贝弗里奇报告读书笔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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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贝弗里奇报告》读书笔记
《贝弗里奇报告——社会保险和相关服务》是社会保障发展史上具有划时代意义的著作,它为英国福利国家的建立奠定了理论基础,同时对欧洲福利国家的建立也有深远的影响。在阅读过程中,我对报告的目的之一——消除贫困比较感兴趣。他在原文中这样表述:
摆脱贫困之路
11.部际协调委员会的工作从回顾英国现行的社会保险方案和相关服务开始,以出炉社会保障计划收尾。该计划首先分析了英国贫困的成因。在第二次世界大战前的那些年份里,英国有很多家庭和个人生活在贫困线以下。一些中立的、没有任何政治色彩的科研机构对英国一些大城市的生活状况进行了社会调查。这些城市包括伦敦、利物浦、设菲尔德、普利茅斯、南安普顿、约克郡和布里斯托尔。他们测定了每个城市生活在贫困线以下的人口的比例,分析了贫困的程度和原因。虽然被调查的城市各不相同,但调查的结果却惊人的相似。根据事先严格设定的贫困的标准,在调查显示的所有贫困人口中,约有3/4--5/6是因为中断或丧失谋生能力致贫的。至于剩下1/6--1/4的贫困人口,其致贫原因基本上可以归结为家庭人口太多,虽有收人但不足以支撑整个家庭。在这些调查结束之后,英国出台了补充性养老金计划,老年贫困人口数量有所减少,但这并不影响调查得出的主要结论:只有通过社会保险并根据家庭需要进行双重收人再分配才能摆脱贫困。
12.要消除贫困,首先要改进国家保险,也就是说,国家要为中断或丧失谋生能力者提供生活保障。现行的社会保险方案涵盖了所有导致收人中断或丧失的主要因素。尽管如此,仍有数量众多的失业者、患病者、老年人及丧偶者缺乏足够的收人,不能维持社会调查确定的基本生活标准。这说明他们得到的保险待遇水平太低或者享受期太短,而且补充保险提供的补助金额也不足,或者是享受条件过于苛刻,以致人们不愿意申领。事实上,在设计战前提供的社会保险待遇时,根本没有考虑社会调查所设定的基本生活标准。虽然失业保险待遇在某些方面考虑了这些标准,使失业者能够生活在贫困线以上,但疾病和伤残待遇、老年人养老金和丧偶者养老金的水平要比这些标准低得多,对有家庭赡养或抚养义务及工作收人低于基本生活标准两倍的工人来说,其获得的工伤赔偿的金额也不足以养家糊口。为了防止因谋生能力中断或丧失而导致贫困,有必要从以下三个方面对现行的社会保险方案做一些改进:一是扩大覆盖对象范围;二是扩大覆盖风险范围;三是提高待遇标准。
13.要消除贫困,其次要根据家庭需求调整收人,也就是说,要根据家长是否有收人及收人多少对儿童提供某种形式的补助。如果不对子女众多的大家庭提供类似的补助作为社会保险待遇的一部分或作为附加待遇,那么社会保险就难以真正抵御收人中断所带来的风险。但是如果仅在家长收人中断时对儿童提供补助,那么以下两力面的不良影响就难以避免。第一,子女多的低收人工人仍然深陷严重贫困难以自拔;第二,这些工入在失业时或工作中断时所得到的各种福利将高子其工作所得。
14.如果通过社会保险和子女补贴来进行双重收人再分配,那么英国早在第二次世界大战前就可以消除社会调查所定义的贫困。如第}5段所示,英国,人的可支配收人是足以实现这个日标的。该报告第五部分所展示的社会保障计划提出,要在战后消除贫困,并把强制性社会保险作为实现该目标的主要手段,把国民救助和自愿保险作为补充手段。该计划还指出,成功的社会保险有赖于三个必要假定:假定A是为未成年儿童发放补贴;假定B是建立一套全方位的、综合性的灰疗和康复服务体系;假定C是维持就业,避免发生大规模的失业。这三个假定的部分内容超出了计划自身的范畴,属于其他社会政策领域。因此该报告将对这三个假定的详细论述安排在了第六部分而非第五部分里。第六部分主要是讨论社会保障和其他相关议题的关系。
从中我们可以看出作者认为消除贫困的方法主要是完善社会保险和儿童补助,同时把国民救助和自愿保险作为补充手段。作者在文中没有对城市和农村贫困进行区分,我想是因为欧洲的农民也是受雇于农场主的产业工人,和城市居民无差别。作者根据一些非政府组织的调查报告,认为贫困原因主要是两个方面:一是中断或丧失谋生能力,二是家庭人口太多,无力抚养。丧失谋生能力我想主要有下面几个原因:失业、年老、疾病等,毫无疑问,这些通过相应的失业保险、养老保险、医疗保险都能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人们的困境。对在领取失业金时间已满的人,又有国民救助进行帮助,能够维持其基本生存能力。我想这就是作者所说的多层次的立体的保障计划。
目前,我国实行的社会保障体系和贝弗里奇在多年前描述的计划并无太大差别。都是把社会保障作为基本的政策,再同时辅以社会救助等政策力图建立完善的覆盖面广的社会保障系统。差别是贝弗里奇的政策目的是消除贫困,而我国是为了与经济改革配套。
我对这一系统中最感兴趣的是社会救助。总所周知,英国等福利国家因为其对失业等人员过度的救助和福利,造成了福利病。对国家和社会都产生了不小的影响。而我国,目前实行的单纯的现金救助一方面国家本身负担很重;另一方面,低保户对国家依赖很强,丧失了摆脱贫困的积极性。所以,我认为社会救助应该更多的让救助者去独立,而不是依赖。从我们国家来说,享受低保人群中有超过半数以上的人员是年富力强有劳动能力的人。当然也有丧失劳动能力的人。为了使享受低保人群中有就业能力的人群能够就业,应该对容易就业的城市低保申请人和无劳动能力不容易就业的申请人应区别对待、有针对性地适度放宽银行贷款、加强职业教育和职业培训。对区别对待低保人群中有无劳动能力的情况,我感觉很有必要。我们不能一刀切,一风吹。如果不加区别对待,都是简单的进行物质帮助,那么那些享受低保的人群会形成低保依赖,不会积极主动地去寻求工作,这样一来,一方面人力资源没有得到充分的利用,是人力资源的浪费,另一方面,国家压力也太大,低保制度难以为继。对有针对性的适度发放银行贷款这一点,对低保人群也是可行的。现在国家鼓励自主创业,低保人群中肯定也会有相当一部分人群希望为自己打工。但是可能以为缺乏必要的资金来启动创业项目。这个时候,如果能够针对他们的这一需求发放小额贷款,解决他们的困难,这样对消除低保人群也是有益的尝试。但是,其中存在还贷风险的问题,拿啥作抵押,由谁担保,这些问题必须明确化,我想社区居委会在深入基层,充分调查,了解低保户家庭情况下,可以承担这一工作。加强就业培训和职业教育这点毫无疑问,这是很重要的,我认为这点比每月发的低保金更加重要。授人以鱼不如授人以渔,低保制度应该更重视造血而不是输血。加强职业教育和培训,使他们有一技之长,能够满足劳动力市场的需求,获得合适的工作。这样一来,既满足了市场对技术工人的需求,也解决了低保人群的就业问题,帮助其摆脱贫困状态。