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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管理退休教师管理制度

学校管理退休教师管理制度

学校管理退休教师管理制度学校管理退休教师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适应学校退休教师的管理需求,规范退休教师的权益和责任,提高退休教师工作积极性和创造力,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学校所有退休教师,包括正式教师、特聘教师和客座教师。

第三条学校应根据实际情况,建立健全退休教师管理机制,多渠道维护退休教师的权益。

第四条学校的退休教师管理应遵循公平、公正、公开、透明的原则,保障退休教师的尊严和荣誉。

第五条学校退休教师管理工作应与其他管理工作相互配合,建立完善的信息共享和协作机制。

第六条学校应为退休教师提供必要的职业发展机会,并定期进行培训和交流。

第七条退休教师应当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维护学校的声誉和形象。

第二章退休教师的权益第八条退休教师享有校管待遇,包括退休金、福利补贴等。

第九条退休教师享有学校提供的各类服务,包括学校图书馆、体育设施等。

第十条学校应为退休教师提供必要的医疗保障,包括医保和医疗服务。

第十一条退休教师享有参加学校组织的各类活动和集体活动的权利。

第十二条学校应帮助退休教师解决生活中的实际困难和问题。

第三章退休教师的责任第十三条退休教师应积极关心学校的发展,为学校的事业做出贡献。

第十四条退休教师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的规章制度,维护学校的声誉和形象。

第十五条退休教师应认真履行学校交代的任务和职责,发挥余热,传承教育经验。

第十六条退休教师不得从事与学校竞争或损害学校利益的活动。

第十七条退休教师应当维护学校和学校的维稳工作,不得从事擅自组织集会、游行、示威等活动。

第四章退休教师的管理第十八条学校应建立退休教师档案,包括基本信息、教育背景、职业经历、科研成果等。

第十九条学校应建立退休教师管理数据库,统计和分析退休教师的信息和需求。

第二十条学校应定期邀请退休教师参加校庆、毕业典礼等重要活动。

第二十一条学校应建立退休教师综合评价机制,评选出优秀退休教师,给予奖励和表彰。

第二十二条学校应定期组织退休教师座谈会、论坛等交流活动,充分发挥退休教师的智慧和经验。

退休教师管理工作制度

退休教师管理工作制度

退休教师管理工作制度1. 引言退休教师是学校宝贵的资源,他们积累了丰富的教学经验和专业知识。

为了更好地管理退休教师,激发他们的活力和创造力,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我们制定了本《退休教师管理工作制度》。

2. 管理目标本制度的管理目标是保障退休教师的权益,充分发挥他们的专业优势和经验,协助学校提高教育教学水平,促进教师队伍的稳定发展。

3. 退休教师管理流程3.1 退休前管理•提供心理咨询:学校为即将退休的教师提供心理咨询服务,帮助他们顺利过渡到退休生活。

•组织交流活动:定期举办退休教师交流活动,促进退休教师之间的相互交流和经验分享。

•梳理教学经验:鼓励退休教师梳理和总结自己的教学经验,形成教学资料和研究报告。

3.2 退休后管理•派遣兼职工作:根据退休教师的实际情况,派遣他们在学校从事兼职工作,如担任学术顾问、评委等职务。

•提供继续教育机会:为退休教师提供继续教育的机会,帮助他们不断更新知识和提升自身素质。

•发放退休待遇:按照国家和学校相关规定,及时发放退休待遇,保障退休教师的正常生活。

3.3 岗位评价和奖励•定期评价工作:学校定期对退休教师的工作进行评价,评估其贡献和表现。

•颁发荣誉称号:对于在退休后仍然积极参与学校工作、取得优秀成绩的退休教师,学校将颁发相应的荣誉称号和奖励。

4. 管理制度4.1 退休教师档案管理退休教师的个人档案需及时整理和保存,包括个人信息、教学经历、科研成果等内容。

学校应建立统一的档案管理系统,保证档案安全可靠。

4.2 工作交接制度退休教师在离职前,需要按照学校规定进行工作交接。

学校应确保交接的顺利进行,将工作经验和方法传承给接任教师。

4.3 继续教育制度学校应为退休教师提供继续教育的机会和平台,包括学术讲座、研讨会、培训班等形式,帮助他们不断更新知识和保持学术活跃。

4.4 奖励制度学校应建立完善的退休教师奖励制度,根据其工作表现和成就,给予相应的奖励和荣誉称号,激励他们继续为学校的发展做出贡献。

学校退休教师工作管理制度

学校退休教师工作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学校退休教师的管理和服务工作,保障退休教师的合法权益,充分发挥退休教师在教育事业发展中的作用,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学校全体退休教师。

第三条学校退休教师工作应遵循以下原则:1. 尊重退休教师的人格尊严,关心退休教师的生活;2. 保障退休教师的合法权益,维护退休教师的荣誉和尊严;3. 发挥退休教师的专业特长,促进教育事业发展;4. 建立健全管理制度,提高退休教师工作管理水平。

