料按上述顺序放入档案袋中,并在正面贴上此表。

附件4
承诺书
我郑重承诺:
1.本人本年度只申报一个评委会的一个专业。

2.此次申报所提供的各项材料均真实、有效。

3.本人所提交的论文、论著,是本人(或与合著人)结合理论研究与专业技术工作实践取得的研究成果。

除文中特别加以标注引用和参考的内容外,不包含任何其他个人或集体已经发表或撰写的成果作品。

上述如有失实、虚假情况,本人愿意接受评委会的处理结果,并承担由此产生的各项后果。

承诺人签名:
2012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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