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退休教职工管理制度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离退休教职工管理制度

为做好新形势下学校离退休教师的工作,使他们“老有所为,安度晚年”,并结合学校的实际,特制定离退休教师管理服务条例。

1、“离退休教师管理小组”是离退休教师工作的职能部门。主要职责是:宣传贯彻党的方针政策,积极开展工作,为党组织当好参谋。具体事务由办公室负责。

2、在新的历史时期,离退休教师工作只能加强,不能削弱,并列入学校党总支工作计划。不定期召开退管小组会议,制定计划,讨论研究工作。

3、离退休教职工的活动由退管协会具体安排。

4、凡教师退休,学校应赠送纪念品,所在组、室召开欢送会。

5、离退休教师生活发生困难时,学校要帮助解决实际问题,生病住院前去看望慰问。

6、重大节日,凡在职教职工发放福利性实物或现金,离退休教师也要视情况享受福利待遇,并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和学校的财力的提高,为离退休人员提供一定比例的活动经费共享改革成果。

7、每年组织离退休教职工举行“迎新春茶话会”和近距离(当日返回)春、秋游活动以及趣味运动会。

8、学校每年在教师节上为当年满70、80、90岁的离退休教职工祝寿。

学校印章管理制度

1、学校印章由办公室专人负责保管,一般情况不随身携带,特殊情况需要带出学校,要由校长批准。

2、严格印章使用手续,凡使用印章者要登记,注明使用时间、用处及使用人。

3、印章不许外借,更不许外单位人携公章出校。

4、超出学校职权范围的证明,学校不可加盖公章。为私人谋取私利的证明,学校不加盖公章;有伪证行为的证明,学校不加盖公章。如违背上述规定,将追究盖章者责任。

5、公章要保管好,不能随意搁放,要有保密性、保险性,若公章一旦被盗、外流,将追究保管者责任。

6、更换公章必须校长同意,在公安部门备案。

7、未经法人代表批准,私自盗用公章者,视其情况进行处罚,直至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成都七中

接待制度

搞好接待工作是保证上级领导来校视察、兄弟单位来校交流等工作顺利开展的一个重要方面,对我校接受上级指导、吸取外校的先进经验、推动学校工作进展有着重要作用。根据热情周到、制度规范的原则,制定有关规定如下:

1、要满腔热情地做好对上级领导和兄弟院校领导的接待工作。市委、市政府领导和上级主管部门负责同志来校,由校内主要领导接待和陪同,学校的其他领导视工作的需要参加;兄弟单位和上级有关部门领导来校,视来宾的职务情况和考察内容,由学校领导会见、介绍,学校有关职能部门领导负责接待、陪同。

2、要严格按照外事工作的规定做好外宾接待工作。在外事接待工作中,要根据市外事部门的意见,严格执行外事纪律,不单独会见、不多次宴请、不铺张浪费、不谈及国家机密。要按规定处理好礼品。

3、要加强接待工作的领导与组织,搞好接待工作中的具体安排。凡上级单位、主管部门、兄弟院校领导来校指导、检查工作和参观、访问,由校办公室统一安排;其他业务联系工作,由学校对口部门接待。

4、在接待工作中要体现礼仪从简,讲究实效的原则。提倡礼仪拜访会见,尽量减少陪餐。对必须陪餐的领导和宾客,一般每批只陪

餐一次;校领导参加宴请,一般每次参加1—2人。对接待过程中的各项具体事宜,要严格按有关办事程序和财务制度处理。

5、在正常的接待工作中,不准用公款支付营业性歌厅、舞厅、夜总会、卡拉OK等娱乐活动。不准利用职权和工作之便接受和参加有关单位用公款支付的营业性公共娱乐场所的赠券和娱乐活动。对有上述行为者,应主动检查纠正,组织上应给以批评教育,所用公款应如数退出。

6、不准举办和接受可能对公正执行公务有影响的宴请和营业性公共娱乐场所的娱乐活动。

7、对违反学校接待制度,在群众中造成恶历影响的有关责任人员,要严肃处理,给予党纪政纪处分。

8、本接待制度适用校级领导和中层干部以及所有工作人员。

成都七中

干部值班制度

为维护学校的正常秩序,确保学校安全,现制订学校值班制度如下:

一、值班职责

(中层以上干部)总值班:代表学校处理值班时间内发生的重大问题,领导和协调其他各类值班人员开展工作。

1、校内巡视,维护校内秩序;

2、处理突发事件。

二、值班要求:

1、值班人员必须按时上岗,如遇特殊情况不能值班者,必须事先请假,以便安排好替班人员。

2、坚守岗位,认真履行值班职责。对于值班期间发现的问题,要及时处理。当时无法处理的,要落实好应急措施,第二天通知有关部门及时处理。

3、校长办公室负责审阅总值班纪录,并及时协调解决和汇报有关问题。

成都七中

考勤管理制度

一、全校教职工必须参加学校组织的升国旗仪式、政治学习、运动

会、大型集会等集体活动。(男57岁、女52岁以上可以不参加

升国旗仪式)

二、办公室负责每次集体活动教职工到岗情况的统计、登记工作。

三、因病因事不能参加集体活动者应持有相关部门批准的请假条,

否则被视为旷工。

四、学校组织的各种活动、会议迟到或早退5分钟以上者视为旷工。

五、每月考勤情况统计交教务处主任按《成都七中教职工出勤管理

规定》处理。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