第二章组织机构第四条学校成立退休教师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校退休教师工作的统筹规划和组织实施。

第五条退休教师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具体职责如下:1. 负责退休教师的信息统计、更新和管理工作;2. 组织开展退休教师活动,丰富退休教师的精神文化生活;3. 落实退休教师的各项待遇,解决退休教师生活中的实际问题;4. 建立健全退休教师工作档案,做好退休教师的思想政治工作;5. 协调各部门关系,推动退休教师工作的顺利开展。

第三章服务与保障第六条学校为退休教师提供以下服务:1. 落实退休教师的各项待遇,确保退休教师的基本生活;2. 定期组织退休教师进行健康检查,关心退休教师的身体健康;3. 为退休教师提供学习、交流的平台,支持退休教师参加各类社会活动;4. 关心退休教师的家庭生活,协助解决退休教师家庭遇到的困难。

第七条学校保障退休教师的合法权益,包括:1. 保障退休教师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2. 保障退休教师的言论自由和集会自由;3. 保障退休教师参加社会活动的权利;4. 保障退休教师获得法律援助的权利。

第四章活动与交流第八条学校定期组织退休教师开展以下活动:1. 举办座谈会、茶话会,增进退休教师之间的交流;2. 组织退休教师参观学校,了解学校发展情况;3. 邀请退休教师参加学校教育教学改革、学校管理等方面的研讨会;4. 组织退休教师参加社会公益活动,体现退休教师的余热。

学校管理退休教师管理制度

学校管理退休教师管理制度

一、制度目的为加强学校退休教师的管理,充分发挥退休教师在教育、教学、科研等方面的作用,维护退休教师的合法权益,提高学校整体管理水平,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我校所有退休教师。

三、管理制度1. 退休教师组织管理(1)成立退休教师管理委员会,负责退休教师的管理工作。

(2)退休教师管理委员会由学校领导、退休教师代表、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

2. 退休教师权益保障(1)学校应保障退休教师的合法权益,包括政治权益、经济权益、医疗保障、生活福利等。

(2)学校为退休教师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支持他们参与学校的教学、科研、社会服务等各项工作。

3. 退休教师工作安排(1)退休教师可根据自身情况,自愿选择参与学校的教学、科研、社会服务等各项工作。

(2)学校为退休教师提供必要的培训和学习机会,提高他们的教育教学水平。

4. 退休教师活动组织(1)定期组织退休教师开展文体活动,丰富他们的退休生活。

(2)关心退休教师的身心健康,定期开展健康讲座、心理咨询等活动。

5. 退休教师沟通与交流(1)学校定期召开退休教师座谈会,了解他们的意见和建议,关心他们的生活状况。

(2)建立退休教师联系制度,保持与退休教师的密切联系。

四、监督管理1. 学校退休教师管理委员会负责对本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2. 学校相关部门应积极配合退休教师管理委员会的工作,确保本制度的有效实施。

3. 对违反本制度的行为,学校将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五、附则1. 本制度由学校退休教师管理委员会负责解释。

2.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3. 本制度如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

退休教师管理制度

退休教师管理制度

退休教师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退休教师的管理,保障他们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所有退休教师,包括国家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企业事业单位职工。

第三条退休教师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维护国家的利益,保护国家的秘密,维护社会安定和秩序,维护职业的荣誉和利益,恪尽职守,廉洁自律,服务学生。

不得进行与人才培养树立良好形象相悖的活动。

第四条本制度由教育行政部门负责解释和实施。

第二章退休教师的管理权限和义务第五条退休教师有权享受国家规定的退休待遇和福利。

第六条退休教师有义务继续关心学校教育教学事业发展,为学校的建设和发展提供力所能及的支持。

第七条退休教师有权获得学校和社会各界的尊重和关怀。

第八条退休教师有义务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服从学校的管理。

第九条退休教师有义务积极参加有益于自己身心健康和社会有益的公益活动和社交活动。

第十条退休教师有权向学校提出意见建议,对学校的工作提出批评和建议。

第三章退休教师的管理流程第十一条学校应当建立健全退休教师管理工作机制,加强对退休教师的关心和服务。

第十二条学校应当建立定期走访退休教师的制度,关心他们的生活和健康状况。

第十三条学校应当建立退休教师参与学校重大决策的渠道,听取他们的意见和建议。

第十四条学校应当定期组织退休教师参加文体活动,丰富他们的生活。

第十五条学校应当建立退休教师的养老院或者相应的服务设施,保障他们的生活和医疗照顾。

第十六条学校应当建立退休教师奖励制度,对有突出贡献的退休教师进行适当的奖励和表彰。

第四章退休教师的纪律管理第十七条退休教师应当继续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学校的纪律要求,不得从事违法活动或者危害社会稳定的活动。

第十八条退休教师应当继续维护学校的形象和声誉,不得损害学校的利益和形象。

第十九条退休教师不得利用自己的身份和资源谋取不正当利益。

第二十条退休教师不得擅自代表学校参与各类商业活动,不得违法经商。

学校离退休教师管理制度

学校离退休教师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学校离退休教师的管理工作,保障离退休教师的合法权益,充分发挥他们的余热,促进学校教育事业的发展,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学校所有已退休的教师。

第三条学校离退休教师管理工作应遵循以下原则:1. 尊重、关心、爱护离退休教师;2. 充分发挥离退休教师的专业特长和经验优势;3. 建立健全管理机制,提高管理水平;4. 坚持以人为本,注重实际效果。

第二章离退休教师的基本待遇第四条离退休教师享有国家规定的退休待遇,学校按照国家和地方政策,为其提供以下待遇:1. 退休金:按照国家规定和学校实际情况,为离退休教师发放退休金;2. 医疗保险:按照国家规定,为离退休教师办理医疗保险,保障其医疗需求;3. 退休活动经费:学校设立退休活动经费,用于组织离退休教师开展文体活动、参观学习等;4. 其他福利:根据学校实际情况,为离退休教师提供其他福利待遇。

第五条离退休教师在享受国家规定待遇的同时,学校鼓励其发挥余热,参与学校的教育教学工作,具体待遇如下:1. 参与学校教育教学活动的离退休教师,学校根据其工作量和贡献,给予适当的经济补偿;2. 离退休教师参与学校教育教学活动,优先安排在学术交流、课题研究等方面的工作;3. 离退休教师在学校教育教学工作中取得突出成绩的,学校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三章离退休教师的管理第六条学校设立离退休教师管理办公室,负责离退休教师的管理工作,具体职责如下:1. 负责离退休教师的日常管理工作,包括档案管理、信息收集、联系沟通等;2. 组织离退休教师开展文体活动、参观学习等;3. 为离退休教师提供咨询、帮助等服务;4. 协调解决离退休教师在工作和生活中遇到的问题。

第七条离退休教师应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学校规章制度,维护学校声誉,具体要求如下:1.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不得参与违法活动;2. 遵守学校规章制度,不得影响学校正常教育教学秩序;3. 尊重同事,团结互助,营造和谐的工作氛围;4. 积极参与学校组织的各项活动,发挥余热。

教师退休规章制度

教师退休规章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教师合法权益,规范教师退休工作,促进教育事业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本地区各级各类学校、幼儿园、特殊教育机构等教育机构的退休教师。

第三条教师退休工作应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确保退休教师的合法权益得到充分保障。

第二章退休条件第四条教师退休应当符合以下条件之一:(一)男教师年满六十周岁,女教师年满五十五周岁;(二)男教师年满五十五周岁,女教师年满五十周岁,且在教学、科研、管理等岗位工作满三十年;(三)因工作需要,经学校同意,可适当放宽退休年龄,但不得超过国家规定的最高退休年龄。

第五条教师因病丧失工作能力,经劳动能力鉴定机构鉴定为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可申请退休。

第三章退休程序第六条教师提出退休申请,应向所在学校提交退休申请书及相关证明材料。

第七条学校对退休申请进行审核,并在收到申请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给予答复。

第八条学校审核同意后,为退休教师办理退休手续,包括:(一)办理退休手续,出具退休证明;(二)办理社会保险转移接续手续;(三)为退休教师办理退休金发放手续;(四)为退休教师提供相关服务。

第九条教师退休后,学校应将其退休情况报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备案。

第四章退休待遇第十条退休教师享受国家规定的退休待遇,包括:(一)退休金:按照国家规定和本人退休时的工资水平,按月领取退休金;(二)医疗待遇:按照国家规定,享受医疗保险待遇;(三)生活补贴: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活补贴;(四)其他待遇:根据国家和地方政策,享受其他待遇。

第十一条退休教师退休金和待遇调整,按照国家和地方政策执行。

第五章退休教师管理第十二条退休教师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维护社会稳定,积极参与社会公益活动。

第十三条退休教师应保持与学校的联系,关注学校发展,为学校提供咨询和服务。

第十四条退休教师应参加学校组织的活动,发挥余热,为学校和社会作出贡献。

学校教师退休管理办法

学校教师退休管理办法

学校教师退休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本办法旨在规范学校教师的退休管理工作,保障教师的权益,提高教学质量。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章退休条件第一节年龄条件1. 普通教师退休年龄为60周岁,教职工可以根据自身情况适当延长工作年限,但不得超过65周岁;2. 特殊教师(如特级教师、正高级教师)退休年龄为65周岁,不得延长工作年限。

第二节其他条件1. 教师在校任教满30年且年满50岁,可以提前申请退休;2. 教师如身体健康状况不适合从事教育教学工作,可申请提前退休,由医院出具健康证明;3. 学校鼓励劳动模范、优秀学科带头人等优秀教师提前退休,并给予相应的荣誉和奖励。

第三章退休待遇第一节基本养老金1. 普通教师根据自己实际工龄和工资水平,按照国家相关规定享受基本养老金;2. 特殊教师享受的基本养老金与普通教师相同。

第二节补贴待遇1. 学校将给予退休教师一定的生活补贴,以保障其基本生活需求;2. 退休教师享受学校统一的医疗保险和其他福利待遇。

第四章退休程序1. 教师退休程序由学校人事部门负责处理;2. 教师申请退休需提供相关材料,包括个人身份证件、工作年限证明、健康证明等;3. 学校人事部门审核材料,与教师进行面谈,并作出审核结果;4. 教师退休审批通过后,学校人事部门办理退休手续,并及时通知相关部门。

第五章附则1.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生效;2. 如有本办法未涉及的情况,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补充和调整;3. 教职工对本办法有异议的,可以向学校人事部门进行申诉。

以上为《学校教师退休管理办法》的主要内容,旨在为教师退休提供明确的政策和程序。

学校退休教师管理制度

学校退休教师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充分发挥退休教师在学校发展中的积极作用,保障退休教师的合法权益,促进学校和谐稳定发展,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学校全体退休教师。

第三条本制度遵循尊重、关心、和谐、发展的原则,切实保障退休教师的生活待遇,维护退休教师的合法权益,促进退休教师与学校的良好互动。

第二章退休教师的管理第四条退休教师的组织管理1. 学校成立退休教师工作领导小组,负责退休教师的管理工作。

2. 退休教师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

3. 退休教师应参加学校组织的各项活动,保持与学校的联系。

第五条退休教师的待遇保障1. 退休教师享有国家规定的退休待遇。

2. 学校根据实际情况,给予退休教师适当的生活补贴。

3. 退休教师在参加学校组织的活动时,享受与其他教职工同等的待遇。

第六条退休教师的健康关怀1. 学校关心退休教师的身体健康,定期组织退休教师进行健康检查。

2. 退休教师如有健康问题,学校将提供必要的帮助和支持。

3. 学校鼓励退休教师参加体育锻炼,提高生活质量。

第七条退休教师的继续教育1. 学校鼓励退休教师参加继续教育,提高自身素质。

2. 学校为退休教师提供必要的条件和帮助,支持其参加各类培训。

3. 退休教师在学习过程中,享有与其他教职工同等的待遇。

第三章退休教师的权益保障第八条退休教师的合法权益1. 退休教师的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

2. 学校尊重退休教师的合法权益,不得侵犯其合法权益。

3. 退休教师对学校的意见和建议,学校应予以重视。

第九条退休教师的投诉与举报1. 退休教师对学校的工作有意见和建议,可以通过正当途径向学校反映。

2. 学校设立投诉举报渠道,接受退休教师的投诉和举报。

3. 学校对退休教师的投诉和举报,应认真调查处理,及时反馈处理结果。

第四章附则第十条本制度由学校退休教师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第十一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学校退休人员管理制度

学校退休人员管理制度

学校退休人员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对学校退休人员的管理和服务,保障他们的合法权益,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学校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管理制度适用于学校所有退休人员,包括教职工、职员等。

第三条学校应当建立完善的退休人员管理制度,为退休人员提供必要的帮助和支持。

第四条学校应当建立健全的退休人员档案管理制度,及时记录存档退休人员的个人信息和相关情况。

第五条学校应当建立定期与退休人员沟通的机制,了解他们的生活状况和需求,及时解决他们的困难和问题。

第二章退休待遇第六条学校应当按照国家相关规定,按月支付退休人员的养老金和医疗保险金。

第七条学校应当根据退休人员的实际情况,定期或不定期进行生活补贴发放,帮助他们解决生活困难。

第八条学校应当建立完善的退休人员医疗保障制度,为他们提供健康保障和医疗服务。

第九条学校应当为退休人员提供必要的文体活动和心理健康服务,帮助他们保持积极的生活态度。

第十条学校应当加强对退休人员的养老金和医疗保险金的管理监督,保证资金的合理使用和安全运作。

第三章退休人员安置第十一条学校应当建立规范的退休人员安置制度,根据退休人员的实际情况和需求,安排他们合适的工作和生活。

第十二条学校应当为退休人员提供适应性强的培训和学习机会,帮助他们充实自己的生活并适应社会变化。

第十三条学校应当积极开展退休人员的社区服务和志愿活动,让他们参与社会公益事业,锻炼身心,丰富生活。

第十四条学校应当建立定期了解退休人员的安置状况和需求的机制,及时对其进行帮助和支持。

第四章退休人员管理第十五条学校应当建立健全的退休人员管理制度,规范退休人员的行为和活动。

第十六条学校应当建立退休人员参与决策的机制,听取他们的意见和建议,共同改进管理工作。

第十七条学校应当加强对退休人员的宣传教育工作,提高他们的法律意识和责任意识,确保他们的合法权益。

第十八条学校应当建立信访受理和处理制度,及时解决退休人员的投诉和申诉,维护他们的合法权益。

小学学校退休教师管理制度

小学学校退休教师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贯彻落实国家关于退休教师的有关政策,加强退休教师的管理和服务,保障退休教师的合法权益,促进学校和谐稳定发展,特制定本制度。

二、管理职责1. 学校成立退休教师管理工作领导小组,负责退休教师的管理和服务工作。

2. 学校人事部门负责退休教师的日常管理工作,包括退休教师的基本信息登记、退休待遇落实、组织活动等。

3. 学校工会负责退休教师的思想政治工作,关心退休教师的生活,组织开展丰富多彩的文体活动。

三、退休教师待遇1. 退休教师的退休待遇按照国家规定执行,学校负责及时足额发放退休金。

2. 退休教师享有学校组织的健康体检、节日慰问、生日祝福等福利待遇。

3. 退休教师在参加学校组织的活动时,享有与在职教师同等的待遇。

四、退休教师管理1. 退休教师应按时参加学校组织的活动,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

2. 退休教师应关心学校的发展,积极参与学校组织的教育教学改革、学校管理等工作。

3. 退休教师应保持良好的社会形象,不得参与任何违法乱纪活动。

五、退休教师服务1. 学校应关心退休教师的生活,定期走访慰问,了解他们的生活状况,帮助解决实际困难。

2. 学校应建立健全退休教师档案,及时更新退休教师信息。

3. 学校应组织开展丰富多彩的文体活动,丰富退休教师的精神文化生活。

六、退休教师权益保障1. 退休教师享有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权利。

2. 学校应尊重退休教师的意见,维护他们的合法权益。

3. 学校应建立健全退休教师权益保障机制,及时处理退休教师反映的问题。

七、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2. 本制度由学校退休教师管理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3. 本制度如与国家政策法规相抵触,以国家政策法规为准。

学校退休老师管理制度

学校退休老师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充分发挥学校退休教师在教育教学、学术研究、社会服务等方面的积极作用,保障退休教师合法权益,维护学校和谐稳定,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我校正式退休的教师。

三、退休教师的权利与义务(一)权利1. 享有国家规定的退休待遇。

2. 参加学校组织的各项活动,如学术交流、文体活动等。

3. 享有学校图书馆、体育设施等公共服务。

4. 对学校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5. 享有学校退休教师协会提供的各项服务。

(二)义务1. 积极参与学校组织的各项活动,发挥余热。

2. 保守学校秘密,维护学校声誉。

3.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4. 不得从事与学校教育教学无关的活动。

四、退休教师管理(一)组织机构1. 学校成立退休教师工作领导小组,负责退休教师的管理工作。

2. 学校设立退休教师办公室,负责日常事务处理。

(二)退休教师活动1. 定期举办退休教师座谈会,听取退休教师意见和建议。

2. 组织退休教师参加学术交流、文体活动等。

3. 为退休教师提供心理咨询、健康讲座等服务。

(三)退休教师待遇1. 保障退休教师的国家退休待遇。

2. 定期走访退休教师,了解其生活状况,提供帮助。

3. 退休教师参加学校组织的活动,享受相应待遇。

五、退休教师档案管理(一)退休教师档案的建立1. 学校设立退休教师档案室,负责退休教师档案的收集、整理、保管。

2. 退休教师档案包括退休教师的个人简历、退休手续、奖惩记录等。

(二)退休教师档案的查阅1. 退休教师本人及其家属可查阅本人档案。

2. 学校教职工因工作需要查阅退休教师档案时,需经学校领导批准。

六、附则(一)本制度由学校退休教师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二)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三)学校可根据实际情况,对本制度进行修订。

学校管理退休教师管理制度

学校管理退休教师管理制度

学校管理退休教师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学校管理退休教师的管理,促进教师队伍建设,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学校管理退休教师是指已经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或者符合规定条件自愿提前退休的教师。

第三条学校管理退休教师的管理原则是充分尊重、关心关爱、严格管理。

第四条学校管理退休教师的管理工作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第五条学校管理退休教师应当维护学校的形象,时刻保持文明教风。

第二章退休教师的管理范围第六条学校管理范围内的所有退休教师都适用本制度。

第七条退休教师的管理范围包括退休教师的信息登记、综合管理和福利保障。

第三章退休教师的信息登记第八条退休教师应当按照学校规定的程序进行信息登记,提供真实有效的个人信息。

第九条学校应当设立退休教师档案,做好退休教师信息的登记和管理工作。

第十条退休教师档案应当包括个人基本信息、教育背景、工作经历、荣誉奖励等内容。

第四章退休教师的综合管理第十一条学校应当建立健全的退休教师管理机制,制定合理的退休教师管理规定和政策。

第十二条学校应当对退休教师进行定期的联系和走访,了解其生活情况和需求。

第十三条学校应当为退休教师提供丰富多彩的文体活动,组织各类文艺、体育、科技等活动。

第十四条学校应当建立退休教师志愿者服务队伍,鼓励退休教师积极参与社会公益活动。

第十五条学校应当为退休教师提供相应的退休教师服务保障,如医疗保险、社会保障、福利关爱等。

第十六条学校应当为退休教师提供安全、健康的生活环境,保障其基本生活需求。

第五章退休教师的福利保障第十七条学校应当为退休教师提供相应的退休工资和生活补助,保障其基本生活。

第十八条学校应当为退休教师提供免费的医疗保健和健康体检服务。

第十九条学校应当为退休教师购买相应的养老保险,保障其养老金待遇。

第六章退休教师的管理权利第二十条学校管理退休教师享有教育教学资源的使用权,包括图书馆、实验室、科研设备等。

第二十一条学校管理退休教师享有参加学校规定的各类教师培训和学术交流的权利。

小学退休教师管理制度

小学退休教师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小学退休教师的管理,保障退休教师的合法权益,充分发挥退休教师的作用,促进教育事业的发展,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结合我国教育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所有在小学退休的教师,包括公办、民办及国有企业举办的学校退休教师。

第三条小学退休教师管理制度应遵循以下原则:(一)以人为本,尊重退休教师的人格尊严和合法权益;(二)注重实际,结合退休教师的特点,实施科学合理的管理;(三)激励与约束并重,激发退休教师参与社会活动的热情;(四)公开、公平、公正,维护退休教师队伍的稳定。

第二章退休教师的基本待遇第四条退休教师享有国家规定的退休待遇,包括基本养老金、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等。

第五条退休教师的基本养老金按国家规定计算,并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水平逐步提高。

第六条退休教师享有医疗保险待遇,按国家规定参加医疗保险,享受相应的医疗费用报销。

第七条退休教师享有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待遇,按国家规定享受相应的保险待遇。

第八条退休教师享有国家规定的节假日、休息日待遇。

第三章退休教师的管理与服务第九条学校应建立健全退休教师管理服务机构,负责退休教师的管理和服务工作。

第十条学校应定期召开退休教师座谈会,了解退休教师的生活状况,听取他们的意见和建议。

第十一条学校应关心退休教师的生活,为他们提供必要的帮助,解决他们在生活中遇到的实际困难。

第十二条学校应组织退休教师参加健康体检,关心他们的身体健康。

第十三条学校应定期举办退休教师文化活动,丰富他们的精神生活。

第十四条学校应鼓励和支持退休教师发挥余热,参与教育教学、科研、社会服务等活动。

第十五条学校应建立健全退休教师信息档案,记录他们的基本信息、健康状况、参与活动等情况。

第四章退休教师的权益保障第十六条退休教师的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

第十七条退休教师享有参加学校有关会议、活动的权利。

第十八条退休教师享有获得学校教育教学、科研、社会服务等方面信息的权利。

学校教工退休管理制度

学校教工退休管理制度

学校教工退休管理制度学校教工退休管理制度一、导言教育是国家的基石,学校教工是教育事业的中坚力量。

为了更好地维护教师权益,提高教师素质,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学校需要建立完善的教工退休管理制度。

本制度制定的目的是确保教工在退休后能享受到应有的权益,促进教育事业的长远发展。

二、退休条件1. 年龄要求:根据国家规定,教职工退休年龄一般为60周岁(含),特殊岗位可适当放宽至65周岁(含)。

具体退休年龄由学校人力资源部门根据教职工实际情况进行审核和确认。

2. 工龄要求:教职工有效工龄需达到15年以上。

三、退休待遇1. 退休金:按照国家和地方相关规定支付退休金,退休金的标准分为基本养老金和个人缴费部分。

基本养老金由学校按照规定比例缴纳,个人缴费部分由教职工按月缴纳,两者累计支付给退休教职工。

2. 退休金调整:每年对退休金进行一次调整,调整比例根据国家相关政策确定。

3. 医疗保障:退休教职工享受学校提供的基本医疗保险,学校按照相关政策为退休教职工缴纳医疗保险费用。

退休教职工还可以主动选择加入学校提供的补充医疗保险,享受更全面的医疗保障。

4. 福利待遇:退休教职工可享受相应的福利待遇,包括但不限于住房保障、交通补贴、职称评定等。

四、退休流程1. 退休申请:教职工退休前需要提前向学校人力资源部门提交退休申请书。

2. 材料审核:学校人力资源部门收到退休申请后,将对教职工的材料进行审核,核实是否符合退休条件。

3. 退休审批:学校人力资源部门确认教职工符合退休条件后,向学校领导提报退休申请,由学校领导审批决定是否同意退休。

4. 退休手续办理:学校人力资源部门将出具退休证明,并办理相关手续,包括发放退休金、办理医保转移等。

五、退休教育培训1. 退休前培训:为了帮助教职工充分了解退休后的权益和责任,学校将组织退休前教职工参加相关培训,包括法律法规、养老保险政策、退休金申领等方面的知识培训。

2. 退休后培训:学校还将定期组织退休教职工参加各类培训和学习活动,提升他们的继续教育意识和能力,使其退休后仍能为学校和社会做贡献。

学校退休管理制度

学校退休管理制度

一、目的为了保障学校退休教职工的合法权益,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促进学校可持续发展,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学校在职教职工退休后的管理工作。

三、退休条件1.男教职工达到60周岁,女教职工达到55周岁,且符合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要求。

2.符合国家规定的其他退休条件。

四、退休程序1.教职工达到退休年龄或符合退休条件时,本人向学校提出退休申请。

2.学校对退休申请进行审核,确认符合退休条件后,办理退休手续。

3.学校将退休教职工的退休手续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批。

4.退休手续审批通过后,学校为退休教职工办理退休证。

五、退休待遇1.退休教职工享受国家规定的退休待遇,包括退休金、医疗保险、养老保险等。

2.学校根据国家规定和学校实际情况,为退休教职工提供必要的福利待遇。

3.退休教职工享有参加学校组织的各项活动、参观学习等权利。

六、退休教职工的管理1.学校设立退休教职工管理办公室,负责退休教职工的日常管理工作。

2.退休教职工管理办公室负责退休教职工的退休金发放、医疗保险、养老保险等工作。

3.退休教职工管理办公室定期组织退休教职工开展文体活动,丰富退休生活。

4.学校关心退休教职工的生活,定期了解退休教职工的生活状况,及时解决他们的实际困难。

七、监督与考核1.学校设立退休教职工监督委员会,负责对退休教职工的管理工作进行监督。

2.退休教职工监督委员会定期对退休教职工的管理工作进行考核,确保退休教职工的合法权益得到保障。

3.对违反本制度,损害退休教职工合法权益的行为,依法予以查处。

八、附则1.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2.本制度由学校人事部门负责解释。

3.本制度如有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之处,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

学校退休制度管理规定

学校退休制度管理规定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学校退休人员的管理工作,保障退休人员的生活待遇,维护学校的正常秩序,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管理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我校所有符合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教职工。

第三条学校退休人员管理工作应遵循以人为本、公平公正、服务至上、规范管理的原则。

第二章退休条件第四条教职工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可以申请退休:(一)男年满六十周岁,女年满五十五周岁,且累计缴费年限满十五年的;(二)从事高空、井下、高温、有毒有害等特殊工种,男年满五十五周岁,女年满四十五周岁,且累计缴费年限满十年的;(三)因病或非因工致残,经劳动能力鉴定机构鉴定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

第五条教职工退休申请需提交以下材料:(一)退休申请表;(二)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三)学历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四)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如有);(五)其他需要提交的材料。

第三章退休待遇第六条教职工退休后,按照国家及地方相关政策享受以下待遇:(一)基本养老金;(二)医疗保险待遇;(三)退休人员生活补贴;(四)其他相关待遇。

第七条退休人员生活补贴标准根据退休人员退休前职务、职称等因素确定,具体标准参照国家和地方相关规定。

第四章退休手续办理第八条教职工申请退休,应向学校人事部门提交退休申请及相关材料。

第九条学校人事部门收到退休申请后,对材料进行审核,并在五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批。

第十条教职工退休手续办理完毕后,学校人事部门将为其办理退休证,并将退休人员信息录入学校人事管理系统。

第五章退休人员管理第十一条学校应建立健全退休人员管理机制,定期开展退休人员走访慰问活动,关心退休人员的生活状况。

第十二条学校应定期组织退休人员参加各类文体活动,丰富退休人员的精神文化生活。

第十三条学校应加强退休人员党组织建设,充分发挥退休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第十四条学校应加强与退休人员的沟通联系,及时了解退休人员的意见和建议,为退休人员排忧解难。

退休教师管理工作制度

退休教师管理工作制度

退休教师管理工作制度一、制度概述全国中小学教育事业已逐渐稳定,为加强退休教师的管理,提高管理水平,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特制定本制度。

此制度适用于我校所有退休教师的管理工作。

二、管理范围和内容1.人事档案1.1 退休教师在离退休时,应向本单位提交所有人事档案。

1.2 人事档案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归档和管理,并于开展离退休人员审计工作时作为重要资料进行审查。

1.3 人事档案应有完整的记录,包括劳动合同、聘用协议、推荐信、绩效评估、奖励记录、处分记录、个人简历、培训证明、出国境证明、退休证明等。

2.培训管理2.1 退休教师可以参加学校组织的各类培训活动,并提高自身素质。

学校可向退休教师提供一定程度的培训费用资助。

2.2 学校将为退休教师安排一定量的实践和实验活动,以保证其身体和心理状态具备相应的工作要求。

3.社会福利服务3.1 退休教师可以享受到学校提供的医疗卫生,如上门服务、药品优惠、体检等。

3.2 科技服务与照顾。

根据学校的情况和需求,为退休教师提供一定的科技服务和照顾,例如为其供应可以智能化的福利,如智能健身设备、视频娱乐系统、虚拟教育资源等,使之在退休后的生活得到充分保障。

三、管理机制1. 多方联动为加强管理,应该采用多方联动的机制。

在管理过程中,学校、家庭、社区和医疗机构都应该共同承担管理责任,保障退休教师的健康和生活品质。

2. 建立管理队伍为了保证退休教师管理的质量和效果,学校应该建立专门的管理队伍。

这个队伍需要有专业的医疗管理人员、长期服务人员、社会工作者等等,他们应该具有相关的专业知识和技能,为退休教师提供最好的管理服务。

3. 信息技术支持利用现代信息技术的手段,为退休教师提供便利,是一个重要且行之有效的管理手段。

学校应该建立相关的信息系统,方便退休教师了解学校的管理和服务,随时反馈自己的需求和意见。

四、管理评价学校应该定期进行效果评价,总结工作经验,指导今后的工作。

定期对退休教师的评估,评估结果应反映管理效果和退休教师对管理的认可度。

离退休教职工管理制度(4篇)

离退休教职工管理制度(4篇)

离退休教职工管理制度为做好新形势下学校离退休教师的工作,使他们“老有所为,安度晚年”,并结合学校的实际,特制定离退休教师管理服务条例。

1、“离退休教师管理小组”是离退休教师工作的职能部门。

主要职责是:宣传贯彻__方针政策,积极开展工作,为____当好参谋。

具体事务由办公室负责。

2、在新的历史时期,离退休教师工作只能加强,不能削弱,并列入学校党总支工作计划。

不定期召开退管小组会议,制定计划,讨论研究工作。

3、离退休教职工的活动由退管协会具体安排。

4、凡教师退休,学校应赠送纪念品,所在组、室召开欢送会。

5、离退休教师生活发生困难时,学校要帮助解决实际问题,生病住院前去看望慰问。

6、重大节日,凡在职教职工发放福利性实物或现金,离退休教师也要视情况享受福利待遇,并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和学校的财力的提高,为离退休人员提供一定比例的活动经费共享改革成果。

7、每年____离退休教职工举行“迎新春茶话会”和近距离(当日返回)春、秋游活动以及趣味运动会。

离退休教职工管理制度(二)为做好新形势下学校离退休教师的工作,使他们“老有所为,安度晚年”,并结合学校的实际,特制定离退休教师管理服务条例。

1、“离退休教师管理小组”是离退休教师工作的职能部门。

主要职责是:宣传贯彻__方针政策,积极开展工作,为____当好参谋。

具体事务由办公室负责。

2、在新的历史时期,离退休教师工作只能加强,不能削弱,并列入学校党总支工作计划。

不定期召开退管小组会议,制定计划,讨论研究工作。

3、离退休教职工的活动由退管协会具体安排。

4、凡教师退休,学校应赠送纪念品,召开欢送会。

5、离退休教师生活发生困难时,学校要帮助解决实际问题,生病住院前去看望慰问。

6、重大节日,凡在职教职工发放福利性实物或现金,离退休教师也要视情况享受福利待遇,并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和学校的财力的提高,为离退休人员提供一定比例的活动经费共享改革成果。

7、每年____离退休教职工举行“迎新春茶话会”和近距离(当日返回)春、秋游活动以及趣味运动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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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小学退休教师管理制度
指导思想:为更好地实施退休教师原所在学校直接管理,退休协会分会自我管理的制度,使退休教师管理工作制度化、规范化,以达到切实保障退休教师老有所养、老有所医、老有所乐、老有所学、老有所教、老有所为、安度晚年,促进社会的稳定与发展之目的,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建立和健全组织管理机构
1.学校成立退休教职工管理领导小组。

领导小组由校长、副校长、工会主席、总务主任、退协分会会长组成。

校长担任组长,学校领导小组领导校退协工作。

2.学校成立退休教师协会分会会长由男70周岁以下,女65周岁以下,身体健康,政治素质好,热心为退休教师服务的人员当选。

3.学校把退休教师工作列入学校工作计划,校退协分会应制定年度工作计划,健全各有关制度。

二、建立必要的例会制度,不定期召开退管工作会议。

三、保障和提高两项待遇落实。

1.加强宣传力度,增强老龄化意识和观念,发扬敬老爱老的传统美德。

2.切实维护退休教师的合法权益,保障和提高退休教师的政治理待遇和经济待遇。

学校教代会应有一定比例的退休教师列席会议,享受参政议政权利。

学校应让退休教师参加重大的政治活动等。

3.保障落实现行的退休教师医疗制度或今后改革后的医疗制度。

4.关心退休教师。

学校至少要保证在教师节、春节两大节日期间,通过走访、回访,邀请来校等形式看望退休教师。

要建立重病探望等制度。

四、活动经费
学校退协要想方设法多渠道筹集活动经费。

全年活动经费应列入学校的预算,保证活动经费到位,对活动经费要合理安排,精打细算。

五、加强教育和管理
校退协应在校退管组领导下加强自我管理,尤其是加强退休教师
的思想政治教育和日常管理,每学期定期组织退休教师学习,召开必要会议。

积极开展丰富多彩、形式多样的活动,遵守法律法规,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开展工作和活动,坚决禁止退休教师参与封建迷信和赌博活动。

退休教师要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维护社会政治稳定,支持改革开放,做时代进步的促进派;要自强、自重、自立,注意教师形象,保持晚节。

学校的内退教师适当参与退协活动,所需经费,由学校另行拨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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